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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的城鎮規劃
古希臘的城鎮基地無法透過平面和圖片來理解;必須藉由身體體驗。因為古希臘人對於建築和都市空間本身並不感興趣,但他們很善於透過神廟群以及──希臘化時代──城鎮的設計和選址,讓個體與更大的景觀空間和象徵符號產生關聯。

在西元前八世紀到前二世紀這六百年間,希臘人在地中海東部、西西里島和義大利半島,創建了許多新城鎮。這些城鎮的形式可區分成截然不同的兩大類別:一是古風與古典時期(約800–336 BC),二是希臘化時期(約336–200 BC)。

希臘的城鎮規劃並沒有實質的宗教內容,而是被設想成政治性的建構。對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而言,城鎮是社會政治實體而非形式實體。然而,在城鎮規劃的發展中,它們的形式結構卻極其重要。

從城鎮規劃的角度來看,最早期的希臘城市是最素樸的,例如納克索斯(Naxos)、波賽頓尼亞(Poseidonia,今日的帕埃斯圖姆〔Paestum〕)和阿克拉加斯(Akragas,今日的亞格里琴托〔Agrigento〕)。它們是概略式的政治性安排,由大塊、均勻、格狀的都市紋理區組成,同時預留開放區做為市民廣場(agora)和神廟所在地。

都市紋理是由狹長的街廓組成,這些街廓大體相等,且「符合民主精神」地劃分成相同大小的住宅地塊。街道並無特別之處。沒有都市景觀,沒有鄰里空間。是一種實用性的安排。事實上,古風時代的城鎮可視為二十世紀單一功能城鎮規劃的老祖宗──是柯比意的「當代城市」(Ville Contemporaine),只是少了景觀綠化。

另一方面,神廟在建築與基地設計上卻得到最高關注──波賽頓尼亞的神廟位於城鎮中心,阿克拉加斯的神廟則位於城鎮邊緣。儘管城鎮的平面規劃有些草率,但神廟群與地景之間的關係卻極其壯闊,這光從平面圖看是難以想像的,例如愛吉納(Aegina)的阿菲亞神廟(Aphaia)。

到了希臘化時期,原先只用於神廟設計和選址的規劃藝術,已擴及到整個城鎮,擴及到城鎮的平面和基地:例如普里埃內、以弗所(Ephesus)、米利都、貝加蒙和阿索斯(Assos)。到了此時,希臘城鎮的理想形式和機構組成已臻於成熟。

希臘普里埃內
普里埃內(Priene)為約莫五千居民的小城市樹立了全面而統一的設計範例。建築與規劃攜手合作,甚至連細節都和整體的城市形式和諧一致。由於普里埃內未曾經過羅馬人改造,不但具有親密的人類尺度,還能與地景和海洋建立令人驚嘆的關係。

普里埃內是在西元前四世紀(約352 BC)於現址重建。和其他許多希臘城鎮一樣,普里埃內也是以格狀的布局重建──最初規劃了同等大小、適合典型中庭住宅配置的地塊。

城市本身和雅典娜神廟(Temple of Athena Polius)都由建築師皮修斯(Pythius)設計,是上古世界最受推崇的設計之一。皮修斯也被視為畢達哥拉斯學派(Pythagorean school)一員。事實上,普里埃內城的比例就是根據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四列三角形(tetraktys)系統做設計。例如,基本的住宅街廓比例就是4:3。這種街廓決定了都市的格狀紋理,而所有的公共建築物也都與格子相關。於是,公私兩個領域的建築物都被整合到統一的系統裡。

改造巴黎
巴黎改造計畫涵蓋一整套統合系統,包括景觀街道和林蔭大道、全面性的供水和下水道網絡、鐵路線和火車站、公園,以及街道照明。基於軍事、交通、休閒、衛生和美學考量,歐斯曼決定修建主要的通衢幹道,這些幹道往往會從都市紋理中人口密集的區塊切穿而過。

街道系統的核心是一個十字軸,塞巴斯托波大道(Boulevard Sebastopol)構成南北軸,東西軸則由聖米歇大道(Boulevard Saint-Michel)與里弗利街和聖安托萬街延伸而成。歐斯曼還打造了理察勒努瓦大道(Boulevard Richard Lenoir)等街路,形成一條環狀大道。大道網絡有標誌性建築予以增色,例如巴黎歌劇院,這類建築經常位於視野盡頭。這個網絡也用各式各樣的公園做為輔助,從小型廣場到都市森林不一而足,都市森林指的是布洛涅森林(Bois de Boulogne)和凡仙森林(Bois de Vincennes)。

