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最後一次
我上次見到卓別林時,他只說了一句:「注意保暖。注意保暖。」
——格魯喬.馬克思(Groucho Marx)與伍迪.艾倫的對話。
最後一次機會,最後一分鐘,最後一輪,最後一局,最後一搏,最後的出路。最後的彌撒,最後的晚餐,最後的時光,最後的審判。最後的遺言,最後一口氣。最後一句話,最後一抹笑,最後一支舞,最後一朵夏日的玫瑰,最後的告別。「最後」二字,何其沉重!為什麼任何字眼一旦冠上了「最後」二字,就顯得如此重要?對於性格而言,「最後」又承擔了何種意義?我們應當細細思量。
「最後一次」顯然意味著結束,以及死亡;但我可以先預告各位的是,此番探究不會停留於此,卻要追索其更深的層次。畢竟,倘若僅僅停留於表淺意義、滿足於庸俗結論,我們根本無需繼續探究下去。要記得,死亡那深不可測的黑暗,總要將我們探究的智慧之光吞噬殆盡,這本書卻偏偏不願讓它得逞。死亡令人驚愕呆傻,一遇上這個浩大的問題,我們對生命的思索便到此為止。死亡這觀念奪走了探究中的熱情活力。你我勞碌一生卻終將一死,萬般努力皆屬徒勞。既然到頭來總是要死,何必再去探究些什麼呢?
假如前一章的襪子確實幫了我們一把,那麼,本章這對情侶的虛構故事或許也能有所幫助。
「她就這樣上車然後開走了。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那一刻就這樣偶然溜走,模糊地融入了日常。但當一個簡單的行動被標記上「最後」二字,此情此景便從此化作一段難以抹滅的記憶。「最後」二字使日常瑣事成了意義非凡的大事,予人留下深刻而持久的印象。遺言成為「名言」,臨終時刻亦成為供在世者長年琢磨的謎。
為什麼?因為在序列尾端所發生的事,標誌著該一序列的終了、宣告了它的完結。命運的殘響,不絕於耳。婚姻、愛情、同居,昨日種種,全數壓縮在最後那一幕場景裡。她上了車,車開走了,可她後來去了哪裡呢?會不會死於交通事故?還是去了別的城市,重新開始?投向別人的懷抱?回去娘家了嗎?還是回到丈夫和孩子身邊了呢?她所駛向的地方,與其說是這段曾經努力共同經營過的人生的最後一幕,更像是下一個故事的開場。
假如她在不久後回來了,她坐上車的那幕畫面就不具備任何重大意義,也不會在人心頭揮之不去;如今,那幕畫面卻述說了這段感情長久以來的性格──也許講出了關係中對於自在隨心的果決,或是那份粉飾太平的坦蕩;也許展現了她獨立自主的叛逆,她勇往直前的勇敢,或是她的懦弱、她的膽怯、她的冷漠。那幕畫面,同樣訴說了故事男主的某些性格──沒能說出口的種種感受,或是那份不夠敏感又無法察覺因而沒能預料的遲鈍。最終,男女雙方的性格,全都壓縮在女子開車離去的那一幕裡,並以此作為表達。
所以「最後一次」包含的訊息遠比偵探辦案所需的更多。如果像辦案那樣「只陳述事實」,事實上,她只是坐上自己的車,然後把車開走,如此而已。但「最後一次」會將事實(facts)轉化為意象(an image)。那天她在路邊發動引擎的畫面之所以令人難忘,是因為它被壓縮成一個意義重大的意象、一個充滿詩意的瞬間。最後一次俘虜了從前的無數多次,因而深具意義、永誌在心。
詩之觸動人心,也有賴於壓縮。德語的「詩人」叫作Dichter,也就是使事物變得濃稠、密集、壓縮(dicht)的人。詩的意象將某個特定瞬間壓縮成一張快照,既能大體勾勒其特徵,又能聚焦捕捉其深邃及複雜。「最後一次」為本來可以無盡如常的一系列事件設下了終點,因而位在序列時間之外,且是超越性的。
這種時刻令人難以承受,也難以釋懷。懷舊之情因它而滋長,往事因它而歷歷在目、揮之不去。老年讓人有餘裕去經歷艾略特所說的「與相簿共度的夜」,一張張的快照,將人帶回過往時空。老年醫學將這種夜晚稱為「生命回顧」(life review),並且主張這是晚年最主要的召喚。人在任何年齡都可能陷入懷舊的心境,因此,這裡的「晚年」(later years)不必拘泥於字面理解,它指的是種如詩一般的靈魂狀態,雖受老年人所鍾愛,卻非老年人所獨有。
最後一次,將愛、痛、絕望、習慣改寫為詩篇。它要令前行的態勢到此為止,並從生活當中拉拔出生命。這就是超越。我們從裡到外皆被撼動,彷彿有神明一腳闖入了我們的人生。
人唯有在遭逢最後一次並從中領悟時,才有機會超越日常。那女子日日開車上路,最後一次卻與從前截然不同。身在事事相繼的序列之中,我們從不會去想像哪個時刻將是最後一刻。我們總有以後,總有下次。「最後一次」卻說,再也沒有「下次」了。最後一次是獨特一無二的、絕無僅有的,而且帶有一種宿命感。流行歌曲也將這種如詩的瞬間寫進了歌詞,諸如:「時光漸短,寶貴的時光所剩無幾了,九月」、「我們最後一次見到你」、「我最後一次見到巴黎」、「我最後一次見到他」、「也許這是最後一次」、「喬治生前,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此情此景不再有」。生命中的每幕場景都可能是最後一次,就像她驅車離去的那個早晨。
獨一無二、絕無僅有、帶有宿命感──像這樣形容最後一次,使它聽來有種不可避免、必然發生的感覺,彷彿她的離開早已由她的性格註定了。倘若真如赫拉克利特所說,是性格決定了命運,那或許離開當天正是她的死期。或者她之所以選擇一刀兩斷,是因為「她本來就是那種習慣自由的人,我們早該料到會這樣了」。另一種可能是,她平時的性格並非如此,當下卻有某種沒來由的自發衝動使她心想:「我受夠了,我要一走了之」。真相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對我們來說,故事已在車子駛遠當下結束了。
整合陰影人格
在這裡,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性格有時會成為一條鐵律,僅允許「符合性格/合乎角色」(in character)的言行舉止,此種情況下,性格這觀念就會掀起一些壓抑的波瀾。「我這個人的本性不該如此呀,我不會這樣做,我不會那樣想,我不會有那種渴望,我不會做這種行為。」難道一切都是性格的展現?難道完全沒有所謂「不符合性格/跳脫角色」(out of character)的言談、思想、感受存在嗎?答案取決於我們究竟是如何看待性格。
而我要說:一切都是性格,沒有例外。人無法逃開性格。假如真有什麼是來自性格以外的脫稿演出,那它又是來自於什麼呢?是什麼在背後推動了那所謂的一時興起(a whim)?是誰在鼓動催促,是誰點燃了那份衝動?那些沒來由的念頭到底是從何而來?一時興起也好、選擇也好,兩者是源自於同個靈魂,和你的所有習慣一樣都是你性格的一部分。從前的無數次皆屬於她,最後那一次亦屬於她──屬於她?哪一個「她」?
