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民法之身分法與人格法系列第一輯,以主題方式分成兩篇,第一篇為身分法之「破綻主義離婚法」,第二篇為人格法之「民事侵害名譽權法」,各篇皆以系列方式呈現,以四個專論子題貫穿,包括「基礎概論」、「專題深論」、「案例析論」,及「外國探論」,從對各主題基礎的理論概念,到進階的專題深入,再輔以案例解讀,並與外國法比較,期能以上述四個可獨立存在,又可結合為整體理解的專論子題,透過次第的整合安排,使讀者對「破綻主義離婚法」與「民事侵害名譽權法」,有更完整與深度的探知,更新的理解與啟發。 2015213784447, "本書是繼『證券市場與股份制度論』、『公司制度與企業金融之法理』、『證券市場與企業法制論』及『公司制度與企業組織設計之法理』之後,作者彙編近二、三年對外發表的論文,集結所成的『證券市場與投資人保護之法理』一書;其內容共分八章,包括「論企業揭露不實資訊與損害賠償之因果關係」、「再論企業揭露不實資訊與損害賠償之因果關係」、「論私募債制度」、「論使用公積與發行公司債設限之調整」、「論內線交易行為人所獲不法利益與損害賠償間之關係」、「企業併購的外部訊息與內線交易疑雲」、「論證券投資人保護機構之股東代表訴訟新制」及「株主代表訴訟?投資者?体訴訟(二)──台?????株主代表訴訟制度??情?展望????」等,針對我國當前證券市場上保護投資人所面臨的課題,並剖析其關鍵所在,深入研議。 2025213784200, 2010年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研究中心的學術研討系列活動,繼2009年寰瀛法律文教基金會的「經營判斷法制與司法審查」、「經營判斷法則與董事會運作」二場盛會研討後,再就此議題,舉行這場「資本市場與企業法制專題演講暨學術研討會(九)──商業判斷原則與阻卻違法」的學術研討會,而本次研討乃聚焦於證券交易法第171條與Business Judgment Rule的關係。當然,興大選擇這一個題目,擬從一個比較法的觀點,來討論Business Judgment Rule的移植,是否可作為證交法第171條阻卻違法的事由?惟就此議題,不僅在學術研究上,因各家見解不同,且司法實務上,亦有正反兩極的看法;因而,興大財經與法律叢書系列(3)『商業判斷原則與企業經營責任』一書,藉由本次財經法律研討會的舉辦,嘗試建立我國實務界與學術界相互交流的機會,提供一個商法學與民事、刑事各專業領域的對話空間,以反應法律研究自由化與多元化的學術氣息,釐清美國法上這個Business Judgment Rule的議題。
一、本書內容涵蓋民事實體法(以民法為主)及民事程序法(以民事訴訟法為主);實體法部分,涉及住所、男女平權、財團法人更生保護會之法律性質、基地租賃權讓與、旅遊契約、典物所有權之取得、親屬法上父權條款與夫妻財產制以及資訊隱私權之保護等重要法律問題,在理論與實務上為深入研討;程序法部分,則係關於事實上之推定、訴訟標的之新舊理論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等爭議,在理論及實務上為精闢之分析與探討。附錄部分,非屬民事法問題,而係涉及日本行政程序法與檢察事務官之譯述,併予列入供參。二、本書大部分,為作者任職法官及法務部司法行政工作時,利用公餘之暇所寫作,其內容與作者任職之工作息息相關,小部分為退休後兼任教職時所作。附錄部分,則為作者任職法務行政時所作。本書雖可謂是作者長達三十餘年來擔任公職及兼任教職之副產品,然篇篇是作者精心傑作,值得對上述各該問題有興趣者研讀。
"法院行使審判權所為之確定判決,有拘束訴訟當事人及一定範圍內利害關係人之效力,但此等受判決效力所及之人基於訴訟權保障,就該判決形成之訴訟程序,則有參與訴訟,提出裁判基礎資料之權利,此乃憲法所揭櫫之程序(權)保障基本原則。為貫徹該原則,新民事訴訟法增訂職權通知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等配套程序制度,賦予上開利害關係人以事前的及事後的程序保障,作為正當化判決效力擴張於該第三人之原則性及補充性基礎。為此,應據以重新構築判決效力主觀範圍理論。本書即係闡述訴訟參與保障與判決效力擴張兩者之應有關係,藉以界定訴訟繫屬後當事人之繼受人及訴訟擔當之被擔當人等範圍,並釐清既判力及執行力擴張於彼等之意義及效果。
本書是評釋最高法院有關民事訴訟法裁判之論文集,由在國內各大學講授民事訴訟法課程之年輕教授執筆,以民事訴訟法之修正為契機,透過法院適用新法所為裁判之評釋,檢討修法之前在民事訴訟理論及審判實務上存有何等問題、此等問題已否經修法予以解決、尚殘留甚至新發生之問題為何,藉以建構新法所需之解釋論、運用論及立法論。
本書特色本書係作者基於從事審判實務與司法行政之經驗,以民事法學與司法制度為探索對象之初步成果。作者藉由法學理論基礎之思考,司法實務運作之經驗,融合理論與實務之問題導向思維,嘗試提供解決特定問題之建議。作者認為,任何法律制度之觀察、理解,不應由單一角度立論,而應整合多元、綜合之觀點,特別係哲學、分析、社會及歷史等面向,以呈現特定法制與現實社會之交錯互動關係,並應考量特定時空環境之背景條件,方能研擬解決特定問題之妥適方案。尤其對我國近年來訴訟流程之重大變革─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作者以親身參與規畫之經歷,提供初始研究資料,對於瞭解該制度之原始構想、基本架構及參考資料,提供豐富而完整之研究素材,也為未來司法制度之改革提供思考方向。
"本書闡述晚近最重要之民事司法改革中,集中審理制度之採行、當事人程序主體地位之強化及法院裁量權限之擴大,所引發相關審理原則之更易或其容貌、機能之演變。諸如:程序權保障之落實、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之機能更新、爭點集中審理主義及適時提出主義之新採、紛爭集中審理主義及協同主義之加強、職權裁量法理之擴充等。此等原理、原則之採用,已更動向來是認之程序基本結構,並改變傳統相沿成習之訴訟審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