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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2:老師必知的33個法律問題

  • 分類:
    中文書社會哲思法律法律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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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Kitty Mao毛律師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商周出版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6/06/06

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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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收到投訴通知的那一刻,你知道如何保護自己嗎?◣

公開指責學生,一不小心變成霸凌?
罰跑操場一圈,可能構成體罰?
想先觀察一下再通報性平,為什麼要被罰錢?
調查還沒結束就先被停聘了,合理嗎?
調查會議時,我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面對言語攻擊、恐嚇,我可以怎麼應對?

你每天守著孩子,卻沒有人教你——
當調查啟動、家長提告、校事會議接踵而來時,
該怎麼守住自己?

這本書,拆解老師在校園中最常遇到的法律情境:
師生界線、不當管教、違法處罰、教學不力、性平、職場霸凌、曠職,並告訴你:
程序怎麼走?可以說什麼?可以拒絕什麼?一定要注意什麼?
讓你在需要的時候,翻得到,也用得上。

▎教育現場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聯名推薦   ▎
作家、丹鳳高中圖書館主任  宋怡慧
「章魚法官來說法」專欄作家  章魚法官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校長  莊智鈞
屏東縣教育處長  陳國祥
館長小編、小鎮圖書館長  彭冠綸 
企管人文講師  楊田林
臺中市候用校長  蔡昌樺
(依姓名筆劃排列)

很多衝突,並不是出於惡意,
而是不知道「原來這樣不不以」,
清楚程序與界線,才能守住專業。

◤給每天認真教學、努力守護孩子的你,
在關鍵時刻,不必再孤軍奮戰◢       

教育現場很辛苦,我知道。
這些年,我站在教育現場另一側,
參與校園事件的調查、審議與訴訟。
我陪著老師走進會議室,
也陪著家長走過漫長的程序。
我在制度裡,看見權責如何釐清;
也在第一線,看見情緒如何翻湧。

這本書,不是為了放大風險,不是為了讓老師害怕,
更不是要讓教育只剩下防禦與自保,
而是希望當事情發生時,知道制度怎麼走;
當壓力來臨時,理解自己站在哪裡;
當外界質疑時,有專業的底氣。

如果我寫的第一本書,是為了守護孩子,
那這一本,是為了守住老師,
——因為只有被守住的老師,才能守住更多孩子。

作者

姓名:Kitty Mao毛律師
法律實務經驗豐富的律師,長期專注於家事及校園法律領域。

以犀利洞察與溫柔堅持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因其姓氏與對Hello Kitty的喜愛而得名。

在繁忙的法律事務之外,致力將複雜難懂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平易近人的語言,希望透過分享法律知識觀念,協助更多人認識自身權益,共創更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

著作
《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

經歷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校長事件審議會、校事會議、霸凌、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人才庫
高雄市、屏東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屏東縣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教育部、高雄市、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歡迎追蹤
Kitty Mao毛律師的「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

特別感謝 迷卡漫畫館 插畫授權

目錄

教育現場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聯名推薦
〈專文推薦〉
讓法律成為溫柔的後盾:在校園風雨中,找回教學的定靜與初心 /宋怡慧
一起守護校園的微光/章魚法官 
提供老師希望與穩定力量,實現教育初衷/陳國祥 
這是一本所有老師都應該看的書/彭冠綸 
這本書,是學校老師的定心丸/楊田林 
在界線之內,守住教育的光:老師們的法律平安符/蔡昌樺

〈自序〉
當教育走進法律,當法律走近教育

CHAPTER 1  當制度找上你:程序,是你的第一道防線
1-0  當投訴來敲門,請先照顧好自己
——給正在教室裡努力的你
1-1  收到調查通知,我該如何應對?
——教師在校事會議制度中程序與權利義務
1-2  調查時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教師在行政程序中的權益
1-3  律師不是什麼都懂嗎?隨便找一個應該都可以吧?
——幫助自己找到適合的專業法律協助
1-4  到教評會陳述意見時,我可以請律師代為發言嗎?
——涉及身分變動之重大案件中的程序保障
1-5  該迴避卻沒有迴避,決議還算數嗎?
——迴避程序適用情況
1-6  同樣叫「迴避」,規定則卻不一樣?
——教評會、考核會、申評會、性平會的迴避眉角
1-7  調查還沒結束,為什麼就被停聘了?
——暫時停聘的處理程序
1-8  收到何謂終局停聘決議,怎麼辦?
——案件查證屬實後的懲處類型與期間規範

