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
On Becoming a Person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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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活得太費力,我想為大家、包括我自己,找到比較省力、又能活得更舒服的方法。─蔡康永
內容簡介
這不是一本勸善文,也不是一本勵志文集,也不是一本自助手冊。
本書的目的,是要拿我這個人的某些部分來與你分享。
這是我在現代生活的叢林中所體驗到的一些東西;
這是我所看到的;這是我終於相信的;
這也是我所面對的困惑、疑難、關懷和不確定。
但願在這分享的過程中,你會發現,有些東西正是針對著你而說的。
─羅哲斯
《成為一個人》在1961年的出版,為羅哲斯帶來了全國的知名度。身為研究者和治療者的羅哲斯原本認為這本書是寫給心理治療者看的,但是在銷售超過百萬冊之後,他才發現他是為一般人寫的:看護、家庭主婦、商界人士、牧師、傳教士、老師和年輕人。接下來的十年間,羅哲斯成了大寫的「美國心理學家」(the Psychologist of America),他的很多想法得到廣泛的採用,成了主流心理學的一部分,以致到了現在,我們都已經忘了那些想法在當時是多麼地新穎、多麼地具有革命性。
羅哲斯重視治療者與案主之間所建立的關係。他相信案主需要一種能夠被接納的關係,而他所使用的技巧叫做「同理心」和「無條件的正面關懷」。羅哲斯用一句話來描述他的核心假設:「如果我能夠提供某種型態的關係,那麼案主就可以在他自身中找到一種能力,從而在這種關係當中開始成長、改變與進行個人發展。」
全書由二十一篇個別發表的文章集結而成,但貫穿其間予以統整的正是羅哲斯溫暖、熱切、自信與關懷的語調。我們看到一個人,不斷耐心嘗試,並善用所有資源,以傾聽他人與他自己。如此細細的聆聽,既是為了那個前來求助的個人,也是為了尋索那個大哉問:究竟怎樣才能成為一個人?
目錄
譯者導讀
作者序
第一部 說到我自己
第一章 「這就是我」:我的專業思想和個人哲學的發展
第二部 我怎能有助於人
第二章 關於如何輔助個人成長的一些假設
第三章 協助關係的特徵
第四章 我們對心理治療的客觀知識與主觀知識
第三部 成為一個人的過程
第五章 心理治療中可見的一些變化方向
第六章 「成為一個人」是什麼意思
第七章 心理治療的過程觀
第四部 人格的哲學
第八章 「成為一個如其所是的自我」:心理治療者對個人目標的觀點
第九章 治療者心目中的美好人生:做個功能完全發揮的人
第五部 逼近事實:研究在心理治療學中的地位
第十章 人,或是科學?一個哲學的疑問
第十一章 心理治療中的人格變化
第十二章 案主中心治療法及其實徵研究的脈絡
第六部 對於生活的涵義
第十三章 有關教學與學習的一些個人見解
第十四章 在治療與教育中有意義的學習
第十五章 一位參與者所體驗到的「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
第十六章 以案主為中心的治療法對家庭生活的涵義
第十七章 溝通失敗的處理:個人之間,團體之間
第十八章 人際關係的一般法則:一個試驗性的陳述
第十九章 邁向創造性之理論初探
第七部 行為科學與人
第二十章 諸行為科學正在茁長中的力量
第二十一章 人在行為科學新世界中的地位
參考書目
卡爾.羅哲斯的重要著作簡介
序/導讀
【作者序】
致讀者/卡爾.羅哲斯
說來真令人驚訝。我當心理治療師(或諮商師)已經超過三十年了,這意思是說,在將近三分之一個世紀長的時間裡,我一直努力在協助很廣泛的一群人,其中包括兒童、青少年和成年人;他們的問題有教育上、職業上、或個人的、婚姻的;這些人也常被分類為「正常人」、「神經質的人」,或「精神病患」(我用引號標出來,意思是說,這些分類標籤其實都具有誤導作用);他們或是自行前來求助,或是被人送來治療;有些人的難題不大,有些人則困難重重,甚至變得灰心喪志,了無生氣。對我來說,能夠接近這麼多種不同的人,深入到他們個人的世界之中,真是難得的機會和無比的特權。
