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依舊升起
The Sun Also Rises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諾貝爾文學獎、普立茲文學獎得主海明威
奠定大師地位的第一部長篇傑作!
簡潔筆鋒書寫愛與幻滅的現代經典,出版100週年典藏紀念版!
翻譯名家陳榮彬重量級專文導讀!
當愛情殘缺,還能照亮人生的晨曦嗎?
一場奔牛、一段無法擁有的愛,
你會選擇堅守還是遺忘……
戰後漂泊的「失落的一代」,帶著看不見的創傷,在酒杯間尋找片刻的麻醉。表面是狂歡,內裡是孤獨,彼此的友情裡,藏著無法言說的忌妒和不安。
巴黎的夜,爵士樂與香檳敲響寂寞的聲響,在燈影流轉的城市裡,他們以笑聲掩飾傷痕。西班牙的烈陽下,奔牛的轟鳴與鬥牛場的鮮血交錯,那趟夏日旅程,是一次靈魂的奔逃。
鮮血、陽光、酒氣、慾望,交織成一場盛大的告別,映照出一段無法相擁的愛情。傑克愛著布蕾特,布蕾特卻愛著自由,她笑、她離開、她流浪,而失去男性能力的他靜靜地守在遠方。四個男人圍繞著同一顆不羈的女人心,愛與欲望相撞成時代的回聲,像是人性尋找出口時最後一聲嘆息。
故事終章,太陽依舊升起。晨光灑落,一切似乎未變,卻早已不同。布蕾特仍不屬於傑克,傑克照常以微笑承受命運的靜默。愛情如此,人生亦然。
海明威用他獨特的「冰山理論」筆法,將最深的情感壓進簡潔的語句裡――那些未說出口的話,反而在讀者心中翻湧。他刻劃的不只是幾個人的愛情與錯過,而是一整代人在戰爭後的荒原上,試圖找回活下去理由的掙扎。
▌本書特色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100週年典藏紀念版!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成名作!
.美國「失落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
.海明威「冰山理論」寫作風格典範、歐美英語文學課程必讀之作!
.現代主義小說的先鋒和不朽名作!
.海明威傳記作者Jeffrey Meyers:「海明威最偉大的作品。」
.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讚譽:「他能把一個短篇的故事反覆推敲,悉心剪裁,以極簡潔的語言,鑄入一個更小的模型,使其既凝練又精當。讓人們獲得極鮮明、極深刻的感受,牢牢地把握它要表達的主題。」
▌得獎紀錄
入選美國現代圖書館20世紀百大小說!
奠定大師地位的第一部長篇傑作!
簡潔筆鋒書寫愛與幻滅的現代經典,出版100週年典藏紀念版!
翻譯名家陳榮彬重量級專文導讀!
當愛情殘缺,還能照亮人生的晨曦嗎?
一場奔牛、一段無法擁有的愛,
你會選擇堅守還是遺忘……
戰後漂泊的「失落的一代」,帶著看不見的創傷,在酒杯間尋找片刻的麻醉。表面是狂歡,內裡是孤獨,彼此的友情裡,藏著無法言說的忌妒和不安。
巴黎的夜,爵士樂與香檳敲響寂寞的聲響,在燈影流轉的城市裡,他們以笑聲掩飾傷痕。西班牙的烈陽下,奔牛的轟鳴與鬥牛場的鮮血交錯,那趟夏日旅程,是一次靈魂的奔逃。
鮮血、陽光、酒氣、慾望,交織成一場盛大的告別,映照出一段無法相擁的愛情。傑克愛著布蕾特,布蕾特卻愛著自由,她笑、她離開、她流浪,而失去男性能力的他靜靜地守在遠方。四個男人圍繞著同一顆不羈的女人心,愛與欲望相撞成時代的回聲,像是人性尋找出口時最後一聲嘆息。
故事終章,太陽依舊升起。晨光灑落,一切似乎未變,卻早已不同。布蕾特仍不屬於傑克,傑克照常以微笑承受命運的靜默。愛情如此,人生亦然。
海明威用他獨特的「冰山理論」筆法,將最深的情感壓進簡潔的語句裡――那些未說出口的話,反而在讀者心中翻湧。他刻劃的不只是幾個人的愛情與錯過,而是一整代人在戰爭後的荒原上,試圖找回活下去理由的掙扎。
▌本書特色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100週年典藏紀念版!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成名作!
.美國「失落的一代」(Lost Generation)作家中的代表人物!
.海明威「冰山理論」寫作風格典範、歐美英語文學課程必讀之作!
.現代主義小說的先鋒和不朽名作!
.海明威傳記作者Jeffrey Meyers:「海明威最偉大的作品。」
.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讚譽:「他能把一個短篇的故事反覆推敲,悉心剪裁,以極簡潔的語言,鑄入一個更小的模型,使其既凝練又精當。讓人們獲得極鮮明、極深刻的感受,牢牢地把握它要表達的主題。」
▌得獎紀錄
入選美國現代圖書館20世紀百大小說!
