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開那場記者會——你大概知道我在說哪一場——是因為我難得感覺不錯。那是二○○二年五月七日。我在NBA的第五個球季剛以失望收場。雖然我已經兩度入選全明星賽,獲頒一座MVP,還差點拿下總冠軍,流傳的謠言卻說 賴瑞.布朗(Larry Brown)教練跟我處不好,七六人隊就快要把我交易走。把我從那座我愛的城市交易走,從那座一開始就接納我的城市交易走,從那座被我當作家的城市交易走。現在每個人都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布朗教練會不會回來?我會不會回來?
那些謠言一整年在我耳邊揮之不去。艾倫.艾佛森要被交易到哪裡?七六人隊不要艾倫.艾佛森了。他跟賴瑞.布朗教練不合。連我的孩子們在學校都得面對這些。老師說:叫你爸不要走」。同學說:「能不能求你爸不要走?」我的家人也是。他們跟我說:「查克,不要走。」
這讓我很火大。所以我們安排了一場會面,讓我、布朗教練,還有我們的總管比利.金(Billy King)把這些狗屁一次說清楚。該發生什麼,就給我今天發生。
那場會面的訊息很簡單:你哪兒也不會去。布朗教練哪兒也不會去。你會留下來。布朗教練也會留下來。然後我們聊開了。我們又變回有愛的一家人。我們放鬆,一切回歸正常。我承認,在此之前情況很糟糕。我以為他們不要我了。這一季很漫長,我已經準備好面對最壞的結果。對我來說,忠誠就是一切,就是全部。所以當他們明白說出口——你不會走,家人會待在一起——是的,我很開心。那場會面的剩餘部分就像和冷戰的女朋友言歸於好。到了這樣的時候,你知道彼此會繼續走下去,所以你能順便把其他想講的話講清楚,例如哪些事情往後不能再發生。我們又回到原來的樣子。我用我的方式講故事,布朗教練也用他的老派方式講故事。然後,大家擁抱。所以如我所說,我感覺不錯。
塵埃落定,我們一致同意召開記者會。我可以讓整個城市知道,讓全世界知道。我會留下來,我們全都會留下來。我們有好消息要宣布。
於是我走進記者室。就我一個人獨坐長桌,下面擺著麥克風,鏡頭對著我,記者們由下往上盯著我。費城的媒體都來了。說句實話,我跟媒體不太合拍,從來沒有合過。這些王八蛋從我年少時就持續向全世界昭告我有多爛。現在他們全都在。他們不高興,因為我們輸球。不高興,因為我沒有成為他們想要的樣子。不高興——媽的,我才不知道到底哪些事情讓他們不高興。
無論如何,就像我說的,我感覺不錯。我覺得我帶來好消息。對我來說是好消息。我會留下。我是來跟大家說我會留在這裡——就這樣。這座城市什麼都不用擔心,隊友什麼都不用擔心,家人什麼都不用擔心。我什麼都不用擔心。
但接著,魔鬼帶著麥克風走進房間。「練球那件事怎麼了?」練球,Practice。這是最早的問題之一。作為回應,我反覆講了好幾次practice這個字,這全世界都他媽的知道,而最常被一遍又一遍重播的部分是這段:
我理應是這支球隊的招牌球員,而我們現在卻在這裡談練球。我的意思是,聽好,我們竟然在談練球。不是比賽!不是比賽!不是比賽!我們竟然在談練球。不是比賽。不是我會上場以命相拼的比賽,不是我把每一場都當成最後一場打的比賽。不談比賽,我們談練球,兄弟。我想說的是,這樣不會太扯嗎?