在這麼多年的臨床經驗和研究工作之中,我寫了好幾本書和多篇文章,而收錄在本書中的各個篇章,就是一九五一~一九六一年的十年之間所寫成的東西中挑選出來的。我想說明一下,為什麼要把這些東西編輯成一本書。
首先,我相信,幾乎所有的篇章都是關於個人如何在這個令人眩惑的現代世界中過生活。這並不意指本書是像勸善文或勵志文集那一類的東西,也不是自助的說明書。在我的經驗中,讀者常會在這些文章裡發現一些挑戰,和一些讓他覺得更豐實的東西。
一個人在努力嘗試要邁向他想成為的那種人時,看到這些文章,多少會讓他覺得對自己的抉擇比較有信心。為了這緣故,我才覺得應該讓這些文章更容易被人取得——我說的人,是指那些可能會有興趣,但通常都叫做「有知識的門外漢」的人。
我會特別有感於此,是因為過去我寫的書都只在專業的心理學圈子裡流通,使得圈外人很不容易觸及這些著作。我很懇切地希望那些不在心理輔導或心理治療領域中的人,可以發現:在這一領域中茁長的知識和心得也可以讓他們的生活變得更為有力、更有生機。
我同時也希望和相信:很多從未向專業輔導者求助的人,在讀過這本書的某些段落(特別是和受輔者諮商面談的紀錄)之後,也會很奇妙地感覺到,他們的勇氣和自信心都提高了。他們只靠書中的內容而想像和感受別人如何奮力掙扎、邁向成長,結果他們自己也會變得更容易瞭解自身的難題。
另外一個影響我編成此書的理由是:愈來愈多原本已經知道我的觀點的諮商輔導、心理治療、人際關係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不斷催促我把書出版。他們很明白地表示,他們希望瞭解我最近的想法,而且希望有種比較方便的方式可以讓他們取得。他們聽說文章還沒出版,也就是幾乎沒法看到,就會覺得很喪氣;他們也很怕要在許多不上道的期刊裡東一篇、西一篇地獵取我所寫的東西;總之,他們希望這些文章可以彙輯成冊。
對任何一位作者來說,這種要求是一種恭維。同時,對我來說,也構成了一種必須盡心的義務。我很希望我的選錄結果可以讓他們滿意。所以,就此而言,這本書的編撰實在是為了那些學心理學的、精神醫學的,或從事教育工作、學校輔導工作、宗教工作、社會工作、語言矯治工作的、還有擔任企業領導、勞工管理、政治事務等等有關的人。說真的,這本書就是要獻給他們的。
除此之外,還有個更複雜的個人動機頻頻催促著我。那就是:我在找尋更適合於聽我說這些話的人。十幾年來,這個問題一直令我困惑。我知道能聽我說的,只是學心理學的人之中的一小撮,其他大多數學心理學界的人物(就是那些把興趣大都放在「刺激/反應」、「學習理論」、「操弄制約」等字眼的暗示下形成的「學界」)幾乎都全心全意地要把個人看成物體,使得我所講的話要不是干擾了他們,至少也會讓他們感到為難。
我也曉得,願聽我說的精神科醫師也只有一小撮。對於許多人,甚至大多數人來說,心理治療也者,其真理早經佛洛伊德(SigmundFreud)宣示過,因此他們沒興趣再聽聽新的可能性,也沒興趣(或反對)在這方面再下功夫進行研究。我還曉得,另外一群組成份子較駁雜而自稱為「諮商輔導人員」的工作者中,也只有一小部份願聽聽我說什麼。這群人之中的大部份,其主要興趣仍只在於預測和控制用的測驗、評量工具,以及如何運用輔導的方法技術。
所以,每當我要把文章投稿時,我就會對於上述各個領域所擁有的專業期刊感到躊躇不前。我曾經在以上各類的期刊上發表文章,但近年來,我大部份的寫作都是未出版的手稿,堆在那裡,等到有人向我索取時,才複印分送。這就表示我對於該向哪些聽眾發表才好,其實是感到很模糊不定的。
在這段期間裡,有些期刊的編輯(常是很小規模發行的,或性質很奇特的期刊)打聽到這些文章,來請求我准予刊登。我總會同意他們的要求,不過我也會附上個但書,告訴他們:將來我也許會希望以別的方式出版這些文章。因此之故,在這十年之中,我寫的東西要不就是沒出版,要不就只在一些小小的、怪怪的、或不見經傳的期刊上亮相。
好了,我總算決定要把這些想法用書本的形式公諸於世,好藉此來找到自己的聽眾。我很肯定這群聽眾會包含很多不同行業的人,其中有些可能距離我的本行遙遠至如哲學或公共行政方面。然而,我也相信這群聽眾會有某種共同之處。
