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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名(弒君者三部曲:首日)

The Name of the Wind (Kingkiller Chronicles- Da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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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情報

他呼喚風,風就來了──2007年震撼美國文壇之作《風之名》

2011/02/21 2007年,美國書市出現了一顆閃亮的新星,他就是以《風之名》拿下該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的派崔克.羅斯弗斯(Patrick Rothfuss)。時隔三年,讀者們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第二本《智者之懼》,3月1日即將在英、美上市,目前預購即衝到美國Amazon總榜的Top8,奇幻類Top3,讀者或許可以想見當年甫出版時,亦有相似的氣勢。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一本,三部曲的設定其實是主角克沃思分成三天講述自己前半生經歷的故事。當初看了第一本書稿後大為驚豔,早早買下版權,從成本考量,應該是要早些出版才對,但希望能讓讀者看到完整的故事,一直苦等作者寫完後面兩本。直到《智者之懼》國外終於有動靜,我們也才延至今年出版。(為什麼希望讓大家可以接連著看三部曲的故事,唉!看了導讀的介紹就會更清楚了,這故事還真是迷人,看完第一部絕對會迫不及待想問:後來呢?) 我其實不算道地的奇幻小說迷,最剛開始只是抱著看個好故事的心情來閱讀,但實際開始參與編輯,才知道出版奇幻小說有其專門學問。尤其這本書相對來說是比較傳統的奇幻故事佈局,自成一格、彷如中世紀又不盡相同的世界;新奇有趣的「共感術」魔法設定;特殊的種族和語言等等,讚嘆作者想像力之餘,也不免感到頭疼,該如何讓這些「東西」恰如其分的轉換成中文名詞,還能保有原本意思又兼顧中文的發音和用字特性,也幸好有奇幻達人朋友幫忙校訂名詞,讓原本流暢的譯文能有更加符合奇幻小說迷人設定的細節。 讀完《風之名》後,除了被精采故事滿足之外,腦中也縈繞了許多疑問:克沃思最後為何變成惡名昭彰的刺客?他學會呼喚「風之名」了嗎?他找到神祕的祁德林人了嗎?不過,就像書中說的,「真實的故事鮮少直線到底」,今年三月,就請讀者們也耐心地一起來聽克沃思說故事吧,說他如何在追尋傳奇真相的過程中,把自己也變成了另一則傳奇的故事! *美國、德國、法國、西班牙書封(左至右)。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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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眾多奇幻大師一致推薦,一鳴驚人的處女作,近三年國際書市最熱門話題
娥蘇拉.勒瑰恩
(《地海傳奇》作者)
羅蘋.荷布(「刺客」系列作者)
凱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傳作者)
歐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雲獎得主,《戰爭遊戲》作者)
大衛.列文(雨果獎得主)
舟.沃頓(世界奇幻文學獎得主,《尖牙與利爪》作者)
羅伯特.索耶(雨果獎得主)
泰德.威廉斯(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影行》作者)
泰瑞.布魯克斯(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末日之子》作者)
西恩.威廉斯(紐約時報暢銷書《血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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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
2007年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榜#10
2007年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特別推薦
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選書「科幻/奇幻/恐怖類」
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暢銷奇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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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祁德林人……那是一切的開端。」

傳說中的墮落英雄,為了讓愛人起死回生,尋找不該學習的知識,獲得可怕的力量,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從此受詛咒成為祁德林人。
祁德林人就像晴天霹靂一樣,出現時只帶來毀滅與恐怖。所到之處植物枯死,木腐鐵鏽,磚頭碎裂……

如果不是全家被祁德林人殺害,紅髮男孩克沃思,或許永遠不會前往大學院學習故事裡的魔法、尋找祁德林人的檔案;不會變成令人聞風喪膽的傳奇人物;不會做出轟轟烈烈的事蹟;更不會退隱到偏僻小鎮當個旅店主人,直到被另一個追尋傳奇的編史家找到,揭開他過往的回憶……

這是克沃思的故事,從很多方面來說,這也是一個關於祁德林人的故事。口耳相傳的英雄事蹟不過是加油添醋的故事,真正的傳奇,只能由當事者自己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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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盡一生的滄桑,我們卻聽到了一則偉大的英雄事蹟
他只是為了求生存,卻靠著天賦和機運把自己活成傳奇


當人們想要述說一個人的偉大故事時,名字是很重要的。而我,卻有很多名字。

我是克沃思,一個聲名狼藉的魔法師、技藝高超的神偷、天賦異稟的音樂家,
也是惡名昭彰的刺客。
我曾從沉睡的古塚諸王身旁劫走公主,焚燬特雷邦城,殺死巨獸龍蜥;
我曾和眾神交談,墜入愛河,寫出讓吟遊詩人流淚的歌曲,夜半走在無人敢提起的路上。
我曾為君王提出建言,靠智慧踏上古道,在大學院裡同時遭到讚許與詛咒。
我周遊各地,歷盡滄桑,迷失方向,遭人背叛。
有人叫我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
那些都是我贏得的稱號,付出代價換來的。
你可能也聽過我的三兩事。

《風之名》是奇幻小說弒君者三部曲(Kingkiller Chronicle Series)的第一部,描寫一位孤兒成為傳奇人物的故事,充滿音樂、魔法、愛和失去,不僅帶領讀者深入魔法師的行為與心靈世界,也讓我們預見奇幻文學的重量級作家誕生。

名人推薦

媒體評論

這部作品讓我聯想到勒瑰恩、喬治.馬丁和托爾金等人之作,但羅斯弗斯沒有半點模仿;與他個人景仰的作家們一樣,羅斯弗斯屬於運用傳統故事元素的老派說書人,但他有著自己的腔調。這麼多年來,我第一次對一部奇幻新作深受吸引。這本書必然會是部經典之作。──《泰晤士報》(The Times)

哈利波特迷渴望一部令人興奮的新作品,《風之名》的問世讓大家不必空等了。三部曲的首部故事,描述一位孤兒成為傳奇,充滿音樂、魔法、愛情與失落。羅斯弗斯栩栩如生且迷人的第一部作品,令人驚奇。──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com)

《風之名》是一部充滿機智、幽默和危險的故事,……這部史詩之作與眾不同、令人眼目一新,故事主要以第一人稱敘述,營造出一種親密自在的感覺,無需讀者自行深入挖掘故事角色的內心曲折,從中獲得感動。……羅斯弗斯詩意的文字,和他筆下所描繪的、那個讓人強烈移情的化外之境,都足以讓我們將羅斯弗斯與托爾金相提並論。──邦諾書店(B & N)

《風之名》是這十年內最優秀的一部奇幻作品,雖然說以類型作品來看待它,可能會使它獲得的讚美變少,我們應該改口說,《風之名》是十年間出現的最優秀故事之一。……羅斯弗斯的這部新人之作,有著《一千零一夜》般、錯綜複雜的戲中戲結構,並結合了《哈利波特》般的學院場景,他將這些轉化為一篇沉思,探究英雄主義出了什麼問題。──Onion AV Club

喬治.馬丁和吉列.伍爾夫這些作家是老調新談的老手,讓奇幻作品有著偉大文學巨著的深刻和人性;羅斯弗斯所進行的工作,則是用我們最熟悉的三部曲形式,重新講述我們最熟悉的故事。由第一部的成績看來,羅斯弗斯確實使故事又鮮活起來,引人注目。故事以一種有趣的方式談論魔法,增加了情緒衝擊和知性刺激。第二部快端出來吧!──《軌跡雜誌》(Locus Magazine)

