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冷靜的報警電話
「我打電話,是想舉報一起死亡事件。其實呢,是一樁謀殺案。」
電話那頭的聲音很年輕且嚴肅。
「我明白了,」接聽電話的人平靜地說,絲毫沒有驚訝的反應。搞不好他每天都會接到同樣的來電,「可以告訴我,誰被殺害了嗎?」
「我姑姑。我殺了她。」
「你確定她已經死亡了嗎?」
「確定,她真的已經死了。」
很難說,究竟是打電話報警的十七歲青少年連恩(Liam)還是接線員,哪個人比較不在乎這件事。
「那你現在在哪裡?」
連恩毫不猶豫回答了:「林登山林鄉村公園(Linden Grove Country Park)。」
「那地方大嗎?你在公園的哪個位置?」
「我在圓塘停車場,旁邊有輛白色Mini Clubman。」
「那是你的車嗎?」
「是我姑姑的。你需要車牌號碼嗎?」
「是的。」
連恩唸出號碼,然後又補充一句話,提供更多資訊:「車上掛有『L』 牌子,她本來在教我開車。」
「你姑姑現在在哪裡?」
「在池塘裡。」
接線員非常冷靜。他們肯定接受過訓練,不能有任何情緒反應。
我環顧法庭,陪審團肯定有了些動作,他們的眉毛揚起,或是重新調整坐姿,又或者僅僅以某個不自然的姿勢僵在原位。他們專心聆聽,連恩應要求講出了姑姑的名字和地址。
「在緊急服務人員抵達之前,請不要掛斷電話。」
「我會在車子旁邊等,然後告訴他們怎麼到池塘這邊。」這位熱心的連恩說道。
「警察和救護車在路上了,十六分鐘內就會有人抵達現場。」
「救護車沒什麼用,但還是謝謝您,老兄。」
錄音播完了,法庭內一片靜寂,檢控方律師為了營造氣氛故意停頓了一下,低頭查看文件,然後抬頭看向我。
「哈丁醫師,您是司法精神醫學和孩童及青少年精神醫學的專家。您是該領域公認的權威,曾擔任倫敦大部分地區司法兒童與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務的首席臨床醫師。根據您的經驗,您是否認為剛剛我們聽到的年輕人有精神病的跡象?」
「沒有明顯的精神病證據。」
「能否告訴法庭,您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
「假使連恩真的患有精神病,那他應該會因為思緒紊亂,進而導致胡言亂語。言語上的變化可能很微妙,但辯護團聲稱,連恩在我們聽到的那段錄音不久之前,曾處於非常嚴重的精神病發作狀態。精神病發作的程度或許可以解釋他殺害姑姑的原因。如此情況下,我希望能在錄音檔中聽到精神病的跡象。」
「所以說,在您看來,他的言談並沒有顯示出精神紊亂?」
「恰恰相反,他的言談清晰又簡練。他姑姑才剛去世,他就能夠精神正常地透過電話交談。這是個令人信服的證據,反駁了幾分鐘前他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能性。」
「精神病患者應該會有什麼樣的行為?」
「很多種。有時候,精神病的徵兆很明顯。一個人對幻覺做出反應,可能會有言語及思緒失調的情況,也可能會表現出明顯的偏執和多疑。或者,他們可能會非常害怕。有時候,精神疾病的症狀相當微妙,此時可能會有懷疑、困惑或妄想的情況出現,單靠言語,較難察覺這些徵兆。」
檢控方律師點點頭。
「在剛剛那段錄音裡,您有聽到那些病徵嗎?」
我搖搖頭。「沒有。但這與事發的情境有關,現在的情境是,連恩的姑姑剛剛被殺害了。當然,我也有考慮其他素材,比如隨身錄影機拍攝的影片,或是在這通電話之後不久所進行的心理健康評估。如果這起殺人事件是由精神疾病所驅使,那我會期待看見精神病的相關證據,但我並沒有發現明顯的語言或思維混亂、猜疑或是偏執的跡象。舉例來說,假如連恩有偏執的傾向,可能就會對接線員的問題語帶保留。」
「而您認為他並沒有隱瞞?」
「他毫無保留,似乎已經預想到警方即將抵達,並站在車旁準備帶他們前往池塘的方向。他毫不猶豫就提供了姑姑的車牌號碼,並補充說明車上掛有L的牌子。他也立即提供了姑姑的名字和地址,而且還感謝接線員的幫助,用友善、輕鬆的語氣稱呼對方『老兄』。雖然他剛剛殺害了姑姑,但在我看來,絲毫沒有精神疾病的跡象。」
連恩掐死了史雲妮(Swinney)小姐,然後把她推落池塘。這點毫無疑問;他已經坦然承認罪行了,陪審團的任務並不是要裁定他是否有罪。
不,這個陪審團要做的,是在過失殺人與謀殺之間做出判斷。
