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節錄自第7章〈 拒絕「非黑即白」的思考方式〉
假如有人告訴你,一個複雜的問題只有兩種做法或兩種可能的解決方式,那可別相信他。假如有人告訴你,只有一種做法,那他一定是錯的。這種「非黑即白」的思考通常是錯的,會使我們忽略處境的複雜,並打消我們尋找其他解決方式的想法。
無論如何,非黑即白的概括性陳述有一種誘惑力,因為它們常包含一定程度的真理,不過卻非完整的真理。完整的真理需要考慮事實與證據,並且要耗費精力去思考複雜的問題,而不是那些過度簡化的部分事實或證據。要想正確地評估複雜觀點與問題,就要懂得分析所有證據。
▋拋棄思考上的「強迫症」
我想,讀者一定對「強迫症」這個詞不陌生,網路上對「強迫症」是這樣描述的:強迫症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類型,是一組以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精神疾病,其特點是:有意識的強迫和反強迫並存,某一些毫無意義甚至違背自己意願的想法或衝動,反反覆複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
患有強迫症的人雖體驗到這些想法或衝動是來源於自身,極力抵抗,但始終無法控制,兩者強烈的衝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慮和痛苦,影響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甚至生活起居。那麼,強迫症和邏輯思考方式有什麼關係呢?我們在此借鑒了強迫症的症狀,即:「強迫思維」與「強迫行為」。
有些人的思考方式,就如同強迫症的兩種症狀。例如在工作中,常常懷疑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完,並且反覆證實自己的工作是否完成,甚至在晚上睡覺之前,都會再次對工作是否完成這件事情,產生懷疑和焦慮。
或者是在生活中,出門之前,明明已經將門窗關好,但是,出門之後卻反覆懷疑門窗是否關緊,內心中一定要得到一個「關好門窗」和「沒有關好門窗」的答案。
具有強迫邏輯思維的人,他們的煩惱並不完全是自尋煩惱,而是常常在生活中遇到小問題後,會不斷地想像未來會遇到的這個小問題衍生出來的很多問題,甚至大問題。這種被錯誤評估的問題,將會嚴重影響他們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的狀態,更嚴重的會導致行為失當,表現出一些強迫症的症狀。
整體而言,他們的邏輯思維方式具有強迫的性質,同時,這種具有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方式也往往導致了強迫性質的行為。如圖23所示。
這種具有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具有以下特點。
● 是一種思維或衝動,而不是外界強加的。
● 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會打亂原有的邏輯思維。
● 具有強迫思維時,往往也會導致混亂的行為。
● 不安感和焦慮感會在強迫思維方式中反復出現。
如果你在生活中或者在工作中也常常懷疑工作是否做完、門窗是否關好,甚至坐立不安,非要回單位去證實工作是否完成,或者是非要打車回家確認門窗是否關好,那麼,你就要小心了,是不是你也具有這種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呢?
檢查是否具有這種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很簡單。
有輕微強迫邏輯的人,是這樣的:與他人的簡短交談中,會多次重複某個詞語或是語氣詞,比如,說話常常帶「然後」、「這個」、「我認為」,或者是在生活中常常懷疑自己的想法、決定和行為。
有嚴重強迫邏輯思維的人,是這樣的:他們有時會做出更嚴重的邏輯行為,也就是常常感到持續的恐懼感,懷疑自己的人身、財產受到嚴重的威脅,甚至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受傷害。總是伴隨著不自主的幻想,而這種幻想通常是朝向較壞的一面發展。可以說,幻想增加了恐懼感,因此重度強迫邏輯思維的人會難以控制自己的邏輯行為,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
※節錄自第3章〈難以避免的邏輯錯誤〉
▋重複引用,定義不清
