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農夫死了。
慘劇發生後,每個人都想知道凶手是誰。單純意外?抑或是謀殺?大家說感覺像謀殺,一槍斃命,子彈正中心臟,如此精準,絕對是蓄意殺人。
他們在等我開口。那兩個人目光炯炯緊盯著我。我真能說出他要我說的話嗎?警察抵達之前那幾分鐘,我們練習過好幾次的那套說辭?
我搖頭,我需要更多時間。
俗話說得對:須臾一刻,倏忽一生。我們重回青春時光,大好人生近在眼前。前景一片光明,無盡的燦爛輝煌、神奇美妙,點點繁星下的無數夜晚。
他在等我看他,我的視線轉過去時,他微笑,讓我知道他沒事,然後以若有似無的動作點一下頭。
說吧,貝絲。快說吧。
我再次看著他的臉,無論過去、現在、未來,這張臉在我眼中始終俊美,我們最後一次眼神交會,接下來,一切即將天翻地覆。
一九六八年 北多塞特郡,漢斯頓
「加百列・沃夫回密多蘭了。」法蘭克說,在早餐桌上,那個名字宛如炸彈落在我面前。「他離婚了。那麼大的房子只有他和兒子兩個人住,實在很淒涼。」
「噢。」
我似乎只能說出那個字。
「我也這麼想。」法蘭克說。他站起來,繞過餐桌走來我這邊,雙手捧著我的臉吻我。「我們過我們的日子,不要被那個蠢貨影響。我們不會和他扯上關係。」
「誰告訴你的?」
「昨晚酒館裡大家都在講這件事。據說他們用兩輛大卡車把所有家當從倫敦運過來。」
「加百列討厭這裡。他怎麼會回來?」
說出他的名字感覺好奇怪,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說出口過了。
「沒有其他人能照料那棟大宅。他爸爸早就過世了,媽媽跑去地球另一邊。希望她被澳洲野狗的大便淹死。」
法蘭克總是能逗我笑。
「說真的,這裡哪有什麼值得他回來的?」法蘭克若無其事地說,但我感覺得出來,他心頭閃過一個念頭,只是沒說出口。只有妳。「最後他一定會賣掉密多蘭,搬去拉斯維加斯或蒙地卡羅那種……」他努力思考詞彙,最後一臉得意地說出:「名流聚集的地方。」
法蘭克白天幾乎都在農場忙碌,有時連夜晚也不得休息,他必須照顧牲口、維護農地。沒有人能比得上他認真工作的程度,但他總是會抽出一點時間欣賞春日夕陽,或是整群雲雀乍起飛向雲霄的壯觀場面,對氣候與野生動物的敏銳感受深植於他的骨骼。我愛他的很多特質,這也是其中之一。法蘭克沒時間看小説、上劇院。就算有人把乾馬丁尼潑在他臉上,他也不會知道那是什麼酒。他與加百列・沃夫完全相反──但現在我對加百列的瞭解,也只限於報章雜誌上的描繪。
我看著丈夫在門口彎腰穿上靴子。二十分鐘之後,牛糞的臭味會浸透他的肌膚裡外三層。
門外突然傳來急促的重重敲門聲,嚇了法蘭克一跳。「見鬼了。」他一把打開門,動作太快,他弟弟整個人跌進來。
我們每天早上都以這種方式展開。
吉米昨晚喝多了,現在依然滿臉通紅,眼睛睜不開,一綹頭髮筆直豎立,彷彿用髮膠固定。他說:「貝絲,有沒有阿斯匹靈?我頭好痛。」
我從餐具櫃取下藥箱,現在這個藥箱主要是為了應付吉米的宿醉症狀。從前裡面放的是兒童用退燒藥和OK繃。
法蘭克比吉米大五歲,他們的外型實在太相似,就連我在遠處也難以分辨。兩兄弟的身高都超過六英尺,髮色很深,近乎漆黑,眼睛如此碧藍,經常有人會特地回頭多看一眼。據說他們的母親也有同樣的眼睛,可惜她走得太早,我沒見過。他們兩個都穿著寬鬆的燈芯絨長褲配厚上衣,出門前會套上海軍藍連身工作服,他們每天都這樣打扮。村裡的人有時會稱呼他們「雙胞胎」,但只是開玩笑而已,因為法蘭克在各方面都是盡責的大哥。
