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用閱讀開啟視野,讓書成為照亮你人生的光
【金石堂選書】本月推薦您這些好書👉 快來看看
內容簡介
他們不計代價挽回的,
還會是原本那個被「偷走」的人生嗎?
少年版《刺激1995》+進化版《怪奇物語》!
故事之王史蒂芬.金繼《牠》之後,
最引人入勝、最令人難忘的作品!
★《冰與火之歌》奇幻大師喬治.馬汀:剛讀完史蒂芬.金的最新力作《機構》,一開始看他的書,我就知道完蛋了!因為他會一路掐著我的喉嚨,直到最後一頁才放手!
★【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立人】劉韋廷 專文導讀!
★【作家、影評人】馬欣、【犯罪、恐怖作家】既晴、【作家】陳栢青、【作家】盧郁佳 讚不絕口推薦!
★美國Amazon書店、Goodreads書評網逾4顆星極致好評!
邪惡、神秘、不可告人──
它是披著人皮的怪物,
以吞噬純真為樂……
眼前一黑,意識流失,當路克再次醒來,發現一切都變得極不對勁!他不在他的房間,這裡沒有窗戶、沒有父母,房門外有更多門,每扇門後都住著一名年紀跟他相仿的孩子。
一個名叫卡莉莎的女孩告訴路克,這裡叫做「機構」,專門收容像他們這樣具有「特殊能力」的孩子。只要乖乖聽負責人西斯比夫人的話,就可以得到販賣機的代幣作為獎賞。若是拒不配合,不但會遭受嚴厲處罰,甚至可能被送到機構的「後半部」。沒有人清楚「後半部」裡有什麼,但大家都知道,被送到那裡的人,一個也沒有回來過……
路克跟同伴們都因為不同的原因來到機構,但比其他人更具優勢的是,他是年僅十二歲就獲得全美頂尖大學破格錄取的天才少年。這意味著,即便不使用「能力」,他也能藉由縝密的精算,突破「機構」的高牆。
隨著日復一日的實驗,同伴們接連「被消失」,路克明白自己不能再坐以待斃,想活下去,就只能逃!而一個前所未有的「越獄」計畫,也漸漸在他腦中成形……
序/導讀
導讀
身為無數影劇靈感來源的史蒂芬.金,
將會如何為他的拿手好戲賦予時代意義?──談《機構》
【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立人】劉韋廷
如果你是超級英雄片的愛好者,那麼在聽到恐怖小說之王史蒂芬.金這本《機構》的故事大綱時,應該會覺得十分熟悉。
事實上,當《機構》這本小說的相關消息於二○一九年一月首度披露時,便曾引起過一陣討論。有不少媒體紛紛表示,這本描述擁有超能力的青少年們,被神秘機構綁架到一個秘密場所進行研究的科幻驚悚小說,就故事題材來看,與原本預定要在二○一九年四月上片,最後卻因故數次延期,直到二○二○年八月才總算上映的超級英雄片《變種人》十分相似。
或許正因如此,當《機構》剛公布時,有不少媒體曾將這本書的故事大意形容為「黑暗版的《X戰警》」,同時也由於《變種人》嘗試為超級英雄片加入恐怖元素的嘗試,亦讓這兩者在原本分屬於不同類型領域的情況下,像是在朝著彼此的方向展開探索,因此令人十分好奇它們究竟會有多麼相似,又會有哪些關鍵上的差異。
有趣的是,雖然這兩部作品的題材確實就像是雙胞胎似的,但只要你實際看過《機構》與《變種人》,便會發現它們在許多地方都相差甚遠。比起《機構》而言,反倒是《變種人》更強調那種彷彿靈異事件的恐怖元素,至於《機構》則選擇牢牢站在科幻驚悚的位置上,利用如同政治寓言的情節,讓那些在機構工作的反派,成為小說裡最令人緊張不安的主要來源,因此無論是故事方向或內在主題,兩者都因此有著明顯不同。