為了人們更加容易地理解一個概念或說明概念的性質,我們通常會給概念下一個定義。例如,「正當防衛」就是面對現實生活中的不法行為之侵害,用以保衛自己或者他人的正當權利的行為。我們分解一下這段定義,簡單來說,正當防衛是一種行為,有使用的限定範圍,不可以濫用。
因此,在給事物下定義的時候,就是要用明確而簡單的話語概括事物的性質和特點,進而論證觀點或是推理正確。所以說,下定義應該遵循特定的邏輯。但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的人們常常忽視這一點。例如,A:「狐狸長什麼樣子?」B:「狐狸就是狐狸的樣子。」
從上述的對話中可以看出,「定義」其實並沒有指出概念的本質特點,只是一味地重複引用他人或者自己說過的話,但就是說不明白,而且在邏輯上也不成立。邏輯學家指出,重複的引用並不能為物件下一個明確的定義或講清楚道理,不過是簡單地原地踏步。這就是犯了迴圈定義、同語反覆的邏輯錯誤,如圖6所示。
所謂迴圈定義、同語反覆,就是概念的自圓其說,用自己來說明自己。例如上文提到的A問「狐狸長什麼樣子」,B回答說「就是狐狸的樣子」,其實就是在重複用概念本身,沒有給出合理的解答。
有的時候,概念的重複引用會導致誤解,但是在話語邏輯術中,引用也並不全是壞處。例如,古人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因此,適當引用可以使話語的道理明白淺顯,而且可以避免說話者重複闡釋的麻煩,同時也更方便推理的歸納演繹。但是,恰當運用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不可濫用。
眾所周知,有的人在說話的時候很喜歡「引用」,他們為了保全自身「顧左右而言他」,或是為了藏起城府而拐彎抹角,導致聽話者聽了跟沒聽沒有什麼區別。於是,邏輯錯誤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例如,期末成績出來後,王阿姨很關心地問:「胖胖成績出來了嗎?考得如何啊?」
小胖回答說:「我是和你們家牛牛一起考的,跟他考得差不多。」
王阿姨聽了又問:「牛牛考了多少你知道嗎?」
小胖說:「牛牛的成績和我差不多啊。」王阿姨見問不出個所以然,頓時很無奈。
聽了小胖的回答,恐怕大家都得不出明確的結論,因為他在回答的時候並沒有就事論事,而是不斷重複引用。
語言邏輯專家認為,假如重複引用並沒有說明事物的性質,我們就要避免在下定義和論證的過程中使用這種方法,因為這樣不僅不利於解釋事物,還會使得對方莫名其妙。
在交流的過程中,要避免犯重複引用或者濫用引用的情況,我們可以從以下三點開始努力:下定義務必要明確;多運用直線式思維;及時詢問,確定對方聽清楚了你的意思。
1. 下定義務必要明確。由於重複引用是不斷使用自身或者他人的言語來自證,因此其定義並不是明確的,僅僅是不斷地說自己。如果想讓自己的話語更具有邏輯性,我們必須為話語中所提到的概念下一個精確的定義。下定義要遵循既定的公式,那就是:
被定義的概念=事物獨有概念+最小的屬概念。
所謂事物獨有概念,指在同一個概念範圍中,讓這個概念跟其他概念有別的屬性,讓它與眾不同。所謂最小的屬概念,即被定義概念的最小的從屬範圍。看起來好像很複雜,其實很簡單,請看下面的例子。
A:「什麼是人?」
B:「人是能製造、使用工具來勞動的高等動物。」
在對「人」這個概念進行定義時,上文正確使用了下定義的方法。首先人是一種動物,因為人能夠製造工具,能夠熟練地使用工具來勞動,所以跟其他動物有所區別;動物又分低等動物和高等動物等類型,「人」這種動物所屬的最小的屬概念就是「高等動物」。
在說話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這種下定義的方法似乎有難度。其實,我們並不需要像學者們一樣定義嚴密謹慎,只要我們的思維可以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並使自己的概念清晰明白即可。
要如何實際運用呢?首先,為闡述的概念定一個範圍,最常見的範式,例如給「火龍果」下定義,你需要先限定一個範圍,「火龍果是一種熱帶植物」。再者,找出概念與眾不同的屬性,讓對方一聽就明白是A而不是B。在說話前應該先考慮清楚,怎樣才能將所講的事物重點突出,使人一聽就明白你講的不同在哪裡。然後,使用連接詞將兩者連接起來即可。
2. 多運用直線式思維。數學公理說,兩點之間,線段最短。很多時候,要避免在溝通中犯下兜圈子、重複引用的錯誤,使用直線式的思維最為有效。那些在生活中直來直往的人,通常最能得到朋友的信賴。
3. 及時詢問,確定對方聽清楚了你的意思。溝通的過程是說話者將自己的意思傳達給聽話者,聽話者在接收到對方的意思後,再根據理解拋出另外的問題。也就是說,溝通是對話雙方拋接球的遊戲,假如你只顧著自己玩,將球不斷拋到別處,就會導致聽話者接收不到資訊。在說話和闡述看法時,我們一定要注重聽話者的感受,以對方的理解來推進對話和推理的過程。
