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試閱

以史傳經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79折特價458元
上市通知我
下次再買
【第一章 《左傳》敘事見本末與《春秋》書法】

摘要
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之成法。孔子《春秋》、左丘明《左傳》,皆準此以成書。《禮記.經解》稱:「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或排比史事,或連屬辭文,或探究終始,多可以推求《春秋》之微旨隱義。左丘明本《春秋》而為傳,《晉書.荀崧傳》稱其「張本繼末,以發明經義」;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謂左丘明作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左氏》治經之道,即是歷史敘事之法。無論先經、後經、依經、錯經,皆是張本繼末、探究終始之敘事法,亦即比事屬辭《春秋》教之闡發。元程端學《春秋本義》所謂小屬辭比事、大屬辭比事之《春秋》書法,與講究本末終始之歷史敘事,可謂經史一源,殊途而同歸。《左傳》體雖編年,然如〈重耳出亡〉、〈呂相絕秦〉、〈聲子說楚〉、〈季札出聘〉、〈王子朝告諸侯〉諸什,皆因事命篇,原始要終,側重事件之本末而敘事之。「文省于紀傳,事豁於編年」之紀事本末體優長,遂於是乎在。無他,良由《左傳》歷史敘事之發用而已。
關鍵詞
歷史敘事 屬辭比事 《春秋》書法 敘事成法 紀事本末

一、本末敘事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凡編年體之史書,皆得稱為春秋,故有《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諸名,《魯春秋》特其中之一而已。其後,孔子參考《魯春秋》,而作《春秋》:「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總之,以事繫年月,《春秋》遂成為孔子著作之專稱。孔子《春秋》雖與魯史《春秋》有別,然體為編年,其實不殊。左丘明復因孔子《春秋》作成《左氏傳》,以歷史敘事解釋《春秋》經,由於敘事見本末,於是,「因以求義,經文可知」。《文心雕龍.史傳》稱:「經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所謂原始要終,即指敘事見本末而言。就《左傳》、《公羊傳》、《穀梁傳》之解經貢獻而言,《左傳》所以居功甚偉者,以歷史敘事解經,敘事見本末故也。
有漸無頓,為歷史發展之通則。《易.坤》稱:「初六,履霜堅冰至。」又云:「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蓋世事之發展,多始於微,而積於漸,久而不已。《春秋》大義,所以在杜漸防微者,以此。然《春秋》編年,相關史事,分載於四季與各年,渙散隔斷,不相連貫;若分年讀之,始、微、積、漸之《春秋》本事與旨義,將不可得而知,孔子「竊取之」之微辭隱義,亦無從考見。如宋蕭楚、家鉉翁、陳亮諸家,詮釋《春秋》之微辭隱義,多持本末敘事為津梁,如:
……然史之紀事,必須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非如今《春秋》之簡也。……由是知《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仲尼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非魯史之舊章也。
……蓋《春秋》,屬辭比事之書也。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歲而始終惟書一事者,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學者欲求聖人之意,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
余嘗欲即經以類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論其時,庶幾抱遺經以見聖人之志。……客有遺余以《春秋總論》者,……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使聖人之志可以舍《傳》而獨考,此其為志亦大矣。……因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
宋蕭楚《春秋辨疑》以為:「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為史乘紀事之原則;由是推論:「《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孔子方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家鉉翁發現:《春秋》敘事,「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所謂聯書、累書、屢書,此《春秋》敘事自見本末終始之說,亦即《春秋》屬辭比事之教也。受限於編年之體,故推求《春秋》之義,「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陳亮為劉朔《春秋比事》作序,以為「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可以獨抱遺經,無傳而獨考聖人之志。設想孔子作《春秋》,寓乎褒貶之際,史事之本末終始,諒已具體掌握。或筆或削,或詳、或略,先後、重輕,諸般措置序列,必已妥善安排經營,故雖時隔數年,而史事脈絡仍相互潛通,故可藉由比事屬辭以推求史義。
(一)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成法
