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考試(學科、術科):重點中的重點,不囉嗦,讓你一本就PASS(第1版)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最權威、全年上課時數最多的名師開講~
本書以考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詳細介紹各項法規、相關歷屆試題(96-114年)及解答,並以作者20年以上的證照授課經驗,將重點表格化,沒有繁複的文字,重點一目瞭然,讓讀者不用摸索就能快速重點閱讀。
另增附114年技能檢定新增加的法規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證照」是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
有了這張證照,不僅可從事企業的人資、就業服務、管理顧問、獵才顧問、人力派遣……等工作,也可自行開業成立私立的就業服務機構。
本書共十七章,包括
一、職業訓練法 二、就業服務法
三、就業保險法 四、勞動基準法
五、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 六、勞工退休金條例
七、性別工作平等法 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十、勞資爭議處理法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法 十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十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暨其子法 十四、易混淆之條文
十五、職業分析 十六、就業市場資訊
十七、職業心理
隨書附贈(學科、術科歷屆試題)(108-114年)題庫與解答QRCODE
全方位的名師指導、重點閱讀,絕對讓您一本就PASS!
本書以考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詳細介紹各項法規、相關歷屆試題(96-114年)及解答,並以作者20年以上的證照授課經驗,將重點表格化,沒有繁複的文字,重點一目瞭然,讓讀者不用摸索就能快速重點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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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證照」是人力資源領域唯一的國家證照。
有了這張證照,不僅可從事企業的人資、就業服務、管理顧問、獵才顧問、人力派遣……等工作,也可自行開業成立私立的就業服務機構。
本書共十七章,包括
一、職業訓練法 二、就業服務法
三、就業保險法 四、勞動基準法
五、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 六、勞工退休金條例
七、性別工作平等法 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十、勞資爭議處理法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法 十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十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暨其子法 十四、易混淆之條文
十五、職業分析 十六、就業市場資訊
十七、職業心理
隨書附贈(學科、術科歷屆試題)(108-114年)題庫與解答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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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目錄
自序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規範
一、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職業訓練師培訓辦法
二、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罰責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
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三、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
四、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請假規則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最低工資法
五、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六、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
七、性別平等工作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
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十、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十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十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暨其子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
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十四、易混淆之條文
十五、職業分析
行業統計分類
職業標準分類
職業分析
十六、就業市場資訊
十七、職業心理
諮商技巧
職業諮商理論
職業心理測驗
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自序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規範
一、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
職業訓練法施行細則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職業訓練師培訓辦法
二、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
就業服務法罰責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實施辦法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
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三、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
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
四、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勞工請假規則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最低工資法
五、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六、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
七、性別平等工作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
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十、勞資爭議處理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
十一、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十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十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暨其子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
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
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十四、易混淆之條文
十五、職業分析
行業統計分類
職業標準分類
職業分析
十六、就業市場資訊
十七、職業心理
諮商技巧
職業諮商理論
職業心理測驗
職業道德與專業倫理
序/導讀
自序
從事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考照輔導工作,業已超過十年,來自各大學、公(工)會、協會及商業總會的邀課,授課的地區遍及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及高雄市等,每年大約開設三十餘班。
經常有學員參加技能檢定考試不知如何準備,沒有掌握要領,不得其門而入,往往鎩羽而歸。有鑑於此,多年來很多的考生不斷地要求本人,編著一本針對「乙級就業服務」考試用書。因此,為了服務全省考生,本人將數十年來的教學經驗,彙成一本考試用書,期盼可以協助考生順利取得乙級就業服務證照。
本書完成出版,首先要感恩靈魂伴侶芷豫夫人,不斷地支持及鼓勵,讓我有強大的能量與動力不斷向前邁進、提昇。非常感謝五南文化出版公司副總編輯黃惠娟小姐這五年來的邀約,您不斷鞭策及追蹤進度,最終得以完成。最後感謝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宏昌、臺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滕翔安及臺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凌榮廷等的聯合推薦。
從事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考照輔導工作,業已超過十年,來自各大學、公(工)會、協會及商業總會的邀課,授課的地區遍及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及高雄市等,每年大約開設三十餘班。
經常有學員參加技能檢定考試不知如何準備,沒有掌握要領,不得其門而入,往往鎩羽而歸。有鑑於此,多年來很多的考生不斷地要求本人,編著一本針對「乙級就業服務」考試用書。因此,為了服務全省考生,本人將數十年來的教學經驗,彙成一本考試用書,期盼可以協助考生順利取得乙級就業服務證照。
本書完成出版,首先要感恩靈魂伴侶芷豫夫人,不斷地支持及鼓勵,讓我有強大的能量與動力不斷向前邁進、提昇。非常感謝五南文化出版公司副總編輯黃惠娟小姐這五年來的邀約,您不斷鞭策及追蹤進度,最終得以完成。最後感謝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張宏昌、臺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滕翔安及臺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凌榮廷等的聯合推薦。
試閱
職業訓練法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7月0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實施職業訓練,以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提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特制定本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3條
本法所稱職業訓練,指為培養及增進工作技能而依本法實施之訓練。
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
主管機關得將前項所定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之職業訓練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職業訓練機構、相關機關(構)、學校、團體或事業機構辦理。
接受前項委任或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資格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考題(101-1-2)
請列舉任2項職業訓練的實施類別?(4分)
答案
1. 養成訓練 2. 技術生訓練
3. 進修訓練 4. 轉業訓練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07月0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實施職業訓練,以培養國家建設技術人力,提高工作技能,促進國民就業,特制定本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3條
本法所稱職業訓練,指為培養及增進工作技能而依本法實施之訓練。
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
主管機關得將前項所定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之職業訓練事項,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職業訓練機構、相關機關(構)、學校、團體或事業機構辦理。
接受前項委任或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資格條件、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歷屆考題(101-1-2)
請列舉任2項職業訓練的實施類別?(4分)
答案
1. 養成訓練 2. 技術生訓練
3. 進修訓練 4. 轉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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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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