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傳經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象徵式敘事、因果性敘事,為《左傳》從巫覡文化走向人文史學的實錄。敘事見本末之史傳,具體而微。《左傳》之義理史學,呼之欲出。中國敘事傳統之典範,從中可見一斑。並論及《群書治要》之政術資鑑,《左傳》敘事義法之《西廂記》接受,《左傳英華》之跨際會通,給予讀者之期待視野、讀解創造。
本書落實胡適、錢鍾書之理念,期待回歸中國敘事傳統的本來面目。中國敘事傳統,發軔於《春秋》,薪傳於《左傳》,形成於《史記》。《左傳》以歷史敘事解經,上承《春秋》,下開《史記》。杜預〈春秋序〉所謂:「先經後經、依經錯經,隨義而發。」毛宗崗評《三國》、金聖歎批《西廂》、方苞說義法,章學誠倡史學、林紓品文章,多奉為敘事之典範與指南。文體寫作,以敘事為最難,而《左傳》長於敘事,工於敘戰,千古無出其右。屬辭比事之敘事法,為筆削昭義、比事顯義、屬辭見義、探究終始以明義之利器。古文、敘事、史學、書法,章學誠以為同源共本,可作跨領域之整合與研究。本書詮釋敘事傳統,分為四個子題:一,《左傳》敘事傳統之模式與邏輯;二,《左傳》長於敘事與敘事傳統;三,《左傳》工於敘戰與敘事傳統;四,《左傳》敘事傳統之接受反應。辨章學術,考竟源流,求諸《左傳》敘事,思過半矣。
本書落實胡適、錢鍾書之理念,期待回歸中國敘事傳統的本來面目。中國敘事傳統,發軔於《春秋》,薪傳於《左傳》,形成於《史記》。《左傳》以歷史敘事解經,上承《春秋》,下開《史記》。杜預〈春秋序〉所謂:「先經後經、依經錯經,隨義而發。」毛宗崗評《三國》、金聖歎批《西廂》、方苞說義法,章學誠倡史學、林紓品文章,多奉為敘事之典範與指南。文體寫作,以敘事為最難,而《左傳》長於敘事,工於敘戰,千古無出其右。屬辭比事之敘事法,為筆削昭義、比事顯義、屬辭見義、探究終始以明義之利器。古文、敘事、史學、書法,章學誠以為同源共本,可作跨領域之整合與研究。本書詮釋敘事傳統,分為四個子題:一,《左傳》敘事傳統之模式與邏輯;二,《左傳》長於敘事與敘事傳統;三,《左傳》工於敘戰與敘事傳統;四,《左傳》敘事傳統之接受反應。辨章學術,考竟源流,求諸《左傳》敘事,思過半矣。
目錄
【目 次】
自 序
一、中國的抒情傳統與敘事傳統
二、《春秋》《左傳》《史記》與中國敘事傳統
三、以史傳經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壹 《左傳》敘事傳統的模式與邏輯
第一章 《左傳》敘事見本末與《春秋》書法
一、本末敘事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二、先經後經依經錯經與《左傳》敘事見本末
三、《左傳》之記事本末與《春秋》屬辭比事
四、結論
第二章 《左傳》象徵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兼談《左傳》重人輕天之二元史觀
一、前言
二、從巫史文化,談宗教預言轉化為人文史學
三、疑以傳疑,信以傳信,與《左傳》之以史傳經
四、《左傳》象徵式敘事與神道設教
五、《左傳》象徵式敘事與二元史觀
六、結語
第三章 《左傳》因果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以戰爭之敘事為例
一、前言
二、歷史敘事、歷史解釋與以史傳經
三、《左傳》之因果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四、結語
貳 《左傳》長於敘事與敘事傳統
第四章 鄭莊公稱雄天下與《左傳》之敘事義法
一、先經、後經、依經、錯經,與《左傳》的歷史敘事
二、 《左傳》書周鄭交質、周鄭交惡,示天王不君,鄭伯不臣
三、 鄭伯爭雄天下,敗戎師、戰繻葛,《左傳》詳謀略事,開敘戰法式
四、 《左傳》詳敘鄭伯,略寫天王,筆削見義,慟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第五章 《左傳》「齊連稱管至父弒襄公」之敘事義法
一、敘事之書法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二、原始要終,敘事見本末;因以求義,經文可知
三、排比史事,連屬辭文,反覆究觀,敘事得其指義
四、以其所書,知其所不書,敘事尚簡用晦
五、神怪果報,以寄恢詭之趣,發勸懲之義
第六章 比事屬辭與《左傳》「驪姬亂晉」之敘事義法
一、《左傳》事具始末,文成規矩
二、因事定辭,由辭見事
三、《春秋》「晉侯殺其世子申生」,及其書法闡釋
第七章 秦穆公稱霸西戎與《左傳》比事見義之書法
一、前言
二、排比編次而敘事,言之有序以顯義
三、《春秋》經傳之書法:編比史事以示旨義
四、《左傳》長於敘事,言之有序以見指趣
五、〈秦穆公遂霸西戎〉之本末及其敘事義法
六、結語
第八章 《左傳》「秦穆公遂霸西戎」之敘事與解釋
一、前言:《三傳》詮釋《春秋》之方法
二、比事屬辭、敘事傳統與經典詮釋
三、《春秋》之書法義例與褒貶勸懲
四、《春秋》筆削與《左傳》之屬辭與比事
參 《左傳》工於敘戰與敘事傳統
第九章 《左傳》「晉楚邲之戰」及其敘戰義法—— 以筆削昭義、敘事義法為例
一、《春秋》之義,昭乎筆削;不書特書,互發其藴
二、謀篇安章,提敘為先;片言居要,文眼警策
三、鎔意裁辭,逆攝伏應;預言成敗,敘戰定法
四、言敘語敘,運實於虛;擬言代言,藉事明義
五、解散史事,連類而書;兩兩相映,對敘見義
六、結語
第十章 《左傳》「晉楚鄢陵之戰」及其敘事義法—— 以記事成法、敘事傳統、歷史編纂為例
一、前言
二、原始要終,本末悉昭,與記事成法
三、先之後之、依之錯之,隨義而發與敘事傳統
四、或筆或削,比事屬辭與歷史編纂
五、餘論
肆 《左傳》敘事傳統之接受反應
第十一章 《左傳》鄢陵之戰與《春秋》詮釋學——《群書治要》之政術資鑑
一、前言:《群書治要》編著之旨趣
二、于敘事中寓論斷與《春秋》屬辭比事
三、 「于敘事中寓論斷」:《左傳》敘事之經世意義——《群書治要.春秋左氏傳》研究法之一
四、《左傳》比事屬辭與稽考成敗興廢
第十二章 《西廂記》筆法與《左傳》敘事義法——《左傳》敘事文學之清初接受
一、前言:才子六書,只用一副手眼讀得
二、《西廂記》手眼與《左傳》敘事藝術
三、禪宗思維與不犯正位
四、結語
第十三章 敘事傳統、跨際會通與《春秋左氏傳》之研究
一、「其文則史」與《左傳》之歷史敘事
二、《左傳》工於敘事,優為史傳敘事之文
