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挑戰03 另一半偷看我手機,有關係嗎?
J. S. Mill 彌爾
Lévinas 伊曼紐爾.列維納斯
你有另一半嗎?你們處於穩定的關係嗎?你們互相信任嗎?你完全信任他嗎?對方曾經要求看你手機裡的照片或簡訊嗎?你會答應這種要求嗎?你會把臉書密碼給他嗎?
想像一下,你跟另一半相約在義大利餐廳共享美味的比薩,你手上沾滿番茄醬和莫札瑞拉起司,興奮地聊起這週的生活。這段關係已經一年多,相處很自在,你喜歡跟他分享生活種種。不久,你起身去上廁所,回到座位時,你發現對方正在偷看你的手機,被你抓了個正著!你問他:「你在幹嘛?」他說:「沒什麼關係吧!我們是情侶應該互相信任,分享對方的一切。」他有權利這麼做嗎?為什麼「信任」就代表毫無保留?結束單身等於失去自由嗎?你的自由從哪裡開始,他自由的界線又在哪?有什麼比自由更具價值?
自由不屬於我
如果有哲學家認真思考過自由的重要,那一定是彌爾。這位思想家的童年過得蠻辛苦,因為他父親計畫把他培養成天才,於是讓他遠離其他的孩子,禁止他玩耍,幫他安排了補習,強迫他跟各領域優秀人士交談(包括醫生、音樂家、科學家和哲學家)。他父親幫他設計的嚴格學習計畫,很可能是彌爾捍衛自由高於一切價值的原因。
他父親成功將他變成了神童,彌爾六歲就寫了一部關於羅馬的故事,七歲可以閱讀希臘文的柏拉圖《對話錄》,十二歲在數學和經濟學方面已經知識淵博了。如果你跟彌爾比誰的學識豐富,你可能會嫉妒得要死,但你若繼續看下去,你會知道其實彌爾可能很嫉妒你。因為他二十歲就罹患了嚴重的憂鬱症,他感到孤獨又絕望,而他的所學並沒有幫助他面對磨難,直到女權哲學家泰勒(Harriet Taylor)的出現,愛情才重新燃起他的希望。後來,彌爾和泰勒結婚了,並且共同為受壓迫的人爭取自由。他們為婦女辯護,對抗父權制度,爭取婦女投票權、廢除奴隸制度、婦女工作權和勞工權益。
聽完上述介紹,現在回到你的手機、你女友,以及你的案發現場。彌爾很清楚,為了讓社會成員(當然包括你的另一半)獲得最大程度的幸福,必須尊重每個人,讓每個人獲得最大程度的自由。任何結構的社會,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每個人都必須是自由的。如此不但能確保個人的發展和幸福,也能確保所屬的社會亦是如此。因為成員越自由,這個社會就會發展得更多元。所以結論是,你不該允許伴侶偷看你的手機,此舉不但妨礙了你的自由,還會令你們的關係惡化。
你應該讓另一半了解,雙方越自由,關係就會幸福長久。如果對方試圖說明他的出發點是為你好、為了保護你或愛你,請先保持冷靜,不要陷入感情勒索的陷阱。你是絕對自由的,你理應是你的思想、身體和財產的唯一主宰,除非你只付了一半錢,否則他在你未允許的情況下,無權使用你的手機。
彌爾提出了「傷害原則」來判定在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有權限制你的自由。結論是,只有在對他人或整體社會造成明顯的危害,才能限制其自由,否則無人可以干涉他人自由。因為,有益處或對你好,是非常主觀的判斷。(不妨想想,你去跳舞時,你媽會幫你挑哪件衣服穿?幸好最後還是你自己選吧?)