羅斯弗斯的第一部小說開啟了三部曲,故事不只是人類的歷史,也是一個極力排除邪惡的世界,受到邪惡威脅的故事。羅斯弗斯挖掘角色的性格變化,同時也探究傳奇和真實之間的關係,真相其實就存在故事裡。故事敘述優美,並堆疊上一個個未來的故事形象,這部細節豐富的英雄「自傳」,高度推薦給所有的圖書館。──LIBRARY JOURNAL重點評論

羅斯弗斯這部突出的奇幻之作,也是三部曲的第一本,其原創性不在那個未命名的想像世界,而是作者精確地描繪出那個世界。……這是一部多數作家夢想完成的,帶著自信、豐富的新人之作。奇幻世界有了一顆新星。──《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羅斯弗斯的處女作,也是【弒君者】奇幻三部曲的第一本,其成績不負上市前的空前聲勢,甚至比出版社所宣傳的更優秀。奇幻迷開始讀《風之名》,必須準備好完全脫離外在世界,全然沉浸於這部原創性強、令人心醉沉迷,以魔法、愛情和冒險為主題的小說裡。──Strange Horizons

絕非一般充滿無聊追尋和誇張情節的奇幻故事,而是一部完美佈局的成人故事,其中有幽默、行動,時不時則有著魔法。──《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

迷人的故事,其中的世界有著詳實的描述,寫的極好。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有讀到像這樣一部讓我持續翻閱、具原創性的奇幻故事。──Vicki Palmquist,Children's Literature Network

偶然發現到有人(羅斯弗斯)是用這種手法寫作,這種經驗很稀有、也極富樂趣。不僅是因為他的書寫語言符合我認為奇幻寫作絕對必要的準確性,也因為文字間流露真正的音樂性……真是享受!──勒瑰恩(Ursula K. Le Guin),《地海傳奇》作者

我要說這部作品具備了所有我對於小說的期待:真實的角色、讓人信服的事件,而且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我對這部作品最喜歡的一點是,其中的魔法完全根源於書中設定的世界,一切都不像是編造出來的,而且從頭到尾保有完美的一致性。……我闔上這部小說,感覺自己像是和一位令人興奮的新朋友,共同經歷了一段旅程,而不光是獨自坐在桌前看著書本上的文字。──羅蘋.荷布(Robin Hobb),《刺客正傳》系列作者

各位,這小說來真的。雖然比起《哈利波特》系列,它的故事黑暗許多,但它仍是部成長小說,講述童年、上學、和一個男孩變成傳奇英雄的訓練過程。將近七百頁的小說,沒有一字是多餘的。羅斯弗斯的書寫沒有灌水。他正是我們一直期待的偉大奇幻新秀作家,這是一本令人驚奇之作。──歐森.史考特.卡德(Orson Scott Card),雨果、星雲獎得主,《致命兒戲》(Ender`s Game)作者

這部故事講述的正是「故事」——包括神話、傳奇、酒館趣聞軼事,以及我們在夜深人靜時的自我欺騙等等,和故事背後的駭人真相。這是克沃思的故事,他是一個追尋傳奇真相的男人,在追尋的過程中,自己變成了另一則傳奇。克沃思生氣勃勃、與眾所期待的英雄同樣真實:勇敢又害羞,聰明又無知,謙虛又高傲,有時所有特質會全部顯現。《風之名》帶著溫暖、悲傷,還有著些幽默,是給成人看的《哈利波特》。──大衛.列文(David Levine),雨果獎得主

這是一部令人興奮的新人小說,也是一部聰明的奇幻作品。羅斯弗斯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一開始閱讀《風之名》,就沒法把它擱下,暫時停止閱讀時,就會一直想著那個世界、那些人物,擔心接下來會發生什麼。──舟.沃頓(Jo Walton),世界奇幻文學獎(WFA)年度最佳長篇小說《尖牙與利爪》(Tooth and Claw)作者

《風之名》不僅有奇幻讀者喜愛的一切元素,魔法祕密與遠古惡魔等等,更兼具幽默、恐怖、寫實的特色。本書就像這領域的所有傑作一樣,奇幻佈局精采萬分,但真正讓小說不凡的,是作者對真實、一般事物、抱負與失敗、藝術、關愛、失落的描寫。──泰德.威廉斯(Tad Williams),紐約時報暢銷書《影行》(Shadowmarch)、《原鄉》(Otherland)、《回憶、悲傷與荊棘》(Memory, Sorrow and Thorn)的作者

《風之名》是值得注意的作家初試啼聲之作,派崔克.羅斯弗斯天分過人,他的克沃思故事深遠神祕、錯綜複雜、奇妙精采。──泰瑞.布魯克斯(Terry Brooks),《紐約時報》暢銷奇幻小說《末日之子》(ARMAGEDDON’S CHILDREN)作者

《風之名》是這些年來罕見的佳作,適合奇幻小說熱愛者與入門者,它讓想像力無限馳騁,撼動人心。在派崔克.羅斯弗斯的生花妙筆下,讀者將體驗奇幻之旅的最高潮,我自己也一直不想從中抽離。──西恩.威廉斯(Sean Williams),《紐約時報》暢銷書《血債》(The Blood Debt)的作者

讓我們為派崔克.羅斯弗斯歡呼!這位新巨人正昂首闊步。《風之名》是本令人驚嘆的小說,又剛好是作者的處女作。各類暢銷榜與獎項票選都一致看好派崔克.羅斯弗斯,讀者也紛紛大力要求多來點引人入勝的克沃思故事。這本書棒極了!──羅伯特.索耶(Robert J. Sawyer),雨果獎小說《反轉》(Rollback)作者

派崔克.羅斯弗斯的處女作一鳴驚人,在奇幻小說的舞台上立刻穩穩占有一席之地,絲毫不需熱身。羅伯特.喬丹與泰瑞.古德坎想必正戰戰兢兢地觀望著。」──凱文.安德森(Kevin J. Anderson),《紐約時報》暢銷書《沙丘獵人》(Hunters of Dune)的作者

這是一部偉大小說、百分百的佳作,閱讀性高且迷人。我要讚美年輕的派崔克,他的第一部作品很棒。讚!──安.麥考菲利(Anne McCaffrey),《帕恩行星的龍騎士》(The Dragonriders of Pern)作者

編輯推薦

他呼喚風,風就來了──2007年震撼美國文壇之作《風之名》



2007年,美國書市出現了一顆閃亮的新星,他就是以《風之名》拿下該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的派崔克.羅斯弗斯(Patrick Rothfuss)。時隔三年,讀者們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第二本《智者之懼》,3月1日即將在英、美上市,目前預購即衝到美國Amazon總榜的Top8,奇幻類Top3,讀者或許可以想見當年甫出版時,亦有相似的氣勢。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一本,三部曲的設定其實是主角克沃思分成三天講述自己前半生經歷的故事。當初看了第一本書稿後大為驚豔,早早買下版權,從成本考量,應該是要早些出版才對,但希望能讓讀者看到完整的故事,一直苦等作者寫完後面兩本。直到《智者之懼》國外終於有動靜,我們也才延至今年出版。(為什麼希望讓大家可以接連著看三部曲的故事,唉!看了導讀的介紹就會更清楚了,這故事還真是迷人,看完第一部絕對會迫不及待想問:後來呢?)