三、屬辭比事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四、道通為一與《左傳》之經典詮釋
自 序
一、中國的抒情傳統與敘事傳統
二、《春秋》《左傳》《史記》與中國敘事傳統
三、以史傳經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壹 《左傳》敘事傳統的模式與邏輯
第一章 《左傳》敘事見本末與《春秋》書法
一、本末敘事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二、先經後經依經錯經與《左傳》敘事見本末
三、《左傳》之記事本末與《春秋》屬辭比事
四、結論
第二章 《左傳》象徵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兼談《左傳》重人輕天之二元史觀
一、前言
二、從巫史文化,談宗教預言轉化為人文史學
三、疑以傳疑,信以傳信,與《左傳》之以史傳經
四、《左傳》象徵式敘事與神道設教
五、《左傳》象徵式敘事與二元史觀
六、結語
第三章 《左傳》因果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以戰爭之敘事為例
一、前言
二、歷史敘事、歷史解釋與以史傳經
三、《左傳》之因果式敘事與以史傳經
四、結語
貳 《左傳》長於敘事與敘事傳統
第四章 鄭莊公稱雄天下與《左傳》之敘事義法
一、先經、後經、依經、錯經,與《左傳》的歷史敘事
二、 《左傳》書周鄭交質、周鄭交惡,示天王不君,鄭伯不臣
三、 鄭伯爭雄天下,敗戎師、戰繻葛,《左傳》詳謀略事,開敘戰法式
四、 《左傳》詳敘鄭伯,略寫天王,筆削見義,慟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第五章 《左傳》「齊連稱管至父弒襄公」之敘事義法
一、敘事之書法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二、原始要終,敘事見本末;因以求義,經文可知
三、排比史事,連屬辭文,反覆究觀,敘事得其指義
四、以其所書,知其所不書,敘事尚簡用晦
五、神怪果報,以寄恢詭之趣,發勸懲之義
第六章 比事屬辭與《左傳》「驪姬亂晉」之敘事義法
一、《左傳》事具始末,文成規矩
二、因事定辭,由辭見事
三、《春秋》「晉侯殺其世子申生」,及其書法闡釋
第七章 秦穆公稱霸西戎與《左傳》比事見義之書法
一、前言
二、排比編次而敘事,言之有序以顯義
三、《春秋》經傳之書法:編比史事以示旨義
四、《左傳》長於敘事,言之有序以見指趣
五、〈秦穆公遂霸西戎〉之本末及其敘事義法
六、結語
第八章 《左傳》「秦穆公遂霸西戎」之敘事與解釋
一、前言:《三傳》詮釋《春秋》之方法
二、比事屬辭、敘事傳統與經典詮釋
三、《春秋》之書法義例與褒貶勸懲
四、《春秋》筆削與《左傳》之屬辭與比事
參 《左傳》工於敘戰與敘事傳統
第九章 《左傳》「晉楚邲之戰」及其敘戰義法—— 以筆削昭義、敘事義法為例
一、《春秋》之義,昭乎筆削;不書特書,互發其藴
二、謀篇安章,提敘為先;片言居要,文眼警策
三、鎔意裁辭,逆攝伏應;預言成敗,敘戰定法
四、言敘語敘,運實於虛;擬言代言,藉事明義
五、解散史事,連類而書;兩兩相映,對敘見義
六、結語
第十章 《左傳》「晉楚鄢陵之戰」及其敘事義法—— 以記事成法、敘事傳統、歷史編纂為例
一、前言
二、原始要終,本末悉昭,與記事成法
三、先之後之、依之錯之,隨義而發與敘事傳統
四、或筆或削,比事屬辭與歷史編纂
五、餘論
肆 《左傳》敘事傳統之接受反應
第十一章 《左傳》鄢陵之戰與《春秋》詮釋學——《群書治要》之政術資鑑
一、前言:《群書治要》編著之旨趣
二、于敘事中寓論斷與《春秋》屬辭比事
三、 「于敘事中寓論斷」:《左傳》敘事之經世意義——《群書治要.春秋左氏傳》研究法之一
四、《左傳》比事屬辭與稽考成敗興廢
第十二章 《西廂記》筆法與《左傳》敘事義法——《左傳》敘事文學之清初接受
一、前言:才子六書,只用一副手眼讀得
二、《西廂記》手眼與《左傳》敘事藝術
三、禪宗思維與不犯正位
四、結語
第十三章 敘事傳統、跨際會通與《春秋左氏傳》之研究
一、「其文則史」與《左傳》之歷史敘事
二、《左傳》工於敘事,優為史傳敘事之文
三、屬辭比事與《左傳》之敘事傳統
四、道通為一與《左傳》之經典詮釋
序/導讀
【自 序】
所謂傳統,指世代相傳的系統。因此,學界所言之傳統,當指發生於過去,又持續作用影響於現當代者。換言之,若前無所承,斷港絕流,橫空出世,移植抽換,有名無實,絕對不能稱為「傳統」。
「傳統」的英文 Tradition,源自拉丁語 tradere,原意為「交付、傳遞」。因此,依據語源,傳統必須具備給予者、接受者,以及被傳遞的媒介。世有所謂傳統文化、抒情傳統、敘事傳統者;文化、抒情、敘事,即是「被傳遞的媒介」。此所謂傳統,當然適用前文的義界指陳。
在社會學、歷史學及人類學中,「傳統」的界定,通常包含下列四個關鍵維度:1. 時間的持續性(Temporal Continuity);2. 認同與權威性(Authorityand Identity);3. 動態的再造性(Dynamic Reinvention);4. 傳遞的媒介(Transmission Mechanisms)。持此四維之界說,以考論經學傳統、史學傳統、文學傳統,以及文化傳統,亦多怡然而理順,相融相通而無所窒礙。
就詮釋學(Gadamer)而言,「傳統」常與「現代」相對立,被視為前現代(Pre-modern)的特徵。但後來學者發現:現代性中亦充滿傳統。認為傳統是理解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人類無法脫離傳統而思考,傳統是不斷生成的過程。義大利哲學家、歷史學家貝內德托.克羅齊(Benedetto Croce)的名言:「一切真歷史,都是當代史。」(All history is contemporary history)傳統的前後承繼薪傳,後代現代的接受與反應,從中可見。
一、中國的抒情傳統與敘事傳統
半世紀前,陳世驤撰〈中國的抒情傳統〉一文,提出「中國文學的道統,是一種抒情的道統」;「所有的文學傳統,『統統是』抒情詩的傳統」。從此之後,學界風起雲湧,談論中國文學的傳統,大多聚焦在抒情傳統的探討上。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五十餘年來,海內外學界的論著,十分可觀。