我相信這些文章是屬於一個新的潮流,而此一潮流將會對心理學、精神醫學、哲學及其他學門領域造成不小的衝擊。我還不太情願為這個潮流貼下個標籤,但在我心中,可以找到一些與此相關的專業詞彙,譬如:現象學的(phenomenological)、存在的(existential)、以人為本的(person-centered);或相關的概念,如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形成(becoming)、成長等;或是一些人物的名字(以本國人為主),
【註1】
譬如:高登.奧爾堡(GordonAllport)、亞伯拉罕.馬思婁(AbrahamMaslow)、羅洛.梅(RolloMay)等等。因此,雖然我相信會重視此書的人來自很多不同的行業,其興趣也可能涵蓋很大的範圍,但他們之間定會有一條線把他們連在一起,那就是:他們都關懷每一個人,以及各個人的成長形成過程。相對於當今世道之對於人的忽視,和對於人的價值之貶低而言,我對於會有這種關懷的人來說話,就更是饒富意義。
結集出版這本書還有最後一個理由,也是對我而言最有意義的動機。我們這個時代對於處理人和人間的緊張關係,正迫切需要更基本的知識和更有效的技術。人類在無限大的外太空和無限小的微粒子方面都有令人屏息和驚異的科學進展,但這些進展竟好像只會把人類導向全盤的毀滅,除非我們在處理人和人之間及團體之間的緊張關係上也有長足的進展。我們在這方面現有的一點點知識,令我覺得實在還沒有值得驕傲的理由。
但願有一天,我們可以把研發一兩枚大型火箭的費用轉而投資於探尋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希望我們對此能獲得更充分的瞭解。不過,我更急切的是要關注目前已有的知識——我們還很少承認它、利用它。我希望大家都能由這本書而明白:實際上我們已經擁有一些知識,而且,假若能好好運用的話,將會有助於減低族群之間、工商業上、以及國際外交上的緊張關係。
我希望大家都能清楚:這些知識若能用於早期預防的話,會有助於發展出圓融成熟、非防衛性、善體人意的人格,將來當這些人長大後,就能以建設性的方式來處理各種緊張關係。如果我能讓一群有心人都曉得:關於人際關係方面的某些知識資源雖尚未被人運用,但實際上己經可以取得了,只要能夠這樣的話,我就會感到十分欣慰了。
我讓這本書出版的理由就是這樣了。對於內容的本質,我再作點說明,就算是這段話的結語吧。在此彙集的這些文章所代表的是我過去十年內主要的興趣之所在。
【註2】
這些篇章當初都是為不同的目的而寫就的,通常是對不同的聽眾,或只為了自己的滿足而已。我為各篇另外寫了些序言,使得各篇內容的上下脈絡有跡可循。各篇的組織乃是以對個人或對社會的意義為軸心而使得它們能描繪出一個統一的、且是正在發展中的主題。
在編排之際,我已經刪掉了重複的部份,但在各篇章中對於同一概念的不同陳述,
【譯者導讀】
宋文里
一、
一個驟然興起的專門職業中,許多從事者們急切想要建立他的專業身份,他所憑恃的常是那些較易於為人所知的外顯行為,譬如說:執行的技術,而不是內在的專業理念。這是「心理治療」
【註1】這門專業的現況,同時也是問題之所在。當然,這並不是說,現今心理治療的工作者們對於心理治療的理念——即哲學、理論或基本假設——都一無所知。事實上,正因為所有的心理治療技術都由理念所孳生並且也由理念指引方向,因此,若對理念無知便實際上無法執行技術。
然而我們目前的問題是:自從心理治療這門專業輸入國內並漸成氣候以來,雖然有了些關於心理治療的組織、做法、期望的成果等參考讀物(其實大部分仍是節譯或編譯的介紹性作品)出現,但基本的理論原著卻仍然罕見。心理治療工作者在養成教育的階段所閱讀的「理論性著作」也泰半是些大綱或摘要,對於經典原著的閱讀則常因資料來源的匱乏,或時間經濟的問題,甚至因為無法瞭解其必要性,而被省略了。
理論的摘要不能代替原著本身,其理安在?
作為一個專業心理治療者,光是「聽說」或「知道」一些關於理論的說法,對自己的專業工作是毫無助益的。他的工作要求他必須以他的全部存在沉潛於某種理論之中,直到理論浹洽內涵成為他的一部分為止——這個說法和閱讀理論大綱時的那種含糊籠統、事不關己的態度實在是南轅北轍。簡單地說,「沉潛」就是羅哲斯﹝或其他關切存在(existential)問題的思想家們﹞所說的「成為」(becoming),而決不是許多初學者所誤信的「聽說」、「看過」云云。
