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 台灣食物好吃,台灣文學也同樣美味。從二十道菜色入手,朱宥勳帶你細細品味飲食與文學的精細繁美。
◎ 台灣小說的可口不下於台灣美食,種類多樣又反應風土人情,透過小說中的飲食場景,品嘗出豐繁的文學味道!
《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是陪伴大家吃一口好料的書。朱宥勳挑選了二十篇寶愛的台灣小說,細細講解小說裡幾個與食物相關的段落,分享作家如何透過飲食來表現作品。如同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就用這一點美味段落,與大家分享這篇小說佳餚的美好,讓我們可以用這種品味方式,親嘗更多台灣小說佳作。
以「吃一點、吃一口」為概念發想,朱宥勳從「小說裡寫到的食物」出發,專挑小說裡關於飲食的段落,以此為入口,探索二十篇風格、年代、主題各異的小說,從與我們同時的當代一路吃/讀到百年前的日治時代。
先從小說背景在當代的〈洪明道的海魚〉與〈曹麗娟的霜淇淋〉出發,看看吃一桌釣來的海魚怎麼在小說家筆下變成調解感情流言的招數;兩個女孩子吃的霜淇淋,怎麼變成三角情感關係的警訊。再逐步進入台灣的鄉土文學與現代主義時期,〈黃春明的蘋果〉如何在喜劇中藏著對資本帝國入侵的控訴,〈白先勇的麻婆豆腐〉透過一勺嗆辣的豆腐,展現角色多年來的歷練與心境轉折。再更往前到白色恐怖時期,可以嘗出小說家從細節處描摹、暗示無法說出的壓迫的功力,〈郭松棻的烏魚子〉甚至用作品結構來對比而不明寫,層次井然、手段高明。最後來到日治時期,有參與反抗運動者的挫敗,如〈王詩琅的曹達水〉中藉著新奇摩登的飲食,逆向展現挫敗喪志;也有細緻描述大戶人家中人情如戰場的〈顏碧霞的米糕〉與〈楊双子的點心〉,更加將小說創作的精細完美上桌。
細緻的小說賞析如同區辨精微的美食品嘗,仔細拆解小說的美好,也像是辨品飲食的精妙之處,可以為閱讀創造更多的興味。台灣人對美食的熱情世人皆知,已到了「食不厭精」的地步;希望我們對自己的文學與文化,也能有同等的熱情,進入「讀不厭細」的境界。
《你好我吃一點》想讓更多人透過飲食而接觸台灣文學,深入到紛繁豐富的小說世界,各種閱讀方法、各種流派的作品,多嘗一口,就多個機會發現動人的滋味。來吧,多吃一口吧!
王定國(作家)
沐羽(作家)
馬世芳(作家,主持人)
曹銘宗(台灣文史作家)
黃婉玲(美食作家)
楊双子(小說家)
劉克襄(作家)
蔡珠兒(作家)
謝金魚(歷史作家)
美味推薦
「我知道現在還是有非常多人認為台灣文學無可觀之處,但我相信你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會明白,不是台灣文學不夠可口誘人,是我們過去都吃得太差,希望大家都能吃好一點、吃精緻一點,你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吃不懂又多嘴。」
——謝金魚,推薦序〈能不能吃好一點?〉
◎ 台灣小說的可口不下於台灣美食,種類多樣又反應風土人情,透過小說中的飲食場景,品嘗出豐繁的文學味道!
《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是陪伴大家吃一口好料的書。朱宥勳挑選了二十篇寶愛的台灣小說,細細講解小說裡幾個與食物相關的段落,分享作家如何透過飲食來表現作品。如同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就用這一點美味段落,與大家分享這篇小說佳餚的美好,讓我們可以用這種品味方式,親嘗更多台灣小說佳作。
以「吃一點、吃一口」為概念發想,朱宥勳從「小說裡寫到的食物」出發,專挑小說裡關於飲食的段落,以此為入口,探索二十篇風格、年代、主題各異的小說,從與我們同時的當代一路吃/讀到百年前的日治時代。
先從小說背景在當代的〈洪明道的海魚〉與〈曹麗娟的霜淇淋〉出發,看看吃一桌釣來的海魚怎麼在小說家筆下變成調解感情流言的招數;兩個女孩子吃的霜淇淋,怎麼變成三角情感關係的警訊。再逐步進入台灣的鄉土文學與現代主義時期,〈黃春明的蘋果〉如何在喜劇中藏著對資本帝國入侵的控訴,〈白先勇的麻婆豆腐〉透過一勺嗆辣的豆腐,展現角色多年來的歷練與心境轉折。再更往前到白色恐怖時期,可以嘗出小說家從細節處描摹、暗示無法說出的壓迫的功力,〈郭松棻的烏魚子〉甚至用作品結構來對比而不明寫,層次井然、手段高明。最後來到日治時期,有參與反抗運動者的挫敗,如〈王詩琅的曹達水〉中藉著新奇摩登的飲食,逆向展現挫敗喪志;也有細緻描述大戶人家中人情如戰場的〈顏碧霞的米糕〉與〈楊双子的點心〉,更加將小說創作的精細完美上桌。
細緻的小說賞析如同區辨精微的美食品嘗,仔細拆解小說的美好,也像是辨品飲食的精妙之處,可以為閱讀創造更多的興味。台灣人對美食的熱情世人皆知,已到了「食不厭精」的地步;希望我們對自己的文學與文化,也能有同等的熱情,進入「讀不厭細」的境界。
《你好我吃一點》想讓更多人透過飲食而接觸台灣文學,深入到紛繁豐富的小說世界,各種閱讀方法、各種流派的作品,多嘗一口,就多個機會發現動人的滋味。來吧,多吃一口吧!
