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化繁為簡,以表格形式呈現商事法重要觀念商法法條、體系繁多且雜亂,本書將一、二試重要觀念整理成表格,幫助讀者記憶,進而在腦中自動建立完整架構。 ★完美的舊題新解,面對修法也能迎刃而解對於變動快且幅度大的商事法,更要好好掌握最新實務見解與修法趨勢!本書集結100-114年的司律商法選擇題,以現行法「舊題新解」,並補充近年重要的函釋,讓你輕鬆應對修法頻繁的商事法。 【作者簡介】禕芙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律師高考及格 最愛的家人依然平安健康主管每天關在小房間牛鬼蛇神退散善的循環與垃圾的回收記得每一次大大的擁抱寶貝的一切就牢牢收好 玲玲七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財經法組畢業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金融科技專長學程現為企業法務暨執業律師 【序】五版序 出版!謝謝編輯校對的辛苦協助。2026年也是生活劇烈變動的一年,又做了許多人生中最重要的決定。搬了新家(還是沒有買房),換了台車(十多年古董車換八年老車),每天上班打怪搏鬥,下班回家煮飯忙家事。但抱持著對公司法以及教學分享的熱情,終於完成了今年的改版。每次改版的時候,好像都會聞到台北下雨的味道。最近喜歡的一句話:如果這件事你遲遲還忘不掉,那就不要逃跑。最近最期待的事:四國之旅。還有謹此紀錄現在AI很厲害了早點學會利用他! 2026/06/29 NEW-HOME禕芙 不知不覺的,本書來到了第五版,先謝謝各位讀者們對於本書的支持。 常常聽到許多考生跟我說,商事法CP值有多低,四科念完二試也只佔100分,票據法甚至不考,當然,這也都是考生覺得商事法很瑣碎、要背誦的爭點太多、覺得商事法考科很難而不想念商事法的理由或藉口罷了。然而,至少在一試,商事法是佔滿了幾乎整張考卷,導致很多一試商法沒考好的考生,在一試總成績上可能不是那麼理想,畢竟,商事法考科的一試考卷幾乎都是猜猜樂猜完的。因此,無論考生覺得商事法CP值多高、到底值不值得念,我個人覺得商事法掌握度好的考生,算是比其他考生還有籌碼,因為大家都不擅長的科目,你會,且,好好準備一試,除了可以幫助考生在一試過關,在二試上,對於法條的熟悉度、掌握度也會更好。 面對每一次的考試,大家可能覺得自己很孤獨或是心很累,但既然你選擇了考試這條路,不如就好好認真現在這一次,孤注一擲,把握每一次考試的機會,把這次的考試當作最後一次在考,有了這種拚勁,也許,下一次上榜的就是你了。何況,除了你以外,還有幾千人與你一起奮鬥、競爭,絕對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在辛苦奮戰。 最後,謝謝讀享的團隊辛苦的編輯及校正,真心覺得你們校正得很認真很仔細,也謝謝我的共同作者禕芙,讓我們的書籍永續長存,持續為此本書付出。 2026/6/28玲玲七 【目錄】【目錄】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 1 公司法第一節 公司法基本概念 1-3壹 公司之意義(公司§1) 1-3貳 公司之種類(公司§2) 1-3參 公司負責人(公司§8) 1-10肆 公司之登記(公司§12) 1-13伍 公司行為之限制(公司§§13~16) 1-15一、公司法第13條公司轉投資之限制 1-15二、公司法第15條公司貸款之限制 1-16三、公司法第16條公司為保證人之限制 1-16陸 公司名稱與設立登記(公司§§18、19) 1-28柒 公司帳表查核與資料公開(公司§§20~22-1) 1-32捌 其他題型 1-35第二節 董事忠實義務與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公司§23) 1-38第三節 法人董監事(公司§27) 1-44第四節 公司經理人(公司§§29~36) 1-51第五節 有限公司(公司§§98~113) 1-59第六節 公司之設立(公司§§128~155) 1-77第七節 股份(公司§§156~169) 1-82壹 股份之發行及出資(公司§156) 1-82貳 特別股(公司§§157~159) 1-89參 無記名股票之發行(公司§166—民107年修法刪除無記名股票制度) 