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旅外僑民的生活
旅行對日常生活所起的作用,與優秀小說家做的事雷同,也就是把生活像圖畫般裝進畫框,或像珠寶般嵌入托座,使其固有質性顯得更加明晰。旅行用這種方式處理日常生活的基本材料,為它賦予藝術的犀利輪廓與意涵。
—— 芙瑞雅‧史塔克
某天深夜,在雅典衛城附近的一間小餐酒館,我慢慢啜飲著烏佐酒 ,大大的背包就擱在身邊。這時正在擦吧台的酒保(一位頭髮班白、蓄了濃密八字鬍的親切長輩)停下工作,把毛巾擱在胳膊上,朝我坐的桌子走過來。
「小老弟,」他說,「你看起來應該是剛到我們這裡,還沒找到住的地方。我要關門了,我弟弟剛出生的小兒子今天受洗,我們一家人正在慶祝。我有榮幸邀請你來一塊慶祝嗎?」
我怎麼可能拒絕?我跳上他的摩托車後座,不一會兒已經來到他弟弟家的庭院,看一整家族的人烤全羊吃、唱歌跳舞,直到夜色更深。我儼然成了新的家族成員。他們很大方地把客房借給我住。一個晚上的活動變成三天,他們熱忱招呼我,帶我到市區各處走逛,教我一些實用希臘語。每天早上起來,酒保的弟媳已經做好早餐給我吃。晚上,大家一起喝烏佐酒,我順道學點希臘料理,不過手藝很糟。
幾天後我要離開時,我答應會保持連絡,往後旅行也會寄明信片給他們。
我們總是盼望得到這種充滿神奇因緣的旅行經驗。這一切宛如不可思議的小說情節,而我居然身歷其境。
只不過我沒有。人生不是真的像這樣。
這個故事從來沒發生。
人在旅途上會經歷很多美妙的時刻,但想要有這種奇遇——你跟在地生活無縫接軌,你獲邀參加派對、品嘗當地居民自家料理的美食、體驗意想不到的遊程,你「吃飯、祈禱、愛 」,揮灑熱情與想望,享受一個人的旅行——機率可比中大樂透。
這話的意思並不是說電光石火永遠不可能閃現。那種神奇因緣真的曾經發生在我身上。慕尼黑那幾個大學生請我去聽搖滾音樂會;愛爾蘭城市高威(Galway)的餐廳那對夫妻帶我和我的朋友去喝餐後酒;柬埔寨那個酒保請我們到她在鄉下的家玩;丹麥那家人帶我們參加他們的週日晚餐。
這種事確實會發生,不過非常稀罕,因為真實生活中的旅行沒那麼浪漫,也沒那麼簡單。
人在旅途上,會跟在地民眾和其他旅人偶然發生無數小小交會。但是,在酒吧、餐廳或公車上碰到一些人,跟他們聊你從哪裡來、為什麼來這裡,分享一些歡聲笑語,或參加遊覽行程、跟團員談天說地,這是一回事。被別人邀請到他們家,進入他們的日常生活,這卻完全是另一回事。走下公車時,忽然對方說:「等一下,今天晚上你要不要乾脆跟我們一家人一塊吃飯?」餐廳服務員主動跑來說:「待會我們打烊以後,請留下來跟我們喝幾杯吧。」從酒吧閒聊,變成參加某人的庭園烤肉會、他朋友的家庭派對、他外甥的表弟的婚禮,或者成為某個人的公路旅行夥伴;感覺自己從陌生人變成嘉賓,在當地有了真正的歸屬——這一切都是非常不同的一件事。
大多數人並不想跟馬上就要離開的人交朋友,而旅行的人對「離開」這件事的確很在行。在地居民不會願意隨隨便便就讓自己的生活被外人打擾。不說別人,我們自己恐怕也一樣。我們有自己的事要忙。我們想跟會落地生根的人交往。跟我們可以指望的人。所以,如果要真正走進某個人的私人世界,讓那種深刻的交流成為日常的一部分,進而真正認識一個地方,那麼你就必須把原來的腳本丟掉,然後實踐一件旅人非常不拿手的事:留在當地。