我其實不算道地的奇幻小說迷,最剛開始只是抱著看個好故事的心情來閱讀,但實際開始參與編輯,才知道出版奇幻小說有其專門學問。尤其這本書相對來說是比較傳統的奇幻故事佈局,自成一格、彷如中世紀又不盡相同的世界;新奇有趣的「共感術」魔法設定;特殊的種族和語言等等,讚嘆作者想像力之餘,也不免感到頭疼,該如何讓這些「東西」恰如其分的轉換成中文名詞,還能保有原本意思又兼顧中文的發音和用字特性,也幸好有奇幻達人朋友幫忙校訂名詞,讓原本流暢的譯文能有更加符合奇幻小說迷人設定的細節。

讀完《風之名》後,除了被精采故事滿足之外,腦中也縈繞了許多疑問:克沃思最後為何變成惡名昭彰的刺客?他學會呼喚「風之名」了嗎?他找到神祕的祁德林人了嗎?不過,就像書中說的,「真實的故事鮮少直線到底」,今年三月,就請讀者們也耐心地一起來聽克沃思說故事吧,說他如何在追尋傳奇真相的過程中,把自己也變成了另一則傳奇的故事!(文/漫遊者編輯吳佳珍)

譯者


洪慧芳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畢業,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管理碩士,現為專職譯者,從事書籍、雜誌、電腦與遊戲軟體的翻譯工作。Blog: http://blog.yam.com/cindybooks

序/導讀

導讀
古典奇幻的新起點
微光(批踢踢實業坊-TRPG版版主/奇幻小說譯者)


我讀了一個故事,一個藏在風中,一個關於名字的故事。
一則在顛沛流離、磨難與危機之中的傳說,一首史詩的原點,當英雄還只是個毛頭小夥子的不凡瑣事。

派崔克.羅斯弗斯的《風之名》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

我想英雄史詩一直是個歷久不衰的主題,從《奧德賽》到《貝奧武夫》,從《時光之輪》的蘭德.亞瑟到《迷霧之子》的紋;或許有些人會覺得《迷霧之子》怎麼可以算是英雄史詩?但我這麼比喻自然是因為這個故事與《迷霧之子》間有其近似之處。

就是在那恢弘的架構與繁複的世界之下,這依舊是個關於人的故事,講述著英雄在隱微之時,如何一步步從男孩/女孩開始成長與茁壯。

雨果獎的得主大衛.列文說得好:「這是克沃思的故事,他是一個追尋傳奇真相的男人,在追尋的過程中,自己變成了另一則傳奇。克沃思生氣勃勃、與眾所期待的英雄同樣真實:勇敢又害羞,聰明又無知,謙虛又高傲,有時所有特質會全部顯現。《風之名》帶著溫暖、悲傷,還有些許幽默,是給成人看的《哈利波特》。」

我很難想出比這更適切的評語,於是厚著臉皮把這句話再次陳述一遍。

主角克沃思有著眾多名號,『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弒君者克沃思;不同地方的人們又以自己的語言稱呼這樣一位不尋常的人物,如梅卓、瑞希。他的豐功偉業無數,更是吟遊詩人譜寫曲目的最佳題材。

這樣的英雄卻年紀輕輕就隱居在一處平凡小鎮中,經營一間生意清淡的旅店,化名寇特。他寧願站櫃台之後,聽著村民圍在爐火邊天南地北的把酒話桑麻。

於是我懷著好奇心,就這樣跟著作者平實的文字,走入克沃思的生活與過去,在那些輝煌耀眼功績之下的故事。一個聰穎倔強、永不服輸的孩子,自幼跟著父母的巡迴馬戲團遊歷四方,以篷車為家,在戲劇、樂曲、雜耍中成長。作者更勾勒出一幅獨特的巡迴劇團生活,由各式各樣的人們組成的豐富大家庭。

而在旅途中結識的老術士阿本希,更成了克沃思的啟蒙恩師與忘年之交。阿本希不僅只是開啟了克沃思對於知識追求之窗,對他傾囊相授,這對六旬老翁與十二歲男孩間的師生情誼讀來讓人備感真摯。也是這位恩師啟發了他追尋風之名的夢想,想進入傳說中的大學院,像阿本希一樣成為一位祕術士。

而英雄歷劫,在危難與挫折中,年輕的克沃思飽嚐辛酸,度過人生的低潮,但也在城市的陋巷暗處學會很多旁人一輩子也領悟不到的事情。這倒有點像是孔夫子曾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但克沃思也好幾次靠著這些鄙事才能度過難關,化險為夷。

不少作家給予此書成人版《哈利波特》或黑暗版《哈利波特》的稱譽,多少因為本書的重心便是落在克沃思進入大學院求學的經歷與過程。大學院是作者一手打造出的祕術學園,其中的大書庫更是諸國中藏書最豐富最巨大的地方,有著一輩子也讀不盡的書冊典籍。

大學院的有趣精彩之處不遜於《哈利波特》中的霍格華茲,處處又能與世界本身的特色相呼應,絲毫不顯突兀或勉強。性格各異而獨特的八位大師主宰了學院中的各種事務,入學考試、學年考試決定了學生下學期的學費金額,大師們不吝於以較低的學費鼓勵優秀的學生,對於只想鍍個金返鄉的暴發戶,也毫不客氣要上大筆學費。

阮囊羞澀的克沃思是如何通過考驗,說服大師們讓他以獎學金入學?在求學之餘還得時時為了下學期的學費著落打算,更有貼近現實之感,寫出天才也常為五斗米折腰的苦處。

這個聰明又無知、驕傲又謙虛的主角在大學院中如何結交好友、樹立敵人、獲得師長的賞識與憎惡,每一段都讓人意猶未盡,恨不得能加入這所學院,與克沃思同窗為友。本書中獨樹一格的共感術也在此詳細闡釋,雖不是閃電火球齊飛,卻合乎情理並與整個世界相合,讓人覺得這樣的法術可能確實存在。

綜觀諸多奇幻作品,也少有能將奇幻的校園生活寫得如此真切可愛,精彩與刺激並存。當然,其中也少不了情竇初開的青澀戀曲,隨父母自幼練習魯特琴的克沃思,靠著他的琴藝結識了這輩子最重要的女性,而這段戀情也將主角引領到另一個階段。

講了這麼多似乎有些破壞閱讀樂趣之嫌,但其中細微精彩之處絕對值得細讀品味。

說起來「漫遊者文化」會找上我讀這本書還頗為意外,除了讓人有些受寵若驚外,令我意外的是「漫遊者」竟開始涉足於奇幻領域;從自家書架上數來「漫遊者」的書可不算少數,舉凡《餡餅的祕密》、《上帝之柱》,以及《南方女王》和《聖堂密令》等一堆阿圖洛.貝雷茲-雷維特的作品,絕對可算是「入得廚房,出得廳堂」(就是放在書櫃上好看,出手借給朋友也少有抱怨的)。

這樣一間出版社願意出版奇幻小說,對於眾多台灣奇幻讀者肯定是一大福音,至於為何從《風之名》著手?據說是一則恍若天啟的神祕故事。(佛曰不可說~)

《風之名》是《弒君者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作者派崔克.羅斯弗斯的啼聲初試之作,更是「漫遊者」初涉奇幻的第一本書。

羅斯弗斯出生於威斯康辛,大學足足念了九年,先念了化學工程後來又轉念心理學,最後才以英國文學學士畢業。但在他廣泛選修哲學、中世紀史、東方戲劇學、人類學、社會學等課程之中,《風之名》的雛形已逐漸形成。

但《風之名》最初想要出版時卻處處碰壁,直到他將作品的部分改編成短篇參賽並獲獎,讓羅斯弗斯有機會可以參加一個在洛杉磯舉辦的寫作班。在寫作班中他認識了著名科幻作家凱文.安德森,安德森則將自己的經紀人介紹給羅斯弗斯認識;而善於挖掘新銳作家的經紀人麥特.拜勒在讀過《風之名》初稿後,便立即將他網羅旗下;他驚嘆於羅斯弗斯將奇幻與文學元素巧妙融合的功力,羅斯弗斯也不負眾望順利擠身於暢銷奇幻新銳作家之列。

這位笑容可掬、留著一大圈灰色落腮鬍,宛如奇幻故事中矮人般的作家更展現出驚人的實力,甫一推出作品便好評不斷,獲得2007年鵝毛筆獎「奇幻與科幻」類、2007年獨立書商協會暢銷榜#10、2007年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編輯特別推薦、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選書「科幻/奇幻/恐怖類」、美國亞馬遜網路書店暢銷奇幻小說等。