「昨晚你不是說『喝完這杯就回家睡覺』嗎?」法蘭克笑嘻嘻問吉米。
「啤酒是辛勤工作一整天之後上帝賜予的獎賞。」
「聖經有這個句子?」
「如果沒有,那就該寫進去。」
法蘭克和弟弟走出門外,回頭高聲對我說:「中午要去看小羊,到時候見?」他們穿過前院時還在大笑。
男人去擠牛奶,廚房清乾淨之後還有很多事要做。洗衣──一大堆衣服等著洗──兄弟倆的工作服泡過水之後都放在洗衣板上,等著我去刷。早餐用過的碗盤也要洗。地板無論掃過多少次還是永遠需要掃。
但我暫時放下工作,重新煮一壺咖啡,穿上法蘭克的舊防水外套,坐在鑄鐵小桌旁隔著農場草原眺望,找到我尋覓的目標:遠方翠綠橡樹後方三支高低不同的紅色煙囪。
密多蘭。
往昔 一九五五年
我沒察覺自己闖入了私人土地,我在如夢似幻的天地間迷失了方向,腦中滿是各種浪漫場景,光彩耀眼的主角全都是我。我想像自己站在噴泉邊,交響樂團演奏華麗樂章,白馬王子向我激情告白。這個時期,我讀了很多奧斯汀與勃朗特的作品,經常自行添油加醋。
我一定是看著天空在做白日夢,魂都飄上天了,因為那一下碰撞來得出其不意。
「搞什麼鬼?」
對方是個男生,用力撞上我的肩膀,但絕不是什麼小説中的夢幻男主角。他瘦瘦高高、趾高氣揚,活像是青少年版的達西先生。
「妳沒長眼睛嗎?」他說。「這裡是私人土地。」
我覺得「私人土地」這個概念有些荒謬,尤其說出這句話的人還使用冷漠端正的上流口音。這片弧形青翠草原以及旁邊繁花如雲的橡樹,呈現出英國最華美的景色。這是濟慈、華茲華斯筆下的風光。理應讓所有人共享。
「妳笑什麼?」他的表情如此惱火,我差點笑出聲。
「這裡這麼偏僻,附近沒半個人。誰會在意?」
男孩注視我片刻,消化我剛才說的話。「妳說得沒錯。老天。我到底怎麼回事?」他伸出一隻手求和。「我是加百列・沃夫。」
「我知道你是誰。」
他一臉期待地看著我,等我報上姓名。但我還不想告訴他。我聽過很多人談論加百列・沃夫這個人,大宅的少爺,以容貌俊秀聞名,但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本人。他的臉龐很好看:深色眼眸,濃密睫毛能讓我的姊妹淘羨慕死,棕色波浪鬈髮垂落前額,顴骨高聳、鼻子優雅。或許可以稱之為貴氣。但他穿著花呢長褲,褲管還塞進羊毛襪裡。肩膀上披著一件外套,同樣是花呢。腰帶鬆垮。老人的衣服。完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妳在這裡做什麼?」
「找個地方坐下讀書。」我從外套口袋拿出書──薄薄的艾蜜莉・狄金生詩集。
「噢,詩。」
「你怎麼好像有點失望?伍德豪斯比較合你的胃口?」
他嘆息。「我知道妳在想什麼。不過妳錯了。」
我再次微笑,實在忍不住。「怎麼?你會讀心術?」
「妳以為我是沒大腦的上流社會紈褲子弟,就像伍德豪斯筆下的柏狄・伍斯特。」
我歪頭觀察他。「必須承認,他會愛死你的這身行頭。他絕對會說『頂呱呱』。」
「這是我爸不要的釣魚褲,原本放在箱子裡準備送去二手店,我偷偷拿出來。早知道妳會這麼嫌棄,我就不穿了。」
「你來釣魚?」
「對,就在前面。如果妳想看,我帶妳去。」
「區區粗俗平民豈敢玷污高貴的私人土地?」
「看吧,就是因為這樣妳才一定要來。之前我太沒禮貌了,我想補償。」
我站在他面前,心中猶豫不決。我不想陷入難以脫身的困境,只想找個風景優美的地方坐下讀書。