她的性格必定是由「數個」角色組成──心理學稱這些角色為「部分人格」(partial personalities),他們激發你的衝動,潛入你的夢境,他們敢於做你不敢做的事,他們將你偏離既定軌道,他們的真面目要等到異鄉酒後才會顯露出來。性格內含了諸多角色,它是種多合一的複雜綜合體,一匹多相而多義的織品,一束絲線,一球糾結,一條袖子。因此,我們才需要漫長的老年,好把這些纏結慢慢解開,並將一切理順。
我喜歡這樣想像:人的心靈有如一棟寄宿公寓,住滿了各式各樣的角色。有些角色是固定班底,習慣遵守公寓守則;有些角色則總是緊掩房門,或者只在夜間出戶,而這兩種長期租戶平時不見得會遇到彼此。一個完善的性格理論,必定要有空間容納所有住戶,不論是個性鮮明的演員、特技表演者、動物馴養員,還是所有扮演配角和擔綱出奇戲份的人物。人生的舞台經常因為這些人物而充滿了宿命感、悲劇感,或荒誕滑稽。
安放這些角色的過程,被榮格學派的心理學家稱為整合陰影人格(integration of the shadow personalities)。然而,我所謂的「安放」(fitting in),意味著你首先要從他們找出與你對自身性格的觀念符合、兩相適應的地方。理想上,榮格學派要呼籲的是一種更全面而完整的人格,像是一棟來者不拒、天下一家的寄宿公寓;為此,可能就需要對那些放浪形骸、桀驁不馴的角色進行改造,使其符合大多數人的道德觀。這一整合過程將會邁向一個成熟、健全而完整的性格。
這般理想之崇高,比較適合寫進食譜,卻難以端上餐桌。「整合」的觀念會讓人誤以為年長者普遍擁有老成而洗鍊的清明智慧,實情卻是,他們經常如同葉慈(Yeats)所寫、龐德(Pound)所活的那樣:蓬頭垢面、喜怒無常、胡思亂想、近乎混亂。性格的健全與完整,或許並不那麼眾口同聲,反而像是歌劇終了時的情景:全體工作人員走上舞台之後,合唱團、舞者群、指揮家和所有演員就以互不協調的速度鞠躬謝幕。生命要的是全體團員走進光天化日之下,無所遁形。就連遮掩隱藏也是性格的一部分。
人上了歲數以後,會將越來越多的時間用於「生命回顧」,這時的主要活動,就是在研究該如何歸屬這些角色。我們會試著將人生路上的一切曲折與跌宕,都壓縮成一篇「角色研究」(character study),方式也許是整理成堆的文件及滿櫃的物品,也許是為孫子們講述說不完的故事,也許是提筆寫下自己的傳記、訃告與歷史。因為這樣,我們才需要如此漫長的暮年時光。當白晝漸短,人就有越來越多夜晚沉浸於相簿之中。翻閱一張張舊相片時,也許懷舊,也許懷恨,也許悔不當初,無論何者,我們都彷彿在準備期末考似地全心投入。
意象,才能觸及性格
為了獲得攸關本質(essence)的啟示,我們會去研究自己與別人的性格,並將女子驅車遠走之類的舉止解讀為這份本性的壓縮表達。最後那次,她站在路邊,打開車門,屈身入座,然後漸行漸遠──這幕畫面從此成了一個令人永生難忘的意象、一個呼應著她性格的客觀鏡頭。我們反覆研究這充滿詩意的片刻,從中找尋或許可以解釋她為何這樣離去的蛛絲馬跡,於是,往事紛紛浮現──想起曾有好幾次,坐在駕駛座上的她,眼裡閃爍著不羈的光;想起她曾隨口提到她羨慕某位朋友的無拘無束;想起她收藏的那些輕便薄底鞋;想起她年輕時某次徒步旅行中的驚險故事。這團意象呈現了構成她性格的那些質地:自由、危險、移動、意料之外。由於這些質地皆歸屬於她的性格,因此可以預測。只要我們將她的性格塞進這些彼此相容的意象裡,再將意象編排成一個通順的故事,接著忽略所有難以安放到那故事裡的意象,她的驅車遠走便不再令人感到意外。
對於無處安放的意象,需要更仔細的考查,還需要更廣闊的性格觀念。我們要做的唯有兩件事,一是緊隨意象並允許自己迷惘於它的複雜,二是捨棄那些將性格與習慣、美德、劣根性、理想劃上等號的膚淺觀念。唯有研究意象才能觸及性格,光靠檢驗道德是行不通的。
眾所周知,你我周遭極度欠缺這類研究。那個殺害國小男童的兇手曾經是個乖巧文靜的孩子;那個連環殺人犯一向平凡無奇,看起來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那個虐待孩子的保姆平時彬彬有禮、做事乾淨俐落。我們對性格的狹隘理解,限制了我們所能看到的東西。如果一個人彬彬有禮、做事俐落、乖巧文靜,沒有明顯的怪異舉止,我們就會預期對方性格端正。除非我們受過訓練,否則到頭來我們總會發現自己識人不清、沒能看出其實意義重大的表裡不一。因此,犯罪事件的發生總是令人驚駭莫名,犯案者的罪行也看似與其平時的為人表現大相逕庭。當一個文化對性格的複雜視而不見,有心為惡者便能為所欲為。無人及早注意到任何異樣,因為無人具備一雙能看見那種異樣的眼睛。直到恐怖的事件發生之後,犯案者才被送去接受心理學家的「看見」;殊不知事件既已發生,自然知道該看什麼、該找什麼,並且一定看得見、找得到。
唯有在以想像之眼觀看外表時,唯有在以覺察之眼將所見事物當作一幅持久常在的意象來仔細端詳時,我們才是真正表裡如一的人。這樣的眼,會從事實中看出重要的姿態、獨特的風格,以及言談間的措辭與韻律。這樣的眼,是以「觀人」來學習,從人性的可見之處來鍛鍊,像是電影特寫、舞蹈動作、餐敘交流、肢體語言,就連在街上亦有可觀之處。此眼所見之物是個意象,而龐德對「意象」的定義是「在瞬間呈現的知性與情感的複合體」。對此,我還要特別補充一點:每個瞬間,我們所看見的都是「最後一次」。年紀越大,我們就看得越久,也越想去看。內華達州有位高齡一百〇三歲的老婦人,她是這樣描述她的心願:
我想成立一間結婚教堂。我只負責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吃力的工作都交給我僱用的員工去做就好。我為什麼想成立一間結婚教堂呢?因為我喜歡觀察別人。我可以看出她將來會嫁給怎樣的男人,我可以看出她是個怎樣的女人或女孩。我看人很準,我看人很準。
藝術家暨漫畫家,阿爾.赫希菲爾德(Al Hirschfeld)九十五歲時曾說:
人還能做什麼呢?整天坐在陽光燦爛的沙灘上?望著海浪?還是去打高爾夫?我對人非常著迷。人群。百老匯和四十六街的交叉口有間豪生酒店(Howard Johnson's),我以前最喜歡去裡頭的餐廳坐著,畫著在窗外來來去去的行人。我會畫條領帶、畫根拐杖,或者隨手寫下幾個字、勾勒一幅速寫,把當下的整個場景重新帶回來。
意象之眼可以看透表象、直視本質。
在我們這個過度倚賴心理學的文化中,心理測驗取代了這種經過歲月洗鍊的眼界,也阻礙了這種眼力的培養。我們不再親眼去看,只以測驗為準;我們不再運用想像力去洞察,只會閱讀白紙黑字;我們不再訪談,只做盤點;我們不再聆聽故事,更在意得分多寡。心理學的假定是,透過探討動機、反應、選擇及投射,就能掌握一個人的性格。心理學是用概念和數字來評估靈魂,而不是仰賴一雙飽覽世事的非凡之眼(the anomalous eye)。
非凡之眼,即是老人的雙眼。拜歲月所賜,年紀較長的靈魂已然活出了各自的奇特,看事情的角度自然不可能循規蹈矩,而是會受到奇異古怪的人事物吸引。這種對於奇特的熱愛,或許在人生早期便已出現,比如有些孩子會替彼此取些親暱的綽號,而性格的某些特徵或特質恰恰可以從那些綽號裡顯現出來。但是,年少總是輕狂,總想試著改變或顛覆那些與自己不合身的事物。步入晚年以後,由於我們都已長成特立獨行的專家,反而會去找尋和我們一樣活得怪模怪樣又自在的夥伴。光是生活習慣相似、人生經歷相似、有著相近的毛病、有著相同的背景,還不足以令人欣慰。唯有兩個同樣特立獨行的人湊成一對,才有樂趣、才有愛。所謂狂朋怪侶,正是性格特異的人彼此作伴。
比起年輕心理學家對老年進行的研究, 我們這種以老者之眼所做的研究應當是更加名正言順的「老年學」。我們的研究目的,並不是要去揭示她當時之所以驅車遠走的原因,原因早已給定了:她必然如此為之,因為她的性格早有如此這般的刻寫。理由可能千奇百怪,卻都無須贅述──也許她覺得自己被困住了;她有不可告人的祕密;她的時候到了;她思覺失調發作所以逃避愛情;她妄想發作所以躲避魔鬼;或者她其實是個捲款潛逃的反社會人格者。她的母親、她的童年、她的星座、她的女權意識覺醒等等──對於諸如此類的託辭,我們並不在乎。如此老套的浮泛之談,對老道的觀察者而言毫無用處。怪異之眼樂於靜觀人事,樂於深深沉浸在人類性格的奧祕之中,正是這種嗜好,增進了對於怪人怪癖的寬容態度。
我們不揣想原因,不妄下診斷,只鑽研意象。我們將好奇心聚焦在最後一次的意象上,聚焦在她所作所為的現象本身,並將該意象視為予人領悟的契機來詳加鑽研。由於意象不僅經久不衰,又能在眾多不同故事中反覆地輝映參酌,人的性格便可以動態地彰顯於其中。當時的她有如搬演著一齣戲劇,而誠如亞里斯多德所言,劇中人物的性格是在行動當中彰顯的。
那女子的最後一景同樣如夢、如畫:街角、鑰匙、車子正要發動。對於夢中人物的行為,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其動機;對於夢中人物的問題,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其診斷。心理學始於早晨。我們不知道夢中人物為何如此行事,不知道他們的童年如何度過,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何夢見他們。每個夢都是絕無僅有,一期一會。每次夢見,都是最後一次。夢的意象帶給我們的震撼越深,我們所能理清參透的部分就越少,卻也越容易重返其中、臨摹體會。於我們而言,夢中所見的一切皆屬稀奇古怪,彷彿初見,又似最後一面。某種救贖發生了。詩人葉慈在六十八歲時發表了一首反思衰老的詩作,最後、也最雋永的兩句如此寫道:「我們深受世間一切的祝福/我們眼見的一切皆蒙祝福。」
「祝福」(blessing)既是我們最希望從長者那裡得到的禮物,也是唯有長者才能給予的珍貴禮物。任何人都可以去獎勵卓越表現,任何人都可以因為出類拔萃的成就而獲得讚賞,可是只有長者才能一眼認出尋常眼光所無法看見的美;之所以如此,並非因為他們這些年來早已看過太多太多,卻是因為歲月迫使他們用奇特的視角去觀看。需要被祝福的,是我們性格中的奇特之處,那些因獨特而孤獨、因孤獨而難受的奇特之處。我可以祝福自己的美德,但是若要祝福那隱匿在我惡習中的美,我便需要一雙見多識廣、飽經風霜的眼睛才能做到。
人們總說,文化是靠年長者保存下來的;言下之意是,年長者不僅守護著古老的方法、古老的知識、古老的故事,還身兼可以給出高明建議的智者。我並不認同這種常見論調。在我看來,文化之所以能被年長者保存下來,是因為他們喜愛怪異,也喜愛研究別人身上的怪異之處,而且可以從一個個不同現象當中,一眼洞悉其性格的精髓。倘若一個文化無法欣賞與其模範性格迥異的任何特質,該文化內部對於好公民(good citizen)的定義往往就會趨於同質化、標準化。年長者固守著自己不合宜的怪癖,是這種同一性,讓文化得以延續。
