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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BECAUSE I AM BATMAN!
「這一直是布魯斯韋恩(Bruce Wayne)的故事,而不是蝙蝠俠。對我來說,我明白片名叫《蝙蝠俠》,它有很大的代表性,非常酷,具有文化上的象徵,而因為提姆波頓的關係,又多了藝術性的象徵。我從一開始認識時,它就是布魯斯韋恩的故事。」——米高基頓(Michael Keaton)
「蝙蝠俠沒有超能力。他是普通人,是奉行嚴格紀律、有著奉獻精神的人類。這正是他能成就傳奇、與我們共鳴的原因。」—克里斯多夫・諾蘭(Christopher Nolan)
※完全解密八十五年歷史,為何擁有跨足全世界的死忠蝙蝠粉?
※詳盡剖析蝙蝠俠形象多次轉變,復仇使者、家族大家長、坎普風到黑暗騎士
※真誠點評蝙蝠俠系列電影,毫不留情吐槽喬伊・舒馬克的奶頭裝
※細數所有性格又迷人的反派人物:小丑、謎語人、忍者大師、班恩
「我們都可能變成蝙蝠俠。無論是你,還是我,都一樣。」
蝙蝠俠,一位沒有超能力的英雄。
他是花花公子布魯斯.韋恩,是打擊罪犯的城市救星,是美漫史上最陰鬱的正義使者。他不像其他英雄那樣充滿正能量,就連象徵也覆滿陰慘的影子:一隻蝙蝠!卻是最親近你我,最能觸動靈魂的一介凡人。
這位畢生懷著雙親死亡創傷的富家子,究竟如何成為英雄?
為什麼這陰鬱深沉的角色能席捲全世界流行文化,電影一再重啟呢?
克里斯多夫.諾蘭的《黑暗騎士:黎明升起》,又為何是「解開蝙蝠俠電影魔咒」的關鍵作品?
原來,蝙蝠俠是部宅到骨子裡的作品嗎?
就讓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的書評家格倫.威爾登帶著我們,一起看蝙蝠俠這些年來的起起落落,和他絕對驚訝四座的創作歷程。
本書爬梳了蝙蝠俠的全歷史,釐清這角色在草創之初如何山寨各大英雄作品的精華,歷經諸多調整才漸漸具體形塑出主角布魯斯.韋恩的故事,發展出貫串全作的懲奸除惡核心價值,成為銷量足以與超人匹敵的大作。此外更深入美國漫畫漫長的發展歷史,回顧了蝙蝠俠與羅賓被當作同志標靶的那段日子,並觀察這系列故事風格怎麼因應讀者需求而改變,發展出撤換主要配角挽回讀者心的傳統甚至讓讀者打電話投票殺死羅賓……
當受歡迎的超級英雄跳脫紙本媒材、躍上大螢幕時,又是另一則故事了。威爾登從曾大受歡迎、風格歡樂的六〇年代亞當.韋斯特版蝙蝠俠電視劇,一路暢談至創立高峰的克里斯多夫.諾蘭的蝙蝠俠三部曲電影:《蝙蝠俠:開戰時刻》、《黑暗騎士》、《黑暗騎士:黎明昇起》。
更以獨到視角將過程中興起的網路社群、宅文化、同人圈與二次創作,甚至是閱讀少年漫畫的女性讀者增多現象,包含進蝙蝠俠引領的浪潮之中,探看你我之間流行文化的變革。
蝙蝠俠不是普通的虛構英雄,他是千千萬萬人的化身。他反映了我們對自我的想像和社會的期待。他是戴上面罩穿上夜行裝的偵探、打抱不平的正義使者;是浪漫的青年、有錢有勢的社會名流,還是個純粹追求正義,誓言消滅犯罪的純真少年,甚至一度與助手羅賓隱微的同志曖昧……
無論形象如何變化,唯一不變的是蝙蝠俠的誓言:「在我雙親的靈前,我發誓。此生我將窮盡一切追捕罪犯,以慰死去的父母在天之靈。」
目錄
推薦序—狂熱分子的蝙蝠俠文化百科/方POPO
推薦序—我相信蝙蝠俠/臥斧
引言 蝙蝠俠與宅文化
蝙蝠俠是誰?我們為什麼這麼愛他?