心理治療的工作者除了用他所學到的一些專業技術(譬如心理測驗、評量、或心理治療的晤談和組織運作方式)之外,能使心理治療具有真實成效的東西,竟是心理治療者自己的人格!正因為我們不假設心理治療的人格會從天而降,反而認定:在人間,我們可以用人自身的力量培養出適當的人,來擔任心理治療工作,所以,我們也可用不帶神秘色彩的方式,來看看這種培養應如何才能成功。
羅哲斯的《成為一個人》這本書,假如讀者們也能認真理解的話,應很容易發現:重要的不在於如何安排一些程序步驟,或使用一些方法技術來操弄求助的案主,讓他去成為一個(心理治療者心目中的)人;相反的;羅哲斯反覆再三地說明,成人的過程需要具備一些基本條件才有以發生,而發生此一過程的動力有兩重,其一在於心理治療者以自身為本而創造出某些條件,其二則是當案主感受到這些條件後,加強了改變的意願;於是,在兩重動力的交互合作之中﹝羅哲斯所謂的「關係」(relationship)即此之謂也﹞,心理治療就會以一個動態過程而往目標邁去。
話說回來,這就是羅哲斯寫成一些理論著作時,常有的本意——在閱讀之中,羅哲斯本人(如同一個心理治療者)與讀者(如同一個案主)以文字訊息為媒介而產生一個交互合作的動態過程。在本書中,羅哲斯提到一個案例,讀者閱讀羅氏的原著而獲得相似於心理治療的效果(十六章,原文pp.325–6),而所謂心理治療的「效果」(也就是漢語「療癒」一詞中的「癒」)也者,正是指:讓人格變化的過程得以發動起來。
心理治療者在學習的階段先經發動,然後有案主加入,然後再以雙方合作的方式繼續進行此一動態過程。所以說,心理治療者所運用的工作法則並不將他自己摒除於外,他不能抽離於治療關係之外,他不能袖手旁觀,或僅僅以「後座司機」的身份來指點案主應該何去何從。簡而言之,心理治療者的學習過程和案主是一樣的;如果他沒有機會進入實際的治療關係;那麼,他至少應進入一種能引發變化過程的閱讀和啟蒙。
事實上,除了少數的專家之外,大多數身負心理治療之責的人都沒有機會以案主的身份進入實際的治療關係,因為一方面只有專業訓練的課程中才會包含這種課目,另方面,這種課目和真正的治療關係一樣,總是得延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大約一年到兩年),因此,目前在台灣並不是每一位心理治療工作者都能接受這樣的訓練。我們總是用比較簡便的方式來開始,因此,那就非閱讀莫屬了。也許,我們會由此而比較容易瞭解,為什麼不能只讀教科書式的大綱和摘要,而必須讀到真正可能引發交互關係的原著了。
二、
羅哲斯的心理治療取向,有過三種名稱。最初叫做「非指導」(nondirective)治療法,到一九五一年出版《以案主為中心的治療法》(Client-CenteredTherapy)時,已被揚棄,其理由是要將「強調的重點從負面的、狹隘的語詞……轉成較正面的、針對案主個人自身所能產生成長的因素」(MeadorandRogers,1984:150),但在一九七四年,羅哲斯和他的同僚們又把「以案主為中心」的名稱改換成「以(個)人為中心」(person-centered),「相信這個名稱,更能充分描述人在其工作的方式中所涵攝的價值」(MeadorandRogers,1984:142n)。
這一段「正名」的過程,對於瞭解羅哲斯和他的心理治療理念而言,頗有意義。在台灣,我們常見到「當事人中心」、「個人中心」這樣的譯名。本書中,將前者改譯為「以案主為中心」,至於後者,雖然在本書出版時尚未出現,但對於「person」那個核心字眼的翻譯,則從本書的書名起,直到最後一頁,都無法迴避翻譯上的尷尬問題,我們將在下一節裡討論。
在此首先要談的是「當事人」或「案主」的問題。原文中的「client」一字,最初由羅哲斯啟用,以代替過去慣用的「病人」(patient),或「被分析者」(analysand)、「受諮商者」(counselee)之名。「Client」是什麼意思呢?在法律事務上,僱請或委託代理人的那位主顧,就叫做「client」。
漢語的法定譯名一般叫做「當事人」。不過,client這個字的字根原義是「聽」,也就是說,被僱請或委託的人通常是個專家,所以那個出錢的主顧還必須聽他的意見。以此而言,用「client」來代替「patient」,用意在使案主不再被視為一個有病的病號,也不再接受病患般的處置。不過,這是不是說,他真的「反客(體)為主」了呢?原文中雖給了他一個「中心」的名號,但是,到底是什麼樣的中心呢?