隨著年齡漸長,古怪之於我們也顯得益發重要,而古怪會讓性格離開構成人類存在的中心位置,向外移動到邊緣。正如愛默生(Emerson)對於英雄高貴性格的定義,最忠實活出性格的人並不會在中心屹立不移,反而往往最是離群而怪異。一旦到了邊際地帶,邊界就不再明確。我們更容易遭受侵擾,更難以調動防禦,也更難確定自己到底是誰,即便我們也許在別人眼中是個具有鮮明性格的人。這種從中心移動到模糊邊緣地帶的自性移位(dislocation of self),會促使我們與世界更加交融,因而能感受到「我們深受世間一切的祝福」。
榮格以長達八十餘載的人生,實踐了德爾菲神廟的那句箴言:「認識你自己」(Know thyself)。洞悉自己的自性、探究他人的自性,是榮格畢生的志業,終成一家之言。誰能想到,這樣一號人物,竟會在自傳體回憶錄的最後一頁寫下這樣的內容:
我對自己既感吃驚、失望,又覺快活;我既沮喪、消沉,又喜不自勝。這些感受同時並存於我,無從加總。我既無法一語論斷有價值或無價值;對於自己、對於此生,我亦無從置評。沒有任何事情是我確信無疑的……
當老子談到「俗人昭昭,我獨昏昏」時,他所表達的,恰恰是如今已屆耄耋之年的我所感受到的。然而我心裡還是滿載著植物、動物、雲彩、晝夜,以及人類內在的永恆。我對自己越是感到模糊不定,心裡便越是生出一股我與萬物互為親族的感受。真要說,在我看來,那份長久將我與世界疏離開來的隔閡感,似乎早已搬遷到我的內心世界當中,從而使我領會到一種不曾料想過的,我與自己之間的陌生感(an unexpected unfamiliarity with myself)。
性格,繼續述說
我們來最後一次回顧那名女子的離開。那意象還為想像中的角色提供了另一層隱喻。藉由這最後的舉動,她彰顯了自身性格中的某個向度。對男子而言,那是他從來未能看見的向度,只因他總帶著自己的定見去看。事到如今,他卻能在想像當中,將從前未能看見的那些面向,看得無比清晰。或許,之前就連女方也看不清自己原來這樣潛力深厚、這樣特立獨行,直到她轉動鑰匙的瞬間。兩人都不曾預見她驟然離世的未來──假如便她所駛往的方向。
我們漸漸明白,「性格」就融匯在關於「人物」的故事裡。你我都成了這些虛構情節裡的人物;這意味著,性格這觀念本身也成了一種虛構,從而顯得至關重要,因為它能激發想像。正如本章的這名女子,她的意象促使我們激盪出種種虛構的故事,關於這人物本身,也關於性格這觀念。
性格的觀念可以滋養想像力,正因如此,這種思維方式是一個文化亟需擁有的。若是缺乏這個觀念,我們便頓失一個深奧、全面、經久不衰的思維框架;屆時我們所能擁有的,只是一群面目模糊的云云大眾,沒有特色,沒有深度,也沒有足以扣人心弦的意象。這樣的群眾彼此之間幾無區別,唯一的差異僅存在於職業、年齡、性別、宗教、國籍、收入、智商、診斷等集體性的分類標籤之中。然而即便將所有標籤加總起來,那也並非一個飽滿而獨立的人物,卻是個沒有面孔的無名小卒。若是缺少了性格的觀念,任何人皆無法擁有能長久持存的價值。假如每個人都可以被取代,等於每個人都可以被捨棄,社會秩序也將變得有如一支戰火前線的軍隊,你我皆是別人的替代品,你我皆是用來補足空缺的填充物。
「人物」會融匯到故事裡面,就像我們所構想的那名女子一樣;「性格」的觀念則讓故事更能雋永長存。性格這觀念促使我們不斷探究,並要求我們仔細端詳每個片刻、每個畫面。她的意象刺激了我們的想像,使我們渴望更瞭解這則故事中的女主角,渴望看見她真正的模樣。雖然她其實是個只活在字裡行間的虛構人物,甚至她早在故事開始時便已離去,她的性格卻依然延續、久久不散。
你我亦復如是。我們也會以故事般的意象,繼續存在於家人的回想追憶裡、詆毀者的閒言碎語中,亦或是報載的訃告之間。即便這具肉身終將毀壞,你我的性格卻會成為故事的沃土,並為人生增添另一向度的生命。榮格正是在他垂垂老矣時領悟了這個道理,他發現到,自己對於從前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那個自己,此刻竟然備感陌生。原來那份我一直是我的現實感,從此變得通透、模糊、易於感通。最終,儘管榮格的肉身已經徹底消解在「植物、動物、雲彩」的世界裡,並與自然大化融為一體,在人類的想像世界中,其為人、其性格卻依然存在,繼續述說著有關他本來面目的未完故事。
我上次見到卓別林時,他只說了一句:「注意保暖。注意保暖。」
——格魯喬.馬克思(Groucho Marx)與伍迪.艾倫的對話。
最後一次機會,最後一分鐘,最後一輪,最後一局,最後一搏,最後的出路。最後的彌撒,最後的晚餐,最後的時光,最後的審判。最後的遺言,最後一口氣。最後一句話,最後一抹笑,最後一支舞,最後一朵夏日的玫瑰,最後的告別。「最後」二字,何其沉重!為什麼任何字眼一旦冠上了「最後」二字,就顯得如此重要?對於性格而言,「最後」又承擔了何種意義?我們應當細細思量。
「最後一次」顯然意味著結束,以及死亡;但我可以先預告各位的是,此番探究不會停留於此,卻要追索其更深的層次。畢竟,倘若僅僅停留於表淺意義、滿足於庸俗結論,我們根本無需繼續探究下去。要記得,死亡那深不可測的黑暗,總要將我們探究的智慧之光吞噬殆盡,這本書卻偏偏不願讓它得逞。死亡令人驚愕呆傻,一遇上這個浩大的問題,我們對生命的思索便到此為止。死亡這觀念奪走了探究中的熱情活力。你我勞碌一生卻終將一死,萬般努力皆屬徒勞。既然到頭來總是要死,何必再去探究些什麼呢?