王定國(作家)
沐羽(作家)
馬世芳(作家,主持人)
曹銘宗(台灣文史作家)
黃婉玲(美食作家)
楊双子(小說家)
劉克襄(作家)
蔡珠兒(作家)
謝金魚(歷史作家)
美味推薦
「我知道現在還是有非常多人認為台灣文學無可觀之處,但我相信你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會明白,不是台灣文學不夠可口誘人,是我們過去都吃得太差,希望大家都能吃好一點、吃精緻一點,你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吃不懂又多嘴。」
——謝金魚,推薦序〈能不能吃好一點?〉
影音介紹
目錄
推薦序 ――― 能不能吃好一點? (謝金魚)
前言 ――― 你好我吃一點
一 ――― 洪明道的海魚
二 ――― 曹麗娟的霜淇淋
三 ――― 鄭清文的雞
四 ――― 拓拔斯.塔瑪匹瑪的山羌
五 ――― 黃春明的蘋果
六 ――― 王禎和的苦茶油
七 ――― 七等生的有葡萄的麵包
八 ――― 白先勇的麻婆豆腐
九 ――― 李昂的豬肉
十 ――― 鍾肇政的骨頭
十一 ―― 林海音的魚頭湯
十二 ―― 葉石濤的豬皮
十三 ―― 李渝的湯麵
十四 ―― 郭松棻的烏魚子
十五 ―― 陳映真的鱸魚湯
十六 ―― 李喬的山豬肉
十七 ―― 廖清秀的素喜燒
十八 ―― 王詩琅的曹達水
十九 ―― 顏碧霞的米糕
二十 ―― 楊双子的點心
後話 ――― 食不厭精,讀不厭細
前言 ――― 你好我吃一點
一 ――― 洪明道的海魚
二 ――― 曹麗娟的霜淇淋
三 ――― 鄭清文的雞
四 ――― 拓拔斯.塔瑪匹瑪的山羌
五 ――― 黃春明的蘋果
六 ――― 王禎和的苦茶油
七 ――― 七等生的有葡萄的麵包
八 ――― 白先勇的麻婆豆腐
九 ――― 李昂的豬肉
十 ――― 鍾肇政的骨頭
十一 ―― 林海音的魚頭湯
十二 ―― 葉石濤的豬皮
十三 ―― 李渝的湯麵
十四 ―― 郭松棻的烏魚子
十五 ―― 陳映真的鱸魚湯
十六 ―― 李喬的山豬肉
十七 ―― 廖清秀的素喜燒
十八 ―― 王詩琅的曹達水
十九 ―― 顏碧霞的米糕
二十 ―― 楊双子的點心
後話 ――― 食不厭精,讀不厭細
序/導讀
推薦序
能不能吃好一點?
謝金魚
我與宥勳相識多年,相信大多數人最難忘記的是他在網路上好戰的背影,剛開始我總會圍觀宥勳吵架,他的論戰能力,總讓同樣出身於賠款大學、也有好戰之名的我也常自嘆弗如。某一次,我看到宥勳寫了一篇長文介紹他自己以文學為靈感設計的甜點,以詩文入菜並不稀奇,但讓我驚豔的是,宥勳從文學批評的角度出發,把這些名作拆解成結構與配件,再組合成甜點,當我真的吃到那些品項時,美味自是不用說,我認真地回想那些我看過的文字到底如何對應甜點裡的慕斯、脆殼與枝枒,這輩子沒有吃一塊蛋糕吃得那麼燒腦又那麼過癮。
從那之後,宥勳做了許許多多的嘗試,當我們陸續搬到中永和、因緣際會下成為同個健身教練的學生後,有更多機會可以聽到他對文學的各種分析。但當我拿到《你好我吃一點》的書稿時,我就想起當年吃著蛋糕的心情。
身為歷史學人,我看文學總偏向史料分析,寫作技巧與美學並不是我關心的重點,雖然我的另一個身分也是創作者,但我是偏直覺型、說幹就幹的那種,很多細節我在閱讀時雖然感覺到了,卻很難把它挑出來,在《你好我吃一點》裡宥勳卻只抓住了文章中的食物,串起了故事中所有幽微難解的線索,即便沒有看過原著,也能憑著這條線索看見作家們的「跤步手路」,這些文章也就成為一桌豐盛的腦內手路菜,除了飽足之外,更令人驚嘆:「還可以這樣寫!!! 」
這些年來,總有許多人認為國文教育中的「白話文」篇幅太多,也常聽到有人說「那個自己看」就好,我回想我自己讀書時,白話文段落講得極少,通常分析得也很粗淺,現在想來,當時得到的現代小說知識,就像營養午餐中的三色豆一樣乾癟無趣,以至於我們總認為古文最好、最值得關注。其實文學有點像考古學的文化層,是層累的,我們在文章中總能看見作者自己的歷史或者他所讀過的書、他曾走過的路,層疊交錯的過去上,還有作者創造的當下。
但要怎麼讀?我曾陪長輩去書店,他看著一本教閱讀的書,驚訝地說:「閱讀還需要教?不就讀嗎?」年輕時的我不知如何應對,但人入中年,有許多年少時看不懂的書終於看懂了,也才逐漸明白,閱讀並不只是直覺式的理解、非黑即白的好與壞、一翻兩瞪眼的喜歡不喜歡,除了感性上的享受之外,理性上的分析與思索,確實有其必要。而過去被國文課本草率歸類於白話文草草帶過的台灣文學,雖然與我們很近,閱讀上的距離卻很遠,鐵一般的事實是,我們在書店可以輕鬆買到各種世界名著,台灣文學中的泰山北斗北鍾南葉,在書店裡的存貨可能不到五本,我們又怎麼能說台灣文學隨便看都能懂呢?
關於作家與文學史的論爭,宥勳早已經用兩本書回應,而台灣文學的經典導讀,他也早在十二年前就完成。十二年後的朱宥勳,我覺得似乎也變得柔軟一些,如果說上一本是對教學現場的選輯,那《你好我吃一點》看似更從容、更無害地選擇了台灣人最感興趣的「吃」,非常技術犯規。他在這十二年內幾乎瘦掉了一半體重,對於吃的品評卻每天都在鍛鍊,讓這本書不只是用飲食包裝文學,比如評白先勇的〈一把青〉,宥勳只選了在最後如閃電一擊般的麻婆豆腐,他說麻婆豆腐「香辣爽麻、刺激十分強烈」,但本體其實「潔白柔嫩、一碰就碎」,這篇小說我年輕時讀過好幾次,卻直到此時才恍然大悟。
當然,在這本書裡討論的文章中,也有好些不像〈一把青〉、〈蘋果的滋味〉或《殺夫》那麼知名,當我看到名單中有林海音時,我原以為宥勳會選《城南舊事》裡的〈驢打滾兒〉,卻沒想到他選的是如今已經鮮少有人讀過的〈燭芯〉。我先讀完宥勳的文章後,才找回原文閱讀,故事的一部分舞台在北京,但對比《城南舊事》中的童年回憶,〈燭芯〉冷靜而理性,卻像黑夜中的一根蠟燭,儘管微弱卻依然溫暖。這篇文章讓我想起祖師奶奶張愛玲的〈留情〉,一樣是再婚的夫妻,一樣是男方另有家室,但上海租界裡的愛情禁得起小奸小壞與各有心思,是放在陽台上凍著的砂鍋,要吃再熱就行。但〈燭芯〉裡的女主角嬌小、心軟卻十分坦白,第二段婚姻裡,她不在乎錢,只在乎每天準時煮菜有人回來吃,而那碗讓人心中熨貼的魚頭湯,就是她後半生的指望。
在這二十篇中,也不是每篇都如〈燭芯〉或〈一把青〉那麼容易閱讀,宥勳把作品「發生」的年代當作排序主軸,在這樣的邏輯下,反而當代的作家洪明道與楊双子成了開篇與壓軸,實在非常有趣,由近到遠、差不多時代或者有著類似主題的篇章三兩成群,讀者在閱讀的時候也可以就近翻回前一章對照。例如同樣討論父權下的迫害,〈鍾肇政的骨頭〉用魔幻的方式顯現了男性視角的痛苦,而〈李昂的豬肉〉則討論性與暴力下無可逃脫的女人,在這兩篇如狂風暴雨的黑暗後,宥勳把舞台拉回戰後的台南,用一碗曾經溫暖了葉石濤的豬皮湯安慰讀者,在此輕輕帶過的白恐往事,在後續的兩個章節中成為一對夫妻揮之不去的陰影。一口氣讀完這五章的我,心情像過山車一樣起伏,要看這麼恐怖陰沉的東西為什麼不早說?應該加註警語才對吧!
