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收錄範圍雖廣,但精挑細選/▲不只有司律、法研所,也包含司特、警特、高普考、調查局特考等,連國防法務官都有收錄。△從中精選相同考點且值得練習的題目,透過本書依照每個法律要件的編排邏輯,讓刑事訴訟法的學習更有效率!/舒服排版有了,解題架構、爭點意識更清晰/▲本書提供完整、條項分明的擬答,並以實務見解為主,學說為輔,也盡可能把實務見解轉化成易懂的文字,讓考生能夠容易吸收~△以考古題出發、延伸爭點作探討,相關實務見解及學說一併附上,就算考試遇到突襲也不用害怕!/考題、實務學說見解跟修法都是最新/▲新增重點懶人包:新增114年度重要考題、調整新修法-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第116條之2相關擬答、加入最新憲法法庭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見解討論、修訂傳聞法則相關題目擬答、增加特殊強制處分單元、最新文章例題。△新增題目一次看:.PART A〔114 高考—司法行政(三級)〕〔114 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114 普考—法律廉政〕〔113 司特─書記官(四等)〕〔112 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PART C〔114 司律〕〔114 司特─法警(四等)〕.PART D〔114 高考—司法行政(三級)〕〔114司特─書記官(四等)〕.PART F〔114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114 高考─法制(三級)〕〔114 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PART H〔114 司律〕
【本書特色】★化繁為簡,以表格形式呈現商事法重要觀念商法法條、體系繁多且雜亂,本書將一、二試重要觀念整理成表格,幫助讀者記憶,進而在腦中自動建立完整架構。 ★完美的舊題新解,面對修法也能迎刃而解對於變動快且幅度大的商事法,更要好好掌握最新實務見解與修法趨勢!本書集結100-114年的司律商法選擇題,以現行法「舊題新解」,並補充近年重要的函釋,讓你輕鬆應對修法頻繁的商事法。 【作者簡介】禕芙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律師高考及格 最愛的家人依然平安健康主管每天關在小房間牛鬼蛇神退散善的循環與垃圾的回收記得每一次大大的擁抱寶貝的一切就牢牢收好 玲玲七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金融科技專長學程現為企業法務暨執業律師 【序】五版序 出版!謝謝編輯校對的辛苦協助。2026年也是生活劇烈變動的一年,又做了許多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搬了新家(還是沒有買房),換了台車(十多年古董車換八年老車),每天上班打怪搏鬥,下班回家煮飯忙家事。但抱持著對公司法以及教學分享的熱情,終於完成了今年的改版。每次改版的時候,好像都會聞到台北下雨的味道。最近喜歡的一句話:如果這件事你遲遲還忘不掉,那就不要逃跑。最近最期待的事:四國之旅。還有謹此紀錄現在AI很厲害了早點學會利用他! 2026/06/29 NEW-HOME禕芙 不知不覺的,本書來到了第五版,先謝謝各位讀者們對於本書的支持。 常常聽到許多考生跟我說,商事法CP值有多低,四科念完二試也只佔100分,票據法甚至不考,當然,這也都是考生覺得商事法很瑣碎、要背誦的爭點太多、覺得商事法考科很難而不想念商事法的理由或藉口罷了。然而,至少在一試,商事法是佔滿了幾乎整張考卷,導致很多一試商法沒考好的考生,在一試總成績上可能不是那麼理想,畢竟,商事法考科的一試考卷幾乎都是猜猜樂猜完的。因此,無論考生覺得商事法CP值多高、到底值不值得念,我個人覺得商事法掌握度好的考生,算是比其他考生還有籌碼,因為大家都不擅長的科目,你會,且,好好準備一試,除了可以幫助考生在一試過關,在二試上,對於法條的熟悉度、掌握度也會更好。 面對每一次的考試,大家可能覺得自己很孤獨或是心很累,但既然你選擇了考試這條路,不如就好好認真現在這一次,孤注一擲,把握每一次考試的機會,把這次的考試當作最後一次在考,有了這種拚勁,也許,下一次上榜的就是你了。何況,除了你以外,還有幾千人與你一起奮鬥、競爭,絕對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在辛苦奮戰。 最後,謝謝讀享的團隊辛苦的編輯及校正,真心覺得你們校正得很認真很仔細,也謝謝我的共同作者禕芙,讓我們的書籍永續長存,持續為此本書付出。 2026/6/28玲玲七 【目錄】【目錄】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 1 公司法第一節 公司法基本概念 1-3壹 公司之意義(公司§1) 1-3貳 公司之種類(公司§2) 1-3參 公司負責人(公司§8) 1-10肆 公司之登記(公司§12) 1-13伍 公司行為之限制(公司§§13~16) 1-15一、公司法第13條公司轉投資之限制 1-15二、公司法第15條公司貸款之限制 1-16三、公司法第16條公司為保證人之限制 1-16陸 公司名稱與設立登記(公司§§18、19) 1-28柒 公司帳表查核與資料公開(公司§§20~22-1) 1-32捌 其他題型 1-35第二節 董事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公司§23) 1-38第三節 法人董監事(公司§27) 1-44第四節 公司經理人(公司§§29~36) 1-51第五節 有限公司(公司§§98~113) 1-59第六節 公司之設立(公司§§128~155) 1-77第七節 股份(公司§§156~169) 1-82壹 股份之發行及出資(公司§156) 1-82貳 特別股(公司§§157~159) 1-89參 無記名股票之發行(公司§166—民107年修法刪除無記名股票制度) 1-96肆 股份之收回(公司§167) 1-97伍 員工認股權(公司§§167-1~167-3) 1-100第八節 股東會(公司§§170~191) 1-102壹 股東會之召集(公司§§170~172) 1-102一、股東會之召集權人 1-103二、股東會召集之程序(公司§172) 1-103三、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寄送(公司§172Ⅳ) 1-104四、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者:必須於股東會召集事由列舉並說明主要內容之議案 1-104貳 少數股東之股東會提案權(公司§172-1) 1-109參 少數股東及持股過半數股東請求召集股東會(公司§§173、173-1) 1-115肆 假決議(公司§175) 1-118伍 表決權拘束與表決權信託契約(公司§175-1) 1-120陸 出席股東會之委託代理與撤銷(公司§177) 1-122柒 以書面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及撤銷(公司§§177-1、177-2)、視訊開會(公司§172-2) 1-126捌 表決權之計算(公司§§178~181) 1-132玖 公司重大行為(公司§§185~188) 1-141拾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公司§§189~191) 1-144第九節 董事及董事會 1-146壹 董事之選任(公司§§192、195、198) 1-146貳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公司§192-1) 1-148參 董事會之權責(公司§§193、202) 1-151一、董事會應召集股東會事由 1-151二、董事會特別決議事項 1-151三、法定(專屬)董事會決議事項 1-152肆 董事之報酬(公司§196) 1-154一、董事之獎酬制度 1-154二、董事報酬決定方式 1-154伍 董事之解任(公司§§197、199、199-1、200) 1-158陸 董事股份設質(公司§197-1) 1-165柒 董事會之召集(公司§§203、203-1)與出席(公司§205) 1-169一、董事會之召開(民107年公司法修法整理) 1-169 二、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公發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7Ⅰ,民111年8月5日修正公布) 1-169三、董事會之出席(經常代理制度已於民107年公司法修法刪除) 1-170捌 董事競業之禁止(公司§209) 1-175玖 章程簿冊之備置(公司§§210、210-1) 1-179拾 董事責任之訴追(公司§§212~215) 1-180第十節 監察人 1-184壹 監察人之選任與解任(公司§§216~217-1) 1-184貳 監察人之權限(公司§§218~221) 1-186參 監察人代表公司(公司§223) 1-191一、監察人代表公司為該法律行為前,是否應先經董事會之決議? 