讓我們舉例說明「傷害原則」。假如我鄰居在家裡把雷鬼音樂開到最大聲,吵得我無法專心念書,雖然他是在自己家裡聽音樂,音響也是他買的,但他有權利這麼做嗎?我鄰居的行為已經不能算「私人」,因為影響到我。他未經我同意就強行播放「夏季最火舞曲精選」,恐怕已經對我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根據傷害原則,我鄰居沒有權利把整棟大樓的公共天井變成舞廳,所以我可以報案,讓國家維護我不想聽(他自以為是音樂,實為噪音)的自由。
如果你把傷害原則用在手機事件,你會發覺另一半在不經你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權偷看你的手機的。好啦,如果他不是背著你偷看,而是光明正大徵求你的同意呢?假設有一天,女友對你說:「我們在一起有段時間了,應該互相信任對方。你應該把手機給我看,證明你沒有什麼好對我隱瞞的。」你該怎麼辦?如果你問彌爾,他會建議你,你應該提醒另一半,你們雙方越自由,這段關係也會更加豐富和充實。但如果他試圖控制你,那麼傷害的不僅是你,也會傷害到他自己。假設你女友還是堅持看你的手機,認為「這樣才是愛我的表現」,你可以邀請他跟你一起欣賞西班牙詩人卡爾沃(Agustín García Calvo)的詩句:
我渴望的自由,有如小溪岩石間跳躍的水流。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宏偉,有如山之春孕育生命。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良善,有如平淡卻有益的麵包。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高踞,有如往天際伸展的白楊。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潔白,有如土地上的橙花。但不屬於我。
不屬於我,也不屬於上帝或任何人,甚至不屬於你。
學習輕撫
伊曼紐爾.列維納斯是一個在「與他人關係」的議題上有諸多思考的哲學家。因為他經歷了一些事(可說還蠻重大的事),讓他不得不思考「他者」的議題。
列維納斯出生在立陶宛的猶太家庭。高中畢業後本來想開一間書店,不過因為這傢伙還蠻聰明的,他家人就把他送到法國,跟最好的名師學哲學。列維納斯在法國待得很高興,決定入籍成為法國公民。時光匆匆,他日子過得順風順水,獲得各種獎項並開始出版作品,職業生涯非常成功。他也結婚了,還生了女兒。
在他人生的最高峰,二戰爆發了。他被派去盟軍擔任俄語和德語的口譯員,卻不幸被敵人抓走,關在漢諾威集中營。集中營的經歷讓他在處事的態度與思考上風格巨變,因為自那時起,他一直試圖了解「為什麼人類可以做到納粹黨的所作所為」。對列維納斯來說,集中營就像個工廠,用一種極為理性、有組織的作業方式,來達成消除「他者」的不理性目的。
「他者」是誰?如果套用在你的情況,答案很明顯,這位「他者」有名有姓,而且就在你去廁所時,沒有經你允許就動了你的手機。「他者是什麼?」或「成為他者意味著什麼?」這種問題就比較難回答了,列維納斯很可能會告訴你,「他者」是跟你觀念不合的人,不但想法不同、難以理解或同化,也無法控制。
「他者」的存在讓人不安,通常還會產生衝突。為什麼會這樣?原因是我們拒絕接受彼此的差異,而且試圖摧毀它。想盡辦法讓「他者」變成我們所期待的樣子似乎是種本能,我們總期待對方放棄獨特性,成為我們自身的延伸。