假如前一章的襪子確實幫了我們一把,那麼,本章這對情侶的虛構故事或許也能有所幫助。
「她就這樣上車然後開走了。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那一刻就這樣偶然溜走,模糊地融入了日常。但當一個簡單的行動被標記上「最後」二字,此情此景便從此化作一段難以抹滅的記憶。「最後」二字使日常瑣事成了意義非凡的大事,予人留下深刻而持久的印象。遺言成為「名言」,臨終時刻亦成為供在世者長年琢磨的謎。
為什麼?因為在序列尾端所發生的事,標誌著該一序列的終了、宣告了它的完結。命運的殘響,不絕於耳。婚姻、愛情、同居,昨日種種,全數壓縮在最後那一幕場景裡。她上了車,車開走了,可她後來去了哪裡呢?會不會死於交通事故?還是去了別的城市,重新開始?投向別人的懷抱?回去娘家了嗎?還是回到丈夫和孩子身邊了呢?她所駛向的地方,與其說是這段曾經努力共同經營過的人生的最後一幕,更像是下一個故事的開場。
假如她在不久後回來了,她坐上車的那幕畫面就不具備任何重大意義,也不會在人心頭揮之不去;如今,那幕畫面卻述說了這段感情長久以來的性格──也許講出了關係中對於自在隨心的果決,或是那份粉飾太平的坦蕩;也許展現了她獨立自主的叛逆,她勇往直前的勇敢,或是她的懦弱、她的膽怯、她的冷漠。那幕畫面,同樣訴說了故事男主的某些性格──沒能說出口的種種感受,或是那份不夠敏感又無法察覺因而沒能預料的遲鈍。最終,男女雙方的性格,全都壓縮在女子開車離去的那一幕裡,並以此作為表達。
所以「最後一次」包含的訊息遠比偵探辦案所需的更多。如果像辦案那樣「只陳述事實」,事實上,她只是坐上自己的車,然後把車開走,如此而已。但「最後一次」會將事實(facts)轉化為意象(an image)。那天她在路邊發動引擎的畫面之所以令人難忘,是因為它被壓縮成一個意義重大的意象、一個充滿詩意的瞬間。最後一次俘虜了從前的無數多次,因而深具意義、永誌在心。
詩之觸動人心,也有賴於壓縮。德語的「詩人」叫作Dichter,也就是使事物變得濃稠、密集、壓縮(dicht)的人。詩的意象將某個特定瞬間壓縮成一張快照,既能大體勾勒其特徵,又能聚焦捕捉其深邃及複雜。「最後一次」為本來可以無盡如常的一系列事件設下了終點,因而位在序列時間之外,且是超越性的。
這種時刻令人難以承受,也難以釋懷。懷舊之情因它而滋長,往事因它而歷歷在目、揮之不去。老年讓人有餘裕去經歷艾略特所說的「與相簿共度的夜」,一張張的快照,將人帶回過往時空。老年醫學將這種夜晚稱為「生命回顧」(life review),並且主張這是晚年最主要的召喚。人在任何年齡都可能陷入懷舊的心境,因此,這裡的「晚年」(later years)不必拘泥於字面理解,它指的是種如詩一般的靈魂狀態,雖受老年人所鍾愛,卻非老年人所獨有。
最後一次,將愛、痛、絕望、習慣改寫為詩篇。它要令前行的態勢到此為止,並從生活當中拉拔出生命。這就是超越。我們從裡到外皆被撼動,彷彿有神明一腳闖入了我們的人生。
人唯有在遭逢最後一次並從中領悟時,才有機會超越日常。那女子日日開車上路,最後一次卻與從前截然不同。身在事事相繼的序列之中,我們從不會去想像哪個時刻將是最後一刻。我們總有以後,總有下次。「最後一次」卻說,再也沒有「下次」了。最後一次是獨特一無二的、絕無僅有的,而且帶有一種宿命感。流行歌曲也將這種如詩的瞬間寫進了歌詞,諸如:「時光漸短,寶貴的時光所剩無幾了,九月」、「我們最後一次見到你」、「我最後一次見到巴黎」、「我最後一次見到他」、「也許這是最後一次」、「喬治生前,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此情此景不再有」。生命中的每幕場景都可能是最後一次,就像她驅車離去的那個早晨。
獨一無二、絕無僅有、帶有宿命感──像這樣形容最後一次,使它聽來有種不可避免、必然發生的感覺,彷彿她的離開早已由她的性格註定了。倘若真如赫拉克利特所說,是性格決定了命運,那或許離開當天正是她的死期。或者她之所以選擇一刀兩斷,是因為「她本來就是那種習慣自由的人,我們早該料到會這樣了」。另一種可能是,她平時的性格並非如此,當下卻有某種沒來由的自發衝動使她心想:「我受夠了,我要一走了之」。真相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對我們來說,故事已在車子駛遠當下結束了。
整合陰影人格
在這裡,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性格有時會成為一條鐵律,僅允許「符合性格/合乎角色」(in character)的言行舉止,此種情況下,性格這觀念就會掀起一些壓抑的波瀾。「我這個人的本性不該如此呀,我不會這樣做,我不會那樣想,我不會有那種渴望,我不會做這種行為。」難道一切都是性格的展現?難道完全沒有所謂「不符合性格/跳脫角色」(out of character)的言談、思想、感受存在嗎?答案取決於我們究竟是如何看待性格。
而我要說:一切都是性格,沒有例外。人無法逃開性格。假如真有什麼是來自性格以外的脫稿演出,那它又是來自於什麼呢?是什麼在背後推動了那所謂的一時興起(a whim)?是誰在鼓動催促,是誰點燃了那份衝動?那些沒來由的念頭到底是從何而來?一時興起也好、選擇也好,兩者是源自於同個靈魂,和你的所有習慣一樣都是你性格的一部分。從前的無數次皆屬於她,最後那一次亦屬於她──屬於她?哪一個「她」?