1-191二、監察人得否單獨行使公司法第223條之代表權? 1-191三、違反公司法第223條規定之效力為何? 1-192第十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之會計 1-193壹 盈餘之分派(公司§§228~228-1、232~235、240) 1-194一、盈餘分派之流程 1-194二、盈餘分派之決策權 1-194貳 建設股息(公司§234) 1-199參 員工分紅費用化(公司§235-1) 1-201肆 公積(公司§§237~239、241) 1-207第十二節 公司債(公司§§246~265) 1-210第十三節 發行新股(公司§§266~276) 1-216第十四節 變更章程(公司§§277~281) 1-222第十五節 公司重整(公司§§282~314) 1-225第十六節 公司解散、合併、分割(公司§§315~319-1) 1-229第十七節 公司清算(公司§§322~356) 1-235第十八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356-1~356-14) 1-237第十九節 關係企業(公司§§369-1~369-12) 1-244 第二十節 外國公司(公司§§370~386) 1-260 Chapter 2 證券交易法第一節 緒論 2-3壹 證券市場 2-3一、示意圖 2-3二、名詞介紹 2-3貳 證券市場參與者 2-3一、承銷商 2-3二、自營商 2-3三、經紀商 2-3四、綜合證券商 2-4參 證券主管機關 2-8肆 證券契約訂立方式 2-8伍 證券交易法上之名詞定義 2-8一、公司 2-8二、發行人 2-8三、融資與融券 2-11四、有價證券 2-11第二節 公司治理 2-16壹 現行公司之設置 2-16貳 獨立董事 2-16一、立法目的 2-16二、設置(證交§14-2) 2-16三、組成 2-16四、資格與限制(證交§14-2Ⅱ、Ⅳ) 2-16五、職責 2-18六、選舉(公發獨董設置辦法§5) 2-19參 審計委員會 2-25一、設置(證交§14-4Ⅰ) 2-25二、組成(證交§14-4Ⅱ) 2-25三、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3項及第4項之適用 2-25 四、職權(證交§14-5) 2-27肆 薪酬委員會 2-35一、設置 2-35二、組成 2-35三、資格 2-36四、職責 2-36伍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 2-40第三節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規範 2-41壹 財務業務之公開 2-41一、定期公開 2-41二、即時公開 2-41三、重大事項 2-42貳 公積之特別規定 2-43一、公積撥充資本 2-43二、特別盈餘公積 2-44參 股東會召集之特別規定 2-44一、公司召集股東會義務 2-44二、股東會之延期召開 2-44三、小股東召集之特別規定 2-44四、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且須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 2-45肆 強化董監結構之措施 2-50一、董監人數 2-50二、排除政府或法人股東得同時指派代表人擔任董監職務 2-50三、公開發行公司家族色彩之淡化(證交§26-3Ⅲ~Ⅵ) 2-50伍 大量股權之申報 2-59陸 內部人股權管理 2-61一、董監經股股票轉讓方式 2-61二、董監經股持股申報 2-66柒 庫藏股 2-69一、實施庫藏股之程序與限制 2-70二、違法買回股份之買賣行為效力 2-70 三、買回數量限制 2-70四、關係人應賣禁止 2-71五、公司法第167條之1與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有關買回自己股份規定之比較 2-71第四節 經營權之爭奪 2-77壹 委託書制度 2-77一、代理人是否須為股東? 2-77二、委託書種類及限制 2-78貳 公開收購 2-80一、定義 2-80二、公開收購期間 2-81三、公開收購方之義務 2-81四、被收購方之義務 2-82五、被收購方應成立「審議委員會」 2-83六、公開收購之應買人可否於公開收購期間撤銷應賣?(辦法§19Ⅵ) 2-84七、公開收購之原則 2-84八、簡易公開收購(證交§43-1Ⅱ除書) 2-85九、強制公開收購(證交§43-1Ⅲ) 2-85第五節 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 2-92壹 證券發行之審查 2-92一、初次發行與再次發行 2-92二、核准制與申報制 2-92三、我國證券發行之審查制度 2-93四、豁免交易與豁免證券 2-94貳 募集與發行 2-99參 私募 2-99一、私募之程序與限制 2-99二、私募股票是否受證券交易法上內線、短線交易之規範? 2-100三、私募之股票3年後得否直接上市上櫃轉讓? 2-100四、私募股票之質押及拍定資格 2-100肆 強制股權分散 2-107 一、種類 2-107二、未上市櫃公司達何種條件即須強制股權分散? 2-107三、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強制股權分散亦含「增資發行」(證交§22-1) 2-107四、提撥比率(證交§28-1 Ⅲ) 2-107五、一價發行原則(證交§28-1 Ⅳ) 2-107第六節 證券交易制度 2-111壹 上市 2-111一、上市與上櫃 2-111二、任意上市與當然上市 2-111三、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 2-113四、場外交易之禁止(口訣:政法私符) 2-114五、場內交易及場外交易整理 2-115貳 承銷制度 2-120一、證券承銷商 2-120二、包銷與代銷 2-120第七節 證券交易法之民刑事責任 2-122壹 證券詐欺 2-122一、性質 2-122二、客觀要件 2-122三、違反效果 2-122貳 公開說明書責任 2-124一、公開說明書種類 2-124二、交付責任 2-125三、內容虛偽隱匿不實之責任(證交§32) 2-129參 財務報告不實 2-132一、責任主體 2-132二、主要內容(重大性) 2-133三、違反效果 2-133肆 短線交易 2-141一、立法目的 2-141二、規範主體 2-141三、爭點 2-142 四、規範客體 2-142五、歸入權 2-143伍 內線交易 2-150一、內線交易主體 2-151二、主觀要件 2-153三、客觀要件 2-153四、違反效果 2-155陸 操縱股價 2-167一、立法目的 2-168二、適用範圍 2-168三、違反效果 2-168四、證券交易法第155條各款分述 2-168柒 掏空公司資產 2-175一、非常規交易(證交§171Ⅰ②) 2-175二、特別背信、侵占(證交§171Ⅰ③) 2-176捌 證券交易法之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2-176第八節 綜合題型 2-178 Chapter 3 保險法第一節 保險法基本原則 3-3壹 保險利益(保§§14~20) 3-6貳 保險人之責任(保§§29~34) 3-12一、「重大過失」是否屬主觀承保範圍? 3-13二、保險人得否於訴訟中主張「與有過失」以減免保費? 3-13參 複保險(保§§35~38) 3-20一、複保險之要件 3-21二、各種保險與複保險之適用 3-21三、複保險之運作 3-22肆 再保險(保§§39~42) 3-27一、再保險與原保險契約之關係 3-28二、再保險有無保險法第53條保險代位之適用? 