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奧斯本(Eric Osborn)的書《基督教哲學的起源》(The Beginning of Christian Philosophy)(1981:111-20)中,有一部分是專講「神化」的,這是近期對這辯論最生動的貢獻之一。奧斯本強調在任何「神化」的討論中方法的重要性,他列出可用的方法為:文化的、辯論的(polemical)、哲學言論的(doxographical),與質疑的(problematic)。文化的方法把「神化」展示為東方基督教思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將它當作一個均質(homogeneous)傳統的發表,其中每個教父作者都把他的石頭加在建築物上。辯論法抨擊「神化」的立場有誤,從真理是明確的觀點來看,若任何提議不符合真理(可在每個人自己的傳統中尋得)就一定是錯誤的。哲學言論法僅簡單的收集各個作者的意見。質疑法找出並鑒別一些特定的問題,而「神化」正是針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奧斯本認為這是唯一的方法,再藉助於文化法與哲學言論法的取徑,它可真正照明「神化」這主題。的確,「除非嘗試著先把問題搞清楚,否則著墨於『神化』這主題根本是浪費時間」(Osborn 1981: 113)。
奧斯本認出「神化」一個重要但先前被忽略的面向。質疑法取徑研究那些由需要而產生的問題,就是須以希臘思想類別的語言,去顯示新約信仰合理的一致性。早期的難題正源於那對不死的概念。如果不死是一個基本的神聖屬性──應是毫無異議的──那麼在哪一種意義上可說信徒達到了它,而未模糊他們自己與神之間的區別?關於這一方面,詩篇八十二篇6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需與聖經對神超越性的堅持協調。隨著解答被提出,也引起新的問題。例如:在亞他那修成功的勝過亞流主義(Arianism)之後,俄利根先前對魂高升至神的解說,已無法以其原來的形式被接受。此刻問題已演變成另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協調兩下:一者為魂的高升且達到像神,另一者為被認為存於「有起源」(genetic)和「無起源」(agenetic)之間的深奧鴻溝。
另一項難題源自於道成肉身的教義,許多的教父,尤其屬亞歷山太派傳統的,認為神的道成肉身和人的「神化」觀念是互有關聯的。因此,亞流主義的對手可利用【8】「神化」的教義,作為基督具有完全神性的論據:唯有基督確實是神,人類才可能被「神化」。正如前文經常指出的,從第四世紀開始,對救恩論的關注是基督論爭辯之原因。如果救恩是從人與神相互滲透方面來看的話,基督論的教義就需要反應這一點。反過來看,基督論的發展也隱含了「神化」教義的發展。
然而,質疑法取徑並非是毫無遺漏的,因為「神化」之說不僅僅是一個概念性的術語,或簡單的理性分析結果。作為一個被廣為接受的隱喻,它已成為傳統的一部分,且已無形中被融於神學的論述。甚至像奧古斯丁這樣的作者,雖然他的思維有別於同時代的希臘人,也接受他們對詩篇八十二篇6節的解經,及其中對聖禮的含示。教父們比我們今天更注意神學和靈修的合一,並且在神聖啟示上一致。根據亞歷山太派解經的傳統,整本聖經最深的層次就是基督的奧祕——包括全部的舊約和新約,而非僅新約再加上舊約的彌賽亞預言而已。整本聖經都是說到神聖經綸,雖非以顯而易見的方式。
今天的研究證實了葛羅斯的論點,就是「神化」隱喻有其聖經的根據,並且於第二和第三世紀被希羅主義的語言所呈現。在我檢視初代基督教對「神化」的理念,及這些理念與異教和猶太教的關係之後,我追查那些承繼的作者是如何給「神化」下定義與涵義,並且他們如何按照所解決的哲學上、神學上,或是解經上特定問題而興起。然而,非同於葛羅斯,他以大馬色的約翰作結論,而我的論述則是一直到守道者馬克西母,他對「神化」的教導代表了教父傳統的真正高峰。最後,我會簡短的說明那些拜占庭教會所承繼的概念。
我瞭解單字研究有諸多限制,但由於對「神化」詞彙尚未有詳盡的檢視,我仍然列出並討論了幾乎每一個直到第四世紀末、在文脈中出現的θεοποιέω-ἀποθεόω-θεόω,和θεοποίησις-ἀποθέωσις-θέωσις,還加上一些從第五到第八世紀的範例。用法決定其意義。「神化」的意義無法以先驗的,或只憑少數案例的一般化來立定。全面的用法都必須考慮進去。附錄二概述我的詞彙研究成果。簡單的說,基督徒使用「神化」這些語彙來表達魂高升至神,是在異教徒之前,和一般所想正好相反。
