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公務員必讀之重要法律防身手冊
最高檢察署邀集各審級具備深厚實務經驗的檢察長及檢察官,透過系統性體例編排及深入淺出的文字與案例拆解,將生澀的法條轉化為實用的法律防身手冊。
本書不僅是司法實務工作人員辦案重要參考文獻;更是協助公務員、軍人、各級民意代表及其助理、國民法官及涉及採購之醫界、教育界人士等,依法行政、辨識風險,是面對廉政與刑責議題時最可靠的工具書。
《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公務員必讀之重要法律防身手冊
最高檢察署邀集各審級具備深厚實務經驗的檢察長及檢察官,透過系統性體例編排及深入淺出的文字與案例拆解,將生澀的法條轉化為實用的法律防身手冊。
本書不僅是司法實務工作人員辦案重要參考文獻;更是協助公務員、軍人、各級民意代表及其助理、國民法官及涉及採購之醫界、教育界人士等,依法行政、辨識風險,是面對廉政與刑責議題時最可靠的工具書。
目錄
例言 i
總長序 v
引言 vii
第1條 立法目的(§1) 1
第2條 規範對象(§2) 4
身分公務員 7
授權公務員 21
受託公務員 .30
第3條 共犯之適用(§3) 40
第4條 第一級貪污行為之處罰(§4) 44
§4-1-1 竊取、侵占公用或公有財物罪 47
§4-1-2 藉勢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罪 53
§4-1-3 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 61
§4-1-4 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 73
§4-1-5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 76
第5條 第二級貪污行為之處罰(§5) 96
§5-1-1 圖利擅提或截留公款、違法收募稅捐公債罪 99
§5-1-2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102
§5-1-3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 116
第6條 第三級貪污行為之處罰(§6) ….127
§6-1-1 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財物罪 132
§6-1-2 募款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罪 136
§6-1-3 竊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141
圖利罪(§6-1-4、§6-1-5) 145
圖利罪通論 146
圖利罪分論 155
§6-1-4 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 155
§6-1-5 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 178
第6條之1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認定與罰則(§6之1) 194
第7條 調查追訴審判人員加重其刑(§7) 209
第8條 自首、自白減刑或免刑(§8) 220
第9條 犯罪自首之處理(§9) 231
第10條 視為犯罪所得(§10) 233
第11條 行賄之處罰(§11) 245
第12條 情節輕微之減刑(§12) 256
第13條 長官包庇或不予舉發罪(§13) 266
第14條 相關人員不為舉發罪(§14) 272
第15條 藏匿代管贓物罪(§15) 276
第16條 誣告之處罰(§16) 285
第17條 褫奪公權(§17) 292
第18條 檢舉人之獎勵保護(§18) 297
第19條 補充法(§19) 308
第20條 施行日(§20) 309
附錄 辦理貪瀆案件統計數據周延性之評析 312
共同作者介紹 317
最高檢察署法學叢書及購買方式 319
總長序 v
引言 vii
第1條 立法目的(§1) 1
第2條 規範對象(§2) 4
身分公務員 7
授權公務員 21
受託公務員 .30
第3條 共犯之適用(§3) 40
第4條 第一級貪污行為之處罰(§4) 44
§4-1-1 竊取、侵占公用或公有財物罪 47
§4-1-2 藉勢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罪 53
§4-1-3 經辦公用工程舞弊罪 61
§4-1-4 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 73
§4-1-5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 76
第5條 第二級貪污行為之處罰(§5) 96
§5-1-1 圖利擅提或截留公款、違法收募稅捐公債罪 99
§5-1-2 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102
§5-1-3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 116
第6條 第三級貪污行為之處罰(§6) ….127
§6-1-1 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財物罪 132
§6-1-2 募款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罪 136
§6-1-3 竊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141
圖利罪(§6-1-4、§6-1-5) 145
圖利罪通論 146
圖利罪分論 155
§6-1-4 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 155
§6-1-5 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 178
第6條之1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認定與罰則(§6之1) 194
第7條 調查追訴審判人員加重其刑(§7) 209
