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我的信條
首先,所有該明白的事,我真的早在幼兒園就學過了嗎?我現在還這麼認為嗎?
許多年來,每到春天,我會給自己一項任務:寫個人信念宣言,也就是「信條」。年輕的時候,這些宣言總是洋洋灑灑幾大張,包山包海,不願有絲毫遺漏,讀來儼然像最高法院書狀,彷彿文字可以解決所有關於生命意義的矛盾。
這幾年,我的信條越寫越短,時而偏激,時而詼諧,有時又平淡無奇,但我不曾停筆。最近,我打算用最簡單的字句,將個人信念宣言濃縮成一頁,而我深知此舉隱含著天真的理想主義。
這個追求簡潔的靈感是在加油站得來的。當時我設法給我那輛老爺車加了超豪華的高辛烷值汽油,結果它吃不消,整個不對勁──一直在路口噗噗熄火,下坡時還噴氣作響。我懂這種感覺。我的腦袋和心靈不時也會如此,每當接收的資訊含量太高,我就會起那種「存在主義式」的疙瘩。每到人生抉擇的十字路口,當我知道得太多或太少,我就會像那輛老爺車一樣噗噗熄火。認真審視的生活可不是納涼啊。
這時我領悟到,過上有意義人生的關鍵,我大多早就知道──道理沒那麼複雜,我都懂,而且已經懂很久、很久了。但身體力行,呃……那是另一回事,對吧?以下是我的信條:
關於如何生活、該做何事、如何為人,所有真的該明白的事,我早在幼兒園就學過了。智慧並不在研究所的高塔上,而是在孩童玩耍的沙坑裡。我在幼兒園學到的道理有:

●分享一切。
●照規則玩遊戲。
●不能打人。
●物歸原位。
●自己弄亂的,自己收拾。
●不拿別人的東西。
●傷了人要說對不起。
●飯前洗手。
●記得沖馬桶。
●吃熱餅乾配冰牛奶,對你有好處。
●過均衡的生活──每天都要學習、思考、畫畫、唱歌跳舞、玩耍和做正經事。
●每天睡午覺。
●到外頭時注意路況,手牽手,一起走。
●保持好奇。記得小時候那些種在保麗龍杯裡的小種子:向下扎根,芽向上成長,其實沒人知道它們是如何或為何生長,但你我其實也像這些種子。
●金魚、倉鼠、小白鼠,甚至是杯裡的小種子都會死。我們也是。
●然後,記得那些《狄克與珍》幼兒讀本,以及你學到的第一個字──那個最重要的字:看(look)。

所有你該明白的事,盡在其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愛、衛生觀念、生態、政治、平等,還有健全的生活方式。
這些信條隨便拿一條,推導成複雜的大人用語,運用到你的家庭生活、工作、政府或世界,道理都成立、清楚與行得通。想想,若我們全世界的人每天下午三點左右都吃餅乾配牛奶,然後蓋小被子睡個午覺,世界會多美好。如果所有政府都有物歸原位、自己弄亂就要自己收拾的基本政策,世界又會如何。
無論你年紀多大,這點永遠正確:到外頭世界的時候,最好手牽手,一起走。