◎ ◎ ◎
走下從維也納啟程的夜車,步出十九世紀興建的巨大紅磚火車站,我置身於輕軌電車、腳踏車和古老磚造樓房交織而成的街頭,凝望縱橫錯落的運河和窄小的砌石街道。我的左邊是聖尼古拉斯大教堂,這棟美麗的巴洛克風格建築會成為我最喜歡的教堂。我的前方是熙來攘往的上班人潮。我設法通過這一片繁忙雜沓,按照地圖上的指示往青旅走。我預訂的旅宿位於聲色犬馬的阿姆斯特丹紅燈區。
待在這個城市的頭幾天,我跟大部分背包旅人過著同樣的日子——飄飄欲仙。這個地方對大麻的開放程度讓我這個美國佬大開眼界,我樂此不疲,其他背包客當然也無法抗拒這種誘惑。在旅行者眼中,阿姆斯特丹是名滿天下的罪惡之都。背包旅人在穿梭歐陸的行程中,會特地到這裡狂歡。至少對我在旅途上遇到的許多美國人而言,這是他們第一次覺得自己擺脫傳統禮教的地方,他們在這裡開始褪去了一部分深受清教思想濡染的美國性格。
不過幾天以後,我還是覺得無聊了。這時是二○○六年,我展開環球之旅已經五個月。難道這就是所謂旅行?在其他城市,旅人會狂歡,也會參觀景點。在這裡,大家似乎只有狂歡,直到頭昏眼花。我喜歡呼麻,不過那不是我來到這裡唯一打算做的事。這跟我在維也納的經驗形成尖銳對比,我是透過當地人的觀點見識了那個城市。那種旅行方式才是我想要的。我不要成天無所事事,從早到晚只有哈草。外頭畢竟有個大城市等著我——一個擁有豐富人文的美麗城市,充滿歷史、藝術、觀光資源和形形色色的市民,這些都是我想認識的。阿姆斯特丹在數個世紀前建立響亮名號,並不是為了變成歐洲頭號迷幻之都。這個城市之所以盛名遠播,是因為它在其他歐洲國家還忙著處死異教徒的時候,就已經成為歐洲的貿易和金融樞紐,以及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寶地。豪商巨賈在運河畔建起一棟棟尊貴府邸,為林布蘭特和其他偉大的荷蘭繪畫大師提供無盡靈感。使阿姆斯特丹獨特的因素很多,大麻其實只是很晚才出現的一個微不足道的東西而已。但是直到今天,儘管休閒用大麻在全美各地已經可以自由取得,美國人遠渡重洋來到荷蘭仍舊沉溺其中,錯過真正重要的部分。
抵達阿姆斯特丹一個星期以後,我在市區街頭夜遊。在這種深夜晃蕩的過程中造訪的地方不是令人留下難以磨滅的記憶,就是在多年以後變得迷濛不清,彷彿出自自己的想像。我需要找些「咖啡店 」以外的東西。在那晚的夜遊中,某個時候我來到賭場前面。雖然我是用很有限的經費在旅行,但此刻玩撲克牌比呼麻嗨翻更吸引我。大學畢業後,我跟一群朋友開始每星期聚在一起玩撲克,玩著玩著就上了癮。我很喜歡解讀別人的心理,而且靠著玩撲克籌到一部分旅費。
我在一張坐滿當地牌客的賭桌坐下,他們正在玩二∕五美元無限注。我先是坐陣旁觀,後來終於決定加入戰局時,發牌員用荷語跟我說了句話。「抱歉,可以麻煩你用英語再說一次嗎?」我靦腆地說,對自己問了這個再觀光客也不過的問題感到尷尬。
我已經揭穿自己的外國人身分,而在非觀光地帶,這向來都是個輸贏參半的險局。所幸這次的結果是好事,因為在座的當地人剛好有了話題可以問我:我怎麼會出現在這張牌桌,而不是像其他觀光客那樣拼命跑「咖啡店」。