她的性格必定是由「數個」角色組成──心理學稱這些角色為「部分人格」(partial personalities),他們激發你的衝動,潛入你的夢境,他們敢於做你不敢做的事,他們將你偏離既定軌道,他們的真面目要等到異鄉酒後才會顯露出來。性格內含了諸多角色,它是種多合一的複雜綜合體,一匹多相而多義的織品,一束絲線,一球糾結,一條袖子。因此,我們才需要漫長的老年,好把這些纏結慢慢解開,並將一切理順。
我喜歡這樣想像:人的心靈有如一棟寄宿公寓,住滿了各式各樣的角色。有些角色是固定班底,習慣遵守公寓守則;有些角色則總是緊掩房門,或者只在夜間出戶,而這兩種長期租戶平時不見得會遇到彼此。一個完善的性格理論,必定要有空間容納所有住戶,不論是個性鮮明的演員、特技表演者、動物馴養員,還是所有扮演配角和擔綱出奇戲份的人物。人生的舞台經常因為這些人物而充滿了宿命感、悲劇感,或荒誕滑稽。
安放這些角色的過程,被榮格學派的心理學家稱為整合陰影人格(integration of the shadow personalities)。然而,我所謂的「安放」(fitting in),意味著你首先要從他們找出與你對自身性格的觀念符合、兩相適應的地方。理想上,榮格學派要呼籲的是一種更全面而完整的人格,像是一棟來者不拒、天下一家的寄宿公寓;為此,可能就需要對那些放浪形骸、桀驁不馴的角色進行改造,使其符合大多數人的道德觀。這一整合過程將會邁向一個成熟、健全而完整的性格。
這般理想之崇高,比較適合寫進食譜,卻難以端上餐桌。「整合」的觀念會讓人誤以為年長者普遍擁有老成而洗鍊的清明智慧,實情卻是,他們經常如同葉慈(Yeats)所寫、龐德(Pound)所活的那樣:蓬頭垢面、喜怒無常、胡思亂想、近乎混亂。性格的健全與完整,或許並不那麼眾口同聲,反而像是歌劇終了時的情景:全體工作人員走上舞台之後,合唱團、舞者群、指揮家和所有演員就以互不協調的速度鞠躬謝幕。生命要的是全體團員走進光天化日之下,無所遁形。就連遮掩隱藏也是性格的一部分。
人上了歲數以後,會將越來越多的時間用於「生命回顧」,這時的主要活動,就是在研究該如何歸屬這些角色。我們會試著將人生路上的一切曲折與跌宕,都壓縮成一篇「角色研究」(character study),方式也許是整理成堆的文件及滿櫃的物品,也許是為孫子們講述說不完的故事,也許是提筆寫下自己的傳記、訃告與歷史。因為這樣,我們才需要如此漫長的暮年時光。當白晝漸短,人就有越來越多夜晚沉浸於相簿之中。翻閱一張張舊相片時,也許懷舊,也許懷恨,也許悔不當初,無論何者,我們都彷彿在準備期末考似地全心投入。
意象,才能觸及性格
為了獲得攸關本質(essence)的啟示,我們會去研究自己與別人的性格,並將女子驅車遠走之類的舉止解讀為這份本性的壓縮表達。最後那次,她站在路邊,打開車門,屈身入座,然後漸行漸遠──這幕畫面從此成了一個令人永生難忘的意象、一個呼應著她性格的客觀鏡頭。我們反覆研究這充滿詩意的片刻,從中找尋或許可以解釋她為何這樣離去的蛛絲馬跡,於是,往事紛紛浮現──想起曾有好幾次,坐在駕駛座上的她,眼裡閃爍著不羈的光;想起她曾隨口提到她羨慕某位朋友的無拘無束;想起她收藏的那些輕便薄底鞋;想起她年輕時某次徒步旅行中的驚險故事。這團意象呈現了構成她性格的那些質地:自由、危險、移動、意料之外。由於這些質地皆歸屬於她的性格,因此可以預測。只要我們將她的性格塞進這些彼此相容的意象裡,再將意象編排成一個通順的故事,接著忽略所有難以安放到那故事裡的意象,她的驅車遠走便不再令人感到意外。
對於無處安放的意象,需要更仔細的考查,還需要更廣闊的性格觀念。我們要做的唯有兩件事,一是緊隨意象並允許自己迷惘於它的複雜,二是捨棄那些將性格與習慣、美德、劣根性、理想劃上等號的膚淺觀念。唯有研究意象才能觸及性格,光靠檢驗道德是行不通的。
眾所周知,你我周遭極度欠缺這類研究。那個殺害國小男童的兇手曾經是個乖巧文靜的孩子;那個連環殺人犯一向平凡無奇,看起來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那個虐待孩子的保姆平時彬彬有禮、做事乾淨俐落。我們對性格的狹隘理解,限制了我們所能看到的東西。如果一個人彬彬有禮、做事俐落、乖巧文靜,沒有明顯的怪異舉止,我們就會預期對方性格端正。除非我們受過訓練,否則到頭來我們總會發現自己識人不清、沒能看出其實意義重大的表裡不一。因此,犯罪事件的發生總是令人驚駭莫名,犯案者的罪行也看似與其平時的為人表現大相逕庭。當一個文化對性格的複雜視而不見,有心為惡者便能為所欲為。無人及早注意到任何異樣,因為無人具備一雙能看見那種異樣的眼睛。直到恐怖的事件發生之後,犯案者才被送去接受心理學家的「看見」;殊不知事件既已發生,自然知道該看什麼、該找什麼,並且一定看得見、找得到。
