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真相:陳欽生生命故事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一代接著一代追求真相,
才會明瞭並彰顯人與人之間共通共有的價值。
如此,才可能體會轉型正義的真諦。
陳欽生的一字一句,每一次訴說,都是一次與過往巨大陰霾的戰鬥:「我們是政治受難者,但從未捏造生謠、從未虛言道假。我們忍痛回憶、一再訴說,為的是希望無端加諸我們身上的悲劇不再重演。」
一個馬來西亞僑生
一場莫須有的冤獄
一段橫跨半世紀的尋路與救贖。
僑生追夢:一場無妄之災的開始
陳欽生(人稱「生哥」)的生命故事,是一部橫跨國界、穿透白色恐怖黑暗時代的個人史詩。陳欽生1967年懷抱夢想來到臺灣,就讀臺南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然而一紙錯誤的選擇與一樁毫無關聯的事件,將他的黃金年華推入國家暴力的深淵。
酷刑煉獄:死刑起訴與虛構的謊言
1971年,陳欽生被情治單位以謊言誘捕,原由竟是與他無涉的「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他被帶往不詳之地,遭受殘酷非人道的酷刑和精神凌虐。在長達數十小時不准睡覺、不准眨眼、不准飲食的疲勞訊問中,他被強迫坐著,牙齒被擊落三顆,甚至被逼舔食自己吐出的血,被倒吊灌水,造成永久性的嗅覺與聽覺傷害。
儘管查無實證,情治單位仍以虛構的內容,騙取他抄寫了一份「自白書」。他被移送警備總部景美看守所,並在軍法審判中,以「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及「為匪宣傳」的莫須有罪名,依據《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唯一死刑起訴。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巨大的惶恐中度過漫長的等候期。
綠島高牆內:生命重啟的微光
1972年,陳欽生被移送至綠島「綠洲山莊」服刑。在與世隔絕的獄中高牆內,他一度自我孤立,但在同房難友的關懷與不斷鼓勵下,他放下放棄人生的念頭。他在獄中擔任圖書室外役,利用書籍自學增進中文能力,並在廚房學會烹飪和臺灣話,這些技能成為他日後重生的重要資產。
在這段苦難中,最讓陳欽生心痛的莫過於母親遠道而來的探親。不識字的母親,隻身從馬來西亞輾轉搭船,歷經艱辛來到綠島,卻僅能在會客室隔著玻璃與兒子短暫會面,這一幕成為他終身的愧疚與難忘的記憶。
自由中的不自由:流浪、仇恨與救贖
1983年刑滿開釋,但當局卻以「知道得太多」的荒謬理由,強制將他留在臺灣,且違背承諾未發給中華民國身分證。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裡,他身無分文,流落街頭,曾在萬華龍山寺一帶與無家者一同漂泊。巨大的壓力和對加害者的仇恨,曾讓他計畫找到仇人同歸於盡。幸而在保生大帝宮主的勸誡下,他最終選擇放下仇恨,決心以平和的方式活下來。
落地生根:重建家庭與事業
經過三年的堅決奮鬥,陳欽生終於在1986年取得身分證,並在國際貿易領域找到正式工作。1988年,他與恩人李榮貴的女兒李桂芬結為連理,在曾讓他受傷的土地上重建家庭與事業。他對家人承諾不再提及過去的痛苦,並努力度過了近二十年平靜安樂的幸福日子。
走向人權路:將苦難化為教育的力量
2009年,陳欽生意識到臺灣年輕人對這段白色恐怖現代史的陌生。儘管重揭傷疤讓他飽受惡夢與痛苦,他仍決定站出來,成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資深導覽志工,致力於「以生命故事為導覽重點」的人權教育。他積極參與國內外人權活動,包括應邀在紐西蘭國際研討會演講,並接待多位國際貴賓,如美國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和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他更與志工發起「人權辦桌」活動,將政治受難者與無家者聚集一堂,體現社會關懷和人權普世價值。
跨越時代的證言
《謊言.真相》完整呈現陳欽生的人生軌跡,更透過親身記憶與檔案對照,揭示了當年情治檔案中諸多虛構情事,為臺灣的轉型正義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證言。他堅信:「這段苦難,不能也不應該被忘記。唯有尊重人權,帶著愛與關懷,世界才會有真正的和平,悲劇才不會再度重演」。
才會明瞭並彰顯人與人之間共通共有的價值。
如此,才可能體會轉型正義的真諦。
陳欽生的一字一句,每一次訴說,都是一次與過往巨大陰霾的戰鬥:「我們是政治受難者,但從未捏造生謠、從未虛言道假。我們忍痛回憶、一再訴說,為的是希望無端加諸我們身上的悲劇不再重演。」
一個馬來西亞僑生
一場莫須有的冤獄
一段橫跨半世紀的尋路與救贖。
僑生追夢:一場無妄之災的開始
陳欽生(人稱「生哥」)的生命故事,是一部橫跨國界、穿透白色恐怖黑暗時代的個人史詩。陳欽生1967年懷抱夢想來到臺灣,就讀臺南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然而一紙錯誤的選擇與一樁毫無關聯的事件,將他的黃金年華推入國家暴力的深淵。
酷刑煉獄:死刑起訴與虛構的謊言
1971年,陳欽生被情治單位以謊言誘捕,原由竟是與他無涉的「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他被帶往不詳之地,遭受殘酷非人道的酷刑和精神凌虐。在長達數十小時不准睡覺、不准眨眼、不准飲食的疲勞訊問中,他被強迫坐著,牙齒被擊落三顆,甚至被逼舔食自己吐出的血,被倒吊灌水,造成永久性的嗅覺與聽覺傷害。
儘管查無實證,情治單位仍以虛構的內容,騙取他抄寫了一份「自白書」。他被移送警備總部景美看守所,並在軍法審判中,以「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及「為匪宣傳」的莫須有罪名,依據《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唯一死刑起訴。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巨大的惶恐中度過漫長的等候期。
綠島高牆內:生命重啟的微光
1972年,陳欽生被移送至綠島「綠洲山莊」服刑。在與世隔絕的獄中高牆內,他一度自我孤立,但在同房難友的關懷與不斷鼓勵下,他放下放棄人生的念頭。他在獄中擔任圖書室外役,利用書籍自學增進中文能力,並在廚房學會烹飪和臺灣話,這些技能成為他日後重生的重要資產。
在這段苦難中,最讓陳欽生心痛的莫過於母親遠道而來的探親。不識字的母親,隻身從馬來西亞輾轉搭船,歷經艱辛來到綠島,卻僅能在會客室隔著玻璃與兒子短暫會面,這一幕成為他終身的愧疚與難忘的記憶。
自由中的不自由:流浪、仇恨與救贖