有一部很精彩的公路電影叫《逍遙騎士》(Easy Rider),敘述了兩個年輕嬉皮騎著哈雷機車從洛杉磯到紐奧良旅行的故事。在荒野之狼(Steppenwolf)的歌曲〈Born to Be Wild〉伴奏下,這兩個需要剪髮的痞子一起穿越美國。旅途中,他們遇到了一位有酒癮的律師(傑克.尼克遜大展精湛演技),加入他們的冒險。一行人越深入內陸,事態就越糟糕。他們不想惹麻煩,而且都是沉默又安靜的人,但光是他們的存在就讓別人看不慣了。有個令人難忘的場景是這樣的:三人露宿荒郊野外,倚著火堆取暖。
「他們就是會怕我們,這就是問題所在。你知道的嘛,連二流旅館都不願租房給我們,更不用說三流汽車旅館了。他們大概以為我們會割掉他們喉嚨什麼的。」一位騎士叼著菸說。
「他們才不是怕你們,他們怕的是你們所代表的意義。」傑克.尼克遜回答。
「是嗎?他們眼中的我們,只不過是兩個需要理個髮的痞子罷了。」
「不,他們眼中的你們,代表的是自由。」
「自由怎麼了?這國家不缺自由啊!」
「是啊,這國家不缺自由,但嘴巴講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根本兩碼子事。當你身處社會體制,就很難擁有真正的自由。當然,千萬別跟人說他們不自由,這會讓他們忙著追殺你,只為了證明他們擁有『真正』的自由。對啦,或許他們會跟你大聊什麼叫個體自由,可是當他們看到真正擁有自由的個體,又會嚇得半死。」
電影的結局令人不寒而慄。小鎮居民最終開槍打死了這兩個機車騎士,因為看不慣他們留長髮。為什麼我們會有這種行為?原因是,當生活中出現了「他者」,會使得我們很困惑,以至於我們嘗試著釐清,也就是想辦法讓「他者」符合我們的邏輯、思想和世界觀。我們假裝需要「他者」,而試圖釐清的同時也意味著想要控制。在無法控制的情況下,我們就會崩毀。
請注意,這就是伴侶在對你做的事。他跟你要帳號密碼,其實跟「情侶信任度提升」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想辦法同化你,摧毀你的獨特性。你那位口口聲聲非常愛你的伴侶要的是讓你快點適應他的世界、思想和規則。這有點像當年移民者的船抵達港口時,西班牙政府做的事:要求移民者適應。換句話說,我們摧毀「他者」特質,讓他者成為西班牙的一分子。
列維納斯會建議你向另一半解釋,面對「不同」(他者),其實有還有很多方式可以相處,不用急著摧毀。為了讓他更了解,你可以用「輕撫」來比喻—因為撫摸需要保持一定的距離。請發揮一下想像力:有個畫面是,一個小女孩用力抱住她的狗,緊得快把狗給勒死了(融合、佔有和征服)。想想另一個畫面:小女孩沿著狗兒的背脊輕柔撫摸(允許「他者」保有獨特性的接觸)。你會發現輕撫時,並沒有去控制或強迫他人來適應自己,反而承認其獨特性,那麼雙方的感覺都會很好。總之,告訴伴侶遠離你手機,學著好好輕撫你。
J. S. Mill 彌爾
Lévinas 伊曼紐爾.列維納斯
你有另一半嗎?你們處於穩定的關係嗎?你們互相信任嗎?你完全信任他嗎?對方曾經要求看你手機裡的照片或簡訊嗎?你會答應這種要求嗎?你會把臉書密碼給他嗎?
想像一下,你跟另一半相約在義大利餐廳共享美味的比薩,你手上沾滿番茄醬和莫札瑞拉起司,興奮地聊起這週的生活。這段關係已經一年多,相處很自在,你喜歡跟他分享生活種種。不久,你起身去上廁所,回到座位時,你發現對方正在偷看你的手機,被你抓了個正著!你問他:「你在幹嘛?」他說:「沒什麼關係吧!我們是情侶應該互相信任,分享對方的一切。」他有權利這麼做嗎?為什麼「信任」就代表毫無保留?結束單身等於失去自由嗎?你的自由從哪裡開始,他自由的界線又在哪?有什麼比自由更具價值?
