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麗娟的霜淇淋
曹麗娟的〈童女之舞〉不是一個「分分合合」的故事,而是一個「合分分分分分」的故事。
欸不是,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只要一直都沒成功,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兩人幾乎一見鍾情。但接下來的十數年,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的同志禁忌,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鍾沅「玩得很開」,男友女友從未斷絕。只是,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圓心」,無論怎麼旋轉騰躍,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回到對方身邊。
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最有存在感的,是兩支霜淇淋。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此時,鍾沅家中連遭變故:父親去世,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卻裝得很坦然。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鍾沅已徹底失蹤,使童素心大為崩潰。整整一年後,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原來,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晶姐」交往,每日好吃好住,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開著晶姐的轎車。
鍾沅過去對象雖多,但像晶姐如此「大人」,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這還是第一位。這份精明強幹,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就領教到了:
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她依然沒變──叫我著怕的是晶姐。頭一回見她,隔著她店外的玻璃,當時剛好沒客人,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那姿勢、線條、皮膚、五官、化妝、服飾,從頭到腳,完全無懈可擊。太無懈可擊了,反而令人無言以對。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未等鍾沅介紹,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說著斜睨鍾沅一眼,鍾沅說:「晶姐妳別嚇她。」我尚來不及反應,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兩套喜歡的,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她那隻手是冰的。
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一開場看到晶姐「無懈可擊」的樣子,乍看可怕,但童素心感到「無言以對」,為什麼呢?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人氣場全開,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誰是那個大敵呢?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那就是童素心。所以,弔詭的是,晶姐越強大,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一上來就先聲奪人,喊出童素心的名字。試想,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想必是從鍾沅、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雖然聽起來有點玄,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他的「如臨大敵」並不是毫無來由的。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鍾沅的第一反應是「晶姐妳別嚇她」,這句也很有意思: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如臨大敵」的意念,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所以要出聲安撫;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什麼事都還沒發生,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
接著,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這也是非常「大人」的處理方式。面對情敵,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確實是有兩下子。此外,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那麼好生對待,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然而,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她那隻手是冰的。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這麼厲害的晶姐,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
不過,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不是以伴侶,而是以密友的身分——不只鍾沅有了晶姐,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如此「各有歸宿」的局面,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某天晚上,兩人去逛公館夜市,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說了句:「哇!情人裝!」接著,便有下面這段:
那晚,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平常我們去接她,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衣服也不燙一燙。」對我,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但那晚,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她卻身子一閃,尖聲道:「小心弄髒我衣服!」她指著霜淇淋。
晶姐的第一反應,是「異於平常」。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便能體會:這兩人穿著「情人裝」,拿著一樣的點心,一臉愉悅「衝進晶姐店裡」,你是晶姐,你會怎麼想?吃醋還是其次,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最害怕的大敵,不正是童素心?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平常」是什麼樣子,每一個細節,都是晶姐「放心不下」的表現: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撥鍾沅的頭髮、攏他的衣領、討論生活瑣事?明顯就是在宣示「鍾沅是我的」之主權。轉過來,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胖瘦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你有季平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要記住——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你不能跟我搶鍾沅!