辯方希望裁定過失殺人,主張連恩並非有意殺害他姑姑,而是因為患有精神疾病,如此將能大大減輕他的刑責。若判定為過失殺人,那連恩再次犯案的風險,與他的精神疾病有直接相關。也就是說,若他接受治療,未來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風險就會降低。若判定過失殺人,代表他將入院接受治療,一旦療程結束,幾年內就能回家繼續過日子,彷彿從未親手掐死過一位深受家人愛戴的親人一樣。
辯方的精神科醫生是葛拉夫醫師(Dr. Graf)。我們個別和連恩面談過,並得出了不同的結論。葛拉夫醫師主張,連恩並非有意殺害姑姑,而是因為他患有精神疾病,正經歷一場短暫的疾病發作狀態,這將會減輕他對該罪行的責任。他整個星期三和星期四都在為此辯護。
今天是禮拜五,我正以控方證人的身分出庭作證。
「哈丁醫師,這通報警的錄音是在下午一點三十五分錄下的。我們知道,被告在殺害史雲妮小姐後,撥打了緊急服務電話。他表示,這通電話是在他姑姑死亡後不到十分鐘內撥出的。法醫病理學家也同意這個時間點。我們已經聽過葛拉夫醫師的看法,他認為被告在犯案時處於精神病發作狀態,而那是一種短暫的情況,事後已經恢復正常。」
沒錯,葛拉夫醫師不只一次發表了這個看法,他在交叉詢問時一再強調,並拒絕承認任何其他可能性。
「哈丁醫師,若您不認為被告在撥打緊急服務電話時處於精神病發作狀態,那麼,有沒有可能,他在十分鐘前攻擊史雲妮小姐時,正處於精神病發狀態?」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轉向陪審團。多年前一位前輩曾告訴我,站在證人席上時,要確保雙腳始終朝向陪審團,而在我的整個職業生涯中,一直遵循著這個建言。
「能夠解釋這種暴力行為的精神病發作?嗯,在我看來,這樣程度的精神病發作不太可能在十分鐘內自行消退。」
「您認為,即便是葛拉夫醫師診斷的那種短暫型精神病,也不會在十分鐘內自行消退嗎?」
「不會。」
我瞥向連恩,審訊過程中我一直不停看向他。他看起來年輕、蒼白且沉默寡言。法庭外頭是個灰濛濛、狂風呼嘯的冬日。學校假期還沒結束,他的同學們可能正在彼此家裡閒晃,或是和家人們去滑雪了。
連恩就讀一間非常高級的學校,現在,他坐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內,身旁一個朋友都沒有。他低著頭,與法庭之間隔著一道厚厚的有機玻璃隔板。他家人就坐在附近,但連恩完全沒有看向任何人。偶爾能藉由他那抖動的肩膀,看出他正在哭泣。但大多時候他都非常、非常鎮定,宛如一座雕像。他沒有抬眼,沒有迎上任何人的目光。
控方辯護律師說道:「被告的母親,接著是他的父親,在史雲妮小姐遇害前大約一小時,分別透過她的手機與被告通話,兩人都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混亂或偏執的行為。因此,假設被告精神病發作,那這個病症必須是在一小時又十分鐘之內出現又消退。這有可能嗎?」
「不太可能。精神病不會就那樣突然消失,不像⋯⋯」我停頓一下,清楚地說出接下來的話。「⋯⋯不像情緒爆發。這是一種嚴重的症狀,通常需要靠藥物治療。而且,在我看來,即使採取正確的藥物和輔助措施,也幾乎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從精神失序狀態轉變為我們剛剛聽到的有條理思維。」
「您是否知道,被告是否有精神病史?」
「根據他的醫療紀錄,沒有。」
「所以他過去從未被開立過抗精神病藥物?」
「沒有。」
「而您認為,被告撥打的報警電話錄音,可以證明他沒有精神疾病?」
「是的,沒錯。我還應該請您留意一下,被告被捕入獄不久後,與他會面的陪審員的評論。陪審員受過高度訓練,能夠察覺任何可能顯示精神病的徵兆,例如思維混亂、不當行為或偏執妄想,但她沒有發現任何這類症狀。事實上,她記錄下來的是與精神病完全相反的表現:有禮、思路清晰且反應積極。」
「所以說,到了監獄之後,被告並沒有被給予葛拉夫醫師所提到的暫時性精神疾病藥物?」
「沒有,因為除了葛拉夫醫師之外,沒有人診斷他有精神疾病。」
我一直站到下午,直到法庭宣布休庭,準備迎接週末。然而,在我們離開之前,法官表示,他想知道(而他相信陪審團一定也想知道),如果連恩並沒有精神病發作,那為什麼要殺害史雲妮小姐?毫無預警,沒有明顯的原因?受害者並非陌生人,而是他摯愛的姑姑,是在他的成長過程中,扮演了重要且仁慈角色的女性,也是他在遇到困難時經常依靠的人。
整個法庭裡,戴著假髮的律師、法官、敲著筆電鍵盤的記者、旁聽席上的公眾、手裡捏著紙巾的連恩家人、坐姿筆直的法庭書記員,房間裡的每個人都想知道:為什麼?