3-28第二節 保險契約 3-32 壹 保險代位(保§53) 3-32一、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3-32二、保險代位之要件 3-32三、被保險人優先原則 3-33貳 保險契約之解釋(保§§54~54-1) 3-38參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保§§57~63) 3-43肆 據實說明義務(保§64) 3-54一、肯定說 3-55二、否定說 3-56三、實務見解(最高法院86台上2113決) 3-56伍 特約條款(保§§66~69) 3-59第三節 財產保險 3-62壹 火災保險(保§§70~82-1) 3-62貳 責任保險(保§§90~95)與其他財產保險(保§§95-1~99) 3-77第四節 人身保險 3-87壹 人壽保險(保§§101~124) 3-87貳 健康保險(保§§125~130) 3-114參 傷害保險(保§§131~135) 3-119一、肯定見解(台灣高等法院103保險上易17決) 3-119二、否定見解(最高法院103台上1553決) 3-119肆 年金保險(保§§135-1~135-4) 3-123第五節 保險業法(保§§136~178) 3-124第六節 保費之交付與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4) 3-133第七節 保險法修正草案專區 3-140一、保險利益 3-140二、保險契約之性質 3-140三、複保險 3-140四、保險人資訊取得 3-140五、保險契約撤銷權 3-140六、被保險人之說明義務 3-140七、團體保險明文化 3-141 Chapter 4 票據法第一節 緒論 4-3壹 票據之意義 4-3貳 票據功能 4-3一、功能 4-3二、各票據之功能 4-3參 票據分類 4-4一、匯票 4-4二、本票 4-4三、支票 4-4肆 票據的法律關係 4-5一、票據關係 4-5二、非票據關係 4-7第二節 總論 4-9壹 票據行為之特性 4-9一、要式性 4-9二、無因性 4-9三、文義性(票據§§5、7、12) 4-9四、獨立性 4-9貳 票據行為之性質 4-10參 票據行為之要件 4-11一、形式要件 4-11二、實質要件 4-16三、交付要件 4-19肆 票據行為之代理 4-20一、表見代理 4-20二、越權代理 4-21三、共同發票人or代理人責任之認定 4-21四、觀念統整 4-22伍 空白授權票據 4-27一、現行法是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 4-27二、若承認空白授權票據,其須具備的要件 4-27 三、可否再授權? 4-27四、觀念比較 4-28陸 票據行為之瑕疵 4-30一、票據之偽造 4-30二、票據之變造 4-34三、票據之改寫 4-36四、票據之塗銷 4-38柒 票據之抗辯 4-41一、票據抗辯示意圖 4-41二、票據之抗辯(物的抗辯&人的抗辯) 4-41三、票據抗辯之限制 4-42四、票據抗辯限制之例外 4-42捌 票據權利之取得 4-50一、種類 4-50二、善意取得 4-50玖 票據喪失之救濟 4-53一、止付通知(票據§18) 4-53二、公示催告(票據§19) 4-55三、除權判決之效力 4-55拾 消滅時效及利益償還請求權 4-61第三節 各論—匯票 4-66壹 種類 4-66貳 擔當付款人及預備付款人 4-66參 背書 4-69一、種類 4-69二、一般轉讓背書 4-70三、特殊轉讓背書 4-70四、非轉讓背書 4-73五、禁止背書轉讓 4-75六、背書之連續(票據§37) 4-76七、背書之塗銷 4-77肆 承兌 4-87一、意義 4-87 二、承兌自由原則(票據§42) 4-87三、承兌日期之記載 4-87伍 參加承兌 4-91一、意義 4-91二、參加承兌人之資格 4-91三、效力 4-91四、參加承兌人於期前追索要件成就前預為參加承兌之效力為何? 4-91陸 保證 4-94一、保證之款式 4-94二、被保證人之責任 4-94三、比較 4-94柒 到期日 4-99捌 付款 4-101一、付款之提示 4-101二、付款人之責任 4-101三、付款人之權利 4-102玖 參加付款 4-106一、意義 4-106二、參加付款人資格 4-106三、效力 4-107拾 追索權 4-111一、追索權行使要件 4-111二、追索權之喪失 4-112第四節 各論—本票 4-117壹 種類 4-117貳 本票之強制執行 4-117一、條文 4-117二、審查 4-117三、要件 4-117四、本票執票人於本票遺失經法院除權判決後(除權判決之聲請人係執票人),其欲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是否得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4-118五、當事人以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後,遺失本票,後聲請除權判決,該除權判決可否代替本票原本之提出? 4-118參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 4-122肆 甲存本票 4-124一、意義 4-124二、實益 4-124三、甲存本票與支票之差異 4-124第五節 各論—支票 4-125壹 種類 4-125貳 付款委託之撤銷 4-125一、條文 4-125二、要件 4-125參 支票之直接訴權 4-128一、條文 4-128二、性質 4-128三、消滅時效 4-128四、要件 4-128肆 遠期支票 4-129一、意義 4-129二、合法性 4-129三、發票人票據債務成立時期 4-129伍 保付支票 4-131一、條文 4-131二、方式 4-131三、效力 4-132四、時效 4-132陸 平行線支票 4-134一、條文 4-134二、目的 4-134三、適用範圍 4-134四、平行線之記載與撤銷之方式 4-134 五、種類 4-134六、變更 4-135柒 支票付款之提示及追索 4-138第六節 相關比較表格 4-141壹 匯票、本票、支票 4-141貳 複本及謄本 4-141參 票據行為一部為之之效力 4-142肆 票據行為附條件之效力 4-144一、背書附條件 4-144二、承兌附條件 4-144伍 拒絕證書 4-147第七節 票據期間計算之提醒 4-148第八節 綜合題型 4-149
【本書特色】本書適用對象本書適合準備四等刑法概要「選擇題」考試(如警特、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的讀者。此外,如果是報考警大警佐、警大二技、移民特考等考試的讀者,也很歡迎選購來練習題目。 本書收錄核心本次改版新收錄:115年一般警察特考、移民特考;113年+114年司法特考、原住民特考、一般警察特考、移民特考、警大等重要考試題目。除了大量考古題之外,也有較為進階的改編題,並收錄筆者認為重要的「刑法條文」,在分析題目時,亦輔以「實務見解」來解析,俾使讀者能透過本書,奠定深厚的基本功。 【作者簡介】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律師高考及格 上榜不一定即時,但終究有你的位置,就看你願不願意爭取了! 【序】六版序 首先,延續過往的編排架構,本書分成「條文綜覽」、「小試身手」和「即刻練習」三大部分。其次,由於選擇題考試主要測驗條文和實務見解的熟悉程度,因此筆者希望讀者能仔細地、反覆地練習本書的考題。一開始可能有很強的挫敗感,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但筆者相信,跨過這個障礙後,各位刑法的考試程度會不知不覺變強! 本書能走到這版實屬不易,謝謝讀享團隊鼎力相助,讓它能在考前付梓。預祝各位考試順利,榮登金榜! 周易2026年6月於台北 【目錄】本書使用說明 1選擇題備考錦囊 3近年重要刑法修正 5 A刑法總則Chapter 1犯罪類型概論Section1 條文綜覽 A-1-2壹 故意犯、過失犯 A-1-2貳 不純正不作為犯 A-1-2參 加重結果犯 A-1-2Section2 小試身手 A-1-3壹 犯罪三階層體系 A-1-3貳 刑法上的行為 A-1-4參 故意犯、過失犯 A-1-5肆 不純正不作為犯 A-1-10伍 加重結果犯 A-1-13陸 其他犯罪類型 A-1-19Section3 即刻練習 A-1-21 Chapter 2阻卻違法事由Section1 條文綜覽 A-2-2Section2 小試身手 A-2-3壹 違法性總論 A-2-3貳 依法令或命令之行為 A-2-5參 正當防衛 A-2-9肆 緊急避難 A-2-16伍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A-2-20Section3 即刻練習 A-2-22 Chapter 3罪責Section1 條文綜覽 A-3-2Section2 小試身手 A-3-3壹 責任能力 A-3-3貳 原因自由行為 A-3-5Section3 即刻練習 A-3-10 Chapter 4犯罪行為階段Section1 條文綜覽 A-4-2壹 未遂犯 A-4-2貳 不能未遂 A-4-2參 中止未遂及準中止未遂 A-4-2Section2 小試身手 A-4-3壹 預備犯 A-4-3貳 未遂犯 A-4-7參 不能未遂 A-4-9肆 中止未遂及準中止未遂 A-4-12Section3 即刻練習 A-4-21 Chapter 5刑法上的錯誤Section1 條文綜覽 A-5-2Section2 小試身手 A-5-3壹 客體錯誤 A-5-3貳 打擊錯誤 A-5-8參 容許/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A-5-11肆 禁止錯誤(違法性錯誤) A-5-13Section3 即刻練習 A-5-16 Chapter 6犯罪參與—正犯與共犯Section1 條文綜覽 A-6-2壹 正犯:直接正犯、間接正犯、共同正犯 A-6-2貳 共犯:教唆犯、幫助犯 A-6-2參 