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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一點法律4 職場霸凌新法應對全解析:劃定管理紅線,主管敢帶人、人資懂應變、企業不踩雷的實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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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職場霸凌法治元年,最務實的應變對策
給 HR、主管、企業經營者的職場霸凌實戰指引
不用死背法條,精準區分「正當管理」與「惡意濫訴」
化解無所適從的管理焦慮,建構權責明確的組織環境

嚴格檢討績效不達標,屬下轉頭就提申訴,主管還能管嗎?
員工一言不合就喊「被霸凌」,公司只能被動接受、不能不受理嗎?
收到申訴第一時間該找誰?HR 如何處置才不會兩面不是人?
處理霸凌一定要外聘專家?訪談時當事人私下錄音,可以制止嗎?

當霸凌防治成為企業的法定責任
管理者需要的不只是法規條例,更是即時應變的處置藍圖
這些第一線的管理困境,正是新法上路後,企業 HR 與各級主管面臨的共同課題。過去習慣的「鐵血管教」或「私下協調」已不再適用;面對動輒得咎的職場衝突,處理的關鍵在於清晰的界線判定,以及真正落地的應變流程。

本書作者陳業鑫律師,擁有法官、勞動局長、獨董與企業法律顧問的多重視角。跳脫法律名詞,將數十年第一線處理職場衝突的經驗,轉化為客觀可循的實務指引——從接獲申訴的立即處置、啟動調查的程序規範、訪談記錄的注意事項,到成案與否的善後配套,陪你拆解每一個關鍵決策,讓管理重回理性與規範,幫助企業建立彼此尊重、專注成長的組織文化。

當職場霸凌與申訴浮上檯面
企業需要的不只是理論原則,更是層層防護的實務解方

✓ 劃定管理紅線|重塑管理主導權
下班傳 LINE 算越界嗎?拆解管理與霸凌的三條底線,給主管安心帶人、要求績效的正當性與管理權。

✓ 建立制度防護|四層分工嚴謹落實
專責單位、申訴處理、調查小組、申復審議會議,如何分工?提供人資一套可直接對照的處置範本,讓運作穩健不踩雷。

✓ 啟動程序防線|「通調密記」SOP 精準解套
收到申訴第一步怎麼辦?啟動立即有效的應變措施、運用EAP機制與 AI 輔助調查,快速釐清事實,理性過濾惡意濫訴。

合理要求 ≠ 職場霸凌
嚴格管理 ≠ 權力濫用
管理者與人資必備的 22 道職場霸凌應對實戰題
釐清管理邊界,落實程序正義,消除對立內耗,打造彼此信任的安心職場!

好評推薦│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 王秋冬、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陳瑞嘉、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李玲玲 律師

作者

陳業鑫
以普及勞動法知識為己任、在勞動法普園地筆耕不輟的園丁。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知名餐飲集團公司獨立董事及國立大學EMBA教職經驗的律師,100 年度財團法人孫運璿學術基金會傑出公務員獎學金及《經理人》雜誌2014 年度百大MVP 經理人得主。目前也是《今周刊》、《Cheers 雜誌》、《Career 就業情報》專欄作家。
目前兼任中華民國全國律師聯合會勞資關係委員會主委及數個非營利組織董監事,同時擔任多家國內上市櫃公司、外商、中小企業、人民團體及工會法律顧問,且獲選為臺灣高等法院調解委員、臺北、士林、基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並曾在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桃園、雲林、高雄、橋頭地方法院等司法機關講授勞動法議題。
於高雄地院任職法官時,曾為民間司改會評鑑為裁判品質及法庭態度優良法官。擔任法官及律師期間均有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成功紀錄。民國95年間推動修正繼承法制,解救許多無辜的揹債兒。
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為主要執業領域。
著有《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懂一點法律2 勞資少糾紛,經營更輕鬆》、《懂一點法律3 勞資小白超實用寶典》。

Facebook粉絲專頁:勞動達人-陳業鑫

目錄

作者序
當「霸凌」寫進法律,重塑企業的管理與權力界線

導論
管理風格變成法律責任,主管如何帶人拚業績?
掌握新法關鍵,打造彼此尊重的安全職場

Part1
劃定管理紅線
在合理要求與踩線霸凌之間,主管如何帶人?

01
開會漏發通知、請同仁幫忙跑腿,這算職場霸凌嗎?
五大要件看懂管理與霸凌的界線

02
績效沒達標,主管嚴格指導錯了嗎?
合理管理又不踩霸凌紅線的指南

03
不合理要求是磨練?主管如何拿捏管理界線?
五字領導心法,守住帶人安全邊界

04
下班傳LINE交代工作,也算越界嗎?
檢視五大管理地雷,用制度替代情緒

05
只是求好心切、開玩笑,也可能踩雷觸法?
拆解法院判決理由,守住三條管理底線

Part2
建立制度防護
從內部培訓到程序調查,如何做好風險管控?