CHAPTER 2  教室裡的風險:當教學成為爭議
2-1  經常遲到、課堂管理鬆散、言語不當,會不會出事?
——教學不力常見態樣與認定標準
2-2  老師不是有「專業自主」嗎?為什麼學校還是可以管?
——專業自主規範及認定條件
2-3  學生不聽話,可以直接送學務處嗎?
——輔導管教責任與行政支援的界線
2-4  罰站也不行嗎?那我到底可以怎麼管學生?
——教師管教權與違法處罰的法律界線
2-5  不讓學生參加校外教學,可以嗎?
——剝奪受教權與合法管教的界線
2-6  罰跑操場一圈,算不算體罰?
——體罰的法律認定與後果
2-7 公開指責學生,為什麼最後變成霸凌?
——師對生霸凌的法律界線與調查程序
2-8 學生在課堂上罵髒話,該不該管教?
——輔導與管教措施的權利與保障

CHAPTER 3  性平與專業倫理
3-1  只是想先觀察一下,再通報,為什麼被罰12萬元?
——性平事件通報義務與法律後果
3-2  我只是晚了幾天,為什麼丟了工作?
——延誤通報的懲處
3-3  我只是關心他!我們又沒有交往!有什麼問題嗎?
——師生分際的紅線,比你想的更近
3-4  學生畢業了,也成年了,那還違法嗎?
——師生關係終止後的專業倫理
3-5  老師被偷拍,學生要負什麼責任?
——被偷拍的追究權利

CHAPTER 4  應對校內衝突的自保策略
4-1  這種程度,你是怎麼考上老師的?
——校園職場霸凌認定標準與處分
4-2  他是在管理,還是在針對我?
——主管監督與職場霸凌的界線
4-3  四點準時下班,也算曠職?
——曠職的認定標準與教師職務範圍
4-4  老師被罵髒話,算不算名譽侵權?
——面對言語攻擊與法院判決的考量因素
4-5 不出手怕出事,出手又怕被告,怎麼做才對?
——學生情緒失控時的「保護性介入」原則
4-6  老師被學生打傷,可以提告求償嗎?
——三種法律保障途徑
4-7  我只是講事實,這樣也違法?
——誹謗罪的判斷標準與應對策略
4-8  家長說「叫那位老師給我小心點」,該怎麼辦?
——面對威嚇言語,教師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
4-9  老師可以搜學生書包嗎?
——啟動安全檢查要件與程序要求
4-10  老師可以在教室裝攝影機嗎?
——裝設攝錄設備的法律權限與規範
4-11 領了不該領的錢,教學生涯一夕崩解?
——交通補助、加班費申報不實申報的法律後果
4-12  被投訴無作為,幸好處理過程我都有寫下來!
——輔導紀錄在關鍵時刻成為老師的護身符

〈結語〉
在制度之中,仍然保有溫度

〈附錄〉
引導反省書・使用說明
——給老師的法律與教育操作指引
我的反省(國小版)
——行為人自我覺察引導單
我的反省(國中版)
——行為人自我覺察引導單
我的反省(高中版)
——行為人自我覺察引導單

序/導讀

〈專文推薦〉
讓法律成為溫柔的後盾:在校園風雨中,找回教學的定靜與初心
作家、丹鳳高中圖書館主任  宋怡慧


身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我深知,我們每日面對的從來不只是課本裡的知識與考卷上的分數,而是在時代快速變遷下,如何接住學生瞬間翻湧的情緒,如何面對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殷切期待,以及排解職場中不時迭起的隱形壓力。

毛律師的新作《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2:老師必知的33個法律問題》,彷如一盞點亮老師職涯的守護明燈。書中最令我動容之處,不僅在於其清晰梳理了33 個校園中極易觸礁的法律情境:從不當管教、違法處罰,到教學不力、師生界線與職場霸凌等,更在於毛律師讓每位在教室裡殫精竭慮、溫柔付出的師者,在不可預知的風雨來臨時,能擁有一份不致慌亂的定靜。

毛律師始終帶著對校園人事的溫柔同理,讓我們看清,在冰冷的程序啟動後,當家長揚言提告、當校事會議召開、當考核會準備做出決議時……那些看似制式標準的程序,第一時間往往讓現場老師感到孤立無援、焦慮萬分。而毛律師透過這本書,無比堅定地告訴我們:「程序,從來就不是為了懲罰你而存在,它是用來保護你的。」

她以平易近人的語彙,將錯綜複雜的法規,如解題般一步步清晰拆解。書中的流程圖與案例說明,穩穩接住了老師面對33 種突發事件時的脆弱情緒;在客觀法理之中,她保留了最大程度的理解與陪伴。閱讀她清晰有序的文字,彷彿能感受到她正輕輕地拍拍我們的肩膀低語著:「你不會因為單一事件就被輕易定義;你的專業底蘊與教育初心,遠比一次爭議走得更長遠、更深刻。」