但這就是朱宥勳可恨又迷人的地方,他不只在解構文章、講述技術,他也在示範如何透過結構、透過選材、透過寫作操弄人心,本來只想每天看個一兩篇就好,結果還害我看到兩三點還忘記追新番,壞透了!
關於這本書的趣味,我可以再寫個幾千字,但長篇大論的序言就像吃喜酒時無聊的社會賢達致詞一樣讓人不耐,最後,我知道現在還是有非常多人認為台灣文學無可觀之處,但我相信你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會明白,不是台灣文學不夠可口誘人,是我們過去都吃得太差,希望大家都能吃好一點、吃精緻一點,你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吃不懂又多嘴。
好了,我這盤花好月圓已經上了,請期待後續大菜登場。
前言
你好我吃一點
我初學寫作時,同輩人流傳一句話:「一顆臭掉的蛋,不必全部吃完,也可以知道它是臭的。」據說,這是某位德高望重的作家前輩說的。這話是為了告訴大家:一部爛小說,往往從第一頁、第一行開始就能嘗到腐味,若實在無法卒讀,也不必良心不安。
對這句話,我輩小文青有快意贊同的時候,也有擔驚惶恐的時候。前者會發生在讀到一部不喜歡的小說時,後者則是在投稿時,擔心評審只讀一頁就刷掉自己的小說。這話實在粗暴,充滿讀者對作者居高臨下的氣勢。因此我們對這句話的觀感,往往取決於我們當下是站在讀者的立場,還是作者的立場。
多年以後的現在,我讀過了更多小說。除了經典名作,我也屢有坐上評審席的機會,負責從千百篇拙劣生澀的作品裡,撈出罕見的明日之星。於是我越發確定,前輩的「臭蛋論」固然難聽,但說得還真精準。
只是,前輩這話,反過來講也是對的。如果面前的是一道好菜,只要吃一口,你也會立刻意識到:這篇小說有料!
《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就是一本陪伴大家「吃一口」的書。我挑選了二十篇我所寶愛的台灣小說,以每篇數千字的篇幅,細細講解該小說的幾個段落。當然,如果可以,它們都值得逐段逐句逐詞講解。不過既然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那麼大可稍稍壓抑「全篇講盡」的念頭,把篇幅分給更多作品——否則,光是郭松棻或李渝,要我絮絮叨叨一整本書,也不是做不到的。
繼而我又想,反正都以「吃一口」為概念了,不如就從「小說裡寫到的食物」出發吧?如此構思,《你好我吃一點》的主軸便成形了——這就是為什麼,各位翻開本書目錄,各篇都是以「某某人的XX」為題。我們就專挑小說裡關於食物的段落,以此為入口,探索這二十篇風格、年代、主題各異的小說。
當然,每位作家對食物的態度不同,描寫也粗細有別。比如李昂是知名美食家,楊双子向來有嗜吃之名聲,他們小說中的吃食,自然常常擔負重要功能。洞達人情如林海音,府城出身的葉石濤,外省世家的白先勇,入過豪門的顏碧霞,對食物也就各有堅持與偏重。而像七等生這樣的作家,無論他本人是否貪吃,都是不太可能會把筆力花在色香味的描寫上的。但無論作家本人多在意(或多輕忽)食物,從文本分析的角度來說,都是可以攀援而上的線索。認真去寫固然意味深長,信手寫過也可讀出作者無意識洩漏的訊息。
只要作品本身有料,作者本身的偏好並不那麼重要,滋味自在其中了。
說到文本分析,這可能是最近幾年,許多新讀者認識我的第一印象。由於我經營了YouTube頻道,有一系列「聽歌職業病」的影片。在這個系列中,我會細部拆解流行歌詞的結構與意象,逐字逐句敲打評估。如果你看過那些影片,想必會對本書的手法感到熟悉——因為我在影片裡所使用的分析技術和評價體系,本來就是拿來「對付」小說的!
因此,如果你喜歡「聽歌職業病」,我想你應該也會喜歡《你好我吃一點》所要導覽的小說世界。該系列影片時不時會為我帶進一些聽眾,很認真來問我流行歌詞怎麼寫。我總是要再三澄清:在流行音樂領域,我完全是業餘的呀!我真正專注的,花費半生去思考、打磨、操練的,是現代小說。日思夜想,就是為了讀得懂、寫得出、進得去小說的堂奧。
而我目前所凝結出來的一點功底,全都鋪散在本書的字裡行間了。
流行歌詞很有意思。不過,台灣小說也很可口喔!我全力以赴希望讀者共感理解的,也就是這樣一個念頭。
最後,我想稍微說明本書的次序編排。原則上,本書各篇可以獨立閱讀,你儘可以隨意翻到自己有興趣的篇章,就從該處讀起。不過,如果你願意從頭走到尾,應當會發現有些篇目會互相連結,也可能找到隱藏的排列邏輯。基本上,這是一條「時光回溯」的路徑,我會先從「故事發生年代最近」的篇章,一路講到「故事發生年代較遠」的作品。之所以如此安排,我會在〈後記〉詳述。在此,你只需要準備一段安靜的時光,稍稍清淨自己的文學味蕾,準備接受各式各樣滋味洗禮,如此就好。我會用最淺白的方式來分析,盡量降低本書的閱讀門檻;你甚至可以完全沒讀過我討論的作品,那也無所謂。
好了,再說下去,我就要變成宴席開始之前,話太多惹人厭的致詞人了。(加上學姊謝金魚的推薦序,我還是第二位致詞人⋯⋯)請前往下一頁,開始第一口吧。如果嘗下去還合口味,這些好菜一直都在那裡,歡迎你多挾幾筷,叉子湯匙齊上也沒問題的。小說沒有吃相難看的問題,敞開胃口、狼吞虎嚥吧!
能不能吃好一點?