正犯、共犯與身分犯 A-6-2Section2 小試身手 A-6-3壹 正犯:直接正犯、間接正犯、共同正犯 A-6-3貳 共犯:教唆犯、幫助犯 A-6-19參 正犯、共犯與身分犯 A-6-39Section3 即刻練習 A-6-45 Chapter 7犯罪競合Section1 條文綜覽 A-7-2壹 數罪併罰 A-7-2貳 想像競合 A-7-3Section2 小試身手 A-7-5壹 數罪併罰 A-7-5貳 想像競合 A-7-16Section3 即刻練習 A-7-18 Chapter 8刑罰論Section1 條文綜覽 A-8-2壹 主刑與從刑 A-8-2貳 褫奪公權 A-8-2參 易刑處分 A-8-2肆 累犯 A-8-4伍 刑之酌科與加減 A-8-4陸 緩刑 A-8-5柒 假釋 A-8-6捌 時效 A-8-7玖 保安處分 A-8-8Section2 小試身手 A-8-10壹 褫奪公權 A-8-10貳 易刑處分 A-8-12參 累犯 A-8-17肆 刑之酌科與加減 A-8-19伍 緩刑 A-8-29陸 假釋 A-8-35柒 時效 A-8-40捌 保安處分 A-8-44Section3 即刻練習 A-8-48 Chapter 9沒收Section1 條文綜覽 A-9-2Section2 小試身手 A-9-3Section3 即刻練習 A-9-8 Chapter 10刑法之適用—罪刑法定、刑法效力及立法解釋Section1 條文綜覽 A-10-2壹 罪刑法定 A-10-2貳 刑法效力 A-10-2參 立法解釋 A-10-3Section2 小試身手 A-10-4壹 罪刑法定 A-10-4貳 刑法效力 A-10-12參 立法解釋 A-10-19Section3 即刻練習 A-10-30 B刑法分則 Chapter 1個人專屬法益Section1 條文綜覽 B-1-3壹 生命法益 B-1-3一 殺人罪章 B-1-3二 遺棄罪章 B-1-4貳 身體法益 B-1-4傷害罪章 B-1-4參 自由法益 B-1-5妨害自由罪章 B-1-5肆 性自主法益 B-1-6妨害性自主罪章 B-1-6伍 名譽及信用法益 B-1-7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B-1-7陸 秘密及隱私法益 B-1-8妨害秘密罪章 B-1-8柒 性影像與人格權法益 B-1-8一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 B-1-8二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之重要條文分析 B-1-10Section2 小試身手 B-1-12壹 生命法益 B-1-12一 殺人罪章 B-1-12二 遺棄罪章 B-1-20貳 身體法益 B-1-29傷害罪章 B-1-29參 自由法益 B-1-35妨害自由罪章 B-1-35肆 性自主法益 B-1-46妨害性自主罪章 B-1-46伍 名譽及信用法益 B-1-54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B-1-54陸 秘密及隱私法益 B-1-63妨害秘密罪章 B-1-63Section3 即刻練習 B-1-73 Chapter 2個人財產法益Section1 條文綜覽 B-2-2壹 個別財產 B-2-2一 竊盜罪章 B-2-2二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 B-2-2三 侵占罪章 B-2-3四 毀棄損壞罪章 B-2-3貳 整體財產 B-2-4一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 B-2-4二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 B-2-5參 其他 B-2-6一 贓物罪章 B-2-6二 賭博罪章 B-2-6Section2 小試身手 B-2-7壹 個別財產 B-2-7一 竊盜罪章 B-2-8二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 B-2-20三 侵占罪章 B-2-28四 毀棄損壞罪章 B-2-31貳 整體財產 B-2-33一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 B-2-33二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 B-2-43參 其他 B-2-51一 贓物罪章 B-2-51二 賭博罪章 B-2-55Section3 即刻練習 B-2-57 Chapter 3社會法益Section1 條文綜覽 B-3-3壹 公共安全 B-3-3一 現實:公共危險罪章 B-3-3二 虛擬: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B-3-5貳 公共信用 B-3-6一 偽造文書及印文罪章 B-3-6二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 B-3-6三 偽造貨幣罪章 B-3-7參 善良風俗 B-3-8一 妨害風化罪章 B-3-8二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B-3-8Section2 小試身手 B-3-9壹 公共安全 B-3-9一 現實:公共危險罪章 B-3-9二 虛擬: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B-3-27貳 公共信用 B-3-38一 偽造文書及印文罪章 B-3-38二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偽造貨幣罪章 B-3-57參 善良風俗 B-3-64一 妨害風化罪章 B-3-64二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 B-3-66Section3 即刻練習 B-3-69 Chapter 4國家法益Ⅰ—瀆職Section1 條文綜覽 B-4-2Section2 小試身手 B-4-4Section3 即刻練習 B-4-36 Chapter 5國家法益Ⅱ—妨害投票、妨害秩序Section1 條文綜覽 B-5-2壹 妨害投票 B-5-2貳 妨害秩序 B-5-2Section2 小試身手 B-5-3壹 妨害投票 B-5-3貳 妨害秩序 B-5-5Section3 即刻練習 B-5-13 Chapter 6國家法益Ⅲ—妨害公務、妨害司法Section1 條文綜覽 B-6-2壹 妨害公務 B-6-2貳 妨害司法 B-6-3一 脫逃罪章 B-6-3二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 B-6-4三 偽證及誣告罪章 B-6-4四 妨害司法公正罪 B-6-4Section2 小試身手 B-6-6壹 妨害公務 B-6-6貳 妨害司法 B-6-22一 脫逃罪章 B-6-22二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 B-6-29三 偽證及誣告罪章 B-6-38Section3 即刻練習 B-6-58 索引 Ⅰ
【本書特色】一試ALL PASS唯一解:刷題──刷題──刷題──!市面上唯一「2回考古題+2回自擬改編題」*除外:僅法學英文為全考古題◆讀享作者群 X 律師、司法官上榜強者 聯手誠意鉅獻◆四回完整模擬考,小科也要寫好寫滿不能放棄◆每題附「完整詳解」,寫完記得「訂正錯誤」才不會忘掉
【本書特色】〔無痛建立公司法概念〕四大目標:「講重要爭點」、「說明白話一點」、「深淺份量剛好」以及「有體系感」。✧體系圖、流程圖、表格多樣化呈現✧將複雜內容內化成模板,考試完整輸出✧深入探討專題,分數up up!✧最怕一知半解!試題演練Double Check!✧各式小提醒,幫助學習更順利!〔本書導讀〕✧導讀──全領域綜覽體系圖或流程圖把整個章節架構凸顯出來,見樹又見林。✧體系介紹──領域展開相關爭點之經濟部函釋、實務見解及各教授學說,梳理與比較,將複雜的爭點論述變得淺顯易懂,進一步轉化成模板運用。✧專題討論──領域延展針對特定議題或經典案例,進行更深入討論,內化成自己的反思、批判能力,培植出答題實力。✧試題演練確認自己「吸收(學習)→消化(理解+記憶)→輸出(答題)」的過程是否一路暢通!✧納森小頭像考試的提醒,溫故知新。✧簡寫小圈圈學說爭議或實務探討,在各式意見的選擇上更快掌握,精準投送出題教授的喜好。〔必買原因〕「體系」領域展開,必殺所有考題!無論你是想要打好基礎的初學者、本科為非法律系之考生或者你是想要強化基礎的挑戰者、本科為法律系之考生如果你想報考司法官、律師、司特、法研所、調查局、會計師千萬別錯過《展開!公司法體系書》,一場名為上榜的旅程即將展開~
【本書特色】▍考點全匯集,講解全白話本書收錄許多重要考點,帶你快速導出解題路線,搭配白話的講解與關鍵文字解題模板,輕鬆吸收並融會貫通,複習起來零負擔!▍最新考題與實務全收錄本次改版新增114年司律、司特、警特考題,幫助讀者更全面地學習,備齊考試所需、從容應戰!