我真心喜愛這本書帶給教育工作者的「踏實感」與「安心感」。它引導我們從案例去自省,從法律視角提升必備的法學知識。當人生風浪無情襲來時,你知道該如何握緊教學之舵、指引職場的情理之路、適切地表達應對進退,並在面對挫折與無常時,穩穩地接住自己的內在情緒。

在AI 浪潮與快速變動重塑教育樣貌的此刻,除了談論創新教學與跨域能力之餘,我始終堅信:唯有在制度中被溫柔理解、被專業知識妥善保護的老師,才能生出真正的教學「餘裕」,從容地陪伴每個孩子在友善的校園中快樂學習、穩定成長。

這本書是實用的校園法律指南,更是為教育現場織就的一張堅韌的法理支持網。它讓老師在關鍵時刻不必獨自面對黑暗與心灰意冷,讓教學專業有清晰的法理可依循,讓課室裡的每個選擇,都有了明確的路引。若你同樣身處教學現場,我誠摯地建議你將此書置於案頭之上。不是因為我們有能力預期生活風雨,而是當外在世界喧囂繁雜之時,我們更需要清明通透的理解來安頓彼此的身心,守護那份踏上講台時最純粹的初心,許給孩子最安穩靜好的課室風景。


〈專文推薦〉
一起守護校園的微光
「章魚法官來說法」專欄作家 章魚法官


認識毛律師,完全是在網路之中「海巡」而來。因為在行政法院工作,處理過不少校園的各種紛爭案件爭訟,我在網路上發現有位毛律師,持續對於教育事件判決做詳盡的分析及評釋。我訝異於怎麼會有一個這麼關心教育問題的律師,以自己的專業剖析、整理、解釋判決,中立又懇切的評論,絕沒有為了流量而故意使用聳動字眼,也不會片斷式誇飾其中情節,更不會藉機製造親師生的對立,總是理性地呼籲親師生要彼此尊重。我持續當她的粉絲追蹤了一陣子,也看過自己的判決被她點評分析,有種「終於有人懂我」的心有戚戚焉。

說是認識?其實我們真的完全沒見過面,但她已經在2025 年7 月,幫我的第三本書《章魚法官的校園親子法學課》寫推薦序,如今我「同時履行」,不僅得以先睹為快這本書,更榮幸地被邀請寫序文推薦,通常律師的請求,法官大可置之不理,不過,我可是誠惶誠恐地接下這個任務。

這本書,我一打開就停不下來,怎麼會有這麼流暢又通順的文字,描述了校園內的各種事件,以及教育現場遭遇的問題,她言簡意賅地將繁瑣的程序釐清,並且以表格圖示的方式,直指核心,提出明確的解決方向,讓校方、老師以及家長學生,在各種情狀中,知道應該如何面對處理。

毛律師不是冰冷的法律人,她總是從體諒的角度出發,符合人性的思索模式,在情緒與理性之間取得平衡,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書中的每一個案件,都不是憑空想像的,絕大多數,都曾在我的法庭真實地上演過。我往往看到衝突的親師生三方,直指對方的不是,拒絕承認錯誤、不肯誠心道歉、混淆了教育的本質、也澆熄了許多老師的熱情,我總是想,其實大家立場沒有這麼不同,只是誤解與不信任,造成對簿公堂的局面。如果大家可以放下偏執,在透明且公開的程序中,維護自己的權益,釐清界線,又能各自安好,在生命軌道中繼續前行,不再耗費心神在爭執是非對錯,而是修正調整彼此的界線,老師們不因為紛爭而退縮教學熱情,家長學生也能回歸學習的正途,那該有多好。

毛律師長期參與校園事件的調查與審議,她的出發點就是:「讓教育與法律之間,多一點理解」,如今她將寶貴的經驗,寫成這一本理論與實務兼具的《老師必知的33 個法律問題》,不僅是老師應該要人手一本,家長、學生,以及關心教育的人,都需要這本「校園生存守則」來指引方向。

更多時候,毛律師風塵僕僕地到處演講,老師們瘋狂追星的舉動,以及熱烈的回應,真讓我羨慕不已。當我開始寫「章魚法官來說法」專欄,集結成冊出版時,我就下定決心:我要跑遍臺灣的319 鄉鎮(到現在變成369 鄉鎮),用最平易近人的方式講述法律,將普及法律教育作為終身的任務。沒想到有人比我腳步更快,儼然已經建立各地粉絲後援會,我既憂又喜,難不成有一天我倆會在廟前打擂臺?如果兩人同時上台演講,那會激發出什麼樣的火花?真是非常期待。