因著留心奧斯本的忠告,我注意每一位作者想解決的問題。在何種景況下,人(依據詩八二6)【9】能被稱為諸神呢?涉及到道成肉身的神聖經綸時,基督徒的定命將會如何呢?基督徒的哲學家(不被異教的對手所勝過)如何「盡其可能的達到與神相像」呢(Plato, Theaet. 176b)?當魂高升至神時,「有起源」與「無起源」之間的區別,以及「被造的」與「非被造的」之間區別,又如何調合呢?人如何能「有分」於神卻又仍然是受造之物呢?聖禮和道德的生活又是扮演怎樣的角色呢?甚少作家同時面對這所有的問題。對每一位作者而言,他僅需認明自己所試圖解決的問題,並將其放在他所的處境中即可。
甘冒太過系統化的風險,我使用自己對各種取徑的分類法,諸如:名義的、類比的、倫理的與實際的,作為一把鑰匙來分析「神化」教義在歷史上的發展。最早的取徑是名義的與類比的,它們都被斐羅(Philo)所使用,並透過他進入基督教的傳統。其次是實際的方法,令人訝異的是它也具有猶太教的來歷。被拉比的註解所啟發,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宣稱詩篇八十二篇6節的「神」(gods)乃是指教會,結果,愛任紐也由此同意,基督徒按照聖經的權威可被稱為「神」,因為他們藉洗禮已經與基督合併,達到潛在的不死。
沿著實際的取徑衍生出一個新的取徑,其提倡者是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和羅馬的希坡律陀(Hippolytus),他們是率先使用「神化」(θεοποιέω)這個動詞的人。基督教的哲學家藉由達到奧祕知識與超脫情感的境界,因而變得像神,所以可被稱為「神」(god)。到了第四世紀,這四種研究的取徑都完善發展,其中實際派以「有分」的用語來表述,並聯結於洗禮的聖典及聖餐上;而道德派則由「效法」的用語來表述,並主要聯於苦修與沉思靜觀的生活。即便實際派是亞歷山太傳統的特色,而道德派是迦帕多家(Cappadocian)的特色,但許多的作者同時採用了這兩種取徑。而將這兩種取徑成功的結合在一起的是亞歷山太的區利羅,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守道者馬克西母。
本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在合理的限制內盡可能地全面涵蓋,若本書範圍不設限於希臘教父的話,本書的篇幅就會太長。然而,完全沒有提及敘利亞與拉丁教父們有關「神化」在思想與靈修生活中的角色,恐怕留給讀者不完整的感覺,因此將他們教導的扼要蒐錄於附錄一。
奧斯本認出「神化」一個重要但先前被忽略的面向。質疑法取徑研究那些由需要而產生的問題,就是須以希臘思想類別的語言,去顯示新約信仰合理的一致性。早期的難題正源於那對不死的概念。如果不死是一個基本的神聖屬性──應是毫無異議的──那麼在哪一種意義上可說信徒達到了它,而未模糊他們自己與神之間的區別?關於這一方面,詩篇八十二篇6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需與聖經對神超越性的堅持協調。隨著解答被提出,也引起新的問題。例如:在亞他那修成功的勝過亞流主義(Arianism)之後,俄利根先前對魂高升至神的解說,已無法以其原來的形式被接受。此刻問題已演變成另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協調兩下:一者為魂的高升且達到像神,另一者為被認為存於「有起源」(genetic)和「無起源」(agenetic)之間的深奧鴻溝。
另一項難題源自於道成肉身的教義,許多的教父,尤其屬亞歷山太派傳統的,認為神的道成肉身和人的「神化」觀念是互有關聯的。因此,亞流主義的對手可利用【8】「神化」的教義,作為基督具有完全神性的論據:唯有基督確實是神,人類才可能被「神化」。正如前文經常指出的,從第四世紀開始,對救恩論的關注是基督論爭辯之原因。如果救恩是從人與神相互滲透方面來看的話,基督論的教義就需要反應這一點。反過來看,基督論的發展也隱含了「神化」教義的發展。