謝金魚
我與宥勳相識多年,相信大多數人最難忘記的是他在網路上好戰的背影,剛開始我總會圍觀宥勳吵架,他的論戰能力,總讓同樣出身於賠款大學、也有好戰之名的我也常自嘆弗如。某一次,我看到宥勳寫了一篇長文介紹他自己以文學為靈感設計的甜點,以詩文入菜並不稀奇,但讓我驚豔的是,宥勳從文學批評的角度出發,把這些名作拆解成結構與配件,再組合成甜點,當我真的吃到那些品項時,美味自是不用說,我認真地回想那些我看過的文字到底如何對應甜點裡的慕斯、脆殼與枝枒,這輩子沒有吃一塊蛋糕吃得那麼燒腦又那麼過癮。
從那之後,宥勳做了許許多多的嘗試,當我們陸續搬到中永和、因緣際會下成為同個健身教練的學生後,有更多機會可以聽到他對文學的各種分析。但當我拿到《你好我吃一點》的書稿時,我就想起當年吃著蛋糕的心情。
身為歷史學人,我看文學總偏向史料分析,寫作技巧與美學並不是我關心的重點,雖然我的另一個身分也是創作者,但我是偏直覺型、說幹就幹的那種,很多細節我在閱讀時雖然感覺到了,卻很難把它挑出來,在《你好我吃一點》裡宥勳卻只抓住了文章中的食物,串起了故事中所有幽微難解的線索,即便沒有看過原著,也能憑著這條線索看見作家們的「跤步手路」,這些文章也就成為一桌豐盛的腦內手路菜,除了飽足之外,更令人驚嘆:「還可以這樣寫!!! 」
這些年來,總有許多人認為國文教育中的「白話文」篇幅太多,也常聽到有人說「那個自己看」就好,我回想我自己讀書時,白話文段落講得極少,通常分析得也很粗淺,現在想來,當時得到的現代小說知識,就像營養午餐中的三色豆一樣乾癟無趣,以至於我們總認為古文最好、最值得關注。其實文學有點像考古學的文化層,是層累的,我們在文章中總能看見作者自己的歷史或者他所讀過的書、他曾走過的路,層疊交錯的過去上,還有作者創造的當下。
但要怎麼讀?我曾陪長輩去書店,他看著一本教閱讀的書,驚訝地說:「閱讀還需要教?不就讀嗎?」年輕時的我不知如何應對,但人入中年,有許多年少時看不懂的書終於看懂了,也才逐漸明白,閱讀並不只是直覺式的理解、非黑即白的好與壞、一翻兩瞪眼的喜歡不喜歡,除了感性上的享受之外,理性上的分析與思索,確實有其必要。而過去被國文課本草率歸類於白話文草草帶過的台灣文學,雖然與我們很近,閱讀上的距離卻很遠,鐵一般的事實是,我們在書店可以輕鬆買到各種世界名著,台灣文學中的泰山北斗北鍾南葉,在書店裡的存貨可能不到五本,我們又怎麼能說台灣文學隨便看都能懂呢?
關於作家與文學史的論爭,宥勳早已經用兩本書回應,而台灣文學的經典導讀,他也早在十二年前就完成。十二年後的朱宥勳,我覺得似乎也變得柔軟一些,如果說上一本是對教學現場的選輯,那《你好我吃一點》看似更從容、更無害地選擇了台灣人最感興趣的「吃」,非常技術犯規。他在這十二年內幾乎瘦掉了一半體重,對於吃的品評卻每天都在鍛鍊,讓這本書不只是用飲食包裝文學,比如評白先勇的〈一把青〉,宥勳只選了在最後如閃電一擊般的麻婆豆腐,他說麻婆豆腐「香辣爽麻、刺激十分強烈」,但本體其實「潔白柔嫩、一碰就碎」,這篇小說我年輕時讀過好幾次,卻直到此時才恍然大悟。
當然,在這本書裡討論的文章中,也有好些不像〈一把青〉、〈蘋果的滋味〉或《殺夫》那麼知名,當我看到名單中有林海音時,我原以為宥勳會選《城南舊事》裡的〈驢打滾兒〉,卻沒想到他選的是如今已經鮮少有人讀過的〈燭芯〉。我先讀完宥勳的文章後,才找回原文閱讀,故事的一部分舞台在北京,但對比《城南舊事》中的童年回憶,〈燭芯〉冷靜而理性,卻像黑夜中的一根蠟燭,儘管微弱卻依然溫暖。這篇文章讓我想起祖師奶奶張愛玲的〈留情〉,一樣是再婚的夫妻,一樣是男方另有家室,但上海租界裡的愛情禁得起小奸小壞與各有心思,是放在陽台上凍著的砂鍋,要吃再熱就行。但〈燭芯〉裡的女主角嬌小、心軟卻十分坦白,第二段婚姻裡,她不在乎錢,只在乎每天準時煮菜有人回來吃,而那碗讓人心中熨貼的魚頭湯,就是她後半生的指望。
在這二十篇中,也不是每篇都如〈燭芯〉或〈一把青〉那麼容易閱讀,宥勳把作品「發生」的年代當作排序主軸,在這樣的邏輯下,反而當代的作家洪明道與楊双子成了開篇與壓軸,實在非常有趣,由近到遠、差不多時代或者有著類似主題的篇章三兩成群,讀者在閱讀的時候也可以就近翻回前一章對照。例如同樣討論父權下的迫害,〈鍾肇政的骨頭〉用魔幻的方式顯現了男性視角的痛苦,而〈李昂的豬肉〉則討論性與暴力下無可逃脫的女人,在這兩篇如狂風暴雨的黑暗後,宥勳把舞台拉回戰後的台南,用一碗曾經溫暖了葉石濤的豬皮湯安慰讀者,在此輕輕帶過的白恐往事,在後續的兩個章節中成為一對夫妻揮之不去的陰影。一口氣讀完這五章的我,心情像過山車一樣起伏,要看這麼恐怖陰沉的東西為什麼不早說?應該加註警語才對吧!
但這就是朱宥勳可恨又迷人的地方,他不只在解構文章、講述技術,他也在示範如何透過結構、透過選材、透過寫作操弄人心,本來只想每天看個一兩篇就好,結果還害我看到兩三點還忘記追新番,壞透了!