我向他們說了真心話:我有興趣了解阿姆斯特丹的生活,而成天呼麻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有新鮮感。他們很欣賞我的好奇心,於是我們閒聊了一整晚。
我跟坐得離我最近的兩個人最投緣。其中一個是葛雷,他是非洲裔,比較年長,人高馬大,笑容燦爛,笑聲溫暖,撲克牌打得很爛(這點對我很有利)。另外那個叫馬汀,他年紀輕,個兒很高(跟大多數荷蘭男人一樣),禿頭,神情若有所思,酒量過人,煙癮超大。
聽他們東拉西扯,我開心極了,於是接下來幾天每個晚上都往那家賭場跑,因為我知道他們會在那裡。他們跟牌桌上的其他客人都讓我覺得自己融入了某種東西。我不只是個在青旅酒吧呼麻呼到嗨、拿著相機到處拍照的背包客。我是個深深探入在地脈絡的旅行者,能真正認識生活在那裡的人。我努力了解當地文化,而這群牌客就是我的嚮導,跟我在維也納時漢娜扮演的角色一樣。
他們與我分享這個城市的生活點滴,告訴我一些觀光客不會知道的餐廳和酒吧。撲克牌是我們之間的黏著劑,而在每天晚上我們相處的幾個小時中,我覺得自己也成了當地人。
我離家旅行世界,為的是學習關於它的一切。儘管我很喜歡參觀博物館、參加徒步導覽行程、跟我遇到的人交流片刻,但這些都無法讓我深入認識我造訪的地方。我覺得自己在那幾天晚上學到的阿姆斯特丹相關知識比我待在這個城市的第一個星期獲得的總和還多。而假使撲克牌桌那群人只是把我當成愛看熱鬧的傢伙或擅自闖入的不速之客,甚至是擾亂秩序的害群之馬,想必我連一半東西都學不到。
身為一名旅人,有件事是我們需要時時留意的。如果我們走進觀光客雲集的地帶,或者甚至只是走一些背包旅客習慣走的路線,看在當地居民眼中,我們可能有點類似蝗蟲。遊客在旺季蜂擁而至,到處製造排隊隊伍,霸佔平日清靜的街道,走的時候留下一片亂象。除了帶來一點觀光收入以外,他們什麼貢獻也沒有,就只有消費而已,只是從當地人那裡予取予求。但如果我們待上一陣子,我們就能稍微平衡雙方之間的天平。我們跟當地居民的關係會多出幾分共生性質,甚至有機會交幾個坦率真誠的朋友。
時間一天天過去,我不斷把離開阿姆斯特丹的日期往後推延。我認識了一些當地朋友——不需要過幾天就道別的朋友。這是我在這趟環球旅行中第二次覺得自己像個真正的旅人。不只是透過相機鏡頭隔靴搔癢,拂過一個地方的表層,而是更深一層地認識一個地方,學習那裡的人情世故。
他們帶我到位於市區東側的城東公園(Oosterpark)。這是一處幽靜的方形小公園,栽植成排的柳樹,還有群鴨悠游的小池塘,以及悠哉餵鳥的清閒老人。這是當地人喜歡的地方,因為在這裡他們可以避開馮德爾公園(Vondelpark)那些隨地丟垃圾的觀光客和呼麻仔。
他們介紹我吃荷蘭丸子(bitterballen),這是一種一口酥大小的油炸肉丸,外表看起來像法拉費 ,但咬下去以後味道像週末美食鍋燒肉。
幾個星期過去,我培養出某種生活模式。我從賭場那群牌友那裡學到一些基本荷語,每天晚睡晚起,用我賺到的錢吃一頓頓美味大餐、參觀一間間博物館,還有呼麻呼個痛快。我會走上好多個小時的路,一直走到城市邊緣,讓自己迷失在阿姆斯特丹名聞遐邇的優美運河和迷人巷道間。人只有在內心不斷告訴自己「我可以在這裡住下來」的時候,才會這樣過生活,然後忽然發現自己會比較起各個不同城區的優缺點。
可是一切美好都有結束的一天,包括我的歐洲簽證,而奔赴東南亞的日子不久也要到來了。在阿姆斯特丹度過將近兩個月之後,我沒辦法在歐洲繼續待下去了。