1983年刑滿開釋,但當局卻以「知道得太多」的荒謬理由,強制將他留在臺灣,且違背承諾未發給中華民國身分證。在長達三年的時間裡,他身無分文,流落街頭,曾在萬華龍山寺一帶與無家者一同漂泊。巨大的壓力和對加害者的仇恨,曾讓他計畫找到仇人同歸於盡。幸而在保生大帝宮主的勸誡下,他最終選擇放下仇恨,決心以平和的方式活下來。
落地生根:重建家庭與事業
經過三年的堅決奮鬥,陳欽生終於在1986年取得身分證,並在國際貿易領域找到正式工作。1988年,他與恩人李榮貴的女兒李桂芬結為連理,在曾讓他受傷的土地上重建家庭與事業。他對家人承諾不再提及過去的痛苦,並努力度過了近二十年平靜安樂的幸福日子。
走向人權路:將苦難化為教育的力量
2009年,陳欽生意識到臺灣年輕人對這段白色恐怖現代史的陌生。儘管重揭傷疤讓他飽受惡夢與痛苦,他仍決定站出來,成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資深導覽志工,致力於「以生命故事為導覽重點」的人權教育。他積極參與國內外人權活動,包括應邀在紐西蘭國際研討會演講,並接待多位國際貴賓,如美國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和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他更與志工發起「人權辦桌」活動,將政治受難者與無家者聚集一堂,體現社會關懷和人權普世價值。
跨越時代的證言
《謊言.真相》完整呈現陳欽生的人生軌跡,更透過親身記憶與檔案對照,揭示了當年情治檔案中諸多虛構情事,為臺灣的轉型正義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證言。他堅信:「這段苦難,不能也不應該被忘記。唯有尊重人權,帶著愛與關懷,世界才會有真正的和平,悲劇才不會再度重演」。
目錄
前言
館長序
推薦序一
推薦序二
第一章 背景
第二章 留學.受難
錯誤的選擇
成功大學時代的生活
受難
酷刑
移押景美看守所騙取自白書
死刑起訴
軍法審判
偽造的書面證詞
一九七一年副領事來訪未果
無理的判決
第三章 移送綠洲山莊
外役工作轉換心境
小花,獄中的精神支柱
典獄長的關懷,難友的恩惠
我所知的外役工作
押房內的日常生活
第四章 母親綠島探親行
心痛無語的會面
不見兒子不回頭
第五章 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
移送仁教所
結識貴人
洗腦,以及洗腦以外的
第六章 自由中的不自由
無奈的流浪
取得身分證
遇貴人,跌倒了站起來
第七章 重返馬來西亞
第八章 回台定居,好運降臨
天賜良緣
職場順遂
第九章 回饋社會,走向人權路
踏出第一步,走入人權館
參加營隊,重返綠島
第十章 重返台南傷心地
再度踏入成功大學的契機
第十一章 參與國際人權活動
來自海外的貴賓
第十二章 人生另類體驗
第十三章 人權辦桌
第十四章 關於轉型正義的淺見
後記
年表
附記
館長序
推薦序一
推薦序二
第一章 背景
第二章 留學.受難
錯誤的選擇
成功大學時代的生活
受難
酷刑
移押景美看守所騙取自白書
死刑起訴
軍法審判
偽造的書面證詞
一九七一年副領事來訪未果
無理的判決
第三章 移送綠洲山莊
外役工作轉換心境
小花,獄中的精神支柱
典獄長的關懷,難友的恩惠
我所知的外役工作
押房內的日常生活
第四章 母親綠島探親行
心痛無語的會面
不見兒子不回頭
第五章 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
移送仁教所
結識貴人
洗腦,以及洗腦以外的
第六章 自由中的不自由
無奈的流浪
取得身分證
遇貴人,跌倒了站起來
第七章 重返馬來西亞
第八章 回台定居,好運降臨
天賜良緣
職場順遂
第九章 回饋社會,走向人權路
踏出第一步,走入人權館
參加營隊,重返綠島
第十章 重返台南傷心地
再度踏入成功大學的契機
第十一章 參與國際人權活動
來自海外的貴賓
第十二章 人生另類體驗
第十三章 人權辦桌
第十四章 關於轉型正義的淺見
後記
年表
附記
序/導讀
館長序 真實的力量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 洪世芳
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九二年,臺灣經歷了漫長的白色恐怖時期,期間有許多的人遭受迫害,被逮捕、審訊、甚至失去生命。威權體制對個人的審查與箝制,使得許多受難者即便獲釋,也難以走出心靈的囚牢。
隨著層層桎梏的突破,解嚴後逐步掙得的自由民主,許多的受難者前輩嘗試說出自己在戒嚴體制下的遭遇及被剝奪的人生。漫長歲月的磨難,曾經劇痛的傷口早已隱隱結痂,重新揭開傷疤固然疼痛難忍,但唯有嘗試回憶、傾吐,才有痊癒的可能。
陳欽生前輩在放棄利物浦大學的留學資格後,一九六七年以僑生身分來臺,就讀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由於常前往臺南美國新聞處閱讀英文報紙及雜誌,無端被捲入一九七一年的「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遭到誘騙逮捕囚禁。光明燦爛的青春年歲,自此蒙上巨大的陰影。
熬過十二年刑期出獄後,因無身分證,加上政治犯的標籤,讓他一度露宿街頭。儘管後來遇見貴人,雲開月明;儘管後來結識妻子、組成幸福的家庭……,陳欽生前輩自言,心裡仍如一塊大石頭壓著,痛苦與冤屈的記憶,往往悄然襲上心頭,無法獲得真正的平靜。
二○○九年起,陳欽生前輩開始參與人權相關活動,並在白色恐怖景美與綠島紀念園區,擔任導覽志工,被大家暱稱為「生哥」。出身馬來西亞的生哥常以流利英語為外籍遊客服務,廣獲回響的同時,他也希望能夠把他的經歷寫下來,讓更多人能記取反省這段歷史。二○二○年,人權館為生哥發行了《Facing the Calamity陳欽生英語回憶錄》,並於二二三年再版。該書收錄了政治受難者的第一手見證與不義遺址空間記錄,迄今仍是館內重要的英語文本之一。而今,在眾多讀者的引頸期盼下,生哥將最新的中文版生命故事交由人權館出版,字裡行間,可以讀到生命經過苦難淬鍊、不被打倒的強韌意志。
閱讀生哥親筆寫下的生命故事,一字一句, 每一次的訴說,都是一次與過往巨大陰霾的戰鬥:「我們是政治受難者,但從未捏造生謠、從未虛言道假。我們忍痛回憶、一再訴說,為的是希望無端加諸我們身上的悲劇不再重演。」
由衷感謝生哥願意寫下他的真實故事,面對歷史,我們需要更多的真實。因為真實自有無法抵擋的力量,讓我們不再重蹈覆轍。
推薦序一
國立東華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陳進金