名人推薦
好評推薦
「《太陽依舊升起》是海明威版的《荒原》,艾略特以詩歌為亂世提供解答,海明威則把他周遭僑居巴黎的英美人士寫成小說,忠實反映出時代精神。」
――翻譯名家陳榮彬 / 專文導讀
「每一個字都體現著句子的分量。整體氛圍細膩而尖銳,如同冬天光禿禿的樹枝映襯著天空。」
――維吉尼亞.吳爾芙,暢銷書《我的房間》作者
「一首悼念失去純真、失去宗教信仰、失去我們古老慰藉神話的輓歌……雖然每一代人都有描寫放蕩青年酗酒吸毒的小說,但這本書之所以能流傳至今,是因為它是一部從根本上發人深省的哲學著作。」
――菲利普.邁耶,《紐約時報》暢銷書《兒子》作者
「引人入勝、優美而溫柔地荒誕、令人心碎的敘事……這是一個真正扣人心弦的故事,用簡潔、有力的散文講述……精彩絕倫。」
――《紐約時報》
「一個真正扣人心弦的故事,以簡潔、有力、充滿活力的敘事散文體展開,令大多數英語文學作品黯然失色……文筆優美,情節流暢自然,人物刻畫引人入勝。這部小說無疑是文學界異常豐碩的一年中的經典之作。」
――《紐約時報》
「這一代人創作的一些最優秀、最內斂的作品。」
――《紐約世界報》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近百年後依然令人深感愉悅,這充分證明了海明威的敘事技巧……儘管時光流逝,我們依然……被這些享樂主義者的陪伴所吸引。」
――阿莫爾·托爾斯,引言
「動盪時期的理想伴侶:既能體驗歐洲大陸的逃離,又能認真思考迷失的意義和感受……他觸及的主題——如何理解危機時刻,如何在動盪中找到真實性和意義——至今仍是切題之作。」
――《華爾街日報》
「海明威的第一部也是最好的一部小說……一部文學里程碑,堪稱現代經典。」
――《衛報》
「《太陽依舊升起》是海明威版的《荒原》,艾略特以詩歌為亂世提供解答,海明威則把他周遭僑居巴黎的英美人士寫成小說,忠實反映出時代精神。」
――翻譯名家陳榮彬 / 專文導讀
「每一個字都體現著句子的分量。整體氛圍細膩而尖銳,如同冬天光禿禿的樹枝映襯著天空。」
――維吉尼亞.吳爾芙,暢銷書《我的房間》作者
「一首悼念失去純真、失去宗教信仰、失去我們古老慰藉神話的輓歌……雖然每一代人都有描寫放蕩青年酗酒吸毒的小說,但這本書之所以能流傳至今,是因為它是一部從根本上發人深省的哲學著作。」
――菲利普.邁耶,《紐約時報》暢銷書《兒子》作者
「引人入勝、優美而溫柔地荒誕、令人心碎的敘事……這是一個真正扣人心弦的故事,用簡潔、有力的散文講述……精彩絕倫。」
――《紐約時報》
「一個真正扣人心弦的故事,以簡潔、有力、充滿活力的敘事散文體展開,令大多數英語文學作品黯然失色……文筆優美,情節流暢自然,人物刻畫引人入勝。這部小說無疑是文學界異常豐碩的一年中的經典之作。」
――《紐約時報》
「這一代人創作的一些最優秀、最內斂的作品。」
――《紐約世界報》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近百年後依然令人深感愉悅,這充分證明了海明威的敘事技巧……儘管時光流逝,我們依然……被這些享樂主義者的陪伴所吸引。」
――阿莫爾·托爾斯,引言
「動盪時期的理想伴侶:既能體驗歐洲大陸的逃離,又能認真思考迷失的意義和感受……他觸及的主題——如何理解危機時刻,如何在動盪中找到真實性和意義——至今仍是切題之作。」
――《華爾街日報》
「海明威的第一部也是最好的一部小說……一部文學里程碑,堪稱現代經典。」
――《衛報》
目錄
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二部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三部
第十九章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二部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三部
第十九章
序/導讀
推薦序(選摘)
身體與精神殘缺的人,如何相濡以沫,苟存於亂世?
陳榮彬 (國立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一九二三年六月初,當時在巴黎當《多倫多星報》特派記者的海明威首次造訪西班牙,並觀看了他的第一場鬥牛比賽;七月六日,他在潘普洛納(Pamplona)參加畢生第一次聖費爾明節(Fiesta of San Fermin)及節日附屬的鬥牛活動。自此,鬥牛變成海明威的人生摯愛之一,甚至還在一九三二年出版了名為《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的鬥牛技藝專論──並且在書中明確解釋後來聞名於世的「冰山理論」:冰山之所以壯麗是因為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而其餘八分之七就像寫作時該捨棄的,文字當以簡要、精準為務,多寫無益。從這一年開始,一直到一九三一年,海明威幾乎年年都會去參加聖費爾明節,這個節日也因為他所撰寫的小說《太陽依舊升起》而成為舉世皆知的重要鬥牛盛典。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於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一百年後的我們或許很難理解為何這本書出版後在歐洲獲得的是幾乎一面倒的惡評:《泰晤士報文學副刊》痛批這本小說內容無趣,對話粗俗而沒有意義,就連法文版譯者寬德(M. E. Coindreau)後來也批評這本小說中所有角色都是思想空虛的嗜酒懦夫,德國、挪威、瑞典等國也多半認為《太陽依舊升起》是一本無趣、沉悶,甚至從基督宗教觀點看來是不道德的小說。蘇聯的評論也大多認為小說情節反映出資產階級的頹廢生活。
然而,站在我們這個時代的視角,經過一個世紀的試煉,時間已經證明《太陽依舊升起》不僅是海明威個人的第一部重要小說,更是為「失落的一代」(Lost Generation)提供精采定義的文學里程碑。透過記者生涯培養出來的精煉、客觀文字風格,他成功捕捉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一群流亡巴黎的美、英僑民之精神狀態。他們在歐洲大陸上漂泊,在巴黎的各家酒館(café)之間流連,到西班牙的布爾格特(Burguete;巴斯克語則稱之為 Auritz)釣鱒魚,前往潘普洛納參加奔牛節,這些小小的日常活動看似沒有任何意義,但卻是他們尋找新意義與價值的儀式性行動。換言之,這看似荒謬的小說內容是該這樣去解讀的:舊的世界已經崩塌了,倖存者該如何拖著殘缺的身軀(這方面以小說主角傑克為代表),帶著受傷的靈魂(這方面以小說女主角布蕾特.艾胥利為代表)好好活下去?正因如此,知名的海明威研究學者菲利浦.楊恩(Philip Young)才會說,《太陽依舊升起》是海明威版的《荒原》(The Waste Land)──艾略特(T. S. Eliot)以詩歌為亂世提供解答,海明威則把他周遭僑居巴黎的英美人士寫成小說,忠實反映出時代精神。
總結而言,在《太陽依舊升起》裡面我們看到傑克與布蕾特.艾胥利身邊各種身心殘缺不全的人物,在體會過一次大戰的種種殘酷經歷後試著苟活於世,至於他們最後是否能夠站起來,海明威並未提供明確解答。然而,從比較正面的角度來看,就像評論家史東貝克(H. R. Stoneback)指出的,傑克從法國前往西班牙的旅程本質上是一次朝聖之旅:他從巴黎出發,沿著古老的「聖雅各之路」(rue Saint-Jacques)前往西班牙,透過這趟精神之旅,想要在潘普洛納的聖費爾明節(一個宗教節日)為自己破碎的世界尋找救贖。在那裡,鬥牛士佩卓.羅梅洛雖然年僅十九歲,卻是海明威筆下的「硬漢」(code hero,體現某種行動準則的英雄),象徵他所珍視的一切:勇氣、技巧,以及「重壓下的優雅」(grace under pressure)。羅梅洛讓讀者得以重新肯定這本小說想要傳達的價值:即使這世界混亂不堪,我們還是可以透過紀律、技巧和勇氣,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秩序,體悟世界之美。
身體與精神殘缺的人,如何相濡以沫,苟存於亂世?