或許有人會覺得,國外很暢銷國內讀者未必喜歡,那些得獎或入選似乎也沒什麼了不起的。但如果換一些大家更熟悉的人物呢?《風之名》也獲得眾位奇幻大師的聯名推薦:包括娥蘇拉.勒瑰恩(《地海傳奇》作者)、羅蘋.荷布(「刺客」系列作者)、凱文.安德森(《沙丘魔堡》前傳作者)、歐森.史考特.卡德(雨果、星雲獎得主,《戰爭遊戲》作者)等前輩大師的一致好評。

在這些推崇與紀錄之後,我想來講點比較不一樣的東西:像我這樣的奇幻老讀者會怎麼看《風之名》。精彩有趣的故事是一本好小說的必要條件,但一本好奇幻有時候不僅止於此。

當你翻開這本故事的前幾十頁,你會看到一個非常古典的開場,隱姓埋名的英雄隱居在小鎮的旅店中,化身為一個平凡無奇的旅店主人,過著平靜無波的生活。但總是會有一場意外、一名不速之客打破了他的平靜。

故事隨之開始訴說英雄童年的故事,他的過去、他的危難與轉機,以及他如何一步步成長。

古典沒有什麼不好,甚至在都會奇幻當紅的現代,這類宛如《時光之輪》與《魔戒》的古典奇幻簡直是稀有產物,更遑論是講得出一個好故事的古典奇幻。初看《風之名》時,有點讓我想起在看《天觀雙俠》時的感覺,那種懷念又帶了些許熟悉,令人想到古典奇幻的美。

而《風之名》不單只是懷舊,它有著繁複翔實到令編輯頭疼的世界,精彩有趣的巡迴馬戲團,與世界相合獨樹一格的共感魔法,別具風味的大學院;當然,還有我們永遠不會忘記的,一個好故事與鮮活的人物。

共感術的設定也非常新鮮有趣,他結合了薩滿信仰中的共感巫術,與科學計算的能量傳導。你可以透過共感術將手中的稻草與桌上的蠟燭連結,然後將自己的熱能傳導給稻草,再藉由共感連結讓蠟燭自己點燃。一場主角在學院中與同學進行的共感術對決,更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段,最特別的是,你會覺得這是一種真實可能存在的術法,只是早被世人所遺忘。

《風之名》不是緊張刺激的好萊塢動作大片,也不是什麼新穎前衛的藝術電影,但它用心營造每個細節、刻畫每個橋段,於是自有其紮實細膩、匠心獨運的一面。

身為一部古典的作品,也永遠存在著遠古的敵人,黑暗宛如山雨欲來,更有無數的謎團等待著後續的故事來解答。(拜託作者大人請快推出下一部吧~)

最後,我想邀請你一同來探尋這首史詩的原點,這個藏在風中、關於名字的故事。

試閱

編史家下樓到道石旅店的交誼廳時,已是隔天傍晚。他把皮革背包夾在一隻手臂下,面色蒼白,腳步不太穩。
寇特坐在吧台後方翻著書,「啊,我們的意外訪客,頭還好嗎?」
編史家舉起手摸摸後腦杓,「動太快時會有點抽痛,但還行。」
「那不錯。」寇特說。


「這是……」編史家遲疑了一下,環顧四周。「這裡是紐沃爾嗎?」
寇特點頭,「事實上,你就在紐沃爾的中心。」他大手一揮說,「蓬勃的府城,眾人的家園。」
編史家凝視著吧台後方的紅髮男子,他倚靠著桌子以便撐住身體。「老天!」他屏息問:「真的是你,沒錯吧?」
旅店老闆一臉疑惑:「抱歉,你說什麼?」
「我知道你會否認。」編史家說:「但根據我昨天看到的……」


旅店老闆舉起一隻手,請他靜一靜。「在我們討論你可能撞壞腦袋以前,先告訴我,到提努耶的路況如何?」
「什麼?」編史家問,他生氣地說:「我不是要去提努耶,我是……噢,即使不看昨晚的事,路況也滿糟的,我在修院長淺灘外被搶,之後就一直是靠雙腳步行。不過既然你在這裡,這一切都值得了。」編史家瞥見掛在吧台上的劍,深深吸了一口氣,表情變得有點不安。「請聽清楚,我不是來這裡惹麻煩的,我不是為了緝拿你的懸賞金而來的。」他勉強一笑,「我也不是你的對手……」


「很好。」旅店老闆打斷他的話,抽出一塊白色的亞麻布,開始擦拭吧台,「你又是誰?」
「你可以叫我編史家。」
「我不是問我可以叫你什麼。」寇特說:「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德凡,德凡.洛奇斯。」
寇特停止擦拭,抬起頭。「洛奇斯?你是不是與公爵有關……」寇特聲音漸弱,自顧自點頭。「沒錯,你一定是。你不是隨便哪個編史家,而是那個編史家。」他緊盯著那個禿頭男子,上下打量著他。「我這樣說對不對?大名鼎鼎的本尊。」


編史家稍微放鬆了一些,顯然對於自己稍具名氣很高興。「我之前不是故意不報名字,我已經好幾年沒把自己當成德凡,老早就把那名字忘了。」他意味深長地看著旅店老闆,「我想你也知道一些箇中原因……」
寇特不理那暗示。「幾年前我讀過你的書:《龍蜥的交配習慣》。對滿腦子充滿想像力的年輕人來說,那本書真是令人大開眼界。」他低頭,又用白布沿著吧台的紋理擦拭,「我承認,後來得知那種龍不存在時,我滿失望的,那對男孩來說是個沉痛的啟示。」


編史家微笑,「坦白說,我自己也有點失望,我去尋找傳奇,結果卻發現是隻蜥蜴,牠是很吸引人,但畢竟還是蜥蜴。」
「而如今你在這裡。」寇特說:「你是來證明我不存在嗎?」
編史家緊張地笑:「不,不是,我們聽到一個謠傳……」
「『我們?』」寇特打斷他的話。
「我一直和你的老友史卡皮周遊各地。」
「他收你為徒了?」寇特自言自語:「當史卡皮的徒弟,感覺如何?」
「其實比較像是同事。」
寇特點頭,依舊面無表情。「我原本猜他會是第一個找到我的人。造謠者,你倆都是。」


編史家的笑容變僵,忍住原本快講出來的那些話,努力恢復沉穩的態度。
「所以我能為你效勞嗎?」寇特把乾淨的亞麻布擱在一旁,露出他當旅店老闆的最佳笑容。「要不要吃點什麼或喝點東西?住個一晚?」
編史家遲疑了一下。
「我這裡什麼都有。」寇特揮手泛指吧台的後方。「老酒,順口白酒?蜂蜜酒?黑麥啤酒?還是來點水果甜酒!梅子酒?櫻桃酒?綠蘋果酒?黑莓酒?」寇特依次指著酒瓶。「別客氣,你一定想喝點什麼吧?」他一邊說,嘴巴笑得愈開,牙齒露出太多,愈看愈不像和善的旅店老闆。在此同時,他的眼神也愈變愈凶惡。