唯有在以想像之眼觀看外表時,唯有在以覺察之眼將所見事物當作一幅持久常在的意象來仔細端詳時,我們才是真正表裡如一的人。這樣的眼,會從事實中看出重要的姿態、獨特的風格,以及言談間的措辭與韻律。這樣的眼,是以「觀人」來學習,從人性的可見之處來鍛鍊,像是電影特寫、舞蹈動作、餐敘交流、肢體語言,就連在街上亦有可觀之處。此眼所見之物是個意象,而龐德對「意象」的定義是「在瞬間呈現的知性與情感的複合體」。對此,我還要特別補充一點:每個瞬間,我們所看見的都是「最後一次」。年紀越大,我們就看得越久,也越想去看。內華達州有位高齡一百〇三歲的老婦人,她是這樣描述她的心願:
我想成立一間結婚教堂。我只負責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吃力的工作都交給我僱用的員工去做就好。我為什麼想成立一間結婚教堂呢?因為我喜歡觀察別人。我可以看出她將來會嫁給怎樣的男人,我可以看出她是個怎樣的女人或女孩。我看人很準,我看人很準。
藝術家暨漫畫家,阿爾.赫希菲爾德(Al Hirschfeld)九十五歲時曾說:
人還能做什麼呢?整天坐在陽光燦爛的沙灘上?望著海浪?還是去打高爾夫?我對人非常著迷。人群。百老匯和四十六街的交叉口有間豪生酒店(Howard Johnson's),我以前最喜歡去裡頭的餐廳坐著,畫著在窗外來來去去的行人。我會畫條領帶、畫根拐杖,或者隨手寫下幾個字、勾勒一幅速寫,把當下的整個場景重新帶回來。
意象之眼可以看透表象、直視本質。
在我們這個過度倚賴心理學的文化中,心理測驗取代了這種經過歲月洗鍊的眼界,也阻礙了這種眼力的培養。我們不再親眼去看,只以測驗為準;我們不再運用想像力去洞察,只會閱讀白紙黑字;我們不再訪談,只做盤點;我們不再聆聽故事,更在意得分多寡。心理學的假定是,透過探討動機、反應、選擇及投射,就能掌握一個人的性格。心理學是用概念和數字來評估靈魂,而不是仰賴一雙飽覽世事的非凡之眼(the anomalous eye)。
非凡之眼,即是老人的雙眼。拜歲月所賜,年紀較長的靈魂已然活出了各自的奇特,看事情的角度自然不可能循規蹈矩,而是會受到奇異古怪的人事物吸引。這種對於奇特的熱愛,或許在人生早期便已出現,比如有些孩子會替彼此取些親暱的綽號,而性格的某些特徵或特質恰恰可以從那些綽號裡顯現出來。但是,年少總是輕狂,總想試著改變或顛覆那些與自己不合身的事物。步入晚年以後,由於我們都已長成特立獨行的專家,反而會去找尋和我們一樣活得怪模怪樣又自在的夥伴。光是生活習慣相似、人生經歷相似、有著相近的毛病、有著相同的背景,還不足以令人欣慰。唯有兩個同樣特立獨行的人湊成一對,才有樂趣、才有愛。所謂狂朋怪侶,正是性格特異的人彼此作伴。
比起年輕心理學家對老年進行的研究, 我們這種以老者之眼所做的研究應當是更加名正言順的「老年學」。我們的研究目的,並不是要去揭示她當時之所以驅車遠走的原因,原因早已給定了:她必然如此為之,因為她的性格早有如此這般的刻寫。理由可能千奇百怪,卻都無須贅述──也許她覺得自己被困住了;她有不可告人的祕密;她的時候到了;她思覺失調發作所以逃避愛情;她妄想發作所以躲避魔鬼;或者她其實是個捲款潛逃的反社會人格者。她的母親、她的童年、她的星座、她的女權意識覺醒等等──對於諸如此類的託辭,我們並不在乎。如此老套的浮泛之談,對老道的觀察者而言毫無用處。怪異之眼樂於靜觀人事,樂於深深沉浸在人類性格的奧祕之中,正是這種嗜好,增進了對於怪人怪癖的寬容態度。
我們不揣想原因,不妄下診斷,只鑽研意象。我們將好奇心聚焦在最後一次的意象上,聚焦在她所作所為的現象本身,並將該意象視為予人領悟的契機來詳加鑽研。由於意象不僅經久不衰,又能在眾多不同故事中反覆地輝映參酌,人的性格便可以動態地彰顯於其中。當時的她有如搬演著一齣戲劇,而誠如亞里斯多德所言,劇中人物的性格是在行動當中彰顯的。
那女子的最後一景同樣如夢、如畫:街角、鑰匙、車子正要發動。對於夢中人物的行為,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其動機;對於夢中人物的問題,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其診斷。心理學始於早晨。我們不知道夢中人物為何如此行事,不知道他們的童年如何度過,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何夢見他們。每個夢都是絕無僅有,一期一會。每次夢見,都是最後一次。夢的意象帶給我們的震撼越深,我們所能理清參透的部分就越少,卻也越容易重返其中、臨摹體會。於我們而言,夢中所見的一切皆屬稀奇古怪,彷彿初見,又似最後一面。某種救贖發生了。詩人葉慈在六十八歲時發表了一首反思衰老的詩作,最後、也最雋永的兩句如此寫道:「我們深受世間一切的祝福/我們眼見的一切皆蒙祝福。」
「祝福」(blessing)既是我們最希望從長者那裡得到的禮物,也是唯有長者才能給予的珍貴禮物。任何人都可以去獎勵卓越表現,任何人都可以因為出類拔萃的成就而獲得讚賞,可是只有長者才能一眼認出尋常眼光所無法看見的美;之所以如此,並非因為他們這些年來早已看過太多太多,卻是因為歲月迫使他們用奇特的視角去觀看。需要被祝福的,是我們性格中的奇特之處,那些因獨特而孤獨、因孤獨而難受的奇特之處。我可以祝福自己的美德,但是若要祝福那隱匿在我惡習中的美,我便需要一雙見多識廣、飽經風霜的眼睛才能做到。
