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我對文天祥〈正氣歌〉的小意見
一句「在晉董狐筆」,卻讓真兇逍遙史外
文天祥的〈正氣歌〉,我自中學起就能背誦,同時文天祥不為蒙元熱誠授以官位所誘,堅持一死為宋朝捐軀的故事,對我來講,是一種震撼,影響之下,這首六十句的五言古詩在我心目中,也是至善至美,「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誰不動容。
連帶的,也相信詩中他引用的十二個歷史典故,百分百充滿了「正氣」。
然而,最近讀到元雜劇有關紀君祥的作品〈趙氏孤兒〉,在找到它的原型後,發現故事中的半個悲劇人物趙盾(為什麼是「半個」,後面會提),竟是〈正氣歌〉中,成就「在晉董狐筆」中董狐「正氣」形象的背景板,這對趙盾很不公平。
必須拿出來說說,否則良心過不去。
與太史簡不同
〈正氣歌〉中「在晉董狐筆」是跟著前一句「在齊太史簡」來的,兩個不同的故事有相似性。
「在齊太史簡」講的是齊國的大臣崔杼殺了齊莊公(因莊公貪圖崔杼妻美色,崔杼與家奴在宦官賈舉的裡應外合下殺掉莊公),齊國太史乃秉筆直書:「崔杼弒其君。」
崔杼火大了,就殺了齊太史。接任齊太史的兩個弟弟也如實記載「崔杼弒其君」,都被崔杼殺了。
崔杼告訴接任太史的第三個弟弟說,你三個哥哥都死了,你就寫齊王是喝水噎死,吃飽撐死,要嘛就是笨死的,怎麼死都行,要是再寫我殺齊王的事,老子讓你見上帝!
沒想到太史弟弟正色回答,據事直書,要改?「Over my Dead Body!」
崔杼被震撼到了,摸摸鼻子認栽,就放過了三弟一命!
先為「在齊太史簡」點個讚。
「在晉董狐筆」的故事在《史記》的晉世家和趙世家都有記載,司馬遷依據的是《左傳》宣公二年的記載,我以原版本為準,故事提到晉靈公壞到不行,例如他會在高台上用彈弓射行人,看他們躲避彈丸的樣子就感到很爽。一次因為熊掌燉得不夠爛,就把廚師殺掉……
大臣趙盾多次勸諫,靈公不但不改,還想要送他去見太奶奶。逼得趙盾只好逃亡。
其族弟趙穿(一說是其侄子)帶兵殺死靈公,趙盾知道消息後返回(未出山而復),擁立晉靈公的叔叔「黑屁股」(不是我亂寫,他的名真的就是叫「黑臀」)為王,就是晉成公。
晉國史官董狐記載道:「趙盾弒其君」。趙盾辯解,說:「人不是我殺的,是趙穿殺的啦。」
董狐翻了個白眼:「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大意是,趙盾你做為大臣,逃亡未離開過國境,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竟然不去討伐亂臣賊子,人就算不是你殺的,也得賴你。
趙盾聽後嘆息說:「《詩經》上都說『因為懷戀君主,所以給自己找了麻煩(我之懷矣,自詒伊慼)』,說的就是我這樣的人吧!」
沒出國反被誣弒君
好了,該我講兩句了。
比起齊太史的「崔杼弒其君」,董狐寫「趙盾弒其君」其實是非常不合理。
前面提到,就因為趙盾老是勸阻晉靈公不要做壞事,讓晉靈公很感冒(宣子驟諫,公患之),就想方設法幹掉趙盾,好讓自己耳根子清靜些。(按,趙盾又稱趙宣子)。
身為人臣的趙盾,能咋辦,逃命唄。
儘管如此,晉靈公幾次派出去的殺手,都沒成功殺掉趙盾,甚至發現趙盾的為人善良,不忍心殺他,例如,趙盾在首陽山(今天山西省永濟市)隱姓埋名時,曾給食物救助一個叫靈輒的人和他的母親。
後來靈輒做了晉靈公的侍衛,當靈輒與其他侍衛奉命要殺掉趙盾時,這靈輒卻「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把武器拿來對抗其他要殺掉趙盾的侍衛,救了趙盾)」。