舉其犖犖大者,如高友工《中國美學論集.中國抒情主義》、《唐詩美學》(與梅祖麟合著)。普實克(Jaroslav Průšek)《抒情與敘事:現代中國文學研究》(The Lyrical and the Epic: Studies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王德威著有《抒情傳統與中國現代性:在北大的八講》、《史詩時代的抒情聲音:二十世紀中葉中國的啟蒙與革命》、主編《抒情傳統的再發現》。蔡英俊著《抒情傳統的析論》、《中國古典詩學:審美感知與抒情傳統》。蕭馳《中國抒情傳統》、《抒情傳統與中國文化》等。這樣的研究思潮,近六十年來,已積累可觀之學術成就。不過,有一個迷思與誤區,似乎抒情傳統之外,中國文學未有其他重要傳統,足與抗衡匹敵,遑論並駕齊驅。夷考其實,中國文學、史學、經學,尚有一同源共本之「敘事傳統」,「敘事傳統」甚至可涵概抒情傳統。魯迅評價《史記》,既是「史家之絕唱」,又是「無韻之《離騷》」,可作代表。
西方敘事學(narratology),二十世紀 70 年代初,起於法國,其後發展迅速。1986 年,美國文藝理論家華萊士.馬丁出版《當代敘事理論》,聲言:「過去 15 年,敘事理論已取代小說理論。」敘事學上承俄國形式主義,下接法國結構主義,著眼于文本批評。[荷]米克.巴爾(Mieke Bal)著《敘述學:敘事理論導論》(Narratology introction to theory of Narrative)一書,界定了敘述文本、故事、素材、事件、行動者、行動等?述學的概念,企圖獲得敘事學的一般方法和規律。「敘事傳統」(Narrative Tradition)的研究,與「抒情傳統」相對應。在 1970 年代以後,受西方敘事學(Narratology)的觸發,結合中國史傳文學與小說評點的研究,學人逐漸著書立說,蔚為風氣。
代表性學者,如王靖宇《中國早期敘事文論集》,論敘事文的方法論,提出四個詮釋視角,大抵借鏡小說敘事學,稍加轉化生成。浦安迪著《中國敘事學》,援引西方敘事學進入中國文學研究,提示「抒情與敘事」之對話。大抵借鏡米克巴爾《敘事學:敘事理論導論》,以解讀中國之敘事文本。董乃斌主編《中國文學敘事傳統研究》,撰著《中國文學敘事傳統論稿》,提出「抒情與敘事同源共生」的觀點。研究文本雖為傳統文獻,然持以詮釋之方法,卻是西方敘事學之理論。傅修延:《先秦敘事研究:關於中國敘事傳統的形成》、《中國敘事學》、《敘事:意義與策略》,亦借鏡西方敘事學,以解說中國敘事文獻。楊義 《中國敘事學》、《中國古典小說史論》,稍稍徵引「敘事」之語源,然舉例闡說鮮少呼應。甯稼雨主編: 《中國敘事文化學叢書》,基本上是西方小說敘事學之較論。李隆獻《先秦兩漢歷史敘事隅論》,亦多穿插運用西方敘事學。普實克(Jaroslav Průšek)《抒情與敘事:現代中國文學研究》,揭示中國敘事文學之傳統,如唐傳奇、宋話本,更傾向於抒情化、主觀化。以為與西方寫實主義敘事頗有差異。
其中,王靖宇〈中國敘事文的特性—方法論初探〉一文,於中國敘事傳統研究之指標作用,猶陳世驤撰〈中國的抒情傳統〉一文,具發蹤指示之先發意義。王靖宇提出敘事詮釋視角有四:(一)故事(story)與情節(plot);(二)人物╱角色(character);(三)敘事觀點(the point of view);(四)主題(theme)╱意義(meaning)。諸家聞風興起,藉此以建構中國傳統敘事學。如此移植運用以詮釋解讀傳統敘事學,試問:東方與西方敘事學有何本質上的差異?然而,當今學界研究所謂「中國敘事傳統」者,十之八九踵步王靖宇之論述:以西方敘事學為體,以傳統文化文獻為用,幾乎了無例外。稱為比較敘事學之研究,可也;若徑稱為「傳統」敘事學,則未免名實相違。
上列王靖宇、浦安迪、董乃斌、傅修延、楊義、甯稼雨、李隆獻諸學人,有關中國文學敘事傳統之論述,有一共通點,即是借鏡西方敘事學之模式,以規範傳統文本。如以故事、人物、觀點,和意義四者,作為敘事要素,視為模子或範式,進行比附運用,且據此以探論中國文學的敘事傳統。民初,胡適論整理國故,提出一個原則:「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錢鍾書論學術,亦以為:「須各還其本來面目。」英雄所見,異口同聲如是,堪稱振聾發聵。其言曰:
整理國故,必須以漢還漢,以魏晉還魏晉,以唐還唐,以宋還宋,以明還明,以清還清;……以古文還古文家,以今文還今文家;以程朱還程朱,以陸王還陸王。……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
作史者斷不可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文學隨國風民俗而殊,須各還其本來面目。削足適履,以求統定於一尊,斯無謂矣。……文學隨國風民俗而殊,須各還其本來面目。
《六祖壇經.行由品第一》稱:「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箇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本來面目,原為禪宗的核心術語,指眾生原有的清淨自性(佛性),不受後天煩惱與妄想所染污。胡適、錢鍾書先後借用,作為整理國故、研究文學之定海神針,期勉學界,堪稱指出向上一路。「中國敘事傳統」云者,循名責實,應該是根源於文化中國,在中國文化土壤中孕育,綻開出來的花朵,生發出來的果實。以此觀之,操作西方敘事學,以詮釋解讀中國傳統文學、史學,或經學,猶如錢鍾書所謂「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既不可能「還其本來面目」,遑論其他。
重建本土文論的「話語權」,上世紀以來,即有學者不斷呼籲,胡適之談整理國故,謂「必須以漢還漢,以魏晉還魏晉,以唐還唐,以宋還宋,以明還明,以清還清;以古文還古文家,以今文還今文家;以程朱還程朱,以陸王還陸王。」總而言之,應「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然後才能客觀評價各家義理之是非得失。錢鍾書《石語》,談文學史的編寫,「須各還其本來面目」,「斷不可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也主張揚棄「模子」、不贊同移植「範式」。程千帆論詩學,亦強調:「不能因為提倡新的,就排斥舊的,傳統方法仍要保留。」除非,應用新方法,「比用舊方法得出的結論更深刻」;除非,「新的方法能發掘出新的內容。」否則,何必要新方法?