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晚,我的新朋友們和我一起聚餐,玩了一下撲克牌,然後喝了最後一輪酒。我告訴他們我接下來的目的地,還有我還打算繼續旅行多久。我們回味這段日子——如果你只在某個地方待上幾天,或是只跟一群人相處很短時間,這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他們很高興我竟然能體會到阿姆斯特丹不只是紅燈區、鬱金香、風車和呼麻仔最愛的「咖啡館」。他們說,所有來到阿姆斯特丹的觀光客和背包客滿腦子就只有這些東西。不過他們也承認這只是他們的猜測,其實他們都沒見過背包客,更不用說跟背包客交流。他們又何必做這件事?一般背包客從來不會這樣遠離常規路線另闢蹊徑。我們在自己國家又費心跟多少觀光客交流過?沒有,對吧?因為沒有理由這麼做。
假如有人頒發勳章給遊牧旅人,我覺得我作為這些本地人第一次接觸和交流的旅行者,也許有資格拿到勳章。那天深夜,離別的時刻到來,他們邀我下次到歐陸旅行時一起去阿姆斯特丹南邊的烏特勒支(Utrecht)走走。他們說,阿姆斯特丹固然很棒,不過不代表真正的荷蘭,這個國家還有很多很多其他東西可以看。
身為一個人,我們在智識層面都明白這點。只要看一眼地圖,就知道阿姆斯特丹只是荷蘭的一小部分。可是身為一個旅人,我們到一個國家經常只能以管窺天;你手上的旅遊指南,和比你先造訪過那個地方的旅行者所提供的建議,已經聯手把管壁造好了。
只有在地人才知道當地的真實面貌,而在我們認識他們以前,我們永遠不會知道這個部分。
◎ ◎ ◎
二○○七年初,我遷到曼谷,打算在那裡待一個月。我特地用「遷」這個字眼,而不是「旅行」或「造訪」,因為這次我是帶著一個目的來到曼谷:在走訪泰國北部鄉村以前學習泰語。在東南亞的觀光地區遊走了將近五個月以後,我想逃出早已被踏爛的常規路線,遠離背包客族群和無止境的狂歡,體驗某種感覺上稍微比較真純道地的東西。依善 是個發展程度較低、遊客稀少的地區,非常適合我的需求。我打了如意算盤:學些泰語可以讓我走逛起來更方便,也更容易接觸當地人。曼谷將成為我的運作基地。
雖然從幾年前跟史考特一起第一次玩曼谷以來,我就一直不喜歡這個城市,可是這裡有標準的「國王泰語」,似乎是學習這個語言最理想的地方。泰國擁有林林總總的地區方言,對初學者而言非常混淆。泰語也是個聲調語言,所以使用某個方言的時候,除非你有辦法發出每個字的正確聲調,否則別人經常聽不懂你在說什麼。值得慶幸的是,「曼谷泰語」大致上是這個國家的共通語:就算在外省地區它不是當地人的第一語言,你還是有很大的機會讓別人聽懂你的話。
「或許我會慢慢喜歡上曼谷,」我心想。這個城市肯定不是只有過去我當觀光客的時候見識到的汙染、雜亂和交通堵塞。大曼谷地區有一千萬以上的人口。先前我對布拉格有過的第一印象被事實證明是錯的。也許我只是沒看到「真正」的曼谷。我抱的希望是,等我多學會一點泰語,能跟當地人做進一步的溝通,我就可以複製我的阿姆斯特丹經驗:我會很快找到住的地方,交一些當地朋友,好好認識這個城市,然後,該離開的時候來到時,我會再度上路,但心中知道自己已經留下一個由好友、熟人和各種私房地點所組成的生活脈絡,吸引我再度造訪。