倘若一個男孩當時並沒有精神錯亂,怎麼會做出這麼可怕的事呢?
當然,在場只有一個人知道答案。而他並沒有說出來。
2 練車殺人犯連恩
想當然,關於連恩殺害他姑姑的原因,我思考了很多種可能性。經過多年的普通精神醫學研究,接著專注於司法精神醫學中的犯罪心理,最後專攻兒童及青少年司法精神醫學,我對那天姑姑和侄子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我懷疑,這起攻擊是多種複雜情緒的後果,而其中一種情緒就是憤怒:我之前所說的情緒爆發,並非隨意提起。
連恩的雙親經營自己的事業。他們進口並銷售一個精品品牌的女鞋,多年的辛勞工作創造了成功和財富。他們的生活圍繞著高跟鞋、鞋帶、鞋底和鞋面,留給連恩的時間很少。
他是這對忙碌父母的獨子,但並沒有被忽視;他父親的妹妹,單身且沒有孩子的喬伊(Joy)姑姑伸出了援手。連恩和她相處的時間,就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一樣多。
他在學校老是闖禍。他的學校生活因為暴力威脅、不當行為,尤其是十幾歲時對女孩子的行為以及霸凌同學而惡名昭彰。凶殺案發生前,他因為GCSE 不及格需要重考,然而,他完全沒有認真準備考試的跡象。
他的父母只得選擇極端的作法:他們沒收他的手機。
對於任何人來說,沒有手機都是一件難事,更何況是青少年。對此連恩非常生氣。和父母大吵一架後,他打電話給住在附近的姑姑,表示想要去找她。他爸媽也同意了。
連恩強烈懷疑爸媽把手機交給了史雲妮小姐。事實上,他想得沒有錯。他姑姑被告知,只要他有完成功課,就能獎勵幾個小時的手機時間。顯然,姑姑同意了。她也希望連恩專心在課業上,考個好成績。
但史雲妮小姐更喜歡軟硬兼施、威逼利誘的方法。她按照承諾扣留了連恩的手機,但也告訴他只要通過GCSE的重考,就替他買一輛車。所以那天,當他不肯讀書時,她雖然拒絕給他手機,但也說要帶他練車。那時他們已經上過幾堂課了,但他想要多練習。
連恩把車開到圓塘,那是當地一處人煙稀少的風景區。抵達國家公園之後,他和史雲妮小姐朝著池塘的方向走。到了水邊,連恩用狗牽繩勒死了他的姑姑。
審判之前,我在連恩的拘留房間見過他。我們討論他和姑姑之間的關係。他告訴我他們曾經多麽親近,她的死亡讓他非常傷心,彷彿他不必負責任似的。我請他告訴我事發那天,姑姑去世前的情況。他說,姑姑因為他沒有讀書而非常生氣。
「她說想要殺了我。她站在廚房裡,說要用手幾的充電線繞著我的脖子把我勒死。她就站在那邊說出這句話!她真的很想殺了我。」
「你覺得她在威脅你嗎?」
「對!」
「你們有吵架嗎?」
「沒有。我太害怕了。」
「你以前有怕過姑姑嗎?」
「沒有,因為她以前從沒說過想要殺了我這種話。她對著我的脖子,揮舞手上的充電線。」
那麼,這是一次複雜的幻覺嗎?那是錯覺嗎?是種堅定不移的錯誤幻想嗎?或者,他只是對事實加以渲染,好讓那種他確實經歷過的恐懼感變得更加真實?