喔,對了,到現在我還沒有機會跟毛律師在法庭上相見,這算是幸運還是不幸呢?但我相信,有著一顆誠摯而溫暖的心的毛律師,會在教育法制這條路上,繼續與大家並行。因為我們始終相信,教育的光,雖然微弱,即使遭受風雨打擊,在暗夜中守護這道微光的老師們,一樣會發揮人性中的真善美,並且付出對於孩子們的愛。也請老師們加油,你的一個善意、一句鼓勵的話、一個不放棄的執念,是學生們這輩子最大的珍寶,為了孩子在穩定及安全中成長,親師生要一起努力。

世界,因你們更美好,即使風雨飄搖,始終有人會與你同行,守護這校園內的微光。

〈專文推薦〉
提供老師希望與穩定力量,實現教育初衷
屏東縣教育處長 陳國祥

台灣AI 產業蓬勃發展,近年更是執世界牛耳,因而磁吸廣納各界人才,讓教育現場人才,尤其是自然、生活科技及資訊等領域教師,更形匱乏。2025 年台灣全年出生人口僅10 萬7 千餘人,少子化問題日益嚴峻且校園內衝突頻仍,讓校長萌生提早退休的念頭,也讓教師不如歸去,教師已不再是過去孩子夢想的前十大職業。如何讓校園回歸專業,回歸教育的初衷,將是目前最為迫切的議題。

目前校園衝突有些導因於缺乏同理心或溝通不良,更多的是源自於對法律認知不足或曲解。2025 年出版的《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書中有老師和家長必知的44 個霸凌防制和性平觀念指南,也分享諸多校園實例,透過案例解析讓親師的法律認知落差縮小,有助化解親師溝通歧異。

應教育現場需求且反應熱烈,2026 年再出版《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2》,書中有33 個真實校園案例,包含不當管教、親師溝通誤解、違法處罰、教學不力、性平、師生界線、職場霸凌、曠職等在校園中常遇到的法律情境,反映出在大投訴時代下,更為激化的親師間矛盾與衝突,著實令人擔心。本書提供老師需要的正確法律觀念及調查程序知識依循,維護教師權益,避免衝突擴大,同時讓外界看見老師角色的兩難困境,增加對老師的理解支持,提供老師希望與穩定力量,才能兼顧各方,實現教育的初衷。

德國教育家弗里德里希.福祿貝爾(Friedrich Froebel)曾說:「教育之道無他,唯愛與榜樣而已。」在家中,家長即為榜樣;在學校,師長亦為榜樣。若缺乏榜樣,孩子將向誰學習?若又對師長缺乏尊重,如何信賴師長的專業?若對人缺乏尊重,如何培養對事負責的態度?又如何具備品格的核心價值?

基於教育的初衷,本書讓教育現場多一些包容與協助,不僅有利親師生的和諧,更有利親師生的合作關係。《師說》:「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期許校長成為老師背後最重要的推手,如此才能方向一致成為合作關係,才能實現教育的初衷!更期待家長是校長與老師背後更大的推手,也才能一起在校園內厚植正向價值的體系,也才是真正的教育初衷。


〈專文推薦〉
這是一本所有老師都應該看的書
館長小編/小鎮圖書館長 彭冠綸


我身邊有許多的老師,常常看著他們手機不離身。週末我們聚會的時候,還在做校園通報,接家長的電話,接老師的電話,接民意代表的電話。學校不應是一個以教學為主的地方嗎?但我覺得現在好像漸漸變了調。所有教學的前提,是老師要先學會自我保護,因為所說的每一句話,每個眼神和行為,都可能成為投訴、調查和訴訟的開端。

學校招不到老師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我以為自己已經很了解學校的困境。但讀了毛律師這本書之後,才發現這一切比我想的還要可怕。時代在改變,那些小時候我們在校園的經驗,在現代已不能同日而語。或許老師們覺得自己都是出於好意,為了學生好,但現在你以為的好,不一定在法律上是ok 的。我真心覺得每位老師都應該先來看這本書,先知道界線到底畫在哪裡,因為以前可以的,現在不一定可以,時代真的是不一樣了。

這本書毛律師把所有校園中可能遇到的實際情況,都用案例的形式呈現,我相信這些都已經是真實發生在校園裡面的事。我覺得可以用一種打預防針的心情閱讀這本書,先讓自己心裡有個底,如果哪一天真的不幸遇到,才知道該怎麼處理。