旅行對日常生活所起的作用,與優秀小說家做的事雷同,也就是把生活像圖畫般裝進畫框,或像珠寶般嵌入托座,使其固有質性顯得更加明晰。旅行用這種方式處理日常生活的基本材料,為它賦予藝術的犀利輪廓與意涵。
—— 芙瑞雅‧史塔克
某天深夜,在雅典衛城附近的一間小餐酒館,我慢慢啜飲著烏佐酒 ,大大的背包就擱在身邊。這時正在擦吧台的酒保(一位頭髮班白、蓄了濃密八字鬍的親切長輩)停下工作,把毛巾擱在胳膊上,朝我坐的桌子走過來。
「小老弟,」他說,「你看起來應該是剛到我們這裡,還沒找到住的地方。我要關門了,我弟弟剛出生的小兒子今天受洗,我們一家人正在慶祝。我有榮幸邀請你來一塊慶祝嗎?」
我怎麼可能拒絕?我跳上他的摩托車後座,不一會兒已經來到他弟弟家的庭院,看一整家族的人烤全羊吃、唱歌跳舞,直到夜色更深。我儼然成了新的家族成員。他們很大方地把客房借給我住。一個晚上的活動變成三天,他們熱忱招呼我,帶我到市區各處走逛,教我一些實用希臘語。每天早上起來,酒保的弟媳已經做好早餐給我吃。晚上,大家一起喝烏佐酒,我順道學點希臘料理,不過手藝很糟。
幾天後我要離開時,我答應會保持連絡,往後旅行也會寄明信片給他們。
我們總是盼望得到這種充滿神奇因緣的旅行經驗。這一切宛如不可思議的小說情節,而我居然身歷其境。
只不過我沒有。人生不是真的像這樣。
這個故事從來沒發生。
人在旅途上會經歷很多美妙的時刻,但想要有這種奇遇——你跟在地生活無縫接軌,你獲邀參加派對、品嘗當地居民自家料理的美食、體驗意想不到的遊程,你「吃飯、祈禱、愛 」,揮灑熱情與想望,享受一個人的旅行——機率可比中大樂透。
這話的意思並不是說電光石火永遠不可能閃現。那種神奇因緣真的曾經發生在我身上。慕尼黑那幾個大學生請我去聽搖滾音樂會;愛爾蘭城市高威(Galway)的餐廳那對夫妻帶我和我的朋友去喝餐後酒;柬埔寨那個酒保請我們到她在鄉下的家玩;丹麥那家人帶我們參加他們的週日晚餐。
這種事確實會發生,不過非常稀罕,因為真實生活中的旅行沒那麼浪漫,也沒那麼簡單。
人在旅途上,會跟在地民眾和其他旅人偶然發生無數小小交會。但是,在酒吧、餐廳或公車上碰到一些人,跟他們聊你從哪裡來、為什麼來這裡,分享一些歡聲笑語,或參加遊覽行程、跟團員談天說地,這是一回事。被別人邀請到他們家,進入他們的日常生活,這卻完全是另一回事。走下公車時,忽然對方說:「等一下,今天晚上你要不要乾脆跟我們一家人一塊吃飯?」餐廳服務員主動跑來說:「待會我們打烊以後,請留下來跟我們喝幾杯吧。」從酒吧閒聊,變成參加某人的庭園烤肉會、他朋友的家庭派對、他外甥的表弟的婚禮,或者成為某個人的公路旅行夥伴;感覺自己從陌生人變成嘉賓,在當地有了真正的歸屬——這一切都是非常不同的一件事。
大多數人並不想跟馬上就要離開的人交朋友,而旅行的人對「離開」這件事的確很在行。在地居民不會願意隨隨便便就讓自己的生活被外人打擾。不說別人,我們自己恐怕也一樣。我們有自己的事要忙。我們想跟會落地生根的人交往。跟我們可以指望的人。所以,如果要真正走進某個人的私人世界,讓那種深刻的交流成為日常的一部分,進而真正認識一個地方,那麼你就必須把原來的腳本丟掉,然後實踐一件旅人非常不拿手的事:留在當地。
◎ ◎ ◎