關於這本書的趣味,我可以再寫個幾千字,但長篇大論的序言就像吃喜酒時無聊的社會賢達致詞一樣讓人不耐,最後,我知道現在還是有非常多人認為台灣文學無可觀之處,但我相信你在讀完這本書之後會明白,不是台灣文學不夠可口誘人,是我們過去都吃得太差,希望大家都能吃好一點、吃精緻一點,你才能知道到底是誰吃不懂又多嘴。
好了,我這盤花好月圓已經上了,請期待後續大菜登場。
前言
你好我吃一點
我初學寫作時,同輩人流傳一句話:「一顆臭掉的蛋,不必全部吃完,也可以知道它是臭的。」據說,這是某位德高望重的作家前輩說的。這話是為了告訴大家:一部爛小說,往往從第一頁、第一行開始就能嘗到腐味,若實在無法卒讀,也不必良心不安。
對這句話,我輩小文青有快意贊同的時候,也有擔驚惶恐的時候。前者會發生在讀到一部不喜歡的小說時,後者則是在投稿時,擔心評審只讀一頁就刷掉自己的小說。這話實在粗暴,充滿讀者對作者居高臨下的氣勢。因此我們對這句話的觀感,往往取決於我們當下是站在讀者的立場,還是作者的立場。
多年以後的現在,我讀過了更多小說。除了經典名作,我也屢有坐上評審席的機會,負責從千百篇拙劣生澀的作品裡,撈出罕見的明日之星。於是我越發確定,前輩的「臭蛋論」固然難聽,但說得還真精準。
只是,前輩這話,反過來講也是對的。如果面前的是一道好菜,只要吃一口,你也會立刻意識到:這篇小說有料!
《你好我吃一點:台灣小說的美味盛宴》,就是一本陪伴大家「吃一口」的書。我挑選了二十篇我所寶愛的台灣小說,以每篇數千字的篇幅,細細講解該小說的幾個段落。當然,如果可以,它們都值得逐段逐句逐詞講解。不過既然喝一勺就能知道湯頭鮮美,那麼大可稍稍壓抑「全篇講盡」的念頭,把篇幅分給更多作品——否則,光是郭松棻或李渝,要我絮絮叨叨一整本書,也不是做不到的。
繼而我又想,反正都以「吃一口」為概念了,不如就從「小說裡寫到的食物」出發吧?如此構思,《你好我吃一點》的主軸便成形了——這就是為什麼,各位翻開本書目錄,各篇都是以「某某人的XX」為題。我們就專挑小說裡關於食物的段落,以此為入口,探索這二十篇風格、年代、主題各異的小說。
當然,每位作家對食物的態度不同,描寫也粗細有別。比如李昂是知名美食家,楊双子向來有嗜吃之名聲,他們小說中的吃食,自然常常擔負重要功能。洞達人情如林海音,府城出身的葉石濤,外省世家的白先勇,入過豪門的顏碧霞,對食物也就各有堅持與偏重。而像七等生這樣的作家,無論他本人是否貪吃,都是不太可能會把筆力花在色香味的描寫上的。但無論作家本人多在意(或多輕忽)食物,從文本分析的角度來說,都是可以攀援而上的線索。認真去寫固然意味深長,信手寫過也可讀出作者無意識洩漏的訊息。
只要作品本身有料,作者本身的偏好並不那麼重要,滋味自在其中了。
說到文本分析,這可能是最近幾年,許多新讀者認識我的第一印象。由於我經營了YouTube頻道,有一系列「聽歌職業病」的影片。在這個系列中,我會細部拆解流行歌詞的結構與意象,逐字逐句敲打評估。如果你看過那些影片,想必會對本書的手法感到熟悉——因為我在影片裡所使用的分析技術和評價體系,本來就是拿來「對付」小說的!
因此,如果你喜歡「聽歌職業病」,我想你應該也會喜歡《你好我吃一點》所要導覽的小說世界。該系列影片時不時會為我帶進一些聽眾,很認真來問我流行歌詞怎麼寫。我總是要再三澄清:在流行音樂領域,我完全是業餘的呀!我真正專注的,花費半生去思考、打磨、操練的,是現代小說。日思夜想,就是為了讀得懂、寫得出、進得去小說的堂奧。
而我目前所凝結出來的一點功底,全都鋪散在本書的字裡行間了。
流行歌詞很有意思。不過,台灣小說也很可口喔!我全力以赴希望讀者共感理解的,也就是這樣一個念頭。
最後,我想稍微說明本書的次序編排。原則上,本書各篇可以獨立閱讀,你儘可以隨意翻到自己有興趣的篇章,就從該處讀起。不過,如果你願意從頭走到尾,應當會發現有些篇目會互相連結,也可能找到隱藏的排列邏輯。基本上,這是一條「時光回溯」的路徑,我會先從「故事發生年代最近」的篇章,一路講到「故事發生年代較遠」的作品。之所以如此安排,我會在〈後記〉詳述。在此,你只需要準備一段安靜的時光,稍稍清淨自己的文學味蕾,準備接受各式各樣滋味洗禮,如此就好。我會用最淺白的方式來分析,盡量降低本書的閱讀門檻;你甚至可以完全沒讀過我討論的作品,那也無所謂。
好了,再說下去,我就要變成宴席開始之前,話太多惹人厭的致詞人了。(加上學姊謝金魚的推薦序,我還是第二位致詞人⋯⋯)請前往下一頁,開始第一口吧。如果嘗下去還合口味,這些好菜一直都在那裡,歡迎你多挾幾筷,叉子湯匙齊上也沒問題的。小說沒有吃相難看的問題,敞開胃口、狼吞虎嚥吧!
試閱
曹麗娟的霜淇淋
曹麗娟的〈童女之舞〉不是一個「分分合合」的故事,而是一個「合分分分分分」的故事。
欸不是,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只要一直都沒成功,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兩人幾乎一見鍾情。但接下來的十數年,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的同志禁忌,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鍾沅「玩得很開」,男友女友從未斷絕。只是,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圓心」,無論怎麼旋轉騰躍,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回到對方身邊。
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最有存在感的,是兩支霜淇淋。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此時,鍾沅家中連遭變故:父親去世,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卻裝得很坦然。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鍾沅已徹底失蹤,使童素心大為崩潰。整整一年後,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原來,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晶姐」交往,每日好吃好住,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開著晶姐的轎車。
鍾沅過去對象雖多,但像晶姐如此「大人」,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這還是第一位。這份精明強幹,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就領教到了:
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她依然沒變──叫我著怕的是晶姐。頭一回見她,隔著她店外的玻璃,當時剛好沒客人,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那姿勢、線條、皮膚、五官、化妝、服飾,從頭到腳,完全無懈可擊。太無懈可擊了,反而令人無言以對。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未等鍾沅介紹,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說著斜睨鍾沅一眼,鍾沅說:「晶姐妳別嚇她。」我尚來不及反應,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兩套喜歡的,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她那隻手是冰的。
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一開場看到晶姐「無懈可擊」的樣子,乍看可怕,但童素心感到「無言以對」,為什麼呢?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人氣場全開,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誰是那個大敵呢?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那就是童素心。所以,弔詭的是,晶姐越強大,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一上來就先聲奪人,喊出童素心的名字。試想,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想必是從鍾沅、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雖然聽起來有點玄,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他的「如臨大敵」並不是毫無來由的。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鍾沅的第一反應是「晶姐妳別嚇她」,這句也很有意思: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如臨大敵」的意念,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所以要出聲安撫;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什麼事都還沒發生,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
接著,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這也是非常「大人」的處理方式。面對情敵,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確實是有兩下子。此外,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那麼好生對待,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然而,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她那隻手是冰的。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這麼厲害的晶姐,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
不過,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不是以伴侶,而是以密友的身分——不只鍾沅有了晶姐,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如此「各有歸宿」的局面,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某天晚上,兩人去逛公館夜市,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說了句:「哇!情人裝!」接著,便有下面這段:
那晚,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平常我們去接她,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衣服也不燙一燙。」對我,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但那晚,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她卻身子一閃,尖聲道:「小心弄髒我衣服!」她指著霜淇淋。
晶姐的第一反應,是「異於平常」。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便能體會:這兩人穿著「情人裝」,拿著一樣的點心,一臉愉悅「衝進晶姐店裡」,你是晶姐,你會怎麼想?吃醋還是其次,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最害怕的大敵,不正是童素心?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平常」是什麼樣子,每一個細節,都是晶姐「放心不下」的表現: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撥鍾沅的頭髮、攏他的衣領、討論生活瑣事?明顯就是在宣示「鍾沅是我的」之主權。轉過來,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胖瘦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你有季平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要記住——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你不能跟我搶鍾沅!
