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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執法:第一神捕

  從台南調回台北,經手的案件大量增加,我謹記師父所教的每個道理,很多事情也不是非黑即白,辦案過程也要評估法理情。犯案的方式層出不窮,查案的方式當然也必須跟著提升,運用當時最新的設備,我首創了科技辦案的手法,順利偵破許多原本難以查獲的案件,這段期間更參與了震驚全台的十信案。

| 兵貴神速 |

  在調任回台北之前,其實還有個案子讓我印象比較深刻,師父曾教我「兵貴神速,有些證據稍縱即逝!」當時在台南縣曾接到一通匿名電話,對方在電話中舉報佳里農會的玉米減少了幾百噸!由於調查站不時都會接到匿名電話,可信度都有待商榷,因此大多同仁並不會特別重視,然而師父給了我一個觀念「去一趟就是學一點東西,不要怕懶。」他讓我先打電話通知農糧署台南分處,請政風處派人跟我共同前往會勘,當時的圓筒倉庫中由於存放大量穀物,其中有不少揮發性氣體相當危險,透過高度與量度的測量換算,我們發現竟然短少了八萬公斤!為了避免農會職員連夜偷偷將短缺的數量補上,當下我們立即進行證據保存,接著調出農會每個月交給農糧署的報表,果然相差了八萬公斤。我先以偽造文書送件並且羈押承辦人員,因此我還與凌○志檢察官大吵一架,佳里農會供銷部主任楊○正被羈押後,證據就開始從佳里據點的情報編審處傳來,農會理事長親自來辦公室找我秘密談話,他坦言玉米案也是利用保證收購價貪汙圖利,後續稽查所有的傳票,發現涉案的六個人每人的分贓獲利達數十萬!在台南的這段期間,31個農會當中被我查辦了高達十多個!

| 十信案 |

  當年中視曾上演一部連續劇──「大執法」,由於我在台南無論是肅貪或是經濟犯罪都獲得全國第一名,同時也有了「大執法」以及「南部第一神捕」的稱號。當我調任回台北的第一天,當天九點報到,但我卻等到下午四點才確認指派的單位,因為當時的財經站、情報科、犯罪調查科等三個單位都搶著要人,最後經由處長裁示我便正式調任犯罪四科參與轟動全台的十信案。


  十信曾經是台灣規模最大的信用社,蔡辰洲身為國泰集團創辦人蔡○春的二房長子,1982年當選立委並與劉松藩、王○平、洪○欽、謝○富、李○仁、李○吉、吳○、蔡○邦、蕭○徵及林○輝等立委組成派系「十三英」,在那個年代可謂是權勢滔天。在他接下十信理事主席後,透過人頭挪用客戶存款作為國泰塑膠集團的營運資金炒股票、炒房,在財務槓桿下債務愈滾愈大,最終爆發震驚社會的十信案,當時蔡辰洲已經被收押。在我第二天上班時,長官便指派我審問蔡辰洲的主任秘書徐○夫,從中獲得線索之後我便傳喚金融檢查室稽核員林○燦,我認為合作金庫都有稽核人員常駐在各個農會信用合作部,不可能對於過高的庫存浮差毫不知情!經由審問他才說出這是業界的潛規則,銀行有固定的放貸比例(水位),當時的十信擁有十四間分社,每當遇到抽檢,金檢室主任李○來便會私下通知徐○夫,再由其通知其他分社將現金搬運到指定受檢的銀行應付檢查。

  第三天當我完成筆錄送呈時,原本在二樓辦公的科長看完後嚇到衝下樓來,因為他知道這個案子將會牽涉到非常多人!我開始大動作約談包含李○來、林○燦、合作金庫總經理陳○鰲以及營業經理王○勳等人。就在一個禮拜前,合庫竟在庫存浮差問題尚未釐清之前,就逕行通過專案融資撥出款項高達三十億元!在李○來的筆錄中坦承,這一切都是當時錢○、徐○德、陸○康等部會高層交代的,當下我立即申請收押相關人等,還記得當時的檢察官正是日後偵辦陳水扁案的特偵組主任檢察長陳聰明。那時候還是戒嚴時期,所有的移送書都要轉送國安局之後再呈報給故總統 蔣經國先生,蔣故總統看完後震怒,當下就批示這些人永不錄用!十信案造成了當時社會的動盪,而我也因為辦理此案聲名鵲起。