【本書特色】▶ 使用說明──打底複習、進階補充的好幫手!▷ 體系:將積累的刑法知識作更詳細、有架構的完整「輸入(input)」 內文 |構成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為刑分必備的基本知識 圖示 |植基於內文,並將重點化為圖表,幫助消化、理解 爭點 |將非常愛考的部分加以整理,快速掌握考試風向 專題研究|將較複雜的理論知識單獨出來,作為進階挑戰 ▷ 解題:消化、吸收後,對於刑法考題、爭點精準「輸出(output)」 題目|筆者精選與體系內文相關的重要題型,讀完馬上練習 分析|解析試題的重要考點,幫助讀者梳理思緒、掌握考情 擬答|以精鍊的文字涵攝本題,提供一份在考試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必勝範本! ▷ 作者的話:筆者如何思考刑法問題的私房心得,不藏私!通通報你知~ ▶ 寫作宗旨──無邊無際的命題範圍、變化莫測的考試爭點,周易教你如何應對!↖ 上榜 ↗必 | 廣泛涉獵為主,深入理解為輔 | 戰勝 | 備考分秒必爭,高效的減法哲學 | 無心 | 不只單向吸收,行有餘力也要探求原典 | 不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改版重點(僅擷取114年之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 同時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數款事由時,應如何適用?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非字第71號判決 ▷ 交通事故逃逸罪-保護法益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017號判決 ▷ 有形偽造與無形偽造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2號判決 ▷ 再論新肇事逃逸罪之逃逸概念—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017號刑事判決 薛智仁/台灣法律人第47期/2026年3月 ▷ 論生成式性影像之刑法管制 謝煜偉/台灣法律人第47期/2026年3月 ▷ 攝錄、散布性影像行為之刑法規制 林琬珊/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54卷第1期/2025年3月爭點內容中,也仿照司律考試,附上不同意見以及個人見解,讓讀者學習如何實際寫作。
【本書特色】.收錄重點最新的115年身特試題並精選112年至114年重要考題! 初次見面,你知道民法概要考些什麼嗎?明明看完教科書,卻還是不知從何下筆,明明背過法條,卻不知道如何涵攝適用,你需要一本陪你練習考古題的解題書,帶領你一步一步從審題、解析、架構、擬答,練習寫出自己的答題模板。本書收錄近年重要的民法概要考題,區分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繼承編,各自有對應主題的考題,透過本書有助於建立民法概要的體系,掌握重要概念和頻繁出現的考點。藉由持續練習和思考,幫助你在考場上能順利解題,取得高分!
【本書特色】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一) 考點紮根極致化 題目解析後,補充相關考點,以利建構一個體系化的概念。(二) 考點效用極大化 考古題下大量的小提示,引導考生運用既有知識作不同論述,期望能帶領考生以最少的東西對付最多的試題。 (三) 考點深入淺出化 考生角度出發,以一個非科班出身的視角,解析抽象化的政治學概念。 本書除收錄各主題近5年(110年至114年)重要題目,更精選其他年度經典試題,讓你新舊考點都不錯過,用一本書主義輕鬆備考。
【本書特色】 \刷題必備 練吧系列/ 一天五題練得巧 課後練習剛剛好考前練題模擬考 日積月累忘不了熟能生巧難不倒 考試下筆沒煩惱 千錘百鍊能成鋼,練練不忘必上榜──現在開始,練吧! ▶依照考選部命題大綱「主題式」分類▶1題考題、1題解析「接續」排版▶提供「近5年」命題分析▶收錄「101至114年」司特,「共76題」申論試題 ▷108至114年度 司特(書記官)。 ▷107年度 司特(法警、執行員)。 ▷101至106年度 司特(法警); 司特(執行員)。
【本書特色】解題架構建立→培養讀者迅速分析案例能力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作為案例分析主軸→確保案例分析不偏倚方向完整模擬解答→提供讀者作答鋪陳的訓練參考
【本書特色】► 不只申論有詳解,選擇題的每個選項通通有解答坊間大部分歷屆試題對於選擇題的各個選項為什麼對?為什麼錯?並沒有說明。本書除了申論題有詳解,針對選擇題「每個選項」,包括對、錯、判決、函釋、大法官會議解釋一併附給你,讓你不用再自己一個一個去查閱,用最懶人的方式、作最完整的準備! ► 收錄最新考古題,刷題靠這本就夠!本次改版收錄最新114年考題,收錄範圍從95年到114年。以不動產經紀人這個考試來說,考古題出現的頻率很高,透過本書最新且完整的內容反覆練習,掌握選擇題拿高分的技巧、增加考上的機會。
【本書特色】▶ 使用說明──打底複習、進階補充的好幫手!▷ 體系:將積累的刑法知識作更詳細、有架構的完整「輸入(input)」 內文 |構成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為刑總必備的基本知識 圖示 |植基於內文,並將重點化為圖表,幫助消化、理解 爭點 |將非常愛考的部分加以整理,快速掌握考試風向 專題研究|將較複雜的理論知識單獨出來,作為進階挑戰 ▷ 解題:消化、吸收後,對於刑法考題、爭點精準「輸出(output)」 題目|筆者精選與體系內文相關的重要題型,讀完馬上練習 分析|解析試題的重要考點,幫助讀者梳理思緒、掌握考情 擬答|以精鍊的文字涵攝本題,提供一份在考試時間內能夠完成的必勝範本! ▷ 作者的話:筆者如何思考刑法問題的私房心得,不藏私!通通報你知~ ▶ 寫作宗旨──無邊無際的命題範圍、變化莫測的考試爭點,周易教你如何應對! ↖ 上榜 ↗ 必 | 廣泛涉獵為主,深入理解為輔 | 戰 勝 | 備考分秒必爭,高效的減法哲學 | 無 心 | 不只單向吸收,行有餘力也要探求原典 | 不 法 | 背誦是理解的手段之一,但絕非理解本身 | 勝✦改版重點(114年、115年之部分) ▶ 更新必讀實務、學說見解 ▷封鎖效果 最高法院115年度台上字第14號判決 ▷ 沒收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480號判決 ▷ 法律變更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664號判決 ▷ 「長期性」要件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942號判決 ▷ 危險犯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744號判決 ▷ 結果原因vs. 結果歸責 高等法院114年度國審上訴字第6號判決 ▷ 間接故意(未必故意)之內涵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516號判決 ▷ 緊急避難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229號判決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110號判決 ▷ 責任能力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692號判決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921號判決 ▷ 關於「無危險」的認定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133號判決 ▷ 中止意思是否出於己意?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5329號判決 ▷ 基本行為與加重結果因果關聯之認定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5478號判決 ▷ 共同正犯與加重結果犯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3761號判決 ▷ 共同正犯之既遂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942號判決 ▷ 犯罪物之意義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572號判決 ▷ 犯罪所得沒收之審查 最高法院114 年度台上字第6145 號判決▷ 故意原因自由行為之主觀要件─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800號判決 林書楷/當代法律第50期/2026年2月 ▷ 實務法學:刑法類(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205號刑事判決等11則裁判之說明) 蔡聖偉/月旦裁判時報第157期/2025年7月 ▷ 實務見解:刑法類(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4092號刑事判決等12則裁判之說明) 蔡聖偉/月旦裁判時報第160期/2025年10月 ▷ 自招危難與緊急避難─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4285號刑事判決 薛智仁/台灣法律人第44期/2025年9月 ▷ 狗咬狗─攻擊型/防禦型緊急避難 蔡聖偉/月旦法學教室第275期/2025年9月 ▷ 間接正犯之支配錯誤 許恒達/新學林法學第9期/2025年6月 ▷ 正犯客體錯誤與教唆犯的歸責難題─以實例解析作為分析軸線 許恒達/台灣法律人第43期/2025年7月 爭點內容中,也仿照司律考試,附上不同意見以及個人見解,讓讀者學習如何實際寫作。
【本書特色】 \刷題必備 練吧系列/ 一天五題練得巧 課後練習剛剛好考前練題模擬考 日積月累忘不了熟能生巧難不倒 考試下筆沒煩惱 千錘百鍊能成鋼,練練不忘必上榜──現在開始,練吧! ▶依照考選部命題大綱「主題式」分類 ▶每個單元均附「重點整理」 ▶1題考題、1題解析「接續」排版 ▶提供「近3年」命題分析 ▶收錄「106至114年」司特、身特,「共43題」申論試題 ▷114年度: 司特(書記官、執達員); 司特(執行員)。 ▷ 110至113年度: 司特(書記官、執達員); 司特(執行員)。 ▷109年度: 身特(執達員); 司特(書記官、執達員); 司特(執行員)。 ▷107至108年度: 身特(書記官); 司特(書記官、執達員); 司特(執行員)。 ▷ 106年度: 身特(執達員); 司特(書記官、執達員); 司特(執行員)。
【本書特色】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這一個科目有許多名詞定義、稅率以及瑣碎之規定,例如不能移轉給外國人的土地、外國人可以取得的土地,每一個規定又有好幾個種類,幾乎都是「背多分」的題型,本書特別將難記的部分用諧音或聯想的方式串聯起來,期待可以減少記憶的難度,只要多看幾遍想忘都忘不掉!