為了得知真相,我不只要分析連恩的說詞,還得分析他陳述的方式:言語和非言語的線索、他在房間裡的肢體動作、回憶恐怖事件時的害怕或不害怕心情。在我看來,連恩並沒有感到恐懼,他的回憶中沒有懼怕的情緒。他甚至挺油嘴滑舌的。
至於史雲妮小姐,她是一間大公司的資深人資。我讀過她的個性報告,很難相信她會做出那樣的威脅,且連恩確實沒有向警方、葛拉夫醫師或其他任何專業人士提及這個威脅。所以,這起新的事件,似乎是為了我特地加入的。此外,根據我多年來見過的數百起案件來看,這件事是虛構的。
「所以說,」我繼續道,「你姑姑說她想殺了你⋯⋯然後提議教你開車?」
不知道陪審團聽過之後,會不會跟我一樣難以置信。
「對。然後我們到了池塘,她說要淹死我。」
「去圓塘是誰的主意?」
「她說的。她說要讓我練車,但一到池塘邊,她就說想把我推下去淹死我,讓我很害怕。」
「到了國家公園後,你有要求拿回手機嗎?」
「有,為了拍幾張池塘的照片。」
「但她沒有給你?」
「她說不在她那裡。」
但手機確實在她那裡,且連恩肯定知道這點,因為他用這支手機報了警。我請他說明如何找到手機,並多說一些當天的情況,但他說只記得這麼多,其他都不記得了。
不記得有憤怒或爭吵,不記得從車子走到池塘邊;不記得把史雲妮小姐勒死,或是把她推落水中。
我去過那座池塘,發現它被樹林和灌木叢團團包圍,幾乎沒有空間能將人輕易地推入水中,更不用說從高處推落了。在我看來,這個地點肯定是事前就選好的,且較有可能是連恩,而不是他姑姑選的。
「為什麼現場會有牽繩?我知道你喬伊姑姑沒有養狗。」
「她把繩子放在車裡,因為有時候會替鄰居遛狗。」
「但你為什麼要把繩子帶到池邊?」
「姑姑帶去的。走到池邊後,她說想把我推下去。她手上拿著牽繩,令我想起她揮舞充電線,威脅把我勒死的時候。我覺得她要用繩子勒死我了。」
「所以你不得不把繩子搶過來?」
他聳聳肩,低下頭。他的臉型削瘦,顯然經常在監管處的健身房運動,所以和壯碩的上半身相比,他的頭似乎小得很奇怪。
我這麼問:「為什麼你要在勒死她後,又將她推入水中?病理學家說她已經死了,你大可將她留在原地。」
再一次,連恩無助地聳聳肩,彷彿那天自己根本沒有去到池塘邊。
「若你只記得這一些,那你是否想過其他人可能也做過相同的事?」
當然,缺少DNA 證據,代表警方排除了第三方參與的可能性。但我對連恩的回答很感興趣。
他毫不猶豫地說:「我知道肯定是我。因為那裡沒有其他人。」
我個人的理論是,儘管還在學習,但作為司機的連恩擁有車鑰匙,這讓他在那片荒地握有某些權力。我猜他要求拿回手機,但被姑姑拒絕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威脅她,但我敢說,她肯定不認為心愛的姪子,一個對她來說幾乎是兒子的男孩,會拿出牽繩並把它繞在自己的脖子上。
病理學家從繩子的痕跡中得知,襲擊者在她死亡時站在她面前,因此能看見她的雙眼凸出,皮膚變成紫色。一個人需要有鋼鐵般的殺戮決心才有辦法目睹這一切過程,而不會鬆開繩索。
我擔心連恩是預謀犯案,並選擇了武器和池塘邊的位置,如此便能確定要是沒有勒死姑姑,就能把她淹死。或者,他可能原本就打算要淹死她,看到車裡的牽繩後才突然改變計畫。
我不相信他的行為是精神病造成的。在池塘邊找到一個能把人推下去的位置,而且還帶著牽繩;這一切都需要井然有序的事前計畫,而精神病是一種混亂的狀態。
作為專家證人,我必須審查事實並公正、清晰地向陪審團提供我的證據,以便讓他們做出裁決。無論法庭內的氣氛有多對立,我都提醒自己身為證人要保持中立。但生而為人,我自然也會恐懼、也有直覺。而這些都告訴我,連恩是個非常危險的年輕人。
「我打電話,是想舉報一起死亡事件。其實呢,是一樁謀殺案。」
電話那頭的聲音很年輕且嚴肅。
「我明白了,」接聽電話的人平靜地說,絲毫沒有驚訝的反應。搞不好他每天都會接到同樣的來電,「可以告訴我,誰被殺害了嗎?」
「我姑姑。我殺了她。」
「你確定她已經死亡了嗎?」
「確定,她真的已經死了。」
很難說,究竟是打電話報警的十七歲青少年連恩(Liam)還是接線員,哪個人比較不在乎這件事。
「那你現在在哪裡?」