「生哥」,是好友們對陳欽生前輩的親暱稱呼,這是一個沉重又令人敬重的名字。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日,當時就讀成功大學的生哥,因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遭調查局人員誘捕,歷經種種酷刑逼供,最後仍查無實證。理應被釋放的生哥,卻轉而被關押在景美看守所,同年十月十六日遭起訴,指稱他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就讀成功大學期間為匪宣傳,最後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直到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才被釋放出獄。
我認識生哥是在一場志工培訓活動。二○一四年六月十四至十五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與東華大學歷史系合辦「綠島人權口訪志工培訓計劃」活動,我們系上師生約四十人前往綠島參加活動,生哥是志工培訓營的講師。在課堂上生哥分享受難經歷,說道:「自從發生這件事情以後,我就不敢(還是不想)再踏進台南這座城市,因為這裡給我太多痛苦的回憶。」生哥是在事隔四十年(二○一二)後才又回到台南。我心中想像著生哥這四十年來的心情,眼淚不禁簌簌流下。生哥又談到他不識字的母親,竟然從馬來西亞輾轉來到台灣,又前後兩次從台北到綠島終於母子相見的那一幕,此時伴著生哥〈母親你在何方〉的歌聲,同學和我幾已泣不成聲。
生哥在調查局酷刑凌虐的過程中,曾經三次想要自我了結生命,剛到綠島時也有放棄生命的念頭。即使出獄了,苦難依然如緊箍咒般如影隨形,國民黨當局不讓生哥回馬來西亞,也不發給他身分證,生哥好像是從被關在綠島的綠洲山莊,改關押在「台灣監獄島」。三年沒有身分證的日子裡,生哥曾流落街頭,當過臨時工,甚至一度想與加害者同歸於盡。一個本來應該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留學的馬來西亞僑生,陰錯陽差來到台灣,卻因白色恐怖案件而讓生命承載了無數劫難。生哥的生命史是沉重的。
一九八六年五月,生哥取得台灣身分證,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生活漸漸穩定,幸運之神終於來眷顧苦難的人了。一九八七年底,生哥回到睽違二十一年的家鄉(馬來西亞)探望母親與家人,一九八八年完成婚姻大事,娶得美嬌娘李桂芬女士共組家庭。之後,生哥自己開了一家國際貿易公司,因為談生意還跑過四十幾個國家。生哥這樣過了二十年平靜的日子,做生意,照顧家庭,也享受天倫之樂。
原本不再回想過去,打算刻意忘記痛苦記憶的生哥,卻發現台灣年輕人對這一段「台灣現代史(白色恐怖)」是陌生的,於是他再度面對傷痛,勇敢說出自己的生命史。二○一○年初,生哥參加人權青年體驗營,第一次回到景美看守所,第一次公開分享自己的苦痛歷史。此外,他到處演講、拍攝紀錄片、擔任園區(景美和綠島)導覽志工。生哥常說:「我在台灣這塊土地受難,生根、開花、結果,台灣人民給我的遠遠超過迫害我的國民黨。」所以,他要回饋台灣人民與台灣這塊土地。二○一六年二月,曾經流落街頭的生哥與「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結合一批政治受難者的力量,舉辦「人權辦桌」活動宴請街友。「生哥」對待生命的態度是令人敬重的。
生哥出版這本《謊言.真相》自傳,比二○一七年的《謊言世界 我的真相》更為詳細。除了讓更多人了解那一段慘無人道的悲劇,讓後人引以為鑑之外,本書更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在書中透過生哥親身經歷的記憶,對照目前檔案局典藏的自白書資料,我們發現這些檔案很多都是虛構的,就如Natalie Zemon Davis在《檔案中的虛構:十六世紀法國司法檔案中赦罪故事及故事的敘述者》一書所述,這些檔案所記載的故事純屬虛構,史家不可據以重建歷史。再者,本書對綠島綠洲山莊的建築有詳細的描述,包括大、小廚房,這對於重建歷史記憶空間有其重要貢獻。
生哥說:「我需要知道真相。」這本自傳已跨出第一步。前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立下承諾—「三年完成轉型正義」,至今尚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希望在賴清德總統任內,「真相」可以完全公諸於世,讓生哥可以驕傲地對子女說:「爸爸活得很有尊嚴,爸爸很愛這塊土地。」
推薦序二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教授 薛化元
陳欽生出生於馬來西亞,是前來台灣求學的僑生。他高中畢業後,原本申請到英國利物浦大學深造,因朋友邀約轉往台灣。來台留學期間,他不幸捲入白色恐怖冤假錯案,成為白色恐怖受難者,改變了他的一生。當時,調查局指控他涉嫌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由於調查局結果係屬無中生有,最後再以他在馬來西亞曾加入馬共組織,指控他「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一九六七年就讀省立成功大學期間,向同學鄭茂盛、胡綠華、蘇仁政、何芳羔、屠君健等為匪宣傳,宣揚匪偽建設進步,科學發達」,最後被判刑十二年。
雖然馬來西亞官方透過領事曾經想辦法救援,並曾在香港舉行記者會,使這個案件受到國際矚目,國際特赦組織也聲援此一案件。但是,陳欽生就像一般白色恐怖的受難者一樣終究判決確認,一九七一年先關押在景美看守所,一九七二年再被送到綠島的綠洲山莊。在綠島期間,他的母親還從馬來西亞趕到台灣,雖然獲准接見但不免百感交集。刑期即將屆滿之際,陳欽生再被送到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進一步接受思想改造教育。出獄前,陳欽生提出想回馬來西亞的意向,但是沒有獲得批准。縱使他的弟弟從馬來西亞前來台灣,想帶陳欽生回家,卻因沒有辦法取得身分證,無法出境,只能留在台灣。
陳欽生本不具中華民國國籍,沒有身分證,出獄之後更是令他走投無路。當時國民黨當局既不准他回馬來西亞,也不准他移民到加拿大,在台灣生活是萬般無奈,幾經力爭最後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台灣謀生幾年以後,陳欽生回到離開二十一年的馬來西亞,對於接下來要定居台灣還是返回馬來西亞,他也曾遲疑,最後選擇在台灣繼續發展。
陳欽生出獄後,非常努力經營事業,同時積極分享他的人生經驗。歷經折騰,最後他不僅走出陰霾,接受口述訪談,主動調閱相關檔案,重新見證自己的人生,二○一四年還進一步完成口述紀錄片,這次他出版完整的自傳,對於想了解白色恐怖期間受難者故事的讀者而言,自然是添加了新柴火。更重要的是,未來透過自傳與檔案對照,更是能對台灣轉型正義的發展有相當正面的貢獻。今(二○一六)年,更與另一位政治受難者蔡焜霖前輩,在台北街頭辦桌,回饋社會。