他再次微笑,那樣的笑容讓整張臉感覺都不一樣了。即使穿著老爸的舊衣服,依然俊俏出色。「我有餅乾。拜託一定要來。」
「哪種餅乾?」
加百列猶豫了一下。「奶油夾心。」
噴泉、交響樂團。湖泊、夾心餅乾。沒有差太多。
「呃,既然如此……」我說,故事由此揭幕。
一九六八年
一年四季當中,我最愛早春。春寒料峭,鳥兒初試啼聲,田野上隨處可見綿羊。巴比生前瘋狂熱愛我們的綿羊。他每年都用奶瓶餵養瘦弱小羊,這是他的工作,從不肯交給其他人,有一次甚至為此而向學校請假。他是個活力十足的孩子,就連冬天也穿短褲,而且從不穿大衣;即使校長叫他回家拿,他依然不肯穿。人人寵愛的寶貝,他小時候好愛唱歌,我們都叫他貓王。他又高又瘦,一頭棕髮很會亂翹,像他叔叔一樣。
吉米在聽電晶體收音機,還沒走到鐵皮畜舍我就聽到音樂聲。是披頭四的歌曲,〈Hello, Goodbye〉,音量開到最大。雖然和鄉村風情很不搭,但顯然有助於吉米克服宿醉。我看著他,從田野高處的柵欄門進去,他一手放在母羊的屁股上,跟著音樂扭腰擺臀,抬起左腳搖擺。
「法蘭克呢?」我問,吉米指指草原下方。
我們一起看著我丈夫躍過欄杆。一隻強壯的手臂撐住欄杆,身體以精確角度一翻,有如奧運跳高選手一般輕鬆過關。我幾乎每天都看他做這個動作,但心中依然湧出一股愉悅。這個男人的生活幾乎全是操勞,卻依然保有童心。
他從田野朝我們走來,熱烈揮舞雙手;即使在這裡,我也知道他一定在吹口哨。這是法蘭克最喜歡的地方。
大多數的母羊都生完了,四十六隻羊已經出去吃草了,僅剩幾隻還在畜欄裡。只有一隻小羊需要人工餵養,一隻死產。法蘭克與吉米觀察懷孕母羊,掌心貼著牠們的腹部確認胎位正不正,檢查臀部確認是否有產兆。對他們而言,這已經是本能反應,即使在睡夢中也能完成。吉米比較溫柔,他會一邊檢查一邊對母羊說話,結束之後還會賞牠們一塊富貴佐茶餅乾。法蘭克則總是匆匆忙忙,腦中塞滿沒完沒了的工作事項,他永遠有太多要操心的事。
「媽媽茶會差不多該告一段落,去忙別的事了吧?」法蘭克說,吉米翻白眼。
「我哥真是有夠霸道,對吧?」他對母羊說。
羊群有一整片青草坡地可以漫遊,但牠們通常不會分散太遠,總是聚集在上面這裡靠近畜舍處。再過一週左右,小羊就比較能獨立行動,到時候牠們就會四處亂跑,細細的腿不時跪倒。巴比最愛這個階段。他是農場的孩子,很清楚畜牧業的運作,但每年把小羊送去市場時,他還是會很傷心。
我不確定是誰先聽見狗叫。我猛轉過身,看到一隻金毛勒車犬狂奔而來。
亂跑的狗,沒有主人跟著,衝向我們的小羊。
「快把狗趕出去!」法蘭克跑過去想攔住狗。他身高六尺二吋,壯碩強健,但那隻狗從他旁邊鑽過去,直直奔向我們的母羊。
羊群哀鳴,幼小的羊崽恐懼啼叫,雖然才出生幾天,卻已經能感應到危險。狗猛然轉向,雙眼漆黑、露出利牙,因為腎上腺素爆發而全身緊繃。
「吉米,去拿槍!快!」法蘭克大喊,吉米轉身跑進工具棚。
法蘭克的動作很快,他衝向那隻狗,發出有如原始人的吼叫。但狗的速度更快,一轉眼便叼住一隻小羊的頸子,咬穿喉嚨。鮮血噴濺,青草上凝聚點點猩紅。一隻小羊慘遭撕咬,接著第二隻、第三隻;內臟散落,有如獻祭的犧牲品。母羊四散奔逃,腳步踉蹌,因為恐懼而盲目,任由剛出生的小羊暴露險境。
我尖叫奔向那隻狗,努力想聚集小羊,但這時吉米大喊:「貝絲!快讓開!快!」
法蘭克一把將我拉過去,用力緊緊抱住,我整個人貼在他的胸口,感覺到如雷的心跳。我聽見一下槍響,接著又一下,狗發出疼痛哀號。終於結束了。
「真要命。」法蘭克後退一些觀察我的臉,一手捧著我的臉頰。