連恩毫不猶豫回答了:「林登山林鄉村公園(Linden Grove Country Park)。」
「那地方大嗎?你在公園的哪個位置?」
「我在圓塘停車場,旁邊有輛白色Mini Clubman。」
「那是你的車嗎?」
「是我姑姑的。你需要車牌號碼嗎?」
「是的。」
連恩唸出號碼,然後又補充一句話,提供更多資訊:「車上掛有『L』 牌子,她本來在教我開車。」
「你姑姑現在在哪裡?」
「在池塘裡。」
接線員非常冷靜。他們肯定接受過訓練,不能有任何情緒反應。
我環顧法庭,陪審團肯定有了些動作,他們的眉毛揚起,或是重新調整坐姿,又或者僅僅以某個不自然的姿勢僵在原位。他們專心聆聽,連恩應要求講出了姑姑的名字和地址。
「在緊急服務人員抵達之前,請不要掛斷電話。」
「我會在車子旁邊等,然後告訴他們怎麼到池塘這邊。」這位熱心的連恩說道。
「警察和救護車在路上了,十六分鐘內就會有人抵達現場。」
「救護車沒什麼用,但還是謝謝您,老兄。」
錄音播完了,法庭內一片靜寂,檢控方律師為了營造氣氛故意停頓了一下,低頭查看文件,然後抬頭看向我。
「哈丁醫師,您是司法精神醫學和孩童及青少年精神醫學的專家。您是該領域公認的權威,曾擔任倫敦大部分地區司法兒童與青少年精神健康服務的首席臨床醫師。根據您的經驗,您是否認為剛剛我們聽到的年輕人有精神病的跡象?」
「沒有明顯的精神病證據。」
「能否告訴法庭,您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
「假使連恩真的患有精神病,那他應該會因為思緒紊亂,進而導致胡言亂語。言語上的變化可能很微妙,但辯護團聲稱,連恩在我們聽到的那段錄音不久之前,曾處於非常嚴重的精神病發作狀態。精神病發作的程度或許可以解釋他殺害姑姑的原因。如此情況下,我希望能在錄音檔中聽到精神病的跡象。」
「所以說,在您看來,他的言談並沒有顯示出精神紊亂?」
「恰恰相反,他的言談清晰又簡練。他姑姑才剛去世,他就能夠精神正常地透過電話交談。這是個令人信服的證據,反駁了幾分鐘前他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能性。」
「精神病患者應該會有什麼樣的行為?」
「很多種。有時候,精神病的徵兆很明顯。一個人對幻覺做出反應,可能會有言語及思緒失調的情況,也可能會表現出明顯的偏執和多疑。或者,他們可能會非常害怕。有時候,精神疾病的症狀相當微妙,此時可能會有懷疑、困惑或妄想的情況出現,單靠言語,較難察覺這些徵兆。」
檢控方律師點點頭。
「在剛剛那段錄音裡,您有聽到那些病徵嗎?」
我搖搖頭。「沒有。但這與事發的情境有關,現在的情境是,連恩的姑姑剛剛被殺害了。當然,我也有考慮其他素材,比如隨身錄影機拍攝的影片,或是在這通電話之後不久所進行的心理健康評估。如果這起殺人事件是由精神疾病所驅使,那我會期待看見精神病的相關證據,但我並沒有發現明顯的語言或思維混亂、猜疑或是偏執的跡象。舉例來說,假如連恩有偏執的傾向,可能就會對接線員的問題語帶保留。」
「而您認為他並沒有隱瞞?」
「他毫無保留,似乎已經預想到警方即將抵達,並站在車旁準備帶他們前往池塘的方向。他毫不猶豫就提供了姑姑的車牌號碼,並補充說明車上掛有L的牌子。他也立即提供了姑姑的名字和地址,而且還感謝接線員的幫助,用友善、輕鬆的語氣稱呼對方『老兄』。雖然他剛剛殺害了姑姑,但在我看來,絲毫沒有精神疾病的跡象。」
連恩掐死了史雲妮(Swinney)小姐,然後把她推落池塘。這點毫無疑問;他已經坦然承認罪行了,陪審團的任務並不是要裁定他是否有罪。
不,這個陪審團要做的,是在過失殺人與謀殺之間做出判斷。
辯方希望裁定過失殺人,主張連恩並非有意殺害他姑姑,而是因為患有精神疾病,如此將能大大減輕他的刑責。若判定為過失殺人,那連恩再次犯案的風險,與他的精神疾病有直接相關。也就是說,若他接受治療,未來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風險就會降低。若判定過失殺人,代表他將入院接受治療,一旦療程結束,幾年內就能回家繼續過日子,彷彿從未親手掐死過一位深受家人愛戴的親人一樣。
