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住民族在特殊的文化、生活型態、資源配置、地理區域及歷史發展等因素下,原鄉的長期照顧服務模式仍有待建構與發展。作者探討居住於偏鄉地區的原住民族,如何透過在地的組織力量,在健康與社會照顧資源侷限且受地理限制的狀態下,落實在地健康老化的服務理念,以及在現今長照2.0政策下,在地族群文化與在地部落組織面對的照顧困境與挑戰。 本書以「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為主軸,分別論述相關政策與議題、第三部門,並對部落進行個案分析。首先敘述涵蓋原住民族長照政策的規劃與執行;其次談論不同領域的組織投入長照服務的議題,包括機構式照顧、日間照顧中心、文化健康站、照顧組織等,反映第三部門在長照服務體系下,服務原住民老人的特性;最後從服務使用者的觀點,說明長者對於照顧議題的期待與增進照顧品質的具體作法。
臺灣的長期照顧服務為何會發展成今日的樣貌? 國家的長照政策如何對市場與第三部門提供的服務產生影響,營利與非營利組織以何種方式回應政府的規範與介入,在整個長照的體制建構上,國家、市場(企業)和第三部門(NGO、NPO)又應如何分工和協力? 臺灣近年來出版眾多以長期照顧為主題的相關書籍,但極少探討國家在長期照顧體制發展扮演的角色以及軸線的改變,亦罕見從服務提供組織的屬性(營利與非營利部門)分別探討其各在機構式、社區式及居家式服務分布的區域、服務量及角色功能的差異。 本書具體、深入的分析國家這二十年來相關長期照顧政策對於市場及第三部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的影響,以及不同屬性、區域、規模的非營利組織如何回應政府在長期照顧領域的規範及服務提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如何看待及管理營利與非營利組織在長期照顧體系服務的功能與角色,亦是本書重點。 過去,新興或小眾的服務模式往往未能被充分看見與討論,本書討論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家庭托顧服務、照顧者支持及外籍看護工補充訓練等新興服務,期待透過這些新型服務模式的探討有助於擴大臺灣長期照顧政策的光譜與異質性。 名人推薦 蕭新煌教授(總統府資政、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林萬億教授(行政院政務委員) 共同推薦
「社會影響」(social impact)是社會企業發展的核心目的 本書是官有垣教授所領導的研究團隊在繼《社會企業:臺灣與香港的比較》及《社會企業的治理:臺灣與香港的比較》二書之後的第三本關於社會企業的學術著作。本書針對臺灣與香港兩地的社會企業所服務的弱勢群體在就業促進、貧窮舒緩、生活質素的提升、賦權等面向上究竟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與實質發揮了哪些功能,予以深入的剖析。此即是本書撰寫的主要關懷──社會影響是社會企業組織創設與經營的核心目的。 本書的構成,依據內容性質歸納為三篇,包含「社會企業的社會影響:相關概念」與「國際比較社會企業模式的研究──臺灣的調查分析」,以及第三篇「社會企業的社會影響──個案分析」,此係根據三個層次與四個構面之社會影響研究架構而進行的七個臺、港社會企業的個案分析,值得關心社會企業發展的讀者參考。  
2000年後臺灣歷經三次政黨輪替,已從民主轉型進入民主鞏固的階段。然而,民主政治的成熟,從不意味社會全面進步。面對人口老化、經濟停滯、減稅趨勢,長達十餘年的社會福利擴張也遭受嚴苛考驗。福利國家的主戰場,始終是家庭、市場與國家的界線挪移。如何鬆綁照顧責任與婚家體制對性/別的壓迫、防守政商網絡過度擠壓社會權、及和整裝成軍的保守價值對抗,是未來的挑戰。本書剖析千禧年至今,17個社會福利運動如何藉創新的組織動員、行動策略、抗爭劇碼與倡議論述,對公共政策形成一股忽視不了的力量。當代社會福利亦出現定義拓邊,身分肯認、照顧尊嚴、草根參與,成為新一代的關懷視野。社會福利運動最終在挑戰:國家能否建構一套整合醫療、勞動、照顧與服務的制度?將資源配置的標準,從補貼邊緣弱勢轉化到制度性的個人權益,肯認風險分擔的機制必須由社會共同承擔,而不只是個人責任或家庭倫理。本書的集結出版,正是我們選擇的倡議方式之一,期待藉此提升國人對社會福利議題的關心與支持,也為臺灣社會福利運動留下寶貴紀實。本書特色(一)臺灣的社會福利發展日益多元,除了傳統的經濟安全與福利服務外,婚姻平權、長期照顧、性別運動、青年公民、國際人權等新興課題,逐漸成為關切與討論的範疇,本書嘗試記錄臺灣公民權擴充和完整化歷程中的「運動」角色。(二)臺灣社會福利運動的動員結構與策略,隨著組織的制度化與專業化、社群媒體的創新,也出現更多元嶄新的形式,開啟更廣泛的倡議空間。(三)本書觀察時間橫跨臺灣自2000年以來的三次政黨輪替(2000、2008、2016),因而可以在較長的歷史時間軸裡考察運動演進的軌跡中,社福運動與不同黨派執政的互動,及其政策路線與運動策略的異同。
「治理」是指統理一個組織的過程,以確保管理與策略的指引朝向對的方向邁進,進而實踐組織的宗旨與使命。社會企業具有「社會目標」及「營利需求」的雙重目標,該如何達到上述兩者,必須深究其治理的方法與策略。 本書內容包括社會企業治理的組織結構與功能、領導階層的組成與角色功能、治理與社會影響,以及與營利部門跨界合作等相關議題。最後以工作整合型社會企業、社區型社會企業、社會合作社三種類型,列舉數個臺港社會企業,比較治理上的異同,藉由不斷深化的探索與研究,為瞭解社會企業的存在樣貌或營運特性,開闢一條新道路。
本書企圖從臺灣非營利組織法規範的觀點,分析宗教團體的法律地位。這本書是作者近二十年來研究非營利組織與法律的部分成果。本書共包含四編十五章。第一編導論、第二編從非營利組織觀點分析臺灣的宗教團體、第三編分析臺灣三個重要的宗教組織、第四編主要分析臺灣宗教立法應該何去何從。內容包括探討臺灣有關宗教團體與法律的研究現況、宗教與法律的關係、臺灣現階段跟宗教有關的法律、臺灣的宗教團體之組織型態,去分析不同型態的宗教團體,例如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寺廟及神壇的法律地位,作者也嘗試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宗教團體與信徒間的關係。本書透過分析行天宮、慈濟及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等宗教團體說明法律與宗教團體的關係。最後本書探討臺灣「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內容並分析宗教團體立法的必要性與宗教立法應該包含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