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爸爸的抗過敏處方
年輕一輩子的身體,從骨盆修復開始:透過「呼吸法×伸展×運動」,遠離小腹凸出、肩頸僵硬、慢性疼痛

情殺的臺灣史

  • 分類:
    中文書社會哲思社會議題犯罪/恐攻
    追蹤
    ? 追蹤分類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分類新品通知。
  • 作者: 既晴 追蹤 ? 追蹤作者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
  • 出版社: 聯合文學 追蹤 ? 追蹤出版社後,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
  • 出版日:2026/08/24

活動訊息

閱讀漫遊錄-2026上半年暢銷榜
2026年8月金石堂強力推薦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愛情,從來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每一場情殺,都是一個時代留下的傷痕。
一九五○年代的臺灣,戰爭甫歇,戒嚴開始,無數外省軍民渡海而來,自由戀愛逐漸萌芽,傳統婚姻制度卻依然牢牢束縛著人們。在這個劇烈變動的年代,一樁樁情殺案不只是新聞頭條,更映照出整個社會的焦慮、慾望與壓抑。
《情殺的臺灣史》蒐羅戰後臺灣大量報紙、司法判決與歷史資料,重新梳理數百起震撼社會的案件,帶領讀者走入那些被遺忘的現場:軍人攜帶手榴彈與卡賓槍強迫殉情、婚外情引發的連環命案、媒體塑造「潘金蓮」形象的道德審判、父母反對婚事造成的悲劇,以及女性在貞潔觀念、家庭制度與社會輿論夾擊下的無奈命運。
這不是一本獵奇的犯罪故事集,而是一部從「情殺」切入的臺灣社會史。作者不僅細緻重建案件經過,更深入分析每一樁悲劇背後的歷史因素,探討戰後社會如何影響人們的愛情、婚姻、性別角色與價值觀,也揭露新聞媒體如何透過特定敘事塑造公眾對女性、情慾與犯罪的想像。
當我們閱讀這些發生於七十多年前的案件時,會驚訝地發現,許多今日仍在討論的議題——親密關係暴力、情感控制、媒體獵奇、性別刻板印象與司法正義——早已深植於臺灣社會的歷史之中。
《情殺的臺灣史》是透過一段段愛與恨的故事,重新理解戰後臺灣如何走過動盪年代,也讓我們看見,在每一則轟動新聞的背後,都曾有真實的人生,以及一個時代最深刻的縮影。

作者

既晴
犯罪、恐怖小說作家。現為台灣犯罪作家聯會理事長,《推理》雜誌總編輯。曾獲皇冠大眾小說獎首獎、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優等獎、「完美犯罪讀這本」金獎、水獎及土獎。
曾發表導讀、解說、書評、專欄數百篇,涵蓋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德國、北歐各地,犯罪、推理、驚悚、恐怖小說創作方法論及類型理論分析。並擔任過公視人生劇展「沉默之槍」製作人。
著有小說創作《請把門鎖好》、《城境之雨》等,日治時代在台日人さんぽん「《艋舺謀殺事件》、《苗栗小使命案》譯作,以及刑案實錄作品《台灣現代犯罪事典》。

目錄

目次
推薦序
推薦語
前言

第一章 情殺一九五○

大事記
導言
一、手榴彈與卡賓槍
二、十一位潘金蓮
三、強迫及偽裝殉情

第二章 情殺一九六○

大事記
導言
一、完美犯罪的起點
二、致命的校園戀曲
三、親密商法的定型化

第三章 情殺一九七○

大事記
導言
一、美軍駐臺問題
二、瘋狂與違常
三、棄屍地

第四章 情殺一九八○

大事記
導言
一、懸案的日常
二、四種殺夫
三、凶手的個人形象管理

第五章 情殺一九九○

大事記
導言
一、兩岸
二、愛的飢渴
三、公開的私密空間

第六章 情殺二○○○

大事記
導言
一、無法分手症候群
二、同性愛
三、劇場三幕

第七章 情殺二○一○

大事記
導言
一、數位接觸
二、外籍者是客
三、黃昏時刻

第八章 情殺二○二○

大事記
導言
一、凌虐至死
二、保護

參考資料
後記

試閱

文摘
第一章 情殺一九五○

導言

編輯先生:敝人籍隸河南,年二十歲,曾受專科教育,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現服務政界,工作之餘,每感形單影隻,精神苦惱,願徵十八歲以上廿三歲以下,初中畢業,儀容端正,身體健康女友一位,願者請書略歷附近照一幅,合約否退,絕守祕密。

