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君的外交
日本國大君
在十七世紀前半,東亞各國致德川將軍的外交文書中,除了極少數例外,幾乎都稱呼為「日本國王」。然而德川將軍本人在對外的文書中,從不自稱為「日本國王」,而是一直使用「日本國源某」這樣的稱號。這個稱號最初是在足利義持時期,為了對朝鮮自稱而創造出來的,到了江戶初期,也逐漸用於面對其他國家的場合。從外交上來看,各國稱德川將軍為「日本國王」,顯示出日本在客觀上仍被納入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之中;而德川將軍自己不使用這一稱號,則被視為一種主觀上對中國體制的自我區隔或自立的宣示。
當時,「將軍」這個稱呼,「在中國是中下級官職(於漢唐為中下之官)」(林羅山、林永喜)之意,因此被視為不適合作為對外名號。於是從寬永十二年(一六三五年)開始,德川幕府選用了全新且與中國王朝官職無關的外交稱號──「日本國大君」或簡稱「大君」。德川將軍本人仍稱「日本國源某」,而外交對象則稱之為「日本國大君」,這種不對稱的稱號制度,一般認為是一種偏離當時東亞國際秩序慣例的外交形式。
「日本國大君」、「大君」這些稱號,正是在日朝關係的歷史脈絡下,於寬永十二年所制定的。不過,要注意的是,德川將軍本人並不這樣自稱,而是由外交對象、幕府老中、大名等在提及德川將軍時所使用的。除了一六四四年至一七一四年間與琉球王國的外交中偶見「大君」的使用之外,這個稱號主要還是用於日本與朝鮮的交流上,這也正是它最具代表性的特徵。
另一方面,在安政元年(一八五四年)佩里的書簡中所附的中文翻譯文中,出現了「大君」這個稱號。這是因為幕府自嘉永三年(一八五○年)起編纂外交文書集《通航一覽》時,再次確認並使用了「大君」這個稱號。從締結和親條約的時期開始,「大君」稱號在與朝鮮的往來中依舊按照既有的用法使用;但在與西方列強的外交上,則被重新定位為既可用來自稱,也可用於他稱的稱號。「大君」一詞誕生於十七世紀前半,原是為了符合當時日朝關係所創造的稱號。到了日本開國之際,它被賦予了作為外交名號的廣泛適用性,然而隨著幕府的瓦解,最終也被棄置不用了。
關於「大君」稱號的意涵,在超過二百年的江戶時代中,歷經了不同時期、不同立場的多種詮釋。這些詮釋上的搖擺,有時也為當時的外交體制投下細微但不無影響的漣漪。例如,自文久二年(一八六二年)至明治十六年(一八八三年)間擔任駐日英國公使的外交官薩道義(Ernest Satow),就在著作中這麼寫道:「關於『大君』的稱呼,當時英文使用的是『His Majesty』(陛下),與我們英國女王同列為平等地位。但在日文譯文中,卻譯為與『Highness』同義的『殿下』。若將大君與英國女王視為同等,那麼英國的國家元首便等同於地位在天皇之下的存在。」、「後來我才得知,『大君』這個詞原本就是與天皇同義的。」(薩道義《一名外交官眼中的明治維新》上,第十四章,坂田精一譯,岩波文庫)
薩道義之所以會這麼書寫,是因為他派駐日本之際,正值日本的外交權(例如締結與批准條約的權限)逐漸從幕府移交至天皇手中的過渡時期。因此,他的敘述反映了當時權力轉移的脈絡。但須注意的是,「大君」這一稱號是在近世初期創立的,那時天皇完全沒有外交實權。像薩道義這種將大君與天皇地位混為一談的想法,在「大君」初創時是完全不存在的。試圖以後代的眼光解釋前代的歷史資料,這種做法已偏離了歷史學應有的方法。我們首先應該回到「大君」這個稱號誕生的時代,根據當時的歷史事實與常識,來探究它產生的背景與真正的意涵。
日本國王與日本國源某