元程端學《春秋本義》研治《春秋》,提出「大屬辭比事」、「小屬辭比事」之說;清毛奇齡《春秋傳》揭示:「聖人究觀終始」、「備究其事之始末」,以之求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亦強調解讀《春秋》,「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方能洞曉聖人之意「於字句之外」。凡此,皆持本末敘事以讀《春秋》、治《春秋》者,如:
自《春秋》之始至中,中至終,而總論之,正所謂屬辭比事者也。大凡《春秋》一事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後相聯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自重,始之不慎,至卒之不可救者,往往皆是。
傳稱屬辭比事者,《春秋》之大法。……夫《春秋》有大屬辭比事,有小屬辭比事。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
《春秋》須詳審《經》文,備究其事之始末,並當時行事之首從、主輔,而後可斷以義。否則,鮮有不誤者。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如子同生、肆大眚、鄭棄其師、成宋亂、宋災故、王室亂,終《春秋》不再見。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桓五年……至莊四年……首尾十七年,書紀凡十四事,著齊首滅國,而紀委曲圖存終不得免,憫紀之亡而傷齊之暴也。桓三年,……至冬,……一年之中連書六事,皆為昏文姜。莊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三年之中連書十四事,皆為昏哀姜。志閨門之禍,謹履霜之漸,詔天下後世以閑有家之道也。自桓十八年……至莊元年……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至莊八年,……七年之中連書凡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欲,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毋淫奔,更會狩會伐以取媚,至元凶就殛而後已,為悖天而逆理也。自莊九年,……至十三年,……五年之中連書凡十一事,志莊公之忘父仇而欲定仇國,納子糾,又見殺,與齊為難,至桓公定伯而後已也。自僖十七年……至二十七年,……首尾十一年,連書三十四事,志宋襄嗣伯無功,荊楚暴橫莫制,諸夏瀾倒,汲汲有左衽之憂,而晉文之出為刻不可緩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事端之發展,必然遵循「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至重」之原則。因此,元程端學論孔子敘次《春秋》之史事,亦呼應歷史記述「始至中,中至終」之衍化。故解讀《春秋》,當關注「一事而前後相聯者」,而「總論之」,此即《禮記.經解》所謂:「屬辭比事,《春秋》教也。」程端學以屬辭比事為《春秋》之大法,屬辭比事之規模有大、有小:「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易言之,皆是敘事見本末之詮釋解讀方法。清毛奇齡《春秋傳》之解經,亦主張「備究其事之始末」,而後可以斷以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舉紀之亡、昏哀姜、魯桓見殺、齊襄淫欲、夫人無恥、莊公忘父仇、宋襄嗣霸無功諸事件,拈出《春秋》敘事有屢書、再書、連書、不一書之例,此亦本末敘事書法之體現,孔子作《春秋》之文心與取義,已呼之欲出。無論忌諱之書寫,或積漸之揭示,張本繼末,原始要終之敘事,頗能具文見義,勝任愉快。
劉師培考察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有所謂:「爰始要終,本末悉昭,則記事以詳為尚」之說。試檢索出土文獻《清華簡》第二冊,《繫年》第二十、二十二章,綜述吳楚外交之衝突、勢力之消長、晉越之結盟,其事之終始本末,見於一篇之中。《清華簡》第七冊,《越公其事》凡十一章,敘吳敗越、句踐復國、越滅吳諸事始末,亦張本繼末,終始曉然。要之,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源遠流長,如《魯春秋》、《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繫年》、《越公其事》之屬,多就終始本末而敘事之,乃中國敘事傳統之具體而微者。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以「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作為《經》《傳》詮釋之方法,與古春秋成法本末敘事相較,彼此可以相互發明。
中唐啖助、趙匡新《春秋》學派,提倡以經治經,韓愈〈贈盧仝〉詩云:「《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主張揚棄《三傳》,獨抱遺
經,亦足以求索孔子著作《春秋》之微旨隱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讀春秋偶筆》謂:「『究終始』三字最妙!此即比事屬辭之法。」要言不煩,一語中的,深得我心之所同然。
《四庫全書總目》《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提要》云:
《春秋》一書,經則比事屬辭,義多相發,《傳》文則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絲牽繩貫,脈絡潛通。