1-96肆 股份之收回(公司§167) 1-97伍 員工認股權(公司§§167-1~167-3) 1-100第八節 股東會(公司§§170~191) 1-102壹 股東會之召集(公司§§170~172) 1-102一、股東會之召集權人 1-103二、股東會召集之程序(公司§172) 1-103三、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寄送(公司§172Ⅳ) 1-104四、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者:必須於股東會召集事由列舉並說明主要內容之議案 1-104貳 少數股東之股東會提案權(公司§172-1) 1-109參 少數股東及持股過半數股東請求召集股東會(公司§§173、173-1) 1-115肆 假決議(公司§175) 1-118伍 表決權拘束與表決權信託契約(公司§175-1) 1-120陸 出席股東會之委託代理與撤銷(公司§177) 1-122柒 以書面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及撤銷(公司§§177-1、177-2)、視訊開會(公司§172-2) 1-126捌 表決權之計算(公司§§178~181) 1-132玖 公司重大行為(公司§§185~188) 1-141拾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公司§§189~191) 1-144第九節 董事及董事會 1-146壹 董事之選任(公司§§192、195、198) 1-146貳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公司§192-1) 1-148參 董事會之權責(公司§§193、202) 1-151一、董事會應召集股東會事由 1-151二、董事會特別決議事項 1-151三、法定(專屬)董事會決議事項 1-152肆 董事之報酬(公司§196) 1-154一、董事之獎酬制度 1-154二、董事報酬決定方式 1-154伍 董事之解任(公司§§197、199、199-1、200) 1-158陸 董事股份設質(公司§197-1) 1-165柒 董事會之召集(公司§§203、203-1)與出席(公司§205) 1-169一、董事會之召開(民107年公司法修法整理) 1-169 二、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之事項(公發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7Ⅰ,民111年8月5日修正公布) 1-169三、董事會之出席(經常代理制度已於民107年公司法修法刪除) 1-170捌 董事競業之禁止(公司§209) 1-175玖 章程簿冊之備置(公司§§210、210-1) 1-179拾 董事責任之訴追(公司§§212~215) 1-180第十節 監察人 1-184壹 監察人之選任與解任(公司§§216~217-1) 1-184貳 監察人之權限(公司§§218~221) 1-186參 監察人代表公司(公司§223) 1-191一、監察人代表公司為該法律行為前,是否應先經董事會之決議? 1-191二、監察人得否單獨行使公司法第223條之代表權? 1-191三、違反公司法第223條規定之效力為何? 1-192第十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之會計 1-193壹 盈餘之分派(公司§§228~228-1、232~235、240) 1-194一、盈餘分派之流程 1-194二、盈餘分派之決策權 1-194貳 建設股息(公司§234) 1-199參 員工分紅費用化(公司§235-1) 1-201肆 公積(公司§§237~239、241) 1-207第十二節 公司債(公司§§246~265) 1-210第十三節 發行新股(公司§§266~276) 1-216第十四節 變更章程(公司§§277~281) 1-222第十五節 公司重整(公司§§282~314) 1-225第十六節 公司解散、合併、分割(公司§§315~319-1) 1-229第十七節 公司清算(公司§§322~356) 