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之道~說重點-特殊教育
內容簡介
快速掌握特教知識體系的祕密武器!
1.掌握重點,學習一氣呵成:
從理論基礎、法規規章到各類別障礙、資優教育與課程教學,逐章鋪陳脈絡,幫助讀者掌握特殊教育知識,不再片段零散。
2.與時俱進,掌握最新動向:
更新相關法規修正、十二年國教課程規範與特殊需求課程綱要,並搭配各相關議題,幫助讀者緊跟特教發展趨勢。
3.試題練筆,提升應試效益:
各章整理重點並附歷屆申論、問答、名詞解釋與選擇考題示例,讀者亦可搭配相關題庫書進行練習,幫助理解後轉化為考試實力,學習更有效率。
適用對象
教甄、教師資格考、公幼教保員、研究所
改版差異
1.法規依最新修訂。
2.新增觀念考點。
3.加入114、115年試題。
使用功效
本書依章節架構循序漸進,從概念、理論、法規,到各類別障礙、資優教育、課程教學與新興議題,幫助讀者建立完整脈絡後,每再依據章皆附歷屆試題(申論、問答、名詞解釋與選擇題),幫助讀者學習後立即演練,提升答題效率。
目錄
第一章 導論/001
第二章 特殊教育相關領域與思潮/037
第三章 特殊教育相關法規/061
第四章 智能障礙/090
第五章 視覺障礙/121
第六章 聽覺障礙/150
第七章 語言障礙/180
第八章 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與身體病弱/211
第九章 情緒行為障礙/242
第十章 學習障礙/280
第十一章 自閉症/332
第十二章 多重障礙/375
第十三章 發展遲緩與早期療育/401
第十四章 資賦優異/430
第十五章 創造思考教育/474
第十六章 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與評量/503
第十七章 行為改變技術/558
第十八章 專業團隊與家長參與/586
第十九章 轉銜、就業輔導與輔助科技/611
第二十章 特殊教育新興議題/643
附錄 相關法規/727
一、特殊教育法(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727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112年12月20日修正)/742
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民國113年4月29日修正)/747
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民國114年8月1日修正)/753
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民國112年12月20日修正)/783
六、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民國112年12月7日修正)/785
七、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788
序/導讀
序
本書適用於準備參與特殊教育研究所考試、教師甄試及教師資格考試之讀者。全書共分二十章,前三章針對特殊教育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法令規章進行介紹;第四章至第十三章則依《特殊教育法》第三條所列身心障礙類別進行分章闡述;第十四章及第十五章介紹資賦優異教育領域,包括創造思考教育的內涵及實施策略;第十六章則針對特殊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進行介紹;第十七章至第二十章則分別針對行為改變技術、專業團隊、家長參與、轉銜、職業輔導及其他特教新興議題進行說明及介紹。
再者,本書新版更於第三章加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內容介紹,使讀者可掌握身心障礙者之權利議題;另外,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及2023年6月21日《特殊教育法》修正公布,本書更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社會情緒學習等最新法規及其相關議題加以介紹,以符應特殊教育發展之趨勢。本書係以講義書之方式對特殊教育之內容進行完整敘述,免除您對相關內容不完整之缺憾。
為利於讀者閱讀及使用,本書各章編排乃先針對內容進行說明介紹,並於每章後列出重要之歷屆試題(含申論題、問答題、解釋名詞及選擇題),建議讀者於研讀完各章內容後,能立即進行試題演練,以達事半功倍之效。因應特殊教育相關考試仍以選擇題為主,倘若讀者欲對特殊教育之選擇題再進行深入探究,可另行參酌筆者所編著之《特殊教育─主題式歷屆題庫分章全解》一書,以精進特殊教育知能。由於編著工作相當繁瑣,資料整理與提供需與時俱進,疏漏之處恐不能免,尚請方家不吝指正,若對本書有所建言,歡迎賜教,無任感激。
徐強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不限金額免運費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訂購/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商品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