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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條件:請務必和隔壁鄰居好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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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條件:請務必和隔壁鄰居好好相處》


『朋友的妹妹』


「這是我從朋友那裡聽來的故事喔。」
鄰居說鬼故事時,一定是從這句話起頭。
我知道這傢伙根本沒有「朋友」,不過我從不吐嘈,只是在陽台上望著風景發呆,隔著隔板聽故事。
鬼故事中的「我朋友跟我說的」就和「很久很久以前在某個地方」一樣,只是開場白而已。
「朋友有個妹妹────」
這是朋友的妹妹在小學二年級時發生的事。
自某個時期起,妹妹班上的桌子開始憑空冒出鞋子。
全都是溼答答的布鞋。桌子是隨機挑選的,沒有任何規則性。
最一開始是雙25公分的鞋子。
接著是23.5 公分。
隔了一個月,變成27公分。
再過一星期,是17公分。
每次都只有單隻鞋子。
不是左腳,就是右腳。只會有其中一邊落在那裡。
最初大家都以為是惡作劇,可是派人巡邏也抓不到犯人。放學前查看的時候明明空無一物,早上一來卻又出現在桌子上。
隨著次數增加,詭異程度也與日俱增,甚至發生過視線一移開,鞋子就憑空出現的情形。
這種狀況顯然不對勁,似乎不是出自人為。
傷透腦筋的校方便透過副校長的管道,請了一位看得到「那種東西」的人過來。

根據那位「疑似」靈媒師的說法,這裡是漂流物的上岸地點。
只有單隻鞋子會漂流過來,堆積在此。
因為溺死時,腐爛的遺體有時會從關節處斷裂,只有腳踝會因為鞋子的浮力而浮起來。
腳踝隨波逐流,最終聚集到某處地方──加拿大的海邊也曾出現過這樣的案例。
目前的狀況正是如此。斷裂腳踝的靈異現象,就跟現實狀況一樣,隨著某種力量漂流到這裡。
因為某種因素,這間教室成了靈異漂流物的上岸地點。
那些是死者的鞋子,從某處漂流而來的靈體斷腳。

靈媒師語帶保留地說明該如何供奉被留下來的鞋子。
各位或許只能看見鞋子,但其實鞋子裡是有腳的。我會說明方法,請照著我說的步驟處理。放著不管和隨便扔掉,都會造成危害。
校長拜託靈媒師徹底解決這件事,但是靈媒師面有難色地搖了搖頭。
這是巨大的流力造成的,對建築物進行驅邪也不會有任何作用。
後來學生更換教室,原本的教室成了儲物間。
對於看不見的人而言,那只是些潮溼的鞋子而已。雖然同樣詭異,不過只要定期清理即可。
事情暫時得到解決,鬼故事傳了半年以後便乏人問津,跑去教室探險的人也變少了。
學生們早已失去興趣,大家甚至不記得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

就在某一天,朋友的妹妹出門上學以後失蹤了。
大家到處尋找,可是始終沒有找到人。
半年後,變成儲物間的教室裡,損壞的書桌上出現了一隻紅色布鞋。
那是朋友的妹妹穿的鞋子,而鞋子果然是溼的。
校舍在數年前搬遷,那間教室如今已經不存在了。


說完以後,好友樂不可支地問道:
「────恐怖嗎?」
若要簡單地說個感想,那就是幸好我知道這個故事是假的。如果死去的妹妹真的存在,那未免太令人悲傷了。
說到底,要說恐怖,最恐怖的就是你。因為你真的存在。
我雖然這麼想,卻沒有說出口。
只是「喔」、「這樣啊」地隨口附和,敷衍了事。
看到從隔板邊緣露出來的六根潰爛發黑的手指,我根本不敢說出真心話。不過,就算我說出口,它應該也不會生氣就是了。
我的這位好友八成不是人類。不,是鐵定不是人類。
不過,它並不壞。我交朋友的重點不在於對方是不是人類。
所以這傢伙正如入住條件所示,是我的好友。好友起碼能陪我聊天,比電鍋好多了。
好友很喜歡說鬼故事,總是伸出它管狀的嘴巴,擺動長長的舌頭,以悅耳的嗓音說著故事。
它的口才不太好。準確地說,聽鬼怪講鬼故事,實在讓人很難專心聆聽。
我總是忍不住想吐嘈:你才是最大的鬼故事吧!
不過,它是從未流傳過的靈異現象,所以就定義上而言還不算是鬼故事。
不知道它在這裡住多久了?我沒問過。
房東只是語帶保留地告知「已經有二十三個人嚇跑了」。
換句話說,它住在這裡的時間至少足以讓二十三個人在這裡落腳又逃之夭夭。
不過我想,房東所說的二十三個人,應該是指那些有成功跑掉的人吧。
我盡量不去思考浴室裡的人形汙漬是怎麼來的,我是每天都要洗澡的人。
「晚安,孝宏。明天見。」
「嗯,明天見。」
一板一眼地伸長管狀嘴巴道晚安的鄰居一直站在隔板的另一頭,直到我從陽台返回房裡,彷彿在監視著我,以免我溜之大吉。
  
