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學之本體
(一)經史非神話
在古代書籍中,原有些記載是神話;如《山海經》、《淮南子》中所載的,我們看了,覺得是怪誕極了。但此類神話,在王充《論衡》裡,已有不少被他看破,沒有存在的餘地了。而且正經正史中本沒有那些話,如「盤古開天闢地」,天皇、地皇、人皇等,正史都不載。又如「女媧煉石補天」,「後羿射日」那種神話,正史裡也沒有。經史所載,雖在極小部分中還含神祕的意味,大體並沒神怪離奇的論調。並且,這極小部分神祕記載,也許使我們能作合理的解釋:
《詩經》記後稷的誕生,頗似可怪。因據《爾雅》所釋「履帝武敏」,說是他的母親,足蹈了上帝的足跡得孕的。但經毛公注釋,訓「帝」為皇帝,就等於平常的事實了。
國學之進步
中國學術,除文學不能有絕對的完成外,其餘的到了清代,已漸漸告成,告一結束。清末諸儒,若曾國藩、張之洞輩都以為一切學問已被前人說盡,到了清代,可說是登峰造極,後人只好追隨其後,絕不再能超過了。我以為後人僅欲得國學中的普通學識,則能夠研究前人所已發明的,可算已足,假使要求真正學問,怕還不足吧!即以「考據」而論,清代成就雖多,我們依著他們的成規,引而伸之,也還可以求得許多的知識。在他們的成規以外,未始沒有別的途徑可尋;那蘊蓄著未開闢的精金正多呢!總之,我們若不故步自封,欲自成一家言,非但守著古人所發明的於我未足,即依律引伸,也非我願,必須別創新律,高出古人才滿足心願—這便是進步之機。我對於國學求進步之點有三:
1.經學,以比類知原求進步;2.哲學,以直觀自得求進步;3.文學,以發情止義求進步。畢竟講來,文學要求進步,恐怕難能呢?
清代治經學較歷代為尤精,我在講經學之派別時已經講過;我們就舊有成規再加講討,原也是個方法。不過「溫故知新」僅「足以為師」,不足語于進步。我們治經必須比類知原,才有進步。因前人治經,若宋、明的講大體,未免流於臆測妄斷;若清代的訂訓詁,又僅求一字的妥當,一句的講明,一制的考明,「襞績補苴」,不甚得大體。我們生在清後,那經典上的疑難,已由前人剖析明白,可讓我們融會貫通再講大體了。
從根本上講,經史是絕不可以分的。經是古代的歷史,也可以說是斷代史。我們治史,當然要先看通史,再治斷代的史,才有效果,若專治斷代史,效果是很微細的。治經,不先治通史,治經不和通史融通,其弊與專治斷代史等,如何能得利益?前人正犯此病。所以我主張比類求原,以求經史的融會,以謀經學的進步。如何是比類求原?待我說來!經典中的《尚書》、《春秋》,是後代「編年」、「紀傳」兩體之先源。劉知幾曾說「紀傳」是源于《尚書》,「編年」是源於《春秋》,章學誠也曾說後代諸史皆本於《春秋》。這二人主張雖不同,我們考諸事實,諸史也不盡同于《尚書》、《春秋》,而諸史濫觴於彼,是毫無疑義的。所以治經:對於制度,下則求諸《六典》、《會典》諸書,上以歸之于《周禮》、《儀禮》;對於地理,下則考諸史及地輿志,上以歸之于《禹貢》及《周禮•職方志》;即風俗道德,亦從後代記載上求源於經典。總之,把經看作古代的歷史,用以參考後世種種的變遷,於其中看明古今變遷的中心。那麼,經學家最忌的武斷、瑣屑二病,都可免除了。未來所新見的,也非今日所可限量呢!
										(一)經史非神話
在古代書籍中,原有些記載是神話;如《山海經》、《淮南子》中所載的,我們看了,覺得是怪誕極了。但此類神話,在王充《論衡》裡,已有不少被他看破,沒有存在的餘地了。而且正經正史中本沒有那些話,如「盤古開天闢地」,天皇、地皇、人皇等,正史都不載。又如「女媧煉石補天」,「後羿射日」那種神話,正史裡也沒有。經史所載,雖在極小部分中還含神祕的意味,大體並沒神怪離奇的論調。並且,這極小部分神祕記載,也許使我們能作合理的解釋:
《詩經》記後稷的誕生,頗似可怪。因據《爾雅》所釋「履帝武敏」,說是他的母親,足蹈了上帝的足跡得孕的。但經毛公注釋,訓「帝」為皇帝,就等於平常的事實了。
國學之進步
中國學術,除文學不能有絕對的完成外,其餘的到了清代,已漸漸告成,告一結束。清末諸儒,若曾國藩、張之洞輩都以為一切學問已被前人說盡,到了清代,可說是登峰造極,後人只好追隨其後,絕不再能超過了。我以為後人僅欲得國學中的普通學識,則能夠研究前人所已發明的,可算已足,假使要求真正學問,怕還不足吧!即以「考據」而論,清代成就雖多,我們依著他們的成規,引而伸之,也還可以求得許多的知識。在他們的成規以外,未始沒有別的途徑可尋;那蘊蓄著未開闢的精金正多呢!總之,我們若不故步自封,欲自成一家言,非但守著古人所發明的於我未足,即依律引伸,也非我願,必須別創新律,高出古人才滿足心願—這便是進步之機。我對於國學求進步之點有三:
1.經學,以比類知原求進步;2.哲學,以直觀自得求進步;3.文學,以發情止義求進步。畢竟講來,文學要求進步,恐怕難能呢?
清代治經學較歷代為尤精,我在講經學之派別時已經講過;我們就舊有成規再加講討,原也是個方法。不過「溫故知新」僅「足以為師」,不足語于進步。我們治經必須比類知原,才有進步。因前人治經,若宋、明的講大體,未免流於臆測妄斷;若清代的訂訓詁,又僅求一字的妥當,一句的講明,一制的考明,「襞績補苴」,不甚得大體。我們生在清後,那經典上的疑難,已由前人剖析明白,可讓我們融會貫通再講大體了。
從根本上講,經史是絕不可以分的。經是古代的歷史,也可以說是斷代史。我們治史,當然要先看通史,再治斷代的史,才有效果,若專治斷代史,效果是很微細的。治經,不先治通史,治經不和通史融通,其弊與專治斷代史等,如何能得利益?前人正犯此病。所以我主張比類求原,以求經史的融會,以謀經學的進步。如何是比類求原?待我說來!經典中的《尚書》、《春秋》,是後代「編年」、「紀傳」兩體之先源。劉知幾曾說「紀傳」是源于《尚書》,「編年」是源於《春秋》,章學誠也曾說後代諸史皆本於《春秋》。這二人主張雖不同,我們考諸事實,諸史也不盡同于《尚書》、《春秋》,而諸史濫觴於彼,是毫無疑義的。所以治經:對於制度,下則求諸《六典》、《會典》諸書,上以歸之于《周禮》、《儀禮》;對於地理,下則考諸史及地輿志,上以歸之于《禹貢》及《周禮•職方志》;即風俗道德,亦從後代記載上求源於經典。總之,把經看作古代的歷史,用以參考後世種種的變遷,於其中看明古今變遷的中心。那麼,經學家最忌的武斷、瑣屑二病,都可免除了。未來所新見的,也非今日所可限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