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書包
馬斯克寶典:從顛覆矽谷到打造太空帝國,讀懂全球首富20年極限思維

從容告別:安寧照護、遺囑擬定、遺產規畫、保險給付、治喪企畫、撫慰生者,人生最後的三十一堂課

  • 分類:
    中文書心理勵志自我成長生與死
    追蹤
    ? 追蹤分類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分類新品通知。
  • 作者: 戴月芳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時報文化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6/07/21

內容簡介

死亡從來不是簡單的事
學習生命課程中最後的一堂課

在生老病死之間,我們以喜悅照護迎接誕生,
以功德圓滿的心情說再見,以平靜尊重的做法好好告別,
藉由既有的法律、醫療、喪葬儀式、保險給付、會計清算等工具協助,
成為生前的準備,善後的支援體系。

每個人都有出生的經驗,卻沒有死亡的經歷。
當親友走完人生的旅途,我們應該怎麼辦?
本書呈現對告別的預先準備,不厭世不避死,以從容的態度把接生和迎死放在對等的地位,這是何等的勇敢和放下!
當我們參透人生的流程,揮手告別的悲傷或最後使命的完成都是短暫,就無需擔心和害怕了。
在正面和務實的視角,生者需要面對:
‧他是否留下遺囑?
‧他的遺產是正還是負?
‧辦理喪葬需要多少費用?
‧如何撫慰生者的傷痛?

>>本書提供對生死的研習:
◎遺囑定要親筆書寫、遺產定要預先理性分配;
◎喪葬費用定要樸素花費、撫慰生者定要體恤關懷!
希望從容平和向離世的親友道別珍重,寬柔熨貼生者丟失的靈魂。

>>本書四大特色:
◎第一本鼓勵大眾做好紙上、數位生前計畫,從安寧照護、遺囑擬定、遺產規畫、保險給付、治喪企畫、撫慰生者等6大面向,協助生者辦理親友的後事。
◎第一本整合醫學、法律、會計、保險、葬儀、心理等6個觀念,提供生者一個全方位思考處理喪事的寶典。
◎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貼近生活的案例說明,化繁為簡的圖表表達,讓生者在悲傷中獲得明確的協助,認真紮實上一堂人生完成式問題解決的生命課程。
◎以正面務實的視角,預先準備為往生的親友盡到最後的人道;以虔誠懷念的態度,為離開的親友完成最終的願望。

作者

戴月芳(Dr.Idna Tai)

  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班,就職生涯同時投入出版界和教育界。在出版界是一名老兵,擔任企畫、編輯、翻譯、作者多年;在教育界以助理教授相繼在國立政治大學、國立空中大學、私立淡江大學擔任教職。
  代表企畫作品有《挺、伸、展!最強腰椎舒活枕:長壽護腰操×麥肯基氏伸展操×矯正骨盆×強化腰肌力,有效改善腰痛、駝背!》、《怎樣吃最健康2.0版》上、下冊、《坐著也能瘦》(瘦腰舒活踩踏墊 、《跟古代名醫做料理,吃出好健康》、《腹內大掃除:消氣、排毒、減重清體術》、《男女三春》等。
代表著作有《明清時期荷蘭人在臺灣》、《蔣渭水VS林獻堂》、《臺灣的姊姊妹妹──臺灣婦女運動進行式》、《台灣獨立運動前奏曲》、《臺灣大家族》、《坐著也能瘦》、《圖解藏傳佛教生死輪迴書》、《圖解心經》等。
  代表翻譯作品有《蒙特梭利遊戲帶孩子玩出好情緒》、《蒙特梭利1-3歲教養全書》、《古典阿德勒深層心理治療》、《薩提爾改善家人關係的溝通模式》、《一輩子的好視力:只有眼科醫生才知道,保持好視力的50個習慣》等。

目錄

目錄

作者序 從容謝幕,安心生活

導 航 處理人生完成式問題解決的準備
 做一份「生前計畫」
 與「生前計畫」相關者:被繼承人、繼承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禮儀師、律師、醫師與護士、代書與會計師、銀行、保險公司
 參與送別的親友有哪些?

Part 1 生病、意外、自然離去總難免,儘量降低遺憾和惆悵
請不要為做的決定感到惋惜
萬一如何,是否急救寫清楚說明白
弄懂安寧緩和醫療
「安寧死」的作法與地點

Part 2 遺囑如何表達?
是否預立遺囑的差別
遺囑和授權書、信託的關係
《民法》規定的5種遺囑表達的技巧與方式
與遺囑相關的人
遺囑產生爭議的案例

Part 3 終點站的處所
在家中離世
在醫院嚥下最後一口氣
因意外而匆忙永別
在海外去世
如何取得「死亡證明書」?證明書的格式與重要性
向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

Part 4 好好整理一份財產清單──動產、不動產、數位財產、銀行帳戶、保險給付、密碼、毛小孩、收藏物品
何謂「遺產」?
「數位財產」有哪些?
分門別類清算遺產總額
確定繼承人──包括配偶、情人、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養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什麼是「應繼分」、「特留分」?
謹慎選擇「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
不要忘記「遺產稅」與如何節稅
遺產分割與過戶
保險給付與理賠可以減輕喪葬壓力
處理遺產牽涉的機關有哪些?