一九五○年代初期,報上偶爾可見「徵求女友」的啟事,大多會註明「先友後婚」,以「結婚為前提」交友。男方自述有良好工作、無惡習,但隻身客地、常感精神之苦悶,因此登報徵友,期待女方有基本學歷,儀容端正、身體健康。女方須附照片、簡歷,一部分會註明省籍限制。男方保證守密,若不合意將退回簡歷。
一九五五年六月,警方破獲一樁「徵婚啟事」詐騙案。嫌犯廖啟川(四十四歲)自稱中國青年黨臺灣省黨部祕書處主任,從臺北南下投宿臺南全安旅社,化名陳育靜在報上刊登啟事,為十八歲、二十七歲的兩名姪女徵婚,並提及「嚴格守密,請附退件郵票」,數日間,共收到兩千多封來信。臺南市警局察覺郵寄情況有異,到全安旅社調查,逮捕了廖啟川。
警方在廖啟川房內找到他正在撰寫的回函共百餘封,大致內容為:「某某先生,來函收到,甚感滿意,希望在臺北面談,請匯寄車馬費及協助準備旅社。」若計畫順遂,將可詐得十五萬元。最後廖啟川被判徒刑二年。
一九五六年八月,花蓮縣大觀園公共食堂服務生、花名阿月的許阿柑(二十五歲)被選為「敬軍花后」後,自覺年事漸高,對風花雪月亦感厭倦,於是登報徵求終身伴侶,只要有正當職業,足以維持生活,職業不管貴賤,必須勤儉,不賭、不飲就可嫁。最終她收到了四百五十六封來自全省各地的應徵信。
一九五○年代後半,女方主動公開徵婚的情況漸增,用字也從「嫁娶」改為「結婚」或「爭取婚姻自由」。一九五八年間,屏東盛行委託公家機關的民眾服務處徵婚的風氣,光是二月就有十五位女性登記,而應徵的男性也突破四千人,也使屏東一度被稱為「徵婚城」。
然而,景美鎮婦女會在一九五九年一月接受徵偶登記,十日間收到五百多封來信,但經拆封檢查,發現全部都是男性,顯見當時單身男女願意公開徵求伴侶的比例極為失衡。
男女求侶表態意願的巨大落差,對比同一個年代的情殺案,大致可歸納以下幾種原因。
第一、儘管戰後的女性婚戀自主權逐漸增強,開始崇尚自由戀愛,但當時絕大多數的女性仍遵從家中長輩的意願擇偶,只要原生家庭反對,女性通常會放棄婚戀自主性。當時養女、童養媳的家庭組成仍然盛行,這也使女性被視為家庭財產,剝奪了她們的自主權。

屏東縣內埔鄉小販溫立傳(四十八歲),與亡妻生前所遺留的孤女鄧梅子(二十一歲)同住,經營一家麵店,由鄧梅子照料,自己則四處打工,以維生計。一九五一年一月間,溫立傳飲酒後帶著醉意回家,見鄧梅子容貌秀麗,心生歹念,將她強姦,並恐嚇她不准聲張,否則會把她活活打死。
後來,鄧梅子懷孕,墮胎未果,溫立傳在生產後殺了女嬰,警方獲報將他逮捕。庭審時,溫立傳翻供僅承認亂倫,還說女嬰在產時已死。鄧梅子也推翻原本養父醉後強姦的證詞,稱自己只是一時怕羞才加以抵抗,為溫立傳求情。最後,溫立傳被判處徒刑七年。

第二、跟隨國民政府來臺,擔任軍公教職的外省男性,無論單身、配偶滯留中國,他們普遍缺乏家族的情感支持,比一般人更渴求成家。但婚事是否順利的因素甚廣,語言、省籍、年齡差距、婚聘禮俗等束縛,都可能造成婚事破局,也容易導致極端的求愛行徑。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日晚,福建籍王拓中(三十歲)闖入廣東籍同事藍探英的臥房,抽出六寸鋒利尖刀,朝藍探英腹部連刺十三刀,再自戮一刀,雙雙倒入血泊,經搶救均救回性命。起因是藍探英不願接受王拓中的求婚。王拓中被判殺人未遂,處徒刑兩年六月。
*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一日午三時,天主教靜宜英專女學生王細珍、省立臺中高工職校的國文教師汪淳(三十歲)雙雙自汪淳住處三樓墜下,王細珍重傷、汪淳輕傷,疑似殉情未果。王細珍經急救後甦醒,證述她只是順道經過拜訪老師,卻遭到重擊昏迷。汪淳坦承,他本是王細珍的家庭老師,雙方產生愛意,但王細珍畢業後,與他漸行漸遠,他無法接受女方移情,內心痛苦,才趁她來訪時打昏她,與她殉情。然而,王細珍堅稱兩人只是普通朋友。
警方又查出,汪淳實際上從三樓拋下王細珍後,自己並未跳樓,而是沿著大樓牆邊水管溜下後假意倒臥,偽裝殉情。汪淳最終處徒刑十五年。