趙盾很奇怪問靈輒,為什麼要出手相救。靈輒回他,「翳桑之餓人也(我就是當初因你賞飯吃而免於飢餓的人)。」
顯然趙盾就是「施人勿念」的好人,這樣的趙盾,其人品,跟「弒君」所需要的「品性」真的很難劃等號。
孔子在知道董狐寫下「趙盾弒其君」後,稱讚董狐是「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好史官,依據法則記載不隱諱)
也稱讚趙盾是「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好官,為了法則而蒙受惡名)
但孔子認為趙盾不應該留在晉國境內,「越境乃免」(《孔子家語.正論解》),意思是,如果他走出國境就可以免去殺君惡名了。
就是這「越境」兩字,讓我腦袋裡冒出一堆問號。
如何認定邊界
孔子和董狐都認為趙盾沒有逃出晉國,因此要承擔「弒君」的責任,但要知道,春秋時代所謂的國境與今天不同,沒有谷歌地圖,沒有界碑,沒有海關檢查你的護照,確定你是否還在晉國。
還有一點很重要很重要,那就是在春秋時期,各國的邊界本來就不分明。
舉個例子,聽過弦高的故事吧。
西元前六二七年,秦國派兵攻打隔著晉國(又是晉國)的鄭國,大部隊在經過晉國的邊界時,如入無人之境,晉國不但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就連被攻打的鄭國都毫不知情,直到秦國進入鄭國地界後,才被「愛國商人」弦高識破,一邊智退秦軍,一邊讓鄭國國君鄭穆公做了防守的準備。
注意這段的重點是,秦軍「通過」晉國到鄭國時,晉國完全被蒙在鼓裡,甚至到了鄭國,鄭國也沒反應(還好有弦高)。
為什麼會如此,葛劍雄在《中國人口史》(復旦大學出版)中給了答案。
葛建雄統計,春秋時大概全國的人口不超過兩千萬(跟今天北京市人口相當,也比今天台灣人口還少很多),當時各諸侯國有如一個個獨立的城邦,呈點狀分布,且各國之間還有大量未被開墾的荒地,根本沒有邊界的概念。
《禮記.王制》記載春秋時期的情況:「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這裡的「間田」,就是春秋時期國與國之間沒有任何主權歸屬的空地。這些空地一般作為各國之間的緩衝地,或者就是將這些空地分封給後來的人作為其新的土地。所以,在戰國之前,各國之間根本不可能有邊界的概念。
回到趙盾這邊來。當時晉的國都是絳(今山西翼城市),別都在曲沃(今山西運城市),兩地距離不遠,大約在晉國的西南,距離鄰國秦國,粗估應該在兩三百公里左右,雖然那時沒有福特、豐田、BMW,但還是有馬車,即便沒有馬車,單靠腳程,走半個月還是能到達鄰國,而就算趙盾跨出了邊境,搞不好他自己都不知道已離開了晉國。
《左傳》沒有提到趙穿殺晉靈公時,趙盾是否逃出了晉國,但提了「宣子未出山而復」,這裡的「山」指的就是首陽山,大約位在晉秦交界,意思是趙盾還沒離開首陽山到秦國,趙穿就把趙盾找回來了。
請再回想剛剛提到的《禮記.王制》,注意這句,「名山大澤不以封」,意思是,「名山」是沒有屬國的(因為沒有分封),有點像今天的「公海」概念;趙盾只要還在「山」中,就算這「山」是在晉國國內,也不可能屬於晉國(當然,也不屬於其他國家),《左傳》自己都說了,「未出山」,證明當時的趙盾還在山中,不在晉國,自然不可能對晉靈公的死負責。
顯然,這「亡不越境」根本就是為羅織趙盾的罪名編出來的。(就不問孔子了,他是跟著董狐後面瞎起鬨)!