我們走向那隻狗,三個人合力安撫羊群,將跑遠的羊叫回來。「快回來啊,丫頭。」但母羊顫抖哀鳴,不敢靠近三隻小羊的屍體。
一個小男孩突然出現,不知從何處而來,宛如幻影。他的身材瘦瘦小小,穿著短褲。大概十歲左右。「我的狗!」他尖叫。
他的聲音稚嫩,音調很尖。
「媽的。」吉米罵了一句,小男孩看到血淋淋的狗屍,高喊:「你殺了我的狗!」
這時他爸爸追了過來,氣喘吁吁、滿臉通紅,但依然是過去我熟悉的那個少年。「噢,老天爺,你對狗開槍?」
「我們別無選擇。」法蘭克比比慘死的三隻小羊。
加百列應該不知道法蘭克是誰,更不會知道他的妻子是誰,但這時他轉身看到我。他的神情瞬間流露驚慌,但很快就冷靜下來。
「貝絲。」他說。
我不理會。沒有人去照顧那個孩子。他站在狗旁邊,雙手蒙著眼睛,彷彿想阻擋恐怖的畫面。
我迅速去到孩子身邊,雙手按住他的肩膀,然後在他面前跪下抱住他。「沒事了。」我說。他終於哭了出來。
「哭吧。」我說。「哭出來會好一點。」
他軟軟靠在我身上放聲大哭。我懷中抱著穿短褲的小男孩。
故事就此再次揭幕。
審判 一九六九年,倫敦,中央刑事法院
我心愛的男人坐在高高的被告席上,兩位獄警一左一右看守,等待聆聽判決。再多的心理準備也無法讓我承受這一刻的折磨。
他被指控犯下難以想像的罪行。
他沒有抬頭尋覓我的臉,也沒有看陪審團。我辦不到。我仔細觀察每個陪審員,恐慌在心中鼓動,我問自己:這位神情疲憊的灰髮婦女會相信他是清白的嗎?還有這位打扮像銀行高層的男士,細條紋西裝搭配藍襯衫,領口袖口都是白色的,他的一票會不會讓罪名成立?這位長髮及肩的青年感覺比其他人仁慈,他會不會是我們的助力?由七名男女組成的陪審團手握他的命運,從外表幾乎看不出他們的想法。姊姊說女性多是好事。她說,一般而言,女性比較有同情心。雖然感覺像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但我希望女性陪審員能夠理解導致我們不顧一切的失控激情。
經過幾個月的討論,審判正式展開。法庭裡的所有事物,彷彿都在強調我們的處境有多嚴峻:高聳天花板、木牆面;法官一身紅袍端坐在高背椅上,有如君王俯瞰臣下;下方的律師戴假髮、穿黑袍,翻看資料等候程序開始;書記官的態度平靜中暗藏自負,他走到被告席前,宣讀令人膽戰心驚的內容:「你被控謀殺罪名……」
媒體席擠滿記者,每個都穿著花呢外套、打領帶,一個女性也沒有。我和愛蓮諾坐在旁聽席,四周的人全都伸長脖子好奇張望。不久以前,我也像他們一樣,以他人的悲劇為樂。陸軍大臣普羅富莫發生醜聞時,我熱中追逐八卦,後來史蒂芬・沃德受審時,我更是不錯過任何一條新聞。我清楚記得克麗絲汀・基勒與曼蒂・萊斯─戴維斯一起走出法庭的照片,就像昨天才看過一樣,我記得她們的打扮有多時尚,也記得媒體如何詆毀、貶低她們。
當自己深愛的人坐在被告席時,心情截然不同。抬頭看我。拜託,親愛的。我努力想用意念與他溝通,以前我們不需言語就能明白對方的心意,但此刻他只是望著前方,眼神空洞陌生。我知道自從出事之後,他醒著的每個時刻都飽受內心壓力所苦,但現在只有一處流露出來──他死命咬緊牙關的動作。在外人眼中,或許會覺得這樣的表情窮凶惡極,但我很清楚,只有這樣他才能強忍哭泣。
慘劇發生後,每個人都想知道凶手是誰。單純意外?抑或是謀殺?大家說感覺像謀殺,一槍斃命,子彈正中心臟,如此精準,絕對是蓄意殺人。
他們在等我開口。那兩個人目光炯炯緊盯著我。我真能說出他要我說的話嗎?警察抵達之前那幾分鐘,我們練習過好幾次的那套說辭?
