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博客來商業榜 No.1《公司的品格》第二集
「鄉民提問」進階版,借鏡美國實務經驗
不只「點出問題」,更從制度面解決問題
股市騙局層出不窮,卻無人負責,
台灣公司治理破了大洞,有解嗎?
投資人一定要知道的上市櫃公司怪現象!
看懂財經媒體的關鍵字、揭露上市櫃公司的黑洞、破解現行制度的盲點
財經部落格「RusRule」格主李華驎,以台灣上市櫃公司個案,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剖析漏洞百出的制度,並且援引美國的實務經驗,探討台灣該如何建立安全遊戲規則,讓投資者安心,進而吸引國際長期投資資金,以尋求穩健發展。
◎ 你不知道的控股神器──財團法人面面觀
◎ 怎麼了?你變了!說好的接班呢?──不同的家族控股模式
◎ Treat or Trick?──不給糖就搗蛋的股東會
◎ 我就是不專業,不然要怎樣?──談威強電財報疑雲
◎ 有關係就沒關係?──萬泰銀行掏空案
◎ 可以讓人剛減資完又私募的嗎?──企業常見的美化財報手法
◎ 進軍國際的黃粱一夢──歌林啟示錄
◎ 你好胖,我好怕──基因國際的現代金錢啟示錄
目錄
推薦序 以巴菲特視野,將繁複觀念化為常識性論述 陳冲
推薦序 投資人趨吉避凶的必備工具書 唐樹萬
推薦序 從本書個案看到制度缺失,找出改變的契機 綠角
作者序 什麼是公司治理? 李華驎
作者序 品格的內涵 孔繁華
◎個案1 你不知道的控股神器—財團法人面面觀
鄉民提問 美國如何管理非營利組織?
◎個案2 怎麼了?你變了!說好的接班呢?
經典案例 不同的家族控股模式——台塑與長榮
◎個案3 Treat or Trick?不給糖就搗蛋的股東會
鄉民提問 美國的股東會和台灣的有什麼不同?
◎個案4 合併是為了提升競爭力,還是為大股東解套?
◎個案5 被國際禿鷹盯上的小鮮肉——F-再生的教訓
鄉民提問 為什麼除權息要同步扣掉股價?
◎個案6 用小錢玩大權,股票質押玩槓桿
鄉民提問 為什麼接班人是個重要議題?
◎個案7 我就是不專業,不然要怎樣?——談威強電財報疑雲
經典案例 永不妥協的集體訴訟
◎個案8 有關係就沒關係?——萬泰銀行掏空案
經典案例 五鬼搬運與金蟬脫殼
◎個案9 可以讓人剛減資完又私募的嗎?
鄉民提問 企業常見的美化財務報表手法——資產負債表篇
◎個案10 一場未完成的合併案——台新金與彰銀的拖棚歹戲
經典案例 第一金控發行GDR疑雲
◎個案11 進軍國際的黃粱一夢——歌林啟示錄
鄉民提問 企業常見的美化財報手法——損益表篇
◎個案12 你好胖,我好怕!——基因國際的現代金錢啟示錄
鄉民提問 內線交易到底是利大罪輕,還是利不及罪?
◎個案13 限制型股票是激勵員工,還是另類的高層自肥?
鄉民提問 一場公司的思辨之旅——上市櫃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好不好?