陳榮彬 (國立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副教授)
一九二三年六月初,當時在巴黎當《多倫多星報》特派記者的海明威首次造訪西班牙,並觀看了他的第一場鬥牛比賽;七月六日,他在潘普洛納(Pamplona)參加畢生第一次聖費爾明節(Fiesta of San Fermin)及節日附屬的鬥牛活動。自此,鬥牛變成海明威的人生摯愛之一,甚至還在一九三二年出版了名為《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的鬥牛技藝專論──並且在書中明確解釋後來聞名於世的「冰山理論」:冰山之所以壯麗是因為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而其餘八分之七就像寫作時該捨棄的,文字當以簡要、精準為務,多寫無益。從這一年開始,一直到一九三一年,海明威幾乎年年都會去參加聖費爾明節,這個節日也因為他所撰寫的小說《太陽依舊升起》而成為舉世皆知的重要鬥牛盛典。
《太陽依舊升起》出版於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一百年後的我們或許很難理解為何這本書出版後在歐洲獲得的是幾乎一面倒的惡評:《泰晤士報文學副刊》痛批這本小說內容無趣,對話粗俗而沒有意義,就連法文版譯者寬德(M. E. Coindreau)後來也批評這本小說中所有角色都是思想空虛的嗜酒懦夫,德國、挪威、瑞典等國也多半認為《太陽依舊升起》是一本無趣、沉悶,甚至從基督宗教觀點看來是不道德的小說。蘇聯的評論也大多認為小說情節反映出資產階級的頹廢生活。
然而,站在我們這個時代的視角,經過一個世紀的試煉,時間已經證明《太陽依舊升起》不僅是海明威個人的第一部重要小說,更是為「失落的一代」(Lost Generation)提供精采定義的文學里程碑。透過記者生涯培養出來的精煉、客觀文字風格,他成功捕捉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一群流亡巴黎的美、英僑民之精神狀態。他們在歐洲大陸上漂泊,在巴黎的各家酒館(café)之間流連,到西班牙的布爾格特(Burguete;巴斯克語則稱之為 Auritz)釣鱒魚,前往潘普洛納參加奔牛節,這些小小的日常活動看似沒有任何意義,但卻是他們尋找新意義與價值的儀式性行動。換言之,這看似荒謬的小說內容是該這樣去解讀的:舊的世界已經崩塌了,倖存者該如何拖著殘缺的身軀(這方面以小說主角傑克為代表),帶著受傷的靈魂(這方面以小說女主角布蕾特.艾胥利為代表)好好活下去?正因如此,知名的海明威研究學者菲利浦.楊恩(Philip Young)才會說,《太陽依舊升起》是海明威版的《荒原》(The Waste Land)──艾略特(T. S. Eliot)以詩歌為亂世提供解答,海明威則把他周遭僑居巴黎的英美人士寫成小說,忠實反映出時代精神。
總結而言,在《太陽依舊升起》裡面我們看到傑克與布蕾特.艾胥利身邊各種身心殘缺不全的人物,在體會過一次大戰的種種殘酷經歷後試著苟活於世,至於他們最後是否能夠站起來,海明威並未提供明確解答。然而,從比較正面的角度來看,就像評論家史東貝克(H. R. Stoneback)指出的,傑克從法國前往西班牙的旅程本質上是一次朝聖之旅:他從巴黎出發,沿著古老的「聖雅各之路」(rue Saint-Jacques)前往西班牙,透過這趟精神之旅,想要在潘普洛納的聖費爾明節(一個宗教節日)為自己破碎的世界尋找救贖。在那裡,鬥牛士佩卓.羅梅洛雖然年僅十九歲,卻是海明威筆下的「硬漢」(code hero,體現某種行動準則的英雄),象徵他所珍視的一切:勇氣、技巧,以及「重壓下的優雅」(grace under pressure)。羅梅洛讓讀者得以重新肯定這本小說想要傳達的價值:即使這世界混亂不堪,我們還是可以透過紀律、技巧和勇氣,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秩序,體悟世界之美。
試閱
第一部
第一章
羅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頓大學的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可別以為我覺得拳擊比賽冠軍有多了不起,只不過這個頭銜對科恩而言確實非常重要。科恩一點也不喜歡拳擊,事實上,他根本討厭拳擊,然而為了抵消身為猶太人在普林斯頓大學裡的自卑和羞怯,他只能痛苦但專注地練拳。雖然他是個害羞且心地善良的年輕人,除了在健身房練拳之外從來不與人打架,但知道自己有能力打倒那些瞧不起他的傢伙,就已經讓他感到痛快。他是史拜德.凱利的得意門生,史拜德.凱利把所有的學生都當成羽量級拳擊手來指導,無論那些年輕人的體重是一百零五磅還是二百零五磅。這種方法似乎很適合科恩。由於科恩的動作靈敏而且表現出色,史拜德馬上找他對打,結果一拳打扁了他的鼻子。那場比賽讓科恩更加討厭拳擊,但也給了他一種奇怪的滿足感,還讓他原本的大鼻子變得好看一點。科恩在普林斯頓大學的最後一年因為用功過度而近視,戴起了眼鏡。後來我遇到過他班上的一些同學,可是沒有人記得他,他們甚至不記得他曾經是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