我搖頭,我需要更多時間。
俗話說得對:須臾一刻,倏忽一生。我們重回青春時光,大好人生近在眼前。前景一片光明,無盡的燦爛輝煌、神奇美妙,點點繁星下的無數夜晚。
他在等我看他,我的視線轉過去時,他微笑,讓我知道他沒事,然後以若有似無的動作點一下頭。
說吧,貝絲。快說吧。
我再次看著他的臉,無論過去、現在、未來,這張臉在我眼中始終俊美,我們最後一次眼神交會,接下來,一切即將天翻地覆。
一九六八年 北多塞特郡,漢斯頓
「加百列・沃夫回密多蘭了。」法蘭克說,在早餐桌上,那個名字宛如炸彈落在我面前。「他離婚了。那麼大的房子只有他和兒子兩個人住,實在很淒涼。」
「噢。」
我似乎只能說出那個字。
「我也這麼想。」法蘭克說。他站起來,繞過餐桌走來我這邊,雙手捧著我的臉吻我。「我們過我們的日子,不要被那個蠢貨影響。我們不會和他扯上關係。」
「誰告訴你的?」
「昨晚酒館裡大家都在講這件事。據說他們用兩輛大卡車把所有家當從倫敦運過來。」
「加百列討厭這裡。他怎麼會回來?」
說出他的名字感覺好奇怪,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說出口過了。
「沒有其他人能照料那棟大宅。他爸爸早就過世了,媽媽跑去地球另一邊。希望她被澳洲野狗的大便淹死。」
法蘭克總是能逗我笑。
「說真的,這裡哪有什麼值得他回來的?」法蘭克若無其事地說,但我感覺得出來,他心頭閃過一個念頭,只是沒說出口。只有妳。「最後他一定會賣掉密多蘭,搬去拉斯維加斯或蒙地卡羅那種……」他努力思考詞彙,最後一臉得意地說出:「名流聚集的地方。」
法蘭克白天幾乎都在農場忙碌,有時連夜晚也不得休息,他必須照顧牲口、維護農地。沒有人能比得上他認真工作的程度,但他總是會抽出一點時間欣賞春日夕陽,或是整群雲雀乍起飛向雲霄的壯觀場面,對氣候與野生動物的敏銳感受深植於他的骨骼。我愛他的很多特質,這也是其中之一。法蘭克沒時間看小説、上劇院。就算有人把乾馬丁尼潑在他臉上,他也不會知道那是什麼酒。他與加百列・沃夫完全相反──但現在我對加百列的瞭解,也只限於報章雜誌上的描繪。
我看著丈夫在門口彎腰穿上靴子。二十分鐘之後,牛糞的臭味會浸透他的肌膚裡外三層。
門外突然傳來急促的重重敲門聲,嚇了法蘭克一跳。「見鬼了。」他一把打開門,動作太快,他弟弟整個人跌進來。
我們每天早上都以這種方式展開。
吉米昨晚喝多了,現在依然滿臉通紅,眼睛睜不開,一綹頭髮筆直豎立,彷彿用髮膠固定。他說:「貝絲,有沒有阿斯匹靈?我頭好痛。」
我從餐具櫃取下藥箱,現在這個藥箱主要是為了應付吉米的宿醉症狀。從前裡面放的是兒童用退燒藥和OK繃。
法蘭克比吉米大五歲,他們的外型實在太相似,就連我在遠處也難以分辨。兩兄弟的身高都超過六英尺,髮色很深,近乎漆黑,眼睛如此碧藍,經常有人會特地回頭多看一眼。據說他們的母親也有同樣的眼睛,可惜她走得太早,我沒見過。他們兩個都穿著寬鬆的燈芯絨長褲配厚上衣,出門前會套上海軍藍連身工作服,他們每天都這樣打扮。村裡的人有時會稱呼他們「雙胞胎」,但只是開玩笑而已,因為法蘭克在各方面都是盡責的大哥。
「昨晚你不是說『喝完這杯就回家睡覺』嗎?」法蘭克笑嘻嘻問吉米。
「啤酒是辛勤工作一整天之後上帝賜予的獎賞。」
「聖經有這個句子?」
「如果沒有,那就該寫進去。」