然而,「平常」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至少還能保持體面。但今晚,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他尖叫「小心弄髒我衣服」,不只是防備霜淇淋,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以晶姐之老練,並不困難。因此,是「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的氣氛與默契,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見面禮」,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如此對比之下,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
這兩支霜淇淋,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
鍾沅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
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小童,妳愛不愛季平?」我愣了一下,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
「妳比鍾沅大還小?」她又問。
「小,小三個月。」
「嗯。」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
「怎麼會?」我無措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
「少來!」她戳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
「算了,不嚇妳,」晶姐緩緩道:「也不嚇我自己。」
先看鍾沅的反應,他「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頗有一種「恃寵而驕」的氣息,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當然,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事實上,〈童女之舞〉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沒有一人是駑鈍的——,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但是他在乎嗎?恐怕是不在乎的。如果要在「與童素心快樂逛街」與「讓晶姐不要焦慮」之間二選一,鍾沅會怎麼選?那是不問可知的。
對比之下,童素心就「乖巧」得多。他心虛地知道自己快樂過頭,傷害了晶姐,馬上幫忙收店。然而,晶姐哪裡欠一個人打掃?他欠的是鍾沅穩固的承諾。第一句對白,已經直接到近乎有些不體面:如此直接,問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男朋友,不太禮貌吧?這是晶姐心神慌張的又一旁證。更糟糕的是童素心的反應,「愣了一下」才點頭⋯⋯那其實就是不愛或「沒那麼愛」的意思了,否則何需猶豫?
接著,晶姐問起「年齡」的問題。這一連串對白,重點不在數字高低,重點是以年齡的差距,引出「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你們才是」,意即:我不是。至此,晶姐已近乎毫不設防,講出心中的焦慮了。微妙的是,童素心雖然心繫鍾沅,但並沒有下定決心,要結成伴侶,這就是為什麼他還是勉強自己交了一個「沒那麼愛」的男朋友。童素心終究是不敢跨出「禁區」,去和女性伴侶共度終身。所以,面對晶姐的焦慮,童素心毫無「得勝」之感,屢屢迴避,最終「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這組角色結構最揪心,也最無奈之處,就在這裡。感情的流動與牽制,執著與畏懼,終究使所有人都手足無措,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在一路堆疊的攻防之後,曹麗娟寫出了晶姐最後這句對白,也是我認為全篇最厲害的一句(前幾段「小米」的情節裡,還有另一句堪堪可比,讀者可以另行參閱):「算了,不嚇你」以及「也不嚇我自己」。前半句等於承認,晶姐此前的幾句對話,確實是一種「火力威嚇」,是打算要「嚇」童素心的。這很好理解,童素心與鍾沅穿著情人裝、握著霜淇淋衝進來,一副「金童玉女」的姿態,晶姐當然要設法截斷兩人關係再進一步。所以,這句話坐實了「愛不愛季平」和「年紀」的討論,都有晶姐逼退童素心的意圖。但真正苦澀深沉的,在後半句「也不嚇我自己」——為何晶姐需要火力威嚇、需要截斷需要逼退呢?因為他被童、鍾兩人的默契嚇壞了呀!這又回到三人初見面的場景那種弔詭當中,晶姐越是火力全開,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說到這裡,記性好的讀者,勢必想起來了吧?三人初見時,鍾沅的第一句正是:「晶姐妳別嚇她。」是的,就是這個「嚇」字,曹麗娟不但情思細膩,前後也完美扣連。鍾沅擔心的「嚇」,終究在晶姐驚慌害怕的狀況下發生了。或者更深點說,晶姐的「火力威嚇」這一段,不就明確違逆了鍾沅的意志?那麼,以鍾沅袒護童素心的習性,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似乎也就不難猜了——晶姐還保得住他和鍾沅的關係嗎?