1-235第十八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356-1~356-14) 1-237第十九節 關係企業(公司§§369-1~369-12) 1-244 第二十節 外國公司(公司§§370~386) 1-260 Chapter 2 證券交易法第一節 緒論 2-3壹 證券市場 2-3一、示意圖 2-3二、名詞介紹 2-3貳 證券市場參與者 2-3一、承銷商 2-3二、自營商 2-3三、經紀商 2-3四、綜合證券商 2-4參 證券主管機關 2-8肆 證券契約訂立方式 2-8伍 證券交易法上之名詞定義 2-8一、公司 2-8二、發行人 2-8三、融資與融券 2-11四、有價證券 2-11第二節 公司治理 2-16壹 現行公司之設置 2-16貳 獨立董事 2-16一、立法目的 2-16二、設置(證交§14-2) 2-16三、組成 2-16四、資格與限制(證交§14-2Ⅱ、Ⅳ) 2-16五、職責 2-18六、選舉(公發獨董設置辦法§5) 2-19參 審計委員會 2-25一、設置(證交§14-4Ⅰ) 2-25二、組成(證交§14-4Ⅱ) 2-25三、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3項及第4項之適用 2-25 四、職權(證交§14-5) 2-27肆 薪酬委員會 2-35一、設置 2-35二、組成 2-35三、資格 2-36四、職責 2-36伍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 2-40第三節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規範 2-41壹 財務業務之公開 2-41一、定期公開 2-41二、即時公開 2-41三、重大事項 2-42貳 公積之特別規定 2-43一、公積撥充資本 2-43二、特別盈餘公積 2-44參 股東會召集之特別規定 2-44一、公司召集股東會義務 2-44二、股東會之延期召開 2-44三、小股東召集之特別規定 2-44四、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且須說明主要內容之事項 2-45肆 強化董監結構之措施 2-50一、董監人數 2-50二、排除政府或法人股東得同時指派代表人擔任董監職務 2-50三、公開發行公司家族色彩之淡化(證交§26-3Ⅲ~Ⅵ) 2-50伍 大量股權之申報 2-59陸 內部人股權管理 2-61一、董監經股股票轉讓方式 2-61二、董監經股持股申報 2-66柒 庫藏股 2-69一、實施庫藏股之程序與限制 2-70二、違法買回股份之買賣行為效力 2-70 三、買回數量限制 2-70四、關係人應賣禁止 2-71五、公司法第167條之1與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有關買回自己股份規定之比較 2-71第四節 經營權之爭奪 2-77壹 委託書制度 2-77一、代理人是否須為股東? 2-77二、委託書種類及限制 2-78貳 公開收購 2-80一、定義 2-80二、公開收購期間 2-81三、公開收購方之義務 2-81四、被收購方之義務 2-82五、被收購方應成立「審議委員會」 2-83六、公開收購之應買人可否於公開收購期間撤銷應賣?(辦法§19Ⅵ) 2-84七、公開收購之原則 2-84八、簡易公開收購(證交§43-1Ⅱ除書) 2-85九、強制公開收購(證交§43-1Ⅲ) 2-85第五節 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 2-92壹 證券發行之審查 2-92一、初次發行與再次發行 2-92二、核准制與申報制 2-92三、我國證券發行之審查制度 2-93四、豁免交易與豁免證券 2-94貳 募集與發行 2-99參 私募 2-99一、私募之程序與限制 2-99二、私募股票是否受證券交易法上內線、短線交易之規範? 2-100三、私募之股票3年後得否直接上市上櫃轉讓? 2-100四、私募股票之質押及拍定資格 2-100肆 強制股權分散 2-107 一、種類 2-107二、未上市櫃公司達何種條件即須強制股權分散? 