| 首創科技執法 |

  在台北的日子非常充實,陸陸續續也經手不少案子,在那個傳統辦案方式為主的年代,我首創了融合科技的辦案手法。同樣也是一通匿名的電話,對方檢舉公車處司機吃票,並稱已經打過好幾通電話,但得到的回覆都是「哪個公車司機不吃票,不就十幾塊錢有甚麼好檢舉的?」當時民眾搭乘公車都是投入現金,每天由計票員拆封並統計金額,然而計票員竟與司機串通後填寫作假的報表,並且在現場分帳,但由於每次金額不高且都是銅板,所以難以判斷犯罪事實。得知此事後我便找到調查局的科技處,當時正好進口了第一部來自德國的影像收發裝置,我測試後發現效果極好,無論是銅板掉落的聲音或是香煙繚繞的畫面都非常清晰,我認為非常適合監視蒐證用,因此也成為了調查局第一個使用遙控攝影針孔辦案的調查員。有了設備也需要有人配合安裝,於是我開始釐清公車處的人員配置,當時除了站長之外,下面一名站務員及五位計票員和五十六名司機,我發現其中有位站務員才剛報到兩個月,於是便第一時間約談並且直接問他是否知道吃票的情形,對方表示知情但也沒有辦法,我告訴他如果知道下屬貪污而不處理,根據貪汙治罪條例第十三條屬於包庇罪,站務員聽後便決定配合辦案,之後更發現這位站務員同時也是台北市政風處的萬安布建,因此也促使我們跟政風單位緊密配合。

  當天凌晨一點,我們火速前往現場操作,將裝有針孔攝影機的皮箱擺放好,最主要必須看到五名計票員跟司機的對話以及怎麼分錢。監視蒐證非常辛苦,當時正好找到一棟正在蓋的空屋,高端科技相當厲害,隔著五六百公尺以上都能接收到清楚的訊息,一直作業到凌晨兩三點。隔天當長官們一起觀看錄影時,竟發現因為作業疏失完全沒有錄到證據!我只能安慰大家「吃票每天都在發生,只要穩住站務員就不用擔心。」持續監視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後,原本我們是計畫蒐證包含松山車站、天母車站以及東園車站共計近二百位涉案人。局長打電話來說:「玉麒,你這是要把人家趕盡殺絕啊!我們目的不是要辦一大堆人,而是要殺雞儆猴。」而我的師父也曾教我「身在公門好修行,凡事都要兼顧法理情,切勿當個酷吏。」最終我們針對松山車站的涉案名單進行約談,本案共計辦理了五十一名司機與計票員,本來當時公車處醞釀著要漲價也因此取消,當月份的營收相較於去年同期整整暴漲了兩千多萬!

  提到科技辦案,後來調派台北縣站時,當時的淡水據點看我辦理了這麼多案子,提出他們也有個案子懸在那邊兩年多沒下文,但是資料上只有簡單兩行話「沙崙海水浴場,涉嫌吃票。」,經調查後得知舉報人是管理室的主任,海水浴場的人員都是由鎮長指派,光一個暑假的時間每個人都能藉由貪汙賺到一棟房子的錢。得到情報後,我刻意挑選周末帶同仁假扮泳客前往勘查,我們發現除了售票處,出租處跟其他部門都有貪污的嫌疑,勘查完畢我認為應該要裝密錄器蒐證,但當地沒有天花板無法安裝,只能在外面透過專業攝影的大砲鏡頭錄影,當時我安排將冷氣電線剪掉,售票處的人就會因為太熱而移出來,另外我們還在租物櫃設置了秘錄器,到了行動那一天,總共調動五十名以上的調查員,成功逮捕十六人,該案當時也在當地造成轟動。除此之外,像是板橋垃圾場、新店垃圾場等收賄案也都是利用科技的手法順利突破。

| 預防犯罪 |

  師父教會了我許多事情,他也曾告訴我「刀切豆腐兩面光,不要逞口舌之利!」曾經有件吳○華法官貪汙案,這位法官的先生是一名律師,當時都已經蒐證齊全並且開好拘捕令,但兩位前往執行的同仁在現場態度非常惡劣且口出惡言,該名法官原本能夠順利逮捕但因此在現場情緒崩潰大哭,也引得新聞媒體鬧得沸沸揚揚,直指調查局執法過當。這也讓我更警惕自己,當辦案越是順利時就越要小心,千萬不能得意忘形而犯下不該犯的錯誤。

