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北京的問候
從前,我對臉書在中國的嘗試表達異議時,他們直接把我踢出中國團隊。眼前呢,在這種我想中國領導階層肯定會相當讚賞的專制獨裁操作下,因為我在其他地方表達異議,他們又違背我的意願把我安插回來,還要我負責管理。簡直就是統治階層的忠心大考驗嘛。
中國始終都榮登臉書內我「最不想知道事情」的第一名。對於這個我花了這麼多年鞠躬盡瘁的地方,最藏汙納垢的角落我寧願還是不要知道比較好,所以我的計畫是呢,請個人來然後就離開臉書。
這時是二○一七年一月,自馬克的祕魯行和他決定展開全美政治巡迴以來,才剛過幾周。喬爾、馬克、沃恩全都在美國和北京之間往返,且多年來也都是如此,喬爾還會寄各種電郵來,標題都是「來自北京的問候」,我從來都沒特別仔細看。只除了那些上了新聞的時刻之外,比如馬克在霧霾中跑去天安門廣場慢跑,還貼了文的那次。
我知道即便我們遭到封鎖,臉書在中國的廣告生意仍持續成長,因為中國企業還是會在臉書上下廣告。這是辦得到的,藉由轉售,他們還是可以對不在中國的人還有會去中國的人投放廣告,事實上呢,中國還是臉書的第二大市場呢,當時貢獻的收入大概就有將近五十億美金,占臉書總收入約百分之十,只落後美國而已。這還是在公司遭到封鎖的情況下哦,所以我深知,中國對臉書來說非常重要。
可是隨著我從喬爾手上接過了臉書對中政策的日常業務,他們的策略卻極度晦澀難解,所以根本無法一目了然得知至今究竟發生過什麼事。在和沃恩喝了次沒提供多少資訊的咖啡之後,我發覺我唯一的選項呢,就只剩從各式各樣的文件中抽絲剝繭,好試圖理解情況。
所以我坐下來讀好讀滿。
根據這些文件,自馬克寄出他那封電郵給高階管理層,宣布進駐中國是臉書頭號優先事項後的三年間,他對於讓這件事成真的渴望也只是有增無減。
而為了要達成目的,臉書也聘來了各種要人,包括美國前財政部副部長鮑伯.基米特(Bob Kimmitt),他現在是臉書董事會的首席「獨立」董事,馬克同時也會從季辛吉(Henry Kissinger)和美國前財長漢克.鮑爾森(Hank Paulson)那邊獲取建議。
我很好奇,中國到底幹嘛要允許臉書進入啊?我很快便找到一系列文件,說明了臉書的推銷話術,第一份的標題是「中國:我們的價值提案」,其中大部分都是企業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我們會促進你們的經濟,並協助你們繁榮發展」之類的狗屁啦。他們承諾中國說,要協助他們提升全球影響力、推廣「中國夢」、支持創新及人力資源成長、向全世界的人行銷中國的產品。
但「關鍵」的提議是,臉書會協助中國「促進安全且穩定的社會秩序」,而這是什麼意思呢?答案是監控。他們指出,在臉書上,個人檔案代表的是實名註冊的真人,且「我們不管在何處上線營運,都會謹遵當地的法律,並和執法單位及政府機關發展緊密的合作關係」。
就算是用最良善的立意去解讀好了,臉書在說的依然都是:你們有數百萬人民會公開張貼有關他們自己的各種資訊,而只要你們想要,就可以任意去檢視及蒐集哦。而最惡意的解讀呢,同樣也是我的看法啦,則是臉書拿著一個東西在吊他們胃口,那就是有可能可以提供中國特殊管道,讓他們存取使用者的數據。極權專制國家正需要社會從上到下每一個人的各種資訊,而臉書可以提供他們一座大寶庫。
這樣的推銷話術,便表示臉書想要和中共勾結,好協助他們將自身的意志強加在人民身上:
臉書力求創造一個文明的線上環境,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尊重當地的法律;我們也力求創造一個和諧的線上環境,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移除冒犯性內容。我們也同意魯煒副部長的說法:「網際網路管理在中國的底線是遵守中國法律」還有「哪裡要自由,哪裡就要有秩序。自由是我們的目的,秩序是我們的手段,越是要自由,就越是要秩序,沒有秩序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我都不敢想像馬克對美國人講這種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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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又要由誰來進行臉書在中國的監控呢?誰要負責審閱使用者的貼文和私訊,鉅細靡遺地尋找、撤下所有中國政府想要移除的內容?範圍涵蓋美國人和中國人之間的私訊嗎?又是誰要運用臉書的科技,應政府的要求肉搜?誰要負責檢舉、送交那些人?誰要對中共負責?是誰要弄髒手?這背後風險甚鉅,倘若支持遭到查禁的意見,將會導致騷擾、逮捕、甚或更糟的事情。
可以是由臉書奉中國政府之命,自行監控自己的使用者,或者也可以找間中國公司來幹,以某種合資公司的方式,並由臉書來提供所需的科技。我很快也發現一份文件,是我們的中國團隊在權衡由臉書自己弄髒手的各種利弊。
從優點上看來,臉書的領導階層相信若是這樣,他們就可以和政府建立更直接的溝通關係,在協調上會更容易,因為就不須去處理商業夥伴了,臉書也能分到更多在中國的營收。這對馬克來說滿重要的,因為他不想為了在中國上線營運,就分出他的股權或所有權,所以絕對是能避就避。
缺點方面則更為複雜,他們列出了好幾個:
「政府可能不那麼樂意直接和我們溝通」(和中國的合作夥伴相較之下)
「因為審查制度和運用使用者數據的方式,可能會招致更多人權、媒體、公共事務方面的公開批評」
「美國國會可能會要求檢視內容管控的各項條件」(換句話說,美國的立法機關可能會想知道中國政府的臉書敏感黑名單上面有什麼東西)
「會導致其他政府擁有更多談判籌碼,以尋求類似的待遇」
但引起我注意的事情是呢,臉書的領導階層所提到,由臉書自己去負責內容管控的其中一個「缺點」,竟然是這個:「提供、回報使用者數據,可能導致該使用者死亡、遭刑求或監禁,而臉書員工將為此負責。」
這看起來已經很糟糕了,事情卻不知怎地還在持續探底,在編輯修訂的筆記中,我看見喬爾把有關死亡、刑求、監禁的那部分給刪掉了,並在最終版用其他東西替代,所以最後的版本其實是長這樣子:
「臉書員工將負責直接回應政府索取數據的要求,而該政府實則並不尊重國際上的人權標準。」
話雖如此,即便我們公司的員工有可能要對死亡、刑求、監禁的後果負責,不管喬爾到底想怎麼措詞啦,馬克和臉書領導階層的共識最後仍然是,他們還是比較喜歡這麼做:
我們還是比較偏好在內容/數據上擁有更多掌控,以及和政府更密切的溝通,而不是找個合作夥伴當冤大頭,讓他們負責撤下爭議內容、回應政府需求,畢竟這麼做能獲得的保護有限。
夭壽哦。
我是知道臉書的領導階層有可能會對他們決策的後果徹頭徹尾漠不關心、毫不在乎啦,但我也是從來沒想過,他們有天竟然會走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