【本書特色】✦改版重點新增113年、114年司律考題憲法法庭重要內容更新至憲法法庭115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司律一試憲法的命題範圍,穩定集中在憲法、憲法訴訟法、憲法判決,且題目篇幅與難度相較其他科目顯得平易近人(不信的話,現在來翻一題民訴跟公司法,保證瞬間崩潰)。通常是光看題目最後一句跟選項就能選出的,所以比的是考生對於上述範圍的掌握與熟悉度,某種程度上也比誰的「憲法肌肉記憶」比較強。對此,本書在寫作上,秉持上述原則,除了讓讀者能反覆練習考古題,找出學習上的盲點外,亦在考古題前附上各章重點整理。每個主題力求以表格、體系圖方式呈現,拆解並簡化關鍵實務見解,直擊考試重點,方便讀者記憶背誦,讓你不用臨場靈光乍現,也能穩穩發揮——就是要助你上考場膝反射選出正確答案!(考場上手比腦快的那一刻,就是這本書存在的意義)
【本書特色】▰ 改版重點本次新增114年最新司律考題,收錄總計210題,且題題附有詳解;同時補充考題中常見的法學英文字彙,兼顧單字量以及練習量,協助你有效率把握致勝15題,讓苦惱的法學英文從絆腳石變上榜的墊腳石! ▰ 一本書搞定法學英文本書從準備方式開始,透過分科整理法學英文字彙進行系統性學習,並在讀完每科後練習相關考古題,最後統整單字總表,供讀者全面複習,滴水不漏幫你把分數囊括。
【本書特色】本書的設計理念,是希望讀者不只是「看懂題目」,更能「學會作答」。在有限的時間內,以清楚的層次與恰當的篇幅討論各爭點,往往決定分數高低。因此應在審題時就先擬定好答題的層次順序,以及各層次中要討論的問題及其篇幅,才可從容地在答題時間內打到每題的爭點配分。 ✦最新考題收錄(114年律師) 本書蒐集近年來重要的律師二試考題 ✦必買原因✔章前言系統式架構圖提綱挈領,看完就可以胸有成竹面對題目。 ✔本題圖解透過圖像化的流程,帶領你回顧答題模板以及走過思考流程。 ✔本題有解!將學說、實務化繁為簡,並用更精準、更法律的用字遣詞強勢輸出,提供你超過滿分的豐富答題示範! ✔實務見解針對重要、關聯的實務見解說明補充,豐富答題的內容,內化成自己的答分利器。 ✔答題模板這樣的題型這樣答!給你魚也給你釣竿,得高分不再困難! 智慧財產法這科,絕對有解!
【本書特色】✦適用對象從基礎到進階都想要了解的考生、想要主題式練習的考生、地毯式複習考題的考生。 ✦系列特色收錄題目齊全:司律、國防法務官、升官等、高考、各式(關/身/警/司/地)特考等民事訴訟法考題,讓讀者可以最有效的練習!從如何審題,到如何解題,帶你直接取分! ✦你為什麼要買這本書?全新大改版,薏偉超有誠意的重新撰寫,畢生精華所學都在本書呈現!收錄至114年高考、司特、地特考題,新體例、新氣象!
【本書特色】《這是一本警察刑法解題書》是針對警察特考(內、外軌均適用)量身打造的解題書,特色有四: ◎題目最新本書收錄114年度警察考試相關及其他類科重要試題,最新最好! ◎答題最準本書擬答均由作者依據學說及實務見解撰寫,並以考試時能寫完的字數作答,以利讀者培養答題手感! ◎厚植實力本書囊括重要國考三、四等刑法試題,不怕你練,就怕你不練! ◎難易適中本書解題前均會說明各章體系,讀者先迅速了解體系後,再進入題目的情境,方可精準掌握答題節奏。此外,本書只收錄難易適中的國考試題,過難的學術爭議毋須費心研讀,讀者可以花最少時間準備,卻能獲得最大的效益,CP值超高!
【本書特色】解題強化Follow me,上榜在即Believe me! 「法律新手」求助無門?「非法律系本科」有看沒有懂?你需要一本給「法律小白」的解題SOP!✔專為四等「行政法概要」與國營聯招「行政法」的申論題而設計✔精選四等或國營聯招考試的申論試題,難度適中且具代表性✔因應出題趨勢,援引大量「實務見解」,提供充足的答題素材✔完整而不繁瑣的精簡介紹,真正實現「一本書主義」!✔步驟式解題,過程白話又具體,「法律初學者」也不怕! 怎麼找「爭點」?該如何「涵攝」?你需要一本「法學入門」解題SOP!✔STEP#1必備知識 用最白話的體系化介紹,帶領讀者認識、學習這個主題所應具備的知識✔STEP#2爭點分析 詳細拆解思考脈絡,化為文字帶領讀者一步步分析本題爭點✔STEP#3涵攝示範 針對題目實際作答,並遵循考試標準答題架構,完整、清晰、一目瞭然✔STEP#4類題挑戰 選錄具有重要性的其他考題,並透過「關鍵提點」引導讀者解題方向 司特四等|法院書記官關特四等|一般行政移特四等|移民行政國營聯招|法務千萬別錯過《行政法概要解題SOP》!
【本書特色】「爭點」只欠這一味,國考上榜 on the way! 想要打好基礎的初學者、本科為非法律系之考生想要強化基礎的勇者、本科為法律系之考生想要爭點、體系、解題一步到way的一本書主義者想要報考律師、法研所、高考、外交特考之考生千萬別錯過《海商法爭有Way》! ★透過本書的「問答式爭點+體系」強化基礎,建立屬於自己的體系架構★善用「Tips」與「作者馬後炮」掌握較容易出成考題的重要概念★搭配「題目練習」與「自己動手try」輔佐學習、融會貫通★利用「研深爭點」培養深層思考能力、挑戰自我 就讓《海商法爭有Way》助你越讀越對way吧~
【本書特色】 在內容上儘量以白話呈現,判決也整理出最簡潔的部分,每個爭點都有配合題目,讓讀者日後面對題目更容易看出爭點所在。 爭點內容中,也仿照司律考試,附上不同意見以及個人見解,讓讀者學習如何實際寫作。【序】二版序 「這一版最大的改變是部分題目的內容上,完全依照司律考試的格式來呈現,也就是臚列肯定說、否定說、個人意見。讓同學更習慣國考的作答方式。 另外,內容物上也增加了最新實務見解,與多篇學者的文章。希望同學能夠多注意到實務上變更原本見解的部分。紀綱
【本書特色】 \刷題必備 練吧系列/ 一天五題練得巧 課後練習剛剛好考前練題模擬考 日積月累忘不了熟能生巧難不倒 考試下筆沒煩惱 千錘百鍊能成鋼,練練不忘必上榜──現在開始,練吧! ▶依照考選部命題大綱「主題式」分類▶1題考題、1題解析「接續」排版▶提供「近3年」命題分析▶收錄「109至114年」普考、司特、地特,「共36題」申論試題、「共450題」測驗試題 ◎112至114年度普考(財稅行政);司特(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地特(財稅行政)。 ◎111年度普考(財稅行政);司特(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地特(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110年度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司特(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地特(財稅行政)。 ◎109年度普考(財稅行政、商業行政);司特(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地特(財稅行政、商業行政)。 【作者簡介】溏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輔仁大學法研所民商法組律師高考及格 【序】二版序 本書主要是針對國家考試中普考及四等特考「民法概要」的題目進行解題,在普考及四等特考之考試中,對於法條的熟悉度尤為重要! 就「選擇題」的部分,由於範圍涵蓋整部民法,建議讀者在準備上不要放過任何冷門的條文,仔細閱讀過,因為有可能就入了出題老師的眼!!在本書中,也會不斷出現相同的條文,來加深讀者對條文內容的印象。 另外就「申論題」的部分,因為普考及四等特考考試不附法條,如果寫得出法條,你(妳)就成功一半了!接著就是看各位對於實務見解的掌握程度。 希望透過本書,能讓讀者們在考前快速累積答題經驗並強化法條解釋的應用和實務見解等,祝福各位讀者早日上岸~ 最後,感謝一下這一路協助這本書產出的夥伴們,感謝讀享編輯以及讀享團隊的協助,讓這本書順利出到第二版! 溏心2026 / 02 【目錄】本書收錄範圍 1近3年命題分析—申論題篇 3近3年命題分析—選擇題篇 6 總則編一 自然人與法人 1-1二 權利能力 1-21三 法律行為 1-23四 行為能力 1-24五 物 1-32六 意思表示 1-36七 條件與期限 1-47八 代理 1-52九 無效撤銷與效力未定 1-59十 消滅時效 1-61十一 權利行使 1-69 債編一 契約 2-1二 無因管理 2-8三 不當得利 2-15四 侵權行為 2-18五 債之標的 2-38六 給付遲延 2-39七 給付不能 2-43八 債之效力 2-48九 債之保全 2-51十 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57十一 債之移轉 2-62十二 債之消滅 2-66十三 移轉財產權之債(含買賣、贈與) 2-71十四 授予使用收益權之債(含租賃、借貸) 2-85十五 提供勞務之債(含旅遊、委任、運送、寄託、承攬、僱傭) 2-97十六 其他各種之債(含合夥、保證、人事保證) 2-115 物權編一 物權之概念種類及變動 3-1二 所有權 3-10三 用益物權 3-32四 擔保物權 3-38五 占有 3-61 親屬編一 親屬之概念種類及親等 4-1二 婚姻 4-5三 父母子女 4-16四 監護(含未成年、成年監護) 4-26五 扶養 4-32 繼承編一 遺產繼承人 5-1二 遺產之繼承(含繼承效力、遺產分割) 5-7三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與拋棄繼承 5-20四 無人承認之繼承 5-24五 遺囑、遺贈與死因贈與(含特留分) 5-26