2-107三、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強制股權分散亦含「增資發行」(證交§22-1) 2-107四、提撥比率(證交§28-1 Ⅲ) 2-107五、一價發行原則(證交§28-1 Ⅳ) 2-107第六節 證券交易制度 2-111壹 上市 2-111一、上市與上櫃 2-111二、任意上市與當然上市 2-111三、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 2-113四、場外交易之禁止(口訣:政法私符) 2-114五、場內交易及場外交易整理 2-115貳 承銷制度 2-120一、證券承銷商 2-120二、包銷與代銷 2-120第七節 證券交易法之民刑事責任 2-122壹 證券詐欺 2-122一、性質 2-122二、客觀要件 2-122三、違反效果 2-122貳 公開說明書責任 2-124一、公開說明書種類 2-124二、交付責任 2-125三、內容虛偽隱匿不實之責任(證交§32) 2-129參 財務報告不實 2-132一、責任主體 2-132二、主要內容(重大性) 2-133三、違反效果 2-133肆 短線交易 2-141一、立法目的 2-141二、規範主體 2-141三、爭點 2-142 四、規範客體 2-142五、歸入權 2-143伍 內線交易 2-150一、內線交易主體 2-151二、主觀要件 2-153三、客觀要件 2-153四、違反效果 2-155陸 操縱股價 2-167一、立法目的 2-168二、適用範圍 2-168三、違反效果 2-168四、證券交易法第155條各款分述 2-168柒 掏空公司資產 2-175一、非常規交易(證交§171Ⅰ②) 2-175二、特別背信、侵占(證交§171Ⅰ③) 2-176捌 證券交易法之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2-176第八節 綜合題型 2-178 Chapter 3 保險法第一節 保險法基本原則 3-3壹 保險利益(保§§14~20) 3-6貳 保險人之責任(保§§29~34) 3-12一、「重大過失」是否屬主觀承保範圍? 3-13二、保險人得否於訴訟中主張「與有過失」以減免保費? 3-13參 複保險(保§§35~38) 3-20一、複保險之要件 3-21二、各種保險與複保險之適用 3-21三、複保險之運作 3-22肆 再保險(保§§39~42) 3-27一、再保險與原保險契約之關係 3-28二、再保險有無保險法第53條保險代位之適用? 3-28第二節 保險契約 3-32 壹 保險代位(保§53) 3-32一、不當得利禁止原則 3-32二、保險代位之要件 3-32三、被保險人優先原則 3-33貳 保險契約之解釋(保§§54~54-1) 3-38參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保§§57~63) 3-43肆 據實說明義務(保§64) 3-54一、肯定說 3-55二、否定說 3-56三、實務見解(最高法院86台上2113決) 3-56伍 特約條款(保§§66~69) 3-59第三節 財產保險 3-62壹 火災保險(保§§70~82-1) 3-62貳 責任保險(保§§90~95)與其他財產保險(保§§95-1~99) 3-77第四節 人身保險 3-87壹 人壽保險(保§§101~124) 3-87貳 健康保險(保§§125~130) 3-114參 傷害保險(保§§131~135) 3-119一、肯定見解(台灣高等法院103保險上易17決) 3-119二、否定見解(最高法院103台上1553決) 3-119肆 年金保險(保§§135-1~135-4) 3-123第五節 保險業法(保§§136~178) 3-124第六節 保費之交付與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4) 3-133第七節 保險法修正草案專區 3-140一、保險利益 3-140二、保險契約之性質 3-140三、複保險 3-140四、保險人資訊取得 3-140五、保險契約撤銷權 3-140六、被保險人之說明義務 3-140七、團體保險明文化 3-141 Chapter 4 票據法第一節 緒論 4-3壹 票據之意義 4-3貳 票據功能 4-3一、功能 4-3二、各票據之功能 4-3參 票據分類 4-4一、匯票 4-4二、本票 4-4三、支票 4-4肆 票據的法律關係 4-5一、票據關係 4-5二、非票據關係 4-7第二節 總論 4-9壹 票據行為之特性 4-9一、要式性 4-9二、無因性 4-9三、文義性(票據§§5、7、12) 4-9四、獨立性 4-9貳 票據行為之性質 4-10參 票據行為之要件 4-11一、形式要件 4-11二、實質要件 4-16三、交付要件 4-19肆 票據行為之代理 4-20一、表見代理 4-20二、越權代理 4-21三、共同發票人or代理人責任之認定 4-21四、觀念統整 4-22伍 空白授權票據 4-27一、現行法是否承認空白授權票據? 