「為什麼調查沒有結束可以先停聘呢?」
「輔導紀錄如何成為老師的保護網?」
「教學不力該如何定義?」
「罰站可以嗎?罰跑操場一圈算不算體罰?」
「公開指責學生,就算是霸凌嗎?」
「那學生在課堂上罵髒話,老師要管嗎?」

一邊讀這本書的時候,有一種頭皮發麻的感覺。因為真的走到法律的階段,所有的思考方式,就不是我們一般的理解,而是要用法律的方式去理解,即便是同樣的行為,結果可能完全不同。比方說老師在班上公開指責學生是霸凌,但如果針對行為不攻擊人格,私下談不當眾審判,說明事件不貼標籤,這樣就是合法的管教。講起來很容易,但實際上的拿捏非常不容易。又比方說,老師被家長罵髒話,不一定構成名譽侵權,因為名譽保護的是社會評價,不是單純的受辱感。換句話說法律保護的是別人怎麼看你,而不是你有沒有受傷。即便同樣是粗話,也要區分是情緒宣洩還是蓄意攻擊,兩者法律評價不同。

現在的校園氛圍已經不同,適用的法律也非常多,真的需要多了解一下,對自己比較好。這本書推薦給每一個還在崗位上的老師們,請好好照顧自己。老師是快樂的,我們的孩子在校園中才會是快樂的。


〈專文推薦〉
這本書,是學校老師的定心丸
企業人文講師 楊田林

眾所皆知,教育是國家百年大計,影響未來國力甚遠。尊師重道,是我們社會的傳統價值,家長與學生對老師也有更多的尊重。

但是曾幾何時,社會風氣變了,老師變成一個高風險行業,得隨時提防家長或學生的不當投訴,一不小心,就會讓老師身陷法律爭端中,搞
到身心俱疲,漸漸澆熄了老師的熱忱心靈,這是社會的嚴重危機警訊。我自己當過小學老師多年,深知老師的為難處境。後來我主要在企業界上「講師培訓」:教導有效、有趣、有創意的教學法,培育各行業的內部專業講師,我也經常到各級學校跟老師分享教學法。透過有效有趣的教學,讓學生「聽得懂、願意聽、有收穫」,來提高教學效益,增進學生的學習成就感與老師的教學成就感,減少師生之間,或是老師與家長的衝突。

在每次的課堂中我看到,即使在日益嚴苛的教學環境中,仍有許多老師堅守教育崗位,仍保有好多教學熱情與使命感,令我敬佩動容。這些熱情的老師專注教學,關愛學生,對教育有著無比的使命感。但是,老師不是法律專家,一不小心,就會誤觸法律紅線,長久下來,老師有很深的挫折與無力感,令人心疼不捨。但是,法律方面就不是我能幫上忙的,就得請教毛律師了。

毛律師是橫跨法律界與教育界的奇葩人物,毛律師是熱血律師,對法規嫻熟,對教育又有著無比的熱愛,教學手法創意十足,能把枯燥的法律條文透過生動的教學手法,讓老師們立刻秒懂,在輕鬆氣氛中,同理老師動輒得咎的辛酸委屈。毛律師理性與感性俱足,她用慈悲的心願與生動口才安頓了老師疲憊的身心。她也用深入淺出的舉例解析,教導老師清楚辨識各種行為的法規與界限,告訴老師遇到各種教學衝突現況,如何自保與自處。此外,她更勤於寫作,把每次處理過的各種教學情境糾葛,以及教學現場實境,記錄整理發表在網路上,幫助了許多無助的老師。

現在這本《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2:老師必知的33 個法律問題》出版了,書中的33 個法律問題,都是校園經常發生的狀況,書中寫給老師的解方,都很務實具體可行,這本書是老師最佳護身符與定心丸。老師閱讀後,教學時有了更多底氣與心安,仍可保有教學熱情,持續作育英才。有了毛律師的「法律及時雨」加持,老師們可以繼續「三尺講台守初心,四季耕耘育桃李」,為社會培育更多優秀人才,利益眾生,功德無量啊!


〈專文推薦〉
在界線之內,守住教育的光:老師們的法律平安符
臺中市候用校長 蔡昌樺


這幾年,教育界最火熱、場場秒殺的研習,莫過於毛律的研習。而身為累積近七百場講座經驗的講師,我在台下聆聽時仍深感折服。她總能將冰冷的法條化為生動的案例,講得這麼清楚、這麼貼近現場。我也常在自己的講座中呼籲老師務必追蹤她的粉絲專頁「律師帶您看校園裡的大小事」。在這個時代,光有熱忱不夠,看懂她每天分享的真實判例,我們才能「知法守法而不違法」,在風暴來臨時站穩腳跟。