然而,「平常」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至少還能保持體面。但今晚,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他尖叫「小心弄髒我衣服」,不只是防備霜淇淋,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以晶姐之老練,並不困難。因此,是「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的氣氛與默契,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見面禮」,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如此對比之下,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
這兩支霜淇淋,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
鍾沅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
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小童,妳愛不愛季平?」我愣了一下,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
「妳比鍾沅大還小?」她又問。
「小,小三個月。」
「嗯。」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
「怎麼會?」我無措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
「少來!」她戳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
「算了,不嚇妳,」晶姐緩緩道:「也不嚇我自己。」
先看鍾沅的反應,他「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頗有一種「恃寵而驕」的氣息,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當然,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事實上,〈童女之舞〉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沒有一人是駑鈍的——,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但是他在乎嗎?恐怕是不在乎的。如果要在「與童素心快樂逛街」與「讓晶姐不要焦慮」之間二選一,鍾沅會怎麼選?那是不問可知的。
對比之下,童素心就「乖巧」得多。他心虛地知道自己快樂過頭,傷害了晶姐,馬上幫忙收店。然而,晶姐哪裡欠一個人打掃?他欠的是鍾沅穩固的承諾。第一句對白,已經直接到近乎有些不體面:如此直接,問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男朋友,不太禮貌吧?這是晶姐心神慌張的又一旁證。更糟糕的是童素心的反應,「愣了一下」才點頭⋯⋯那其實就是不愛或「沒那麼愛」的意思了,否則何需猶豫?
接著,晶姐問起「年齡」的問題。這一連串對白,重點不在數字高低,重點是以年齡的差距,引出「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你們才是」,意即:我不是。至此,晶姐已近乎毫不設防,講出心中的焦慮了。微妙的是,童素心雖然心繫鍾沅,但並沒有下定決心,要結成伴侶,這就是為什麼他還是勉強自己交了一個「沒那麼愛」的男朋友。童素心終究是不敢跨出「禁區」,去和女性伴侶共度終身。所以,面對晶姐的焦慮,童素心毫無「得勝」之感,屢屢迴避,最終「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這組角色結構最揪心,也最無奈之處,就在這裡。感情的流動與牽制,執著與畏懼,終究使所有人都手足無措,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在一路堆疊的攻防之後,曹麗娟寫出了晶姐最後這句對白,也是我認為全篇最厲害的一句(前幾段「小米」的情節裡,還有另一句堪堪可比,讀者可以另行參閱):「算了,不嚇你」以及「也不嚇我自己」。前半句等於承認,晶姐此前的幾句對話,確實是一種「火力威嚇」,是打算要「嚇」童素心的。這很好理解,童素心與鍾沅穿著情人裝、握著霜淇淋衝進來,一副「金童玉女」的姿態,晶姐當然要設法截斷兩人關係再進一步。所以,這句話坐實了「愛不愛季平」和「年紀」的討論,都有晶姐逼退童素心的意圖。但真正苦澀深沉的,在後半句「也不嚇我自己」——為何晶姐需要火力威嚇、需要截斷需要逼退呢?因為他被童、鍾兩人的默契嚇壞了呀!這又回到三人初見面的場景那種弔詭當中,晶姐越是火力全開,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說到這裡,記性好的讀者,勢必想起來了吧?三人初見時,鍾沅的第一句正是:「晶姐妳別嚇她。」是的,就是這個「嚇」字,曹麗娟不但情思細膩,前後也完美扣連。鍾沅擔心的「嚇」,終究在晶姐驚慌害怕的狀況下發生了。或者更深點說,晶姐的「火力威嚇」這一段,不就明確違逆了鍾沅的意志?那麼,以鍾沅袒護童素心的習性,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似乎也就不難猜了——晶姐還保得住他和鍾沅的關係嗎?