我沒想過那場記者會會改變我留給後世的印象。在此之前,爆紅的都是我在球場上的動作——遠在「爆紅」這個說法普及之前。但在那場記者會之後,「練球」一詞就跟任何一招換手運球、任何一記跳投、任何一次總冠軍或任何一場心碎一樣,與我形影不離。
想起那場記者會,其實當下有很多狗屁倒灶的事同時發生。對我來說,練球根本不該是焦點。球季迎來爛透的結局,我想向世界澄清我未來的去向。然而,還不只如此。假如你有好好聽整場記者會,在沒被重播的片段中,我試著解釋:「我失去最好的朋友。」在那樣的悲劇與令人失望的球季之間,我跟他們說我感覺「我人生的一切好像正在走下坡。我也是人,我跟你們一樣。你們會流血,我也會流血。你們會哭,我也會哭。你們會痛,我也會痛。」我說了這些話,但那些記者還是一再追問關於練球的問題。
「我失去最好的朋友。」事實上,同一時間,維吉尼亞正在進行一場審判。他們正在起訴殺害我最好的朋友的兇手——我最好的朋友叫作拉桑.朗佛(RahsaanLangford),我們都直接叫他小拉(Ra)或是拉布吉(Ra Boogie)。我和小拉情同手足。大約七個月前,小拉被殺了,那是二○○一年十月十四日早晨,正值七六人隊訓練營期間。
我當時還不知道,但如果回頭看那場審判,檢察官——來自九年前把我送進監獄的檢察署——忙著跟陪審團說他們一定不會喜歡Ra和他的朋友們。我的朋友們。我。那個檢察官說:「謀殺就是謀殺,縱使你不喜歡被害人和他的朋友。」我早該見怪不怪了。事實是,很多人從來不喜歡我和我的朋友們——他們說所謂的「那幫人」或「狐群狗黨」。不只是記者會上的那些記者。不只是那個檢察官。很多人都討厭從小跟我一起長大的兄弟們,討厭我的出身,討厭我倖存的街頭。
終其一生,一邊是我的家、我的養成、我身邊的人;另一邊是籃球和籃球帶來的一切。一邊拉,另一邊推。但有一件我從來沒做,也拒絕去做的事,那就是放掉「家」。每個人都叫我放手。他們叫我甩開過去,講了幾百萬次。但我怎能甩脫那些打從一開始就力挺我的人和地?我怎能甩脫那些讓我成為今天的我的人和地?
整個二〇〇一-〇二球季,「家」的拉力很強。我失去最好的朋友。我在記者會裡明白講了。那讓我崩潰。失去小拉之後,我們又他媽的輸掉比賽——那些我把每一場都當最後一場打的比賽。我輸掉比賽。那也讓我崩潰。在闖進總冠軍賽之後,在我的MVP球季之後,我們竟然過不了季後賽第一輪。真他媽的痛,因為對我來說比賽就是一切。
結果,在球季結束後的第一場記者會裡,在我們輸球之後,沒有一個關於那些比賽的問題。
他們想聊練球?
讓我跟你講述小拉被殺的事。因為如果你想了解那場記者會,了解「練球」,了解我,你就必須知道這件事。
小拉中槍時我不在場,但我本該在的。我們原本打算去維吉尼亞州漢普頓一間不錯的夜店,看麥克.泰森(Mike Tyson)跟布萊恩.尼爾森(Brian Nielsen)的拳賽。當晚,洋基隊在季後賽對上奧克蘭運動家。出身布朗克斯的小拉是洋基迷。我們本來打算用「上流風格」過一晚。我們是這樣說的。我們是「上流兄弟」,就像電影《人生》裡的馬丁和艾迪。但我錯過費城往維吉尼亞的班機。我甚至不記得原因。
那一晚,沒有我在,他去了漢普頓最糟糕的地方之一。那是我避之惟恐不及的地方。沒錯,我年輕的時候會去,當時天不怕地不怕。但後來就不再去了。