走下從維也納啟程的夜車,步出十九世紀興建的巨大紅磚火車站,我置身於輕軌電車、腳踏車和古老磚造樓房交織而成的街頭,凝望縱橫錯落的運河和窄小的砌石街道。我的左邊是聖尼古拉斯大教堂,這棟美麗的巴洛克風格建築會成為我最喜歡的教堂。我的前方是熙來攘往的上班人潮。我設法通過這一片繁忙雜沓,按照地圖上的指示往青旅走。我預訂的旅宿位於聲色犬馬的阿姆斯特丹紅燈區。
待在這個城市的頭幾天,我跟大部分背包旅人過著同樣的日子——飄飄欲仙。這個地方對大麻的開放程度讓我這個美國佬大開眼界,我樂此不疲,其他背包客當然也無法抗拒這種誘惑。在旅行者眼中,阿姆斯特丹是名滿天下的罪惡之都。背包旅人在穿梭歐陸的行程中,會特地到這裡狂歡。至少對我在旅途上遇到的許多美國人而言,這是他們第一次覺得自己擺脫傳統禮教的地方,他們在這裡開始褪去了一部分深受清教思想濡染的美國性格。
不過幾天以後,我還是覺得無聊了。這時是二○○六年,我展開環球之旅已經五個月。難道這就是所謂旅行?在其他城市,旅人會狂歡,也會參觀景點。在這裡,大家似乎只有狂歡,直到頭昏眼花。我喜歡呼麻,不過那不是我來到這裡唯一打算做的事。這跟我在維也納的經驗形成尖銳對比,我是透過當地人的觀點見識了那個城市。那種旅行方式才是我想要的。我不要成天無所事事,從早到晚只有哈草。外頭畢竟有個大城市等著我——一個擁有豐富人文的美麗城市,充滿歷史、藝術、觀光資源和形形色色的市民,這些都是我想認識的。阿姆斯特丹在數個世紀前建立響亮名號,並不是為了變成歐洲頭號迷幻之都。這個城市之所以盛名遠播,是因為它在其他歐洲國家還忙著處死異教徒的時候,就已經成為歐洲的貿易和金融樞紐,以及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寶地。豪商巨賈在運河畔建起一棟棟尊貴府邸,為林布蘭特和其他偉大的荷蘭繪畫大師提供無盡靈感。使阿姆斯特丹獨特的因素很多,大麻其實只是很晚才出現的一個微不足道的東西而已。但是直到今天,儘管休閒用大麻在全美各地已經可以自由取得,美國人遠渡重洋來到荷蘭仍舊沉溺其中,錯過真正重要的部分。
抵達阿姆斯特丹一個星期以後,我在市區街頭夜遊。在這種深夜晃蕩的過程中造訪的地方不是令人留下難以磨滅的記憶,就是在多年以後變得迷濛不清,彷彿出自自己的想像。我需要找些「咖啡店 」以外的東西。在那晚的夜遊中,某個時候我來到賭場前面。雖然我是用很有限的經費在旅行,但此刻玩撲克牌比呼麻嗨翻更吸引我。大學畢業後,我跟一群朋友開始每星期聚在一起玩撲克,玩著玩著就上了癮。我很喜歡解讀別人的心理,而且靠著玩撲克籌到一部分旅費。
我在一張坐滿當地牌客的賭桌坐下,他們正在玩二∕五美元無限注。我先是坐陣旁觀,後來終於決定加入戰局時,發牌員用荷語跟我說了句話。「抱歉,可以麻煩你用英語再說一次嗎?」我靦腆地說,對自己問了這個再觀光客也不過的問題感到尷尬。
我已經揭穿自己的外國人身分,而在非觀光地帶,這向來都是個輸贏參半的險局。所幸這次的結果是好事,因為在座的當地人剛好有了話題可以問我:我怎麼會出現在這張牌桌,而不是像其他觀光客那樣拼命跑「咖啡店」。
我向他們說了真心話:我有興趣了解阿姆斯特丹的生活,而成天呼麻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有新鮮感。他們很欣賞我的好奇心,於是我們閒聊了一整晚。
