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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嗎哪到我家:以賽亞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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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壹、 本章大意
1. 耶和華比喻自己是葡萄園主,以色列人是葡萄園。
2. 耶和華指望選民能行公平公義,結果卻是暴虐和冤聲。
3. 以賽亞用了六個「禍哉」來宣判神對以色列人審判的理由。
4. 神要召聚敵人來攻擊以色列人,使他們接受當有的報應。

貳、 釋經與亮光
【1-7 節】
作者以葡萄園的比喻,斥責猶大人的罪行。從文學角度來看,這章實在是文學之冠。以賽亞所用詞藻的華麗、文字的洗煉、語句的精簡、意義的深遠,使人嘆為觀止。以賽亞的譴責可分為三部分:控訴之歌(1-7)、臨到的災難(8-24)、審判的工具(25-30)。
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所愛者的歌,論祂葡萄園的事。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在肥美的山岡上(1):「我」指神;「葡萄園」指以色列家(7)。「在肥美的山岡上」:一般葡萄都是栽種在土壤肥沃、陽光充沛的山岡上,表明以色列人被神放在榮耀的位置上。「肥美的」原文指油之子,表示可能土地肥沃,或適合種植橄欖樹,能生產許多油的地。
祂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又鑿出壓酒池,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2):這裡顯出園主是打算長期經營這個葡萄園,所以蓋了比較永久性的守望塔,壓酒池也是用鑿出的方式處理。由於耶路撒冷的地形多山坡、多礫石,須先撿去石頭,以石頭依地形築出矮牆,在圍牆之間整出小台地,在在都需要極大的勞力,目的是為葡萄園創造最好的生長環境,好讓它們長得繁茂、結實纍纍。這表明神為了以色列人,花了不少心血去栽培,竟然結不出好葡萄,卻結出野葡萄,使一切的付出歸於徒然。「葡萄」是巴勒斯坦的主要出產之一。「一座樓」是用來看守園中的果子,免得被盜賊偷去或雀鳥吃掉。另外,它也可以作為放置耕具之用,喻指神藉先知、祭司和君王來看顧和保護以色列人。「鑿出壓酒池」作為踹葡萄汁之用,也作為長久儲藏之所。這在在看出神要長遠栽培猶大人的心意,這是何等高的期盼。「好葡萄」原文指東方品種的深紫紅的葡萄,可能因其顏色得名。「野葡萄」的外觀是花果皆美的植物,唯獨發出極難聞的氣味,果汁帶毒,吃下若不致死,也會得重病。「結了野葡萄」指頑梗悖逆、行了各樣罪惡。「野葡萄」在七十士譯本譯為「荊棘」,最可能是從字根「腥臭」這字衍生而來。若是如此,按神的心意行事為人,就會成為香醇的葡萄美酒;不合神心意行事為人,就會成為腥臭的爛野果。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3):「斷定是非」指評個道理。神呼籲猶大自己作出裁決,看看誰是誰非,使猶大無法推諉自己的罪。這種斥責技巧也見於撒下十二章。
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甚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4):指神所能作的都已經擺上了,還能再作甚麼呢?沒有結出好葡萄,竟然結出野葡萄。這話透露神非常傷心難過的心境。神製造葡萄樹的功用,就是要結好葡萄,否則葡萄樹就一無是處,甚至連當柴火都勉強(結十五2-5),結局就是被焚燒(約十五1-6)。
現在我告訴你們,我要向我葡萄園怎樣行:我必撤去籬笆,使它被吞滅;拆毀牆垣,使它被踐踏(5):指神容許敵人來蹂躪以色列人,也就是神要撤去猶大的一切庇護,使敵人很容易吞噬他。
我必使它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荊棘蒺藜倒要生長,我也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6):表明神對以色列人灰心到了極點,只好完全放棄。「荒廢」原文是終結、毀滅之意。
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祂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祂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7):當代聖經譯為「萬軍之主的葡萄園便是以色列,猶大人便是祂所喜愛的葡萄樹。主希望他們結出公義的果子來,不料祂卻只能看見國中的兇殘殺戮,只能聽見慘痛的呼聲。」先知用字手法絕妙,「公平與暴虐」、「公義與冤聲」原文發聲極為相似,諷刺人的實際行為與神的要求相距千里,給以色列人當頭棒喝。「以色列家、猶大人」是同義詞,均代表神的選民。
耶和華比喻自己是葡萄園主,以色列人是葡萄園。耶和華想結好葡萄,結果卻是野葡萄。也就是神指望祂的選民能行公平公義,結果卻是暴虐和冤聲,致使神的刑罰要臨到他們。這在在提醒我們:
1.
我們當活出榮耀的基督徒身分來,使神的名因我們得著榮耀,我們因神得著祝福。神把祂的選民以色列人放在一個尊貴榮耀的地位上,可惜的是,以色列人竟然沒有榮耀神,反而讓神傷心難過(1-2)。
2.神用祂的愛澆灌我們,全然為我們付出,我們也當用美好的生命見證回應祂。千萬不要像以色列人一樣,讓神對我們說:「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甚麼可作的呢?」(4)最後,神任憑我們,使我們活在痛苦中(6)。
【8-30 節】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8):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你們要遭殃了,你們已經有田地房屋,還貪圖更多的田地房屋。別人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你們竟把這一大片土地獨占了。」本節的罪名是貪婪自私,他們強占別人的房屋和土地,以致百姓無地可居。自私貪婪的人,必定遭受神的審判,美地將變成荒涼(9)。「禍哉」這詞是悲調,是喪禮時的哀鳴、嘆息。本段經文有6 次禍哉(8、11、18、20、21、22),好像是一首哀歌、輓歌。以賽亞宣告神審判的理由,都以「禍哉」作開始。「以房接房」指那些富有的地主藉著建築計畫擴展他們的物業,而窮人則是無可奈何的被趕走。「以地連地」指無論是用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為,占領越來越多
的土地。拿伯葡萄園的故事(王上廿一)便是生動的事例。「不留餘地」原文指直到地的盡頭,不給人留絲毫空間。換言之,要趕盡殺絕。
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必有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無人居住(9):耶和華在祂僕人的耳中,輕聲說出祂對獨占者必定要有的審判。那些又大又美的房屋,將成為荒涼;土地也要被咒詛,成為生產不足之地(10)。「無人居住」指屋主死亡或被擄。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10):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十公頃的葡萄園頂多釀十公升的酒,十籃麥種還收不到一籃麥子。」據估計,30畝葡萄園可出產10罷特酒,今如只有十分之一的收成,距離目標相差太遠。「三十畝」原文是十軛之意,意思是十頭牛一天可耕作的範圍。「一罷特」等於8加侖。「一賀梅珥」等於10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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