我和陳欽生是在景美人權園區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認識的,後來又有機會在計畫中由團隊對他進行口述訪談,增加其原本的口述歷史的內涵,在互動之間感受到他的真誠、認真跟努力。相對於他年輕歲月的悲慘記憶,更可看出一個受難者如何面對人生的悲劇,進而發展自己新的生命,而最後再回頭探究自己悲劇發生的內涵及意義,而且他努力與社會分享,包括返回母校成功大學與學弟妹分享。他不放棄探究真相,追求轉型正義,這種勇氣和努力是相當值得欽佩的。
整部自傳呈現完整的人生故事,行文流暢,方便閱讀,是一本值得推薦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自傳。承蒙陳先生的好意,讓我可以在出版前拜讀書稿,更樂於推薦給關心白色恐怖與台灣歷史發展的朋友。
前言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春天,十二年莫須有的牢獄之災終於結束。在重獲自由的那一刻,我僅希望能夠早日離開這個傷心之地,回到我思念已久的故鄉馬來西亞和母親的懷抱,重新出發,避免留在台灣,日後觸景傷情,憶及痛苦不堪的往事。
事與願違,中華民國政府以我知道得太多的荒謬理由,強制把我留在台灣。同時,中華民國政府有關單位也違背承諾,說要在我出獄時發給我中華民國身分證,安排住宿和工作,但都失信於我。
一九八三年台灣還在戒嚴中,我在沒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寸步難行,長達三年之久。我過著無家、流浪的生活。在那段無助痛苦的日子裡,我歷經許多難以啟齒的痛苦遭遇,因此我希望把這些悲慘淒愴的點滴足跡,盡可能藉由文字、照片或圖像,將它們留下來供後人參閱。
從成為無家者的那一刻開始,我歷經三年多的堅持奮鬥,終於在一九八六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我的人生似乎有了轉機,見到了些許亮光。一九八八年與恩人李榮貴先生的女兒—李桂芬小姐成家之後,我看到了未來的希望。我對自己承諾,也對家人承諾,不再提起任何有關過去我所遭遇的迫害與痛苦。我會把所有時間與精力放在建設家庭幸福之上。在全心投入、努力奮鬥下,我的確度過了近二十年平靜未受過去痛苦干擾的幸福日子。
二○○七年,我心想該是時候回饋這塊曾經願意接納我的土地以及適時向我伸出援手的貴人,於是漸漸退下職場,在民間機構擔任志工,照顧貧困病痛的同胞,在過程中獲得許多滿足與成就感。
兩年後某一天,我平靜的生活被一位學者專家破壞了,他喚起了我痛苦的回憶。從那時開始,儘管感到無奈,他的誠意卻令我難以推辭,百般思考後,我勉強接受建議,站出來陳述並記錄我在台灣遭受的傷害,以及我所經歷的痛苦和飽受折磨的悲傷往事。他說服了我,讓我覺得應該要讓台灣的同胞,甚至海外的朋友,了解台灣在白色恐怖期間所發生的悲劇。這些苦難,不能也不應該被忘記。同時更須提醒現在正在享受民主自由的人們,若想要繼續過著平靜快樂自由民主的日子,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必須以大眾的智慧和信念,守住前人拋頭顱灑熱血爭取來的成果,尊重我們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民主自由方能永續。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成立之初,我即獲邀擔任志工,分享生命故事。在解說導覽的時候,常常遇到許多來自海外前來園區參訪的國際貴賓。許多國家都曾經發生與台灣類似的國家暴力,所以在導覽座談時很容易產生某種程度的同理心,討論共同的需求和希望,期望國家能給予受害者更多的照顧、賠償與道歉。
我也常常會利用機會告訴國際友人,台灣是一個尊重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國家。我堅定地告訴他們,台灣願意,也有能力對發生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的困難,在能力範圍內盡力付出。我也期待國際友人能進一步了解台灣目前面臨的困難與壓力,希望民主自由的國際社會能以和平的方式來支持台灣。身為一個政治受難者,有機緣在國家人權博物館作為見證者,為來自海外的貴賓導覽解說,想來該是我的榮幸、責任與義務。
二○一七年,成功大學學弟曹欽榮先生協助我出版了一本書—《謊言世界 我的真相》,簡單扼要陳述了我的人生故事。很開心這本書帶來某種程度的效應,但我總覺得這本書並沒有完全把我想要記錄的完整記錄下來。因此我心想只要有機會,一定要好好再寫一本更完整的自傳,將我那些不為人知的悲歡苦樂留下來,提供給對這個議題感興趣的社會大眾、國際友人或年輕孩子,讓他們能透過這本書認識被遺忘的負面歷史,和我們這一群曾被國家凌虐、被社會唾棄仇視的人如何在極端困境中找回自己,或許進而了解一九四九到一九九一年白色恐怖時期確實發生卻刻意被隱藏的悲劇,藉此點醒世人尊重人權。唯有尊重人權,帶著愛與關懷,世界才會有真正的和平,悲劇才不會再度重演。
時機終於成熟了,在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的鼓勵支持下,我開始著手撰寫心目中的這一本書。
國家人權博物館館長 洪世芳
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九二年,臺灣經歷了漫長的白色恐怖時期,期間有許多的人遭受迫害,被逮捕、審訊、甚至失去生命。威權體制對個人的審查與箝制,使得許多受難者即便獲釋,也難以走出心靈的囚牢。
隨著層層桎梏的突破,解嚴後逐步掙得的自由民主,許多的受難者前輩嘗試說出自己在戒嚴體制下的遭遇及被剝奪的人生。漫長歲月的磨難,曾經劇痛的傷口早已隱隱結痂,重新揭開傷疤固然疼痛難忍,但唯有嘗試回憶、傾吐,才有痊癒的可能。
陳欽生前輩在放棄利物浦大學的留學資格後,一九六七年以僑生身分來臺,就讀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系。由於常前往臺南美國新聞處閱讀英文報紙及雜誌,無端被捲入一九七一年的「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遭到誘騙逮捕囚禁。光明燦爛的青春年歲,自此蒙上巨大的陰影。
熬過十二年刑期出獄後,因無身分證,加上政治犯的標籤,讓他一度露宿街頭。儘管後來遇見貴人,雲開月明;儘管後來結識妻子、組成幸福的家庭……,陳欽生前輩自言,心裡仍如一塊大石頭壓著,痛苦與冤屈的記憶,往往悄然襲上心頭,無法獲得真正的平靜。
二○○九年起,陳欽生前輩開始參與人權相關活動,並在白色恐怖景美與綠島紀念園區,擔任導覽志工,被大家暱稱為「生哥」。出身馬來西亞的生哥常以流利英語為外籍遊客服務,廣獲回響的同時,他也希望能夠把他的經歷寫下來,讓更多人能記取反省這段歷史。二○二○年,人權館為生哥發行了《Facing the Calamity陳欽生英語回憶錄》,並於二二三年再版。該書收錄了政治受難者的第一手見證與不義遺址空間記錄,迄今仍是館內重要的英語文本之一。而今,在眾多讀者的引頸期盼下,生哥將最新的中文版生命故事交由人權館出版,字裡行間,可以讀到生命經過苦難淬鍊、不被打倒的強韌意志。