我不信任個性坦率質樸的人,尤其是在聽過他們的故事之後。因此我始終懷疑羅伯特.科恩從來沒有得過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他的臉可能只是被馬匹踩過,不然就是他母親在懷孕時受到驚嚇或者看到什麼不好的東西,或是他小時候曾被什麼玩意兒撞過。不過我最後找人從史拜德.凱利那裡證實了他的故事,史拜德.凱利不僅記得科恩,而且經常想到他,好奇他後來過得如何。
羅伯特.科恩的父親來自紐約最富裕的猶太家族之一,母親則來自紐約最古老的猶太家族之一。他一邊就讀軍事預科學校一邊申請普林斯頓大學,並且在該預校成為橄欖球隊的頂尖邊鋒。那裡沒有人讓他對自己的猶太身分感覺不自在。在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之前,從來不曾有人讓他因為身為猶太人而自覺與別人不同。他是一個好孩子,一個友善的年輕人,個性非常靦腆。遭受種族歧視使他十分難堪,只好透過拳擊宣洩情緒。最後他帶著痛苦的自我意識與被打扁的鼻子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娶了第一個對他好的女孩為妻。他結婚五年,生了三個孩子,幾乎花光父親遺留給他的五萬美元。他父親其餘的遺產都歸他母親所有。他與妻子雖然過得富裕,但是並不幸福,家庭生活變得令他麻木且不具吸引力。當他下定決心要離開妻子時,她卻早一步拋棄他,和一名繪製袖珍人像畫的畫家私奔。好幾個月以來他一直考慮著要離開妻子,但因為覺得拋棄妻子太殘酷而沒有實行。她的主動離去對他而言是個有益的衝擊。
辦妥離婚手續之後,羅伯特.科恩就動身前往西岸。他在加利福尼亞州結識許多文學界人士,由於他的五萬美元還有剩,不久後他開始資助一份藝術評論刊物。那份刊物創立於加利福尼亞州的卡梅爾,最後停刊於麻薩諸塞州的普羅威斯敦。一開始科恩只負責出資,他的名字在版權頁上被列為顧問之一,但後來卻變成該刊物唯一的編輯,因為他出了錢,而且他發現自己喜歡從事編輯工作。當那份刊物因為開銷過大而不得不停止發行時,他感到非常難過。
不過那個時候他還有別的事情要操心。他被一位希望與那份刊物一起翻身的女士操控於股掌間。那位女士非常強勢,科恩始終無法擺脫她的掌握。但是除此之外,科恩也相信自己深愛著她。當她發現那份刊物已經沒救時,就開始嫌棄科恩,還打算趁著尚有油水可撈時盡量多撈一點,所以她鼓勵科恩與她搬到歐洲,讓科恩在歐洲專心寫作。於是他們到了她求學時期待過的歐洲,並且住了三年。那三年中的第一年,他們在歐洲各地旅行,另外兩年則長住巴黎。羅伯特.科恩在巴黎認識了兩個朋友:布雷達克斯和我。布雷達克斯是他在文學界的友人,我則是他打網球的夥伴。
企圖掌控科恩的那位女士名叫法蘭西絲,她在第二年年末發現自己的姿色漸漸衰退,便一反原本漫不經心占有並利用科恩的常態,悍然要求科恩必須娶她。在那段期間,羅伯特的母親提供他每個月三百美元左右的生活費。我相信羅伯特.科恩在那兩年半的時間裡除了法蘭西絲之外沒有看過別的女人一眼,他過得很幸福,並且發現寫作的樂趣。只不過,就如同許多住在歐洲的美國人一樣,他仍然覺得住在美國比較好。他寫了一本小說,雖然寫得不佳,但那本小說也不至於像後來某些評論家所批評的那麼糟。他閱讀了很多書,經常玩橋牌和打網球,還在當地一間健身房練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法蘭西絲對科恩的態度,是某天晚上我們三人一起吃完晚餐之後。我們先在萊佛紐餐廳用餐,接著到凡爾賽酒館喝咖啡。喝完咖啡我又喝了幾杯優質干邑,然後便表示自己該告退了。科恩當時正好聊到我們兩人可以利用週末外出旅行,因為他想離開巴黎出去走走。我提議我們可以搭飛機前往史特拉斯堡,從那裡一路健行至聖奧迪爾山或者亞爾薩斯地區任何一個地方。「我認識一個住在史特拉斯堡的女孩,她可以帶我們參觀那座城市。」我說。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腳,我以為只是不小心碰到,因此又接著說:「她已經在那裡住了兩年,對那座城市非常熟悉。她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
有人在桌子底下又踢了我一腳,我才發現羅伯特的法蘭西絲女士不悅地抬起下巴,臉色十分難看。
「我真該死。」我趕緊說。「何必要去史特拉斯堡?我們可以到布魯日或者亞爾丁。」
科恩看起來鬆了一口氣,我再也沒有繼續挨踢。我向他們道晚安之後就走出酒館,科恩表示他想要買份報紙,可以順便陪我走到街角。「我的老天。」他說。「你為什麼要提到史特拉斯堡的那個女孩?你沒看見法蘭西絲的表情嗎?」
「我沒看見。我怎麼會知道?那個住在史特拉斯堡的美國女孩和法蘭西絲有什麼恩怨嗎?」
「任何一個女孩都不行,反正我絕對不能去那裡。」
「別開玩笑。」
「你不了解法蘭西絲,無論哪一個女孩我都不能靠近。你沒看見她的表情嗎?」
「好吧。」我說。「那我們去桑利斯吧。」
「你不要生氣。」
「我沒生氣。桑利斯是個好地方,我們可以住在巨鹿飯店,到森林裡健行,然後回家。」
「好,這種安排很好。」
「好了,那麼明天在網球場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完之後便準備走回酒館。
「你忘了買報紙。」我說。
「對。」他繼續陪我走到位於街角的書報攤。「傑克,你真的沒有生氣吧?」他拿了報紙之後轉身問我。
