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畫廊產業史年表(1991-2000)
內容簡介
畫廊之於藝術產業,不只是關鍵角色,也是中流砥柱。
	
	「藝術產業史」涵蓋了藝術家的發展史,因此,畫廊發展史也可稱得上是臺灣藝術史的一部分。
	
	早期許多臺灣畫廊都是亦步亦趨地伴隨藝術家成長,藝術家在與畫廊機構互相學習、磨合、調整的關係下,漸漸培養出獨特的創作習慣,雙方之間的良性關係也有助於藝術產業的健全發展。
	
	本書聚焦於1991-2000年代的臺灣藝壇,當時正是鄉土意識抬頭的關鍵年代,藉由爬梳完整的年代與資訊,期能提供讀者有別於傳統以藝術家個人生命經驗為主的書寫視角與藝術史觀,以特殊的切入視角,重新看見過往輝煌的產業史面貌。
	
	本書特色
	
	第一套臺灣畫廊史專書,深入分析藝術產業發展脈絡
目錄
	序.藝術生態的領航者  鍾經新/撰文 ───2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沿革 ───10
	.怦然搏動的脈拍:1990台灣畫廊的榮光年代  胡永芬/撰文 ───29
	.臺灣畫廊產業史年表1991~2000 ───59
序/導讀
	序
	
	藝術生態的領航者
	
	引領美學趨勢一直是中華民國畫廊協會視為己任的努力方向,並肩負著藝術推廣的社會責任,更期許成為領航者,逐步完善臺灣藝術生態的良性發展!
	
	畫廊之於藝術產業,不只是關鍵角色,也是中流砥柱。「藝術產業史」涵蓋了藝術家的發展史,而畫廊的發展史也可稱得上是半部的臺灣藝術史;畫廊中介角色的重要也關乎藝術家的發展,早年的畫廊很多是亦步亦趨地隨著藝術家成長,在互相學習、磨合、調整的關係下,藝術家很多的創作習慣,或許是被畫廊所養成的,而藝術家與畫廊的良性關係有助於藝術產業的健全發展。對於藝術產業編年史的整理,是我連任理事長之後的宏願,也是協會責無旁貸的艱巨工作,感謝在過程當中付出努力的各方人士,期許一起創建優良完善的藝術環境。
	
	站在歷史的截點上,我們此刻梳理臺灣藝術產業史年表,有其關鍵價值與高度,協會不光只是藝術產業的領航者,更是使命的完成者,現今關心臺灣美術史的發展與延續,不再只是學者專家的專利,畫廊協會也可以植入自己的書寫,站在產業的高度,期待每一家畫廊都擁有將藝術家寫入美術史的胸懷,並以學術觀點優化產業質感,這將是完成歷史性任務的非常時刻。
	
	回溯九○年代的臺灣,開展了藝術政論的百花齊放時期,也是臺灣本土意識抬頭的時刻,當時的臺灣畫廊產業正處於百家爭鳴、蓬勃發展的繁榮期,各式的藝術展覽、藝文講座絡繹不絕,為了整合藝術產業,並打造與國際接軌的藝術環境,因此臺灣畫廊主們積極響應,正式於1992年6月8號成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臺灣藝術產業成立畫廊協會的宗旨之一,就是每年定期舉辦一次畫廊博覽會;1992年中華民國畫廊協會主辦了臺灣的第一屆「1992中華民國畫廊博覽會」於臺北世貿中心一館,當時有56家國內畫廊參展,到了1995年,不僅有62家國內畫廊參展,開始有17家國外畫廊來台共襄盛舉。而此舉擴大轉型的動作,順勢將展名變更為具國際性的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Taipei Art International Fair)。
	
	時至1997年,雖然亞洲面臨金融風暴的衝擊,然而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並未受到影響,在亞洲地區各國藝術博覽會相繼停辦之波動中,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所掌握的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仍屹立不搖。2005年在獲得臺灣文化部門經費與行政的支持下,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開始轉型以當代藝術為主的藝術博覽會,進而將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更名為「Art Taipei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
	