閱讀生哥親筆寫下的生命故事,一字一句, 每一次的訴說,都是一次與過往巨大陰霾的戰鬥:「我們是政治受難者,但從未捏造生謠、從未虛言道假。我們忍痛回憶、一再訴說,為的是希望無端加諸我們身上的悲劇不再重演。」
由衷感謝生哥願意寫下他的真實故事,面對歷史,我們需要更多的真實。因為真實自有無法抵擋的力量,讓我們不再重蹈覆轍。
推薦序一
國立東華大學歷史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陳進金
「生哥」,是好友們對陳欽生前輩的親暱稱呼,這是一個沉重又令人敬重的名字。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日,當時就讀成功大學的生哥,因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遭調查局人員誘捕,歷經種種酷刑逼供,最後仍查無實證。理應被釋放的生哥,卻轉而被關押在景美看守所,同年十月十六日遭起訴,指稱他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就讀成功大學期間為匪宣傳,最後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直到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才被釋放出獄。
我認識生哥是在一場志工培訓活動。二○一四年六月十四至十五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與東華大學歷史系合辦「綠島人權口訪志工培訓計劃」活動,我們系上師生約四十人前往綠島參加活動,生哥是志工培訓營的講師。在課堂上生哥分享受難經歷,說道:「自從發生這件事情以後,我就不敢(還是不想)再踏進台南這座城市,因為這裡給我太多痛苦的回憶。」生哥是在事隔四十年(二○一二)後才又回到台南。我心中想像著生哥這四十年來的心情,眼淚不禁簌簌流下。生哥又談到他不識字的母親,竟然從馬來西亞輾轉來到台灣,又前後兩次從台北到綠島終於母子相見的那一幕,此時伴著生哥〈母親你在何方〉的歌聲,同學和我幾已泣不成聲。
生哥在調查局酷刑凌虐的過程中,曾經三次想要自我了結生命,剛到綠島時也有放棄生命的念頭。即使出獄了,苦難依然如緊箍咒般如影隨形,國民黨當局不讓生哥回馬來西亞,也不發給他身分證,生哥好像是從被關在綠島的綠洲山莊,改關押在「台灣監獄島」。三年沒有身分證的日子裡,生哥曾流落街頭,當過臨時工,甚至一度想與加害者同歸於盡。一個本來應該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留學的馬來西亞僑生,陰錯陽差來到台灣,卻因白色恐怖案件而讓生命承載了無數劫難。生哥的生命史是沉重的。
一九八六年五月,生哥取得台灣身分證,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生活漸漸穩定,幸運之神終於來眷顧苦難的人了。一九八七年底,生哥回到睽違二十一年的家鄉(馬來西亞)探望母親與家人,一九八八年完成婚姻大事,娶得美嬌娘李桂芬女士共組家庭。之後,生哥自己開了一家國際貿易公司,因為談生意還跑過四十幾個國家。生哥這樣過了二十年平靜的日子,做生意,照顧家庭,也享受天倫之樂。
原本不再回想過去,打算刻意忘記痛苦記憶的生哥,卻發現台灣年輕人對這一段「台灣現代史(白色恐怖)」是陌生的,於是他再度面對傷痛,勇敢說出自己的生命史。二○一○年初,生哥參加人權青年體驗營,第一次回到景美看守所,第一次公開分享自己的苦痛歷史。此外,他到處演講、拍攝紀錄片、擔任園區(景美和綠島)導覽志工。生哥常說:「我在台灣這塊土地受難,生根、開花、結果,台灣人民給我的遠遠超過迫害我的國民黨。」所以,他要回饋台灣人民與台灣這塊土地。二○一六年二月,曾經流落街頭的生哥與「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結合一批政治受難者的力量,舉辦「人權辦桌」活動宴請街友。「生哥」對待生命的態度是令人敬重的。
生哥出版這本《謊言.真相》自傳,比二○一七年的《謊言世界 我的真相》更為詳細。除了讓更多人了解那一段慘無人道的悲劇,讓後人引以為鑑之外,本書更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在書中透過生哥親身經歷的記憶,對照目前檔案局典藏的自白書資料,我們發現這些檔案很多都是虛構的,就如Natalie Zemon Davis在《檔案中的虛構:十六世紀法國司法檔案中赦罪故事及故事的敘述者》一書所述,這些檔案所記載的故事純屬虛構,史家不可據以重建歷史。再者,本書對綠島綠洲山莊的建築有詳細的描述,包括大、小廚房,這對於重建歷史記憶空間有其重要貢獻。
生哥說:「我需要知道真相。」這本自傳已跨出第一步。前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立下承諾—「三年完成轉型正義」,至今尚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希望在賴清德總統任內,「真相」可以完全公諸於世,讓生哥可以驕傲地對子女說:「爸爸活得很有尊嚴,爸爸很愛這塊土地。」
推薦序二
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教授 薛化元
陳欽生出生於馬來西亞,是前來台灣求學的僑生。他高中畢業後,原本申請到英國利物浦大學深造,因朋友邀約轉往台灣。來台留學期間,他不幸捲入白色恐怖冤假錯案,成為白色恐怖受難者,改變了他的一生。當時,調查局指控他涉嫌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由於調查局結果係屬無中生有,最後再以他在馬來西亞曾加入馬共組織,指控他「在馬來西亞加入共產黨,一九六七年就讀省立成功大學期間,向同學鄭茂盛、胡綠華、蘇仁政、何芳羔、屠君健等為匪宣傳,宣揚匪偽建設進步,科學發達」,最後被判刑十二年。
雖然馬來西亞官方透過領事曾經想辦法救援,並曾在香港舉行記者會,使這個案件受到國際矚目,國際特赦組織也聲援此一案件。但是,陳欽生就像一般白色恐怖的受難者一樣終究判決確認,一九七一年先關押在景美看守所,一九七二年再被送到綠島的綠洲山莊。在綠島期間,他的母親還從馬來西亞趕到台灣,雖然獲准接見但不免百感交集。刑期即將屆滿之際,陳欽生再被送到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進一步接受思想改造教育。出獄前,陳欽生提出想回馬來西亞的意向,但是沒有獲得批准。縱使他的弟弟從馬來西亞前來台灣,想帶陳欽生回家,卻因沒有辦法取得身分證,無法出境,只能留在台灣。
陳欽生本不具中華民國國籍,沒有身分證,出獄之後更是令他走投無路。當時國民黨當局既不准他回馬來西亞,也不准他移民到加拿大,在台灣生活是萬般無奈,幾經力爭最後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台灣謀生幾年以後,陳欽生回到離開二十一年的馬來西亞,對於接下來要定居台灣還是返回馬來西亞,他也曾遲疑,最後選擇在台灣繼續發展。