每當感覺到窺探的氣息,我就有點想笑。
那傢伙似乎沒發現這裡是我走投無路之下的最終落腳處。
該怎麼說呢?實在是有點脫線。
我一面如此暗想,一面說了句「晚安」打發它,關上窗戶。

***

第一次閱覽自殺者的經驗談是什麼時候,我已經記不清了。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是高二那年的暑假。
就像被下了咒一樣,每個月我都會瀏覽這類文章兩、三次。這些文章雖然有措辭上的差異,但最後的結論都是一樣的。
那就是人要好好活著。
我也這麼想。明明這麼想,卻總是很快就忘記,所以必須一再複習。靠著複習懷抱著同樣衝動與痛苦的人感受到的後悔與一線希望,阻止自己做傻事。
然而,曾幾何時,這種為了打消念頭而進行的儀式,漸漸地被尋找零失敗自殺方法的日子給取代了。

半年前──高中畢業以後我逃家工作了兩年以後,好不容易存下來的積蓄因為母親的債務而燒個精光。
我看著空空如也的存摺,迷迷糊糊地想起了在單人套房裡哭泣的母親。
那個人奪走我的東西時總是在哭泣,彷彿受到傷害的人是她。
和哭喊不休的母親對峙時,我總是一面感受著喉嚨深處的燒灼感,一面微笑。我只能微笑。
怒氣與憤懣對那個人毫無作用。越是生氣,她就越是裝可憐,反而無法溝通。
下次我不會再犯了──我從來不曾相信過這句話。但無論信不信,結果都一樣。至少我不是因為相信她才給錢的。說歸說,不給錢也無法脫身就是了。
我偷偷開的另一個戶頭只剩下約五萬日圓。距離發薪日還有半個月,而三天後就得繳房租,之前已經遲繳過一次了,我不認為房東還會願意寬限。最重要的是,如今那個人已經找上門來,這裡很快就會被她搞得烏煙瘴氣,我的選項只剩下「失蹤」了。
又或者是用寶貴的存款買條便宜的繩子,並把剩下的錢留在套房裡當賠償金。
我沒有在套房裡上吊的勇氣。我的搜尋紀錄全是特殊清掃影片,我知道那有多麼辛苦,所以至少得找個不會造成別人困擾的地方。
在幾乎身無分文的狀態之下逃跑,我的心頭反而沒有任何危機感。
我漫無目的地走在街頭,與帶有目的的無數行人擦身而過,心裡暗想:啊,原來人就是這樣走上絕路的。
我一心求死。我沒有任何具體的計畫,只知道自己必須終結這副臭皮囊。
我的腦子被根本不想聽的字句淹沒,我必須讓這些聲音安靜下來。
毫無用處的思緒大聲喧嚷,我無法靠睡眠阻斷它們,只能用更加高層次的方法強行消除。
我得設法妥善解決這個問題。我並不是想死,只是想終止肉體的生理活動,並自行處理屍體而已。我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只不過正巧會帶來死亡這個結果。就只是這樣而已。
總之,我非死不可。如果不趁現在自我了斷,日後勢必會面臨更大的痛苦。我必須在痛苦加劇之前了結生命。
為了逃避痛苦而選擇伴隨痛苦的手段,未免太愚蠢了。
然而很遺憾,我就是個蠢蛋,只想得到這種手段。如果找得到正當的方法讓自己活下去,我根本不會陷入現在這種窘境。
我姑且用所剩無幾的錢買了條繩子。
老實說,我對於肉體的痛苦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天生身強體健,只有一個月犯兩、三次偏頭痛程度的小毛病而已,因此把痛苦想得很簡單。
沒問題的,牙一咬就過去了──我抱持著這種毫無根據的確信。
但其實,也許是如果我不這麼想,根本就撐不下去吧。
臨死前的痛苦是沒死成的時候才需要考量的。換句話說,對於未來的我而言沒有任何參考價值,思之無益。
沒有人能夠留下死後的體驗談,活下來的人都是滿口後悔。