我跟坐得離我最近的兩個人最投緣。其中一個是葛雷,他是非洲裔,比較年長,人高馬大,笑容燦爛,笑聲溫暖,撲克牌打得很爛(這點對我很有利)。另外那個叫馬汀,他年紀輕,個兒很高(跟大多數荷蘭男人一樣),禿頭,神情若有所思,酒量過人,煙癮超大。
聽他們東拉西扯,我開心極了,於是接下來幾天每個晚上都往那家賭場跑,因為我知道他們會在那裡。他們跟牌桌上的其他客人都讓我覺得自己融入了某種東西。我不只是個在青旅酒吧呼麻呼到嗨、拿著相機到處拍照的背包客。我是個深深探入在地脈絡的旅行者,能真正認識生活在那裡的人。我努力了解當地文化,而這群牌客就是我的嚮導,跟我在維也納時漢娜扮演的角色一樣。
他們與我分享這個城市的生活點滴,告訴我一些觀光客不會知道的餐廳和酒吧。撲克牌是我們之間的黏著劑,而在每天晚上我們相處的幾個小時中,我覺得自己也成了當地人。
我離家旅行世界,為的是學習關於它的一切。儘管我很喜歡參觀博物館、參加徒步導覽行程、跟我遇到的人交流片刻,但這些都無法讓我深入認識我造訪的地方。我覺得自己在那幾天晚上學到的阿姆斯特丹相關知識比我待在這個城市的第一個星期獲得的總和還多。而假使撲克牌桌那群人只是把我當成愛看熱鬧的傢伙或擅自闖入的不速之客,甚至是擾亂秩序的害群之馬,想必我連一半東西都學不到。
身為一名旅人,有件事是我們需要時時留意的。如果我們走進觀光客雲集的地帶,或者甚至只是走一些背包旅客習慣走的路線,看在當地居民眼中,我們可能有點類似蝗蟲。遊客在旺季蜂擁而至,到處製造排隊隊伍,霸佔平日清靜的街道,走的時候留下一片亂象。除了帶來一點觀光收入以外,他們什麼貢獻也沒有,就只有消費而已,只是從當地人那裡予取予求。但如果我們待上一陣子,我們就能稍微平衡雙方之間的天平。我們跟當地居民的關係會多出幾分共生性質,甚至有機會交幾個坦率真誠的朋友。
時間一天天過去,我不斷把離開阿姆斯特丹的日期往後推延。我認識了一些當地朋友——不需要過幾天就道別的朋友。這是我在這趟環球旅行中第二次覺得自己像個真正的旅人。不只是透過相機鏡頭隔靴搔癢,拂過一個地方的表層,而是更深一層地認識一個地方,學習那裡的人情世故。
他們帶我到位於市區東側的城東公園(Oosterpark)。這是一處幽靜的方形小公園,栽植成排的柳樹,還有群鴨悠游的小池塘,以及悠哉餵鳥的清閒老人。這是當地人喜歡的地方,因為在這裡他們可以避開馮德爾公園(Vondelpark)那些隨地丟垃圾的觀光客和呼麻仔。
他們介紹我吃荷蘭丸子(bitterballen),這是一種一口酥大小的油炸肉丸,外表看起來像法拉費 ,但咬下去以後味道像週末美食鍋燒肉。
幾個星期過去,我培養出某種生活模式。我從賭場那群牌友那裡學到一些基本荷語,每天晚睡晚起,用我賺到的錢吃一頓頓美味大餐、參觀一間間博物館,還有呼麻呼個痛快。我會走上好多個小時的路,一直走到城市邊緣,讓自己迷失在阿姆斯特丹名聞遐邇的優美運河和迷人巷道間。人只有在內心不斷告訴自己「我可以在這裡住下來」的時候,才會這樣過生活,然後忽然發現自己會比較起各個不同城區的優缺點。
可是一切美好都有結束的一天,包括我的歐洲簽證,而奔赴東南亞的日子不久也要到來了。在阿姆斯特丹度過將近兩個月之後,我沒辦法在歐洲繼續待下去了。