一句「在晉董狐筆」,卻讓真兇逍遙史外
文天祥的〈正氣歌〉,我自中學起就能背誦,同時文天祥不為蒙元熱誠授以官位所誘,堅持一死為宋朝捐軀的故事,對我來講,是一種震撼,影響之下,這首六十句的五言古詩在我心目中,也是至善至美,「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誰不動容。
連帶的,也相信詩中他引用的十二個歷史典故,百分百充滿了「正氣」。
然而,最近讀到元雜劇有關紀君祥的作品〈趙氏孤兒〉,在找到它的原型後,發現故事中的半個悲劇人物趙盾(為什麼是「半個」,後面會提),竟是〈正氣歌〉中,成就「在晉董狐筆」中董狐「正氣」形象的背景板,這對趙盾很不公平。
必須拿出來說說,否則良心過不去。
與太史簡不同
〈正氣歌〉中「在晉董狐筆」是跟著前一句「在齊太史簡」來的,兩個不同的故事有相似性。
「在齊太史簡」講的是齊國的大臣崔杼殺了齊莊公(因莊公貪圖崔杼妻美色,崔杼與家奴在宦官賈舉的裡應外合下殺掉莊公),齊國太史乃秉筆直書:「崔杼弒其君。」
崔杼火大了,就殺了齊太史。接任齊太史的兩個弟弟也如實記載「崔杼弒其君」,都被崔杼殺了。
崔杼告訴接任太史的第三個弟弟說,你三個哥哥都死了,你就寫齊王是喝水噎死,吃飽撐死,要嘛就是笨死的,怎麼死都行,要是再寫我殺齊王的事,老子讓你見上帝!
沒想到太史弟弟正色回答,據事直書,要改?「Over my Dead Body!」
崔杼被震撼到了,摸摸鼻子認栽,就放過了三弟一命!
先為「在齊太史簡」點個讚。
「在晉董狐筆」的故事在《史記》的晉世家和趙世家都有記載,司馬遷依據的是《左傳》宣公二年的記載,我以原版本為準,故事提到晉靈公壞到不行,例如他會在高台上用彈弓射行人,看他們躲避彈丸的樣子就感到很爽。一次因為熊掌燉得不夠爛,就把廚師殺掉……
大臣趙盾多次勸諫,靈公不但不改,還想要送他去見太奶奶。逼得趙盾只好逃亡。
其族弟趙穿(一說是其侄子)帶兵殺死靈公,趙盾知道消息後返回(未出山而復),擁立晉靈公的叔叔「黑屁股」(不是我亂寫,他的名真的就是叫「黑臀」)為王,就是晉成公。
晉國史官董狐記載道:「趙盾弒其君」。趙盾辯解,說:「人不是我殺的,是趙穿殺的啦。」
董狐翻了個白眼:「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大意是,趙盾你做為大臣,逃亡未離開過國境,原有的君臣之義就沒有斷絕,回到朝中,竟然不去討伐亂臣賊子,人就算不是你殺的,也得賴你。
趙盾聽後嘆息說:「《詩經》上都說『因為懷戀君主,所以給自己找了麻煩(我之懷矣,自詒伊慼)』,說的就是我這樣的人吧!」
沒出國反被誣弒君
好了,該我講兩句了。
比起齊太史的「崔杼弒其君」,董狐寫「趙盾弒其君」其實是非常不合理。
前面提到,就因為趙盾老是勸阻晉靈公不要做壞事,讓晉靈公很感冒(宣子驟諫,公患之),就想方設法幹掉趙盾,好讓自己耳根子清靜些。(按,趙盾又稱趙宣子)。
身為人臣的趙盾,能咋辦,逃命唄。
儘管如此,晉靈公幾次派出去的殺手,都沒成功殺掉趙盾,甚至發現趙盾的為人善良,不忍心殺他,例如,趙盾在首陽山(今天山西省永濟市)隱姓埋名時,曾給食物救助一個叫靈輒的人和他的母親。
後來靈輒做了晉靈公的侍衛,當靈輒與其他侍衛奉命要殺掉趙盾時,這靈輒卻「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把武器拿來對抗其他要殺掉趙盾的侍衛,救了趙盾)」。