	2017年我上任之後,提出「學術先行、市場在後」的理念規劃ART TAIPEI,以學術思維切入的策展精神,跳脫往昔對於商業博覽會的制式觀點,藝博會在臺灣已經脫離只有商業價值的層次,我們期待以豐富藝術賞析的多元視角,驅動更具思維與創造性策展的無限動能。而每一年ART TAIPEI的學術講座,我們都聚焦在不同的議題關注及社會關懷來做深度安排,以此拉近與藝術愛好者的距離。此外,畫協於2010年6月成立的「臺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其所主導的「臺北藝術論壇」則是少數兼顧學術與市場的國際型藝術研討會,系統性的介紹充滿特殊性與內部多元性的亞洲藝術文化,與其跨市場等多元觀點與論述,作為串連亞洲與國際藝術世界的交流平台,並促進藝術與企業間的深度交流。臺北藝術產經研究室的啟動是為畫廊同業進行產業分析,定期出版相關研究分析報告,與臺灣畫廊產業史的採集與研究,期望保留住對臺灣藝術史有重要貢獻的畫廊產業重要史料,以供後續研究。在我的任期內,並於2018年經會員大會通過「畫廊協會鑑定鑑價委員會組織規則」,籌組「鑑定鑑價委員會」且開始執行鑑定鑑價業務。
	
	畫廊協會除了舉辦藝博會,也定期舉辦講座、提供進修課程以服務會員畫廊,並且與公部門共同擘畫研究型的藝術計劃。在2006年,畫廊協會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共同出版《2005年視覺藝術市場現況調查》、2008年在文建會大力推廣下,於「Art Taipei 2008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創新增設了「MIT臺灣製造新人推薦特區」、2010年畫廊協會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委託,完成「我國視覺藝術產業涉及之現行法令研究分析暨振興方案之行政措施評估建議」研究計畫案、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受文化部委託執行「我國藝術市場稅制檢討與效益分析研究計畫」研究計畫案、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23日受臺北市文化局委託,承辦「2014大直內湖創意街區展」、2016年10月畫廊協會與教育部合作舉辦「藝術教育日」,鼓勵各級師生參觀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並成為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固定活動、2017年11月與文化部和國立臺灣美術館共同舉辦「2017藝術品科學檢測國家標準學術研討會」、2018年5月,與文化部共同合作規劃「藝術契約校園巡迴推廣講座」。
	
	此外,畫廊協會也致力於產業相關的法條推動,在2014年協助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2015年1月15日協助推動《博物館法草案》,其中博物館法中增列「國寶級捐贈免受最低稅賦制(基本所得稅法)規範」,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畫廊協會一直積極與政府機關共同合作藝術的各類推廣,致力產官學三方的深度交流及策略的推動。
	
	如何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保有並凸顯臺灣文化藝術的特色,一直是ART TAIPEI堅守的議題。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作為國內藝術產業平台,扶植國內畫廊,建立收藏對話與國際的策略合作網絡。另外,深刻體會藏家對於藝博會的重要,我特於2018年三月成立了「臺灣藏家聯誼會」作為ART TAIPEI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的藏家服務平台,深化合作項目,以提高ART TAIPEI的實質收藏效益,並廣結國際藏家關係網;同時也努力推動藝術品移轉稅務的檢討與改革,提高臺灣藝術市場的國際競爭力與吸引力。
	
	畫廊協會的核心目標除了服務會員外,我們也希望能夠帶領會員們自我提昇並勇往前行,且開拓國際視野並進行國際連結,也期盼能夠引領產業的良善風氣;更努力將臺灣的藝術軟實力推介到國際,也同步彰顯臺灣收藏家的堅強實力與國際視野。畫協除了以提高全民鑑賞藝術之能力為己任之外,更希望建立健全的藝術市場次序。
	
	「厚植文化力」是國家前進的目標,也是中華民國畫廊協會及ART TAIPEI深耕臺灣的使命,我們秉持共榮共好的良善期許,尋找自我的座標,並努力發展臺灣藝術的各方活力。
	
	「臺灣畫廊產業史年表」規劃為五冊:
	第一冊專論(1960-1980)由陳長華女士執筆
	第二冊專論(1981-1990)由鄭政誠先生執筆
	第三冊專論(1991-2000)由胡永芬女士執筆
	第四冊專論(2001-2010)由朱庭逸女士執筆
	第五冊專論(2011-2020)由白適銘先生執筆
	感謝以上五位專家學者的共同努力,成就了「臺灣畫廊產業史年表」的編撰工作。
	 
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理事長/鍾經新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