葉維廉《比較詩學》引夏志清《中國古典小說》一書中的警告:「我們不應該以西方小說的準則,來研討中國的古典小說。」葉氏在〈東西比較文學中「模子」的運用〉一文,有所申說:
一個思維「模子」或語言「模子」的決定力,要尋求「共相」,我們必須放棄死守一個「模子」的固執。我們必須要從兩個「模子」同時進行。而且必須尋根探固,必須從其本身的文化立場去看,然後加以比較,加以對比,始可得到兩者的面貌。
「模子」(Model,或稱「範式」,「模型」)通常指一套預設的理論框架、美學標準或文學類型,可作為連結不同文化文本的橋樑,用來檢視另一個文化中的現象。利用之道,不只提供模子解釋文本,亦必須讓文本修正模子。避免削足適履,切忌誤讀誤用。然而,一般持西方敘事理論詮釋中國敘事傳統者,多只單向接受「模子解釋文本」,未能雙向交流,調適違和。因此,容易流於比附或牽強之失。
四川大學新聞與文學院前院長曹順慶,憂心「失語症」的文化病態,於是提出「返回精神家園」之呼籲,希望經由傳統「話語」之發掘與整理,可以重建本土文論之「話語權」。中國敘事傳統,或中國傳統敘事學,顯然即是「失語症」的文化病態之一;重建本土文論的「話語權」,必須列入當務之急。
所謂傳統,指世代相傳的系統。因此,學界所言之傳統,當指發生於過去,又持續作用影響於現當代者。換言之,若前無所承,斷港絕流,橫空出世,移植抽換,有名無實,絕對不能稱為「傳統」。
「傳統」的英文 Tradition,源自拉丁語 tradere,原意為「交付、傳遞」。因此,依據語源,傳統必須具備給予者、接受者,以及被傳遞的媒介。世有所謂傳統文化、抒情傳統、敘事傳統者;文化、抒情、敘事,即是「被傳遞的媒介」。此所謂傳統,當然適用前文的義界指陳。
在社會學、歷史學及人類學中,「傳統」的界定,通常包含下列四個關鍵維度:1. 時間的持續性(Temporal Continuity);2. 認同與權威性(Authorityand Identity);3. 動態的再造性(Dynamic Reinvention);4. 傳遞的媒介(Transmission Mechanisms)。持此四維之界說,以考論經學傳統、史學傳統、文學傳統,以及文化傳統,亦多怡然而理順,相融相通而無所窒礙。
就詮釋學(Gadamer)而言,「傳統」常與「現代」相對立,被視為前現代(Pre-modern)的特徵。但後來學者發現:現代性中亦充滿傳統。認為傳統是理解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人類無法脫離傳統而思考,傳統是不斷生成的過程。義大利哲學家、歷史學家貝內德托.克羅齊(Benedetto Croce)的名言:「一切真歷史,都是當代史。」(All history is contemporary history)傳統的前後承繼薪傳,後代現代的接受與反應,從中可見。
一、中國的抒情傳統與敘事傳統
半世紀前,陳世驤撰〈中國的抒情傳統〉一文,提出「中國文學的道統,是一種抒情的道統」;「所有的文學傳統,『統統是』抒情詩的傳統」。從此之後,學界風起雲湧,談論中國文學的傳統,大多聚焦在抒情傳統的探討上。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五十餘年來,海內外學界的論著,十分可觀。
舉其犖犖大者,如高友工《中國美學論集.中國抒情主義》、《唐詩美學》(與梅祖麟合著)。普實克(Jaroslav Průšek)《抒情與敘事:現代中國文學研究》(The Lyrical and the Epic: Studies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王德威著有《抒情傳統與中國現代性:在北大的八講》、《史詩時代的抒情聲音:二十世紀中葉中國的啟蒙與革命》、主編《抒情傳統的再發現》。蔡英俊著《抒情傳統的析論》、《中國古典詩學:審美感知與抒情傳統》。蕭馳《中國抒情傳統》、《抒情傳統與中國文化》等。這樣的研究思潮,近六十年來,已積累可觀之學術成就。不過,有一個迷思與誤區,似乎抒情傳統之外,中國文學未有其他重要傳統,足與抗衡匹敵,遑論並駕齊驅。夷考其實,中國文學、史學、經學,尚有一同源共本之「敘事傳統」,「敘事傳統」甚至可涵概抒情傳統。魯迅評價《史記》,既是「史家之絕唱」,又是「無韻之《離騷》」,可作代表。
西方敘事學(narratology),二十世紀 70 年代初,起於法國,其後發展迅速。1986 年,美國文藝理論家華萊士.馬丁出版《當代敘事理論》,聲言:「過去 15 年,敘事理論已取代小說理論。」敘事學上承俄國形式主義,下接法國結構主義,著眼于文本批評。[荷]米克.巴爾(Mieke Bal)著《敘述學:敘事理論導論》(Narratology introction to theory of Narrative)一書,界定了敘述文本、故事、素材、事件、行動者、行動等?述學的概念,企圖獲得敘事學的一般方法和規律。「敘事傳統」(Narrative Tradition)的研究,與「抒情傳統」相對應。在 1970 年代以後,受西方敘事學(Narratology)的觸發,結合中國史傳文學與小說評點的研究,學人逐漸著書立說,蔚為風氣。
代表性學者,如王靖宇《中國早期敘事文論集》,論敘事文的方法論,提出四個詮釋視角,大抵借鏡小說敘事學,稍加轉化生成。浦安迪著《中國敘事學》,援引西方敘事學進入中國文學研究,提示「抒情與敘事」之對話。大抵借鏡米克巴爾《敘事學:敘事理論導論》,以解讀中國之敘事文本。董乃斌主編《中國文學敘事傳統研究》,撰著《中國文學敘事傳統論稿》,提出「抒情與敘事同源共生」的觀點。研究文本雖為傳統文獻,然持以詮釋之方法,卻是西方敘事學之理論。傅修延:《先秦敘事研究:關於中國敘事傳統的形成》、《中國敘事學》、《敘事:意義與策略》,亦借鏡西方敘事學,以解說中國敘事文獻。楊義 《中國敘事學》、《中國古典小說史論》,稍稍徵引「敘事」之語源,然舉例闡說鮮少呼應。甯稼雨主編: 《中國敘事文化學叢書》,基本上是西方小說敘事學之較論。李隆獻《先秦兩漢歷史敘事隅論》,亦多穿插運用西方敘事學。普實克(Jaroslav Průšek)《抒情與敘事:現代中國文學研究》,揭示中國敘事文學之傳統,如唐傳奇、宋話本,更傾向於抒情化、主觀化。以為與西方寫實主義敘事頗有差異。
其中,王靖宇〈中國敘事文的特性—方法論初探〉一文,於中國敘事傳統研究之指標作用,猶陳世驤撰〈中國的抒情傳統〉一文,具發蹤指示之先發意義。王靖宇提出敘事詮釋視角有四:(一)故事(story)與情節(plot);(二)人物╱角色(character);(三)敘事觀點(the point of view);(四)主題(theme)╱意義(meaning)。諸家聞風興起,藉此以建構中國傳統敘事學。如此移植運用以詮釋解讀傳統敘事學,試問:東方與西方敘事學有何本質上的差異?然而,當今學界研究所謂「中國敘事傳統」者,十之八九踵步王靖宇之論述:以西方敘事學為體,以傳統文化文獻為用,幾乎了無例外。稱為比較敘事學之研究,可也;若徑稱為「傳統」敘事學,則未免名實相違。
上列王靖宇、浦安迪、董乃斌、傅修延、楊義、甯稼雨、李隆獻諸學人,有關中國文學敘事傳統之論述,有一共通點,即是借鏡西方敘事學之模式,以規範傳統文本。如以故事、人物、觀點,和意義四者,作為敘事要素,視為模子或範式,進行比附運用,且據此以探論中國文學的敘事傳統。民初,胡適論整理國故,提出一個原則:「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錢鍾書論學術,亦以為:「須各還其本來面目。」英雄所見,異口同聲如是,堪稱振聾發聵。其言曰:
整理國故,必須以漢還漢,以魏晉還魏晉,以唐還唐,以宋還宋,以明還明,以清還清;……以古文還古文家,以今文還今文家;以程朱還程朱,以陸王還陸王。……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
作史者斷不可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文學隨國風民俗而殊,須各還其本來面目。削足適履,以求統定於一尊,斯無謂矣。……文學隨國風民俗而殊,須各還其本來面目。
《六祖壇經.行由品第一》稱:「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箇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本來面目,原為禪宗的核心術語,指眾生原有的清淨自性(佛性),不受後天煩惱與妄想所染污。胡適、錢鍾書先後借用,作為整理國故、研究文學之定海神針,期勉學界,堪稱指出向上一路。「中國敘事傳統」云者,循名責實,應該是根源於文化中國,在中國文化土壤中孕育,綻開出來的花朵,生發出來的果實。以此觀之,操作西方敘事學,以詮釋解讀中國傳統文學、史學,或經學,猶如錢鍾書所謂「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既不可能「還其本來面目」,遑論其他。
重建本土文論的「話語權」,上世紀以來,即有學者不斷呼籲,胡適之談整理國故,謂「必須以漢還漢,以魏晉還魏晉,以唐還唐,以宋還宋,以明還明,以清還清;以古文還古文家,以今文還今文家;以程朱還程朱,以陸王還陸王。」總而言之,應「各還它一個本來面目」,然後才能客觀評價各家義理之是非得失。錢鍾書《石語》,談文學史的編寫,「須各還其本來面目」,「斷不可執西方文學之門類,鹵莽滅裂,強為比附」,也主張揚棄「模子」、不贊同移植「範式」。程千帆論詩學,亦強調:「不能因為提倡新的,就排斥舊的,傳統方法仍要保留。」除非,應用新方法,「比用舊方法得出的結論更深刻」;除非,「新的方法能發掘出新的內容。」否則,何必要新方法?