4-27二、若承認空白授權票據,其須具備的要件 4-27 三、可否再授權? 4-27四、觀念比較 4-28陸 票據行為之瑕疵 4-30一、票據之偽造 4-30二、票據之變造 4-34三、票據之改寫 4-36四、票據之塗銷 4-38柒 票據之抗辯 4-41一、票據抗辯示意圖 4-41二、票據之抗辯(物的抗辯&人的抗辯) 4-41三、票據抗辯之限制 4-42四、票據抗辯限制之例外 4-42捌 票據權利之取得 4-50一、種類 4-50二、善意取得 4-50玖 票據喪失之救濟 4-53一、止付通知(票據§18) 4-53二、公示催告(票據§19) 4-55三、除權判決之效力 4-55拾 消滅時效及利益償還請求權 4-61第三節 各論—匯票 4-66壹 種類 4-66貳 擔當付款人及預備付款人 4-66參 背書 4-69一、種類 4-69二、一般轉讓背書 4-70三、特殊轉讓背書 4-70四、非轉讓背書 4-73五、禁止背書轉讓 4-75六、背書之連續(票據§37) 4-76七、背書之塗銷 4-77肆 承兌 4-87一、意義 4-87 二、承兌自由原則(票據§42) 4-87三、承兌日期之記載 4-87伍 參加承兌 4-91一、意義 4-91二、參加承兌人之資格 4-91三、效力 4-91四、參加承兌人於期前追索要件成就前預為參加承兌之效力為何? 4-91陸 保證 4-94一、保證之款式 4-94二、被保證人之責任 4-94三、比較 4-94柒 到期日 4-99捌 付款 4-101一、付款之提示 4-101二、付款人之責任 4-101三、付款人之權利 4-102玖 參加付款 4-106一、意義 4-106二、參加付款人資格 4-106三、效力 4-107拾 追索權 4-111一、追索權行使要件 4-111二、追索權之喪失 4-112第四節 各論—本票 4-117壹 種類 4-117貳 本票之強制執行 4-117一、條文 4-117二、審查 4-117三、要件 4-117四、本票執票人於本票遺失經法院除權判決後(除權判決之聲請人係執票人),其欲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是否得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4-118五、當事人以本票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後,遺失本票,後聲請除權判決,該除權判決可否代替本票原本之提出? 4-118參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 4-122肆 甲存本票 4-124一、意義 4-124二、實益 4-124三、甲存本票與支票之差異 4-124第五節 各論—支票 4-125壹 種類 4-125貳 付款委託之撤銷 4-125一、條文 4-125二、要件 4-125參 支票之直接訴權 4-128一、條文 4-128二、性質 4-128三、消滅時效 4-128四、要件 4-128肆 遠期支票 4-129一、意義 4-129二、合法性 4-129三、發票人票據債務成立時期 4-129伍 保付支票 4-131一、條文 4-131二、方式 4-131三、效力 4-132四、時效 4-132陸 平行線支票 4-134一、條文 4-134二、目的 4-134三、適用範圍 4-134四、平行線之記載與撤銷之方式 4-134 五、種類 4-134六、變更 4-135柒 支票付款之提示及追索 4-138第六節 相關比較表格 4-141壹 匯票、本票、支票 4-141貳 複本及謄本 4-141參 票據行為一部為之之效力 4-142肆 票據行為附條件之效力 4-144一、背書附條件 4-144二、承兌附條件 4-144伍 拒絕證書 4-147第七節 票據期間計算之提醒 4-148第八節 綜合題型 4-149
