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修談論西方神秘家 畢達哥拉斯。多少世紀以來,我們一直都被教導順從的美德。那意味著:喪失所有的意識,一味地遵循任何被告知的,任何被命令的-不懷疑,不思考,不沉思,這已經將整個人類轉變成機器。人消失了,只有有效率的機器,這創造出了非常愚蠢的人類。我不贊同這種順從,那是軍隊的價值,但是我很贊成臣服。臣服是一個愛的事件。順從是一個社會的現象,而愛是個人的。你愛一個女人,你愛一個男人…臣服。當你臣服,要記住,那個臣服從來不是像那個女人,那個臣服從來不是像那個男人,那個臣服是向沒有體的愛之神-你們兩個都臣服於愛。所以他並不是一個誰駕馭誰的問題,再真正的愛當中根本沒有駕馭。那個男人臣服於愛,那個女人也臣服於愛,如此一來,愛就瀰漫著他們的整個存在。
似乎有些人認為無條件地信任一個師父是一種宗教狂熱。是否能夠請你解釋那個差別? 那個差別非常小,但卻是無比地重要。如果那份對師父的無條件信任在你裡面產生,而它沒有被要求或被索求,那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但是如果師父要求:你要無條件地臣服於我,那麼一開始他就不是一個師父。再來,如果你臣服於這樣的一個人,你是臣服於奴役。當臣服出自愛,而那個信任是由你的經驗所產生出來的,沒有人要求它,它是在你裡面成長出來的,那麼它是真實的,它不會造成心靈的奴役,它會帶來心靈的自由,所以那個差別是很小的,但那個隱含的意義是非常大的。永遠不要臣服於一個要求的人,因為唯有一個不信任他自己和他的成道的人,才會要求臣服和信任。一個知道他自己和他最終高峰的人同時知道有一天你將會感覺到那個無與倫比的拉力,隨著你的成長,感激、信任、和愛將會出現。當愛成長而成為臣服,而沒有被要求或被索求,它具有它本身的美。
唯有當沒有神,你才可能是一個自主本性,神和作為一個自主本性的你是無法共存的,那就是為什麼我很確定神並不存在,因為我到處都可以看到自主本性。當我說神是宗教最大的敵人,它將會震驚所謂的宗教人士,因為他們認為對神祈禱、崇拜神、臣服於神就是宗教,他們從來不去想責任、自由、成長、意識和本性,他們從來不去管那些,然而那些是真正的宗教問題。聖經上的描述說神以自己的形象創造出人,這是絕對的錯誤,剛好它的相反才是對的:人以自己的形象創造出神,那是人的創造──神!因此印度教的神是不同的,回教的神是不同的,猶太教的神是不同的,因為不同的人試圖想出神看起來像怎麼樣。
死刑是野蠻社會的規則:以眼還眼,殺人償命。當某人預謀要殺人,它顯示那個人在心理上生病了,與其要將他送進監獄,或是送去處死,他更該被送進療養院,一個能夠在身體上、心理上和靈性上照顧他的地方。他生病了,他需要所有社會的慈悲,沒有刑法或懲罰的問題。事實上,不僅只有死刑,其他所有種類的懲罰都是不對的,因為懲罰從來不會療癒那個人。沒有人能夠從任何懲罰當中學習,就算是那個被懲罰的人,他也不是學到你要他學的東西,他學到了其他的東西:如何把皮變厚。每個罪犯都在監獄裡面學習做錯誤事情的正確方法--如何不被抓到。【DVD片長說明】★主片:2 小時 17分 40 秒★附錄一:8分 01 秒
我是完全開明的、人性的,我不試圖使任何原則變得比人性更有價值,沒有凌駕於人之上的事物,也不該有凌駕於人之上的事物,因此所有那些對錯的觀念都依社會,依風土民情而定。沒有放諸四海皆對的事,也沒有放諸四海皆錯的事,你必須要很清楚的是:每一件事都是完全相對的,相對於很多事物,一個有意識的人會試著根據那些一直在變化的情況、條件、和地理環境來改變,他應該有意識地生活,而非按照固定的規則,他應該活在自由裡。
如果聰明仍然保持天真,那是最美的,但是如果它違反天真,那麼它就只是狡猾而已,它不是聰明。當天真消失的時候,聰明的靈魂就消失了,它就只剩下屍體,最好只是稱之為「智力」,它可以使你成為一個偉大的知識份子,但是它將無法蛻變你的生命。富有跟有錢是不同的,富有是你的真理,你的愛,你的創造力,你的敏感度,你的靜心品質,這才是你真正的財富。
美有什麼意義?你看到一個日落,你愣住了,它是那麼地美,但是任何白痴都可能會問:它有什麼意義?讓我再重複一次:生活只是由那些根本沒有意義的事所組成,而所謂的意義是以沒有任何目標來說的,它們無法引導你到任何地方,你無法從它們得到任何東西。換句話說,生活本身就是有意義的,手段和目的是在一起的,不是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