第一章—英雄初生,成長痛不斷1939-1949
超級英雄的原點︙︙竟然是山寨?
第二章—大恐慌,與恐慌之後 1948-1964
受打擊漫畫產業的神書欽點,編福俠成了反同人士的攻擊標靶。
第三章—在同一(蝙蝠)時間 1965-1969
蝙蝠俠入主電視圈。輕鬆詼諧的真人連續劇成為闔家觀賞成功之作。
第四章—重回暗影 1965-1969
為了找回老讀者和銷量,蝙蝠俠走上了求轉型的艱辛道路。
第五章—黑色蝙蝠俠 1986-1988
二代羅賓的生死交給全民決定,只要讀者拿起電話,就能左右角色的命運。
第六章—高譚市的歌德風 1989-1996
提姆.波頓開啟蝙蝠俠電影時代。
第七章—披風騎士 1992-2003
行銷+授權=喬伊.舒馬克閃亮艷麗電影三部曲。
第八章—恐懼三部曲 2005-2012
眾所待望的克里斯多夫.諾蘭與《黑暗騎士》襲來。
第九章—大一統理論 2004-?
蝙蝠俠到底應該是什麼樣子?現在的我們,又找得到答案嗎?
參考書目
致謝
序/導讀
推薦序
我相信蝙蝠俠—關於《黑暗騎士崛起:蝙蝠俠全史與席捲全世界的宅文化》
臥斧(文字工作者)
「我相信高譚市。」
一九九九年,由傑夫.洛布(Jeph Loeb)編劇,提姆.賽爾(Tim Sale)作畫的《漫長的萬聖節》(Batman: The Long Halloween),一身西裝,隱在影裡的布魯斯.韋恩,陰鬱地用這句話拉開故事序幕。我知道,高譚市是韋恩居住的城市、韋恩的另一個身分是蝙蝠俠—但這些事情,我是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知道的呢?
我不確定。
當然,我可以明確地說出自己真正與蝙蝠俠在哪一部作品中初遇,但事實上,從一九三九年首度登場迄今將近八十年間,蝙蝠俠已經跳脫原有文本限制,成為文化當中的一個象徵,就算沒看過任何相關作品,對這個角色可能也都略知一二。我第一部完整看完的蝙蝠俠作品是提姆.波頓一九八九年的電影,但我很確定,在這部電影之前,我已經在許多不同時刻不同情況下得知關於他的零碎資訊,拼湊出大概印象。
九〇年代後續推出的蝙蝠俠電影,我每一部都看了。
就算對蝙蝠俠還不夠了解,單從電影劇情而言,這系列電影明顯越拍越糟,在第四集全然崩壞。幸好,網路的日漸普及與亞馬遜網路書店的出現,開始提供非都會區居民如我更方便的資訊來源與購書管道,我也因為自己生活圈的遷移,終於有機會實地拜訪當時隱在台北街巷裡的歐美漫畫專門店「Banana」。
在「Banana」,我買到了當時剛出版不久的精裝版《蝙蝠俠:黑白世界》(Batman: Black White)。
《蝙蝠俠:黑白世界》讓我大開眼界。這本合集邀集數十位知名漫畫編劇及繪者合作,共有十幾篇不同編繪組合創作的短篇故事,還有名家繪師繪製的單幅畫作。參與這部作品的創作者包括尼爾.蓋曼、泰德.麥基弗(Ted McKeever)、賽門.畢斯里(Simon Bisley)、艾力克斯.羅斯(Alex Ross),以及神級繪者墨比斯(Moebius)和日本名家大友克洋。在他們的筆下,蝙蝠俠呈現了多種截然不同的樣貌:沉默的暴力英雄、弱勢族群的聖誕老人、比罪犯更瘋狂的附魔者,或者是獨坐在高樓牆角的孤獨男子。
自此之後,我開始大量閱讀蝙蝠俠相關作品。
除了漫長的「正史」之外,我讀了許多不同的獨立作品,同時也回頭看了一九三九年原初的連載,這個從許多通俗文化當中汲取養分生成的角色在不同創作者筆下呈現的不同面向,每回都讓我十分驚豔。我可以接受蝙蝠俠是個冷酷殘暴的罪犯剋星,也不排斥他有時俗豔搞笑;我有一個自己「理想」的蝙蝠俠形象,但總也好奇:為什麼在近八十幾年間的許多創作者們,會用如此不同的角度去塑造蝙蝠俠?而超過半世紀的讀者與觀眾,又是怎麼看待這個角色的?