關於為何德川將軍特別在對朝鮮的外交往來中不自稱「日本國王」,人們常引用江戶初期外交僧人以心崇傳的記述作為說明依據。
以心崇傳曾寫道:「『王』這個字,自古以來在對高麗的外交文書中從未使用。那是因為從日本的立場來看,高麗屬於戎國(西方的野蠻之國)。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異國日記》一六一七年九月四日條)基於這段史料,後人推測當時日本確實有將自身地位視為高於朝鮮的意識。再進一步看來,以心崇傳這番「不使用『王』字」的說明,也被認為是近世日本對朝鮮觀念固定化的一個重要契機。
然而,關於「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這句話,也有人解釋為「天皇不與朝鮮國王通信」,但其實以心崇傳的本意是:「兌長老(西笑承兌)所撰的外交文書是依據歷來先例所寫,既然從未有使用『王』字的慣例,自然不會使用。」室町時代的武家外交多由五山禪僧負責,而十五世紀中期編纂的《善隣國寶記》,正是這類外交活動的結晶。從戰國時代到江戶初期,武家的外交實務由西笑承兌承接,之後又傳承到了以心崇傳。而以心崇傳也有一本重要的參考文獻,那就是《善隣國寶記》。所謂「依據歷來先例所寫」,指的正是參照《善隣國寶記》來起草外交信函。
查閱《善隣國寶記》中所載,室町將軍與朝鮮國王的往來文書中,無論是將軍自稱或朝鮮方的稱謂,都從未出現「日本國王」這一用法。將軍的自稱為「日本國源某」,朝鮮對他的稱呼則為「日本國殿下」。另一方面,在室町將軍與明朝皇帝之間的往來文書中,發信人與收信人所使用的稱謂,分別為「日本國王臣某」與「日本國王源某」。舉例來說,在明宣德皇帝下達給足利義教的敕書中,有「你的父王道義(足利義滿)[爾父王道義]」的字句,從這一點就可明確看出,「日本國王」指的正是室町幕府的將軍。
因此,這句「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意思是:從來就沒有將軍以「日本國王」的身分,與「朝鮮國王」互換外交文書的先例。換言之,正是基於這樣的歷史前例,以心崇傳才會說明:「自古以來,外交書信中從不使用『王』這個字稱呼高麗,因為高麗被視為比日本低一等的夷國。」「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這句話是在元和三年(一六一七年)朝鮮通信使(回答兼刷還使)停留伏見期間所寫的,當時正值德川秀忠擬定回覆朝鮮的國書之際,由此可見,以心崇傳的認知也的確為幕府高層所共享。不過,儘管這一點顯示了當時日本確實存在一種將自己置於朝鮮之上的優越意識,但我們也不能就此斷言,在所有外交領域中,這種意識無所不在、完全主導一切。
對等外交的風貌
在十七世紀初,自安南國(今越南)寄來的外交文書中,發信人的頭銜使用了「大都統」等「較為謙遜」的稱號,而未使用「國王」一詞。對於收信人方面,文書中則出現如「日本國內太宰執原王」、「日本國源王」、「日本國國王」等不同說法,雖然都包含「國王」一詞,但表達方式多樣。而在年號方面,越南使用的是其本國特有的年號,甚至在部分數字書寫中,也使用了越南特有的國字。另一方面,日本與暹羅(今泰國)之間的外交往來,則可明確分為兩類:一是國王層級之間的文書往返,二是相當於部長級官員間的往來。舉例來說,有一封致日本老中土井大炊頭利勝的文書,發信人署名為「暹羅國王握雅西潭麻喇」。其中「握雅西潭麻喇」實為一種官職稱號(即朝廷授予的名號),指負責從各地徵收稅金的高官,因此,這位發信人實際上並非國王本人,而是閣僚級的官員。此外,該文書中所使用的年號,不是泰國本土的年號,就是以干支紀年。而日本自「大君」號建立後,向朝鮮發出的國書中,會自稱「日本國源某」,使用日本的年號;相對地,朝鮮發出的國書中,則自稱為「朝鮮國王」,並以「大君」作為對日本將軍的尊稱。至於所用年號,一六四四年以前採用的是中國明朝的年號,之後則改為僅使用干支紀年。