巴黎的公寓樓
在歐斯曼之前,巴黎已有公寓樓存在,但不受前工業時代理論家的青睞,例如皮耶.帕特(Pierre Patte)。住在別人樓上或樓下這一想法令人厭惡。新古典主義的獨棟家庭住宅是人們眼中的理想形式,但人口壓力讓理想無法實現。於是,公寓住宅變成不得不然的選擇,巴洛克府邸則成為公寓樓的參考模式。

和英國的連棟排屋不同,標準的巴洛克府邸是根據剖面來組織,寬大的寓所沿著樓層水平排列。公寓樓就是沿襲這套系統。公寓樓通常五到七層,由於當時沒有電梯,下方樓層較受歡迎也較昂貴。這導致同一棟樓房裡混合了不同社會出身和經濟階級的私人生活,公共生活則由街道提供。

當公寓樓終於得到社會接受,並於1870年左右在紐約與波士頓率先興建之後,這種巴黎的公寓傳統就被稱為「法式公寓」(French flats)。

曼哈頓的委員會計畫
1811年的計畫是一個由長方形街廓組成的規則網格,從第十四街延伸到第一五五街──距離約七英里。委員會計畫在1811年通過後,成為十九世紀曼哈頓開發的唯一根據。

這項計畫並未提供休閒空間,也沒考慮到水體和地形特色。隨著城市往島嶼北方拓展,山丘被夷平,占屋者被驅逐,溪流被填埋。街道與公共設施先行修建,建物隨之而來。

這項計畫的嚴格死板與千篇一律引發諸多討論,儘管該計畫立基於早期荷蘭房屋25英尺的地塊寬度,但事實證明,這項計畫還是擁有無限彈性。所有已知的建物類型都能在紐約找到,而摩天大樓更是將紐約市改造成現代世界的奇觀之一。

紐約住宅類型
紐約市的住宅有三種類型:連棟排屋、廉租公寓、公寓大樓。在某種程度上,這三者是時間先後的演化。

.連棟排屋
紐約最早的住宅類型是一屋一戶的連棟排屋──一種共同壁的建築類型。這類排屋構成25 × 100英尺街廓地塊的基礎。

.廉租公寓
隨著成千上萬的移民在十九世紀湧入紐約,連棟排屋演變成廉租公寓──一棟住宅同時容納多個不相關的家庭。

.公寓大樓
紐約的第一棟公寓大樓是1869年位於東十八街的史岱文森公寓(Stuyvesant)。一開始,這類公寓大樓被稱為「法式公寓」。

紐約街廓
委員會計畫的基本單位是200 × 800英尺的都市街廓,每個街廓又區分成25 × 100英尺的一個個地塊。奇妙的是,這會讓人聯想到古風與古典時期的希臘城市街廓,當時的地塊面積也是約2,500平方英尺。紐約市的街廓呈東西走向,且沒有設置後巷。

紐約街道
東西向為街,標準寬度60英尺,兩側建物面街而立;南北向為大道,標準寬度100英尺,兩側建物面大道而立。主要的穿城街道更加寬闘,某些南北大道也是。也就是說,私人區域占據68%的面積,街道使用的公共空間則占32%。

城鎮規劃師柯比意
柯比意的「當代城市」全面顛覆了以往的都市:包括形式、空間、土地分區使用、動線、建蔽率、土地所有權(地塊),以及景觀。此外,「當代城市」的設計和描繪主題並非一座城市,而是眾多建築物,也就是說,它設計的並非空間,而是實體。

數世紀以來,城市始終是由都市建築物所構成,這些建築物形成街廓、街道、混合用途的鄰里、廣場和公園。柯比意的設計排除了街道、廣場以及界定它們的建築物,取而代之的是類型有限的反都市建築物、單一功能土地使用分區、一套清晰明確的車輛動線網絡,以及由「公園裡的塔樓」(towers in the park)所構成的如畫式連續景觀。最後,「當代城市」所提議的規模遠大於以往的城市。傳統上,只有最重要的公共機構可被當成「敘事型」紀念碑般單獨呈現;但在柯比意的現代建築城市裡,最平凡無奇的現代社會機構都可凸顯為獨立的地標。以往的空間變成實體;以往融合的整體變成各自凸顯的單元,以往的都市變成田園。

身為建築師的柯比意是複雜、矛盾且能引發共鳴的,但身為城鎮規劃師的柯比意則顯得簡單而概略。然而,他的願景清晰明瞭,儘管一開始飽受懷疑,但很快就風行草偃。事實上,你可以說,他改變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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