「沒有,我為什麼要生氣?」
「網球場見。」他說。我看他拿著報紙走回酒館。我挺喜歡科恩這個傢伙,可是法蘭西絲顯然讓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第二章
那年冬天,羅伯特.科恩帶著他寫的小說回到美國,一家不錯的出版社買下了版權。我聽說他在出發前和法蘭西絲大吵了一架,兩人大概也因此漸行漸遠。科恩在紐約時有好幾個女人對他不錯,讓他在返回巴黎後整個人都變得不同。他比以前更喜歡美國,而且不再那麼單純忠厚。先是出版商把他的小說捧得很高,讓他樂昏了頭,接著又有好幾個女人費盡心機地主動向他示好,使得他的眼界徹底改變。他曾經有四年的時間只專注在自己的妻子身上,而過去三年或將近三年的時間,他從來不敢多看法蘭西絲以外的女性一眼。我相信他這輩子還沒有真正談過戀愛。
由於他大學那段日子過得太不愉快,以致他在失意的情況下匆匆結婚。他後來發現自己並非妻子的一切而感到心灰意冷,接著又落入法蘭西絲的掌控。雖然他至今沒有真正談過戀愛,不過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對女人而言是個具有吸引力的男人,女人喜歡他並且願意與他一起生活,絕對不是什麼奇蹟。這些想法改變了他,因此與他相處不再是那麼令人愉快的事。除此之外,他和紐約的朋友玩高賭注的橋牌時,因為拿到好牌而贏了好幾百美元,讓他不斷炫耀自己的牌技,甚至多次表示萬一他將來沒錢,應該還可以靠打橋牌維生。
另外還有一件事:他不斷地閱讀威廉.亨利.哈德森的小說。這似乎不是什麼不良的消遣,可是他將《紫地》讀了一遍又一遍。到一定年紀之後才閱讀《紫地》是非常有害的事。這本書描述一位完美的英國紳士在充滿濃厚浪漫色彩的國家,經歷了種種壯麗且虛幻的愛情冒險。書中對景物的描寫十分出色,如果一個三十四歲的男性把這本書當成人生指南,就如同一個這把年紀的男子從法國修道院直接走進華爾街,身上只帶著一整套內容比《紫地》更貼近現實世界的愛爾傑作品一樣。我相信科恩已經把《紫地》裡的每一句話都當成鄧氏公司的金融報告那樣逐字領會。你明白我的意思。他當然也會對這本書的內容有些異議,但是整體而言他認為這本書非常好,這本書是讓他繼續前進的動力。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本書對他的影響有多大,直到某天他到辦公室來找我。
「哈囉,羅伯特。」我說。「你來找我是為了讓我提神嗎?」
「傑克,你想不想去南美洲?」他問。
「不想。」
「為什麼不想?」
「不知道。我從來沒想過要去那裡,而且旅費很貴。如果你想看南美洲人,巴黎就有很多。」
「那些不是真正的南美洲人。」
「我覺得他們是貨真價實的南美洲人。」
我這個星期的通訊稿必須趕上開往港口的火車,但我目前只寫了一半。
「你有沒有聽說什麼醜聞?」我問。
「沒有。」
「你那些顯貴的朋友沒有人鬧離婚嗎?」
「沒有。聽著,傑克,如果由我負責我們兩人的開銷,你願不願意陪我到南美洲?」
「為什麼要找我去?」
「因為你會說西班牙語,而且我們兩人同行比較有趣。」
「我沒興趣。」我說。「我喜歡待在巴黎,而且今年夏天我要去西班牙。」
「我這輩子一直很想進行一次這種旅行。」科恩一邊說一邊坐下。「接下來我就會因為年紀太大而去不成了。」
「別說傻話了。」我說。「你想去哪裡都沒問題,因為你很有錢。」
「我知道,但我總是無法順利啟程。」
「不要沮喪。」我說。「那些國家不見得像電影裡一樣美。」
話雖如此,我仍覺得自己有點對不起科恩,因為他真的很想去。
「一想到我的生命正在迅速消逝,而我卻沒有真正地活過,我就覺得難以忍受。」
「除了鬥牛士以外,沒有人真正享受過人生。」
「我對鬥牛士沒有興趣,那種人生並不正常。我想去南美洲的鄉下走走,我們一定可以玩得很開心。」
「你想不想去英屬東非打獵?」
「不想,我不喜歡打獵。」
「我很樂意陪你去英屬東非打獵。」
「不要,我對那裡沒有興趣。」
「那是因為你沒有讀過關於那裡的小說。你應該找一本描述白人紳士與閃亮動人的黑人公主談戀愛的小說來讀。」
「我想去南美洲。」
科恩有猶太人的頑固個性。
「不如我們到樓下喝一杯吧?」
「你不是正在工作?」
「我不寫了。」我說。於是我們下樓到位於一樓的酒館。我發現這是打發朋友的最佳方式,喝完一杯酒之後,你只要說一句:「呃,我還得趕回去發幾封電報。」就可以全身而退了。在新聞圈工作,找到這種優雅的脫身方式非常重要,因為這一行有個重要關鍵,就是必須看起來永遠忙不停。不管怎麼說,我們到樓下的酒吧點了威士忌蘇打水。科恩盯著放在牆邊一箱箱的酒瓶,說:「這裡真是個好地方。」
「這裡有很多酒。」我也順著他的話表示。
「聽我說,傑克。」他傾身趴在吧檯上。「難道你從來不覺得自己的生命正在消逝但你卻沒有好好把握?難道你沒有發現自己的人生已經走了一半?」
「是的,我偶爾會這麼想。」
「你知道我們頂多再活三十五年就要死了嗎?」
「胡說八道,羅伯特。」我說。「不要胡說八道。」
「我是認真的。」
「我不會為了這種事情自尋煩惱。」我說。
「你應該要好好想一想。」
「我每天有一大堆事情要煩惱,我要擔心的事情已經夠多了。」
「總之,我要去南美洲。」
「聽我說,羅伯特,就算你去了別的國家,也無法改變任何事情。我試過了。就算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你還是無法擺脫你自己,因此去南美洲對你不會有任何幫助。」
「可是你沒有去過南美洲。」
