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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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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論藝術的原始(上)

藝術是人類精神上的創作行為,或由這種行為所產生的物質。人類自史前時代就不斷的創造出藝術品,藝術史家一致承認,藝術的產生是與人類的生活文化並行發展,它的歷史悠遠。我們無從了解舊石器時代的人們生活,因為我們無法見到他們的影像或聽到他們的聲音,但是,可從遺留下來的藝術作品上去推敲探討,無論是什?時代、什?民族,要了解他們的生活,藝術是最好、最有力的研究方向。
我們要研究藝術的起源,就必須去解讀人類為什?會產生藝術?是在什?動機下產生的?過程如何?而藝術對人類到底扮演何種功能?有何意義?當然,我們的研究只能就理論上去推測而已。藝術在原始人類生活中,似乎占有重要的地位。世界上沒有一個原始或野蠻民族,沒有審美的感情,所以藝術活動在野蠻民族中是一件重要而盛大的事情,因為這是他們的記述與精神寄託所在,故我們透過原始藝術來了解人類文明的演化。
原始藝術大致反映了當時社會生活的發展,遠在人類早期的舊石器時代所製造的工具石器,除實用外還存在一種簡單的「形式美」(圖1)。後期的舊石器時代,可以發現各種式樣的打擊石器,從材料的選擇、工法到外形的特徵都體現了人類自覺、意志和有目的的創造活動(圖2)。這具體的說明,美的產生是使用價值先於審美價值。中國山頂洞人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在這個時期出現了許多石珠、獸牙、貝殼以及骨刻和鹿角製品等飾物(圖3),從美學的觀點來看這些飾品,反映了原始人類在滿足物質生活需要後,開始有了審美的需求。
石器時代後期,在法國南部、西班牙北部的佛朗哥‧坎塔里亞地區「拉斯科洞窟」遺址所發現的野獸壁畫(圖4),均以紅、黃、褐、黑等色彩繪製而成,形象栩栩如生,極為現代文明人所欣賞,這可以證明是狩獵生活下的產物。
新石器時代人類開始了歷史上的第一次產業革命,發明了農業和畜牧,為人類帶來更豐富的食物,農業與畜牧的發展也使人類逐漸能夠定居下來,節省下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在這樣的基礎上,促進文化的快速提升,形成了新的經濟文化社會,因此對審美的需求,不管是在質或量上都有很明顯的進步。我們從中國仰韶文化(西元前5000年~前2700年)的彩陶可看到其製作精美,不只奠定了藝術的基礎,也對往後的藝術發展有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新石器時代,裝飾藝術是主流,抽象與幾何圖形的紋樣風格發達而美觀(圖5),即使偶爾有一些較具象的描繪,也極為概括性。原始藝術不管在文化上或藝術上,過去一直被認為是低劣的,直到二十世紀初期(1906年),亨利‧盧梭與畢卡索、馬蒂斯等藝術家及詩人,開始欣賞原始藝術的價值,才把一向在博物館裡當作民俗學資料的原始藝術品之地位提高。
藝術的範疇離不開人的生活,不同時代的群體或個人,對自然變化的認識改變時,就會體現或反映在藝術品上。從這個角度,來研究藝術對人類所產生的精神或心理上的影響因素及反射關係,我們才能對藝術的原始提出理論上的探討,並可以由文明的不斷演變而得到認識。我們追溯至原始野蠻人類的藝術,主要是從美學的角度去推論及研究他們的創作動機與創作的意義。
人類的感情在本能上有向外表現的傾向,抒發後能增添愉悅、減少痛苦,並引發別人的同情或讚嘆。因此芬蘭美學家赫恩(Yrjo Hirn, 1870~1952)在其《藝術的根源》書中,強調人類自始就有自我表現感情的本能,藝術既然是美的感情的具體顯現,基於這個理由,他主張藝術起源是由於個人的感情衝動。它不但屬於個人的行為表現,也屬於社會的人性關懷,所以將這種表現稱為「藝術的衝動」。在感情衝動之外,有人主張藝術的起源是基於「心理上的需要」。英國劍橋大學人類學系教授哈頓(Alfred C. Haddon, 1855~1940)在其《藝術的演進》一書中主張人類之所以要創造藝術,是因為有下列四種需要:

一、對於藝術的需要:這種需要純粹是為了審美,在欣賞線、形、色彩等等後,所得到的感情慰藉及精神上的快感,這即所謂的「為藝術而藝術」的主張。
二、對於傳達的需要:人類為了傳達自己的感情及思想給他人,使用藝術來傳達可以達到知與美的功效。
三、對於財富的需要:人類為了喜愛財富,創造出美的或稀有的物品來增加財富。
四、對於宗教信仰的需要:人類為了要和神靈交流或同情,常以藝術創作偶像來崇拜。

綜合上述,都是基於人類生活上的基本欲求,而從藝術的原始來看,說藝術是起源於人類「精神的衝動」和「生活的需要」似平更接近真理。從古至今,思想家對於藝術的起源眾說紛紜,至今仍無定論,但經時代的演進及學術研究的過濾,將過去所累積的觀念予以整理及歸納,尋求出兩種思考方向來探討,其一是以美學心理為根據,從人類精神衝動上來入手,即「為藝術而藝術」,另一種則是以社會學為依據,從人類現實生活內容上去做解釋,即「為人生而藝術」,以下我們就此兩種說法來做論述:


為藝術而藝術
現在讓我們先從精神衝動這一類說起:「藝術衝動說」的特點是說人類創造藝術的動機,不受現實生活上任何功利觀念所牽制,而是無法抑制內心情感的表現衝動,這種精神上的創作態度,就是所謂的「為藝術而藝術」。藝術表現衝動又可以區分為遊戲衝動、模仿衝動、自我表現衝動等,以下分別說明:

1. 遊戲衝動

遊戲本身對現實物質生活無法產生直接的利益價值,但它能調劑人類單調的生存生活,促使人類精神上的快感,所以遊戲是人類生活的本能之一,而人的遊戲能昇華為審美的價值,因此有人主張藝術起源於遊戲。
德國大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0~1804)同席勒(Johann Friedrich Von Schiller, 1759~1805),還有英國的碩儒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都有藝術起源於遊戲的主張,他們主張藝術美的創造是遊戲的本能。最早從理論上闡述遊戲說的是德國哲學家康德,他認為藝術美的創造,是從遊戲的本能出發,和實際生活無關,而是在消耗生活剩餘精力之後,可以得到快感。席勒的美學研究是從人性論出發的,他在《審美教育書簡》中,通過對遊戲和審美自由之間的關係比較研究,首先提出了藝術起源於遊戲的觀點,席勒說:「只有當人充分是人的時候,他才遊戲;只有當人遊戲的時候,他才完全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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