由本書所輯錄的二十一篇文章來看,羅哲斯的心理治療理論幾乎毫無例外地,是從治療者開始談起的。首先是有個人前來向治療者求助,然後兩個人接觸了。由於案主處在焦慮、脆弱、紊亂的狀態中,使得治療者必須對他提供一種特殊的協助。
而後,理論的核心於焉展開——治療者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哪些條件可以有效地幫忙案主,使他卸除防衛之心,而開始和真實的自己鉤連?——如果沒有治療者的發動,則案主的困難狀態簡直毫無改變的契機。他將會帶著焦慮前來,也帶著焦慮回去。所以,治療者乃是這場引發改變的關係中,居於結構性關鍵地位的人物。
就此而言,他和醫師、律師的關鍵性毫無二致。但是,話說回來,這位治療者是怎樣運用他的關鍵地位呢?這就涉及了羅哲斯正名過程的第一層次考慮——治療者究竟要不要指導前來求助的人?你到底該不該叫他去做這、做那?羅哲斯的回答是「不必」。
因為求助的關係已經帶有形式結構上的引導性,案主已經進入了一個很特殊的引導性關係之中,而這種結構上的引導性已經很夠了,不必再加上別的引導——何況,羅哲斯在晚期的著作中還強調了:在案主那個人的整個存在中,還分受了一種來自宇宙天地的自然結構,動力豐沛,躍躍欲出,只等著由治療者釋放而已,哪還需要什麼命令、催促式的指導呢?(Rogers,1981)這個想法看似幾近神秘,但羅哲斯曾特別為此作了闡說:大自然的世界中富含形成的趨勢(formativetendency),即使生物學家、化學家也可在演化的進程,或物質的結晶法則中看出此一趨
試閱
第一章這就是我
■我學到的幾個重要的心得
我的學習是經過數千個小時,和那些滿懷憂戚、困擾的一個個人,密切地在一起工作而得以學會的。我要很坦白地說:這些對我而言特別有意義,我不知對你們是不是也一樣重要。我無意把這些體驗說成什麼人生的導引。不過,我倒是發現:任何別人要是願意把他自己內在的方向說出來給我聽的話,那都會對我很有價值。以下,我將把我學到的東西介紹給各位。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發現:我若有意地想表現一些非本然的我自己,那將是毫無助益的。如果實際上我在生氣而且滿懷批評之意,那麼,刻意表現得很平靜或很愉快,就毫無用處。如果實際上我一無所知,卻要表現得好像知道答案,那也是沒用的。如果有些時候我懷著敵意,但卻表現得像個充滿關愛的人,那是沒有用的。如果實際上我正在擔驚受怕、滿腹疑慮,卻要裝得好像信心十足的樣子,那對我才真是一無是處。我相信:在我希望和另一個人建立一種有建設性的關係時,那種表裡不一的情形最是使我無法成功。
‧我發現:在我能夠很接納地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我覺得,這許多年來,我才充分學會聆聽我自己;我也因此比以往更能充分地知曉我在任何時刻中真正的感覺──我能明瞭我真的在生氣,或真的正在拒絕一個人;或者我能感覺我對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或者我是否對眼前發生的事情感到厭煩、沒趣;或者我是否急切想瞭解這個人,或者我是否在和這個人的關係中感到慌亂和害怕。我還可以這麼說:我因此變得更能完全地讓我做我自己。我也因此變得更容易接納自己之為一個決不完善的人,而這個人並不是永遠都能夠運作自如的。
‧我發現:能允許自己去瞭解他人,實在具有無比的價值。對於別人向我們所作的陳述,我們最常有的反應乃是立刻去評價、判斷而不是去瞭解。當別人表示了他的一些感覺、態度或信仰時,我們通常會脫口而出地說:「對對對」或「真笨」或「不正常」、「不像話」、「不對」或「那樣真不好」。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
‧我發現:若果我能打開一些管道,讓別人可由之而向我傳達他們的感覺和他們個人所體驗的世界,那將會豐富我的體驗。因為瞭解總能令人感到欣慰,所以我喜歡減少別人和我之間的障礙,這麼一來,如果他們想要的話,才能夠更充分地展露自己。在治療的關係中,我可以用好些方法使案主更容易表達他自己。我可以用自己的態度在關係中創造出安全感,使這種表達變得更可能些。至於用敏感的瞭解,能看待他就像他待自己一樣,而且也能接納他之具有那些知識和感覺,這樣也很有幫助。
‧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時,我會感到無比的欣慰。我真的能允許別人對我心懷敵意嗎?我能接納他的憤怒,並視之為他自己的真實而又正當的一部分嗎?我能否接納一個對生命和種種問題的看法都和我迥然不同的人?我能否接納這樣的一個人──非常肯定我,仰慕我,乃至想把自己塑造成像我一樣?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納」之中,但那是不容易的。每一個人對他自己而言都是一座孤島,而且真實不二;而假若他想向其他諸島搭架橋樑,他必須首先要能願意做他自己、允許成為自己。所以,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就是接納那些情感、態度、信仰,並視之為那個人之中的真實而又有活力的部分,然後我才能肯定我是在協助他去成為一個人:而在我看來,能這樣做,其中的價值深厚無比。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而展開時,我愈能發現自己不會急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更容易令我滿足的,毋寧是讓我做我自己,而讓別人去做他自己。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我的整個專業生涯的走向在別人看來有許多是愚不可及的,而我自己難免有許多懷疑。但我對於自己能向「覺得很對」的方向走去,這一點我是從不後悔的,即使在當時我也確常覺得自己很傻、很寂寞。我發現,當我能信任我的一些內在的,非智性的感覺時,我在那當中就可找到智慧。事實上我也發現,在我執意遵循這條不同尋常的道路,經過五年、十年之後,許多人加入我的行列成為我的同僚,我也因此而不再覺得孤單。