從這樣的交流方式中,可以看出幾點。首先,比起「必須互相以『國王』的稱號來往,才算是對等外交」的觀念,更能看出的是,各民族在保持民族自覺(尤其是從中國獨立的意識)的同時,也會各自使用本民族的稱號、年號與文字來進行交流,而這同樣被視為對等外交。這點在日本與暹羅的交流中尤為明顯:國王層級之間交換文書,閣僚層級也各自對應地往來文書,雙方在階級上盡可能尋求對等,也成功實踐出來。在首度迎接朝鮮通信使並開始使用「大君」稱號時,江戶幕府甚至詳細調查了使節團中每位官員所持官位的高低,這便是為了在各階級之間也維持對等外交禮儀而做的準備工作。
另一方面,正德五年(一七一五年),幕府藉由是否持有由其頒發的「信牌」來規範長崎的貿易行為。當時有中國商人持有日本頒發的信牌,引發清朝方面的不滿。在這場爭論中,有關年號的使用也引起討論,留下了以下的記載:
若是商人背離朝廷而依附他國,並使用外國的年號,這絕對是不容許的……。然而關於年號,既然各國各地自有其年號,如果信牌是在當地發行的,那麼記載當地的年號也不是無理之事。(關於廣東船頭李韜士的故事記錄,《華夷變態》下)
這段話一方面反映了當時普遍認為,使用外國年號象徵著「依附他國」的觀念;但另一方面也承認,在國際社會中,各國自有其年號,在該國發行的文書中使用該國年號,本是理所當然之事。依照這樣的理解來看,前面提及的日本與安南、暹羅、朝鮮等國的外交往來,其實都不應被視為存在著上下從屬關係。因為日本並未強制對方使用日本的年號,對方也同樣未要求日本採用其年號,雙方尊重彼此主權,正是一種實質的對等外交。
日本國大君
在十七世紀前半,東亞各國致德川將軍的外交文書中,除了極少數例外,幾乎都稱呼為「日本國王」。然而德川將軍本人在對外的文書中,從不自稱為「日本國王」,而是一直使用「日本國源某」這樣的稱號。這個稱號最初是在足利義持時期,為了對朝鮮自稱而創造出來的,到了江戶初期,也逐漸用於面對其他國家的場合。從外交上來看,各國稱德川將軍為「日本國王」,顯示出日本在客觀上仍被納入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之中;而德川將軍自己不使用這一稱號,則被視為一種主觀上對中國體制的自我區隔或自立的宣示。
當時,「將軍」這個稱呼,「在中國是中下級官職(於漢唐為中下之官)」(林羅山、林永喜)之意,因此被視為不適合作為對外名號。於是從寬永十二年(一六三五年)開始,德川幕府選用了全新且與中國王朝官職無關的外交稱號──「日本國大君」或簡稱「大君」。德川將軍本人仍稱「日本國源某」,而外交對象則稱之為「日本國大君」,這種不對稱的稱號制度,一般認為是一種偏離當時東亞國際秩序慣例的外交形式。
「日本國大君」、「大君」這些稱號,正是在日朝關係的歷史脈絡下,於寬永十二年所制定的。不過,要注意的是,德川將軍本人並不這樣自稱,而是由外交對象、幕府老中、大名等在提及德川將軍時所使用的。除了一六四四年至一七一四年間與琉球王國的外交中偶見「大君」的使用之外,這個稱號主要還是用於日本與朝鮮的交流上,這也正是它最具代表性的特徵。