如今,毛律推出新書《律師帶你看校園大小事 2:老師必知的33 個法律問題》,這不只是一本書,更是老師們在教學戰場上的「生存指南」。許多老師在教室裡兢兢業業,只想把孩子帶好,以為只要做好教育就夠了;卻不知道教室外的世界正變得越來越複雜、甚至充滿敵意,一個不留神,我們都可能從帶領孩子的老師,變成社會輿論與法律程序中的「男主角」或「女主角」。這本書的核心價值在於: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以前的校園講究的是「情理法」,但現在的法制環境已徹底轉向「法理情」。毛律在書中溫柔地提醒我們,法律規範並非為了限制熱忱,而是為了讓熱忱能走得更長久 。這本書的四大章節,精準擊中老師最深層的痛點:

第一章:當程序找上你,它是你的第一道防線
這章直接挑戰大家聞之喪膽的「校事會議」。當投訴來敲門,老師往往情緒大於理性,容易陷入「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的不甘。毛律開門見山教導如何冷靜面對調查通知,釐清程序保障線,甚至告訴老師:調查是為了釐清事實,而不是定罪。她也詳細解析了調查中是否能請律師陪同、如何尋找專業法律協助等實務問題,讓老師不再是赤手空拳上擂台 。

第二章:教室裡的風險:教學不力與不當管教
這一章切入現在老師最容易踩到的「紅線」與「雷區」。什麼是「教學不力」?經常遲到、課堂管理鬆散竟然都可能被認定。而在「不當管教」部分,毛律精確劃分了合法管教與違法處罰的界線,例如:罰站多久才不算違法?踢桌腳、踹椅子即便沒碰到學生也可能構成不當管教。這些細微的法律分寸,是保護老師免於被記過、甚至解聘的關鍵。

第三章:性平與專業倫理:師生分際的隱形紅線
在現今「只要知悉疑似事件,24 小時內必須通報」的嚴格要求下,老師該如何自保?毛律的名言「有報有保庇,沒報會出代誌」絕非虛言。本章深入探討通報義務的法律後果,以及容易被忽視的「師生專業倫理」,提醒老師即使只是深夜過度的關心、單獨接送,都可能因逾越界線而丟掉工作 。

第四章:職場霸凌與校內衝突:老師也是需要被保護的個體
這是我最推薦的一章。我們通常只關注「生對生」或「師對生」的衝突,卻少有人教導老師:當你遇到「校園職場霸凌」或是「被學生、家長威嚇打傷」時,該如何運用法律途徑保障自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師不應該只是一味地忍耐與委屈。我確信這本書是每位教育工作者抽屜裡都該備著的平安符。在多變的制度中,依然保有溫度,但前提是我們先用專業的底氣守住界線 。

誠摯推薦給每一位正在教室裡努力、值得被理解的你。

試閱

〈自序〉
當教育走進法律,當法律走近教育

這些年,我站在教育現場參與校園事件的調查、審議與訴訟。我曾在調查小組裡,仔細檢視每一份證據;也曾在審議會議中,反覆討論一句話的分寸與影響;也在法庭上,為一方陳述立場、爭取權益。

我陪著老師走進會議室,也陪著家長走過漫長的程序。我在制度裡,看見權責如何釐清;也在第一線,看見情緒如何翻湧。很多時候,事情的起點都不是惡意。我看過老師在調查中才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己一直以為的「慣例」,早已踩在線上。我也看過家長在情緒裡急著討公道,卻在事後發現,孩子才是最無辜、最受傷的那一個。還有行政人員在制度與人情之間拉扯,每一個決定,都背著沉重的壓力。

這些畫面裡,沒有絕對的好人與壞人。更多時候,是彼此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卻因為不理解制度、不熟悉界線,讓傷害悄悄發生。那樣的傷害,是我最不樂見的。我始終相信,多數老師都是在乎孩子的。多數家長,也是想保護孩子的。只是當衝突出現,焦點很容易從「怎麼讓孩子更好」,變成「是誰的錯」。而我在第一線看到的,是另一件事―很多傷害,並不是來自惡意,而是來自不知道界線在哪裡。

因此,我寫這本書。不是為了放大風險,不是為了讓老師害怕,更不是要讓教育只剩下防禦與自保。而是希望―當事情發生時,你知道制度怎麼進行;當壓力來臨時,你理解自己站在哪裡;當外界質疑時,你有專業的底氣。

界線,從來不是用來限制熱情。界線,是讓熱情可以走得更長久。老師是一份生命影響生命的工作。你的一句話,可能會被孩子記很多年。你的一個眼神,可能改變他看待自己的方式。你的一次理解,可能讓他撐過人生低谷。也正因為這份工作如此重要,法律才會對這個角色有更高的期待。期待,不代表敵意。規範,也不等於不信任。那是社會對教育專業的重視。