‧別人對我的評價並不能引導我。我可以說,別人的種種判斷,總是該聽聽,該弄清楚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那卻永遠不會引導我。我記得在早年的時候,有位飽學而好深思的先生告訴我,一個心理學專家對心理治療發生興趣簡直是件錯謬的事情。我聽了之後感到震撼不已。可是,那種話卻無法引領我到任何地方去,而且如果我只認定自己是個心理學專家,我就根本不會有機會練習做心理治療。在爾後幾年中,我聽到別人對我的種種批評,也時常使我信心動搖。他們是怎麼說的呢?說我是個騙子、沒有執照卻敢行醫的傢伙、是個專寫些膚淺而有害的治療法的作家、是個追求權力慾的人、是個神秘主義者等等。而同時有些極端的讚譽之辭也使我一樣感到困擾。但我對這些都不太關心,因為後來我覺得只有一個人可以曉得我做的種種究竟是誠實、完整、開放、健全,或是虛偽、防衛而不健全的,而那個人就是我自己。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個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所以,不論是《聖經》或是先知,不論是佛洛伊德或是實徵研究,不論是神的啟示或人的啟示,都不能超過我所直接體驗到的,而取得優先的決定權。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在整個權威性階層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著,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我很喜歡在體驗之中發現秩序。我好像總是難免要在一大堆的體驗之中尋出它的意義、秩序或法則。正因為我有這樣的好奇心,我在追尋之中感到十分滿足,也因此而使我能逐一地作出我的主要理論。所以,我把科學研究和理論建構兩者都看成是有意義的體驗向一種內在的秩序奔去的過程。研究乃是一種持續而又有訓練的努力,其目的在於為主觀體驗的現象理出個頭緒,並且把它的意義說出來。這個世界若能看來很有秩序而令人滿意,那麼它存在的理由便自在其中;另一個理由是,當一個人能理解自然之中有秩序的種種關係時,這種理解自會引發出許多令人欣慰的成果。
‧事實總是友善的。有很多心理治療師(尤其是精神分析師)一直在拒絕為他們自己所實施的心理治療作些科學的評鑑,而且也不讓別人去作。我可以瞭解這種反應,因為我曾經體驗過,我會把事實看成潛在的寇讎,或看成災源禍水。也許我有點遲鈍而不能很早就看出:事實本當永遠都是友善的。人只要獲得哪怕是一點點證據,不管是屬於哪方面的,都可以把人向真理推近恰如其分的那麼多。而接近真理決不會對人有傷害、有危險或是令人不滿的事情。所以,儘管我仍然討厭去調整我的思考方式,仍然討厭放棄舊的知覺和概念,然而在一些較深的層次上,我卻已經相當能夠理解:這些痛苦的調整和重組過程正是我的學習;同時,雖然痛苦,這些學習的經驗也總是能引出更能令人滿足的(因它是更為正確的)人生觀
‧但凡是最屬乎個人的,便也是最為普遍的。有好幾次,我和學生或同事交談,或在我的寫作中,我都曾以非常個人的方式來表達我自己,我甚至會覺得這種表達的態度可能沒人能聽懂,因為我所表達的是最為私己的、個人的、而且也可能是最不易讓他人理解的感覺,結果卻每次都激起最多的迴響。因此我才逐漸相信:每個人之最私己的、獨特的體驗(如果能表達出來、與人分享的話),可能就是最能說進人心深處的因子。我也因此而得以更瞭解藝術家和詩人──這些人正是敢於將他們自己之中最獨特的部分表達出來的人。
‧我的體驗告訴我說:人都具有一個基本上是積極的方向。我在作治療時,和我有最深刻接觸的案主,包括那些帶來最多困擾的人,那些行為最反社會的人,那些具有最不正常感覺的人在內,結果我發現這樣的信念都很真確。當我能很敏感地瞭解他們所表達的感覺,當我能以他們的立場去接納他們,承認他們有權利和別人不同,然後,我才發現他們都會願意朝某些方向去改變。我不希望別人以此而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於人的本性所持的並不是「快樂小天使」式的樂天觀點。我很能看出:人在重重防衛以及潛隱的恐懼之下,會表現而且已經表現過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恐怖的破壞、不成熟、退化、反社會、傷害等等行為。不過,我的經驗中最能令人振奮的部分也就是和這些人一起作治療,然後發現:在他們之中(就如同在我們每一個人之中一樣)有些最深的層次裡,也潛伏著非常積極的方向。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著不變的。不論是在我的案主或在我自己,我發現:生命在最豐富而又最有價值的時刻,一定是個流動的過程。但要體會這一點的話,一方面是很能令人著迷;但另一方面也有點可怕。在我能讓我的體驗之流載我流向前去,流向我才剛能模模糊糊意識到的目標而去的時候,我通常就是在我的最佳狀態中。我的體驗之流極其錯綜複雜,但當我能在其中載沉載浮,而且還能同時一直嘗試去瞭解那變動不居的複雜性的話,那麼,其中不會有任何定點讓我停留。當我能在如此的過程之中時,很顯然的,我不會持有一個封閉的信仰體系,也不會有一套永遠不變的原則。能引導生命的乃是對於體驗能不斷瞭解、不斷闡釋的那個過程本身。所以生命就是一直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之中。