《黑暗騎士崛起:蝙蝠俠全史與席捲全世界的宅文化》解答了這個困惑。
這本書的原文書名極有意思。蝙蝠俠有許多綽號,其中之一叫「披風十字軍」 (Caped Crusader),指出他是一個「穿著披風如十字軍一樣為理念而戰」的角色,原文書名叫「披風聖戰」用的自然是這個典故;但從副標題及內容來看,除了討論蝙蝠俠之外,「宅文化」同樣是本書的重點—原來四散各處、年齡層偏低的漫畫讀者,在年齡漸長、蝙蝠俠開始進入影視媒體,加上網路科技的興起之後,開始凝聚成一股無法忽視的力量。由此視之,蝙蝠俠的粉絲們,也是一群穿著披風斗蓬、面目不甚清楚但行動力道十足的「聖戰」參與者。
作者格倫.威爾登非常明白這個道理。
橫跨創作藝術及商業流行領域的漫畫而言,閱聽者原來對作品的解讀及喜好雖然來自創作者的想法,但也會反過來影響創作者的後續嘗試及選材;想要依此梳理作品在時間長流當中產生的種種變化,蝙蝠俠或許是個最合適的研究對象—這個角色與脫胎自神話典故的超人截然不同,原初就由各種流行文化元素凝聚而成,而在長時間的演變過程當中,又因各種不同的因素產生質變。
這些改變與流行文化產生對話、相互影響。
從某個層面來說,這本書有系統地整理了蝙蝠俠一角在七十多年間各階段的變化,同時探討了導致變化的原因以及變化之後產生的反應;從第二個層面來說,這本書可以視為美國商業漫畫在這四分之三世紀當中的轉變紀錄,包括影視改編、玩具授權,以及強大到近乎暴力的行銷手段對漫畫創作的干預;從第三個層面來說,這本書仔細地觀察到閱聽大眾面對不同型式創作時出現的反應、通訊科技進步之後產生的連結,以及因為連結而產生的力量—由此甚至可以看出第四個層面,亦即原意在分享資訊的網路技術快速發展之後,如何回頭影響資訊創造的生態。
在《漫長的萬聖節》漫畫開場韋恩說的那句話:「我相信高譚市。」源自他對城市終會擁有秩序的信念。
這個信念,也正是蝙蝠俠持續奮鬥的原因—二〇〇五到二〇一二年間,克里斯多夫.諾蘭執導的三部蝙蝠俠電影,精準地掌握了這個主題,讓這個角色重新在大銀幕站穩腳步。威爾登認為:「蝙蝠俠這位超級英雄的特長,正在於他的『連結性』:能與各式各樣的事物產生連結的能力。」但事實上,身為沒有任何超能力但一直深受超級英雄粉絲熱愛的原因,在於蝙蝠俠偏執地維護關於正義與秩序的信念。這樣的偏執一如所有阿宅對自身熱衷目標的狂熱,使阿宅們與蝙蝠俠產生深度共鳴;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蝙蝠俠的信念,也代表著普羅大眾對現實社會的裡層渴望:我們需要蝙蝠俠,是因為我們需要生活在一個「不需要蝙蝠俠」的城市。
漫畫承載了如此想像、蝙蝠俠背負了如此期望,而威爾登在本書裡詳實幽默地剖析了這些。
我相信蝙蝠俠。希望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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