小說沒有清楚說明,晶姐的時裝店有多大面積、是什麼格局。我始終有點好奇:晶姐與童素心的這段對話,鍾沅聽到了嗎?或者,如果店面不是太大,就算沒能一字一句聽清楚,也能「看到」兩人正有一番對話吧。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後續的劇情急轉直下。收店後,照例是鍾沅開晶姐的車,先送童素心回家。三人在車上陷入極為尷尬的沉默,直到童素心下車,其他兩人才異口同聲說了再見。這場面很明顯,就是鍾沅與晶姐已經陷入冷戰了。下一個場景,是隔天深夜,童素心接到晶姐的電話,鍾沅再次飄然失蹤。更傷人的是,鍾沅還留下了一筆錢,這是要與晶姐兩不相欠、再不往來的意思了。整段時間都幹練體面的晶姐,終於徹底崩潰:
「快兩年了,我從來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打從那晚在BAR裡看她喝得爛醉把她帶回家,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晶姐……」
「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輩子,誰不知道這種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話?可是她說走就走妳知道嗎?說──走──就──走……」
「晶姐……」
「小童妳去告訴她……」電話彼端已泣不成聲,「妳告訴她,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
默默拿著聽筒感覺彼端晶姐的心,我再說不出當年曾對小米說的話。
相較於前幾段細膩的攻防,這段對白的「難度」與「深度」普通,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不過,在這樣的時刻,也不需要什麼技術了。晶姐的絕望與悲傷在於,自己最軟弱的內心話,甚至沒辦法講給鍾沅聽,因為鍾沅已經斷然離去。為什麼鍾沅走得這麼決絕?正是因為晶姐之前在驚慌之中,「嚇」了童素心一次。但偏偏晶姐已無其他管道可以聯絡鍾沅,只剩下最後一個,他知道這世界上最有可能和鍾沅說上話的人,也就是導致鍾沅火速離開的童素心。在情敵面前,袒露最脆弱的心,連「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都說出口了,那是一敗塗地,輸到不能再輸了。
就人情世故論,鍾沅對待晶姐的確殘忍。再怎麼說,晶姐也是把他從人生低潮裡拉出來,並且給予一切物質與情感呵護的人。不過,站在童素心的立場,這些話又要怎麼說出口呢?鍾沅所有的惡劣,源頭都來自童素心啊。只要童素心跨不出主流異性戀社會畫出的禁忌線,鍾沅就會成為行走的情感天災,一一雷擊被他迷倒卻又永遠無法取代童素心的伴侶。連晶姐這樣成熟的女性,都難以倖免。
〈童女之舞〉發表於一九九○年代,從小說所採取的「回憶」腔調來看,童素心與鍾沅的相識,甚至可能早在一九八○年代左右了。我有時候,會在創作課堂上分享這篇小說。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多年輕學生會困惑地問我:為什麼童、鍾兩人要如此糾結呢?不就是兩個女生在一起,有必要這樣進退維谷、心事如麻嗎?聽到這種「後同婚世代」的感想,我也不免感嘆,時代果然完全不一樣了啊。這樣天真的疑問,或許就是〈童女之舞〉最後強作樂觀的結尾,所希望看到的吧。
但即使同志的困苦已不如當年強烈,〈童女之舞〉的價值也不會因此消失。就當作他們只是一些普通人,在談著普通且扭捏的戀愛,因為一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原因而無法勇敢,甚至因而傷害他人⋯⋯這也是很好的一篇小說。我在二十歲左右,第一次讀到〈童女之舞〉,對晶姐這一整段,只覺得十分悲涼。但現在,我已比晶姐更年老了,那「三十幾歲」的悲鳴,卻隨著一次一次的重讀,越發震動我。小說沒有寫那兩支霜淇淋的下落。是三兩口速速吃完了呢,還是被丟進垃圾桶了呢?曹麗娟在安排這個意象時,不知是否意識到,選擇「霜淇淋」也是頗有玩味空間的——甜美,冰涼,童稚,朝不保夕,猶如童、鍾二人的同志情感。
好純真的滋味啊。正因如此,晶姐才如此害怕吧。
曹麗娟的〈童女之舞〉不是一個「分分合合」的故事,而是一個「合分分分分分」的故事。
欸不是,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只要一直都沒成功,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兩人幾乎一見鍾情。但接下來的十數年,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的同志禁忌,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鍾沅「玩得很開」,男友女友從未斷絕。只是,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圓心」,無論怎麼旋轉騰躍,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回到對方身邊。
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最有存在感的,是兩支霜淇淋。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此時,鍾沅家中連遭變故:父親去世,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卻裝得很坦然。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鍾沅已徹底失蹤,使童素心大為崩潰。整整一年後,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原來,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晶姐」交往,每日好吃好住,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開著晶姐的轎車。
鍾沅過去對象雖多,但像晶姐如此「大人」,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這還是第一位。這份精明強幹,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就領教到了:
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她依然沒變──叫我著怕的是晶姐。頭一回見她,隔著她店外的玻璃,當時剛好沒客人,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那姿勢、線條、皮膚、五官、化妝、服飾,從頭到腳,完全無懈可擊。太無懈可擊了,反而令人無言以對。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未等鍾沅介紹,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說著斜睨鍾沅一眼,鍾沅說:「晶姐妳別嚇她。」我尚來不及反應,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兩套喜歡的,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她那隻手是冰的。
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一開場看到晶姐「無懈可擊」的樣子,乍看可怕,但童素心感到「無言以對」,為什麼呢?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人氣場全開,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誰是那個大敵呢?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那就是童素心。所以,弔詭的是,晶姐越強大,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一上來就先聲奪人,喊出童素心的名字。試想,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想必是從鍾沅、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雖然聽起來有點玄,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他的「如臨大敵」並不是毫無來由的。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鍾沅的第一反應是「晶姐妳別嚇她」,這句也很有意思: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如臨大敵」的意念,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所以要出聲安撫;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什麼事都還沒發生,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
接著,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這也是非常「大人」的處理方式。面對情敵,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確實是有兩下子。此外,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那麼好生對待,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然而,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她那隻手是冰的。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這麼厲害的晶姐,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
不過,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不是以伴侶,而是以密友的身分——不只鍾沅有了晶姐,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如此「各有歸宿」的局面,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某天晚上,兩人去逛公館夜市,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說了句:「哇!情人裝!」接著,便有下面這段:
那晚,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平常我們去接她,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衣服也不燙一燙。」對我,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但那晚,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她卻身子一閃,尖聲道:「小心弄髒我衣服!」她指著霜淇淋。
晶姐的第一反應,是「異於平常」。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便能體會:這兩人穿著「情人裝」,拿著一樣的點心,一臉愉悅「衝進晶姐店裡」,你是晶姐,你會怎麼想?吃醋還是其次,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最害怕的大敵,不正是童素心?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平常」是什麼樣子,每一個細節,都是晶姐「放心不下」的表現: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撥鍾沅的頭髮、攏他的衣領、討論生活瑣事?明顯就是在宣示「鍾沅是我的」之主權。轉過來,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胖瘦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你有季平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要記住——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你不能跟我搶鍾沅!
然而,「平常」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至少還能保持體面。但今晚,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他尖叫「小心弄髒我衣服」,不只是防備霜淇淋,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以晶姐之老練,並不困難。因此,是「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的氣氛與默契,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見面禮」,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如此對比之下,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
這兩支霜淇淋,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
鍾沅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
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小童,妳愛不愛季平?」我愣了一下,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
「妳比鍾沅大還小?」她又問。
「小,小三個月。」
「嗯。」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
「怎麼會?」我無措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
「少來!」她戳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
「算了,不嚇妳,」晶姐緩緩道:「也不嚇我自己。」
先看鍾沅的反應,他「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頗有一種「恃寵而驕」的氣息,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當然,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事實上,〈童女之舞〉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沒有一人是駑鈍的——,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但是他在乎嗎?恐怕是不在乎的。如果要在「與童素心快樂逛街」與「讓晶姐不要焦慮」之間二選一,鍾沅會怎麼選?那是不問可知的。
對比之下,童素心就「乖巧」得多。他心虛地知道自己快樂過頭,傷害了晶姐,馬上幫忙收店。然而,晶姐哪裡欠一個人打掃?他欠的是鍾沅穩固的承諾。第一句對白,已經直接到近乎有些不體面:如此直接,問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男朋友,不太禮貌吧?這是晶姐心神慌張的又一旁證。更糟糕的是童素心的反應,「愣了一下」才點頭⋯⋯那其實就是不愛或「沒那麼愛」的意思了,否則何需猶豫?