辯方的精神科醫生是葛拉夫醫師(Dr. Graf)。我們個別和連恩面談過,並得出了不同的結論。葛拉夫醫師主張,連恩並非有意殺害姑姑,而是因為他患有精神疾病,正經歷一場短暫的疾病發作狀態,這將會減輕他對該罪行的責任。他整個星期三和星期四都在為此辯護。
今天是禮拜五,我正以控方證人的身分出庭作證。
「哈丁醫師,這通報警的錄音是在下午一點三十五分錄下的。我們知道,被告在殺害史雲妮小姐後,撥打了緊急服務電話。他表示,這通電話是在他姑姑死亡後不到十分鐘內撥出的。法醫病理學家也同意這個時間點。我們已經聽過葛拉夫醫師的看法,他認為被告在犯案時處於精神病發作狀態,而那是一種短暫的情況,事後已經恢復正常。」
沒錯,葛拉夫醫師不只一次發表了這個看法,他在交叉詢問時一再強調,並拒絕承認任何其他可能性。
「哈丁醫師,若您不認為被告在撥打緊急服務電話時處於精神病發作狀態,那麼,有沒有可能,他在十分鐘前攻擊史雲妮小姐時,正處於精神病發狀態?」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轉向陪審團。多年前一位前輩曾告訴我,站在證人席上時,要確保雙腳始終朝向陪審團,而在我的整個職業生涯中,一直遵循著這個建言。
「能夠解釋這種暴力行為的精神病發作?嗯,在我看來,這樣程度的精神病發作不太可能在十分鐘內自行消退。」
「您認為,即便是葛拉夫醫師診斷的那種短暫型精神病,也不會在十分鐘內自行消退嗎?」
「不會。」
我瞥向連恩,審訊過程中我一直不停看向他。他看起來年輕、蒼白且沉默寡言。法庭外頭是個灰濛濛、狂風呼嘯的冬日。學校假期還沒結束,他的同學們可能正在彼此家裡閒晃,或是和家人們去滑雪了。
連恩就讀一間非常高級的學校,現在,他坐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內,身旁一個朋友都沒有。他低著頭,與法庭之間隔著一道厚厚的有機玻璃隔板。他家人就坐在附近,但連恩完全沒有看向任何人。偶爾能藉由他那抖動的肩膀,看出他正在哭泣。但大多時候他都非常、非常鎮定,宛如一座雕像。他沒有抬眼,沒有迎上任何人的目光。
控方辯護律師說道:「被告的母親,接著是他的父親,在史雲妮小姐遇害前大約一小時,分別透過她的手機與被告通話,兩人都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混亂或偏執的行為。因此,假設被告精神病發作,那這個病症必須是在一小時又十分鐘之內出現又消退。這有可能嗎?」
「不太可能。精神病不會就那樣突然消失,不像⋯⋯」我停頓一下,清楚地說出接下來的話。「⋯⋯不像情緒爆發。這是一種嚴重的症狀,通常需要靠藥物治療。而且,在我看來,即使採取正確的藥物和輔助措施,也幾乎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從精神失序狀態轉變為我們剛剛聽到的有條理思維。」
「您是否知道,被告是否有精神病史?」
「根據他的醫療紀錄,沒有。」
「所以他過去從未被開立過抗精神病藥物?」
「沒有。」
「而您認為,被告撥打的報警電話錄音,可以證明他沒有精神疾病?」
「是的,沒錯。我還應該請您留意一下,被告被捕入獄不久後,與他會面的陪審員的評論。陪審員受過高度訓練,能夠察覺任何可能顯示精神病的徵兆,例如思維混亂、不當行為或偏執妄想,但她沒有發現任何這類症狀。事實上,她記錄下來的是與精神病完全相反的表現:有禮、思路清晰且反應積極。」
「所以說,到了監獄之後,被告並沒有被給予葛拉夫醫師所提到的暫時性精神疾病藥物?」
「沒有,因為除了葛拉夫醫師之外,沒有人診斷他有精神疾病。」
我一直站到下午,直到法庭宣布休庭,準備迎接週末。然而,在我們離開之前,法官表示,他想知道(而他相信陪審團一定也想知道),如果連恩並沒有精神病發作,那為什麼要殺害史雲妮小姐?毫無預警,沒有明顯的原因?受害者並非陌生人,而是他摯愛的姑姑,是在他的成長過程中,扮演了重要且仁慈角色的女性,也是他在遇到困難時經常依靠的人。
整個法庭裡,戴著假髮的律師、法官、敲著筆電鍵盤的記者、旁聽席上的公眾、手裡捏著紙巾的連恩家人、坐姿筆直的法庭書記員,房間裡的每個人都想知道:為什麼?