他和幾個人一起去那個地方,其中包括某個年輕人,我們叫他芬德。當然,這些都是我事後聽說的。我當時人在費城。我們正處於訓練營期間,但我正在養手肘的傷,所以還沒開始打球。據我所知,兇手走進那間夜店。他有一眼弱視。小拉是個愛開玩笑的人,看到他就打趣說:「芬德,你現在跟盲人混啦?」那傢伙瞬間暴走:「你他媽的知道我是誰嗎?我曾經這樣,我曾經那樣。」小拉就說:「冷靜點,不是什麼大事。」然後他繼續看泰森打拳。但那傢伙整晚瞪著小拉,他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洋基比賽結束了(洋基贏了——就是德瑞克.基特〔Derek Jeter〕對上運動家反手撥傳本壘那一場),拳賽也打完了(泰森還能打,所以沒問題)。小拉和芬德上車,結果那傢伙竟然跟著小拉出夜店。據說小拉還回頭給他一個微笑才把車開走。芬德半路停下來買點東西,小拉在車上等,那傢伙跑過來,打開小拉的車門。小拉下車,那傢伙開槍。當場射殺,然後逃逸。
芬德聽到槍聲衝出來,看到小拉倒在地上,竟然跳上車開走。輪胎發出尖銳的摩擦聲。小拉被留在那裡孤零零等死。這就是我腦子裡唯一的畫面:他孤身倒在地上,生命離開身體的同時,鮮血染紅水泥地。
得知小拉被殺,我的心碎了。我本該在那裡,而他不該去那種地方。所有「假如」湧上心頭。你知道的,他是我身邊最狠的兄弟之一。小時候,他在街頭打拼,確保我不惹上麻煩。把我推離街頭的其實是小拉。他說:「別再回來這裡。專心打你的球。」在我蹲苦牢的時候,在我還沒領到NBA薪水的時候,他和家鄉的其他朋友一起幫我家人挺過生活。
功成名就之後,我把他帶上。此後的每一年,他都和我在一起。他出席我的婚禮,我也出席他的。他追求音樂夢,而我在這條路上幫助他。
這就是那個被槍殺的人。
整個秋季,從二〇〇一年十月十四日到新年,我都在面對這場謀殺。面對葬禮。面對我的悲傷。而且我還多了一個新的家庭要顧。Ra有三個孩子。他有一個妻子。想當然耳,我會照顧他們。到頭來,我為他們的房子、車子與學校付錢。我怎麼可能不這樣做?如果這種行為代表對自己的金錢不負責,那就這樣吧。
同時,球季也不順利。在我的缺陣之下,我們起步很慢。我回歸之後,情況有所改善,但還是不夠。
等到一月,他們終於逮到兇手。隨著球季推進,審判的日子也逼近。
我們在季後賽遇上塞爾提克,他們握有主場優勢。打完五場比賽,我們以二比三被淘汰。我在那個系列場均攻下三十分,但命中率不佳。我攻擊籃框(當然),每場比賽站上罰球線超過十二次。我傾盡全力。沒有人會去質疑,也沒有人能夠質疑我在賽場上的努力或強度。但這一切就是不夠。
之後,我第一次面對媒體——在那個系列賽之後,在那個球季之後,在所有交易傳聞之後,在我失去最好的朋友之後——他們只想談練球。我缺席的練球。我遲到的練球。我承認我有時沒有專注的練球。甚至不是比賽。他們只想談練球。他們真的很會把我惹毛,我不得不認可他們這項專長。
所以我在那場記者會上說了那些話。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我這輩子都是這樣。人們總想從我身上得到一些我無法理解的東西,然後他們誤解我——我來自哪裡,我經歷過什麼,這些都讓我不一樣。我的意思是,對我來說,練球沒那麼重要。比起比賽,沒那麼重要。比起我的朋友和家人,沒那麼重要。
*
正在寫這本書的傢伙大可能連國中都畢不了業。我大可能在沒打過一場比賽之前就因為在街頭討生活而命喪黃泉。我大可能蹲滿法官判的十五年刑期,在高四那年只能困在監獄院子裡投籃。我大可能在妹妹生病時失去她。我大可能在沒人願意招募我時選擇放棄。我大可能在剛進NBA時臣服於鋪天蓋地的負面聲浪。
但我沒有。我成了州冠軍、全美最佳球員、聯盟最有價值球員。我率領七六人隊在偉大的J博士朱立爾斯.厄文(Julius Erving)領軍之後首次闖進總冠軍賽。而就在那場記者會,就在那個時刻,我和總教練與總管一同決定要留在七六人隊,留在費城。