孔子筆削魯史記,而作《春秋》,或排比其史事,或連屬其辭文,或比事與屬辭交融相發,以闡明《春秋》都不說破之微辭隠義。左丘明因《經》而作《傳》,其方法要領,在「義以為經」,而其事、其文緯之。於是《左傳》之歷史敘事,有先經、後經、依經、錯經之倫。《四庫全書總目》所謂「絲牽繩貫,脈絡潛通」者,就《春秋》而言,謂其事、其文,皆牽聯貫串於「其義」。絲繩也,脈絡也,即其事、其文;皆所以潛通於義,歸趣於經旨,脈注綺交於孔子竊取之義者也。由《四庫全書》提要之提示,以比事屬辭解經,顯
然已運用本未終始之法。由此觀之,《左傳》之歷史敘事,已隱含紀事本末之體。
(二)屬辭比事之《春秋》教,凸顯張本繼末之書寫
《四庫全書》館臣所稱比事屬辭,《禮記.經解》稱為屬辭比事。何謂屬辭比事?經學家、禮學家、史學家各有界定述說,自戰國孟子,漢董仲舒、司馬遷,歷宋、元、明、清之《春秋》學者,多家自為說,莫衷一是。筆者會通諸家之言,略述如下:
辭文之散漶橫梗者,宜統合連屬之;載事之參伍懸遠者,當比次類及之。易言之,持宏觀之視野,用系統之思維,貫通全書而進行考察:連屬上下、前後之文辭,類比、對比、比興相近相反之史事,合數十年
積漸之時勢,而通觀考索之,即可以求得《春秋》不說破之「言外之義」,此之謂屬辭比事。
《春秋》體為編年,相關史事頗不聯貫;而孔子「竊取」之義,多「推見至隱」,見於言外。更何況,史事發展有漸無頓,良非一朝一夕之故。《春秋》敘事雖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然讀者若不排比史事,連屬辭文,掌握本末,探究終始,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將不可能有較精確之詮釋解讀。元程端學《春秋本義》說《春秋》:「有首必有尾,有尾必有首,所謂屬辭比事者也。」趙汸稱:「二百四十二年簡重如山,亦必屬辭比事而後可施筆削,所以學《春秋》者,若非屬辭比事亦不能達筆削之權。」孔子作《春秋》,後世治《春秋》,必通曉屬辭比事,方能考索筆削之權宜。試看明高攀龍《春秋孔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以及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如何以比事屬辭、探究終始之法門,解讀《春秋》「推見至隱」之言外之意:
上書大夫并使,下書「夫人歸齊」,中曰「子卒」,故《春秋》屬辭比事而義見也。宣公之立也,上書「夫人歸」,下書「行父如齊」,行父與謀可知。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者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自桓十八年「公會齊侯於濼」,至莊元年「王姬歸於齊」,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
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至莊八年「齊無知弒其君諸兒」,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恣,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母淫奔,……為悖天而逆理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春秋》十二公,桓、莊、僖、文、宣、成,皆娶齊女;襄、昭、定、哀,皆不娶齊女。娶齊女,則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則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詳于書齊女者,聖人惡魯之娶齊女也。……嗚呼,醴泉無源,而淫風有自。齊女固善淫焉,而又好殺。通齊侯者,齊女也;通慶父者,又齊女也。與殺其夫者,齊女也;與殺其子者,又齊女也。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魯人當一戒之、再戒之矣。
歷代學者治《春秋》,多憑藉「屬辭比事」之《春秋》教,以破譯孔子「竊取」(私為)之意。考察《春秋》史書之排比,辭文之修飾,觀其「上書」、「下書」、「中曰」,從而張本繼末,探究終始,運用此種屬辭比事之法,於是《春秋》之言外指趣可知,高攀龍《春秋孔義》即以此解讀孔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排比「兩年之中連書九事」,「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比事以觀,以見魯桓公之見弒,齊襄公之淫恣,夫人之無恥,魯莊公之忘父事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於序事中寓論斷」之書法,多可以因張本繼末,探究終始,而洞若觀火。顧棟高所謂「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實即比事屬辭之《春秋》書法。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所舉例,尤其「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運用大屬辭比事,以探索《春秋》「推見至隱」之忌諱書寫。《春秋》載魯國十二公之婚配,張自超以筆削、詳略之書法,推求聖人之好惡、褒貶、勸懲;蓋就桓、莊、僖、文、宣、成六公之娶齊女,《春秋》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之襄、昭、定、哀四公,「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春秋》書例:常事、合禮,不書(削);非常、違禮,則筆而書之(筆)。或筆或削之際,可以互發其藴,互顯其意,故云。《春秋》於魯六公娶齊女,筆而書之以示戒,蓋「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孔子詳而書之,亦通全《經》而探究之。由此觀之,紀事講求本末終始,所謂屬辭比比事之教也。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