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畜牲法官以及陳師孟的嘴臉
這是退休法官對司法感到灰心而發出最沉痛的怒吼活動訊息
用閱讀開啟視野,讓書成為照亮你人生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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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作者為退休法官,面對司法不公與官官相護,發出不平之鳴。
◎書中詳列國有地案的法律訴訟與陳情過程,並穿插各項文件作為佐證。
◎不信公理喚不回!作者持續透過法律程序向不肖法官爭取公道。
因設立的柵門拒絕讓袋地承租人通行,作者遭控侵占國有地,
即使調查過程與違法事證有許多爭議,但最後仍在二審中被判刑四個月定讞,
向監察委員陳師孟陳情竟被草草回覆、敷衍了事,
在一路打官司、爭取公道、向監察委員陳情的過程中,
讓他對司法感到灰心,而發出最沉痛的怒吼……
作者曾為金門、花蓮地方法院院長,退休後經營民宿,
卻因為一起國有地竊占案成為司法制度的受害者,
除了持續透過法律訴訟爭取公道外,
更希望透過此書的出版引起社會對司法與監察制度更大的關注!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
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574368990.pdf
目錄
一、勾結罪犯,醜陋司法的序幕展開了
二、法官成了東廠之廠衛,製造冤案,殘害善良
三、法官係披著法袍之禽獸,豬狗不如
四、不良法官有兩種,一是恐龍,一是畜牲
五、最毒婦人心?女法官的狠毒不遑多讓
六、司法院淪為畜牲法官之庇護所
七、地檢署成為犯罪中心
八、司法機關各級首長尸位素餐
九、東廠門內擺設之大幅岳飛畫像,像極了司法天秤
十、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裡來的清官
十一、北港香爐人人插
十二、有關係就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
十三、對監察院望穿秋水的滿心期待
十四、監委陳師孟對於改革司法,維護人權義正辭嚴的言論
十五、向監委陳師孟的陳情
十六、陳師孟的私人來函照登
十七、名不正則言不順
十八、大夫無私交
十九、局外人與突破口
二十、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二十一、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
二十二、夢想
二十三、政治家需要思想,政客只看到權力與利益
二十四、身影
序/導讀
作者序
揭露「無人置理的爆料信」以代「自序」
敬啟者:我是蕭廣政,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曾擔任高雄、台中地院及台中高分院法官,嗣先後派任金門地院及花蓮地院法官兼院長各二年多,於94年11月1日在花蓮地院辦理退休。退休後96年9月在南投縣名間鄉番子寮段,以妻名義購買了699-5等地號四筆農地,打算闢為有機農場兼營「雙流休閒民宿」。不料有鄉民陳期賢等二人聲稱農場深處一塊3、40坪的袋地(按原係未登錄之國有地,即俗稱之水利地,嗣經陳期賢等於101年申請登錄為國有)上竹筍二叢為渠等種植,向本人索取使用權利金新台幣(下同)50萬元,因我們不從,明知該地為袋地,非通過妻所有的農地無法進出,渠等也完全沒有耕作的事實,竟勾結國有財產署承辦人員,於103年以「現使用人」身分簽訂了耕地租賃契約書承租該國有地,租期自103年9月1日至112年12日31日止,以阻止妻依法向國有財產署承租。
陳期賢等因無路通行該承租之國有地,曾向我們提起確認通行權存在的調解,因為我們不同意,竟勾結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以我們於99年間在自有農路入口設立鐵柵門妨害渠等使用該承租的國有地為理由,對本人提起竊占罪的告訴。經檢察官起訴後,南投地院法官陳鈴香審理時荒腔走板、無法無天,令人嗤之以鼻,本人在答辯狀內及法庭上均揚言對法官提告,審理時除全程保持緘默,並於最後陳述時稱「司法很悲哀」,不知陳鈴香是否袒護陳期賢等,還是惱羞成怒,竟於106年3月判處本人有期徒刑十月。本人上訴後案移台中高分院,承審法官透過與本人熟識的法官陳毓秀傳話,表示本人「根本是犯了藐視法庭罪」,聲請調查的證據根本不予調查,開一次庭後即辯論終結,判處本人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本人隨即在「雙流休閒民宿」官網及社群「LINE」指名道姓侮辱承審法官姚勳昌、許冰芬、王邁揚三人是「披著法袍的禽獸,豬狗不如」,並向監察院陳師孟委員陳情,原以為該委員職司風憲,能洞察民瘼,維護人權,但是日前接獲該委員以私人名義的來函,方知其根本係該等畜牲法官的庇護者,為一丘之貉。當然天無絕人之路,本人也本於專業,於108年3月底及4月初,分別對該等枉法裁判的法官提起公務員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目前均在審理中,如貴報對此事件有興趣,除採訪相關當事人聽取其辯解外,亦歡迎蒞臨「犯罪地現場」瞭解,本人當知無不言,並提供所有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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