同時,如果你原本便是史蒂芬.金的忠實讀者,勢必也會知道,其實除了各式各樣的鬼魂與怪物外,「超能力」也原本便是他時常描寫的題材之一,甚至就連《變種人》的導演喬許.布恩,也曾在訪談中直接表示,金的作品確實對《變種人》有著明顯影響,認為金在處理超能力與角色狀況的矛盾這點,正是他的小說與大多數超級英雄漫畫的最大不同。
如果我們回過頭去看金過往的相關著作,便會發現布恩的確所言不虛。
雖然許多超級英雄漫畫同樣會在故事裡融入不少政治議題與現實隱喻,但金在處理超能力這個元素時,卻往往會使這點與故事內在息息相關,將其作為一種強化主題的渲染方式。
舉例來說,在他的處女作《魔女嘉莉》裡,超能力除了象徵主角嘉莉在家庭與校園生活中的壓抑程度之外,甚至還變成了現實中的槍械那類存在,使小說最末的悲劇發展,得以與不少真實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產生內在上的連結。而在《綠色奇蹟》中,超能力則變成一種神蹟般的展現,強調出故事隱藏的宗教性質。甚至就連他的推理小說「霍吉斯三部曲」,內容也在前兩集《賓士先生》與《誰找到就是誰的》並未著墨超自然元素的情況下,於最後一集的《我們還沒玩完》中突然出現了超能力元素,除了使主角一行人的處境因此更為凶險,也為整個故事增添了另一層與現代科技有關的諷刺意涵,其中的寓言性質也因而變得明顯起來。
此外,超能力也是他想透過小說隱喻政治相關主題時,經常會使用的元素之一。而從這個觀點來看,《機構》則更偏向此類作品,甚至還與他過去的《死亡禁地》及《燃燒的凝視》在相關元素上具有一定程度的聯繫。
在《燃燒的凝視》中,有著另一個神秘的政府組織,不斷研究可以激發出人類超能力的相關藥物。至於故事方面,則以一對擁有不同超能力的父女逃離這個組織,並遭到連番追捕的情節作為主軸。金藉由這對父女的艱困處境,成功引發讀者的共鳴,並使天真無邪的女孩主角與秘密組織成員的陰狠狡詐展現出鮮明對比,進而帶出了故事對於權力機構的高度不信任感。
至於出現在《死亡禁地》中的超能力,則與奇特的感應能力有關。主角可以透過觸碰方式,感受他人的思維、過往,甚至是未來會發生的事。因此,當他接觸到一名表面和善,但內在卻瘋狂嗜血,未來將成為美國總統並引發核戰的虛偽政客時,則暗自下定決心,不惜代價地阻止悲劇降臨。
從以上兩部作品的情節來看,《機構》就像是一個經過變化的融合體。史蒂芬.金除了以不同角度切入類似元素,同時也透過他一貫的細膩敘事,讓讀者對那些身懷異能的孩子們感到同情不已,藉由他們在困境中相濡以沫的友情,就這麼收服了讀者的心,除了像他過往類似題材的作品一樣,讓青春期的內在騷動與超能力產生連結以外,也透過角色們面對這些困境的情節,使《機構》相當程度地成為了一部帶有些許苦澀氣息的成長小說。
有趣的是,由於這些孩子處於被囚禁起來的情況,因此你甚至還可以在其中看到收錄於《四季》,曾改編為電影《刺激一九九五》的中篇小說〈麗泰.海華絲與裘山的救贖〉的些許影子,使《機構》在某些時候讀起來,甚至有點像是青少年版本的《刺激一九九五》,在部分情節及角色塑造方面,都會使喜愛那部作品的讀者在為角色感到擔憂的同時,卻也會在部分橋段中不禁會心一笑,再度感受到金氏作品的獨特樂趣。
除此之外,《機構》也維持了金多年以來,總是對各種問題勇於表態的創作精神。除了故事再度藉由「機構」這樣的存在,象徵他極為反感的川普政權以外,同時更透過一些故事情節,表達出他對於某些社群網站或新聞媒體的質疑,就這麼藉由細節提醒讀者,我們都有可能在未加留意的情況下,受到各式虛假信息的欺瞞,因此若是我們不加提防,便有可能在這個網路時代裡,屢屢受到有心人士的操弄而毫不自知。