平均每三個人自殺就會有兩個人失敗,並不是想死就一定死得成,千萬別想得太美。
只要活著就有希望,我很慶幸自己活下來。失敗只會加深自己的痛苦。別尋死,別尋死,別尋死。
看著這些勸人打消念頭的無數字句,我暗自立誓一定要順利成功。卻也不想想自己的人生根本就不曾順利過。
我只是想清算人生的爛帳,卻連尋死也有巧拙之分,實在太殘酷了。
總之我非死不可。如果現在不死、不自行了斷,就會演變成無可挽回的局面。

我的身體無比沉重,只有步伐一如平時地悠閒,四處尋訪死亡之地。

我不停地走、不停地走、不停地走,走到天色開始變暗,偏離了國道沿線,在林蔭小路上的老舊巴士站旁停下了腳步。
我望著路過的車輛,從未想過要衝到車子前頭。不該有人因為撞死我這種人而毀了人生。
電車就更不用說了。每當電車因為人身事故而停駛,聽到車上的乘客抱怨不休時,我就覺得像是在責備我,胃袋翻騰不已。
跳樓也不是個好方法,至少在附近沒有高到足以當場死亡、而且我能夠進入的地方。
進得去的地方行人太多,一想到可能會把路過的某人拖下水,我便裹足不前。
聽說凍死是個不錯的選擇,只可惜現在是夏天,我無法等到冬天。
早知道就在去年的冬天自殺了。可是,當時我以為這次一定逃得掉。

我尋找著不會造成任何人困擾的地點,又想到一旦化為屍體就成了困擾,選什麼地點毫無差別。一思及此,我吐了。
死後別人怎麼批評我、怎麼看待我,根本無所謂。
正是如此,一點也沒錯。
如果在意這種事,那就別自殺。這個道理我十分明白。
我太過矛盾了。
永遠都是這麼矛盾。
腦子裡依舊吵鬧不休,我必須快點逃走。
我在夕陽底下百般無奈地沿著扭曲視野中映出的景色行走,視線不經意地停駐在路邊的破舊椅子上。
陳舊的時刻表旁邊有張歪腳椅。
滿是鏽蝕的便宜椅子上用塑膠繩綁著一面殘破的看板。
半腐爛的看板上漆著下列文字。

『萬事包 有任何困擾歡迎洽詢 〇██ -████ -六六八八』  
上方以膠帶草率地貼著一張A4紙。
『急徵就算人生毀了也無所謂的人!月薪十五萬起 ※須住宿』

這張紙似乎是最近才貼上的,只有水氣乾掉以後的發皺痕跡。
我不由自主伸手拎起紙張,以遲鈍的大腦反覆閱讀了五次以後,才總算理解了文意。
這是什麼?真是太適合我了。
我是真心這麼想的。
最適合人生毀了也無所謂的人,也就是我──的大門在我的面前出現了。

如此這般,到了現在。
幸好當時的我連稍加猶豫的判斷力也喪失了,現在才能住進這間小而美的華廈套房。
鼠灰色的十層樓華廈,地近車站、交通方便、安靜宜居,而且還附帶電子鎖與電梯。
這裡是七樓,除了我和鄰居以外的套房全都是空房──應該是空房。
偶爾會看到七○五號室的房門開著,但是從玄關窺探,房裡一片漆黑,什麼也看不見。遇上這種狀況時,我都是裝作沒看見,直接回自己的套房。
這棟華廈因為鄰居的緣故,變得怪事連連。
比如五樓完全沒有燈,晚上烏漆抹黑。獨自乘坐電梯時偶爾會響起超重警示聲,門鈴對講機也時常沒來由地作響。放在信箱裡的不只傳單,還有頭髮。
再來就是樓梯不能用。其實要用也行,不過我不使用,至少在經過六樓時不會用。
雖然我一直認為要不了多久住戶就會全數搬走,不過這裡的地點對於短期租客而言頗為方便,倒也算得上是個符合需求的物件。
再說,四樓以下姑且還算安全。而且有另一個好處,就是以地點來看,這裡的租金便宜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由於沒有吵鬧的住戶,所以完全沒有噪音困擾。這裡安靜得令人發毛。
說來神奇,短期租賃網站上是一片好評,滿意度極高。雖然也有可能是寫手就是了。偶爾會有人寫下感謝的心得,看來是真的很滿意。
不只如此,附近還有三家超市、美味的麵包店、咖啡很好喝的咖啡館以及便宜的健身房。
搞不好這裡真的是個好地方。
俗話說得好,久居則安。我如此暗想,正要躺到床上,卻發現棉被呈現人形的隆起狀態,便直接將目的地轉換為書桌,開始瀏覽社群網站和嚴選逗趣影片消磨時間。
過了幾個小時以後,棉被變得又塌又扁,活像窩在被窩裡的人改成直接躺在棉被上一樣。
不過,至少睡覺不成問題。應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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