小說沒有清楚說明,晶姐的時裝店有多大面積、是什麼格局。我始終有點好奇:晶姐與童素心的這段對話,鍾沅聽到了嗎?或者,如果店面不是太大,就算沒能一字一句聽清楚,也能「看到」兩人正有一番對話吧。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後續的劇情急轉直下。收店後,照例是鍾沅開晶姐的車,先送童素心回家。三人在車上陷入極為尷尬的沉默,直到童素心下車,其他兩人才異口同聲說了再見。這場面很明顯,就是鍾沅與晶姐已經陷入冷戰了。下一個場景,是隔天深夜,童素心接到晶姐的電話,鍾沅再次飄然失蹤。更傷人的是,鍾沅還留下了一筆錢,這是要與晶姐兩不相欠、再不往來的意思了。整段時間都幹練體面的晶姐,終於徹底崩潰:
「快兩年了,我從來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打從那晚在BAR裡看她喝得爛醉把她帶回家,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晶姐……」
「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輩子,誰不知道這種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話?可是她說走就走妳知道嗎?說──走──就──走……」
「晶姐……」
「小童妳去告訴她……」電話彼端已泣不成聲,「妳告訴她,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
默默拿著聽筒感覺彼端晶姐的心,我再說不出當年曾對小米說的話。
相較於前幾段細膩的攻防,這段對白的「難度」與「深度」普通,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不過,在這樣的時刻,也不需要什麼技術了。晶姐的絕望與悲傷在於,自己最軟弱的內心話,甚至沒辦法講給鍾沅聽,因為鍾沅已經斷然離去。為什麼鍾沅走得這麼決絕?正是因為晶姐之前在驚慌之中,「嚇」了童素心一次。但偏偏晶姐已無其他管道可以聯絡鍾沅,只剩下最後一個,他知道這世界上最有可能和鍾沅說上話的人,也就是導致鍾沅火速離開的童素心。在情敵面前,袒露最脆弱的心,連「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都說出口了,那是一敗塗地,輸到不能再輸了。
就人情世故論,鍾沅對待晶姐的確殘忍。再怎麼說,晶姐也是把他從人生低潮裡拉出來,並且給予一切物質與情感呵護的人。不過,站在童素心的立場,這些話又要怎麼說出口呢?鍾沅所有的惡劣,源頭都來自童素心啊。只要童素心跨不出主流異性戀社會畫出的禁忌線,鍾沅就會成為行走的情感天災,一一雷擊被他迷倒卻又永遠無法取代童素心的伴侶。連晶姐這樣成熟的女性,都難以倖免。
〈童女之舞〉發表於一九九○年代,從小說所採取的「回憶」腔調來看,童素心與鍾沅的相識,甚至可能早在一九八○年代左右了。我有時候,會在創作課堂上分享這篇小說。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多年輕學生會困惑地問我:為什麼童、鍾兩人要如此糾結呢?不就是兩個女生在一起,有必要這樣進退維谷、心事如麻嗎?聽到這種「後同婚世代」的感想,我也不免感嘆,時代果然完全不一樣了啊。這樣天真的疑問,或許就是〈童女之舞〉最後強作樂觀的結尾,所希望看到的吧。
但即使同志的困苦已不如當年強烈,〈童女之舞〉的價值也不會因此消失。就當作他們只是一些普通人,在談著普通且扭捏的戀愛,因為一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原因而無法勇敢,甚至因而傷害他人⋯⋯這也是很好的一篇小說。我在二十歲左右,第一次讀到〈童女之舞〉,對晶姐這一整段,只覺得十分悲涼。但現在,我已比晶姐更年老了,那「三十幾歲」的悲鳴,卻隨著一次一次的重讀,越發震動我。小說沒有寫那兩支霜淇淋的下落。是三兩口速速吃完了呢,還是被丟進垃圾桶了呢?曹麗娟在安排這個意象時,不知是否意識到,選擇「霜淇淋」也是頗有玩味空間的——甜美,冰涼,童稚,朝不保夕,猶如童、鍾二人的同志情感。