然而,質疑法取徑並非是毫無遺漏的,因為「神化」之說不僅僅是一個概念性的術語,或簡單的理性分析結果。作為一個被廣為接受的隱喻,它已成為傳統的一部分,且已無形中被融於神學的論述。甚至像奧古斯丁這樣的作者,雖然他的思維有別於同時代的希臘人,也接受他們對詩篇八十二篇6節的解經,及其中對聖禮的含示。教父們比我們今天更注意神學和靈修的合一,並且在神聖啟示上一致。根據亞歷山太派解經的傳統,整本聖經最深的層次就是基督的奧祕——包括全部的舊約和新約,而非僅新約再加上舊約的彌賽亞預言而已。整本聖經都是說到神聖經綸,雖非以顯而易見的方式。
今天的研究證實了葛羅斯的論點,就是「神化」隱喻有其聖經的根據,並且於第二和第三世紀被希羅主義的語言所呈現。在我檢視初代基督教對「神化」的理念,及這些理念與異教和猶太教的關係之後,我追查那些承繼的作者是如何給「神化」下定義與涵義,並且他們如何按照所解決的哲學上、神學上,或是解經上特定問題而興起。然而,非同於葛羅斯,他以大馬色的約翰作結論,而我的論述則是一直到守道者馬克西母,他對「神化」的教導代表了教父傳統的真正高峰。最後,我會簡短的說明那些拜占庭教會所承繼的概念。
我瞭解單字研究有諸多限制,但由於對「神化」詞彙尚未有詳盡的檢視,我仍然列出並討論了幾乎每一個直到第四世紀末、在文脈中出現的θεοποιέω-ἀποθεόω-θεόω,和θεοποίησις-ἀποθέωσις-θέωσις,還加上一些從第五到第八世紀的範例。用法決定其意義。「神化」的意義無法以先驗的,或只憑少數案例的一般化來立定。全面的用法都必須考慮進去。附錄二概述我的詞彙研究成果。簡單的說,基督徒使用「神化」這些語彙來表達魂高升至神,是在異教徒之前,和一般所想正好相反。
因著留心奧斯本的忠告,我注意每一位作者想解決的問題。在何種景況下,人(依據詩八二6)【9】能被稱為諸神呢?涉及到道成肉身的神聖經綸時,基督徒的定命將會如何呢?基督徒的哲學家(不被異教的對手所勝過)如何「盡其可能的達到與神相像」呢(Plato, Theaet. 176b)?當魂高升至神時,「有起源」與「無起源」之間的區別,以及「被造的」與「非被造的」之間區別,又如何調合呢?人如何能「有分」於神卻又仍然是受造之物呢?聖禮和道德的生活又是扮演怎樣的角色呢?甚少作家同時面對這所有的問題。對每一位作者而言,他僅需認明自己所試圖解決的問題,並將其放在他所的處境中即可。
甘冒太過系統化的風險,我使用自己對各種取徑的分類法,諸如:名義的、類比的、倫理的與實際的,作為一把鑰匙來分析「神化」教義在歷史上的發展。最早的取徑是名義的與類比的,它們都被斐羅(Philo)所使用,並透過他進入基督教的傳統。其次是實際的方法,令人訝異的是它也具有猶太教的來歷。被拉比的註解所啟發,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宣稱詩篇八十二篇6節的「神」(gods)乃是指教會,結果,愛任紐也由此同意,基督徒按照聖經的權威可被稱為「神」,因為他們藉洗禮已經與基督合併,達到潛在的不死。
沿著實際的取徑衍生出一個新的取徑,其提倡者是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和羅馬的希坡律陀(Hippolytus),他們是率先使用「神化」(θεοποιέω)這個動詞的人。基督教的哲學家藉由達到奧祕知識與超脫情感的境界,因而變得像神,所以可被稱為「神」(god)。到了第四世紀,這四種研究的取徑都完善發展,其中實際派以「有分」的用語來表述,並聯結於洗禮的聖典及聖餐上;而道德派則由「效法」的用語來表述,並主要聯於苦修與沉思靜觀的生活。即便實際派是亞歷山太傳統的特色,而道德派是迦帕多家(Cappadocian)的特色,但許多的作者同時採用了這兩種取徑。而將這兩種取徑成功的結合在一起的是亞歷山太的區利羅,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守道者馬克西母。
本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在合理的限制內盡可能地全面涵蓋,若本書範圍不設限於希臘教父的話,本書的篇幅就會太長。然而,完全沒有提及敘利亞與拉丁教父們有關「神化」在思想與靈修生活中的角色,恐怕留給讀者不完整的感覺,因此將他們教導的扼要蒐錄於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