然而,媒體唯一想談的就是練球。至今,這對我來說依然荒謬。
比起誰在什麼時候說了什麼,比起那些缺席的練球,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追溯我的出身。我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的事。我不得不克服的事,或許還有我終究沒能克服的事。眾所皆知,我搞砸的次數高於平均。我也是人,正如我在記者會上所說。我不完美。所以我要在此向你訴說我的起點。家鄉、監獄、喬治城大學,那裡有我的良師、我的明燈、我的救星約翰.湯普森(John Thompson)教練。還有,我是怎麼進入NBA的。這樣一來,也許你能了解。
要理解我——艾倫.艾佛森、布巴查克(Bubba Chuck)、AI、答案(the Answer)——你得先聽聽我的起點。我和我的家人。我和我的朋友。在紐波特紐斯(NewportNews)和漢普頓(Hampton)。在維吉尼亞的七大城市。在半島上。
那些謠言一整年在我耳邊揮之不去。艾倫.艾佛森要被交易到哪裡?七六人隊不要艾倫.艾佛森了。他跟賴瑞.布朗教練不合。連我的孩子們在學校都得面對這些。老師說:叫你爸不要走」。同學說:「能不能求你爸不要走?」我的家人也是。他們跟我說:「查克,不要走。」
這讓我很火大。所以我們安排了一場會面,讓我、布朗教練,還有我們的總管比利.金(Billy King)把這些狗屁一次說清楚。該發生什麼,就給我今天發生。
那場會面的訊息很簡單:你哪兒也不會去。布朗教練哪兒也不會去。你會留下來。布朗教練也會留下來。然後我們聊開了。我們又變回有愛的一家人。我們放鬆,一切回歸正常。我承認,在此之前情況很糟糕。我以為他們不要我了。這一季很漫長,我已經準備好面對最壞的結果。對我來說,忠誠就是一切,就是全部。所以當他們明白說出口——你不會走,家人會待在一起——是的,我很開心。那場會面的剩餘部分就像和冷戰的女朋友言歸於好。到了這樣的時候,你知道彼此會繼續走下去,所以你能順便把其他想講的話講清楚,例如哪些事情往後不能再發生。我們又回到原來的樣子。我用我的方式講故事,布朗教練也用他的老派方式講故事。然後,大家擁抱。所以如我所說,我感覺不錯。
塵埃落定,我們一致同意召開記者會。我可以讓整個城市知道,讓全世界知道。我會留下來,我們全都會留下來。我們有好消息要宣布。
於是我走進記者室。就我一個人獨坐長桌,下面擺著麥克風,鏡頭對著我,記者們由下往上盯著我。費城的媒體都來了。說句實話,我跟媒體不太合拍,從來沒有合過。這些王八蛋從我年少時就持續向全世界昭告我有多爛。現在他們全都在。他們不高興,因為我們輸球。不高興,因為我沒有成為他們想要的樣子。不高興——媽的,我才不知道到底哪些事情讓他們不高興。
無論如何,就像我說的,我感覺不錯。我覺得我帶來好消息。對我來說是好消息。我會留下。我是來跟大家說我會留在這裡——就這樣。這座城市什麼都不用擔心,隊友什麼都不用擔心,家人什麼都不用擔心。我什麼都不用擔心。
但接著,魔鬼帶著麥克風走進房間。「練球那件事怎麼了?」練球,Practice。這是最早的問題之一。作為回應,我反覆講了好幾次practice這個字,這全世界都他媽的知道,而最常被一遍又一遍重播的部分是這段:
我理應是這支球隊的招牌球員,而我們現在卻在這裡談練球。我的意思是,聽好,我們竟然在談練球。不是比賽!不是比賽!不是比賽!我們竟然在談練球。不是比賽。不是我會上場以命相拼的比賽,不是我把每一場都當成最後一場打的比賽。不談比賽,我們談練球,兄弟。我想說的是,這樣不會太扯嗎?