▍幼兒園學過的道理,往後人生會再三重現

今天執筆的我,年紀六十有五(以二○○二年為準)。其實不到很老,但也活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幼兒園已是好久以前的事,現在我是怎麼想的? 幼兒園信條並不幼稚。 幼兒園信條並不簡單,卻是基礎。 這篇文章回答的,是每個人遲早都會問的問題──那些你我凝視教室窗外時心裡會冒出的疑問:「我為什麼在這裡?我為什麼一定要上學?」 我們上學是為了變得文明,為了認識人類社會的基礎運作機制。我們在人生早期被送離家庭,進入外面的世界,也就是學校。我們沒得選擇。社會認定教育對我們至關緊要,我們必須上學,這是法律。進了學校,有人就開始教導我們各種維繫文明的基礎。而這些道理,老師最初會以小小孩能理解的語言來解釋。 舉例來說,跟六歲小童說什麼「研究指出,若未公平公正分配地球資源,人類社會就無法運作」是沒用的。雖然這種說法千真萬確,但兒童無法理解這些詞彙。所以,學校就教孩子:有二十個小朋友,要一起玩五顆球;同理,大家還有四座畫架、三組積木、兩隻天竺鼠,以及一間廁所。為了公平起見,我們必須分享。 同樣的,六歲小童也不會理解「大致上已經可以看出,暴力對個人和社會的良性互動會造成反效果」。這話沒錯,但孩童更能理解的是,外頭世界和學校裡的規則是一樣的:不能打人,否則會發生不好的事。孩子必須了解,這條規則與前述的規則也有關聯:如果你打人,別人就不會跟你公平分享或玩遊戲。 要跟六歲小童解釋環境污染和破壞帶來的代價與後果並不容易。但我們到現在還付出慘痛代價,就因為大人沒有聽從幼兒園的教導:自己弄亂的,自己收拾、物歸原位、不拿別人的東西。 「對疾病的認知,遠比哲學和政治理論的制訂更能定義一個社會的歷史。」是沒錯。很基本的衛生觀念。保持雙手與心靈都別沾染污物是很重要。但對孩子來說,教他們使用馬桶、沖水和勤洗手就夠了。 以此類推。從第一天起,學校就用孩童能聽懂的話,把那些大家珍視、為社群與文化奠基的道理教給我們。雖然老師可能把這些最初的教誨說成「簡單的規矩」,但這些其實是人類社會經歷無數血淚實戰所淬煉出來的精華準則。 學了這些道理後,很快就會發現:我們正在上一門實驗課──每天被要求嘗試與實踐這些準則。知識只在付諸行動後才有意義;人類透過慘痛經驗發現,形塑我們的不只有自己的想法,還有所作所為。這個道理適用大人和小孩──適用於課堂,也適用於國家。 有時我會感到驚奇:幼兒園教的那些事,我們並沒有真的懂。我當堂區牧師那些年間,會有人來找我說:「我剛看完醫生,醫生說我的時間不多了。」我每每感到吃驚。 我真想大喊:「什麼?你不知道?你這把年紀了還要花錢讓醫生告訴你這件事?幼兒園發給小朋友小杯子和棉花、水、種子的那個禮拜,你去哪了?生命就這樣展開了──記得嗎?植物生長,向下扎根,一個奇蹟,然後過幾天,植物就死了。死翹翹。生命苦短。那禮拜你是睡著了?還是請病假,或怎樣了?」 這些話我不曾說出口,但心裡是這麼想的。而且確實就是如此。種東西的用意,就是希望我們從一開始就了解全貌──生和死、生死、是一件事,一段很短的事。別忘了。 還有另一件不是人人能立刻想通的事:要獨自一人度過人生幾無可能。我們需要找到支持團體──家人、朋友、同伴、治療團體、團隊、教會等。幼兒園的告誡適用一輩子:「到外頭的時候,手牽手,一起走」。外頭世界既危險,也孤獨,人人都需要同伴,總是需要一些集會。 我們在幼兒園學過的道理,會在往後人生再三重現。當然,會呈現得更複雜,使用更難的語彙,在各種演說、百科全書、《聖經》、公司規章、法庭、布道和手冊中出現。人生會不斷檢驗我們,看我們是否理解及實踐上學頭一年學到的事。 在漫長人生中,我們會不斷與是非、善惡、真理和謊言等問題纏鬥。我們會一而再、再而三回到原初的地方:在那個教室裡,我們年紀尚小,而老師將所有為人的基本觀念交到我們手中。 當然,不是所有該明白的事幼兒園都教了,當然不是。但如果你一開始沒學會這些基本道理,你和社會都會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如果你確實學會並付諸實行,就是為往後人生的每一課奠下長遠的基礎。 就是這樣。 幼兒園信條擴充了,但精神不變。 這就是我在六十五歲的今天深信不疑、明白及信賴的事。