Part 5 喪葬禮儀的習俗與費用計算
先尊重往生者與親友的做法
臺式傳統喪葬儀節與其他宗教比較
單一宗教或混合式的喪禮都可行
告別式一定要辦嗎?
葬禮的形式
量力而為規畫喪葬的規模

試閱

導航
理人生完成式問題解決的準備
一份「生前計畫」

(1)預立疾病治療或安寧照護:預約善終,為自己的生命做主
我請大家先想像一下,如果你從來沒有和家人討論過生死議題,或者你是「單身人瑞」,孤家寡人一個,有一天突然生病,還病得不輕,家人為了是否進行急救而爭吵不休,或無人幫你做主,該怎麼辦?
根據2019年1月6日正式啟動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這是臺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強調病情告知本人、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此法讓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18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申請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親友和醫療機構共同討論諮商後,意願人即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保障自己未來在面臨5種重大疾病(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及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可按預立醫療決定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醫療自主權。
如此提早安排,並表達自己善終的意願,一方面是對自己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對親朋好友的一種體貼。而且,在面對生命最後的關鍵時刻,他們可以完全尊重你的意願下行事,心中不會有遺憾或負擔。

(2)預立遺囑:降低紛爭,避免財產分配混亂
  在我念高中時,我參加同學父親的喪禮,沒想到儀式中突然出現一位中年婦女帶著男童下跪嚎啕大哭,哭喊:「我夫,你死得太早!孩子太小……」場面頓時非常尷尬。同學家中十分富裕,後來得知那位阿姨是同學父親的親密愛人,等喪事辦完後,為了遺產分配鬧得不可開交,整個家族陷入了混亂。雖然同學母親決定全家移民美國,但還是分派了一部分遺產給那位阿姨和男童。
所以,如果同學父親事先想好,應該對家人坦誠相告,採取預立遺囑方式,降低傷害和紛爭,對生者也是一種善意的撫慰。依據《民法》,在無遺囑情況下的遺產繼承順序是: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姐妹→4祖父母。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與其他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共同繼承遺產。換句話說,非婚生子女在繼承遺產時,與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權利。因此,避免家庭成員間的爭產糾紛,也是對親人未來生活的一種保障。

(3)預先做好遺產分配:提早協商分配,家和萬事興
以前,我們忌諱在家人面前討論遺產,認為觸霉頭又起貪婪之心。但是,隨著政府和法律界的宣導,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人會提早在自己健康的時候,請教律師、會計師協助規畫未來的遺產分配、撰擬遺囑等事宜,期望可以安心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財產,與此同時消除未來親友為了爭產而衍伸的糾紛。
想想自己奮鬥一生,每一分錢皆是自己孜孜矻矻掙下來的,一旦自己無法繼續享用,總是盼望這些財產能夠順利地照護到自己想要分享的人,如果知道自己百年後,家人親友為了這些財產爭得面紅耳赤,甚至還要上法院為了爭取利益互相控訴,而費時傷財,相信沒有人想要看到這樣的畫面。
還有就是有些人會在生前透過「贈與」的方式,將一些財產事先送給繼承人。但是,這類「生前贈與」在法律上還是需要我們特別去了解與注意的。
在此,我先談一樁案例:
桃園汪先生有一兒一女,兒子是早產兒,自小就身體虛弱,所以汪先生對兒子非常照顧,等兒子大學畢業當兵後,還出資新臺幣4000萬元幫他成立一家貿易公司。後來兒子為了打拼事業,始終沒有結婚,加上身體不好,汪先生擔心自己哪天撒手人寰,兒子又孤家寡人一個,將來沒有後代依靠,索性將手上的老本500萬元再餽贈給兒子。可是,女兒認為不公平,但礙於父親在世,不好意思攤在陽光下討論。後來,汪先生因病去世,兒子和女兒開始討論父親的遺產分配,這時候女兒請教了一位陳律師:「我哥哥在父親生前已經拿到4000萬元的財產,為什麼還可以和我再分一次遺產呢?如果我要求哥哥把拿到的4000萬元,列入父親的遺產總額,這樣的話,哥哥是否不可以再分遺產呢?」
上面這樁案例牽涉到「生前特種贈與」的議題:
汪先生在世時,可以自由規畫和處分自己的財產,當他決定去餽贈財產給兒子,這在法律上稱為「生前贈與」。這時候我們需了解的是,這個「贈與」的原因是什麼。按照《民法》第1173條第一項規定:
  「繼承人(指子女)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繼承人(指父母)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這一項規定的意思是,倘若繼承人因為「結婚」、「分居」(指獨立成家)或「營業」(指創業)這三種原因,而在被繼承人生前就有受到財產贈與的話,這三種原因在法律上則稱為「生前特種贈與」,性質上屬於「遺產的預付」。
  換言之,被繼承人給繼承人一些錢,不是真的要「贈送」給子女,而是基於子女結婚、獨立成家、創業這三種人生大事而資助子女,這些錢的性質屬於遺產的預付。由此案例來看,汪先生已經提前把遺產分給兒子了,因此他病逝後,他的兒子在受贈的4500萬元這些錢範圍內,就不能再和妹妹去分父親的遺產,較為公平。
結算汪先生身後留下1億元房產,配偶已歿,故一兒一女都是同順位繼承人,每人的應繼分皆為遺產總額的1/2。這時候,兒子所受有4000萬元的利益(即汪先生在生前,基於兒子「營業」(創業)贈送4000萬元的部分需先歸入遺產,也就是汪先生的遺產總額有1億4000萬元(4000萬元贈與+1億元房產),則一兒一女各自可以分得7000萬元遺產【(4000萬元贈與+1億元房產)÷2=7000萬元】,所以兒子已經受贈與4000萬元的部分應扣除,最終只能再領3000萬元,在法律上稱為「歸扣」,而且已經受贈與的財產(4000萬元)不必歸還。另外,汪先生在生前送給兒子500萬元,因為是基於「照顧他餘生」這個原因,不屬於特種贈與「結婚」、「分居」或「營業」三種原因之列,因此500萬元的部分無須納入遺產總額來做計算,也不必歸扣。

(未完待續)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4446877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04
    • 商品規格
    • 18開17*23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