趙盾很奇怪問靈輒,為什麼要出手相救。靈輒回他,「翳桑之餓人也(我就是當初因你賞飯吃而免於飢餓的人)。」
顯然趙盾就是「施人勿念」的好人,這樣的趙盾,其人品,跟「弒君」所需要的「品性」真的很難劃等號。
孔子在知道董狐寫下「趙盾弒其君」後,稱讚董狐是「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好史官,依據法則記載不隱諱)
也稱讚趙盾是「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好官,為了法則而蒙受惡名)
但孔子認為趙盾不應該留在晉國境內,「越境乃免」(《孔子家語.正論解》),意思是,如果他走出國境就可以免去殺君惡名了。
就是這「越境」兩字,讓我腦袋裡冒出一堆問號。
如何認定邊界
孔子和董狐都認為趙盾沒有逃出晉國,因此要承擔「弒君」的責任,但要知道,春秋時代所謂的國境與今天不同,沒有谷歌地圖,沒有界碑,沒有海關檢查你的護照,確定你是否還在晉國。
還有一點很重要很重要,那就是在春秋時期,各國的邊界本來就不分明。
舉個例子,聽過弦高的故事吧。
西元前六二七年,秦國派兵攻打隔著晉國(又是晉國)的鄭國,大部隊在經過晉國的邊界時,如入無人之境,晉國不但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就連被攻打的鄭國都毫不知情,直到秦國進入鄭國地界後,才被「愛國商人」弦高識破,一邊智退秦軍,一邊讓鄭國國君鄭穆公做了防守的準備。
注意這段的重點是,秦軍「通過」晉國到鄭國時,晉國完全被蒙在鼓裡,甚至到了鄭國,鄭國也沒反應(還好有弦高)。
為什麼會如此,葛劍雄在《中國人口史》(復旦大學出版)中給了答案。
葛建雄統計,春秋時大概全國的人口不超過兩千萬(跟今天北京市人口相當,也比今天台灣人口還少很多),當時各諸侯國有如一個個獨立的城邦,呈點狀分布,且各國之間還有大量未被開墾的荒地,根本沒有邊界的概念。
《禮記.王制》記載春秋時期的情況:「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這裡的「間田」,就是春秋時期國與國之間沒有任何主權歸屬的空地。這些空地一般作為各國之間的緩衝地,或者就是將這些空地分封給後來的人作為其新的土地。所以,在戰國之前,各國之間根本不可能有邊界的概念。
回到趙盾這邊來。當時晉的國都是絳(今山西翼城市),別都在曲沃(今山西運城市),兩地距離不遠,大約在晉國的西南,距離鄰國秦國,粗估應該在兩三百公里左右,雖然那時沒有福特、豐田、BMW,但還是有馬車,即便沒有馬車,單靠腳程,走半個月還是能到達鄰國,而就算趙盾跨出了邊境,搞不好他自己都不知道已離開了晉國。
《左傳》沒有提到趙穿殺晉靈公時,趙盾是否逃出了晉國,但提了「宣子未出山而復」,這裡的「山」指的就是首陽山,大約位在晉秦交界,意思是趙盾還沒離開首陽山到秦國,趙穿就把趙盾找回來了。
請再回想剛剛提到的《禮記.王制》,注意這句,「名山大澤不以封」,意思是,「名山」是沒有屬國的(因為沒有分封),有點像今天的「公海」概念;趙盾只要還在「山」中,就算這「山」是在晉國國內,也不可能屬於晉國(當然,也不屬於其他國家),《左傳》自己都說了,「未出山」,證明當時的趙盾還在山中,不在晉國,自然不可能對晉靈公的死負責。
顯然,這「亡不越境」根本就是為羅織趙盾的罪名編出來的。(就不問孔子了,他是跟著董狐後面瞎起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