編史家目光下移,「我原本想……」
「你想!」寇特不以為然地嘲諷他,收起偽裝的笑容。「我很懷疑你真的想過,不然你早想到……」他停了一會,「你來這裡是陷我於多大的危險。」
編史家臉紅了,「我聽說克沃思天不怕地不怕。」他激動地說。
旅店老闆聳聳肩。「只有祭司和傻瓜才是天不怕地不怕,我向來跟老天的關係不是挺好。」
編史家皺眉,知道這其中有陷阱,他得繼續保持冷靜,「我格外小心,除了史卡皮外,沒人知道我要來。我也沒跟任何人提到你,沒想到真的會找到你。」
「這真是讓我十分安慰。」寇特諷刺地說。(待續)
編史家顯然很沮喪:「我得先承認,我來這裡可能是一個錯誤。」他停了一下,給寇特反駁的機會,但寇特不發一語。編史家小小嘆了一聲,繼續說:「但木已成舟,你難道不考慮……」
寇特搖頭說:「那是很早以前……」
「還不到兩年。」編史家提出異議。
「而且我也不是過去的我了。」寇特沒停下來,繼續說。
「過去的你究竟是什麼?」
「克沃思。」他簡單地說,不願再多做解釋。「現在我是寇特,經營旅店,那表示啤酒是三鐵幣,住宿一晚是一銅幣。」他又開始用力地擦拭吧台。「就像你說的,『木已成舟』,謠傳會自己發展下去。」
「但是……」


寇特抬起頭,編史家瞬間看穿他眼神表面的憤怒,看到背後的痛苦,血肉交織,彷彿傷口太深、難以癒合。接著寇特移開目光,但怒氣仍在:「你能用什麼補償我憶起往事的代價?」
「大家都以為你死了。」
「你還是不懂,對不對?」寇特搖頭,覺得又好氣又可笑。「那正是重點所在。你死了,大家就不會再找你了,宿敵不會想要一清宿怨,也不會有人來找你說個明白。」他尖酸地說。


編史家不肯就此罷休,「有些人說你是虛構人物。」
「我是虛構人物。」寇特從容地說,做出誇張的手勢。「我是很特別的虛構人物,還會自創故事。關於我的最佳謊言,都是我自己編的。」
「他們說你從來沒存在過。」編史家客氣地更正。
寇特無所謂地聳聳肩,他的笑容在不知不覺中逐漸消失。


編史家察覺到他的弱點,繼續說:「有些故事還說,你不過是個沾滿鮮血的殺手。」
「那也是我。」寇特轉身擦拭吧台後方的櫃臺。他再次聳肩,不過沒像之前那麼泰然自若了。「我殺過人,也殺過比人還可怕的東西,他們個個都是罪有應得。」
編史家緩緩搖頭,「傳聞說的是『刺客』,而非『英雄』。祕法克沃思和弒君者克沃思是兩個很不一樣的人。」
寇特停止擦拭吧台,轉身面對牆壁,他點了一下頭,沒有往上看。
「有些人甚至說有新的祁德林人,一種新的暗夜恐怖力量,髮色如血般鮮紅。」
「重要人物就會知道差異在哪了。」寇特這麼說,彷彿想要說服自己,但他的語氣聽來疲倦而絕望,毫無說服力。


編史家輕笑,「當然,目前是如此。但你們應該都知道,真相與幾可亂真的謊言之間、歷史與引人入勝的故事之間,差異有多麼細微。」編史家停了一會兒,讓寇特聽進他的話。「你知道在歲月荏苒下,哪個會勝出。」
寇特面對牆壁,雙手平放在櫃臺上,頭略低垂,彷彿扛了千斤重,不發一語。
編史家知道自己贏了,急切地往前一步,「有些人說有個女人……」
「他們知道什麼?」寇特的語氣就像骨鋸般銳利,「他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講得很小聲,小聲到編史家得屏息聆聽。


「他們說她……」屋裡變得異常寧靜,編史家的喉嚨突然發乾,講不出話來。寇特面牆站著,身軀僵硬,咬牙切齒沉默不語,拿著乾淨白布的右手緩緩握拳。
離他八吋遠的一個瓶子就這樣碎了,空氣中瀰漫著草莓的味道,還有玻璃的碎裂聲。強大的寂靜中參雜了小雜音,但這已足以把寂靜化為尖銳的細片。編史家發現自己全身發冷,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正在玩的遊戲有多麼危險。他茫然地想到,所以這就是說故事和身處在故事裡的差別:恐懼。
寇特轉身,「他們能知道什麼關於她的事?」他輕聲問。編史家看到寇特的臉時,不由屏住了呼吸。旅店老闆平靜的表情,就像是碎掉的面具,藏在面具底下的臉彷彿備受折磨,眼神一半在這個世界裡,一半在其他地方,回憶著。


編史家想起他聽過的一個故事,眾多傳聞中的一個。那個故事提到克沃思如何去追尋他內心的渴望。他必須騙過一個惡魔才能找到。但是當他找到時,卻得打敗天使才能保有那份渴望。我相信那個故事,編史家心想。之前那只是一個故事,但現在我相信了,這就是殺了天使的人才有的臉龐。


「他們能知道什麼關於我的事?」寇特質問,語氣中帶著冷冷的怒氣。「他們能知道什麼關於這件事的任何資訊?」他做了一個簡短激動的動作,那動作似乎涵蓋了一切東西,破酒瓶,吧台,整個世界。
編史家為發乾的喉嚨嚥下口水,「那都只是他們聽說的。」


啪嗒,啪嗒,破瓶子裡的酒開始以不規則的韻律,啪嗒啪嗒地流到地面。「啊──」寇特發出長嘆。啪嗒,啪嗒。「你很聰明,用我最擅長的技巧來對付我,扣押我的故事,就像押制人質一樣。」
「我會說出真相。」
「除了真相,沒什麼制得了我。世上有什麼東西比真相更嚴苛?」他臉上閃過一絲苦笑。有好一會兒,只有酒滴落地板的細微聲響,打破整個屋子的寂靜。
最後寇特走進吧台後方的門,編史家尷尬地站在空房間裡,不知道他是不是該走了。(待續)
幾分鐘後,寇特拿著一桶肥皂水回來,看也不看編史家,開始有條不紊地小心清洗酒瓶。寇特洗掉瓶底的草莓酒,把酒瓶一一放在他和編史家之間的吧台上,彷彿那些酒瓶可以保護他一樣。
「所以你尋找一個虛構人物,卻找到了真人。」他語調平淡地說,頭也沒抬。「你聽過故事,現在你想要事情的真相。」


編史家大大鬆了一口氣,把背包放在桌上,對於自己的手微微顫抖感到訝異。「不久前我們聽到你的消息,就只是一些謠傳,我其實沒料到……」編史家暫停了一下,突然覺得尷尬,「我以為你比較老。」
「我是比較老。」寇特說,編史家一臉疑惑,但他還沒來得及說話,旅店老闆就繼續說:「什麼原因讓你來到這世上的偏僻角落?」
「我和貝登布萊特伯爵有約。」編史家說,稍微自我吹捧一下。「三天後,約在特雷亞。」


旅店老闆擦拭到一半停下來,「你預期四天內抵達伯爵的領地?」他悄悄地問。
「我進度落後了。」編史家坦承,「我的馬在修院長淺灘附近被劫。」他望向窗外陰暗的天空,「但我願意犧牲一些睡眠,我明早就走,不打擾你了。」
「我也不想耽誤你的睡眠。」寇特諷刺地說,他的眼神又變冷酷了,「我可以一口氣說完整件事。他清清喉嚨,「『我巡迴表演,周遊各地,談情說愛,迷失方向,信賴別人,反遭背叛。』把這句話寫下來,若是覺得對你沒用,就把它燒了。」
「你不需要這樣。」編史家馬上說,「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用一整晚的時間,還有早上的幾個小時,說個清楚。」


「你還真有心。」寇特喝斥,「你要我在一個晚上說完我的故事?沒時間讓我平心靜氣下來?沒時間準備?」他抿著嘴,「你還是去見你的伯爵吧,我才不甩你。」
編史家連忙說:「如果你確定你需要……」
「對,我確定。」寇特猛力把一瓶酒放到吧台上,「我肯定我會需要比那還長的時間,你今晚也不會聽到,真正的故事需要時間準備。」