我沒想過那場記者會會改變我留給後世的印象。在此之前,爆紅的都是我在球場上的動作——遠在「爆紅」這個說法普及之前。但在那場記者會之後,「練球」一詞就跟任何一招換手運球、任何一記跳投、任何一次總冠軍或任何一場心碎一樣,與我形影不離。
想起那場記者會,其實當下有很多狗屁倒灶的事同時發生。對我來說,練球根本不該是焦點。球季迎來爛透的結局,我想向世界澄清我未來的去向。然而,還不只如此。假如你有好好聽整場記者會,在沒被重播的片段中,我試著解釋:「我失去最好的朋友。」在那樣的悲劇與令人失望的球季之間,我跟他們說我感覺「我人生的一切好像正在走下坡。我也是人,我跟你們一樣。你們會流血,我也會流血。你們會哭,我也會哭。你們會痛,我也會痛。」我說了這些話,但那些記者還是一再追問關於練球的問題。
「我失去最好的朋友。」事實上,同一時間,維吉尼亞正在進行一場審判。他們正在起訴殺害我最好的朋友的兇手——我最好的朋友叫作拉桑.朗佛(RahsaanLangford),我們都直接叫他小拉(Ra)或是拉布吉(Ra Boogie)。我和小拉情同手足。大約七個月前,小拉被殺了,那是二○○一年十月十四日早晨,正值七六人隊訓練營期間。
我當時還不知道,但如果回頭看那場審判,檢察官——來自九年前把我送進監獄的檢察署——忙著跟陪審團說他們一定不會喜歡Ra和他的朋友們。我的朋友們。我。那個檢察官說:「謀殺就是謀殺,縱使你不喜歡被害人和他的朋友。」我早該見怪不怪了。事實是,很多人從來不喜歡我和我的朋友們——他們說所謂的「那幫人」或「狐群狗黨」。不只是記者會上的那些記者。不只是那個檢察官。很多人都討厭從小跟我一起長大的兄弟們,討厭我的出身,討厭我倖存的街頭。
終其一生,一邊是我的家、我的養成、我身邊的人;另一邊是籃球和籃球帶來的一切。一邊拉,另一邊推。但有一件我從來沒做,也拒絕去做的事,那就是放掉「家」。每個人都叫我放手。他們叫我甩開過去,講了幾百萬次。但我怎能甩脫那些打從一開始就力挺我的人和地?我怎能甩脫那些讓我成為今天的我的人和地?
整個二〇〇一-〇二球季,「家」的拉力很強。我失去最好的朋友。我在記者會裡明白講了。那讓我崩潰。失去小拉之後,我們又他媽的輸掉比賽——那些我把每一場都當最後一場打的比賽。我輸掉比賽。那也讓我崩潰。在闖進總冠軍賽之後,在我的MVP球季之後,我們竟然過不了季後賽第一輪。真他媽的痛,因為對我來說比賽就是一切。
結果,在球季結束後的第一場記者會裡,在我們輸球之後,沒有一個關於那些比賽的問題。
他們想聊練球?
讓我跟你講述小拉被殺的事。因為如果你想了解那場記者會,了解「練球」,了解我,你就必須知道這件事。
小拉中槍時我不在場,但我本該在的。我們原本打算去維吉尼亞州漢普頓一間不錯的夜店,看麥克.泰森(Mike Tyson)跟布萊恩.尼爾森(Brian Nielsen)的拳賽。當晚,洋基隊在季後賽對上奧克蘭運動家。出身布朗克斯的小拉是洋基迷。我們本來打算用「上流風格」過一晚。我們是這樣說的。我們是「上流兄弟」,就像電影《人生》裡的馬丁和艾迪。但我錯過費城往維吉尼亞的班機。我甚至不記得原因。
那一晚,沒有我在,他去了漢普頓最糟糕的地方之一。那是我避之惟恐不及的地方。沒錯,我年輕的時候會去,當時天不怕地不怕。但後來就不再去了。
他和幾個人一起去那個地方,其中包括某個年輕人,我們叫他芬德。當然,這些都是我事後聽說的。我當時人在費城。我們正處於訓練營期間,但我正在養手肘的傷,所以還沒開始打球。據我所知,兇手走進那間夜店。他有一眼弱視。小拉是個愛開玩笑的人,看到他就打趣說:「芬德,你現在跟盲人混啦?」那傢伙瞬間暴走:「你他媽的知道我是誰嗎?我曾經這樣,我曾經那樣。」小拉就說:「冷靜點,不是什麼大事。」然後他繼續看泰森打拳。但那傢伙整晚瞪著小拉,他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洋基比賽結束了(洋基贏了——就是德瑞克.基特〔Derek Jeter〕對上運動家反手撥傳本壘那一場),拳賽也打完了(泰森還能打,所以沒問題)。小拉和芬德上車,結果那傢伙竟然跟著小拉出夜店。據說小拉還回頭給他一個微笑才把車開走。芬德半路停下來買點東西,小拉在車上等,那傢伙跑過來,打開小拉的車門。小拉下車,那傢伙開槍。當場射殺,然後逃逸。