倘若一個男孩當時並沒有精神錯亂,怎麼會做出這麼可怕的事呢?
當然,在場只有一個人知道答案。而他並沒有說出來。
2 練車殺人犯連恩
想當然,關於連恩殺害他姑姑的原因,我思考了很多種可能性。經過多年的普通精神醫學研究,接著專注於司法精神醫學中的犯罪心理,最後專攻兒童及青少年司法精神醫學,我對那天姑姑和侄子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有一套自己的想法。
我懷疑,這起攻擊是多種複雜情緒的後果,而其中一種情緒就是憤怒:我之前所說的情緒爆發,並非隨意提起。
連恩的雙親經營自己的事業。他們進口並銷售一個精品品牌的女鞋,多年的辛勞工作創造了成功和財富。他們的生活圍繞著高跟鞋、鞋帶、鞋底和鞋面,留給連恩的時間很少。
他是這對忙碌父母的獨子,但並沒有被忽視;他父親的妹妹,單身且沒有孩子的喬伊(Joy)姑姑伸出了援手。連恩和她相處的時間,就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一樣多。
他在學校老是闖禍。他的學校生活因為暴力威脅、不當行為,尤其是十幾歲時對女孩子的行為以及霸凌同學而惡名昭彰。凶殺案發生前,他因為GCSE 不及格需要重考,然而,他完全沒有認真準備考試的跡象。
他的父母只得選擇極端的作法:他們沒收他的手機。
對於任何人來說,沒有手機都是一件難事,更何況是青少年。對此連恩非常生氣。和父母大吵一架後,他打電話給住在附近的姑姑,表示想要去找她。他爸媽也同意了。
連恩強烈懷疑爸媽把手機交給了史雲妮小姐。事實上,他想得沒有錯。他姑姑被告知,只要他有完成功課,就能獎勵幾個小時的手機時間。顯然,姑姑同意了。她也希望連恩專心在課業上,考個好成績。
但史雲妮小姐更喜歡軟硬兼施、威逼利誘的方法。她按照承諾扣留了連恩的手機,但也告訴他只要通過GCSE的重考,就替他買一輛車。所以那天,當他不肯讀書時,她雖然拒絕給他手機,但也說要帶他練車。那時他們已經上過幾堂課了,但他想要多練習。
連恩把車開到圓塘,那是當地一處人煙稀少的風景區。抵達國家公園之後,他和史雲妮小姐朝著池塘的方向走。到了水邊,連恩用狗牽繩勒死了他的姑姑。
審判之前,我在連恩的拘留房間見過他。我們討論他和姑姑之間的關係。他告訴我他們曾經多麽親近,她的死亡讓他非常傷心,彷彿他不必負責任似的。我請他告訴我事發那天,姑姑去世前的情況。他說,姑姑因為他沒有讀書而非常生氣。
「她說想要殺了我。她站在廚房裡,說要用手幾的充電線繞著我的脖子把我勒死。她就站在那邊說出這句話!她真的很想殺了我。」
「你覺得她在威脅你嗎?」
「對!」
「你們有吵架嗎?」
「沒有。我太害怕了。」
「你以前有怕過姑姑嗎?」
「沒有,因為她以前從沒說過想要殺了我這種話。她對著我的脖子,揮舞手上的充電線。」
那麼,這是一次複雜的幻覺嗎?那是錯覺嗎?是種堅定不移的錯誤幻想嗎?或者,他只是對事實加以渲染,好讓那種他確實經歷過的恐懼感變得更加真實?