另一方面,在安政元年(一八五四年)佩里的書簡中所附的中文翻譯文中,出現了「大君」這個稱號。這是因為幕府自嘉永三年(一八五○年)起編纂外交文書集《通航一覽》時,再次確認並使用了「大君」這個稱號。從締結和親條約的時期開始,「大君」稱號在與朝鮮的往來中依舊按照既有的用法使用;但在與西方列強的外交上,則被重新定位為既可用來自稱,也可用於他稱的稱號。「大君」一詞誕生於十七世紀前半,原是為了符合當時日朝關係所創造的稱號。到了日本開國之際,它被賦予了作為外交名號的廣泛適用性,然而隨著幕府的瓦解,最終也被棄置不用了。
關於「大君」稱號的意涵,在超過二百年的江戶時代中,歷經了不同時期、不同立場的多種詮釋。這些詮釋上的搖擺,有時也為當時的外交體制投下細微但不無影響的漣漪。例如,自文久二年(一八六二年)至明治十六年(一八八三年)間擔任駐日英國公使的外交官薩道義(Ernest Satow),就在著作中這麼寫道:「關於『大君』的稱呼,當時英文使用的是『His Majesty』(陛下),與我們英國女王同列為平等地位。但在日文譯文中,卻譯為與『Highness』同義的『殿下』。若將大君與英國女王視為同等,那麼英國的國家元首便等同於地位在天皇之下的存在。」、「後來我才得知,『大君』這個詞原本就是與天皇同義的。」(薩道義《一名外交官眼中的明治維新》上,第十四章,坂田精一譯,岩波文庫)
薩道義之所以會這麼書寫,是因為他派駐日本之際,正值日本的外交權(例如締結與批准條約的權限)逐漸從幕府移交至天皇手中的過渡時期。因此,他的敘述反映了當時權力轉移的脈絡。但須注意的是,「大君」這一稱號是在近世初期創立的,那時天皇完全沒有外交實權。像薩道義這種將大君與天皇地位混為一談的想法,在「大君」初創時是完全不存在的。試圖以後代的眼光解釋前代的歷史資料,這種做法已偏離了歷史學應有的方法。我們首先應該回到「大君」這個稱號誕生的時代,根據當時的歷史事實與常識,來探究它產生的背景與真正的意涵。
日本國王與日本國源某
關於為何德川將軍特別在對朝鮮的外交往來中不自稱「日本國王」,人們常引用江戶初期外交僧人以心崇傳的記述作為說明依據。
以心崇傳曾寫道:「『王』這個字,自古以來在對高麗的外交文書中從未使用。那是因為從日本的立場來看,高麗屬於戎國(西方的野蠻之國)。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異國日記》一六一七年九月四日條)基於這段史料,後人推測當時日本確實有將自身地位視為高於朝鮮的意識。再進一步看來,以心崇傳這番「不使用『王』字」的說明,也被認為是近世日本對朝鮮觀念固定化的一個重要契機。
然而,關於「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這句話,也有人解釋為「天皇不與朝鮮國王通信」,但其實以心崇傳的本意是:「兌長老(西笑承兌)所撰的外交文書是依據歷來先例所寫,既然從未有使用『王』字的慣例,自然不會使用。」室町時代的武家外交多由五山禪僧負責,而十五世紀中期編纂的《善隣國寶記》,正是這類外交活動的結晶。從戰國時代到江戶初期,武家的外交實務由西笑承兌承接,之後又傳承到了以心崇傳。而以心崇傳也有一本重要的參考文獻,那就是《善隣國寶記》。所謂「依據歷來先例所寫」,指的正是參照《善隣國寶記》來起草外交信函。
查閱《善隣國寶記》中所載,室町將軍與朝鮮國王的往來文書中,無論是將軍自稱或朝鮮方的稱謂,都從未出現「日本國王」這一用法。將軍的自稱為「日本國源某」,朝鮮對他的稱呼則為「日本國殿下」。另一方面,在室町將軍與明朝皇帝之間的往來文書中,發信人與收信人所使用的稱謂,分別為「日本國王臣某」與「日本國王源某」。舉例來說,在明宣德皇帝下達給足利義教的敕書中,有「你的父王道義(足利義滿)[爾父王道義]」的字句,從這一點就可明確看出,「日本國王」指的正是室町幕府的將軍。
