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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竿人生(40+2簡體新版)(精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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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天

嫉妒別人的人生,就無法成就神對你人生的目的。雖然神為了相同的五個永恆目的來創造我們每個人, 但是你完成這些目的的方式,不論時間、地點、計畫與風格,卻是完全獨特的。神從不創造複製品, 他從不複製曾經創造過的, 也從不複製一個人的人生計畫。神只做原創的偉大作品。正如我們在第三十及三十一天所討論過的,神刻意塑造你不同於任何人。只有你可以是你,只有你可以過這個神為你打造的人生,同時,你也無法過神為別人設計的人生。企圖不活出你自己,只會帶來挫折、疲憊與失敗。
作為人,我們自然對別人的人生感興趣。這是神創造我們的一部分。我們對於別人的長相、行為、說話與生活感到著迷。我們會注意到別人穿什麼、做什麼、有什麼。這些並無不對,尤其若你對於神創造人的無限多樣,而非把人造得全都一模一樣而感到驚歎讚賞時,更是如此。
但是若我們埋怨神造別人比我們好,拒絕他所造的我們自己,並且開始嫉妒別人所擁有的,問題就來了。嫉妒是個陷阱。今天的世界,科技讓我們可以看到別人怎麼生活,“嫉妒”或許是人錯過神對他們人生獨特計畫最普遍的原因之一。嫉妒是普世的罪,我在每個年齡層、經濟層、不同族群,以及我全球所到各處,都見識到嫉妒。
“ 為什麼她可以住在那棟房子裡? ” “ 他憑什麼擁有那份工作?”“我為什麼不能那麼有吸引力、那麼有錢、那麼聰明、那麼有名氣?”嫉妒分散注意力,使你無法專注在神對你人生的作為,
轉而專注在你所沒有的事物上。嫉妒使你的人生轉進岔路,而且它總是帶你進入一條死胡同。嫉妒使你付上巨大的情緒代價,卻沒有任何回報。你錯過你的人生目的,同時也失去喜樂。最糟糕的是, 嫉妒是對神的侮蔑! 每次當你希望你是某個別人, 擁有他們所擁有的, 或者做他們所做的, 你就是在說: “ 神啊,你造成大錯了!你其實可以做得更好,你可以把我造得像那個人,但你卻沒有!你怎麼把我搞錯了?如果我是神,我會把我自己造得更像那個人一點!”
嫉妒其實是基於無知與傲慢的一種屬靈悖逆。自以為有一份比我的創造者更好的人生計畫!真的嗎?聖經提醒我們,這有多麼放肆:“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跟神頂嘴呢?被造的怎麼可以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把我做成這個樣子呢?’”1嫉妒是一種具破壞性的態度,以至於神在十誡裡將之列為罪。
十誡最後一誡說:“不可貪戀……”2 貪戀是嫉妒的同義詞。神絕對禁止我們嫉妒別人所擁有的,無論是外表、成就或他們是誰,因為他知道嫉妒所帶來的損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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