事實上,就在《機構》推出的幾個月後,金便由於不滿Facebook以言論自由作為藉口,堅持不對任何政治廣告進行事實核查,同時也不對政治廣告鎖定特定群眾投放的做法採取任何限制一事,對於Facebook展開連串抨擊,甚至最後更直接關閉了自己在Facebook上的粉絲專頁,透過拒用方式來表達他的憤怒。而這件事除了在當時曾一度引發熱烈討論以外,也使他先前便在《機構》中描寫的情節,因此增添了一個得以與現實狀況相互對映的解讀角度。
在此同時,金在《機構》中對於反派的描述,也同樣足以令人留下深刻印象。在這本小說中,他以大量篇幅描繪了「平庸的邪惡」,透過如同納粹集中營或美國戰俘營的類似環境,對於裡頭那些看似正常,卻又不真正將主角們視為人類的機構工作人員,有著令人惶惶不安的描寫,不僅使讀者既能感受到他們如同凡人的一面,也能看到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全然麻木,絲毫不覺得有任何問題的矛盾狀態。
更有甚者的是,書中還有一些反派,明顯懷抱著一種自以為是的良善。那種尊妄自大,卻對思考上的盲點視而不見的作為,也成為了諸多悲劇的發生原因。像是那種深信自己舉著正義大旗,由他們來決定什麼是群體利益,有必要時大可犧牲少數人的心態,也正是《機構》所想提出的問題之一,最終則使這本小說在具有高度娛樂性的同時,就連人性及政治上的相關隱喻,也同樣有其出色之處。
近年,由於全球娛樂業界吹起了一股八○年代復古熱潮,因此使金的作品又再度成為了炙手可熱的改編題材。甚至有許多並非他小說改編的影劇作品,也紛紛藉由各種細節向他致敬。舉例來說,除了開頭提及的《變種人》外,像是Netflix的招牌影集《怪奇物語》,也在許多地方深受金的作品影響,甚至還因此成為了這波史蒂芬.金熱潮最重要的推手之一。
有趣的是,雖然《機構》的確與這些作品有些相似,但究其根源,這本小說所展現出的卻又是另外一回事,讓我們看見了身為影響源頭的金,是如何運用他的拿手好戲,試圖以不同角度來討論如今這個時代,因此並非僅是意在復古,而是於內在主題上確實帶來不同新意的一部精采之作。
像是面對這樣的一本小說時,身為讀者的我們,要做的事其實簡單得很。
翻開書頁,好好享受。在我們一同經歷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此刻,閱讀《機構》的感受確實足以告訴我們──
原來,故事真的是一扇通往其他世界的門。或許那個世界是虛構的,但你所被激起的情感卻是真的。而在那裡,不只你的想像力是自由的,就連你的心也同樣如此。
訂購/退換貨須知
購買須知:
使用金石堂電子書服務即為同意金石堂電子書服務條款。
電子書分為「金石堂(線上閱讀+APP)」及「Readmoo(兌換碼)」兩種:


- 請至會員中心→電子書服務「我的e書櫃」領取複製『兌換碼』至電子書服務商Readmoo進行兌換。
退換貨須知:
- 因版權保護,您在金石堂所購買的電子書僅能以金石堂專屬的閱讀軟體開啟閱讀,無法以其他閱讀器或直接下載檔案。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不受「網購服務需提供七日鑑賞期」的限制。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先使用「試閱」功能後再付款購買。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