人們總說,文化是靠年長者保存下來的;言下之意是,年長者不僅守護著古老的方法、古老的知識、古老的故事,還身兼可以給出高明建議的智者。我並不認同這種常見論調。在我看來,文化之所以能被年長者保存下來,是因為他們喜愛怪異,也喜愛研究別人身上的怪異之處,而且可以從一個個不同現象當中,一眼洞悉其性格的精髓。倘若一個文化無法欣賞與其模範性格迥異的任何特質,該文化內部對於好公民(good citizen)的定義往往就會趨於同質化、標準化。年長者固守著自己不合宜的怪癖,是這種同一性,讓文化得以延續。
隨著年齡漸長,古怪之於我們也顯得益發重要,而古怪會讓性格離開構成人類存在的中心位置,向外移動到邊緣。正如愛默生(Emerson)對於英雄高貴性格的定義,最忠實活出性格的人並不會在中心屹立不移,反而往往最是離群而怪異。一旦到了邊際地帶,邊界就不再明確。我們更容易遭受侵擾,更難以調動防禦,也更難確定自己到底是誰,即便我們也許在別人眼中是個具有鮮明性格的人。這種從中心移動到模糊邊緣地帶的自性移位(dislocation of self),會促使我們與世界更加交融,因而能感受到「我們深受世間一切的祝福」。
榮格以長達八十餘載的人生,實踐了德爾菲神廟的那句箴言:「認識你自己」(Know thyself)。洞悉自己的自性、探究他人的自性,是榮格畢生的志業,終成一家之言。誰能想到,這樣一號人物,竟會在自傳體回憶錄的最後一頁寫下這樣的內容:
我對自己既感吃驚、失望,又覺快活;我既沮喪、消沉,又喜不自勝。這些感受同時並存於我,無從加總。我既無法一語論斷有價值或無價值;對於自己、對於此生,我亦無從置評。沒有任何事情是我確信無疑的……
當老子談到「俗人昭昭,我獨昏昏」時,他所表達的,恰恰是如今已屆耄耋之年的我所感受到的。然而我心裡還是滿載著植物、動物、雲彩、晝夜,以及人類內在的永恆。我對自己越是感到模糊不定,心裡便越是生出一股我與萬物互為親族的感受。真要說,在我看來,那份長久將我與世界疏離開來的隔閡感,似乎早已搬遷到我的內心世界當中,從而使我領會到一種不曾料想過的,我與自己之間的陌生感(an unexpected unfamiliarity with myself)。
性格,繼續述說
我們來最後一次回顧那名女子的離開。那意象還為想像中的角色提供了另一層隱喻。藉由這最後的舉動,她彰顯了自身性格中的某個向度。對男子而言,那是他從來未能看見的向度,只因他總帶著自己的定見去看。事到如今,他卻能在想像當中,將從前未能看見的那些面向,看得無比清晰。或許,之前就連女方也看不清自己原來這樣潛力深厚、這樣特立獨行,直到她轉動鑰匙的瞬間。兩人都不曾預見她驟然離世的未來──假如便她所駛往的方向。
我們漸漸明白,「性格」就融匯在關於「人物」的故事裡。你我都成了這些虛構情節裡的人物;這意味著,性格這觀念本身也成了一種虛構,從而顯得至關重要,因為它能激發想像。正如本章的這名女子,她的意象促使我們激盪出種種虛構的故事,關於這人物本身,也關於性格這觀念。
性格的觀念可以滋養想像力,正因如此,這種思維方式是一個文化亟需擁有的。若是缺乏這個觀念,我們便頓失一個深奧、全面、經久不衰的思維框架;屆時我們所能擁有的,只是一群面目模糊的云云大眾,沒有特色,沒有深度,也沒有足以扣人心弦的意象。這樣的群眾彼此之間幾無區別,唯一的差異僅存在於職業、年齡、性別、宗教、國籍、收入、智商、診斷等集體性的分類標籤之中。然而即便將所有標籤加總起來,那也並非一個飽滿而獨立的人物,卻是個沒有面孔的無名小卒。若是缺少了性格的觀念,任何人皆無法擁有能長久持存的價值。假如每個人都可以被取代,等於每個人都可以被捨棄,社會秩序也將變得有如一支戰火前線的軍隊,你我皆是別人的替代品,你我皆是用來補足空缺的填充物。
「人物」會融匯到故事裡面,就像我們所構想的那名女子一樣;「性格」的觀念則讓故事更能雋永長存。性格這觀念促使我們不斷探究,並要求我們仔細端詳每個片刻、每個畫面。她的意象刺激了我們的想像,使我們渴望更瞭解這則故事中的女主角,渴望看見她真正的模樣。雖然她其實是個只活在字裡行間的虛構人物,甚至她早在故事開始時便已離去,她的性格卻依然延續、久久不散。
你我亦復如是。我們也會以故事般的意象,繼續存在於家人的回想追憶裡、詆毀者的閒言碎語中,亦或是報載的訃告之間。即便這具肉身終將毀壞,你我的性格卻會成為故事的沃土,並為人生增添另一向度的生命。榮格正是在他垂垂老矣時領悟了這個道理,他發現到,自己對於從前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那個自己,此刻竟然備感陌生。原來那份我一直是我的現實感,從此變得通透、模糊、易於感通。最終,儘管榮格的肉身已經徹底消解在「植物、動物、雲彩」的世界裡,並與自然大化融為一體,在人類的想像世界中,其為人、其性格卻依然存在,繼續述說著有關他本來面目的未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