【本書特色】✦改版重點新增113年、114年司律考題憲法法庭重要內容更新至憲法法庭115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司律一試憲法的命題範圍,穩定集中在憲法、憲法訴訟法、憲法判決,且題目篇幅與難度相較其他科目顯得平易近人(不信的話,現在來翻一題民訴跟公司法,保證瞬間崩潰)。通常是光看題目最後一句跟選項就能選出的,所以比的是考生對於上述範圍的掌握與熟悉度,某種程度上也比誰的「憲法肌肉記憶」比較強。對此,本書在寫作上,秉持上述原則,除了讓讀者能反覆練習考古題,找出學習上的盲點外,亦在考古題前附上各章重點整理。每個主題力求以表格、體系圖方式呈現,拆解並簡化關鍵實務見解,直擊考試重點,方便讀者記憶背誦,讓你不用臨場靈光乍現,也能穩穩發揮——就是要助你上考場膝反射選出正確答案!(考場上手比腦快的那一刻,就是這本書存在的意義)
【本書特色】▰ 改版重點本次新增114年最新司律考題,收錄總計210題,且題題附有詳解;同時補充考題中常見的法學英文字彙,兼顧單字量以及練習量,協助你有效率把握致勝15題,讓苦惱的法學英文從絆腳石變上榜的墊腳石! ▰ 一本書搞定法學英文本書從準備方式開始,透過分科整理法學英文字彙進行系統性學習,並在讀完每科後練習相關考古題,最後統整單字總表,供讀者全面複習,滴水不漏幫你把分數囊括。
【本書特色】專為考生而寫的警察勤務用書編排方式參考學者架構,結合作者實務經驗,輔以解析,刪去重複或過時考題,短期內完勝警察勤務選擇題,讓上榜指日可待。從死背到理解,關鍵就在這本書解析除以基本法條為依據,更博引出題學者之見解及實戰經驗的分享,讓解題有理有據、不生硬,當然就不需要死背硬記。法規與作業程序均以最新版本解題解析運用到的相關法規及作業程序,皆更新到最新版本,不再迷失於繁雜的修正法規及作業程序裡。
【本書特色】NEW!關鍵條文▕ 最近及最重要內容收錄!經典試題▕ 精選重要試題完全收錄!實務見解▕ 囊括必考重點,無往不利!有效速成▕ 實踐20/80理論,快速搶分!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準備警特刑法選擇題,掌握「法規範」及「實務見解」是最重要的事。如果單純閱讀刑法條文,其文義還算能理解,但實務見解如何快速吸收,就必須仰賴專業的考試用書。謝安老師熟悉警察特考,是警特系列書籍的第一選擇;周易老師有編寫多本刑法考試用書的經驗,是許多上榜生的推薦。兩人共同推出這本選擇題大作,準備考試的你絕對不能錯過!
【本書特色】行政法各類法條多麼繁雜,作者幫你分成四大類,想確保自己可以輕鬆通過嚴峻的一試選擇題考驗嗎?想要更快速秒殺嗎?快來翻閱 1. 112、113年度考題收錄2. 行政法的經典選擇考古題,分門別類,靈活收錄!3. 秒殺判斷技巧公開4. 好真的預測:新修法實務直接選擇題化,身歷其境搶先模擬練習! 【作者簡介】磯貓人東吳法律公法組博士班執業律師 【序】五版序 又到了本書改版的時候了,本次改版將題目與實務見解進行了汰舊換新,讓各位讀者能夠掌握最新資訊,提高複習效率。行政法的選擇題相較過往來說,在這幾年難度稍為有提高,當然這也是實務見解發展之下必然的結(苦)果,但相對的,也是能體現出鑑別度的科目,因此各位考生切記要開始提高投入行政法這門科目的準備時間,不要放棄。記得,相信就看得到! 另外,感謝讀享的CC與編輯群的協助,以及金寶和肚肚的幫忙,讓本書能順利完成改版。 磯貓人首爾大2025.6.19 【目錄】Chapter 1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及原則題型壹 行政之概念及種類 1-3一 行政之概念 1-3二 行政之種類 1-4貳 行政法之法源 1-9一 基本概念題 1-9參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10一 明確性原則(行程§5) 1-10二 平等原則(行程§6) 1-13三 比例原則(行程§7) 1-16四 信賴保護原則(釋525) 1-19五 其他原則與綜合題型 1-22肆 依法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 1-26一 依法行政 1-26二 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 1-36伍 