▍蠟筆炸彈
我的好朋友終於整合他們的資源,製造了一個孩子。一個兒子。我呢,在這個案子裡擔任教父的角色。我對這項職責可是毫不馬虎。
到目前為止,我為這個孩子介紹了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巧克力、啤酒、雪茄、貝多芬,還有黃色笑話。這個孩子似乎沒多喜歡貝多芬,但他才一歲半,這也就是為什麼啤酒、雪茄和黃色笑話對他也沒什麼吸引力。不過,巧克力倒是有用。我還沒告訴他「性」這件事,但他已經有點概念了。這裡我就不詳述了,但如果你有過小小孩,或是自己曾是小小孩,就能懂我的意思。我們似乎從一開始就弄清楚了某些部位在哪。
此外,我也讓他認識了蠟筆。我買了繪兒樂的入門款,那種粗粗短短的款式,可說是「裝了輔助輪」的蠟筆。
每隔幾個禮拜,我就放根蠟筆到他的手裡,然後示範如何用蠟筆畫出痕跡。他多半只是抓著蠟筆盯著我看。接著我們進入了「七孔亂塞」階段,他一直把蠟筆塞進他的耳鼻口中。終於在上星期,我握著他的手,用蠟筆在報紙上畫出一大道紅色痕跡。就這樣,轟!他懂了。他大腦中一個新房間的燈泡亮了起來。就是這個!然後他自己畫了一痕。又畫一痕。再畫一痕。現在,他的母親悲喜交集地回報說,已經沒什麼能阻止他在生命中所有牆面留下痕跡了──他隨時隨地想畫就畫。
蠟筆加上想像力(創作圖像的能力)──如果你是個孩子,這樣就能帶來快樂了。繪兒樂蠟筆,了不起的玩意兒。石油提煉的蠟、一點染料、一些黏合劑,沒什麼特別的,直到你加上想像力。位於賓州的賓尼史密斯公司每年大約製造兩百萬根這種油兮兮的快樂棒,出口到聯合國的每一個國家。繪兒樂蠟筆是少數全人類共享的事物之一,而那綠黃相間的外盒從一九三七年至今不曾改變。事實上,繪兒樂蠟筆唯一的改變是將「皮膚色」更名為「蜜桃色」。這是進步的象徵。
我買那套入門組合給乾兒子時也犒賞了自己,購入一組六十四色蠟筆。大大的盒子分成四個區塊,還有內建削筆器。我不曾擁有過自己的蠟筆組,似乎要麼年紀太小,不然就是年紀又太大了。然後,我一不做二不休,入手了好幾組蠟筆。一組送給乾兒子的父母,並解釋那是給他們,不是給孩子的。上等禮品。
我注意到一件事:無論大人、小孩,只要得到我送的整盒全新蠟筆,反應都有些奇妙。孩子會露出笑容,眼神朦朧,接著把蠟筆倒出來,盯著看一會兒。然後他們就會對最鄰近的平面下手,而且你說什麼,他們就畫什麼,儘管說。大人則總是露出最美妙的羞怯笑容,揉合了喜悅、懷舊和傻氣。他們會立刻分享自己與蠟筆有關的所有經驗:他們的第一盒蠟筆、每種顏色都要用到、把蠟筆折斷、設法把蠟筆按正確順序重新排進盒子裡、設法抓著好幾支蠟筆一起畫、把蠟筆放在熱燙的東西上融化、削成屑灑在蠟紙上,再用熨斗燙成彩繪玻璃、吃蠟筆等,沒完沒了。假如你哪天想辦有趣的成年人派對,不妨結合雞尾酒與每人發一盒新蠟筆。
仔細想想,就數量而言,蠟筆創作出的藝術品比其他媒材都要多,世界上每個國家的幾十億個盒子、櫥櫃和閣樓裡,肯定藏著幾十億張塗滿蠟筆畫的紙。人類的想像力化作長河四處奔流,低至市井,高至殿堂。即便是總統、首相和將軍,生命中也都有用過蠟筆的時候。
或許我們該研發一種蠟筆炸彈,當成下一個祕密武器。一種快樂的武器。一顆「美之炸彈」。每當危機浮現,在嘗試其他做法之前,我們就先發射一枚蠟筆炸彈。這款炸彈會在高空爆炸,輕柔地炸開,噴出幾十萬、幾百萬個小降落傘到空中,讓一盒盒蠟筆飄落到地面上。而且我們不能小氣,不送八色的小盒蠟筆,要六十四色的,內建削筆器,裡面有金、銀、銅色,有洋紅、蜜桃粉、萊姆綠,還有琥珀色、褐色等繽紛的顏色。大家會微笑,露出奇妙的表情,在世界上揮灑想像力,而非揮灑死亡。孩子碰到蠟筆炸彈,手也不會被炸飛。
我猜這聽起來很荒謬,對吧?有點蠢。又瘋又傻又詭異。
讓我把話說清楚。當我想到我們花費駭人的代價,研發那些可怕的玩意兒從天空扔下,當我想到那些武器能做出什麼事,我對於什麼才是詭異、瘋狂和荒謬,可是清清楚楚。我也同樣清楚,我們在市井和殿堂都缺乏想像力,也需要想像力。我們可以做得更好。我們必須做得更好。
扔到人們頭上的東西,許多都比蠟筆糟糕太多了。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