陳欽生出獄後,非常努力經營事業,同時積極分享他的人生經驗。歷經折騰,最後他不僅走出陰霾,接受口述訪談,主動調閱相關檔案,重新見證自己的人生,二○一四年還進一步完成口述紀錄片,這次他出版完整的自傳,對於想了解白色恐怖期間受難者故事的讀者而言,自然是添加了新柴火。更重要的是,未來透過自傳與檔案對照,更是能對台灣轉型正義的發展有相當正面的貢獻。今(二○一六)年,更與另一位政治受難者蔡焜霖前輩,在台北街頭辦桌,回饋社會。
我和陳欽生是在景美人權園區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認識的,後來又有機會在計畫中由團隊對他進行口述訪談,增加其原本的口述歷史的內涵,在互動之間感受到他的真誠、認真跟努力。相對於他年輕歲月的悲慘記憶,更可看出一個受難者如何面對人生的悲劇,進而發展自己新的生命,而最後再回頭探究自己悲劇發生的內涵及意義,而且他努力與社會分享,包括返回母校成功大學與學弟妹分享。他不放棄探究真相,追求轉型正義,這種勇氣和努力是相當值得欽佩的。
整部自傳呈現完整的人生故事,行文流暢,方便閱讀,是一本值得推薦的白色恐怖受難者自傳。承蒙陳先生的好意,讓我可以在出版前拜讀書稿,更樂於推薦給關心白色恐怖與台灣歷史發展的朋友。
前言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春天,十二年莫須有的牢獄之災終於結束。在重獲自由的那一刻,我僅希望能夠早日離開這個傷心之地,回到我思念已久的故鄉馬來西亞和母親的懷抱,重新出發,避免留在台灣,日後觸景傷情,憶及痛苦不堪的往事。
事與願違,中華民國政府以我知道得太多的荒謬理由,強制把我留在台灣。同時,中華民國政府有關單位也違背承諾,說要在我出獄時發給我中華民國身分證,安排住宿和工作,但都失信於我。
一九八三年台灣還在戒嚴中,我在沒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寸步難行,長達三年之久。我過著無家、流浪的生活。在那段無助痛苦的日子裡,我歷經許多難以啟齒的痛苦遭遇,因此我希望把這些悲慘淒愴的點滴足跡,盡可能藉由文字、照片或圖像,將它們留下來供後人參閱。
從成為無家者的那一刻開始,我歷經三年多的堅持奮鬥,終於在一九八六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我的人生似乎有了轉機,見到了些許亮光。一九八八年與恩人李榮貴先生的女兒—李桂芬小姐成家之後,我看到了未來的希望。我對自己承諾,也對家人承諾,不再提起任何有關過去我所遭遇的迫害與痛苦。我會把所有時間與精力放在建設家庭幸福之上。在全心投入、努力奮鬥下,我的確度過了近二十年平靜未受過去痛苦干擾的幸福日子。
二○○七年,我心想該是時候回饋這塊曾經願意接納我的土地以及適時向我伸出援手的貴人,於是漸漸退下職場,在民間機構擔任志工,照顧貧困病痛的同胞,在過程中獲得許多滿足與成就感。
兩年後某一天,我平靜的生活被一位學者專家破壞了,他喚起了我痛苦的回憶。從那時開始,儘管感到無奈,他的誠意卻令我難以推辭,百般思考後,我勉強接受建議,站出來陳述並記錄我在台灣遭受的傷害,以及我所經歷的痛苦和飽受折磨的悲傷往事。他說服了我,讓我覺得應該要讓台灣的同胞,甚至海外的朋友,了解台灣在白色恐怖期間所發生的悲劇。這些苦難,不能也不應該被忘記。同時更須提醒現在正在享受民主自由的人們,若想要繼續過著平靜快樂自由民主的日子,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必須以大眾的智慧和信念,守住前人拋頭顱灑熱血爭取來的成果,尊重我們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民主自由方能永續。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成立之初,我即獲邀擔任志工,分享生命故事。在解說導覽的時候,常常遇到許多來自海外前來園區參訪的國際貴賓。許多國家都曾經發生與台灣類似的國家暴力,所以在導覽座談時很容易產生某種程度的同理心,討論共同的需求和希望,期望國家能給予受害者更多的照顧、賠償與道歉。
我也常常會利用機會告訴國際友人,台灣是一個尊重民主、自由與人權的國家。我堅定地告訴他們,台灣願意,也有能力對發生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的困難,在能力範圍內盡力付出。我也期待國際友人能進一步了解台灣目前面臨的困難與壓力,希望民主自由的國際社會能以和平的方式來支持台灣。身為一個政治受難者,有機緣在國家人權博物館作為見證者,為來自海外的貴賓導覽解說,想來該是我的榮幸、責任與義務。
二○一七年,成功大學學弟曹欽榮先生協助我出版了一本書—《謊言世界 我的真相》,簡單扼要陳述了我的人生故事。很開心這本書帶來某種程度的效應,但我總覺得這本書並沒有完全把我想要記錄的完整記錄下來。因此我心想只要有機會,一定要好好再寫一本更完整的自傳,將我那些不為人知的悲歡苦樂留下來,提供給對這個議題感興趣的社會大眾、國際友人或年輕孩子,讓他們能透過這本書認識被遺忘的負面歷史,和我們這一群曾被國家凌虐、被社會唾棄仇視的人如何在極端困境中找回自己,或許進而了解一九四九到一九九一年白色恐怖時期確實發生卻刻意被隱藏的悲劇,藉此點醒世人尊重人權。唯有尊重人權,帶著愛與關懷,世界才會有真正的和平,悲劇才不會再度重演。
時機終於成熟了,在監察院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的鼓勵支持下,我開始著手撰寫心目中的這一本書。
試閱
第二章 留學.受難
錯誤的選擇
一九六七年,我從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三德國立高中畢業後,預計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當年馬來西亞的高中畢業文憑試題都由英國劍橋大學主導)。我的畢業考成績相當好,因此我的二姊夫(也是英國人)建議我去英國留學,同時也已經協助我申請到利物浦大學入學許可。英國學制以年初為學期開始,不像中華民國,學期開始是在下半年。所以,我雖然已經申請到入學許可,但得等到一九六八年年初才能去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後來因爲對一位高中同班同學的承諾,才選擇中華民國台灣。
出發前往英國前半年,高中同學羅玉健來訪,他說他想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
我問他:「台灣在哪裡?」
他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去台灣讀書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中華民國政府非常照顧僑生。」