為了得知真相,我不只要分析連恩的說詞,還得分析他陳述的方式:言語和非言語的線索、他在房間裡的肢體動作、回憶恐怖事件時的害怕或不害怕心情。在我看來,連恩並沒有感到恐懼,他的回憶中沒有懼怕的情緒。他甚至挺油嘴滑舌的。
至於史雲妮小姐,她是一間大公司的資深人資。我讀過她的個性報告,很難相信她會做出那樣的威脅,且連恩確實沒有向警方、葛拉夫醫師或其他任何專業人士提及這個威脅。所以,這起新的事件,似乎是為了我特地加入的。此外,根據我多年來見過的數百起案件來看,這件事是虛構的。
「所以說,」我繼續道,「你姑姑說她想殺了你⋯⋯然後提議教你開車?」
不知道陪審團聽過之後,會不會跟我一樣難以置信。
「對。然後我們到了池塘,她說要淹死我。」
「去圓塘是誰的主意?」
「她說的。她說要讓我練車,但一到池塘邊,她就說想把我推下去淹死我,讓我很害怕。」
「到了國家公園後,你有要求拿回手機嗎?」
「有,為了拍幾張池塘的照片。」
「但她沒有給你?」
「她說不在她那裡。」
但手機確實在她那裡,且連恩肯定知道這點,因為他用這支手機報了警。我請他說明如何找到手機,並多說一些當天的情況,但他說只記得這麼多,其他都不記得了。
不記得有憤怒或爭吵,不記得從車子走到池塘邊;不記得把史雲妮小姐勒死,或是把她推落水中。
我去過那座池塘,發現它被樹林和灌木叢團團包圍,幾乎沒有空間能將人輕易地推入水中,更不用說從高處推落了。在我看來,這個地點肯定是事前就選好的,且較有可能是連恩,而不是他姑姑選的。
「為什麼現場會有牽繩?我知道你喬伊姑姑沒有養狗。」
「她把繩子放在車裡,因為有時候會替鄰居遛狗。」
「但你為什麼要把繩子帶到池邊?」
「姑姑帶去的。走到池邊後,她說想把我推下去。她手上拿著牽繩,令我想起她揮舞充電線,威脅把我勒死的時候。我覺得她要用繩子勒死我了。」
「所以你不得不把繩子搶過來?」
他聳聳肩,低下頭。他的臉型削瘦,顯然經常在監管處的健身房運動,所以和壯碩的上半身相比,他的頭似乎小得很奇怪。
我這麼問:「為什麼你要在勒死她後,又將她推入水中?病理學家說她已經死了,你大可將她留在原地。」
再一次,連恩無助地聳聳肩,彷彿那天自己根本沒有去到池塘邊。
「若你只記得這一些,那你是否想過其他人可能也做過相同的事?」
當然,缺少DNA 證據,代表警方排除了第三方參與的可能性。但我對連恩的回答很感興趣。
他毫不猶豫地說:「我知道肯定是我。因為那裡沒有其他人。」
我個人的理論是,儘管還在學習,但作為司機的連恩擁有車鑰匙,這讓他在那片荒地握有某些權力。我猜他要求拿回手機,但被姑姑拒絕了。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威脅她,但我敢說,她肯定不認為心愛的姪子,一個對她來說幾乎是兒子的男孩,會拿出牽繩並把它繞在自己的脖子上。
病理學家從繩子的痕跡中得知,襲擊者在她死亡時站在她面前,因此能看見她的雙眼凸出,皮膚變成紫色。一個人需要有鋼鐵般的殺戮決心才有辦法目睹這一切過程,而不會鬆開繩索。
我擔心連恩是預謀犯案,並選擇了武器和池塘邊的位置,如此便能確定要是沒有勒死姑姑,就能把她淹死。或者,他可能原本就打算要淹死她,看到車裡的牽繩後才突然改變計畫。
我不相信他的行為是精神病造成的。在池塘邊找到一個能把人推下去的位置,而且還帶著牽繩;這一切都需要井然有序的事前計畫,而精神病是一種混亂的狀態。
作為專家證人,我必須審查事實並公正、清晰地向陪審團提供我的證據,以便讓他們做出裁決。無論法庭內的氣氛有多對立,我都提醒自己身為證人要保持中立。但生而為人,我自然也會恐懼、也有直覺。而這些都告訴我,連恩是個非常危險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