我長期參與校園事件的調查與審議,也陪伴當事人走過最煎熬的時刻。有時候,我為孩子難過;有時候,我替老師心疼;也有時候,我為制度與現實之間的落差感到沉重。但我始終沒有放棄一件事―讓教育與法律之間,多一點理解。

這本書,是多年實務經驗的整理。它不是冰冷的條文說明,而是從一個個真實案例出發,帶你看見制度設計的理由,也看見那些曾經發生過的代價。我希望老師了解界線,不是為了遠離孩子,而是因為知道如何拿捏分寸,所以更能安心投入。我也希望家長理解程序,不是為了對抗學校,而是為了在衝突之中,依然把孩子放在中心。 真正重要的,從來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孩子能不能在大人的穩定中安心成長。那,才是我們共同守護的核心。


1-0 當投訴來敲門,請先照顧好自己
——給正在教室裡努力的你


那天下午,安安國小教室慢慢安靜了下來,學生們都下課了。靜宜老師坐在位置上,盯著手機螢幕。家長群組的訊息一則一則跳出來。

「老師今天在全班面前說我的小孩佑佑功課寫得亂七八糟。」「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們身上,老師怎麼可以公審我的小孩!」「我已經打1999 向教育局投訴了。」她的手指停在螢幕上。

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想提醒作業沒有完成,語氣也沒有提高。可是現在,事情好像已經變成另外一種樣子。她開始反覆回想那節課:是不是我語氣太急?是不是我話說得太直?是不是自己真的哪裡做錯了?

她不是怕調查,她怕的是那個悄悄浮上來的念頭——我是不是不適合當老師?投訴真正刺痛的,不是程序。很多老師跟我說過同樣一句話:「遇到這樣的事情,好像整個人被全盤否定。」

那種感覺,我懂。老師的工作不是照本宣科。你每天面對的是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情緒。你做的每一個決定,背後都有專業判斷。所以當有人說「老師你做得不對」,刺痛的不是那件事,而是那一瞬間對自我價值的懷疑。但……投訴,是一件事。你,是一個人,兩者不能畫上等號。事件
可以被檢視,但你不需要因此被否定。

收到通報的那一刻,什麼會讓你特別難受?有時候,真正讓人難受的不是家長,而是聽到行政人員說:「已經依法通報。」「怎麼沒先問清楚?」「我們不是同事嗎?」「是不是連學校都不相信我?」
這些情緒,很真實。但我要很誠實地說一件事。在現行規定下,只要學校「知悉疑似事件」,就必須在法定時限內完成通報程序。

通報不是報警,也不是判你有錯。它只是把事情登錄在制度裡,讓後續程序可以啟動。行政此時不是宣告你有錯,而是他也有法定必須承擔的責任。很多時候,不是誰不信任誰,而是角色不同、位置不同。這樣的制度,確實有它冰冷的一面。但它的存在,是為了讓事情有一條可以被釐清的路。

投訴來時,請先穩住自己。第一步,不是解釋,是安定。喝口水,暫時離開教室,把事情寫下來,把經過整理清楚。因為心若亂,再好的說明都站不住。然後,試著問自己:我現在在害怕什麼?客觀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接下來制度會怎麼走?請把「是不是我不好」換成「這件事怎麼處理」。教育現場不是找罪犯,而是找方法。

你會痛,是因為你在乎。如果你不在乎,你不會反覆思索;如果你沒有用心,你不會這麼難受。那份在乎,不是弱點,那是老師最珍貴的部分。但請不要因為一張通知單,就推翻多年來的自己。你不是被一件投訴定義的。定義你的,是你長久以來的專業與陪伴。

制度不一定溫柔,程序不一定貼心,但你可以選擇在制度裡站得穩。當投訴來敲門,請先照顧好自己。因為只有心裡有力量的老師,才有能力陪孩子長大。如果你願意翻開這本書,代表你在乎。而在乎的人,值得被理解。


1-1收到調查通知,我該如何應對?
——教師在校事會議制度中的程序與權利義務

毛律師來解惑
先冷靜,這不代表你有錯

收到調查會議通知,是法律程序啟動的形式要求,不是定罪。目的
是釐清事實、維護學生權益,也保障教師的陳述權。

案件該怎麼走?程序分級處理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民國115年1 月12 日修正,以下簡稱《解聘辦法》)規定,當學校接獲檢舉時,程序會分成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校長召開受理與否之審議會議
依《解聘辦法》第9 條第1 項,校長應邀集外聘的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一人、校事會議委員之教師代表一人、家長代表一人召開會議,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決定是否受理。校長僅得表示意見,無表決權。學校應於接獲檢舉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是否受理(《解聘辦法》第9 條第3 項)。