編史家緊張地皺眉,用手梳弄頭髮。「我可以利用明天聽你的故事……」他看到寇特搖頭,聲音漸弱。他停頓了一下,又開始說,彷彿是對自己說的一樣。「如果我在貝登買到馬,明天我整個白天都可以聽你說,還有大半個晚上和後天的一點時間。」他揉著額頭,「我討厭夜晚趕路,但……」
「我需要三天。」寇特說:「我很確定。」
編史家臉色發白:「但……伯爵。」
寇特輕蔑地揮手。


「沒人需要講三天。」編史家肯定的說,「我訪問過歐倫.威爾西特。注意喔,是歐倫.威爾西特。他八十歲,但人生有如活了兩百年般精采,如果再算進謊言,可能相當於五百年,他找上我。」編史家特別強調,「他才講兩天而已。」
「那是我的提議。」旅店老闆簡短的說,「我要做,就會把它做好,否則乾脆別做。」
「等等!」編史家突然喜形於色,「我剛剛一直倒著思考這件事。」他說,為自己的不知變通搖頭,「我其實可以先去拜訪伯爵再回來,到時你要多少時間都沒問題了。我甚至可以帶史卡皮一起來。」
寇特以極其不屑的表情看著編史家:「你憑什麼以為你回來時我還會在這裡?」他不敢置信地問,「而且,你怎麼會以為自己可以在獲知一切之後,還隨心所欲地踏出這間旅店?」
編史家整個人僵住了,「你……」他嚥了一下口水說:「你是說……」
「故事要講三天。」寇特打斷他的話:「從明天開始,那就是我要說的!」


編史家閉上眼,用手抓臉,伯爵一定會很生氣,不知道要怎麼做才能再次博得他的歡心,但是……「如果那是聽到故事的唯一方法,我願意接受。」
「很高興聽你這麼說。」旅店老闆稍微露出了一點笑容,「拜託,講三天真的那麼不尋常嗎?」
編史家恢復正經的表情,「三天真的很不尋常,但話說回來……」他做了一個手勢,彷彿要顯示那些話很多餘,「你是克沃思。」
那個自稱寇特的男子原本低頭擦拭著瓶子,他抬起頭來,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眼裡亮起光芒,他看起來更高大了。
「是的,我想我是。」克沃思說,語帶堅定。(待續)
陽光灑進道石旅店,清爽的光線,正適合一切初始。磨坊主人一早啟動水車之際,陽光穿過了磨坊;鐵匠做了四天的冷鐵加工,今日再次開爐,陽光也照亮了冶爐。那陽光照著拴在馬車上的馱馬,以及利光閃閃的鐮刀,在秋日一早,準備好展開新的一天。


在道石旅店裡,陽光落在編史家的臉上,觸及那兒的開端,一張空白的頁面正等著他寫下故事的初章。那陽光也穿過吧台,在有色玻璃瓶上映照出成千上百道七彩光芒,又照向牆上的那把劍,彷彿在搜尋決定性的起點。
但是陽光觸及那把劍時,卻看不到開端。事實上,劍只反射出老早以前打磨的隱約光澤。編史家看著那把劍,想起這雖然是一日之始,卻已入晚秋,氣溫日降。那劍散發著智識,意義深長:相較於季節之末與一年終了,拂曉不過是個小小初始罷了。


編史家聽到克沃思說話,但沒聽清楚,他把目光移開那把劍,問道:「抱歉,你剛說了什麼?」
「大家講故事時,一般是怎麼開頭的?」克沃思問。
編史家聳聳肩說:「大多是直接對我說他們記得什麼,之後我再按順序記錄事件,篩除不必要的枝節,釐清與簡化內容。」
克沃思皺眉:「我覺得那樣不可行。」
編史家尷尬地笑,「說故事的人各不相同,他們比較希望自己的故事保留原狀,也比較希望聽眾能聚精會神地聆聽,所以我通常是先聽,事後再做記錄,我幾乎可以一字不忘。」
「幾乎一字不忘還不適合我。」克沃思把一根手指壓在唇上,「你寫字能有多快?」
編史家會意地微笑,「比人說話還快。」
克沃思頗為驚訝:「我倒想見識見識。」


編史家打開背包,取出一疊精緻的白紙和一瓶墨水。他小心擺好這些東西後,用筆沾好墨,一臉期待地看著克沃思。
克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前移,劈哩啪啦說了一串:「我是,我們是,她是,他是,他們會是。」編史家舞動墨筆,當著克沃思的面,迅速在紙上書寫,「我,編史家,以此聲明,我既不會閱讀,也不會書寫。仰臥,不敬,寒鴉,石英,漆器,艾哥里昂,林達盧索蘭喜亞:『有個來自費頓的年輕寡婦,堅守婦道,她入告解室,透露迷念……』」克沃思又把身子往前傾了一些,以便觀看編史家書寫,「有意思……噢,你可以停筆了。」


編史家再次微笑,用一塊布擦筆。他的紙上寫了一行難以理解的符號。「那是密碼之類的?」克沃思說出內心的疑惑,「你寫得很工整,想必不會浪費很多紙張。」他把那張紙轉向自己,更仔細觀察上面寫的東西。
「我從來不浪費紙。」編史家自豪地說。
克沃思點頭,沒有抬頭看。
「『艾哥里昂』是什麼意思?」編史家問。
「啥?喔,沒什麼意思,我掰的,只是想看不熟悉的字會不會減緩你的速度。」他舒展身子,把椅子拉近編史家。「你教我怎麼讀這些字以後,我們就可以開始了。」


編史家一臉疑惑,「這很複雜……」他看到克沃思皺眉,嘆口氣說:「好吧,我試試看。」
編史家深深吸了一口氣,開始寫一行符號,一邊說:「我們說話約用五十個音,我為每個音設計了一個符號,由一兩個筆劃組成,這些都是代表聲音,所以我也可以抄寫我完全不懂的語言。」他指出,「這些是不同的母音。」
「全都是垂直線。」克沃思凝視著紙說。
編史家停了一下,不太高興。「嗯……沒錯。」
「那子音就是水平線囉?然後母音和子音會像這樣結合起來。」克沃思拿起筆,在紙上寫下幾個自創的符號。「聰明,這樣一來,你一個字就不必寫兩三劃以上了。」
編史家靜靜看著克沃思。


克沃思沒注意到他,他一直注意著紙。「如果這是發『盎』音,那這些一定是發啊音。」他指著編史家寫下的一群字母。「啊、耶、唉,凹。那這些就是喔了。」克沃思自顧自點頭,把筆塞回編史家的手中。「讓我看看子音長什麼樣子。」
編史家漠然地寫下子音,一邊寫一邊唸出聲音。過了一會兒,克沃思拿起筆,自己寫完子音清單,請錯愕的編史家看到錯誤就幫他更正。
克沃思寫子音清單時,編史家看著他邊寫邊念,從頭到尾大約花十五分鐘,都沒有出錯。(待續)
「這系統超有效率!」克沃思讚嘆,「非常有邏輯,你自己設計的嗎?」
編史家停了很久都沒說話,他凝視著克沃思面前寫的幾行字,最後他不理會克沃思的問題,問道:「你真的一天就學會泰瑪語嗎?」
克沃思淺淺一笑,低頭看著桌子。「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我差點忘了,其實是花了一天半的時間,一天半不眠不休。你怎麼會問這個?」
「我在大學院聽到的,原本一直不太相信。」他低頭看克沃思在他的密碼紙上寫的工整筆跡,「全部嗎?」
克沃思一臉狐疑:「什麼?」
「你學會整套語言了?」
「當然沒有。」克沃思不耐地說:「只有一部分,的確是大部分,但我覺得你不可能完全學會任何東西,語言就更不用說了。」