第8條 自首、自白減刑或免刑(§8) 220
第9條 犯罪自首之處理(§9) 231
第10條 視為犯罪所得(§10) 233
第11條 行賄之處罰(§11) 245
第12條 情節輕微之減刑(§12) 256
第13條 長官包庇或不予舉發罪(§13) 266
第14條 相關人員不為舉發罪(§14) 272
第15條 藏匿代管贓物罪(§15) 276
第16條 誣告之處罰(§16) 285
第17條 褫奪公權(§17) 292
第18條 檢舉人之獎勵保護(§18) 297
第19條 補充法(§19) 308
第20條 施行日(§20) 309
附錄 辦理貪瀆案件統計數據周延性之評析 312
共同作者介紹 317
最高檢察署法學叢書及購買方式 319
序/導讀
總長序
澄清吏治 保障人權
政府資源來自全民,公務員如有貪瀆賄賂,濫權舞弊,不僅動搖社會信任,更可能釀成國家滅頂之禍。是以廉能政治攸關國家興亡,健全防制體系,完善懲治規範,向為國家治理之要務。
《貪污治罪條例》以「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為立法目的。民國52年制定以來,歷經多次修正,其旨在回應社會對廉能政治的期望,內容涵蓋公務員收受賄賂、圖利、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產、濫權行使職務等多項行為,刑嚴懲重,適用範圍廣泛,動見觀瞻。然因囿於時代變遷與有限條文,本條例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上爭議頗多,不僅各審級見解分歧,上下審級時有來回而延宕不決,定罪率亦有待提升,輿論復常有判決法重情輕之議,致外界就貪瀆案件之偵辦輒有批評,咸認對於人權保障有待加強。
鑒於《貪污治罪條例》為我國懲治貪瀆犯罪最嚴厲之法律,對於政治清濁與吏治良窳具深遠影響。余自民國92年起即陸續編撰貪污治罪條例文章與書籍,供同仁參考。迨民國113年,最高檢察署與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基於澄清吏治與保障人權,邀集各審級多位具辦案經驗及論證能力檢察官,深入研究評析,撰述成書,列為最高檢察署法學叢書之三,定名《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期能作為立法與實務參考,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書編纂歷時年餘,編輯團隊自立法史料、實務判決與行政函釋等資料,抽絲剝繭,反覆推敲,並以讀者角度,深入淺出,佐以案例,期能建構《貪污治罪條例》之完整論述,作為實務指引,同時釐清我國懲貪法律理論體系。本書顧問:林麗瑩、顏迺偉、李嘉明、曾昭愷、蔡麗宜、陳佳秀;作者:邢泰釗、林麗瑩、陳佳秀、林錦鴻、李濠松、樊家妍、劉建志、許文琪、吳梓榕、張安箴、邱耀德、林芝郁、李進榮、邱智宏、蘇佩鈺、吳曉婷、林黛利、鄭子薇、王鑫健、邱文中、楊植鈞、李俊毅、黃筵銘、王遠志;審稿:吳怡明、謝雨青、樊家妍、吳梓榕、劉建志、鄧巧羚、劉穎芳、吳曉婷;行政編輯:吳怡明、黃姿錦、柳瑞宗、楊婷婷、紀嘉慧、蕭伊雯;美術編輯:黃若男;封面設計:陳之怡等人,群策群力,備極辛勞,我國第一本《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專書,始克付梓刊行,渠等敬業之誠,毋任紉感。《貪污治罪條例》在學理上素多爭點,限於時間倥傯,膠柱鼓瑟、疏漏難免,尚祈方家先進不吝賜正,以匡不逮。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
公元2026年元月1日
澄清吏治 保障人權
政府資源來自全民,公務員如有貪瀆賄賂,濫權舞弊,不僅動搖社會信任,更可能釀成國家滅頂之禍。是以廉能政治攸關國家興亡,健全防制體系,完善懲治規範,向為國家治理之要務。
《貪污治罪條例》以「嚴懲貪污,澄清吏治」為立法目的。民國52年制定以來,歷經多次修正,其旨在回應社會對廉能政治的期望,內容涵蓋公務員收受賄賂、圖利、詐取財物、侵占公有財產、濫權行使職務等多項行為,刑嚴懲重,適用範圍廣泛,動見觀瞻。然因囿於時代變遷與有限條文,本條例在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上爭議頗多,不僅各審級見解分歧,上下審級時有來回而延宕不決,定罪率亦有待提升,輿論復常有判決法重情輕之議,致外界就貪瀆案件之偵辦輒有批評,咸認對於人權保障有待加強。
鑒於《貪污治罪條例》為我國懲治貪瀆犯罪最嚴厲之法律,對於政治清濁與吏治良窳具深遠影響。余自民國92年起即陸續編撰貪污治罪條例文章與書籍,供同仁參考。迨民國113年,最高檢察署與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基於澄清吏治與保障人權,邀集各審級多位具辦案經驗及論證能力檢察官,深入研究評析,撰述成書,列為最高檢察署法學叢書之三,定名《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期能作為立法與實務參考,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書編纂歷時年餘,編輯團隊自立法史料、實務判決與行政函釋等資料,抽絲剝繭,反覆推敲,並以讀者角度,深入淺出,佐以案例,期能建構《貪污治罪條例》之完整論述,作為實務指引,同時釐清我國懲貪法律理論體系。本書顧問:林麗瑩、顏迺偉、李嘉明、曾昭愷、蔡麗宜、陳佳秀;作者:邢泰釗、林麗瑩、陳佳秀、林錦鴻、李濠松、樊家妍、劉建志、許文琪、吳梓榕、張安箴、邱耀德、林芝郁、李進榮、邱智宏、蘇佩鈺、吳曉婷、林黛利、鄭子薇、王鑫健、邱文中、楊植鈞、李俊毅、黃筵銘、王遠志;審稿:吳怡明、謝雨青、樊家妍、吳梓榕、劉建志、鄧巧羚、劉穎芳、吳曉婷;行政編輯:吳怡明、黃姿錦、柳瑞宗、楊婷婷、紀嘉慧、蕭伊雯;美術編輯:黃若男;封面設計:陳之怡等人,群策群力,備極辛勞,我國第一本《貪污治罪條例逐條評釋》專書,始克付梓刊行,渠等敬業之誠,毋任紉感。《貪污治罪條例》在學理上素多爭點,限於時間倥傯,膠柱鼓瑟、疏漏難免,尚祈方家先進不吝賜正,以匡不逮。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
公元2026年元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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