第三、女性的貞潔觀念仍重,很可能造成公開主動求愛的阻力。事實上,婚前是否貞潔,婚事能否順利的重要原因。許多女性為了守護貞潔,被男性侵犯後終於求死,這並不屬於直接形式的情殺案,但女性卻仍然是命案的被害者。

湖南籍李昌林(三十一歲)原在海南島鐵礦局工作,隨軍來臺,在臺灣肥料公司新竹廠當技工,與同廠祕書劉奇峰為海南島同事,異地重逢後往來頻繁,因而認識了他的女兒劉蘇立(十六歲)。
就讀光復中學的劉蘇立,把李昌林當做叔父,兩人互動逐漸密切。一九五六年一月,李昌林雖是有婦之夫,仍染指劉蘇立,誘姦得逞。直到同年四月,劉蘇立稱月經未來,李昌林因劉奇峰待他極好,擔心姦情敗露,在四月十三日晚間邀劉蘇立出門,二人到了山上,對她先姦後殺,棄屍草地。李昌林被捕後被判處死刑。
*
一九五一年八月八日,臺南工學院(即今之成功大學)講師朱振雲,於日月潭投水身亡。在她遺留的日記中述及,當時任職院長的王石安教授曾於深夜以「掠鳥鼠」(為「捉老鼠」的閩南語發音)之由,闖入朱振雲房間,騙姦得逞。其後,王石安佯稱喪妻,朱振雲懾於其權勢,才委身於他。
直到王石安之妻自大陸來臺,朱振雲才知一切都是謊言。不久,朱振雲未獲學校續聘,羞愧之餘數度自殺未果,向王石安表白尋死之意,仍受對方奚落。最後,七月十二日兩人於辦公室,王石安以激烈言詞羞辱朱振雲,終於導致她羞愧自殺。
案發後,朱振雲同學戴谷音、學生梅仁安向臺南法院提告。一審判決王石安觸犯利用權勢姦淫罪,判刑三年六月。二審時,辯護律師提出了新立論。首先,利用權勢姦淫罪為告訴乃論,朱振雲獨身居臺,其兄朱振球、姊朱織雲、弟朱振乾現滯留中國,縱使兩岸一時對峙,但法律上仍必須以親屬為告訴人,因此,戴、梅二人並無興訟權利;其次,朱振雲早有自殺紀錄,與王石安之辱罵行為,並無絕對關係,王石安也無法確知朱振雲是否自殺而從旁協助,因此,幫助自殺罪亦不成立。最後,法院從其主張,判決不受理此案。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檢察官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遭到駁回,因未再上訴,全案定讞。王石安雖順利脫罪,但此案不但使他因違法、瀆職而遭到監察院彈劾,他也立即辭去院長一職,離開臺灣,移居海外。

在本章中,我選擇了三個主題,來概括情殺案自戰後至一九五○年代的獨特情境。首先,軍警人員會使用手榴彈或卡賓槍等軍械做為凶器,這種情殺手段,在今日幾乎已不再復現。其次,價值觀仍屬僵化的社會背景下,報紙會以「潘金蓮」來塑造發生婚外情的女性,對女性進行道德鞭笞。第三,身為追求自由婚戀的男女,往往會因為婚事不遂而採取殉情,導致了強迫殉情或偽裝殉情的灰色地帶。

配送方式

  • 台灣
    • 國內宅配:本島、離島
    • 到店取貨: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
      7-11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
  • 海外
    • 國際快遞:全球
    • 港澳店取:
      ok便利商店 順豐 7-11便利商店

詳細資料

詳細資料

    • 語言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9863237860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320
    • 商品規格
    • 23*17*1.60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 注音
    • 級別

商品評價

訂購/退換貨須知

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完成綁定』,隨時掌握出貨動態
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

提醒您!!
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請不要聽從指示,以免受騙上當!

退換貨須知:

**提醒您,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

  •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11便利商店
World wide
活動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