克沃思搓揉著雙手:「現在你準備好了嗎?」
書記官甩甩頭,彷彿在清理腦袋一樣,他擺好一張新的紙,點頭。
克沃思伸手先阻止書記官動筆,他說:「我以前從來沒講過這個故事,我猜以後也不會再說一次了。」克沃思把身體前傾,「在我們開始之前,你必須先記得,我是艾迪瑪盧族,我們是講卡路提納燒毀前的故事,在沒有書籍記載,也沒有音樂可演奏之前。第一把火點燃時,我們盧族正在閃爍的光圈裡編造故事。」
克沃思對編史家點頭說:「我知道你以收集故事與記錄事件聞名。」克沃思的眼神轉趨冷酷,如碎玻璃般銳利,「即便如此,也不要擅自更改我說的一字一句。如果我看似迷失,看似偏離,切記,真實的故事鮮少直線到底。」
編史家嚴肅地點頭,試著想像一小時就破解他自創密碼的頭腦,那頭腦可以一天學一種語言。


克沃思溫和地微笑,環視屋內,彷彿要記住一切。編史家用筆沾墨,克沃思低頭看著合掌的雙手,緩緩做了三次深呼吸。
接著他就開始說了。
「就某種意義來說,一切是從我聽到她唱歌開始的。她的聲音與我的成雙交揉,彷彿描繪著她的靈魂:如火焰般狂野,如碎玻璃般尖銳,如苜蓿般甜美潔淨。」
克沃思搖頭,「不,一切是從大學院開始的。我去那裡學故事中常提到的魔法,像至尊塔柏林的魔法,我想學風之名,我想掌控火與閃電,我想得知成千上萬種問題的答案,讀取他們的檔案。但我在大學院裡發現的,卻和故事裡描述的截然不同,讓我深感失望。」
「但我想,真正的開始在於促使我踏入大學院的原因;黃昏時突然出現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與燃燒毛髮的味道,祁德林人。」他兀自點頭,「對,我想,那是一切的開端,從很多方面來說,這是一個關於祁德林人的故事。」


克沃思甩頭,彷彿想擺脫某種晦暗的想法,「但我想,我得回顧更早之前的事,如果這是類似個人傳記的東西,我可以騰出時間好好的說。如果大家因此記得我,即使不是讚譽,至少內容還有些精確。」
「但是,萬一我父親聽到我用這種方式講述故事,他會怎麼說呢?『從頭開始。』很好,既然要說,就好好的說。」


克沃思把身子往前傾。
「一開始,就我所知,世界是阿列夫從無名虛無中幻化出來的,他為萬物命名。又或者,有些版本的故事是說,他找到萬物早已擁有的名字。」
編史家小聲地噗哧一笑,但他沒有抬頭,也沒停止書寫。
克沃思自己也笑了,他繼續說:「我看到你笑了,很好,為了簡單起見,我們就假設我是創始的中心。這麼一來,我們就可以略過無數沉悶的故事:帝國興衰、英勇傳奇、悲慘情歌。我們就直接跳到唯一真正重要的故事。」他笑開了嘴,「我的故事。」(待續)
我名叫克沃思,聲音近似「闊特」。名字很重要,因為他們透露出許多攸關該人的訊息,我用過的名字比任何人都多。
阿頓人叫我梅卓,這字在不同語言中各有不同的意義,可以是「火焰」、「雷」或「殘木」。
如果你看過我,「火焰」之名顯而易見,我有一頭火紅的頭髮。如果是在兩百年前出生,我可能會被當成惡魔燒死。我蓄短髮,但頭髮總是散亂難理。放著不管,頭髮就會豎起,彷彿頭頂著火焰一般。


至於「雷」,我想是因為我有宏亮的中低音,兒時受過許多舞台訓練。
我從沒把「殘木」當回事,不過如今回想起來,我想那名稱至少有些預言的意味。
第一位導師叫我穎兒,因為我天資聰穎而且自知甚詳。初戀情人叫我杜拉托,因為她喜歡那名字的發音。有人叫我沙地卡、巧指、六弦。也有人叫我無血克沃思、祕法克沃思、弒君者克沃思。那些都是我付出代價所贏得的稱號。
但我的成長過程中,家人叫我克沃思。父親曾告訴我,那有「去理解」的意思。
當然,我還有過許多別的稱呼,這些名字大多粗鄙,但多數名符其實。
我曾從沉睡的古塚諸王身旁劫走公主;曾焚燬特雷邦城;和菲露芮安共處一晚,仍神智清楚、全身而退;我被大學院退學時,年紀比多數人入學時還小;我夜半走在連白天都沒人敢提起的路上;我曾和眾神交談;與女子相戀;寫過讓吟遊詩人流淚的歌曲。
你可能也聽過我的三兩事。


*************************


如果這是類似個人傳記的東西,我們就得從頭開始說起,從我的本質,看真正的我是什麼模樣。為此,你必須記得,我在成為任何人之前,我是艾迪瑪盧族。
一般認為,所有的巡迴表演者都是盧族,其實不然。我的劇團不是那種在聚會中心耍寶賺小錢,為了裹腹而載歌載舞的窮困劇團。相反的,我們是宮廷表演者,是灰綠大人的御用劇團。我們下鄉表演比較像是當地的大事,而不是和冬至慶典與索林納德慶典一起舉辦的活動。我們的劇團通常至少有八輛旅行車,遠超過二十幾人以上的表演者:有演員、體操表演者、樂師、魔術師、雜耍者、小丑。他們都是我的家人。


我從小就充滿好奇心,愛問問題,學習欲旺盛。在雜技表演者與演員的教導下,這也難怪我從小到大並不像多數孩子那樣畏懼學習。
當時的路況比較安全,但謹慎的旅人還是會為了安全起見,跟著我們劇團一起上路,他們為我提供了補充教育。有一位跟我們同行的訴訟士,他大概是醉得厲害或過於自大,沒發現他是在對一個八歲小孩說教,我從他身上學到聯邦法律的一些入門知識。還有一位獵人名叫拉克里斯,他和我們同行了近一季,我從他身上學到了山林野外的知識。


我從高官顯貴的娼妓口中,得知莫代格宮廷裡的齷齪勾當。就像父親說的:「實話實說,直言不諱,但是見到娼妓,都要以淑女稱呼,她們的日子已經夠苦了,客氣待人錯不了。」
赫特拉散發著淡淡的肉桂香,我九歲時,覺得她好迷人,但不太清楚為什麼。她教我不該私下做我不願公開談論的事,告誡我不要說夢話。
另外還有阿本希,我第一位真正的老師,他教我的東西比其他人教我的加起來還多。要不是他,就不會有今天的我。
我請你們不要對他有成見,他是好意的。


阿本希是我第一個碰到的祕術士。對小男孩來說,他是個既奇怪又有意思的人物。他博學多聞,植物學、天文學、解剖學、鍊金術、地質學、化學等各類科學,無所不通。
他體格壯碩,眼睛閃閃發亮,目光敏捷。他的後腦杓有一束深黑色的頭髮,卻沒有眉毛(這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其實他有眉毛,卻因為一直練鍊金術而燒掉了,眉毛永遠處於再生狀態,所以看起來總是一臉又驚訝又滑稽的樣子。


他語氣溫和,常笑臉迎人,從來不會為了突顯自己的智慧而貶抑別人。他咒罵時就像瘸腿的酒醉水手一樣,但他只會咒罵他的驢子。那兩隻驢子分別叫阿法與貝塔。阿本希趁人不注意時,會餵牠們吃蘿蔔與糖塊。他特別喜愛化學,我父親說,他從來沒認識比阿本希更會用蒸餾器的人。
他加入我們劇團的第二天,我就習慣去搭他的貨車。我問他問題,他就回答我。接著他會點歌,我就用從父親車上借來的魯特琴彈給他聽。
他偶爾也會跟著哼唱,他有宏亮的男高音,卻總是唱著唱著就走音了。每次走音後,他常停下來取笑自己。他人品不錯,一點都不自大。