葉維廉《比較詩學》引夏志清《中國古典小說》一書中的警告:「我們不應該以西方小說的準則,來研討中國的古典小說。」葉氏在〈東西比較文學中「模子」的運用〉一文,有所申說:
一個思維「模子」或語言「模子」的決定力,要尋求「共相」,我們必須放棄死守一個「模子」的固執。我們必須要從兩個「模子」同時進行。而且必須尋根探固,必須從其本身的文化立場去看,然後加以比較,加以對比,始可得到兩者的面貌。
「模子」(Model,或稱「範式」,「模型」)通常指一套預設的理論框架、美學標準或文學類型,可作為連結不同文化文本的橋樑,用來檢視另一個文化中的現象。利用之道,不只提供模子解釋文本,亦必須讓文本修正模子。避免削足適履,切忌誤讀誤用。然而,一般持西方敘事理論詮釋中國敘事傳統者,多只單向接受「模子解釋文本」,未能雙向交流,調適違和。因此,容易流於比附或牽強之失。
四川大學新聞與文學院前院長曹順慶,憂心「失語症」的文化病態,於是提出「返回精神家園」之呼籲,希望經由傳統「話語」之發掘與整理,可以重建本土文論之「話語權」。中國敘事傳統,或中國傳統敘事學,顯然即是「失語症」的文化病態之一;重建本土文論的「話語權」,必須列入當務之急。
試閱
【第一章 《左傳》敘事見本末與《春秋》書法】
摘要
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之成法。孔子《春秋》、左丘明《左傳》,皆準此以成書。《禮記.經解》稱:「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或排比史事,或連屬辭文,或探究終始,多可以推求《春秋》之微旨隱義。左丘明本《春秋》而為傳,《晉書.荀崧傳》稱其「張本繼末,以發明經義」;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謂左丘明作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左氏》治經之道,即是歷史敘事之法。無論先經、後經、依經、錯經,皆是張本繼末、探究終始之敘事法,亦即比事屬辭《春秋》教之闡發。元程端學《春秋本義》所謂小屬辭比事、大屬辭比事之《春秋》書法,與講究本末終始之歷史敘事,可謂經史一源,殊途而同歸。《左傳》體雖編年,然如〈重耳出亡〉、〈呂相絕秦〉、〈聲子說楚〉、〈季札出聘〉、〈王子朝告諸侯〉諸什,皆因事命篇,原始要終,側重事件之本末而敘事之。「文省于紀傳,事豁於編年」之紀事本末體優長,遂於是乎在。無他,良由《左傳》歷史敘事之發用而已。
關鍵詞
歷史敘事 屬辭比事 《春秋》書法 敘事成法 紀事本末
一、本末敘事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凡編年體之史書,皆得稱為春秋,故有《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諸名,《魯春秋》特其中之一而已。其後,孔子參考《魯春秋》,而作《春秋》:「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總之,以事繫年月,《春秋》遂成為孔子著作之專稱。孔子《春秋》雖與魯史《春秋》有別,然體為編年,其實不殊。左丘明復因孔子《春秋》作成《左氏傳》,以歷史敘事解釋《春秋》經,由於敘事見本末,於是,「因以求義,經文可知」。《文心雕龍.史傳》稱:「經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所謂原始要終,即指敘事見本末而言。就《左傳》、《公羊傳》、《穀梁傳》之解經貢獻而言,《左傳》所以居功甚偉者,以歷史敘事解經,敘事見本末故也。
有漸無頓,為歷史發展之通則。《易.坤》稱:「初六,履霜堅冰至。」又云:「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蓋世事之發展,多始於微,而積於漸,久而不已。《春秋》大義,所以在杜漸防微者,以此。然《春秋》編年,相關史事,分載於四季與各年,渙散隔斷,不相連貫;若分年讀之,始、微、積、漸之《春秋》本事與旨義,將不可得而知,孔子「竊取之」之微辭隱義,亦無從考見。如宋蕭楚、家鉉翁、陳亮諸家,詮釋《春秋》之微辭隱義,多持本末敘事為津梁,如:
……然史之紀事,必須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非如今《春秋》之簡也。……由是知《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仲尼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非魯史之舊章也。
……蓋《春秋》,屬辭比事之書也。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歲而始終惟書一事者,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學者欲求聖人之意,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
余嘗欲即經以類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論其時,庶幾抱遺經以見聖人之志。……客有遺余以《春秋總論》者,……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使聖人之志可以舍《傳》而獨考,此其為志亦大矣。……因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
宋蕭楚《春秋辨疑》以為:「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為史乘紀事之原則;由是推論:「《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孔子方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家鉉翁發現:《春秋》敘事,「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所謂聯書、累書、屢書,此《春秋》敘事自見本末終始之說,亦即《春秋》屬辭比事之教也。受限於編年之體,故推求《春秋》之義,「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陳亮為劉朔《春秋比事》作序,以為「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可以獨抱遺經,無傳而獨考聖人之志。設想孔子作《春秋》,寓乎褒貶之際,史事之本末終始,諒已具體掌握。或筆或削,或詳、或略,先後、重輕,諸般措置序列,必已妥善安排經營,故雖時隔數年,而史事脈絡仍相互潛通,故可藉由比事屬辭以推求史義。
(一)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成法
元程端學《春秋本義》研治《春秋》,提出「大屬辭比事」、「小屬辭比事」之說;清毛奇齡《春秋傳》揭示:「聖人究觀終始」、「備究其事之始末」,以之求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亦強調解讀《春秋》,「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方能洞曉聖人之意「於字句之外」。凡此,皆持本末敘事以讀《春秋》、治《春秋》者,如:
自《春秋》之始至中,中至終,而總論之,正所謂屬辭比事者也。大凡《春秋》一事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後相聯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自重,始之不慎,至卒之不可救者,往往皆是。
傳稱屬辭比事者,《春秋》之大法。……夫《春秋》有大屬辭比事,有小屬辭比事。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