【本書特色】▍概念架構圖化,講解全用白話!本書將刑總區分為12大主題,針對核心概念「架構圖化」,帶你快速導出解題路線,搭配白話的講解與關鍵文字解題模板,輕鬆吸收並融會貫通,複習起來零負擔! ▍最新考題與實務全收錄本次改版新增113~114年司律、司特、高普考、地特考題,針對實務見解的變更也有更新,幫助讀者更全面地學習,備齊考試所需、從容應戰! 【作者簡介】紀綱 【序】六版序 這一版的刑總解題書,總共增、修十幾處。 增補的部分最主要是114年的國考題目,再加上幾題以往解過的題目在內容上做了修正,讓同學能夠更融會貫通。 紀綱 【目錄】PART A 主觀構成要件UNIT 1 構成要件故意 A3 1 基本定義 A3 壹、條文依據 A3 貳、故意的共同要素 A3 參、為何不乾脆只規定刑法第13條第2項就好? A4 肆、如何知道間接故意是考點? A4 伍、相關考題 A5 2 檢驗標準 A8 ◎ 「知」的要素如何具備? A8UNIT 2 錯誤 A10 1概說 A10 第一節 主客觀不一致 A10 第二節 錯誤的類型 A10 壹、事實與規範層面 A10 貳、錯誤的類型 A12 2 構成要件錯誤 A14 第一節 構成要件錯誤的類型 A14 壹、從客觀構成要件衍生出的名詞 A14 貳、構成要件錯誤的核心在哪裡? A14 參、解題技巧 A15 肆、相關考題 A16 第二節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A17 第三節 因果歷程錯誤 A29 壹、複數行為~結果延後發生 A29 貳、複數行為~結果提前發生 A34 參、單一行為 A36 3 禁止錯誤(違法性認識錯誤) A41 壹、特徵 A41 貳、與構成要件錯誤不同 A42 參、考試技巧 A42 肆、相關考題 A43 伍、選擇練習題 A55 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A57 壹、如何確定是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A57 貳、法律效果 A57 參、考試技巧 A58 肆、相關考題 A60UNIT 3 罪名的討論 A79 PART B 客觀構成要件UNIT 1 刑法上的行為 B3 壹、重要概念 B3 貳、觀念澄清 B3 參、相關考題 B5UNIT 2 客觀構成要件 B7 1 行為主體 B7 2 危險犯、繼續犯、行為犯 B9 第一節 實害犯vs.危險犯 B9 壹、區別實益 B9 貳、抽象、具體危險犯 B9 參、相關考題 B10 第二節 狀態犯vs.繼續犯 B14 壹、定義 B14 貳、區別實益 B14 第三節 結果犯vs.行為犯 B16 壹、區別實益B16 貳、行為犯與危險犯之關係 B16 參、定位 B16 肆、討論順序 B16 伍、選擇練習題 B19 3 因果關係與客觀可歸責性 B20 壹、哪一類的犯罪才需要討論因果關係? B20 貳、定位 B20 參、判斷標準 B21 肆、作答觀念 B21 第一節 因果關係之意義與定位 B22 第二節 條件理論下因果關係的判斷 B24 第三節 客觀可歸責性 B37 壹、是否製造不被容許的風險? B37 貳、是否風險實現? B41 參、是否在構成要件效力的範圍? B54 PART C 違法性UNIT 1 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C3 1 正當防衛 C3 第一節 侵害的現在性 C4 壹、侵害的現在性 C4 貳、不法之侵害 C12 第二節 防衛行為 C18 壹、適合、必要 C18 貳、權利的濫用 C28 第三節 防衛意思 C31 第四節 偶然防衛 C40 2 緊急避難 C56 第一節 避難行為 C57 壹、避難行為—適合、必要 C57 貳、避難行為—衡平性 C71 第二節 自招危難 C87 3 依法令之行為 C97UNIT 2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C97 PART D 罪責UNIT 1 責任能力 D3UNIT 2 原因自由行為 D5 壹、哪一種題目才是在考原因自由行為? D5 貳、原因自由行為的要件? D6 參、檢討原因自由行為要件的時間點? D7 1 基本要件 D9 2 故意與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 D15 3 原因自由行為之著手 D22 壹、學說的差異 D22 貳、行為的認定不同 D22UNIT 3 期待可能性 D25 PART E 客觀處罰條件 PART F 未遂犯UNIT 1 既遂與未遂之區分 F3UNIT 2 著手之認定 F6 壹、未遂犯架構 F6 貳、著手認定標準 F7 參、如何判斷考點? F7UNIT 3 不能未遂 F15 壹、不能未遂檢驗標準 F15 貳、著手認定檢驗標準 F15UNIT 4 中止未遂 F32 1 中止犯 F32 2 準中止犯 F49 3 多數人之中止F56 4 特殊案例 F62 PART G 過失犯、加重結果犯 壹、過失犯的構成要件 G3 貳、加重結果犯如何寫? G3 參、相關考題 G5 PART H 不純正不作為犯 壹、何時要討論不純正不作為犯? H3 貳、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定位與類型 H3 參、要件 H4 肆、相關考題 H6 PART I 正犯與共犯 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分 I3 2 正犯與共犯之競合 I8 3 間接正犯 I11 4 共同正犯 I27 第一節 主觀要件 I27 第二節 客觀要件 I36 第三節 刑事責任 I44 5 身分犯 I51 6 共同正犯之脫離 I72 7 共犯 I80 第一節 基本要件 I80 第二節 共犯之刑事責任 I92 第三節 教唆犯於刑法第164、165、168條之相關問題探討 I125 壹、甲教唆乙湮滅甲的刑事罪證,甲的刑責? I125 貳、甲教唆乙藏匿或頂替甲,甲的刑責? I125 參、甲教唆乙在甲被起訴的案件中作偽證,甲的刑責? I126 肆、甲教唆乙湮滅「乙」的犯罪證據,甲的刑責? I127 PART J 競合論 PART K 刑罰論及沒收UNIT 1 刑罰論 K3 1 釋字第775號解釋 K3 壹、解釋文 K3 貳、結論 K4 2 刑法第83條與第85條 K25 3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 K27 壹、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306號裁定 K27 貳、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63號裁定 K28 參、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大字第43號裁定 K29UNIT 2 新制沒收 K30 1 概說 K30 壹、廣義沒收 K30 貳、狹義沒收 K30 2 利得沒收 K39 第一節 增修理由 K39 壹、修法前 K39 貳、增修理由 K39 第二節 利得沒收之審查順序 K40 壹、先有刑事不法行為 K40 貳、有無利得 K41 參、利得人審查 K42 肆、利得範圍審查 K44 伍、排除審查:被害人優先原則及發還排除沒收效果 K46 陸、法律效果:義務沒收搭配過苛調節條款 K47 PART L 法例UNIT 1 時的效力 L4 壹、可能發生的3種情況 L4 貳、爭議議題探討 L5 參、相關考題 L7UNIT 2 地的效力 L11 壹、犯罪在領域內 L11 貳、犯罪在領域外 L11 參、爭議問題 L12UNIT 3 重傷害結果之認定 L28 壹、定位 L28 貳、刑法第10條第4項 L28UNIT 4 性交之定義 L32 壹、條文依據 L32 貳、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之成立,是否須 行為人主觀上係基於滿足性慾之心理傾向而為? L32UNIT 5 公務員之認定 L34
【本書特色】〔好評大推〕114律師──劉同學:感謝證明羊老師的憲法體系書,使我有幸獲得公法147.5分的分數。 大改版!!!新增補重要體系脈絡圖 最新實務收錄至《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重點畫起來!最清楚解說分析憲法概念,突破學習迷霧〔本書導讀〕 適合誰閱讀?「司法官、律師考試」、「法律系轉學考」及「法研所考試」準備者。 核心概念由抽象到具體地介紹憲法,從背景概念>>實務/爭議>>個案運用,讓你學習不再打高空。 特殊體例介紹. 專題討論──經典傳統、經典的考點,是每位同學都應該熟練掌握的爭議與概念。. 專題討論──熱門考試較常出現的熱門爭議與概念,透過「問題意識」的精準提出,釐清爭議問題的背景、脈絡,並就釋憲實務及學說見解詳細說明。. 專題討論──進階考試相對不常出現的進階爭議與概念,行有餘力的同學們可以挑戰看看;至於想要報考法研所的同學們,這個部分千萬不能錯過哦! 釋憲實務總整理. 綜合整理統整、歸納各個釋憲實務的「爭議問題」、「審查原則」或「審查標的」,確保了解個案所討論的對象為何。. 重點摘要在不曲解原意的前提下,適時重整釋字、憲判字的段落,去蕪存菁;甚至在部分段落,重新分點分項說明,字字句句都是濃縮的精華,大幅提高閱讀效率。 筆者的話一字一句都是筆者在補習班改題所累積的心得,是同學們獲取高分的關鍵所在。〔憲法學習技巧──憲法必殺技就藏在本書之中,去尋找吧!〕 問題:如何學習憲法? 學習心得之一:觀察憲法如何被具體落實. 憲法的實踐之一:釋憲實務. 憲法的實踐之二:國家權力之行使須符合憲法意旨 學習心得之二:學習憲法的素材有哪些?. 憲法文本. 釋憲實務及學說見解 學習心得之三:準備上如何閱讀釋憲實務?. 釐清審查標的及爭點. 釐清理由(書)中的論述,是針對審查標的所為,或普遍適用於其他案件. 抓大放小 學習心得之四:考試上如何輸出釋憲實務?〔必買原因〕「體系」領域展開,必殺所有考題!想要打好基礎的初學者、本科為非法律系之考生想要強化基礎的挑戰者、本科為法律系之考生想要報考司律、法研所、轉學考 千萬別錯過《展開!憲法體系書》 透過「體系介紹」強化基礎,釐清脈絡、建立架構 確實掌握「專題討論」中的「經典考點」、「熱門爭議」與「進階議題」,提升深度思考的能力 善用「釋憲實務總整理」所統整之「爭議問題」、「審查原則」與「審查標的」,讓理解事半功倍 詳閱「筆者的話」,牢牢把握作答高分要訣翻開這本《展開!憲法體系書》,一場名為上榜的旅程即將展開~