阿本希加入劇團不久,我就問他當祕術士是什麼感覺。
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你認識過祕術士嗎?」
「我們曾付錢請過一位,請他在路上幫我們修故障的車軸。」我停下來思考,「他載著一車魚往內地走。」
阿本希比了一個不以為然的手勢,「不對不對,孩子,我是指祕術士,不是在旅道上來來回回、幫肉品保鮮的冷凍術士。」
「那有什麼差別?」我問,察覺他似乎希望我提問。
「嗯,」他說:「那可能要解釋很久……」
「我多的是時間。」


阿本希打量著我,我一直在等那個神情,那神情好像在說:「你聽起來不像你外表那麼小。」我希望他很快就了解這點,被當成小孩看待的感覺很煩,即便你就是小孩。
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某人懂一兩樣把戲,並不表示他就是祕術士,他們可能知道如何接骨或解讀古維塔語,甚至懂一點共感術,但……」
「共感術?」我盡可能客氣地打斷他的話。
「你可能會稱它為魔法。」阿本希勉強地說,「其實不是。」他聳聳肩,「即使你懂共感術,也稱不上是祕術士。真正的祕術士得經過大學院奧祕所的洗禮。」


他一提到奧祕所,我腦中又湧現二十幾個新的問題。你可能覺得問題還不算多,但是加上我腦中一直念念不忘的五十幾個問題,我整個腦子都快爆炸了。我得靠很大的意志力才能保持沉默,等候阿本希繼續說下去。
不過,阿本希也注意到我的反應,「所以你聽過奧祕所囉?」他似乎覺得很有意思,「告訴我,你聽到了什麼。」
我正需要這種小小鼓勵讓我借題發揮,「我聽一位怒火谷的男孩說,萬一你的手臂斷了,大學院可以把它縫回去,這是真的嗎?有些故事是說,至尊塔柏林到那裡學萬物之名。那裡有個藏書室,藏書千冊,真的有那麼多嗎?」


他回答了最後那個問題,其他問題講得太快,他來不及回應。「其實不止千冊,十萬冊,比那還多,多到你永遠都讀不完。」阿本希的語氣顯得有些傷感。
書多到我讀不完?不知怎的,我不太相信。
阿本希繼續說:「你看到和旅隊同行的人,那些幫食物保鮮的術士、探礦者、算命師、江湖郎中,都不是真的祕術士,就好像旅行表演者並不一定都是艾迪瑪盧族一樣。他們可能懂一點鍊金術、一點共感術、一點醫術。」他搖頭,「但他們不是祕術士。」
「很多人假裝他們是,穿起長袍,裝腔作勢,欺騙無知、容易上當的人。但是我教你怎麼判斷真的祕術士。」


阿本希從頭上抽出一片東西,交給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奧祕繫德,看起來很不起眼,只是個扁平的鉛片,上面印有陌生的字跡。
「那是真正的『繫斯』,你也可以稱它為繫德。」阿本希有點得意地解釋,「這是唯一確認某人是不是祕術士的方法,你父親請我先出示繫德,才答應讓我跟著劇團同行,那表示他閱歷豐富,見聞廣博。」他故意若無其事地看著我,「不舒服,對不對?」
我咬著牙點點頭,我一接觸到那東西,手就麻了。我好奇地端詳它正反面的記號,但沒隔幾秒,我整隻手已經麻到肩膀,好像我整晚壓在手上睡一樣。我心想,再拿久一點,會不會全身都麻了。


我沒機會知道,因為貨車剛好撞上路面凸起,我因為手麻,差點就讓阿本希的繫德滑落到貨車的踏板上。他快手接了起來,塞回頭上,咯咯地笑。
「你怎麼受得了?」我問,一邊揉著手,想讓手恢復一點知覺。
「只有其他人才會感到麻痺。」他解釋,「對它的主人來說,只會覺得暖暖的。這就是用來區分祕術士,以及有探找水源或預測氣候天賦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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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6272516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720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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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669 說:
    2016-04-24
    看起來雖后但是讀起來卻相當的容易入門 英雄親身講述給吟遊詩人自己的傳奇 一窺英雄成長的磨練歷程. 學院學習如何脫穎而出 摸索愛情與友情 勇敢面對嚴苛的生存冒險 讀起來津津有味.不捨放下
  • ra***777 說:
    2014-08-27
    似乎沒有太大起伏,一點一點的事蹟,慢慢從讓人摸不著頭緒的狀態中塑造出克沃思不為人知的傳奇故事。就像在讀一本厚得嚇人的日記,語氣是如此平淡,但再放下書本後卻又覺得意猶未盡。這,就是克沃思他的的風之名。
  • ch***315 說:
    2013-02-20
    首先 文章先從一個寂靜的氛圍開始 似乎就預告著某些真相 故事中夾雜許多謎題 讓人充滿好奇 究竟到底發生了何事? 究竟為何會有現在的結果? 這是由主角親自敘述過去帶來的 未來卻也並非停留 值得一提的是 克沃斯和巴斯特的情感很令人期待呢
  • wi***151 說:
    2013-01-30
    太好看了,是那種會讓人尖叫的程度。克沃思像很多奇幻小說的主角一樣是天才,也經歷過悲劇,但是作者在這方面處理得很好,不會讓人覺得僵硬可笑。小說敘述的方式也很新穎,另外,作者文筆真的很好。
  • he*******414 說:
    2013-01-14
    本來以為就只是本奇幻小說~但是看過之後~卻被深深吸引~字裡行間透露的每一個訊息~都讓我感到驚奇~克沃思說著故事帶著我進入了"他"的世界~讓我想更深入的去閱讀~徹底了解克沃思的一切~
  • ni*********315 說:
    2012-12-30
    故事設定在一個小男孩-克沃思逐漸邁向傳奇,並習得渴望.審慎.大膽.機智.復仇.學習種種一切所帶出來的機運與命運。不免俗的書中也有奇幻.歷史.魔法,使故事更顯神秘。並描述了克沃思如何將自己活成傳奇。藉由大學院,他習得了精闢的學術見解,獲得了詮士地位。並開始走向那條早已鋪好的道路。
  • je*****212 說:
    2012-07-05
    作者太厲害了,能寫出如讓人如此著迷的奇幻故事,喜歡奇幻小說的朋友,不能錯過的經典好書!希望第二集能趕快出版!
  • m8013 說:
    2011-08-29
    以克沃思的才智絕對能在世界佔領一襲之地,但是偉大成就也伴隨著心酸的過去!在大學院學習的克沃思無所不用奇極,為錢打拼的生活依然維持著自尊,即使被打壓仍闖出名號,而跟戴娜若有似無的感情,讓風飄盪著兩人的祕密?而說故事的人是否會被祈德林人追殺?看完《首日》還是有好多謎團未解?!
  • wj*****e33 說:
    2011-08-21
    不起眼的老闆,竟是一位經歷人生起伏的秘術師,傳奇的故事將由他訴說的故事慢慢帶出......作者很厲害,用的元素其實是老哏,不過卻有魔力讓你繼續看下去。這讓我很期待下一本的推出,因為感覺背後還藏著陰謀。
  • hk**f18 說:
    2011-05-15
    這本書以一個傳奇人問闡述自己的故事的方式來書寫真是深具特色. 故事中的對話常常使人會心一笑,劇情的描寫使人會一直想知道再來會發生什麼事,是一本引人入勝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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