「該死的南美洲!如果你抱著現在這種心態去那裡,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的。巴黎是一個好地方,你為什麼不能待在巴黎好好過日子呢?」
「我討厭巴黎,也討厭拉丁區。」
「那就遠離巴黎的拉丁區,自己一個人到處走走,看看會遇上什麼事。」
「什麼事都不會找上我的。有一次我獨自一人走了一整個晚上,結果什麼事都沒發生,只有一個騎腳踏車的警察把我攔下來,要求查看我的證件。」
「夜晚的巴黎是不是很美?」
「我不喜歡巴黎。」
他又來了。我非常同情他,可是我實在幫不了他,因為無論我說什麼,他都會以那兩種固執的想法來回應我:一是去南美洲可以解決他的問題,二是他不喜歡巴黎。他的第一種想法是從書裡得來的,我猜第二種想法也是來自書籍。
「好吧。」我說。「我得上樓發幾封電報了。」
「你真的得上樓嗎?」
「對,我必須發出幾封電報。」
「你介不介意我也跟你上樓,在你的辦公室裡坐一會兒?」
「不介意。我們上去吧。」
他坐在我的辦公室外面看報紙,我和編輯及發行人則辛勤地工作了兩個小時。最後我將稿子的正本和副本分開、在作者欄簽上姓名、把稿紙裝進大大的信封,然後搖鈴叫信差送往巴黎聖拉查車站。我走出辦公室,發現羅伯特.科恩已經在椅子上睡著了。他把頭枕在手臂上沉沉睡著,我不想吵醒他,可是我準備鎖門離開辦公室了,於是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甩甩頭。「我不能這麼做。」他說著夢話,並且將頭埋進臂彎裡。「我不能這麼做,無論如何都不能這麼做。」
「羅伯特。」我輕聲喚他,同時搖晃他的肩膀。他抬起頭看我,眨眨眼睛並露出一笑。
「我剛才是不是說了什麼?」
「你說了幾句話,但不是很清楚。」
「老天,我做了一個可怕的夢!」
「是不是打字機的聲音讓你昏昏欲睡?」
「也許吧?我昨晚一整夜沒睡。」
「為什麼?」
「聊天。」他說。
我可以想像是怎麼一回事。我有個不好的習慣──我喜歡想像朋友們在臥室裡的模樣。我們走到街上的拿波里酒館,喝了開胃酒,並且看著傍晚時分走在林蔭大道上的人潮。
第一章
羅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頓大學的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可別以為我覺得拳擊比賽冠軍有多了不起,只不過這個頭銜對科恩而言確實非常重要。科恩一點也不喜歡拳擊,事實上,他根本討厭拳擊,然而為了抵消身為猶太人在普林斯頓大學裡的自卑和羞怯,他只能痛苦但專注地練拳。雖然他是個害羞且心地善良的年輕人,除了在健身房練拳之外從來不與人打架,但知道自己有能力打倒那些瞧不起他的傢伙,就已經讓他感到痛快。他是史拜德.凱利的得意門生,史拜德.凱利把所有的學生都當成羽量級拳擊手來指導,無論那些年輕人的體重是一百零五磅還是二百零五磅。這種方法似乎很適合科恩。由於科恩的動作靈敏而且表現出色,史拜德馬上找他對打,結果一拳打扁了他的鼻子。那場比賽讓科恩更加討厭拳擊,但也給了他一種奇怪的滿足感,還讓他原本的大鼻子變得好看一點。科恩在普林斯頓大學的最後一年因為用功過度而近視,戴起了眼鏡。後來我遇到過他班上的一些同學,可是沒有人記得他,他們甚至不記得他曾經是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
我不信任個性坦率質樸的人,尤其是在聽過他們的故事之後。因此我始終懷疑羅伯特.科恩從來沒有得過中量級拳擊比賽冠軍。他的臉可能只是被馬匹踩過,不然就是他母親在懷孕時受到驚嚇或者看到什麼不好的東西,或是他小時候曾被什麼玩意兒撞過。不過我最後找人從史拜德.凱利那裡證實了他的故事,史拜德.凱利不僅記得科恩,而且經常想到他,好奇他後來過得如何。
羅伯特.科恩的父親來自紐約最富裕的猶太家族之一,母親則來自紐約最古老的猶太家族之一。他一邊就讀軍事預科學校一邊申請普林斯頓大學,並且在該預校成為橄欖球隊的頂尖邊鋒。那裡沒有人讓他對自己的猶太身分感覺不自在。在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之前,從來不曾有人讓他因為身為猶太人而自覺與別人不同。他是一個好孩子,一個友善的年輕人,個性非常靦腆。遭受種族歧視使他十分難堪,只好透過拳擊宣洩情緒。最後他帶著痛苦的自我意識與被打扁的鼻子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娶了第一個對他好的女孩為妻。他結婚五年,生了三個孩子,幾乎花光父親遺留給他的五萬美元。他父親其餘的遺產都歸他母親所有。他與妻子雖然過得富裕,但是並不幸福,家庭生活變得令他麻木且不具吸引力。當他下定決心要離開妻子時,她卻早一步拋棄他,和一名繪製袖珍人像畫的畫家私奔。好幾個月以來他一直考慮著要離開妻子,但因為覺得拋棄妻子太殘酷而沒有實行。她的主動離去對他而言是個有益的衝擊。
辦妥離婚手續之後,羅伯特.科恩就動身前往西岸。他在加利福尼亞州結識許多文學界人士,由於他的五萬美元還有剩,不久後他開始資助一份藝術評論刊物。那份刊物創立於加利福尼亞州的卡梅爾,最後停刊於麻薩諸塞州的普羅威斯敦。一開始科恩只負責出資,他的名字在版權頁上被列為顧問之一,但後來卻變成該刊物唯一的編輯,因為他出了錢,而且他發現自己喜歡從事編輯工作。當那份刊物因為開銷過大而不得不停止發行時,他感到非常難過。