法蘭克和弟弟走出門外,回頭高聲對我說:「中午要去看小羊,到時候見?」他們穿過前院時還在大笑。
男人去擠牛奶,廚房清乾淨之後還有很多事要做。洗衣──一大堆衣服等著洗──兄弟倆的工作服泡過水之後都放在洗衣板上,等著我去刷。早餐用過的碗盤也要洗。地板無論掃過多少次還是永遠需要掃。
但我暫時放下工作,重新煮一壺咖啡,穿上法蘭克的舊防水外套,坐在鑄鐵小桌旁隔著農場草原眺望,找到我尋覓的目標:遠方翠綠橡樹後方三支高低不同的紅色煙囪。
密多蘭。
往昔 一九五五年
我沒察覺自己闖入了私人土地,我在如夢似幻的天地間迷失了方向,腦中滿是各種浪漫場景,光彩耀眼的主角全都是我。我想像自己站在噴泉邊,交響樂團演奏華麗樂章,白馬王子向我激情告白。這個時期,我讀了很多奧斯汀與勃朗特的作品,經常自行添油加醋。
我一定是看著天空在做白日夢,魂都飄上天了,因為那一下碰撞來得出其不意。
「搞什麼鬼?」
對方是個男生,用力撞上我的肩膀,但絕不是什麼小説中的夢幻男主角。他瘦瘦高高、趾高氣揚,活像是青少年版的達西先生。
「妳沒長眼睛嗎?」他說。「這裡是私人土地。」
我覺得「私人土地」這個概念有些荒謬,尤其說出這句話的人還使用冷漠端正的上流口音。這片弧形青翠草原以及旁邊繁花如雲的橡樹,呈現出英國最華美的景色。這是濟慈、華茲華斯筆下的風光。理應讓所有人共享。
「妳笑什麼?」他的表情如此惱火,我差點笑出聲。
「這裡這麼偏僻,附近沒半個人。誰會在意?」
男孩注視我片刻,消化我剛才說的話。「妳說得沒錯。老天。我到底怎麼回事?」他伸出一隻手求和。「我是加百列・沃夫。」
「我知道你是誰。」
他一臉期待地看著我,等我報上姓名。但我還不想告訴他。我聽過很多人談論加百列・沃夫這個人,大宅的少爺,以容貌俊秀聞名,但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本人。他的臉龐很好看:深色眼眸,濃密睫毛能讓我的姊妹淘羨慕死,棕色波浪鬈髮垂落前額,顴骨高聳、鼻子優雅。或許可以稱之為貴氣。但他穿著花呢長褲,褲管還塞進羊毛襪裡。肩膀上披著一件外套,同樣是花呢。腰帶鬆垮。老人的衣服。完全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妳在這裡做什麼?」
「找個地方坐下讀書。」我從外套口袋拿出書──薄薄的艾蜜莉・狄金生詩集。
「噢,詩。」
「你怎麼好像有點失望?伍德豪斯比較合你的胃口?」
他嘆息。「我知道妳在想什麼。不過妳錯了。」
我再次微笑,實在忍不住。「怎麼?你會讀心術?」
「妳以為我是沒大腦的上流社會紈褲子弟,就像伍德豪斯筆下的柏狄・伍斯特。」
我歪頭觀察他。「必須承認,他會愛死你的這身行頭。他絕對會說『頂呱呱』。」
「這是我爸不要的釣魚褲,原本放在箱子裡準備送去二手店,我偷偷拿出來。早知道妳會這麼嫌棄,我就不穿了。」
「你來釣魚?」
「對,就在前面。如果妳想看,我帶妳去。」
「區區粗俗平民豈敢玷污高貴的私人土地?」
「看吧,就是因為這樣妳才一定要來。之前我太沒禮貌了,我想補償。」
我站在他面前,心中猶豫不決。我不想陷入難以脫身的困境,只想找個風景優美的地方坐下讀書。
他再次微笑,那樣的笑容讓整張臉感覺都不一樣了。即使穿著老爸的舊衣服,依然俊俏出色。「我有餅乾。拜託一定要來。」