假如有人告訴你,一個複雜的問題只有兩種做法或兩種可能的解決方式,那可別相信他。假如有人告訴你,只有一種做法,那他一定是錯的。這種「非黑即白」的思考通常是錯的,會使我們忽略處境的複雜,並打消我們尋找其他解決方式的想法。
無論如何,非黑即白的概括性陳述有一種誘惑力,因為它們常包含一定程度的真理,不過卻非完整的真理。完整的真理需要考慮事實與證據,並且要耗費精力去思考複雜的問題,而不是那些過度簡化的部分事實或證據。要想正確地評估複雜觀點與問題,就要懂得分析所有證據。
▋拋棄思考上的「強迫症」
我想,讀者一定對「強迫症」這個詞不陌生,網路上對「強迫症」是這樣描述的:強迫症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類型,是一組以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精神疾病,其特點是:有意識的強迫和反強迫並存,某一些毫無意義甚至違背自己意願的想法或衝動,反反覆複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
患有強迫症的人雖體驗到這些想法或衝動是來源於自身,極力抵抗,但始終無法控制,兩者強烈的衝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慮和痛苦,影響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甚至生活起居。那麼,強迫症和邏輯思考方式有什麼關係呢?我們在此借鑒了強迫症的症狀,即:「強迫思維」與「強迫行為」。
有些人的思考方式,就如同強迫症的兩種症狀。例如在工作中,常常懷疑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完,並且反覆證實自己的工作是否完成,甚至在晚上睡覺之前,都會再次對工作是否完成這件事情,產生懷疑和焦慮。
或者是在生活中,出門之前,明明已經將門窗關好,但是,出門之後卻反覆懷疑門窗是否關緊,內心中一定要得到一個「關好門窗」和「沒有關好門窗」的答案。
具有強迫邏輯思維的人,他們的煩惱並不完全是自尋煩惱,而是常常在生活中遇到小問題後,會不斷地想像未來會遇到的這個小問題衍生出來的很多問題,甚至大問題。這種被錯誤評估的問題,將會嚴重影響他們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的狀態,更嚴重的會導致行為失當,表現出一些強迫症的症狀。
整體而言,他們的邏輯思維方式具有強迫的性質,同時,這種具有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方式也往往導致了強迫性質的行為。如圖23所示。
這種具有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具有以下特點。
● 是一種思維或衝動,而不是外界強加的。
● 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會打亂原有的邏輯思維。
● 具有強迫思維時,往往也會導致混亂的行為。
● 不安感和焦慮感會在強迫思維方式中反復出現。
如果你在生活中或者在工作中也常常懷疑工作是否做完、門窗是否關好,甚至坐立不安,非要回單位去證實工作是否完成,或者是非要打車回家確認門窗是否關好,那麼,你就要小心了,是不是你也具有這種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呢?
檢查是否具有這種強迫性質的邏輯思維很簡單。
有輕微強迫邏輯的人,是這樣的:與他人的簡短交談中,會多次重複某個詞語或是語氣詞,比如,說話常常帶「然後」、「這個」、「我認為」,或者是在生活中常常懷疑自己的想法、決定和行為。
有嚴重強迫邏輯思維的人,是這樣的:他們有時會做出更嚴重的邏輯行為,也就是常常感到持續的恐懼感,懷疑自己的人身、財產受到嚴重的威脅,甚至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受傷害。總是伴隨著不自主的幻想,而這種幻想通常是朝向較壞的一面發展。可以說,幻想增加了恐懼感,因此重度強迫邏輯思維的人會難以控制自己的邏輯行為,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
※節錄自第3章〈難以避免的邏輯錯誤〉
▋重複引用,定義不清