雖然如此,我還是沒有意願去中華民國台灣。為了敷衍他,也因為我當時認為想申請到國外讀書非常不容易。於是我跟他說:「只要他能夠幫我申請到台灣任何一所大學的入學許可,我就跟他去台灣。」
沒想到當年中華民國政府因為政治因素,非常期待海外華僑子弟能去台灣讀書,也就是說越多海外華僑子弟到台灣去讀書,就表示海外的華僑都是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的。因此華僑子弟持有高中畢業證書,哪怕是假的,不論是年紀稍長或年輕,只要提出申請,幾乎是沒有不准的。
我的同學協助我透過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的中華總會,向台灣的教育部提出申請去台灣唸書,很快就得到了准許。為了遵守承諾,我向家人表示我要去台灣讀書,幾乎和家人鬧翻,除了三姐,沒有任何家人希望我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理由是在台灣拿到的畢業證書都不被馬來西亞政府認可(除了牙科)不知道家人如何得知這件事情。我為了遵守承諾,還是決定隨他去台灣,正因為這個承諾,我來到了台灣這塊陌生的土地。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我搭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班機(CPA),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起飛,約六小時後抵達香港,停留一夜,隔天才又飛往台灣。當年為了國防安全考量,飛機不能直飛台灣機場,必須經由第三國或地區,這是我到達目的地台灣之後才知道的限制。
飛機抵達台北松山機場,下機之後,經過飛機場的走廊通道,看到牆壁上貼滿了奇奇怪怪的宣傳海報,覺得我好像來到了一個神秘的地方。走出航廈大門,迎面看到的許多從電線桿垂吊而下,甚至掛在不太高的大樓的大布條上的標語,如「匪諜就在你身邊」、「隔牆有耳」、「知匪不報與匪同罪」、「殺朱拔毛」⋯⋯等等,看得似懂非懂,讓我覺得好奇怪,有些驚訝。
我是不是真的來錯地方?心裡浮現這些疑慮與想法時,我心想是不是應該馬上離開這個地方,回到故鄉馬來西亞再重新考慮,不過我缺錢買回程機票,只好留下來。既來之則安之,要來台灣是我自己的決定,不管日後會遇到什麼困境與挫折,都應該要承擔、面對,讓我的家人與親朋好友放心,讓他們看到我不是一個容易被打倒或放棄的人,證明我可以克服所有可能出現在眼前的困難,是一個信守諾言、對自己有信心的人。從小我就接受這樣的教育,做一個有信用、能獨立思考以及能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其實,我還有另一個想法,就是學制上的差異。在台灣,大學開學日期是在一九六七年的九月,英國開學日則是一九六八年的一月,如此一來一往,去台灣讀書可以提前半年畢業,不也很好嗎?沒想到的是,我到達台灣後,才知道當年我們這些所謂的僑生,因教育程度、所學科目及語言能力等,比起台灣本地學生有相當大的差異,為了避免造成教學上的困擾,僑生必須多讀一年大學先修班,以拉近程度,畢業時間反而多了半年,真是錯中錯呀!
來到台灣以後,才發現台灣的官方語言是中文。我的中文程度非常不好,我在馬來西亞就讀的初高中幾乎都以英語教學,這讓我在台灣唸書吃盡苦頭。還記得,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國文,我修了三學期都沒及格,正當我苦惱不知能否畢業時,調查局替我解決了這個難題。
一年的大學先修課程雖然讓我的中文程度有進步,但進入台南成功大學就讀化學工程學系時,我發現根本趕不上功課,幾乎看不懂中文版課本。幸好教授很體諒我們這些少數來台僑生中文程度不好,盡量允許我們用英文作答,這才勉強跟上。
成功大學時代的生活
在台南讀書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相當單純。除了在學長引薦下常常去一個由美國政府設立的機構USIS(美國新聞處)看書、複習功課、看英文報紙雜誌以外,我不曾參與任何課外活動或是社團。
記得大學一年級下學期在成大游泳池游泳時,認識了成大教授王大深的女兒王繡榕,除了給她補習英文數學,她的父母親偶而也邀請我到她家裡吃飯。
我被調查局誘捕關押近五個月,家人無法知道我的生死,直到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後,才可以有條件地對外連絡,但只限定台灣國內,不允許與國外的家人通信。幸好有王繡榕,我請求她幫我寫信告訴我的母親和家人,我還活著。感恩有她,我的靈位才沒有列入祖先牌位。在台南那段單純、想家和寂寞的日子,我非常感謝有她陪伴。
獲得自由後我一直不敢再踏入台南,直到四十多年後才有機會再遇見她。她說,我出事之後她很焦慮,心急如焚,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過了兩個月,她才認為我不告而別,可能因為我趕不上大學功課,放棄學業回馬來西亞去了。她完全不知道我到底發生了什麼,幫我繳了兩個月房租,後來又決定把我留在住處的東西全部整理好,打包交給我的同學胡綠華。請他畢業回馬來西亞時,把東西帶回去給我。後來我遇到胡綠華同學,問他有沒有這回事,他說印象模糊,記不得了。總之,感謝這兩位曾經關心過我的人。
我很喜歡美國新聞處的環境和氣氛,常常去,印象中好像還有冷氣,那個時候有冷氣的地方非常少。美國軍方人員很客氣友善,最重要的是這裡有許多英文雜誌、報紙和書籍,可以隨意閱讀,稍解思鄉之苦。
受難
我的未來人生和前景都看好,我和家人商量好,成功大學畢業後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繼續攻讀碩、博士,完成學業後返回馬來西亞。很不幸地,就在此時,一九七○年十月,台南美國新聞處發生一件小小的爆炸案。
根據當時警方的調查,台南警察總局鎖定一群年輕高中生,他們只是為了好玩(另外有一說法是學生幫派之間的尋仇報復),把自製爆裂物藏在書包帶到美國新聞處放在走廊,可能天氣炎熱,爆裂物不堪高温忽然爆炸,傷了一些人。當時的官方新聞以及中國時報、聯合報等都有報導。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台南調查站的調查人員還以這個台南警察局認定是一群高中生所為的爆炸案為理由,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將我騙到台北。
雖然是五十多年前的往事,我仍記得很清楚。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號下午五點左右,我上完三年級下學期開學第一節曹簡禹教授的物理化學課,開心地慢慢走回住處—勝利路一三九巷十二號。突然間,巷口轉角冒出一個相當魁梧的陌生人擋住我的去路,開口就問:「同學,同學,請問你認不認識一個陳某某,他就住在這附近。」