序/導讀
◎推薦序 以巴菲特視野,將繁複觀念化為常識性論述
陳冲
接到編輯部寄來的初稿,恰好是華倫.巴菲特在 CNBC 發表常識性公司治理原則(Commonsense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的後一日。巴菲特不讓 OECD 新版(2015)公司治理原則專美於前,結合十三位金融領袖,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討論,提出公司治理的建議,冠以「常識性的」形容詞,顯然巴菲特認為許多治理原則應該是「理所當然」,不過要注意,十三位金融家都是經驗豐富、歷經波濤,他們的「良知良能」,一般人不宜輕易當作「常識」。不過本書作者頗具巴菲特的視野,能將繁複的公司治理觀念,化為常識性的論述,對想一窺治理堂奧的讀者,大有助益。
單純使用 public information(公開資訊),竟能先後寫出《公司的品格》及《公司的品格 2》兩本書,就可看出作者敏銳的觀察力與歸納能力,確有異於常人之處。由此可見,以往在法律上要求上市櫃公司對業務、財務資訊的公開,的確有其效果。作者與我是忘年之交,常就資本市場問題分享看法,誠如作者所稱,彼此觀點有時並不盡一致,但對公司治理的重視,卻不相上下。
本書是作者又一成功作品,有幾點小觀察必須提醒讀者:
1. 彰銀案中,提到 2001 年政府有「258」的第一次金改,這是一個常見但易造成誤導的名辭。因為台灣早在民國 69 年(1980 年)即開始利率面的金融改革,其後歷經業務面、新券商、銀行及保險公司開放,無一不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篇章,及至 2001 年有所謂的「第一次」金改,無非是政治語言想要創造前無古人的印象罷了,讀者如真要了解台灣金改歷史,對此應有認識。
2. 同一案件中,也提到財政部 2005 年 7 月的公告引發不少金控的興趣云云。事實上除了被邀的四家機構外,其餘金控或銀行均不知悉 7/21 的公告,財政部的意向是在 7/22 投標前一日才發函予彰銀轉知,如果當時財政部提前兩個月即公告周知此一優渥的條件,或於 7/21 停止招標,依新條件重發英雄帖,也許結果會大不相同。
3. 在前後兩本書中,作者對內線交易都有著墨,也展現他敏銳的觀察力,建議可以考慮在第三本書中(看來是欲罷不能),就「證券交易法」第 157-1條的構成要件進一步蒐集案例,讓讀者了解現行條文中,立法者添加一些可讓律師發揮的空間(例如:「實際知悉」、「消息明確」的要件),而司法者對「消息成立」又太執著於文義的表面解釋,以至於忽略消息乃至交易對市場信賴的實質影響,也失去法規原來意旨。
小疵不掩大瑜,更何況以上所說根本不算「疵」,樂見Russell 又一新作問世,幸能先睹為快,爰樂為之序。
(本文作者為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前行政院院長)
◎推薦序 投資人趨吉避凶的必備工具書
唐樹萬
敝人與孔繁華教授共同創立及延續中華策略管理會計學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 Taiwan : IMAT),因而相識及共事多年,本書由孔教授與財經部落格「RusRule」格主李華驎(Rus),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以台灣上市櫃公司為案例,剖析公司治理實務上未盡之處,進而探討台灣資本市場,該如何建立安全遊戲規則,使投資者安心,進而吸引國際價值性投資資金,以尋求永續發展。
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的意義,可說是一種外部人或主管機關要求經營者健全公司制度的模式。2002 年安隆案之後,美國針對公司治理出爐了許多監管制度與對公司資訊揭露要求,對於白領犯罪或是會計師的責任等議題也有了更嚴厲的處罰和規範。從安隆案後,美國政府及投資人針對上市櫃公司的態度,從傳統的讓公司經營者創造公司最大利益並與股東一同受惠。漸漸轉化為要求經營者釋出更多的權力,公開公司資訊使其透明化,讓公司外部人得以參與及監督公司經營,以避免重大弊端的發生。
同時美國商業事務部(如經濟部)下設有商德諮詢委員會(BEAC: Business Ethics Advisory Council),也明訂下列各項領域,需要企業自我評估其商德情況:
1. 一般人員對商德相關問題的了解。
2. 對政府法令的遵行。
3. 對利益衝突的解決。
4. 對交際應酬和招待的處理。
5. 和客戶及供應商間收受贈送禮品的關係劃分。
6. 社會責任的履行。
誠如作者所言,台灣政府單位一向主張企業制度要與國際接軌,2004年爆發台版的安隆案—博達下市之後,也開始積極推動公司治理。只是迄今推動了十多年,似乎成效不彰,如最近甚囂塵上引起軒然大波的樂陞案可為例證。
作者在書中提到,在美國推動公司治理的最大主力是大型投資法人,因為小股東如同散裝遊擊隊,大股東則是持有鉅額股數如同重裝軍團調度不易,所以大型投資法人當然會要求公司制度健全、資訊透明及財報可信度,並以此為其首選。本書援引的個案也代表作者的建言,期許證管單位首要工作,應該以健全公司制度俾能良善治理,讓所有投資者都能安心永續投資,進而吸引國際長期投資進駐,才是台灣資本市場之福及長期發展之道,這也是作者書寫的中心思想。
總括來說,個人認為本書是所有公開發行上市櫃公司每位專業╱業餘投資人、董監事會、高階經理人,及企管顧問必備的工具╱參考書。藉由本書的應用,投資人可以趨吉避凶、汰蕪存菁,發現真正有價值的標的公司。這是一本培育投資人,及上市櫃公司「對的基因」的好書,謹此誠摯向業界先進賢達推薦本書。
最後,容小弟引用《聖經》箴言第四章 14節「不可行惡人的路,不要走壞人的道」,以及 15 節「要躲避,不可經過,要轉身而去」作為結語和大家分享。看一家公司是否有優質的公司治理,去看它的外部董監名單及其更迭異動資訊,即可了然於胸。良善的外部董監,除了自己要有對罪惡的高敏感度,也要有危機意識。絕對不要『主動』走進罪惡的誘惑中,不沾染惡道,就不會同流合污,尤其要有壯士斷腕愛惜羽毛的公義與道德。罪惡的道路要刻意避開,連經過都不可,因為深知罪的可怕,其吸引力和傳染性讓人難以抗拒,但其後果更是難以收拾,在心理上先有厭惡和抗拒,就不願意去沾染污穢,自然就能遠離罪惡。古聖賢有云:「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就是這道理。若知悉一家公司的良善外部董監事掛冠求去,但凡投資人皆要避之唯恐不及阿!
(中華策略管理會計學會理事長及 CMA, CFM, CIA, GPHR, MBA)
◎推薦序 從本書個案看到制度缺失,找出改變的契機
綠角
《公司的品格 2》延續上一本《公司的品格》寫作風格,從一個接一個的個案討論,讓讀者實地瞭解公司治理的意涵與重要性。
為什麼台灣的企業集團常以財團法人做為核心持股機構?譬如,台塑體系中的長庚醫療法人,長榮集團中的張榮發基金會。原來基金會有董事容易掌控,不易解散、租稅優惠等好處。財務報表揭露方面,更只有醫療法人與私校,需有每年一次會計師簽證後的報告。
財團法人原有公益性質,這也正是為什麼政府給它稅務優惠的原因,但現在財團法人已經變成企業主為自己圖謀最大利益的工具。譬如,財團法人受到營利事業的現金捐贈,可以用於購買該公司的股票。也就是說大老闆可以請公司以捐助公益之名,捐錢給基金會,再請基金會拿錢買公司的股票。而由於基金會是由大老闆控制的,基金會手上持有的股權自然是支持老闆的。這等於是由全體股東出錢,讓老闆鞏固經營權。
作者的文字有個特點,他不訴諸於針對個人或個別公司的批判,說他們貪婪、鑽漏洞等。他把討論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帶讀者看到是制度出了哪些問題,才會形成這些漏洞,以及提出可行的解決之道。有時甚至也會討論形成這些漏洞的可
訂購/退換貨須知
購買須知:
使用金石堂電子書服務即為同意金石堂電子書服務條款。
電子書分為「金石堂(線上閱讀+APP)」及「Readmoo(兌換碼)」兩種:


- 請至會員中心→電子書服務「我的e書櫃」領取複製『兌換碼』至電子書服務商Readmoo進行兌換。
退換貨須知:
- 因版權保護,您在金石堂所購買的電子書僅能以金石堂專屬的閱讀軟體開啟閱讀,無法以其他閱讀器或直接下載檔案。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不受「網購服務需提供七日鑑賞期」的限制。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先使用「試閱」功能後再付款購買。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