因此,這句「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意思是:從來就沒有將軍以「日本國王」的身分,與「朝鮮國王」互換外交文書的先例。換言之,正是基於這樣的歷史前例,以心崇傳才會說明:「自古以來,外交書信中從不使用『王』這個字稱呼高麗,因為高麗被視為比日本低一等的夷國。」「日本之王與高麗之王並無書信往來」這句話是在元和三年(一六一七年)朝鮮通信使(回答兼刷還使)停留伏見期間所寫的,當時正值德川秀忠擬定回覆朝鮮的國書之際,由此可見,以心崇傳的認知也的確為幕府高層所共享。不過,儘管這一點顯示了當時日本確實存在一種將自己置於朝鮮之上的優越意識,但我們也不能就此斷言,在所有外交領域中,這種意識無所不在、完全主導一切。
對等外交的風貌
在十七世紀初,自安南國(今越南)寄來的外交文書中,發信人的頭銜使用了「大都統」等「較為謙遜」的稱號,而未使用「國王」一詞。對於收信人方面,文書中則出現如「日本國內太宰執原王」、「日本國源王」、「日本國國王」等不同說法,雖然都包含「國王」一詞,但表達方式多樣。而在年號方面,越南使用的是其本國特有的年號,甚至在部分數字書寫中,也使用了越南特有的國字。另一方面,日本與暹羅(今泰國)之間的外交往來,則可明確分為兩類:一是國王層級之間的文書往返,二是相當於部長級官員間的往來。舉例來說,有一封致日本老中土井大炊頭利勝的文書,發信人署名為「暹羅國王握雅西潭麻喇」。其中「握雅西潭麻喇」實為一種官職稱號(即朝廷授予的名號),指負責從各地徵收稅金的高官,因此,這位發信人實際上並非國王本人,而是閣僚級的官員。此外,該文書中所使用的年號,不是泰國本土的年號,就是以干支紀年。而日本自「大君」號建立後,向朝鮮發出的國書中,會自稱「日本國源某」,使用日本的年號;相對地,朝鮮發出的國書中,則自稱為「朝鮮國王」,並以「大君」作為對日本將軍的尊稱。至於所用年號,一六四四年以前採用的是中國明朝的年號,之後則改為僅使用干支紀年。
從這樣的交流方式中,可以看出幾點。首先,比起「必須互相以『國王』的稱號來往,才算是對等外交」的觀念,更能看出的是,各民族在保持民族自覺(尤其是從中國獨立的意識)的同時,也會各自使用本民族的稱號、年號與文字來進行交流,而這同樣被視為對等外交。這點在日本與暹羅的交流中尤為明顯:國王層級之間交換文書,閣僚層級也各自對應地往來文書,雙方在階級上盡可能尋求對等,也成功實踐出來。在首度迎接朝鮮通信使並開始使用「大君」稱號時,江戶幕府甚至詳細調查了使節團中每位官員所持官位的高低,這便是為了在各階級之間也維持對等外交禮儀而做的準備工作。
另一方面,正德五年(一七一五年),幕府藉由是否持有由其頒發的「信牌」來規範長崎的貿易行為。當時有中國商人持有日本頒發的信牌,引發清朝方面的不滿。在這場爭論中,有關年號的使用也引起討論,留下了以下的記載:
若是商人背離朝廷而依附他國,並使用外國的年號,這絕對是不容許的……。然而關於年號,既然各國各地自有其年號,如果信牌是在當地發行的,那麼記載當地的年號也不是無理之事。(關於廣東船頭李韜士的故事記錄,《華夷變態》下)
這段話一方面反映了當時普遍認為,使用外國年號象徵著「依附他國」的觀念;但另一方面也承認,在國際社會中,各國自有其年號,在該國發行的文書中使用該國年號,本是理所當然之事。依照這樣的理解來看,前面提及的日本與安南、暹羅、朝鮮等國的外交往來,其實都不應被視為存在著上下從屬關係。因為日本並未強制對方使用日本的年號,對方也同樣未要求日本採用其年號,雙方尊重彼此主權,正是一種實質的對等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