好純真的滋味啊。正因如此,晶姐才如此害怕吧。
曹麗娟的〈童女之舞〉不是一個「分分合合」的故事,而是一個「合分分分分分」的故事。
欸不是,一對情侶怎麼可以分手那麼多次?那就跟減重或戒菸的原理一樣:只要一直都沒成功,就一直在努力的路上。小說的敘事者童素心,在女校相識了帥氣活潑的鍾沅,兩人幾乎一見鍾情。但接下來的十數年,由於童素心不敢突破「女生能不能跟女生在一起」的同志禁忌,兩人始終未能成為伴侶。相較於童素心的保守謹慎,鍾沅「玩得很開」,男友女友從未斷絕。只是,無論身旁伴侶換了誰,兩人都有深深的默契,知道彼此都是對方的「圓心」,無論怎麼旋轉騰躍,都將在生命的關鍵轉折處,回到對方身邊。
小說出現的食物不多,最有存在感的,是兩支霜淇淋。事情發生在童素心大學剛畢業那年。此時,鍾沅家中連遭變故:父親去世,母親很快找到新對象再婚。鍾沅對此顯然有芥蒂,卻裝得很坦然。等童素心意識到狀態不對,鍾沅已徹底失蹤,使童素心大為崩潰。整整一年後,鍾沅才又重新聯絡上童素心——原來,鍾沅這段時間都和一位幹練的時裝店老闆「晶姐」交往,每日好吃好住,身穿晶姐提供的當季歐洲時裝,開著晶姐的轎車。
鍾沅過去對象雖多,但像晶姐如此「大人」,能在物質與精神兩層面,都與鍾沅分庭抗禮而不被他玩弄辜負者,這還是第一位。這份精明強幹,敏感的童素心第一次見面,就領教到了:
叫我吃驚的倒不是鍾沅──她依然沒變──叫我著怕的是晶姐。頭一回見她,隔著她店外的玻璃,當時剛好沒客人,她像尊蠟像般手持一杯咖啡斜倚在沙發上。那姿勢、線條、皮膚、五官、化妝、服飾,從頭到腳,完全無懈可擊。太無懈可擊了,反而令人無言以對。鍾沅拉著我推門進去,未等鍾沅介紹,她便了然一笑:「童素心?」說著斜睨鍾沅一眼,鍾沅說:「晶姐妳別嚇她。」我尚來不及反應,晶姐便起身牽我走向展示架。「自己挑兩套喜歡的,算是晶姐送妳的見面禮。」她那隻手是冰的。
曹麗娟非常擅寫角色的對白與動作,充滿了微妙的心理流動與攻防。一開場看到晶姐「無懈可擊」的樣子,乍看可怕,但童素心感到「無言以對」,為什麼呢?或許可以這樣理解:當一個人氣場全開,試著讓自己看起來十分強大的時候,恐怕正是他如臨大敵的時候。誰是那個大敵呢?只要是愛過鍾沅的每一任伴侶都知道,只有一個人能瞬間把鍾沅從自己身邊搶走,那就是童素心。所以,弔詭的是,晶姐越強大,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不過晶姐畢竟是老江湖,一上來就先聲奪人,喊出童素心的名字。試想,三人根本一句話都還沒說,晶姐是怎麼認出來的呢?想必是從鍾沅、童素心兩人結伴走來的身姿神態看出來的吧。雖然聽起來有點玄,但敏感的晶姐或許已經感受到,今天的鍾沅有點不同,那麼旁邊這位大概就不會是等閒人物了。他的「如臨大敵」並不是毫無來由的。而在晶姐喊出童素心名字後,鍾沅的第一反應是「晶姐妳別嚇她」,這句也很有意思:鍾沅顯然已偵測到晶姐「如臨大敵」的意念,一方面他是敬畏晶姐的能力的,所以要出聲安撫;一方面卻也在這一反應中,坐實了晶姐的擔憂不假——什麼事都還沒發生,你就本能袒護童素心,這一舉動已經說明很多事情了。
接著,晶姐把童素心牽到展示架前,大方送了兩套衣服作為見面禮,這也是非常「大人」的處理方式。面對情敵,還能擺出這副悠然無爭的架勢,確實是有兩下子。此外,如果童素心對鍾沅來說很重要,那麼好生對待,也會比當下就酸言酸語或撕破臉更能維繫關係吧。然而,在看似無懈可擊的應對進退裡,童素心還是抓到破綻了:她那隻手是冰的。這又是曹麗娟借力使力的高明細節,這麼厲害的晶姐,終究還是畏懼著清純無害的童素心。
不過,更驚心動魄的攻防還在這之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鍾沅和童素心常常一起逛街。不是以伴侶,而是以密友的身分——不只鍾沅有了晶姐,童素心也有一個男朋友季平。如此「各有歸宿」的局面,反而為他們換來一長段安寧的相處。某天晚上,兩人去逛公館夜市,在地攤上買了兩件一樣的襯衫,又買了一樣的長褲換上。鍾沅大概是有點興奮過頭了,竟然哪壺不開提哪壺,說了句:「哇!情人裝!」接著,便有下面這段:
那晚,當我們各拿著一支霜淇淋又蹦又跳衝進晶姐店裡去接她時,她臉上霎時露出異於平常的神情。平常我們去接她,晶姐總是微笑著給我和鍾沅一人一個擁抱,有時她會撥撥鍾沅頭髮說:「明天去阿傑那邊把頭髮修一修。」或者攏攏她衣領嗔怪:「衣服也不燙一燙。」對我,她多半會拉拉我的手,「晚上鍾沅帶妳去吃什麼?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但那晚,當我們向她張開雙臂圍上前去時,她卻身子一閃,尖聲道:「小心弄髒我衣服!」她指著霜淇淋。
晶姐的第一反應,是「異於平常」。只要我們想想看晶姐眼中的畫面是什麼,便能體會:這兩人穿著「情人裝」,拿著一樣的點心,一臉愉悅「衝進晶姐店裡」,你是晶姐,你會怎麼想?吃醋還是其次,別忘了晶姐最深沉的恐懼、最害怕的大敵,不正是童素心?作者接下來還補述了「平常」是什麼樣子,每一個細節,都是晶姐「放心不下」的表現:為什麼要在童素心面前,撥鍾沅的頭髮、攏他的衣領、討論生活瑣事?明顯就是在宣示「鍾沅是我的」之主權。轉過來,為什麼要對童素心說「要吃胖一點,不然我們怎麼跟季平交差」?胖瘦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童素心:你有季平了,你是有男朋友的人了,你要記住——就只差沒有直接喊出來:你不能跟我搶鍾沅!
然而,「平常」的晶姐縱然千般焦慮,至少還能保持體面。但今晚,連這份體面都守不住了,他尖叫「小心弄髒我衣服」,不只是防備霜淇淋,也是焦慮破表的反應。如果只是要防備霜淇淋,大有千百種漂亮話可以說,以晶姐之老練,並不困難。因此,是「兩人拿著霜淇淋衝進來」的氣氛與默契,讓他心中警鈴大響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鍾沅長期有晶姐提供的名貴衣服,童素心也至少拿了兩套「見面禮」,結果兩人最快樂的時候,是去夜市隨便買的便宜襯衫長褲。如此對比之下,情意的天秤向哪一邊傾斜,更是殘忍到無法否認。
這兩支霜淇淋,也就因此開啟了全篇當中,我認為最精妙的一場對話:
鍾沅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我則悄悄到後面洗好手,趕緊幫晶姐收拾店裡。
正當我蹲在櫥窗底下,拿吸塵器清理地毯死角的灰塵時,一旁的晶姐突然問我:「小童,妳愛不愛季平?」我愣了一下,匆忙點著原本已低垂的頭。
「妳比鍾沅大還小?」她又問。
「小,小三個月。」
「嗯。」她彎腰幫我攏起垂到地毯上的頭髮,「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好老。」
「怎麼會?」我無措地仰首看她:「晶姐才比我們大一點,而且看起來還更年輕!」
「少來!」她戳我一下,似笑非笑,「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
我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
「算了,不嚇妳,」晶姐緩緩道:「也不嚇我自己。」
先看鍾沅的反應,他「聳聳肩,一屁股坐上沙發」,頗有一種「恃寵而驕」的氣息,完全不在乎晶姐的情緒。當然,我想以鍾沅的敏銳度——事實上,〈童女之舞〉整篇小說的每一位女同志,沒有一人是駑鈍的——,他大概早就看出晶姐的焦慮。但是他在乎嗎?恐怕是不在乎的。如果要在「與童素心快樂逛街」與「讓晶姐不要焦慮」之間二選一,鍾沅會怎麼選?那是不問可知的。
對比之下,童素心就「乖巧」得多。他心虛地知道自己快樂過頭,傷害了晶姐,馬上幫忙收店。然而,晶姐哪裡欠一個人打掃?他欠的是鍾沅穩固的承諾。第一句對白,已經直接到近乎有些不體面:如此直接,問一個人愛不愛自己的男朋友,不太禮貌吧?這是晶姐心神慌張的又一旁證。更糟糕的是童素心的反應,「愣了一下」才點頭⋯⋯那其實就是不愛或「沒那麼愛」的意思了,否則何需猶豫?