自由不屬於我
如果有哲學家認真思考過自由的重要,那一定是彌爾。這位思想家的童年過得蠻辛苦,因為他父親計畫把他培養成天才,於是讓他遠離其他的孩子,禁止他玩耍,幫他安排了補習,強迫他跟各領域優秀人士交談(包括醫生、音樂家、科學家和哲學家)。他父親幫他設計的嚴格學習計畫,很可能是彌爾捍衛自由高於一切價值的原因。
他父親成功將他變成了神童,彌爾六歲就寫了一部關於羅馬的故事,七歲可以閱讀希臘文的柏拉圖《對話錄》,十二歲在數學和經濟學方面已經知識淵博了。如果你跟彌爾比誰的學識豐富,你可能會嫉妒得要死,但你若繼續看下去,你會知道其實彌爾可能很嫉妒你。因為他二十歲就罹患了嚴重的憂鬱症,他感到孤獨又絕望,而他的所學並沒有幫助他面對磨難,直到女權哲學家泰勒(Harriet Taylor)的出現,愛情才重新燃起他的希望。後來,彌爾和泰勒結婚了,並且共同為受壓迫的人爭取自由。他們為婦女辯護,對抗父權制度,爭取婦女投票權、廢除奴隸制度、婦女工作權和勞工權益。
聽完上述介紹,現在回到你的手機、你女友,以及你的案發現場。彌爾很清楚,為了讓社會成員(當然包括你的另一半)獲得最大程度的幸福,必須尊重每個人,讓每個人獲得最大程度的自由。任何結構的社會,在不妨礙他人自由的前提下,每個人都必須是自由的。如此不但能確保個人的發展和幸福,也能確保所屬的社會亦是如此。因為成員越自由,這個社會就會發展得更多元。所以結論是,你不該允許伴侶偷看你的手機,此舉不但妨礙了你的自由,還會令你們的關係惡化。
你應該讓另一半了解,雙方越自由,關係就會幸福長久。如果對方試圖說明他的出發點是為你好、為了保護你或愛你,請先保持冷靜,不要陷入感情勒索的陷阱。你是絕對自由的,你理應是你的思想、身體和財產的唯一主宰,除非你只付了一半錢,否則他在你未允許的情況下,無權使用你的手機。
彌爾提出了「傷害原則」來判定在什麼情況下,一個人有權限制你的自由。結論是,只有在對他人或整體社會造成明顯的危害,才能限制其自由,否則無人可以干涉他人自由。因為,有益處或對你好,是非常主觀的判斷。(不妨想想,你去跳舞時,你媽會幫你挑哪件衣服穿?幸好最後還是你自己選吧?)
讓我們舉例說明「傷害原則」。假如我鄰居在家裡把雷鬼音樂開到最大聲,吵得我無法專心念書,雖然他是在自己家裡聽音樂,音響也是他買的,但他有權利這麼做嗎?我鄰居的行為已經不能算「私人」,因為影響到我。他未經我同意就強行播放「夏季最火舞曲精選」,恐怕已經對我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根據傷害原則,我鄰居沒有權利把整棟大樓的公共天井變成舞廳,所以我可以報案,讓國家維護我不想聽(他自以為是音樂,實為噪音)的自由。
如果你把傷害原則用在手機事件,你會發覺另一半在不經你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權偷看你的手機的。好啦,如果他不是背著你偷看,而是光明正大徵求你的同意呢?假設有一天,女友對你說:「我們在一起有段時間了,應該互相信任對方。你應該把手機給我看,證明你沒有什麼好對我隱瞞的。」你該怎麼辦?如果你問彌爾,他會建議你,你應該提醒另一半,你們雙方越自由,這段關係也會更加豐富和充實。但如果他試圖控制你,那麼傷害的不僅是你,也會傷害到他自己。假設你女友還是堅持看你的手機,認為「這樣才是愛我的表現」,你可以邀請他跟你一起欣賞西班牙詩人卡爾沃(Agustín García Calvo)的詩句:
我渴望的自由,有如小溪岩石間跳躍的水流。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宏偉,有如山之春孕育生命。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良善,有如平淡卻有益的麵包。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高踞,有如往天際伸展的白楊。但不屬於我。
我喜愛的潔白,有如土地上的橙花。但不屬於我。
不屬於我,也不屬於上帝或任何人,甚至不屬於你。
學習輕撫
伊曼紐爾.列維納斯是一個在「與他人關係」的議題上有諸多思考的哲學家。因為他經歷了一些事(可說還蠻重大的事),讓他不得不思考「他者」的議題。