■我學到的幾個重要的心得
我的學習是經過數千個小時,和那些滿懷憂戚、困擾的一個個人,密切地在一起工作而得以學會的。我要很坦白地說:這些對我而言特別有意義,我不知對你們是不是也一樣重要。我無意把這些體驗說成什麼人生的導引。不過,我倒是發現:任何別人要是願意把他自己內在的方向說出來給我聽的話,那都會對我很有價值。以下,我將把我學到的東西介紹給各位。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發現:我若有意地想表現一些非本然的我自己,那將是毫無助益的。如果實際上我在生氣而且滿懷批評之意,那麼,刻意表現得很平靜或很愉快,就毫無用處。如果實際上我一無所知,卻要表現得好像知道答案,那也是沒用的。如果有些時候我懷著敵意,但卻表現得像個充滿關愛的人,那是沒有用的。如果實際上我正在擔驚受怕、滿腹疑慮,卻要裝得好像信心十足的樣子,那對我才真是一無是處。我相信:在我希望和另一個人建立一種有建設性的關係時,那種表裡不一的情形最是使我無法成功。
‧我發現:在我能夠很接納地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我覺得,這許多年來,我才充分學會聆聽我自己;我也因此比以往更能充分地知曉我在任何時刻中真正的感覺──我能明瞭我真的在生氣,或真的正在拒絕一個人;或者我能感覺我對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或者我是否對眼前發生的事情感到厭煩、沒趣;或者我是否急切想瞭解這個人,或者我是否在和這個人的關係中感到慌亂和害怕。我還可以這麼說:我因此變得更能完全地讓我做我自己。我也因此變得更容易接納自己之為一個決不完善的人,而這個人並不是永遠都能夠運作自如的。
‧我發現:能允許自己去瞭解他人,實在具有無比的價值。對於別人向我們所作的陳述,我們最常有的反應乃是立刻去評價、判斷而不是去瞭解。當別人表示了他的一些感覺、態度或信仰時,我們通常會脫口而出地說:「對對對」或「真笨」或「不正常」、「不像話」、「不對」或「那樣真不好」。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
‧我發現:若果我能打開一些管道,讓別人可由之而向我傳達他們的感覺和他們個人所體驗的世界,那將會豐富我的體驗。因為瞭解總能令人感到欣慰,所以我喜歡減少別人和我之間的障礙,這麼一來,如果他們想要的話,才能夠更充分地展露自己。在治療的關係中,我可以用好些方法使案主更容易表達他自己。我可以用自己的態度在關係中創造出安全感,使這種表達變得更可能些。至於用敏感的瞭解,能看待他就像他待自己一樣,而且也能接納他之具有那些知識和感覺,這樣也很有幫助。
‧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時,我會感到無比的欣慰。我真的能允許別人對我心懷敵意嗎?我能接納他的憤怒,並視之為他自己的真實而又正當的一部分嗎?我能否接納一個對生命和種種問題的看法都和我迥然不同的人?我能否接納這樣的一個人──非常肯定我,仰慕我,乃至想把自己塑造成像我一樣?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納」之中,但那是不容易的。每一個人對他自己而言都是一座孤島,而且真實不二;而假若他想向其他諸島搭架橋樑,他必須首先要能願意做他自己、允許成為自己。所以,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就是接納那些情感、態度、信仰,並視之為那個人之中的真實而又有活力的部分,然後我才能肯定我是在協助他去成為一個人:而在我看來,能這樣做,其中的價值深厚無比。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而展開時,我愈能發現自己不會急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更容易令我滿足的,毋寧是讓我做我自己,而讓別人去做他自己。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我的整個專業生涯的走向在別人看來有許多是愚不可及的,而我自己難免有許多懷疑。但我對於自己能向「覺得很對」的方向走去,這一點我是從不後悔的,即使在當時我也確常覺得自己很傻、很寂寞。我發現,當我能信任我的一些內在的,非智性的感覺時,我在那當中就可找到智慧。事實上我也發現,在我執意遵循這條不同尋常的道路,經過五年、十年之後,許多人加入我的行列成為我的同僚,我也因此而不再覺得孤單。