接著,晶姐問起「年齡」的問題。這一連串對白,重點不在數字高低,重點是以年齡的差距,引出「我看妳跟鍾沅才真的是金童玉女」——「你們才是」,意即:我不是。至此,晶姐已近乎毫不設防,講出心中的焦慮了。微妙的是,童素心雖然心繫鍾沅,但並沒有下定決心,要結成伴侶,這就是為什麼他還是勉強自己交了一個「沒那麼愛」的男朋友。童素心終究是不敢跨出「禁區」,去和女性伴侶共度終身。所以,面對晶姐的焦慮,童素心毫無「得勝」之感,屢屢迴避,最終「不知如何回答,幾乎把頭都要埋進吸塵器裡去」。這組角色結構最揪心,也最無奈之處,就在這裡。感情的流動與牽制,執著與畏懼,終究使所有人都手足無措,沒有真正的勝利者。
在一路堆疊的攻防之後,曹麗娟寫出了晶姐最後這句對白,也是我認為全篇最厲害的一句(前幾段「小米」的情節裡,還有另一句堪堪可比,讀者可以另行參閱):「算了,不嚇你」以及「也不嚇我自己」。前半句等於承認,晶姐此前的幾句對話,確實是一種「火力威嚇」,是打算要「嚇」童素心的。這很好理解,童素心與鍾沅穿著情人裝、握著霜淇淋衝進來,一副「金童玉女」的姿態,晶姐當然要設法截斷兩人關係再進一步。所以,這句話坐實了「愛不愛季平」和「年紀」的討論,都有晶姐逼退童素心的意圖。但真正苦澀深沉的,在後半句「也不嚇我自己」——為何晶姐需要火力威嚇、需要截斷需要逼退呢?因為他被童、鍾兩人的默契嚇壞了呀!這又回到三人初見面的場景那種弔詭當中,晶姐越是火力全開,就越顯得他害怕童素心。
說到這裡,記性好的讀者,勢必想起來了吧?三人初見時,鍾沅的第一句正是:「晶姐妳別嚇她。」是的,就是這個「嚇」字,曹麗娟不但情思細膩,前後也完美扣連。鍾沅擔心的「嚇」,終究在晶姐驚慌害怕的狀況下發生了。或者更深點說,晶姐的「火力威嚇」這一段,不就明確違逆了鍾沅的意志?那麼,以鍾沅袒護童素心的習性,接下來的故事會怎麼發展,似乎也就不難猜了——晶姐還保得住他和鍾沅的關係嗎?