芬德聽到槍聲衝出來,看到小拉倒在地上,竟然跳上車開走。輪胎發出尖銳的摩擦聲。小拉被留在那裡孤零零等死。這就是我腦子裡唯一的畫面:他孤身倒在地上,生命離開身體的同時,鮮血染紅水泥地。
得知小拉被殺,我的心碎了。我本該在那裡,而他不該去那種地方。所有「假如」湧上心頭。你知道的,他是我身邊最狠的兄弟之一。小時候,他在街頭打拼,確保我不惹上麻煩。把我推離街頭的其實是小拉。他說:「別再回來這裡。專心打你的球。」在我蹲苦牢的時候,在我還沒領到NBA薪水的時候,他和家鄉的其他朋友一起幫我家人挺過生活。
功成名就之後,我把他帶上。此後的每一年,他都和我在一起。他出席我的婚禮,我也出席他的。他追求音樂夢,而我在這條路上幫助他。
這就是那個被槍殺的人。
整個秋季,從二〇〇一年十月十四日到新年,我都在面對這場謀殺。面對葬禮。面對我的悲傷。而且我還多了一個新的家庭要顧。Ra有三個孩子。他有一個妻子。想當然耳,我會照顧他們。到頭來,我為他們的房子、車子與學校付錢。我怎麼可能不這樣做?如果這種行為代表對自己的金錢不負責,那就這樣吧。
同時,球季也不順利。在我的缺陣之下,我們起步很慢。我回歸之後,情況有所改善,但還是不夠。
等到一月,他們終於逮到兇手。隨著球季推進,審判的日子也逼近。
我們在季後賽遇上塞爾提克,他們握有主場優勢。打完五場比賽,我們以二比三被淘汰。我在那個系列場均攻下三十分,但命中率不佳。我攻擊籃框(當然),每場比賽站上罰球線超過十二次。我傾盡全力。沒有人會去質疑,也沒有人能夠質疑我在賽場上的努力或強度。但這一切就是不夠。
之後,我第一次面對媒體——在那個系列賽之後,在那個球季之後,在所有交易傳聞之後,在我失去最好的朋友之後——他們只想談練球。我缺席的練球。我遲到的練球。我承認我有時沒有專注的練球。甚至不是比賽。他們只想談練球。他們真的很會把我惹毛,我不得不認可他們這項專長。
所以我在那場記者會上說了那些話。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我這輩子都是這樣。人們總想從我身上得到一些我無法理解的東西,然後他們誤解我——我來自哪裡,我經歷過什麼,這些都讓我不一樣。我的意思是,對我來說,練球沒那麼重要。比起比賽,沒那麼重要。比起我的朋友和家人,沒那麼重要。
*
正在寫這本書的傢伙大可能連國中都畢不了業。我大可能在沒打過一場比賽之前就因為在街頭討生活而命喪黃泉。我大可能蹲滿法官判的十五年刑期,在高四那年只能困在監獄院子裡投籃。我大可能在妹妹生病時失去她。我大可能在沒人願意招募我時選擇放棄。我大可能在剛進NBA時臣服於鋪天蓋地的負面聲浪。
但我沒有。我成了州冠軍、全美最佳球員、聯盟最有價值球員。我率領七六人隊在偉大的J博士朱立爾斯.厄文(Julius Erving)領軍之後首次闖進總冠軍賽。而就在那場記者會,就在那個時刻,我和總教練與總管一同決定要留在七六人隊,留在費城。
然而,媒體唯一想談的就是練球。至今,這對我來說依然荒謬。
比起誰在什麼時候說了什麼,比起那些缺席的練球,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追溯我的出身。我在成長過程中經歷的事。我不得不克服的事,或許還有我終究沒能克服的事。眾所皆知,我搞砸的次數高於平均。我也是人,正如我在記者會上所說。我不完美。所以我要在此向你訴說我的起點。家鄉、監獄、喬治城大學,那裡有我的良師、我的明燈、我的救星約翰.湯普森(John Thompson)教練。還有,我是怎麼進入NBA的。這樣一來,也許你能了解。
要理解我——艾倫.艾佛森、布巴查克(Bubba Chuck)、AI、答案(the Answer)——你得先聽聽我的起點。我和我的家人。我和我的朋友。在紐波特紐斯(NewportNews)和漢普頓(Hampton)。在維吉尼亞的七大城市。在半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