‧別人對我的評價並不能引導我。我可以說,別人的種種判斷,總是該聽聽,該弄清楚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那卻永遠不會引導我。我記得在早年的時候,有位飽學而好深思的先生告訴我,一個心理學專家對心理治療發生興趣簡直是件錯謬的事情。我聽了之後感到震撼不已。可是,那種話卻無法引領我到任何地方去,而且如果我只認定自己是個心理學專家,我就根本不會有機會練習做心理治療。在爾後幾年中,我聽到別人對我的種種批評,也時常使我信心動搖。他們是怎麼說的呢?說我是個騙子、沒有執照卻敢行醫的傢伙、是個專寫些膚淺而有害的治療法的作家、是個追求權力慾的人、是個神秘主義者等等。而同時有些極端的讚譽之辭也使我一樣感到困擾。但我對這些都不太關心,因為後來我覺得只有一個人可以曉得我做的種種究竟是誠實、完整、開放、健全,或是虛偽、防衛而不健全的,而那個人就是我自己。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個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所以,不論是《聖經》或是先知,不論是佛洛伊德或是實徵研究,不論是神的啟示或人的啟示,都不能超過我所直接體驗到的,而取得優先的決定權。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在整個權威性階層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著,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我很喜歡在體驗之中發現秩序。我好像總是難免要在一大堆的體驗之中尋出它的意義、秩序或法則。正因為我有這樣的好奇心,我在追尋之中感到十分滿足,也因此而使我能逐一地作出我的主要理論。所以,我把科學研究和理論建構兩者都看成是有意義的體驗向一種內在的秩序奔去的過程。研究乃是一種持續而又有訓練的努力,其目的在於為主觀體驗的現象理出個頭緒,並且把它的意義說出來。這個世界若能看來很有秩序而令人滿意,那麼它存在的理由便自在其中;另一個理由是,當一個人能理解自然之中有秩序的種種關係時,這種理解自會引發出許多令人欣慰的成果。
‧事實總是友善的。有很多心理治療師(尤其是精神分析師)一直在拒絕為他們自己所實施的心理治療作些科學的評鑑,而且也不讓別人去作。我可以瞭解這種反應,因為我曾經體驗過,我會把事實看成潛在的寇讎,或看成災源禍水。也許我有點遲鈍而不能很早就看出:事實本當永遠都是友善的。人只要獲得哪怕是一點點證據,不管是屬於哪方面的,都可以把人向真理推近恰如其分的那麼多。而接近真理決不會對人有傷害、有危險或是令人不滿的事情。所以,儘管我仍然討厭去調整我的思考方式,仍然討厭放棄舊的知覺和概念,然而在一些較深的層次上,我卻已經相當能夠理解:這些痛苦的調整和重組過程正是我的學習;同時,雖然痛苦,這些學習的經驗也總是能引出更能令人滿足的(因它是更為正確的)人生觀
‧但凡是最屬乎個人的,便也是最為普遍的。有好幾次,我和學生或同事交談,或在我的寫作中,我都曾以非常個人的方式來表達我自己,我甚至會覺得這種表達的態度可能沒人能聽懂,因為我所表達的是最為私己的、個人的、而且也可能是最不易讓他人理解的感覺,結果卻每次都激起最多的迴響。因此我才逐漸相信:每個人之最私己的、獨特的體驗(如果能表達出來、與人分享的話),可能就是最能說進人心深處的因子。我也因此而得以更瞭解藝術家和詩人──這些人正是敢於將他們自己之中最獨特的部分表達出來的人。
‧我的體驗告訴我說:人都具有一個基本上是積極的方向。我在作治療時,和我有最深刻接觸的案主,包括那些帶來最多困擾的人,那些行為最反社會的人,那些具有最不正常感覺的人在內,結果我發現這樣的信念都很真確。當我能很敏感地瞭解他們所表達的感覺,當我能以他們的立場去接納他們,承認他們有權利和別人不同,然後,我才發現他們都會願意朝某些方向去改變。我不希望別人以此而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於人的本性所持的並不是「快樂小天使」式的樂天觀點。我很能看出:人在重重防衛以及潛隱的恐懼之下,會表現而且已經表現過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恐怖的破壞、不成熟、退化、反社會、傷害等等行為。不過,我的經驗中最能令人振奮的部分也就是和這些人一起作治療,然後發現:在他們之中(就如同在我們每一個人之中一樣)有些最深的層次裡,也潛伏著非常積極的方向。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著不變的。不論是在我的案主或在我自己,我發現:生命在最豐富而又最有價值的時刻,一定是個流動的過程。但要體會這一點的話,一方面是很能令人著迷;但另一方面也有點可怕。在我能讓我的體驗之流載我流向前去,流向我才剛能模模糊糊意識到的目標而去的時候,我通常就是在我的最佳狀態中。我的體驗之流極其錯綜複雜,但當我能在其中載沉載浮,而且還能同時一直嘗試去瞭解那變動不居的複雜性的話,那麼,其中不會有任何定點讓我停留。當我能在如此的過程之中時,很顯然的,我不會持有一個封閉的信仰體系,也不會有一套永遠不變的原則。能引導生命的乃是對於體驗能不斷瞭解、不斷闡釋的那個過程本身。所以生命就是一直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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