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1-47 Chapter 2 行政組織法題型壹 行政組織之題型 2-3一 法條細節題 2-3二 綜合應用題 2-5貳 行政機關之管轄 2-15一 管轄恆定原則 2-15二 管轄恆定原則之例外 2-18參 地方制度法制 2-30一 自治事項(地制§§18~24-3) 2-31二 自治法規(地制§§25~32) 2-31三 自治組織(地制§§33~62) 2-39四 中央與地方及地方間之關係(地制§§75~83-1) 2-41肆 公務員法之基本原則 2-46一 保障 2-46二 法條細節題 2-48三 實務見解題 2-52 Chapter 3 行政作用法題型壹 行政命令 3-3一 法規命令 3-5二 行政規則 3-12三 綜合應用題 3-20貳 行政處分 3-25一 基本概念題 3-25二 一般處分 3-43三 行政處分之瑕疵 3-50四 行政處分之附款(行程§93Ⅱ) 3-73參 行政契約 3-85一 行政契約之認定 3-85二 行政契約之履行 3-97三 行政契約之效力 3-103四 行政契約之爭訟 3-105肆 行政罰 3-109一 基本概念題 3-109二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3-127三 綜合應用題 3-131伍 公物利用 3-138一 公有與私有 3-138二 設定行為與必要條件 3-140三 一般使用與特別利用 3-141四 法律地位之消滅 3-145陸 行政事實行為 3-146一 基本概念題 3-146二 行政指導 3-149三 實務見解題 3-151柒 行政執行 3-153一 總則(行執§§1~10) 3-153二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行執§§11~26) 3-157三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行執§§27~35) 3-163四 即時強制(行執§§36~41) 3-166五 綜合應用題 3-168六 實務見解題 3-171捌 行政程序法所定之行政程序 3-175一 基本概念題 3-175二 職務協助(行程§19) 3-177三 公務員應自行迴避事由(行程§32) 3-180四 調查事實及證據(行程§§36~43) 3-182五 送達 3-184六 救濟教示 3-187七 消滅時效(行程§131Ⅰ) 3-190八 陳述意見 3-191九 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 3-195十 公法上不當得利(行程§127) 3-196十一 程序中行為(行程§174) 3-204十二 政府資訊公開 3-206十三 程序外接觸禁止 3-213 Chapter 4 行政救濟與國家責任題型壹 訴願 4-3一 提起訴願 4-3二 訴願管轄機關 4-12三 法條細節題 4-17四 實務見解題 4-28貳 行政訴訟 4-30一 基本概念題 4-30二 暫時性權利保護 4-53三 行政訴訟類型 4-61四 共同訴訟與訴訟參加 4-82五 法條細節題 4-88六 綜合應用題 4-96七 實務見解題 4-109參 國家賠償 4-120一 國家賠償法之適用範圍 4-120二 賠償義務機關 4-124三 國家賠償法第3條 4-127四 法條細節題 4-131五 綜合應用題 4-136六 實務見解題 4-146肆 行政之損失補償 4-150一 基本概念題 4-150二 補償權基礎 4-154三 實務見解題 4-156
本書專為警察特考打造,以法條結構安排警察特考、警大警佐班與移民特考的近年考題(101年迄今),讓讀者讀完每一章後能夠「打鐵趁熱」,立即掌握考試重點、加深印象。 書中的題目解析除了以刑事訴訟法的法條、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解題外,並參考警察偵查犯罪手冊,是準備警察特考不可或缺的必備武器。
