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自我主張之主權所及的地方還包括「大陸地區」,而這個「大陸地區」卻是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所認證的唯一及合法的中國,國號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國際社會一般稱為China)。中華民國的這個「大陸地區」,不但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同時還是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驅逐蔣介石的代表至今已近48年,目前經自由民主選出之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卻仍有上述的主張,作者認為實令人難以置信,也因此覺得關心台灣的外交困境、國際地位及台灣未來的前途,有必要了解統治台灣之中華民國政府曾經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到最後被逐出聯合國的這一段歷史。這也就成為促使作者寫作本書的最主要緣起。
本書架構式地討論國家人權機構之歷史發展、類型模式、組織架構,並接續討論國家人權機構與歐洲人權法院、兒童權利機制、身心障礙權利機制、國家防範機制之互動。作者希望本書能夠完整討論國家因應國際人權條約要求而設立獨立人權機制之全球面貌,此為學術界尚未完整論述之領域,也期待能提出不同視野及角度之論述。
在這本非常出色的大作,陳隆志教授就法律與規範性的觀點,提供詳細與鏗鏘有力的分析,強調國際社會應接受台灣為一個正常化國家。以他對國際法與台灣地位廣泛淵博的學識著作為基礎,陳教授引導讀者瞭解台灣政治發展及其與美國、中國關係的錯綜複雜歷史。本書對法律、歷史及政治獨特的綜合分析。作者應用新港學派(New Haven School)政策導向及全球性國際法研究法,展現達觀的願景,建議具體解決時時充滿危機傾向、台灣在國際體系的地位問題。」──戴杰(Jacques Delisle),法學與政治學講座教授,賓州大學 「陳教授就台灣的國際地位提供精闢極高水準的政治-法律分析,使讀者瞭解此問題所有的觀點、層面;同時,基於政治與法律的觀點理由,提出獨創深刻精闢的理論,強調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本書寶貴的特色是詳細分析探討台灣關係法的起源與意義,根據此法美國國會界定闡明美國對台灣政策持續恆久的原則。」──黎安友(Andrew J. Nathan),政治學講座教授,哥倫比亞大學 「一本最精深博學與重要的大作,闡述台灣進化為一個自由與民主的國家,致力於確保二千三百萬台灣人的人權與政治自決自主。本書探討:台灣重要的過去、現在與可預見的將來以及與美國、中國的關係;促進亞太地區的和平、人類安全、經濟進步以及人性尊嚴的共同利益與機會。此適時的大作也提供令人佩服、深深感動的政治行動建議,包括透過公民投票讓台灣人民確認決定他們的國家地位。」──鮑斯特(Jordan J. Paust),法學講座教授,休斯頓大學法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