不過那個時候他還有別的事情要操心。他被一位希望與那份刊物一起翻身的女士操控於股掌間。那位女士非常強勢,科恩始終無法擺脫她的掌握。但是除此之外,科恩也相信自己深愛著她。當她發現那份刊物已經沒救時,就開始嫌棄科恩,還打算趁著尚有油水可撈時盡量多撈一點,所以她鼓勵科恩與她搬到歐洲,讓科恩在歐洲專心寫作。於是他們到了她求學時期待過的歐洲,並且住了三年。那三年中的第一年,他們在歐洲各地旅行,另外兩年則長住巴黎。羅伯特.科恩在巴黎認識了兩個朋友:布雷達克斯和我。布雷達克斯是他在文學界的友人,我則是他打網球的夥伴。
企圖掌控科恩的那位女士名叫法蘭西絲,她在第二年年末發現自己的姿色漸漸衰退,便一反原本漫不經心占有並利用科恩的常態,悍然要求科恩必須娶她。在那段期間,羅伯特的母親提供他每個月三百美元左右的生活費。我相信羅伯特.科恩在那兩年半的時間裡除了法蘭西絲之外沒有看過別的女人一眼,他過得很幸福,並且發現寫作的樂趣。只不過,就如同許多住在歐洲的美國人一樣,他仍然覺得住在美國比較好。他寫了一本小說,雖然寫得不佳,但那本小說也不至於像後來某些評論家所批評的那麼糟。他閱讀了很多書,經常玩橋牌和打網球,還在當地一間健身房練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法蘭西絲對科恩的態度,是某天晚上我們三人一起吃完晚餐之後。我們先在萊佛紐餐廳用餐,接著到凡爾賽酒館喝咖啡。喝完咖啡我又喝了幾杯優質干邑,然後便表示自己該告退了。科恩當時正好聊到我們兩人可以利用週末外出旅行,因為他想離開巴黎出去走走。我提議我們可以搭飛機前往史特拉斯堡,從那裡一路健行至聖奧迪爾山或者亞爾薩斯地區任何一個地方。「我認識一個住在史特拉斯堡的女孩,她可以帶我們參觀那座城市。」我說。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腳,我以為只是不小心碰到,因此又接著說:「她已經在那裡住了兩年,對那座城市非常熟悉。她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
有人在桌子底下又踢了我一腳,我才發現羅伯特的法蘭西絲女士不悅地抬起下巴,臉色十分難看。
「我真該死。」我趕緊說。「何必要去史特拉斯堡?我們可以到布魯日或者亞爾丁。」
科恩看起來鬆了一口氣,我再也沒有繼續挨踢。我向他們道晚安之後就走出酒館,科恩表示他想要買份報紙,可以順便陪我走到街角。「我的老天。」他說。「你為什麼要提到史特拉斯堡的那個女孩?你沒看見法蘭西絲的表情嗎?」
「我沒看見。我怎麼會知道?那個住在史特拉斯堡的美國女孩和法蘭西絲有什麼恩怨嗎?」
「任何一個女孩都不行,反正我絕對不能去那裡。」
「別開玩笑。」
「你不了解法蘭西絲,無論哪一個女孩我都不能靠近。你沒看見她的表情嗎?」
「好吧。」我說。「那我們去桑利斯吧。」
「你不要生氣。」
「我沒生氣。桑利斯是個好地方,我們可以住在巨鹿飯店,到森林裡健行,然後回家。」
「好,這種安排很好。」
「好了,那麼明天在網球場見。」我說。
「晚安,傑克。」他說完之後便準備走回酒館。
「你忘了買報紙。」我說。
「對。」他繼續陪我走到位於街角的書報攤。「傑克,你真的沒有生氣吧?」他拿了報紙之後轉身問我。
「沒有,我為什麼要生氣?」
「網球場見。」他說。我看他拿著報紙走回酒館。我挺喜歡科恩這個傢伙,可是法蘭西絲顯然讓他的日子很不好過。
第二章
那年冬天,羅伯特.科恩帶著他寫的小說回到美國,一家不錯的出版社買下了版權。我聽說他在出發前和法蘭西絲大吵了一架,兩人大概也因此漸行漸遠。科恩在紐約時有好幾個女人對他不錯,讓他在返回巴黎後整個人都變得不同。他比以前更喜歡美國,而且不再那麼單純忠厚。先是出版商把他的小說捧得很高,讓他樂昏了頭,接著又有好幾個女人費盡心機地主動向他示好,使得他的眼界徹底改變。他曾經有四年的時間只專注在自己的妻子身上,而過去三年或將近三年的時間,他從來不敢多看法蘭西絲以外的女性一眼。我相信他這輩子還沒有真正談過戀愛。
由於他大學那段日子過得太不愉快,以致他在失意的情況下匆匆結婚。他後來發現自己並非妻子的一切而感到心灰意冷,接著又落入法蘭西絲的掌控。雖然他至今沒有真正談過戀愛,不過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對女人而言是個具有吸引力的男人,女人喜歡他並且願意與他一起生活,絕對不是什麼奇蹟。這些想法改變了他,因此與他相處不再是那麼令人愉快的事。除此之外,他和紐約的朋友玩高賭注的橋牌時,因為拿到好牌而贏了好幾百美元,讓他不斷炫耀自己的牌技,甚至多次表示萬一他將來沒錢,應該還可以靠打橋牌維生。
另外還有一件事:他不斷地閱讀威廉.亨利.哈德森的小說。這似乎不是什麼不良的消遣,可是他將《紫地》讀了一遍又一遍。到一定年紀之後才閱讀《紫地》是非常有害的事。這本書描述一位完美的英國紳士在充滿濃厚浪漫色彩的國家,經歷了種種壯麗且虛幻的愛情冒險。書中對景物的描寫十分出色,如果一個三十四歲的男性把這本書當成人生指南,就如同一個這把年紀的男子從法國修道院直接走進華爾街,身上只帶著一整套內容比《紫地》更貼近現實世界的愛爾傑作品一樣。我相信科恩已經把《紫地》裡的每一句話都當成鄧氏公司的金融報告那樣逐字領會。你明白我的意思。他當然也會對這本書的內容有些異議,但是整體而言他認為這本書非常好,這本書是讓他繼續前進的動力。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本書對他的影響有多大,直到某天他到辦公室來找我。