本書以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為核心撰寫,總共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介紹準備法學英文的方法,包含歷年法學英文出題占比以及快速作題方式,幫讀者了解法學英文重點科目並且練習作答速度;第二章簡要介紹法學英文的特色以及英文字彙變化規則,屬於法學英文的入門概念;第三章為本書重點章節,分科整理法學英文字彙以及歷屆試題(包含完整翻譯及詳解);第四章是歷屆完整試題;最後二章則是讓讀者參考的附件(英文服務合約範本)及單字總表。讀者可以以下列方式使用本書:1.透過第一章了解法學英文考試方向,衡量自己可以準備法學英文的時間,決定重點式或完整地準備法學英文。2.確認準備方式後,透過第二章認識法學英文,此章的重點為字首、字尾變化規則,增加辨識生詞或容易混淆詞彙的能力。3.在第三章分科學習法學英文,每讀完一科就作歷屆題目,不理解題意時,可以參考試譯及詳解內容。4.第四章屬於「總複習章節」,讀者可以計時作答、控制答題時間及速度,透過完整練習歷屆試題確認是否已經學會所有試題。5.最後,可以透過第六章的單字總表複習並背誦單字,也可以閱覽第五章的附件,相信會對法學英文的用詞方式更加熟悉。
寫選擇題的技巧或解題思維,我覺得放諸各科中皆適用(除了法英這種沒背沒順的啦,到底誰有時間背啦……)。一來是如何快速掌握題意,二來是時間分配。第二個問題比較簡單,先回答。扣掉傳考卷(最後一排的考生哭哭)、劃卡、檢查答案的時間,其實每題作答時間不到2分鐘,非常有限,故切記:遇到不會或在兩個選項中猶豫的題目,切勿戀棧,趕快在答案卡上猜一個選項,快速進入下一題。拜託別沒猜選項直接跳過啊,不然很有可能答案卡後面全部跟著畫錯,直接GG+365,這種低級失誤是要不得的。第一個問題,其實筆者一直以來習慣偷懶,直接先看題目最後一句在問啥(題目最後一句真的hen重要!),看能不能從選項中直接選出答案(因有時候題目前面都在屁話,出題老師用來湊字數的),在非實例題的選擇題中,這招滿有用的。但如果真遇到包裝成實例題的選擇題時,就真的崩潰啦(訴訟法、商法很常這樣出,其實有點缺德啦),不過這時候筆者其實還是一樣會先看最後一句,再看選項,再回頭看題目敘述是啥。好處是,若選項的內容能跟題目敘述對應或感覺有擦邊時,就能快速選出答案,撇除眼殘的話,通常錯誤率不高啦XDD以上幾點解題思維、心得分享,希望讀者能受用無窮。最後還是強調,考試當天的身心狀態很重要,考前一天就看開早點睡吧,寧願早起讀點書,也不要熬夜導致隔天失常或是交通阻塞遲到,得不償失啊~
以大概念的關鍵字,迅速破除題目陷阱以小地方的必背點,精準掌握所有考點簡單明瞭 資料詳盡 精準分析 概念統整精心編排 完整詳解 必背口訣 隨身攜帶包含「詳盡法條」,移民法規各母法&子辦法各種難倒人的子辦法,通通整理濃縮 精準「破解陷阱」,迅速識破題目陷阱熟讀此書,不再陷入出題老師的「文字陷阱」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由移民實務工作者與大學教師共同編著內容最豐富的考試用書,集結各大考題重點,輕鬆掌握考題方向。 法條!簡單口訣 一隻眼也能快速記憶重點法條~考題!精準解構 連出題老師都精神分裂的考題核心~練習!隨時攜帶 隨時隨地練習的一本五臟俱全考題書~ 》有結構 法條結合考古題編排 不錯過一絲考點》有效率 題題即時解答 精準掌握重要條文》有方法 系統式盤解法條精髓 攻破考題盲點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這本書不浪費你寶貴的時間!!!條文與學說見解繁雜的刑事訴訟法,一向都是令考生惱人的考試科目,但是只要有技巧且系統的掌握命題考點、重點條文、實務見解,並輔以歷屆國考試題的練習,必定能掌握司律一試考試方向,而不再害怕面對刑事訴訟法,本書內容以趨勢分析、重點提示、經典國考試題組成,且重點提示直搗司律一試考試重點,不浪費你寶貴的時間,迅速準確掌握司律一試命題考點,並輔以歷屆考題(100~109年),是一本輸入與輸出兼具的考前必讀選擇題解題書。
一試選擇題的民訴包山包海,本書以分章節的方式整理歷屆考古題,同時附上相關實務見解,讓讀者一路用到二試完全沒問題。加上以爭點提醒方式複習法條,相信能幫助大家脫離考海,早日上岸!
採用主題式架構編排,相較於零散式的歷屆考題詳解,服用本書有三個好處:第一,重點考題全面掃描,大量練習可以提高答題熟練度及穩定度。第二,提高各主題掌握度,容易針對自身弱點補強,加強複習效率。第三,評估自身學習進度,建立起考場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