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晚,我的新朋友們和我一起聚餐,玩了一下撲克牌,然後喝了最後一輪酒。我告訴他們我接下來的目的地,還有我還打算繼續旅行多久。我們回味這段日子——如果你只在某個地方待上幾天,或是只跟一群人相處很短時間,這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他們很高興我竟然能體會到阿姆斯特丹不只是紅燈區、鬱金香、風車和呼麻仔最愛的「咖啡館」。他們說,所有來到阿姆斯特丹的觀光客和背包客滿腦子就只有這些東西。不過他們也承認這只是他們的猜測,其實他們都沒見過背包客,更不用說跟背包客交流。他們又何必做這件事?一般背包客從來不會這樣遠離常規路線另闢蹊徑。我們在自己國家又費心跟多少觀光客交流過?沒有,對吧?因為沒有理由這麼做。
假如有人頒發勳章給遊牧旅人,我覺得我作為這些本地人第一次接觸和交流的旅行者,也許有資格拿到勳章。那天深夜,離別的時刻到來,他們邀我下次到歐陸旅行時一起去阿姆斯特丹南邊的烏特勒支(Utrecht)走走。他們說,阿姆斯特丹固然很棒,不過不代表真正的荷蘭,這個國家還有很多很多其他東西可以看。
身為一個人,我們在智識層面都明白這點。只要看一眼地圖,就知道阿姆斯特丹只是荷蘭的一小部分。可是身為一個旅人,我們到一個國家經常只能以管窺天;你手上的旅遊指南,和比你先造訪過那個地方的旅行者所提供的建議,已經聯手把管壁造好了。
只有在地人才知道當地的真實面貌,而在我們認識他們以前,我們永遠不會知道這個部分。
◎ ◎ ◎
二○○七年初,我遷到曼谷,打算在那裡待一個月。我特地用「遷」這個字眼,而不是「旅行」或「造訪」,因為這次我是帶著一個目的來到曼谷:在走訪泰國北部鄉村以前學習泰語。在東南亞的觀光地區遊走了將近五個月以後,我想逃出早已被踏爛的常規路線,遠離背包客族群和無止境的狂歡,體驗某種感覺上稍微比較真純道地的東西。依善 是個發展程度較低、遊客稀少的地區,非常適合我的需求。我打了如意算盤:學些泰語可以讓我走逛起來更方便,也更容易接觸當地人。曼谷將成為我的運作基地。
雖然從幾年前跟史考特一起第一次玩曼谷以來,我就一直不喜歡這個城市,可是這裡有標準的「國王泰語」,似乎是學習這個語言最理想的地方。泰國擁有林林總總的地區方言,對初學者而言非常混淆。泰語也是個聲調語言,所以使用某個方言的時候,除非你有辦法發出每個字的正確聲調,否則別人經常聽不懂你在說什麼。值得慶幸的是,「曼谷泰語」大致上是這個國家的共通語:就算在外省地區它不是當地人的第一語言,你還是有很大的機會讓別人聽懂你的話。
「或許我會慢慢喜歡上曼谷,」我心想。這個城市肯定不是只有過去我當觀光客的時候見識到的汙染、雜亂和交通堵塞。大曼谷地區有一千萬以上的人口。先前我對布拉格有過的第一印象被事實證明是錯的。也許我只是沒看到「真正」的曼谷。我抱的希望是,等我多學會一點泰語,能跟當地人做進一步的溝通,我就可以複製我的阿姆斯特丹經驗:我會很快找到住的地方,交一些當地朋友,好好認識這個城市,然後,該離開的時候來到時,我會再度上路,但心中知道自己已經留下一個由好友、熟人和各種私房地點所組成的生活脈絡,吸引我再度造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