06
公司從未收到霸凌申訴,代表職場很健康嗎?
破除零申訴迷思,翻轉管理盲點

07
同事相處融洽,沒訂內部防治規章也要罰?
落實案件分流,備妥勞檢過關的防護文件

08
員工人數破百,處理霸凌一定要外聘專家?
盤點必要配置,為組織搭建安全防線

09
專責單位、調查小組,不都是人資包辦嗎?
四層權責架構,建立禁得起檢驗的程序防線

10
上課簽到不能保平安!教育訓練如何才有效?
四類對象分層特訓,做好企業免責舉證準備

11
收到霸凌申訴,如何調查才不會被質疑吃案?
遵循七大準司法原則,確保調查公正性

12
外聘委員怎麼選?找律師還是心理師?
依案件屬性選任,打造有公信力的調查小組

13
管理出漏洞,會害公司丟國際訂單?
對接 RBA 準則,台灣供應鏈的生存指引

Part3
啟動程序防線
當霸凌申訴來襲,如何精準拆彈與化解危機?

14
同仁鬧霸凌,主管可以私下勸架嗎?
啟動「通調密記」機制,做好第一時間的應變與處置

15
牆上貼「禁止霸凌」海報就算盡責?
掌握三階段防線,從源頭排查、及時隔離到防止二次傷害

16
收到職場霸凌申訴,人資第一步如何接招?
掌握法定時效,避開申訴受理盲區

17
主管被申訴,調查期間還有管理權嗎?
重大權限共同把關,安全度過調查期

18
不服管理就提霸凌,公司可以不予受理嗎?
啟動初審機制,合法過濾惡意濫訴

19
不想撕破臉,霸凌申訴能用協調解決嗎?
嚴守一個月時限,理性修復職場關係

20
一言不合就變霸凌申訴,非得啟動調查程序嗎?
引入 EAP 方案,為衝突建立緩衝區

21
調查訪談時,當事人可以私下錄音存證嗎?
雇主調查統一側錄,守住保密與隱私底線

22
整理截圖太耗時,能用 AI 輔助調查嗎?
AI 協助、人類決定,打造高效調查助手

結語 尊重,才是新法時代的終極競爭力

附錄 職場霸凌防治合規檢視清單

序/導讀

好評推薦——

職場霸凌攸關勞資雙方權益,陳業鑫律師深耕實務、解析新法,本書兼具專業與實務價值,是理解法令、保障權益、打造友善職場的必讀之作。
——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 王秋冬

職場安全是勞工期許的工作環境,而工安一直以來都是公私部門努力的目標,近來大家更關注在性騷擾及霸凌議題。本書對於職場霸凌有深入的探討,是雇主與勞工都必須清楚建構的認知。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陳瑞嘉

陳業鑫律師在高雄擔任法官期間,為人正直、判決品質佳。他從法官、勞動局長及金控公司董事及全國律師聯合會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全方位視角,撰寫介紹職場霸凌主題的專書,值得專業人士、企業主管、人資管理界及公司經營者細細閱讀,降低勞資爭議發生風險。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李玲玲律師

試閱

作者序
當「霸凌」寫進法律,重塑企業的管理與權力界線

當我們今天在職場中談論「職場霸凌」、「性騷擾」或「職場不法侵害」時,已經自然到很難想像:其實「霸凌」這兩個字成為台灣法律與行政規範的正式語言,是一段相對晚近且快速演進的歷程。
回顧台灣的社會脈絡,早期在學術與實務研究英文「bullying」現象時,多半使用「欺凌」、「欺負」、「校園暴力」或「攻擊行為」等詞彙。司法官學院收錄的研究文獻整理指出,台灣早期相關研究多使用「欺凌」,而兒童福利聯盟自二○○三年起關注此議題,將其正名為「霸凌」,這個詞彙才逐漸進入大眾的公共討論中。
隨後,這條法律語言的演進展現了清晰的時間軸:二○○八年,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推動反霸凌安全學校要點」,「霸凌」已經正式出現在教育行政規範中;二○一一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增列「性霸凌」並賦予定義,《教育基本法》亦明定保障學生不受體罰與霸凌;二○一二年,教育部正式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完整建置了申請調查、處理、救濟、保密與禁止報復等程序機制。
時序快轉到二○二六年七月一日,這條從校園出發的法律語言,正式大幅跨越至企業治理領域。
《職業安全衛生法》與新頒布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劃時代地將「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制度化,明確規範了雇主的法定防治責任、申訴管道、公正調查機制與立即處置義務。
對於企業經營者與各級主管而言,這段歷史最值得深刻思考的,不只是「霸凌」二字何時寫進法條,而是:當法律正式替一種特殊的侵害行為命名並賦予定義時,整個台灣社會看待「權力關係」與「職場管理」的方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法律定義愈清晰,愈能保護真正的管理權