「哪種餅乾?」
加百列猶豫了一下。「奶油夾心。」
噴泉、交響樂團。湖泊、夾心餅乾。沒有差太多。
「呃,既然如此……」我說,故事由此揭幕。
一九六八年
一年四季當中,我最愛早春。春寒料峭,鳥兒初試啼聲,田野上隨處可見綿羊。巴比生前瘋狂熱愛我們的綿羊。他每年都用奶瓶餵養瘦弱小羊,這是他的工作,從不肯交給其他人,有一次甚至為此而向學校請假。他是個活力十足的孩子,就連冬天也穿短褲,而且從不穿大衣;即使校長叫他回家拿,他依然不肯穿。人人寵愛的寶貝,他小時候好愛唱歌,我們都叫他貓王。他又高又瘦,一頭棕髮很會亂翹,像他叔叔一樣。
吉米在聽電晶體收音機,還沒走到鐵皮畜舍我就聽到音樂聲。是披頭四的歌曲,〈Hello, Goodbye〉,音量開到最大。雖然和鄉村風情很不搭,但顯然有助於吉米克服宿醉。我看著他,從田野高處的柵欄門進去,他一手放在母羊的屁股上,跟著音樂扭腰擺臀,抬起左腳搖擺。
「法蘭克呢?」我問,吉米指指草原下方。
我們一起看著我丈夫躍過欄杆。一隻強壯的手臂撐住欄杆,身體以精確角度一翻,有如奧運跳高選手一般輕鬆過關。我幾乎每天都看他做這個動作,但心中依然湧出一股愉悅。這個男人的生活幾乎全是操勞,卻依然保有童心。
他從田野朝我們走來,熱烈揮舞雙手;即使在這裡,我也知道他一定在吹口哨。這是法蘭克最喜歡的地方。
大多數的母羊都生完了,四十六隻羊已經出去吃草了,僅剩幾隻還在畜欄裡。只有一隻小羊需要人工餵養,一隻死產。法蘭克與吉米觀察懷孕母羊,掌心貼著牠們的腹部確認胎位正不正,檢查臀部確認是否有產兆。對他們而言,這已經是本能反應,即使在睡夢中也能完成。吉米比較溫柔,他會一邊檢查一邊對母羊說話,結束之後還會賞牠們一塊富貴佐茶餅乾。法蘭克則總是匆匆忙忙,腦中塞滿沒完沒了的工作事項,他永遠有太多要操心的事。
「媽媽茶會差不多該告一段落,去忙別的事了吧?」法蘭克說,吉米翻白眼。
「我哥真是有夠霸道,對吧?」他對母羊說。
羊群有一整片青草坡地可以漫遊,但牠們通常不會分散太遠,總是聚集在上面這裡靠近畜舍處。再過一週左右,小羊就比較能獨立行動,到時候牠們就會四處亂跑,細細的腿不時跪倒。巴比最愛這個階段。他是農場的孩子,很清楚畜牧業的運作,但每年把小羊送去市場時,他還是會很傷心。
我不確定是誰先聽見狗叫。我猛轉過身,看到一隻金毛勒車犬狂奔而來。
亂跑的狗,沒有主人跟著,衝向我們的小羊。
「快把狗趕出去!」法蘭克跑過去想攔住狗。他身高六尺二吋,壯碩強健,但那隻狗從他旁邊鑽過去,直直奔向我們的母羊。
羊群哀鳴,幼小的羊崽恐懼啼叫,雖然才出生幾天,卻已經能感應到危險。狗猛然轉向,雙眼漆黑、露出利牙,因為腎上腺素爆發而全身緊繃。
「吉米,去拿槍!快!」法蘭克大喊,吉米轉身跑進工具棚。
法蘭克的動作很快,他衝向那隻狗,發出有如原始人的吼叫。但狗的速度更快,一轉眼便叼住一隻小羊的頸子,咬穿喉嚨。鮮血噴濺,青草上凝聚點點猩紅。一隻小羊慘遭撕咬,接著第二隻、第三隻;內臟散落,有如獻祭的犧牲品。母羊四散奔逃,腳步踉蹌,因為恐懼而盲目,任由剛出生的小羊暴露險境。
我尖叫奔向那隻狗,努力想聚集小羊,但這時吉米大喊:「貝絲!快讓開!快!」
法蘭克一把將我拉過去,用力緊緊抱住,我整個人貼在他的胸口,感覺到如雷的心跳。我聽見一下槍響,接著又一下,狗發出疼痛哀號。終於結束了。