為了人們更加容易地理解一個概念或說明概念的性質,我們通常會給概念下一個定義。例如,「正當防衛」就是面對現實生活中的不法行為之侵害,用以保衛自己或者他人的正當權利的行為。我們分解一下這段定義,簡單來說,正當防衛是一種行為,有使用的限定範圍,不可以濫用。
因此,在給事物下定義的時候,就是要用明確而簡單的話語概括事物的性質和特點,進而論證觀點或是推理正確。所以說,下定義應該遵循特定的邏輯。但遺憾的是,現實生活中的人們常常忽視這一點。例如,A:「狐狸長什麼樣子?」B:「狐狸就是狐狸的樣子。」
從上述的對話中可以看出,「定義」其實並沒有指出概念的本質特點,只是一味地重複引用他人或者自己說過的話,但就是說不明白,而且在邏輯上也不成立。邏輯學家指出,重複的引用並不能為物件下一個明確的定義或講清楚道理,不過是簡單地原地踏步。這就是犯了迴圈定義、同語反覆的邏輯錯誤,如圖6所示。
所謂迴圈定義、同語反覆,就是概念的自圓其說,用自己來說明自己。例如上文提到的A問「狐狸長什麼樣子」,B回答說「就是狐狸的樣子」,其實就是在重複用概念本身,沒有給出合理的解答。
有的時候,概念的重複引用會導致誤解,但是在話語邏輯術中,引用也並不全是壞處。例如,古人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因此,適當引用可以使話語的道理明白淺顯,而且可以避免說話者重複闡釋的麻煩,同時也更方便推理的歸納演繹。但是,恰當運用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不可濫用。
眾所周知,有的人在說話的時候很喜歡「引用」,他們為了保全自身「顧左右而言他」,或是為了藏起城府而拐彎抹角,導致聽話者聽了跟沒聽沒有什麼區別。於是,邏輯錯誤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例如,期末成績出來後,王阿姨很關心地問:「胖胖成績出來了嗎?考得如何啊?」
小胖回答說:「我是和你們家牛牛一起考的,跟他考得差不多。」
王阿姨聽了又問:「牛牛考了多少你知道嗎?」
小胖說:「牛牛的成績和我差不多啊。」王阿姨見問不出個所以然,頓時很無奈。
聽了小胖的回答,恐怕大家都得不出明確的結論,因為他在回答的時候並沒有就事論事,而是不斷重複引用。
語言邏輯專家認為,假如重複引用並沒有說明事物的性質,我們就要避免在下定義和論證的過程中使用這種方法,因為這樣不僅不利於解釋事物,還會使得對方莫名其妙。
在交流的過程中,要避免犯重複引用或者濫用引用的情況,我們可以從以下三點開始努力:下定義務必要明確;多運用直線式思維;及時詢問,確定對方聽清楚了你的意思。
1. 下定義務必要明確。由於重複引用是不斷使用自身或者他人的言語來自證,因此其定義並不是明確的,僅僅是不斷地說自己。如果想讓自己的話語更具有邏輯性,我們必須為話語中所提到的概念下一個精確的定義。下定義要遵循既定的公式,那就是:
被定義的概念=事物獨有概念+最小的屬概念。
所謂事物獨有概念,指在同一個概念範圍中,讓這個概念跟其他概念有別的屬性,讓它與眾不同。所謂最小的屬概念,即被定義概念的最小的從屬範圍。看起來好像很複雜,其實很簡單,請看下面的例子。
A:「什麼是人?」
B:「人是能製造、使用工具來勞動的高等動物。」
在對「人」這個概念進行定義時,上文正確使用了下定義的方法。首先人是一種動物,因為人能夠製造工具,能夠熟練地使用工具來勞動,所以跟其他動物有所區別;動物又分低等動物和高等動物等類型,「人」這種動物所屬的最小的屬概念就是「高等動物」。
在說話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循這種下定義的方法似乎有難度。其實,我們並不需要像學者們一樣定義嚴密謹慎,只要我們的思維可以按照一定的邏輯順序,並使自己的概念清晰明白即可。
要如何實際運用呢?首先,為闡述的概念定一個範圍,最常見的範式,例如給「火龍果」下定義,你需要先限定一個範圍,「火龍果是一種熱帶植物」。再者,找出概念與眾不同的屬性,讓對方一聽就明白是A而不是B。在說話前應該先考慮清楚,怎樣才能將所講的事物重點突出,使人一聽就明白你講的不同在哪裡。然後,使用連接詞將兩者連接起來即可。
2. 多運用直線式思維。數學公理說,兩點之間,線段最短。很多時候,要避免在溝通中犯下兜圈子、重複引用的錯誤,使用直線式的思維最為有效。那些在生活中直來直往的人,通常最能得到朋友的信賴。
3. 及時詢問,確定對方聽清楚了你的意思。溝通的過程是說話者將自己的意思傳達給聽話者,聽話者在接收到對方的意思後,再根據理解拋出另外的問題。也就是說,溝通是對話雙方拋接球的遊戲,假如你只顧著自己玩,將球不斷拋到別處,就會導致聽話者接收不到資訊。在說話和闡述看法時,我們一定要注重聽話者的感受,以對方的理解來推進對話和推理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