  我的辦案的人生中,有個非常特殊的例子──預防犯罪,這是關於台北市政府大樓建造弊案,當時政風處來報說當時正在建造中的市府大樓在安全考量下,地基必須要有五節鋼筋蛇籠,每節十二公尺嵌入地下岩盤,但施工過程中竟然只打了兩個蛇籠,由於台北市屬於盆地地形,假如施工不確實一定會造成重大危害。於是我們便在工地對面的春秋大樓十二樓租了間房子,架設長度高達一尺的攝影大砲,以向量矩陣的方式配置進行錄影,監視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完全沒有任何偷工減料的事證,反而比原設計的規格還高。抱持著懷疑,當我跟政風處開會時,對方才坦承原來當我們開始監控時,他們就已經通知施工單位,並解釋說如果等到施工跟蒐證完成後,整棟大樓就必須要拆掉重做,這又是幾十億的工程,因此才刻意兩面進行,也就是他們所說的預防犯罪。

【第五章】(章節頁)

虎落平陽:動盪不安的日子

  為官並不只是努力做事,也許更要懂得努力做人,但偏偏個性使然,我從小就告訴自己只做對的事情。無法跟別人同流,也許就注定了只能漂流,我是同期第一位升上九等專員的組長,直到五十歲退休還依然只是組長,同期的每個人職位都遠高於我,但我卻從未後悔過。

| 走馬下任 |

  豐碩的辦案成績讓我的風頭一時無兩,後來有六個在台北縣任職的同期友人打電話邀請我吃飯,並且提出希望我能調任台北縣協助老長官鄭家駒主任,負責犯罪調查的部分。民國76年1月1日調任後擔任犯罪調查組組長一職,我帶領十幾個夥伴不斷突破許多案子,沒多久老長官就調職而改由張○生上任,由於我個性直最後也難以避免地跟對方鬧翻了。起因來自於新店國小校長貪汙案,當時板橋調查組組長裘○行跑到辦公室說這人是他朋友不能辦,但我卻跟下屬說「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受他影響!」後來主任看到這份公文後氣到拿起卷宗摔向我,更在開會時說我「恃才傲物,會辦案沒甚麼了不起!」隔天我就請調回台北處讓他們另請高明,但由於原本台北縣的成績過往都是全省倒數第二,在我到任後才大幅提升名次,這位主任發現少了我撐不起來,於是當晚便把幾個組長都叫來一起吃飯,在彼此面前擺了三杯酒跟我說「玉麒,我們把這杯酒喝了,事情就翻篇了。」當下我礙於情面便把酒一口氣喝完,但隔天我還是將請調單送呈。

  由於家人都住台北,原先我想請調回台北處,但後來卻接到命令要調往基隆站,也從原本的組長變成肅防組的調查員,原來這裡的主任跟原先台北縣的張主任是好友,聯合起來要修理我。去了之後隔沒幾天,劉菊生副主任就丟了一個情人湖的案子給我,我細看卷宗內容發現這個案子非常嚴重,當時我親手寫了十幾頁的公文,釐清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資料上呈之後,便有同仁私下跟我說這個案子不好辦,會惹上很多麻煩,因為這個案件牽涉到當時的議會副議長,於是我找到副主任問對方是不是真的要辦,如果沒有要辦就不要交給我!公文在他桌上擺了三天之後,最後竟批示「經典之作,名不虛傳!」也許是擔心我沿線追查下去,不久另一位蘇台生副主任便徵詢讓我加入「靖海專案」(民國79年由國家安全局函頒,旨在透過軍憲警調聯合,擴大查緝人口走私案件),而原本情人湖的案件也因為我的離開就無疾而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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