「真要命。」法蘭克後退一些觀察我的臉,一手捧著我的臉頰。
我們走向那隻狗,三個人合力安撫羊群,將跑遠的羊叫回來。「快回來啊,丫頭。」但母羊顫抖哀鳴,不敢靠近三隻小羊的屍體。
一個小男孩突然出現,不知從何處而來,宛如幻影。他的身材瘦瘦小小,穿著短褲。大概十歲左右。「我的狗!」他尖叫。
他的聲音稚嫩,音調很尖。
「媽的。」吉米罵了一句,小男孩看到血淋淋的狗屍,高喊:「你殺了我的狗!」
這時他爸爸追了過來,氣喘吁吁、滿臉通紅,但依然是過去我熟悉的那個少年。「噢,老天爺,你對狗開槍?」
「我們別無選擇。」法蘭克比比慘死的三隻小羊。
加百列應該不知道法蘭克是誰,更不會知道他的妻子是誰,但這時他轉身看到我。他的神情瞬間流露驚慌,但很快就冷靜下來。
「貝絲。」他說。
我不理會。沒有人去照顧那個孩子。他站在狗旁邊,雙手蒙著眼睛,彷彿想阻擋恐怖的畫面。
我迅速去到孩子身邊,雙手按住他的肩膀,然後在他面前跪下抱住他。「沒事了。」我說。他終於哭了出來。
「哭吧。」我說。「哭出來會好一點。」
他軟軟靠在我身上放聲大哭。我懷中抱著穿短褲的小男孩。
故事就此再次揭幕。
審判 一九六九年,倫敦,中央刑事法院
我心愛的男人坐在高高的被告席上,兩位獄警一左一右看守,等待聆聽判決。再多的心理準備也無法讓我承受這一刻的折磨。
他被指控犯下難以想像的罪行。
他沒有抬頭尋覓我的臉,也沒有看陪審團。我辦不到。我仔細觀察每個陪審員,恐慌在心中鼓動,我問自己:這位神情疲憊的灰髮婦女會相信他是清白的嗎?還有這位打扮像銀行高層的男士,細條紋西裝搭配藍襯衫,領口袖口都是白色的,他的一票會不會讓罪名成立?這位長髮及肩的青年感覺比其他人仁慈,他會不會是我們的助力?由七名男女組成的陪審團手握他的命運,從外表幾乎看不出他們的想法。姊姊說女性多是好事。她說,一般而言,女性比較有同情心。雖然感覺像抓住最後一根稻草,但我希望女性陪審員能夠理解導致我們不顧一切的失控激情。
經過幾個月的討論,審判正式展開。法庭裡的所有事物,彷彿都在強調我們的處境有多嚴峻:高聳天花板、木牆面;法官一身紅袍端坐在高背椅上,有如君王俯瞰臣下;下方的律師戴假髮、穿黑袍,翻看資料等候程序開始;書記官的態度平靜中暗藏自負,他走到被告席前,宣讀令人膽戰心驚的內容:「你被控謀殺罪名……」
媒體席擠滿記者,每個都穿著花呢外套、打領帶,一個女性也沒有。我和愛蓮諾坐在旁聽席,四周的人全都伸長脖子好奇張望。不久以前,我也像他們一樣,以他人的悲劇為樂。陸軍大臣普羅富莫發生醜聞時,我熱中追逐八卦,後來史蒂芬・沃德受審時,我更是不錯過任何一條新聞。我清楚記得克麗絲汀・基勒與曼蒂・萊斯─戴維斯一起走出法庭的照片,就像昨天才看過一樣,我記得她們的打扮有多時尚,也記得媒體如何詆毀、貶低她們。
當自己深愛的人坐在被告席時,心情截然不同。抬頭看我。拜託,親愛的。我努力想用意念與他溝通,以前我們不需言語就能明白對方的心意,但此刻他只是望著前方,眼神空洞陌生。我知道自從出事之後,他醒著的每個時刻都飽受內心壓力所苦,但現在只有一處流露出來──他死命咬緊牙關的動作。在外人眼中,或許會覺得這樣的表情窮凶惡極,但我很清楚,只有這樣他才能強忍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