隨著新法正式施行,我在第一線法律諮詢與企業培訓中,最常聽到經營者、人資與主管提出不安的疑問:「陳律師,現在法律規範這麼嚴,是不是代表員工愈來愈難管?主管要求績效或嚴格指導,是不是動輒就會被扣上霸凌的帽子?」
我的答案非常明確:新制沒有沒收主管的管理權,更不是要求企業放棄對績效與紀律的要求。
過去,企業面對主管咆哮、排擠、孤立或過度施壓等行為,常習慣歸類為「主管個人管理風格」或「職場人際磨合」;但在新法時代,這些言行必須全面接受客觀勞動法遵的檢驗。法律要求企業釐清的核心要件非常嚴謹: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手段是否逾越了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的範圍?行為是否具有持續性或單次情節重大?是否客觀上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因此,法律定義愈清晰,反而愈能保護真正的管理權。
專業且合規的職場霸凌處理調查,不僅要保護受害勞工,更要發揮「客觀過濾」的功能,避免只因員工單純感受不佳或不服管理,就將合法的績效面談、工作指揮或績效改善計劃(PIP)惡意污名化。
好的主管依然可以嚴格要求工作品質與進度,但管理手段的正當性,必須來自於「客觀的業務目的、必要性、相當性與對人格尊嚴的尊重」,而非來自主管個人的權力傲慢。
選擇在「職場霸凌法治元年」完成《懂一點法律4職場霸凌新法應對全解析》這本書,正是希望透過系統化的法律解析與實務案例拆解,為企業提供一張清晰的實戰藍圖——幫助管理高層建構無瑕疵的制度防線;讓人資伙伴掌握法定時效與程序拆彈能力;讓各級主管劃清管理紅線,在安全合規的邊界內敢於帶人、創造卓越績效。
願這本書能陪伴每一位企業經營者、管理者與HR 伙伴,在法律界線內找到彼此尊重、安全且高效的新時代管理風格,共同打造永續發展的安心職場。
(本文摘自作者序)

導論
管理風格變成法律責任,主管如何帶人拚業績?
掌握新法關鍵,打造彼此尊重的安全職場

各位任職的公司,是否已經準備好職場霸凌的防治措施?《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在二○二六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這個專法讓台灣職場霸凌防治翻開新頁,邁入全新的里程碑。
時間回溯至二○二四年,勞動部發生了一起嚴重的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上極大震撼與議論,也因此催生了《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修正。
或許你會好奇,在這之前,台灣的主管機關跟職場,沒有關於職場霸凌的任何防治規範嗎?當然有,主管機關雖訂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但性質偏向行政指導,法律強制力較低。然而新法上路後,企業若未依法落實職場霸凌防治,將面臨勞檢與實質裁罰。

新法上路
企業必須掌握的七大關鍵

這次的修法並非只是單純條文文字的增修,而是全面翻轉了雇主在法律上的管理責任。無論是企業經營者、人資部門,或是帶隊的主管,都必須深刻理解這次新法的核心邏輯。以下這七大關鍵,不僅是新法的劃時代重點,更是企業在新法時代避險與合規的必修課。

關鍵1:職場霸凌的法定界線
職場霸凌是指勞工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的言詞或行為,導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如果情節重大者,則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關鍵2:分級防治與資源對接
針對微型及小型企業不知如何辦理預防措施的困境,新法規定了預防措施的建立原則,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不同的職場霸凌防治措施。

關鍵3:知悉後的立即處置義務
為了避免雇主消極不處理申訴的情形,新法明確規範了雇主的積極應對義務,明定雇主於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應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

關鍵4:明確公正的調查與申復程序
為解決缺乏透明、客觀、公正調查程序的問題,新法要求處理程序必須標準化,雇主必須規範明確的調查或協調與申復處理程序,以確保調查過程的客觀、公正及公平。

關鍵5:建立內部事件通報機制
新法要求雇主必須建立並執行事件的通報,雇主有多階段通報義務,於接獲勞工申訴時及事件之處理結果均須進行通報。

關鍵6:設立外部救濟管道
為解決受雇主之最高負責人權勢霸凌,沒有外部公正獨立調查機制的困境,新法建立了外部申訴機制,亦即如果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勞工得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關鍵7:明定申訴時效及調查配合義務
為了確保調查的順利進行及程序的明確性,新法規定申訴人、被申訴人,以及受邀協助的個人或單位,都應配合調查。法規中明定申訴時效,以維持法律安定性。

這次修法最重大的里程碑,莫過於對雇主保護義務的要求。在法律施行之際,我更希望雇主們看到的不是罰則,而是職場價值的轉型。一個有霸凌風險的職場,人才會流失,效率會低落。建立一個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不僅是為了符合法律,更是為了讓企業能永續經營。只有在員工感到安全時,創造力才會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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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繁體
    • 裝訂
    • 紙本平裝
    • ISBN
    • 9786267916568
    • 分級
    • 普通級
    • 頁數
    • 272
    • 商品規格
    • 25開15*21cm
    • 出版地
    • 台灣
    • 適讀年齡
    • 全齡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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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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