《春秋》須詳審《經》文,備究其事之始末,並當時行事之首從、主輔,而後可斷以義。否則,鮮有不誤者。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如子同生、肆大眚、鄭棄其師、成宋亂、宋災故、王室亂,終《春秋》不再見。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桓五年……至莊四年……首尾十七年,書紀凡十四事,著齊首滅國,而紀委曲圖存終不得免,憫紀之亡而傷齊之暴也。桓三年,……至冬,……一年之中連書六事,皆為昏文姜。莊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三年之中連書十四事,皆為昏哀姜。志閨門之禍,謹履霜之漸,詔天下後世以閑有家之道也。自桓十八年……至莊元年……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至莊八年,……七年之中連書凡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欲,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毋淫奔,更會狩會伐以取媚,至元凶就殛而後已,為悖天而逆理也。自莊九年,……至十三年,……五年之中連書凡十一事,志莊公之忘父仇而欲定仇國,納子糾,又見殺,與齊為難,至桓公定伯而後已也。自僖十七年……至二十七年,……首尾十一年,連書三十四事,志宋襄嗣伯無功,荊楚暴橫莫制,諸夏瀾倒,汲汲有左衽之憂,而晉文之出為刻不可緩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事端之發展,必然遵循「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至重」之原則。因此,元程端學論孔子敘次《春秋》之史事,亦呼應歷史記述「始至中,中至終」之衍化。故解讀《春秋》,當關注「一事而前後相聯者」,而「總論之」,此即《禮記.經解》所謂:「屬辭比事,《春秋》教也。」程端學以屬辭比事為《春秋》之大法,屬辭比事之規模有大、有小:「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易言之,皆是敘事見本末之詮釋解讀方法。清毛奇齡《春秋傳》之解經,亦主張「備究其事之始末」,而後可以斷以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舉紀之亡、昏哀姜、魯桓見殺、齊襄淫欲、夫人無恥、莊公忘父仇、宋襄嗣霸無功諸事件,拈出《春秋》敘事有屢書、再書、連書、不一書之例,此亦本末敘事書法之體現,孔子作《春秋》之文心與取義,已呼之欲出。無論忌諱之書寫,或積漸之揭示,張本繼末,原始要終之敘事,頗能具文見義,勝任愉快。
劉師培考察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有所謂:「爰始要終,本末悉昭,則記事以詳為尚」之說。試檢索出土文獻《清華簡》第二冊,《繫年》第二十、二十二章,綜述吳楚外交之衝突、勢力之消長、晉越之結盟,其事之終始本末,見於一篇之中。《清華簡》第七冊,《越公其事》凡十一章,敘吳敗越、句踐復國、越滅吳諸事始末,亦張本繼末,終始曉然。要之,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源遠流長,如《魯春秋》、《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繫年》、《越公其事》之屬,多就終始本末而敘事之,乃中國敘事傳統之具體而微者。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以「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作為《經》《傳》詮釋之方法,與古春秋成法本末敘事相較,彼此可以相互發明。
中唐啖助、趙匡新《春秋》學派,提倡以經治經,韓愈〈贈盧仝〉詩云:「《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主張揚棄《三傳》,獨抱遺
經,亦足以求索孔子著作《春秋》之微旨隱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讀春秋偶筆》謂:「『究終始』三字最妙!此即比事屬辭之法。」要言不煩,一語中的,深得我心之所同然。
《四庫全書總目》《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提要》云:
《春秋》一書,經則比事屬辭,義多相發,《傳》文則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絲牽繩貫,脈絡潛通。
孔子筆削魯史記,而作《春秋》,或排比其史事,或連屬其辭文,或比事與屬辭交融相發,以闡明《春秋》都不說破之微辭隠義。左丘明因《經》而作《傳》,其方法要領,在「義以為經」,而其事、其文緯之。於是《左傳》之歷史敘事,有先經、後經、依經、錯經之倫。《四庫全書總目》所謂「絲牽繩貫,脈絡潛通」者,就《春秋》而言,謂其事、其文,皆牽聯貫串於「其義」。絲繩也,脈絡也,即其事、其文;皆所以潛通於義,歸趣於經旨,脈注綺交於孔子竊取之義者也。由《四庫全書》提要之提示,以比事屬辭解經,顯
然已運用本未終始之法。由此觀之,《左傳》之歷史敘事,已隱含紀事本末之體。
(二)屬辭比事之《春秋》教,凸顯張本繼末之書寫
《四庫全書》館臣所稱比事屬辭,《禮記.經解》稱為屬辭比事。何謂屬辭比事?經學家、禮學家、史學家各有界定述說,自戰國孟子,漢董仲舒、司馬遷,歷宋、元、明、清之《春秋》學者,多家自為說,莫衷一是。筆者會通諸家之言,略述如下:
辭文之散漶橫梗者,宜統合連屬之;載事之參伍懸遠者,當比次類及之。易言之,持宏觀之視野,用系統之思維,貫通全書而進行考察:連屬上下、前後之文辭,類比、對比、比興相近相反之史事,合數十年
積漸之時勢,而通觀考索之,即可以求得《春秋》不說破之「言外之義」,此之謂屬辭比事。
《春秋》體為編年,相關史事頗不聯貫;而孔子「竊取」之義,多「推見至隱」,見於言外。更何況,史事發展有漸無頓,良非一朝一夕之故。《春秋》敘事雖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然讀者若不排比史事,連屬辭文,掌握本末,探究終始,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將不可能有較精確之詮釋解讀。元程端學《春秋本義》說《春秋》:「有首必有尾,有尾必有首,所謂屬辭比事者也。」趙汸稱:「二百四十二年簡重如山,亦必屬辭比事而後可施筆削,所以學《春秋》者,若非屬辭比事亦不能達筆削之權。」孔子作《春秋》,後世治《春秋》,必通曉屬辭比事,方能考索筆削之權宜。試看明高攀龍《春秋孔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以及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如何以比事屬辭、探究終始之法門,解讀《春秋》「推見至隱」之言外之意:
上書大夫并使,下書「夫人歸齊」,中曰「子卒」,故《春秋》屬辭比事而義見也。宣公之立也,上書「夫人歸」,下書「行父如齊」,行父與謀可知。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者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自桓十八年「公會齊侯於濼」,至莊元年「王姬歸於齊」,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
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至莊八年「齊無知弒其君諸兒」,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恣,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母淫奔,……為悖天而逆理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春秋》十二公,桓、莊、僖、文、宣、成,皆娶齊女;襄、昭、定、哀,皆不娶齊女。娶齊女,則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則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詳于書齊女者,聖人惡魯之娶齊女也。……嗚呼,醴泉無源,而淫風有自。齊女固善淫焉,而又好殺。通齊侯者,齊女也;通慶父者,又齊女也。與殺其夫者,齊女也;與殺其子者,又齊女也。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魯人當一戒之、再戒之矣。