【本書特色】翻開覆蓋的「爭點地圖」,開啟你的上榜時代!讀得懂卻寫不出來?缺乏有力本文見解?你需要一本「能夠直接輸出」的實戰型工具書!✔爭點打卡地圖:視覺化的「要件審查架構圖」,建立宏觀的爭點體系✔必讀星星指數:通曉各個爭點的重要程度,精準複習、對症下藥✔爭點一網打盡:詳細臚列所有具「考相」的爭點,有效預防突襲✔實戰爭點模板:可以直接轉化為考試文字的「答題模板」與「本文見解」地毯式考前高效複習?全方位強化論述深度?你需要一本「適合各種學習、備考階段」的實戰型工具書!✔入門初學:搭配傳統教科書一起服用,消化、吸收背後的法理脈絡✔具備基礎:著重於「輸出」訓練,透過關鍵字記憶、爭點地圖重繪,自我檢視對相關要件的掌握程度✔考前衝刺:藉由「爭點打卡地圖」進行腦力激盪,模擬考場實戰作答,達到最高效率的重點掃描、查缺補漏報考「司法官」、「律師」;「高普考」、「各類特考三四等」;「法研所」、「法律系轉學考」千萬別錯過《刑法爭點地圖》!
【本書特色】✦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ū-iá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4年度台大法研所試題,並刪除部分較不合時宜之題目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5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本書特色】✦本書導讀 翻開覆蓋的「爭點地圖」,開啟你的上榜時代! 實務、學說見解併陳,豐富答題素材!肯定、否定、折衷說,充實個人見解! ✔主題式「爭點」:全方位收錄「經典」、「熱門」、「新興」爭議!✔一起讀「專題」:進階議題討論,一起挑戰更深層的思考!✔一起練「考題」:消化、吸收完爭點,馬上練習如何輸出! 報考「司法官」、「律師」;「法研所」;「高考三級」、「各類特考三等」千萬別錯過《財產法爭點地圖》! ✦改版重點|新增篇幅將近100頁! ✧法人負民法第184條之故意侵權責任可能性?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3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499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586號判決 ✧河川浮覆地土地及日治時期已登記但逾我國土地總登記期限而未依我國法令登記土地之時效?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呂大法官太郎提出,詹大法官森林、謝大法官銘洋、楊大法官惠欽加入之不同意見書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日治時期私有土地經土地總登記程序登記為國有案】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義務人不履行附隨義務時,權利人得否主張契約解除權?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70號判決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45號判決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所為之廣告性質究為「要約」或「要約引誘」?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746號判決(要約說)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22號判決(要約引誘說)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6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0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4號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 ✧定型化契約條款衝突應如何處理?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陳聰富,〈論契約上之承諾〉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成立之贈與契約,撤銷後得否請求返還? .最高法院50年度台上字第2197號判決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王澤鑑,《不當得利》 ✧民法第180條第4款但書之解釋?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2342號判決 .林更盛,〈基於不法原因給付之不當得利〉 ✧詐欺使他人訂立契約,侵害他人之意思決定自由,是否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所稱之權利侵害? .最高法院67年度第13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398號判決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667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5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判決 ✧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損害賠償? .王澤鑑,《損害賠償》 .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 .向明恩,〈物之使用利益喪失之賠償於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民事判決之肯認 以德國司法實務之發展為指引〉 .楊芳賢,《民法債編總論(上)》 .楊佳元,《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證券公司營業員盜賣客戶股票,是否屬於執行職務?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97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82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92號判決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責任?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175號裁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4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839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634號判決 ✧違約金得否酌減至零?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51號判決 .吳從周,〈近年來違約金酌減之裁判發展〉 ✧解除契約是否影響違約金之請求? .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922號判決先例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64號判決 ✧違約金酌減後應返還部分之性質為何?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裁定 .吳從周,〈2023年民事法發展回顧:以民事大法庭關於民事實體法之裁定為中心〉 .顏佑紘,〈論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價金全部沒收充為違約金之法律關係——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353號民事裁定〉 ✧基於相鄰關係而對不動產所加之法律上限制,是否構成權利瑕疵?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2093號判決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771號判決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標的範圍為何?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787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48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263號判決 .謝哲勝,〈以同一價格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三九號民事判決評釋〉 .吳珮君,〈基地使用權人優先購買權之行使——以「同樣條件」之探討為中心〉 ✧抵押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之規定?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85號判決 .顏佑紘,〈2018年民事法發展回顧〉 ✧【113司律】 ✧【113台大A卷】 ✧【112台大B卷】 ✧【111台大B卷】 ✧【110東吳C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