第二階段:受理後召開校事會議
若決議受理,學校應於七個工作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審議(《解聘辦法》第12 條第1 項)。校事會議由五名委員組成,包括:校長、學校家長會代表一人、行政人員代表一人、教師會代表一人,以及教育/ 法律/ 兒少/ 社會公正人士一人(《解聘辦法》第12 條第2 項)。

校事會議審議後,依案件性質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1. 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類案件
處理方式:由校事會議依《解聘辦法》規定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適用情形:行為人涉及《解聘辦法》第2條第4 款或第5 款情形,即涉及《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 第9~11 款(非性別事件)、第15 條第1 項第3 款、第5款(非性別事件)、第16 條第1 項或第18 條第1 項所定情形(《解聘辦法》第13 條第1 項)

2. 一般懲處案件
處理方式:由校事會議認定後,適用或準用《考核辦法》之規
定辦理(《解聘辦法》第13 條第2 項);由學校
派員調查,必要時得派校外人員(《考核辦法》第
6 條之1 第2 項)
適用情形:行為人未涉及前述解聘類情形,僅涉及《公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簡稱《考核辦法》)所定教師懲處之情形(《解聘辦法》第9 條之1、第13 條第2 項;《考核辦法》第6 條之1)

一般懲處案件免組調查小組,可直接由學校派員調查,這是民國115年1 月12 日修正後的新法簡化措施,目的在減輕學校負擔、避免案件流程繁瑣。無論採取何種方式,調查程序的設計都是為了讓教師、學生及檢舉人有機會充分說明自己的立場。換句話說,調查的目的在於釐清事實,而不是「老師一定有錯要被懲處」。

至於涉及性別事件(如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者,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不適用校事會議程序。

調查過程中,你有哪些權利與義務?
兩種程序的權利義務規範不完全相同,以下分別說明:

1. 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類案件(由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
❶ 配合義務:調查期間,教師需配合調查小組之調查,提供相關文
件、資料或陳述意見(《解聘辦法》第19 條第1 項第2 款)。
訪談過程中,學校或調查小組會全程錄音或錄影,但受訪者本人
不得自行錄音或錄影(《解聘辦法》第19 條第1 項第1 款)。

❷ 輔佐人或律師協助制度(新法權益):依民國115 年1 月12 日
修正後的《解聘辦法》第16 條第3 項,當事人於調查小組訪談時,
得請學校教師、家長或其他校內外人員擔任輔佐人,偕同到場,
但人數不得逾二人。律師可以擔任輔佐人,也可依《行政程序法》
第24 條委任為代理人。這是新法為了讓老師在調查中能更安心表
達意見、理解程序而設計的權益保障。需注意,輔佐人的陳述若不適當,調查小組得禁止其陳述(《解聘辦法》第16 條第4 項)。代理人與輔佐人的差異、選擇方式,以及在不同程序中的運作,詳見本書〈1-2 調查時可以請律師陪同嗎?⸺教師在行政程序中的權益〉。

❸ 調查時程:調查小組應於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解聘辦法》第21 條第1 項)。

❹ 不配合的後果:若教師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調查,經調查小組通知限期配合仍未配合者,調查小組得不待其陳述,逕行作成調查報告(《解聘辦法》第21 條第2 項)。

2. 一般懲處案件(由學校派員調查)
❶ 派員調查依據:學校認案件屬《考核辦法》所定教師懲處範圍時,應派校內人員調查;必要時,得派校外人員調查(《考核辦法》第6 條之1 第2 項)。

❷ 調查時程:調查應自派員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一個月,並以一次為限;延長調查時,學校應通知行為人(《考核辦法》第6 條之1 第3 項)。

❸ 配合義務與輔佐人:《考核辦法》本身未明文規定配合義務及輔佐人制度。實務上,多數學校會比照《解聘辦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讓老師可以提供文件、陳述意見,並請信任的同事或專業人員陪同到場。建議老師收到調查通知時,主動向學校承辦人員確認此項權益,並於到場前準備好相關書面說明資料。

❹ 處理報告與報主管機關備查:調查完成後,學校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處理報告表單予以填載(《考核辦法》第6 條之1 第4 項);除懲處結果經報主管機關核定或由主管機關改核者外,應將處理報告表單及學校相關會議紀錄,報主管機關備查(《考核辦法》第6 條之1 第5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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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4600132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52
    • 商品規格
    • 23*17*1.9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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