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自由心證法制新趨勢:從自由心證主義之發展軌跡談起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凡是學法的人對於刑事訴訟法演變到今天這樣的樣貌,特別是這幾年來對於自由心證制度大幅變革之過程及原因、將來又將何去何從,一定會有興趣!
目錄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自由心證主義與實體的真實發現
第三章 自由心證主義之源流
第四章 人權意識抬頭與自由心證主義之演進
第五章 中(台)日兩國有關自由心證法制的演進
一、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二、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
三、日本刑事訴訟
四、日本刑事訴訟法規定之自由心證法則
第六章 美國聯邦憲法證據排除法則對日本刑事訴訟採證的影響
一、美國聯邦憲法證據排除法則之相關條文
二、聯邦最高法院運用排除法則受矚目之案例
第七章 日本對違法取得證據所採之態度
一、日本憲法相關條文
二、最高裁判所之見解
三、學界之見解
四、日本學者要求適用違法證據排除法則之條件
五、日本學界已接受證據排除法則
六、日本實務界運用排除法則之情形
七、認為不影響人權而肯定其證據能力之案例
第八章 美國關於證據排除法則的適用爭議
第九章 結論
第十章 自由心證法制之未來趨勢
第十一章 後記
附件一 中華民國92年(2003年)刑事訴訟法與自由心證主義相關之修正條文及其理由
附件二 現行(2020年)中華民國民事訴訟法與自由心證主義相關之規定
附件三 日本最近二度修正之刑事訴訟法與自由心證主義相關之規定
序/導讀
序
自由心證主義自我學法以來即一直盤桓在我心中,如何運用妥當恰到好處,實在是法律人的一大課題,一般人總覺得學法只要把法條搞懂弄通就可以運用自如,其實條文搞懂了,還要能瞭解立法的用意、學理的根據、社會的情勢,運用法律才能恰如其分。這是每個學法的人都瞭解之事。但是法律要解決世間百態,有時而窮,很多事情還得衡情度理從人情事理、風俗、習慣、經驗……中找答案,一個通情達理、學富五車、處事經驗豐富的人,用起法律自然比涉世未深初出校門的學子更能得心應手,這是必然的道理。
講到法律,很自然會從實體法及程序法加以分類理解,實體法如民法、刑法……是規定一般民事、刑事責任的行為準則,而程序法則是規定如何運用實體法的程序法則,不論實體或程序法既然都是供作人們運用法律的準則,其有未規定者,實體法如民法則依習慣,無習慣則依法理,問題總要解決,刑法法律則無明文規定者不罰,程序法海洋法系依判例,大陸法系依制定法,無判例又無制定法時如何解決?在採用證據做判斷時就有所謂「自由心證」產生,自由心證如果沒有界線,就有可能被濫用,而失去法治的意義,因此各國自古以來就有各種學說研究如何制定「自由心證」的規則給司法者參考引用,國內亦不乏這方面的研究及著作,惟從歷史發展的軌跡加以整理介紹者尚不多見。
筆者於留日期間適逢該國學者對此一話題討論頗多,而有接觸,回國三十多年來國內訴訟法,特別是刑事訴訟法修法頻度加快,範圍加廣,時間拉長,除引進大陸法之外亦有不少英美法制,因而可以看出其進化的軌跡,而從此軌跡才可以看出此一法制將來可能行進的方向,因此不揣簡陋將之整理以呈獻給國內法學同好及先進,又承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楊榮川先生、劉副總編輯靜芬女士慨允出版,及承鄭美香小姐排版、呂伊真小姐再三校正及添加插圖,引人入勝,作為個人退休前的獻禮,衷心至為銘感,不過由於個人近年體力漸衰,不耐久讀,又接觸新著不多,疏漏難免,尚祈各界賢達不吝指正,是為序。
林賢宗謹述
民國1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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