列維納斯出生在立陶宛的猶太家庭。高中畢業後本來想開一間書店,不過因為這傢伙還蠻聰明的,他家人就把他送到法國,跟最好的名師學哲學。列維納斯在法國待得很高興,決定入籍成為法國公民。時光匆匆,他日子過得順風順水,獲得各種獎項並開始出版作品,職業生涯非常成功。他也結婚了,還生了女兒。
在他人生的最高峰,二戰爆發了。他被派去盟軍擔任俄語和德語的口譯員,卻不幸被敵人抓走,關在漢諾威集中營。集中營的經歷讓他在處事的態度與思考上風格巨變,因為自那時起,他一直試圖了解「為什麼人類可以做到納粹黨的所作所為」。對列維納斯來說,集中營就像個工廠,用一種極為理性、有組織的作業方式,來達成消除「他者」的不理性目的。
「他者」是誰?如果套用在你的情況,答案很明顯,這位「他者」有名有姓,而且就在你去廁所時,沒有經你允許就動了你的手機。「他者是什麼?」或「成為他者意味著什麼?」這種問題就比較難回答了,列維納斯很可能會告訴你,「他者」是跟你觀念不合的人,不但想法不同、難以理解或同化,也無法控制。
「他者」的存在讓人不安,通常還會產生衝突。為什麼會這樣?原因是我們拒絕接受彼此的差異,而且試圖摧毀它。想盡辦法讓「他者」變成我們所期待的樣子似乎是種本能,我們總期待對方放棄獨特性,成為我們自身的延伸。
有一部很精彩的公路電影叫《逍遙騎士》(Easy Rider),敘述了兩個年輕嬉皮騎著哈雷機車從洛杉磯到紐奧良旅行的故事。在荒野之狼(Steppenwolf)的歌曲〈Born to Be Wild〉伴奏下,這兩個需要剪髮的痞子一起穿越美國。旅途中,他們遇到了一位有酒癮的律師(傑克.尼克遜大展精湛演技),加入他們的冒險。一行人越深入內陸,事態就越糟糕。他們不想惹麻煩,而且都是沉默又安靜的人,但光是他們的存在就讓別人看不慣了。有個令人難忘的場景是這樣的:三人露宿荒郊野外,倚著火堆取暖。
「他們就是會怕我們,這就是問題所在。你知道的嘛,連二流旅館都不願租房給我們,更不用說三流汽車旅館了。他們大概以為我們會割掉他們喉嚨什麼的。」一位騎士叼著菸說。
「他們才不是怕你們,他們怕的是你們所代表的意義。」傑克.尼克遜回答。
「是嗎?他們眼中的我們,只不過是兩個需要理個髮的痞子罷了。」
「不,他們眼中的你們,代表的是自由。」
「自由怎麼了?這國家不缺自由啊!」
「是啊,這國家不缺自由,但嘴巴講的自由和真正的自由根本兩碼子事。當你身處社會體制,就很難擁有真正的自由。當然,千萬別跟人說他們不自由,這會讓他們忙著追殺你,只為了證明他們擁有『真正』的自由。對啦,或許他們會跟你大聊什麼叫個體自由,可是當他們看到真正擁有自由的個體,又會嚇得半死。」
電影的結局令人不寒而慄。小鎮居民最終開槍打死了這兩個機車騎士,因為看不慣他們留長髮。為什麼我們會有這種行為?原因是,當生活中出現了「他者」,會使得我們很困惑,以至於我們嘗試著釐清,也就是想辦法讓「他者」符合我們的邏輯、思想和世界觀。我們假裝需要「他者」,而試圖釐清的同時也意味著想要控制。在無法控制的情況下,我們就會崩毀。
請注意,這就是伴侶在對你做的事。他跟你要帳號密碼,其實跟「情侶信任度提升」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想辦法同化你,摧毀你的獨特性。你那位口口聲聲非常愛你的伴侶要的是讓你快點適應他的世界、思想和規則。這有點像當年移民者的船抵達港口時,西班牙政府做的事:要求移民者適應。換句話說,我們摧毀「他者」特質,讓他者成為西班牙的一分子。
列維納斯會建議你向另一半解釋,面對「不同」(他者),其實有還有很多方式可以相處,不用急著摧毀。為了讓他更了解,你可以用「輕撫」來比喻—因為撫摸需要保持一定的距離。請發揮一下想像力:有個畫面是,一個小女孩用力抱住她的狗,緊得快把狗給勒死了(融合、佔有和征服)。想想另一個畫面:小女孩沿著狗兒的背脊輕柔撫摸(允許「他者」保有獨特性的接觸)。你會發現輕撫時,並沒有去控制或強迫他人來適應自己,反而承認其獨特性,那麼雙方的感覺都會很好。總之,告訴伴侶遠離你手機,學著好好輕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