歷代學者治《春秋》,多憑藉「屬辭比事」之《春秋》教,以破譯孔子「竊取」(私為)之意。考察《春秋》史書之排比,辭文之修飾,觀其「上書」、「下書」、「中曰」,從而張本繼末,探究終始,運用此種屬辭比事之法,於是《春秋》之言外指趣可知,高攀龍《春秋孔義》即以此解讀孔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排比「兩年之中連書九事」,「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比事以觀,以見魯桓公之見弒,齊襄公之淫恣,夫人之無恥,魯莊公之忘父事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於序事中寓論斷」之書法,多可以因張本繼末,探究終始,而洞若觀火。顧棟高所謂「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實即比事屬辭之《春秋》書法。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所舉例,尤其「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運用大屬辭比事,以探索《春秋》「推見至隱」之忌諱書寫。《春秋》載魯國十二公之婚配,張自超以筆削、詳略之書法,推求聖人之好惡、褒貶、勸懲;蓋就桓、莊、僖、文、宣、成六公之娶齊女,《春秋》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之襄、昭、定、哀四公,「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春秋》書例:常事、合禮,不書(削);非常、違禮,則筆而書之(筆)。或筆或削之際,可以互發其藴,互顯其意,故云。《春秋》於魯六公娶齊女,筆而書之以示戒,蓋「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孔子詳而書之,亦通全《經》而探究之。由此觀之,紀事講求本末終始,所謂屬辭比比事之教也。
摘要
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之成法。孔子《春秋》、左丘明《左傳》,皆準此以成書。《禮記.經解》稱:「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或排比史事,或連屬辭文,或探究終始,多可以推求《春秋》之微旨隱義。左丘明本《春秋》而為傳,《晉書.荀崧傳》稱其「張本繼末,以發明經義」;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謂左丘明作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左氏》治經之道,即是歷史敘事之法。無論先經、後經、依經、錯經,皆是張本繼末、探究終始之敘事法,亦即比事屬辭《春秋》教之闡發。元程端學《春秋本義》所謂小屬辭比事、大屬辭比事之《春秋》書法,與講究本末終始之歷史敘事,可謂經史一源,殊途而同歸。《左傳》體雖編年,然如〈重耳出亡〉、〈呂相絕秦〉、〈聲子說楚〉、〈季札出聘〉、〈王子朝告諸侯〉諸什,皆因事命篇,原始要終,側重事件之本末而敘事之。「文省于紀傳,事豁於編年」之紀事本末體優長,遂於是乎在。無他,良由《左傳》歷史敘事之發用而已。
關鍵詞
歷史敘事 屬辭比事 《春秋》書法 敘事成法 紀事本末
一、本末敘事與屬辭比事之《春秋》教
凡編年體之史書,皆得稱為春秋,故有《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諸名,《魯春秋》特其中之一而已。其後,孔子參考《魯春秋》,而作《春秋》:「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總之,以事繫年月,《春秋》遂成為孔子著作之專稱。孔子《春秋》雖與魯史《春秋》有別,然體為編年,其實不殊。左丘明復因孔子《春秋》作成《左氏傳》,以歷史敘事解釋《春秋》經,由於敘事見本末,於是,「因以求義,經文可知」。《文心雕龍.史傳》稱:「經文婉約,丘明同時,實得微言,乃原始要終,創為傳體。」所謂原始要終,即指敘事見本末而言。就《左傳》、《公羊傳》、《穀梁傳》之解經貢獻而言,《左傳》所以居功甚偉者,以歷史敘事解經,敘事見本末故也。
有漸無頓,為歷史發展之通則。《易.坤》稱:「初六,履霜堅冰至。」又云:「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蓋世事之發展,多始於微,而積於漸,久而不已。《春秋》大義,所以在杜漸防微者,以此。然《春秋》編年,相關史事,分載於四季與各年,渙散隔斷,不相連貫;若分年讀之,始、微、積、漸之《春秋》本事與旨義,將不可得而知,孔子「竊取之」之微辭隱義,亦無從考見。如宋蕭楚、家鉉翁、陳亮諸家,詮釋《春秋》之微辭隱義,多持本末敘事為津梁,如:
……然史之紀事,必須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非如今《春秋》之簡也。……由是知《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仲尼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非魯史之舊章也。
……蓋《春秋》,屬辭比事之書也。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歲而始終惟書一事者,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學者欲求聖人之意,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
余嘗欲即經以類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論其時,庶幾抱遺經以見聖人之志。……客有遺余以《春秋總論》者,……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使聖人之志可以舍《傳》而獨考,此其為志亦大矣。……因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
宋蕭楚《春秋辨疑》以為:「本末略具,使讀者可辨」,為史乘紀事之原則;由是推論:「《未修春秋》辭有本末,足以辨事善惡」,孔子方得以「據其實而筆削之」。家鉉翁發現:《春秋》敘事,「或聯書以著其義,或累書以盡其義」;「有一事而歷數歲,屢書以見其義者」;所謂聯書、累書、屢書,此《春秋》敘事自見本末終始之說,亦即《春秋》屬辭比事之教也。受限於編年之體,故推求《春秋》之義,「必反復究觀,而後能有得」。陳亮為劉朔《春秋比事》作序,以為「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可以獨抱遺經,無傳而獨考聖人之志。設想孔子作《春秋》,寓乎褒貶之際,史事之本末終始,諒已具體掌握。或筆或削,或詳、或略,先後、重輕,諸般措置序列,必已妥善安排經營,故雖時隔數年,而史事脈絡仍相互潛通,故可藉由比事屬辭以推求史義。
(一)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為古春秋記事成法
元程端學《春秋本義》研治《春秋》,提出「大屬辭比事」、「小屬辭比事」之說;清毛奇齡《春秋傳》揭示:「聖人究觀終始」、「備究其事之始末」,以之求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亦強調解讀《春秋》,「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方能洞曉聖人之意「於字句之外」。凡此,皆持本末敘事以讀《春秋》、治《春秋》者,如:
自《春秋》之始至中,中至終,而總論之,正所謂屬辭比事者也。大凡《春秋》一事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後相聯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自重,始之不慎,至卒之不可救者,往往皆是。
傳稱屬辭比事者,《春秋》之大法。……夫《春秋》有大屬辭比事,有小屬辭比事。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