接著,晶姐問起「年齡」的問題。這一連串對白,重點不在數字高低,重點是以年齡的差距,引出「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你們才是」,意即:我不是。至此,晶姐已近乎毫不設防,講出心中的焦慮了。微妙的是,童素心雖然心繫鍾沅,但並沒有下定決心,要結成伴侶,這就是為什麼他還是勉強自己交了一個「沒那麼愛」的男朋友。童素心終究是不敢跨出「禁區」,去和女性伴侶共度終身。所以,面對晶姐的焦慮,童素心毫無「得勝」之感,屢屢迴避,最終「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這組角色結構最揪心,也最無奈之處,就在這裡。感情的流動與牽制,執著與畏懼,終究使所有人都手足無措,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在一路堆疊的攻防之後,曹麗娟寫出了晶姐最後這句對白,也是我認為全篇最厲害的一句(前幾段「小米」的情節裡,還有另一句堪堪可比,讀者可以另行參閱):「算了,不嚇你」以及「也不嚇我自己」。前半句等於承認,晶姐此前的幾句對話,確實是一種「火力威嚇」,是打算要「嚇」童素心的。這很好理解,童素心與鍾沅穿著情人裝、握著霜淇淋衝進來,一副「金童玉女」的姿態,晶姐當然要設法截斷兩人關係再進一步。所以,這句話坐實了「愛不愛季平」和「年紀」的討論,都有晶姐逼退童素心的意圖。但真正苦澀深沉的,在後半句「也不嚇我自己」——為何晶姐需要火力威嚇、需要截斷需要逼退呢?因為他被童、鍾兩人的默契嚇壞了呀!這又回到三人初見面的場景那種弔詭當中,晶姐越是火力全開,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說到這裡,記性好的讀者,勢必想起來了吧?三人初見時,鍾沅的第一句正是:「晶姐妳別嚇她。」是的,就是這個「嚇」字,曹麗娟不但情思細膩,前後也完美扣連。鍾沅擔心的「嚇」,終究在晶姐驚慌害怕的狀況下發生了。或者更深點說,晶姐的「火力威嚇」這一段,不就明確違逆了鍾沅的意志?那麼,以鍾沅袒護童素心的習性,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似乎也就不難猜了——晶姐還保得住他和鍾沅的關係嗎?
小說沒有清楚說明,晶姐的時裝店有多大面積、是什麼格局。我始終有點好奇:晶姐與童素心的這段對話,鍾沅聽到了嗎?或者,如果店面不是太大,就算沒能一字一句聽清楚,也能「看到」兩人正有一番對話吧。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後續的劇情急轉直下。收店後,照例是鍾沅開晶姐的車,先送童素心回家。三人在車上陷入極為尷尬的沉默,直到童素心下車,其他兩人才異口同聲說了再見。這場面很明顯,就是鍾沅與晶姐已經陷入冷戰了。下一個場景,是隔天深夜,童素心接到晶姐的電話,鍾沅再次飄然失蹤。更傷人的是,鍾沅還留下了一筆錢,這是要與晶姐兩不相欠、再不往來的意思了。整段時間都幹練體面的晶姐,終於徹底崩潰:
「快兩年了,我從來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打從那晚在BAR裡看她喝得爛醉把她帶回家,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晶姐……」
「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輩子,誰不知道這種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話?可是她說走就走妳知道嗎?說──走──就──走……」
「晶姐……」
「小童妳去告訴她……」電話彼端已泣不成聲,「妳告訴她,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
默默拿著聽筒感覺彼端晶姐的心,我再說不出當年曾對小米說的話。
相較於前幾段細膩的攻防,這段對白的「難度」與「深度」普通,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不過,在這樣的時刻,也不需要什麼技術了。晶姐的絕望與悲傷在於,自己最軟弱的內心話,甚至沒辦法講給鍾沅聽,因為鍾沅已經斷然離去。為什麼鍾沅走得這麼決絕?正是因為晶姐之前在驚慌之中,「嚇」了童素心一次。但偏偏晶姐已無其他管道可以聯絡鍾沅,只剩下最後一個,他知道這世界上最有可能和鍾沅說上話的人,也就是導致鍾沅火速離開的童素心。在情敵面前,袒露最脆弱的心,連「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都說出口了,那是一敗塗地,輸到不能再輸了。
就人情世故論,鍾沅對待晶姐的確殘忍。再怎麼說,晶姐也是把他從人生低潮裡拉出來,並且給予一切物質與情感呵護的人。不過,站在童素心的立場,這些話又要怎麼說出口呢?鍾沅所有的惡劣,源頭都來自童素心啊。只要童素心跨不出主流異性戀社會畫出的禁忌線,鍾沅就會成為行走的情感天災,一一雷擊被他迷倒卻又永遠無法取代童素心的伴侶。連晶姐這樣成熟的女性,都難以倖免。
〈童女之舞〉發表於一九九○年代,從小說所採取的「回憶」腔調來看,童素心與鍾沅的相識,甚至可能早在一九八○年代左右了。我有時候,會在創作課堂上分享這篇小說。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多年輕學生會困惑地問我:為什麼童、鍾兩人要如此糾結呢?不就是兩個女生在一起,有必要這樣進退維谷、心事如麻嗎?聽到這種「後同婚世代」的感想,我也不免感嘆,時代果然完全不一樣了啊。這樣天真的疑問,或許就是〈童女之舞〉最後強作樂觀的結尾,所希望看到的吧。
但即使同志的困苦已不如當年強烈,〈童女之舞〉的價值也不會因此消失。就當作他們只是一些普通人,在談著普通且扭捏的戀愛,因為一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原因而無法勇敢,甚至因而傷害他人⋯⋯這也是很好的一篇小說。我在二十歲左右,第一次讀到〈童女之舞〉,對晶姐這一整段,只覺得十分悲涼。但現在,我已比晶姐更年老了,那「三十幾歲」的悲鳴,卻隨著一次一次的重讀,越發震動我。小說沒有寫那兩支霜淇淋的下落。是三兩口速速吃完了呢,還是被丟進垃圾桶了呢?曹麗娟在安排這個意象時,不知是否意識到,選擇「霜淇淋」也是頗有玩味空間的——甜美,冰涼,童稚,朝不保夕,猶如童、鍾二人的同志情感。
好純真的滋味啊。正因如此,晶姐才如此害怕吧。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