小說沒有清楚說明,晶姐的時裝店有多大面積、是什麼格局。我始終有點好奇:晶姐與童素心的這段對話,鍾沅聽到了嗎?或者,如果店面不是太大,就算沒能一字一句聽清楚,也能「看到」兩人正有一番對話吧。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後續的劇情急轉直下。收店後,照例是鍾沅開晶姐的車,先送童素心回家。三人在車上陷入極為尷尬的沉默,直到童素心下車,其他兩人才異口同聲說了再見。這場面很明顯,就是鍾沅與晶姐已經陷入冷戰了。下一個場景,是隔天深夜,童素心接到晶姐的電話,鍾沅再次飄然失蹤。更傷人的是,鍾沅還留下了一筆錢,這是要與晶姐兩不相欠、再不往來的意思了。整段時間都幹練體面的晶姐,終於徹底崩潰:
「快兩年了,我從來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打從那晚在BAR裡看她喝得爛醉把她帶回家,我就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晶姐……」
「我也不指望她跟我一輩子,誰不知道這種感情要海誓山盟是笑話?可是她說走就走妳知道嗎?說──走──就──走……」
「晶姐……」
「小童妳去告訴她……」電話彼端已泣不成聲,「妳告訴她,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
默默拿著聽筒感覺彼端晶姐的心,我再說不出當年曾對小米說的話。
相較於前幾段細膩的攻防,這段對白的「難度」與「深度」普通,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不過,在這樣的時刻,也不需要什麼技術了。晶姐的絕望與悲傷在於,自己最軟弱的內心話,甚至沒辦法講給鍾沅聽,因為鍾沅已經斷然離去。為什麼鍾沅走得這麼決絕?正是因為晶姐之前在驚慌之中,「嚇」了童素心一次。但偏偏晶姐已無其他管道可以聯絡鍾沅,只剩下最後一個,他知道這世界上最有可能和鍾沅說上話的人,也就是導致鍾沅火速離開的童素心。在情敵面前,袒露最脆弱的心,連「三十幾歲的女人沒有多少時間好去愛一個人」都說出口了,那是一敗塗地,輸到不能再輸了。
就人情世故論,鍾沅對待晶姐的確殘忍。再怎麼說,晶姐也是把他從人生低潮裡拉出來,並且給予一切物質與情感呵護的人。不過,站在童素心的立場,這些話又要怎麼說出口呢?鍾沅所有的惡劣,源頭都來自童素心啊。只要童素心跨不出主流異性戀社會畫出的禁忌線,鍾沅就會成為行走的情感天災,一一雷擊被他迷倒卻又永遠無法取代童素心的伴侶。連晶姐這樣成熟的女性,都難以倖免。
〈童女之舞〉發表於一九九○年代,從小說所採取的「回憶」腔調來看,童素心與鍾沅的相識,甚至可能早在一九八○年代左右了。我有時候,會在創作課堂上分享這篇小說。隨著時間過去,越來越多年輕學生會困惑地問我:為什麼童、鍾兩人要如此糾結呢?不就是兩個女生在一起,有必要這樣進退維谷、心事如麻嗎?聽到這種「後同婚世代」的感想,我也不免感嘆,時代果然完全不一樣了啊。這樣天真的疑問,或許就是〈童女之舞〉最後強作樂觀的結尾,所希望看到的吧。
但即使同志的困苦已不如當年強烈,〈童女之舞〉的價值也不會因此消失。就當作他們只是一些普通人,在談著普通且扭捏的戀愛,因為一些自己也說不明白的原因而無法勇敢,甚至因而傷害他人⋯⋯這也是很好的一篇小說。我在二十歲左右,第一次讀到〈童女之舞〉,對晶姐這一整段,只覺得十分悲涼。但現在,我已比晶姐更年老了,那「三十幾歲」的悲鳴,卻隨著一次一次的重讀,越發震動我。小說沒有寫那兩支霜淇淋的下落。是三兩口速速吃完了呢,還是被丟進垃圾桶了呢?曹麗娟在安排這個意象時,不知是否意識到,選擇「霜淇淋」也是頗有玩味空間的——甜美,冰涼,童稚,朝不保夕,猶如童、鍾二人的同志情感。
好純真的滋味啊。正因如此,晶姐才如此害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