《春秋》須詳審《經》文,備究其事之始末,並當時行事之首從、主輔,而後可斷以義。否則,鮮有不誤者。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如子同生、肆大眚、鄭棄其師、成宋亂、宋災故、王室亂,終《春秋》不再見。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桓五年……至莊四年……首尾十七年,書紀凡十四事,著齊首滅國,而紀委曲圖存終不得免,憫紀之亡而傷齊之暴也。桓三年,……至冬,……一年之中連書六事,皆為昏文姜。莊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三年之中連書十四事,皆為昏哀姜。志閨門之禍,謹履霜之漸,詔天下後世以閑有家之道也。自桓十八年……至莊元年……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至莊八年,……七年之中連書凡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欲,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毋淫奔,更會狩會伐以取媚,至元凶就殛而後已,為悖天而逆理也。自莊九年,……至十三年,……五年之中連書凡十一事,志莊公之忘父仇而欲定仇國,納子糾,又見殺,與齊為難,至桓公定伯而後已也。自僖十七年……至二十七年,……首尾十一年,連書三十四事,志宋襄嗣伯無功,荊楚暴橫莫制,諸夏瀾倒,汲汲有左衽之憂,而晉文之出為刻不可緩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事端之發展,必然遵循「自微而至著,自輕而至重」之原則。因此,元程端學論孔子敘次《春秋》之史事,亦呼應歷史記述「始至中,中至終」之衍化。故解讀《春秋》,當關注「一事而前後相聯者」,而「總論之」,此即《禮記.經解》所謂:「屬辭比事,《春秋》教也。」程端學以屬辭比事為《春秋》之大法,屬辭比事之規模有大、有小:「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其小者,合數十年之事而比觀之」。易言之,皆是敘事見本末之詮釋解讀方法。清毛奇齡《春秋傳》之解經,亦主張「備究其事之始末」,而後可以斷以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舉紀之亡、昏哀姜、魯桓見殺、齊襄淫欲、夫人無恥、莊公忘父仇、宋襄嗣霸無功諸事件,拈出《春秋》敘事有屢書、再書、連書、不一書之例,此亦本末敘事書法之體現,孔子作《春秋》之文心與取義,已呼之欲出。無論忌諱之書寫,或積漸之揭示,張本繼末,原始要終之敘事,頗能具文見義,勝任愉快。
劉師培考察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有所謂:「爰始要終,本末悉昭,則記事以詳為尚」之說。試檢索出土文獻《清華簡》第二冊,《繫年》第二十、二十二章,綜述吳楚外交之衝突、勢力之消長、晉越之結盟,其事之終始本末,見於一篇之中。《清華簡》第七冊,《越公其事》凡十一章,敘吳敗越、句踐復國、越滅吳諸事始末,亦張本繼末,終始曉然。要之,古春秋記事之成法,源遠流長,如《魯春秋》、《宋春秋》、《燕春秋》、《百國春秋》、《繫年》、《越公其事》之屬,多就終始本末而敘事之,乃中國敘事傳統之具體而微者。晉杜預《春秋經傳集解》:以「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作為《經》《傳》詮釋之方法,與古春秋成法本末敘事相較,彼此可以相互發明。
中唐啖助、趙匡新《春秋》學派,提倡以經治經,韓愈〈贈盧仝〉詩云:「《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主張揚棄《三傳》,獨抱遺
經,亦足以求索孔子著作《春秋》之微旨隱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讀春秋偶筆》謂:「『究終始』三字最妙!此即比事屬辭之法。」要言不煩,一語中的,深得我心之所同然。
《四庫全書總目》《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提要》云:
《春秋》一書,經則比事屬辭,義多相發,《傳》文則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絲牽繩貫,脈絡潛通。
孔子筆削魯史記,而作《春秋》,或排比其史事,或連屬其辭文,或比事與屬辭交融相發,以闡明《春秋》都不說破之微辭隠義。左丘明因《經》而作《傳》,其方法要領,在「義以為經」,而其事、其文緯之。於是《左傳》之歷史敘事,有先經、後經、依經、錯經之倫。《四庫全書總目》所謂「絲牽繩貫,脈絡潛通」者,就《春秋》而言,謂其事、其文,皆牽聯貫串於「其義」。絲繩也,脈絡也,即其事、其文;皆所以潛通於義,歸趣於經旨,脈注綺交於孔子竊取之義者也。由《四庫全書》提要之提示,以比事屬辭解經,顯
然已運用本未終始之法。由此觀之,《左傳》之歷史敘事,已隱含紀事本末之體。
(二)屬辭比事之《春秋》教,凸顯張本繼末之書寫
《四庫全書》館臣所稱比事屬辭,《禮記.經解》稱為屬辭比事。何謂屬辭比事?經學家、禮學家、史學家各有界定述說,自戰國孟子,漢董仲舒、司馬遷,歷宋、元、明、清之《春秋》學者,多家自為說,莫衷一是。筆者會通諸家之言,略述如下:
辭文之散漶橫梗者,宜統合連屬之;載事之參伍懸遠者,當比次類及之。易言之,持宏觀之視野,用系統之思維,貫通全書而進行考察:連屬上下、前後之文辭,類比、對比、比興相近相反之史事,合數十年
積漸之時勢,而通觀考索之,即可以求得《春秋》不說破之「言外之義」,此之謂屬辭比事。
《春秋》體為編年,相關史事頗不聯貫;而孔子「竊取」之義,多「推見至隱」,見於言外。更何況,史事發展有漸無頓,良非一朝一夕之故。《春秋》敘事雖原始要終,本末悉昭;然讀者若不排比史事,連屬辭文,掌握本末,探究終始,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將不可能有較精確之詮釋解讀。元程端學《春秋本義》說《春秋》:「有首必有尾,有尾必有首,所謂屬辭比事者也。」趙汸稱:「二百四十二年簡重如山,亦必屬辭比事而後可施筆削,所以學《春秋》者,若非屬辭比事亦不能達筆削之權。」孔子作《春秋》,後世治《春秋》,必通曉屬辭比事,方能考索筆削之權宜。試看明高攀龍《春秋孔義》、清顧棟高《春秋大事表》,以及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如何以比事屬辭、探究終始之法門,解讀《春秋》「推見至隱」之言外之意:
上書大夫并使,下書「夫人歸齊」,中曰「子卒」,故《春秋》屬辭比事而義見也。宣公之立也,上書「夫人歸」,下書「行父如齊」,行父與謀可知。
《春秋》有只一書以見義者,……此聖人之特筆,不必屬辭比事而可知者也。有屢書、再書、不一書以見義者,如……自桓十八年「公會齊侯於濼」,至莊元年「王姬歸於齊」,兩年之中連書九事,志魯桓之
見殺于齊,而魯吞聲飲恨為可憐而可痛也。自莊二年「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至莊八年「齊無知弒其君諸兒」,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志齊襄之淫恣,夫人之無恥,而魯莊之忘父事仇,縱母淫奔,……為悖天而逆理也。……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真如枯旱之望雨,聖人之意自曉然明白於字句之外,而豈以一字兩字,稱人稱爵為褒貶哉!
……《春秋》十二公,桓、莊、僖、文、宣、成,皆娶齊女;襄、昭、定、哀,皆不娶齊女。娶齊女,則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則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詳于書齊女者,聖人惡魯之娶齊女也。……嗚呼,醴泉無源,而淫風有自。齊女固善淫焉,而又好殺。通齊侯者,齊女也;通慶父者,又齊女也。與殺其夫者,齊女也;與殺其子者,又齊女也。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魯人當一戒之、再戒之矣。
歷代學者治《春秋》,多憑藉「屬辭比事」之《春秋》教,以破譯孔子「竊取」(私為)之意。考察《春秋》史書之排比,辭文之修飾,觀其「上書」、「下書」、「中曰」,從而張本繼末,探究終始,運用此種屬辭比事之法,於是《春秋》之言外指趣可知,高攀龍《春秋孔義》即以此解讀孔義。顧棟高《春秋大事表》,排比「兩年之中連書九事」,「七年之中連書十七事」,比事以觀,以見魯桓公之見弒,齊襄公之淫恣,夫人之無恥,魯莊公之忘父事仇。《春秋》「都不說破」之「言外之意」,「於序事中寓論斷」之書法,多可以因張本繼末,探究終始,而洞若觀火。顧棟高所謂「此須合數十年之通,觀其積漸之時勢」,實即比事屬辭之《春秋》書法。清張自超《春秋宗朱辨義》所舉例,尤其「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運用大屬辭比事,以探索《春秋》「推見至隱」之忌諱書寫。《春秋》載魯國十二公之婚配,張自超以筆削、詳略之書法,推求聖人之好惡、褒貶、勸懲;蓋就桓、莊、僖、文、宣、成六公之娶齊女,《春秋》書「逆」,書「至」獨詳;不娶齊女之襄、昭、定、哀四公,「逆」與「至」皆不書而從略。《春秋》書例:常事、合禮,不書(削);非常、違禮,則筆而書之(筆)。或筆或削之際,可以互發其藴,互顯其意,故云。《春秋》於魯六公娶齊女,筆而書之以示戒,蓋「齊女世濟其惡,以亂魯」,孔子詳而書之,亦通全《經》而探究之。由此觀之,紀事講求本末終始,所謂屬辭比比事之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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