「哈囉,羅伯特。」我說。「你來找我是為了讓我提神嗎?」
「傑克,你想不想去南美洲?」他問。
「不想。」
「為什麼不想?」
「不知道。我從來沒想過要去那裡,而且旅費很貴。如果你想看南美洲人,巴黎就有很多。」
「那些不是真正的南美洲人。」
「我覺得他們是貨真價實的南美洲人。」
我這個星期的通訊稿必須趕上開往港口的火車,但我目前只寫了一半。
「你有沒有聽說什麼醜聞?」我問。
「沒有。」
「你那些顯貴的朋友沒有人鬧離婚嗎?」
「沒有。聽著,傑克,如果由我負責我們兩人的開銷,你願不願意陪我到南美洲?」
「為什麼要找我去?」
「因為你會說西班牙語,而且我們兩人同行比較有趣。」
「我沒興趣。」我說。「我喜歡待在巴黎,而且今年夏天我要去西班牙。」
「我這輩子一直很想進行一次這種旅行。」科恩一邊說一邊坐下。「接下來我就會因為年紀太大而去不成了。」
「別說傻話了。」我說。「你想去哪裡都沒問題,因為你很有錢。」
「我知道,但我總是無法順利啟程。」
「不要沮喪。」我說。「那些國家不見得像電影裡一樣美。」
話雖如此,我仍覺得自己有點對不起科恩,因為他真的很想去。
「一想到我的生命正在迅速消逝,而我卻沒有真正地活過,我就覺得難以忍受。」
「除了鬥牛士以外,沒有人真正享受過人生。」
「我對鬥牛士沒有興趣,那種人生並不正常。我想去南美洲的鄉下走走,我們一定可以玩得很開心。」
「你想不想去英屬東非打獵?」
「不想,我不喜歡打獵。」
「我很樂意陪你去英屬東非打獵。」
「不要,我對那裡沒有興趣。」
「那是因為你沒有讀過關於那裡的小說。你應該找一本描述白人紳士與閃亮動人的黑人公主談戀愛的小說來讀。」
「我想去南美洲。」
科恩有猶太人的頑固個性。
「不如我們到樓下喝一杯吧?」
「你不是正在工作?」
「我不寫了。」我說。於是我們下樓到位於一樓的酒館。我發現這是打發朋友的最佳方式,喝完一杯酒之後,你只要說一句:「呃,我還得趕回去發幾封電報。」就可以全身而退了。在新聞圈工作,找到這種優雅的脫身方式非常重要,因為這一行有個重要關鍵,就是必須看起來永遠忙不停。不管怎麼說,我們到樓下的酒吧點了威士忌蘇打水。科恩盯著放在牆邊一箱箱的酒瓶,說:「這裡真是個好地方。」
「這裡有很多酒。」我也順著他的話表示。
「聽我說,傑克。」他傾身趴在吧檯上。「難道你從來不覺得自己的生命正在消逝但你卻沒有好好把握?難道你沒有發現自己的人生已經走了一半?」
「是的,我偶爾會這麼想。」
「你知道我們頂多再活三十五年就要死了嗎?」
「胡說八道,羅伯特。」我說。「不要胡說八道。」
「我是認真的。」
「我不會為了這種事情自尋煩惱。」我說。
「你應該要好好想一想。」
「我每天有一大堆事情要煩惱,我要擔心的事情已經夠多了。」
「總之,我要去南美洲。」
「聽我說,羅伯特,就算你去了別的國家,也無法改變任何事情。我試過了。就算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你還是無法擺脫你自己,因此去南美洲對你不會有任何幫助。」
「可是你沒有去過南美洲。」
「該死的南美洲!如果你抱著現在這種心態去那裡,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的。巴黎是一個好地方,你為什麼不能待在巴黎好好過日子呢?」
「我討厭巴黎,也討厭拉丁區。」
「那就遠離巴黎的拉丁區,自己一個人到處走走,看看會遇上什麼事。」
「什麼事都不會找上我的。有一次我獨自一人走了一整個晚上,結果什麼事都沒發生,只有一個騎腳踏車的警察把我攔下來,要求查看我的證件。」
「夜晚的巴黎是不是很美?」
「我不喜歡巴黎。」
他又來了。我非常同情他,可是我實在幫不了他,因為無論我說什麼,他都會以那兩種固執的想法來回應我:一是去南美洲可以解決他的問題,二是他不喜歡巴黎。他的第一種想法是從書裡得來的,我猜第二種想法也是來自書籍。
「好吧。」我說。「我得上樓發幾封電報了。」
「你真的得上樓嗎?」
「對,我必須發出幾封電報。」
「你介不介意我也跟你上樓,在你的辦公室裡坐一會兒?」
「不介意。我們上去吧。」
他坐在我的辦公室外面看報紙,我和編輯及發行人則辛勤地工作了兩個小時。最後我將稿子的正本和副本分開、在作者欄簽上姓名、把稿紙裝進大大的信封,然後搖鈴叫信差送往巴黎聖拉查車站。我走出辦公室,發現羅伯特.科恩已經在椅子上睡著了。他把頭枕在手臂上沉沉睡著,我不想吵醒他,可是我準備鎖門離開辦公室了,於是我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甩甩頭。「我不能這麼做。」他說著夢話,並且將頭埋進臂彎裡。「我不能這麼做,無論如何都不能這麼做。」
「羅伯特。」我輕聲喚他,同時搖晃他的肩膀。他抬起頭看我,眨眨眼睛並露出一笑。
「我剛才是不是說了什麼?」
「你說了幾句話,但不是很清楚。」
「老天,我做了一個可怕的夢!」
「是不是打字機的聲音讓你昏昏欲睡?」
「也許吧?我昨晚一整夜沒睡。」
「為什麼?」
「聊天。」他說。
我可以想像是怎麼一回事。我有個不好的習慣──我喜歡想像朋友們在臥室裡的模樣。我們走到街上的拿波里酒館,喝了開胃酒,並且看著傍晚時分走在林蔭大道上的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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