我心想怎麼會這麼巧,回說:「長官,你要找的人就是我。請問有什麼事嗎?」
他說:「不要緊張,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只是剛剛我們接到一通從台北打來的電話,是你一位姓蔡的親戚。他說他明天一早就要回馬來西亞,沒有時間到台南來看你。所以他打電話給我們,希望能找到你,帶你去台北,他想跟你聊聊,交代一些事情。」
我不疑有他,反而非常開心,認為真的是好事一樁。我回說:「哦,好,那請你等我一下,好嗎?我去換一件衣服,拿些錢。」
我心想既是遠方來的親戚,理當至少請他吃個宵夜或早餐吧。
那個陌生人跟我說:「不用,不用,時間非常緊湊。我們的車子就在對街,請你跟我們來,明天一大早你就可以回到學校了。」
我說:「那好吧。」
我隨他走過馬路,一坐進車,就被兩個壯漢夾在後座中間,前座也有兩個人。
車一發動,我忽然想起好像沒有親戚姓蔡,就問:「長官,長官,我好像沒有姓蔡的親戚。請問你們到底要把我帶到哪裡?有什麼事情嗎?可不可以告訴我?」
他們臉色一變,說:「你自己做的事,你比我們還清楚。」
我問:「我做了什麼事,請告訴我。」
他們回說:「你自己清楚。到了台北,你自然就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
當年還沒有高速公路,車子開上省道,車程近二十個小時。到了台北,我被關進至今我還找不到地方的一間約二坪大小的房間,桌上擺了筆和紙。
錯誤的選擇
一九六七年,我從馬來西亞霹靂州怡保市三德國立高中畢業後,預計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當年馬來西亞的高中畢業文憑試題都由英國劍橋大學主導)。我的畢業考成績相當好,因此我的二姊夫(也是英國人)建議我去英國留學,同時也已經協助我申請到利物浦大學入學許可。英國學制以年初為學期開始,不像中華民國,學期開始是在下半年。所以,我雖然已經申請到入學許可,但得等到一九六八年年初才能去英國利物浦大學就讀。後來因爲對一位高中同班同學的承諾,才選擇中華民國台灣。
出發前往英國前半年,高中同學羅玉健來訪,他說他想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
我問他:「台灣在哪裡?」
他說:「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去台灣讀書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中華民國政府非常照顧僑生。」
雖然如此,我還是沒有意願去中華民國台灣。為了敷衍他,也因為我當時認為想申請到國外讀書非常不容易。於是我跟他說:「只要他能夠幫我申請到台灣任何一所大學的入學許可,我就跟他去台灣。」
沒想到當年中華民國政府因為政治因素,非常期待海外華僑子弟能去台灣讀書,也就是說越多海外華僑子弟到台灣去讀書,就表示海外的華僑都是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的。因此華僑子弟持有高中畢業證書,哪怕是假的,不論是年紀稍長或年輕,只要提出申請,幾乎是沒有不准的。
我的同學協助我透過中華民國駐馬來西亞的中華總會,向台灣的教育部提出申請去台灣唸書,很快就得到了准許。為了遵守承諾,我向家人表示我要去台灣讀書,幾乎和家人鬧翻,除了三姐,沒有任何家人希望我去中華民國台灣讀書,理由是在台灣拿到的畢業證書都不被馬來西亞政府認可(除了牙科)不知道家人如何得知這件事情。我為了遵守承諾,還是決定隨他去台灣,正因為這個承諾,我來到了台灣這塊陌生的土地。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我搭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班機(CPA),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起飛,約六小時後抵達香港,停留一夜,隔天才又飛往台灣。當年為了國防安全考量,飛機不能直飛台灣機場,必須經由第三國或地區,這是我到達目的地台灣之後才知道的限制。
飛機抵達台北松山機場,下機之後,經過飛機場的走廊通道,看到牆壁上貼滿了奇奇怪怪的宣傳海報,覺得我好像來到了一個神秘的地方。走出航廈大門,迎面看到的許多從電線桿垂吊而下,甚至掛在不太高的大樓的大布條上的標語,如「匪諜就在你身邊」、「隔牆有耳」、「知匪不報與匪同罪」、「殺朱拔毛」⋯⋯等等,看得似懂非懂,讓我覺得好奇怪,有些驚訝。
我是不是真的來錯地方?心裡浮現這些疑慮與想法時,我心想是不是應該馬上離開這個地方,回到故鄉馬來西亞再重新考慮,不過我缺錢買回程機票,只好留下來。既來之則安之,要來台灣是我自己的決定,不管日後會遇到什麼困境與挫折,都應該要承擔、面對,讓我的家人與親朋好友放心,讓他們看到我不是一個容易被打倒或放棄的人,證明我可以克服所有可能出現在眼前的困難,是一個信守諾言、對自己有信心的人。從小我就接受這樣的教育,做一個有信用、能獨立思考以及能自己解決問題的人。
其實,我還有另一個想法,就是學制上的差異。在台灣,大學開學日期是在一九六七年的九月,英國開學日則是一九六八年的一月,如此一來一往,去台灣讀書可以提前半年畢業,不也很好嗎?沒想到的是,我到達台灣後,才知道當年我們這些所謂的僑生,因教育程度、所學科目及語言能力等,比起台灣本地學生有相當大的差異,為了避免造成教學上的困擾,僑生必須多讀一年大學先修班,以拉近程度,畢業時間反而多了半年,真是錯中錯呀!
來到台灣以後,才發現台灣的官方語言是中文。我的中文程度非常不好,我在馬來西亞就讀的初高中幾乎都以英語教學,這讓我在台灣唸書吃盡苦頭。還記得,大學一年級的必修課國文,我修了三學期都沒及格,正當我苦惱不知能否畢業時,調查局替我解決了這個難題。
一年的大學先修課程雖然讓我的中文程度有進步,但進入台南成功大學就讀化學工程學系時,我發現根本趕不上功課,幾乎看不懂中文版課本。幸好教授很體諒我們這些少數來台僑生中文程度不好,盡量允許我們用英文作答,這才勉強跟上。
成功大學時代的生活
在台南讀書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相當單純。除了在學長引薦下常常去一個由美國政府設立的機構USIS(美國新聞處)看書、複習功課、看英文報紙雜誌以外,我不曾參與任何課外活動或是社團。
記得大學一年級下學期在成大游泳池游泳時,認識了成大教授王大深的女兒王繡榕,除了給她補習英文數學,她的父母親偶而也邀請我到她家裡吃飯。
我被調查局誘捕關押近五個月,家人無法知道我的生死,直到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後,才可以有條件地對外連絡,但只限定台灣國內,不允許與國外的家人通信。幸好有王繡榕,我請求她幫我寫信告訴我的母親和家人,我還活著。感恩有她,我的靈位才沒有列入祖先牌位。在台南那段單純、想家和寂寞的日子,我非常感謝有她陪伴。
獲得自由後我一直不敢再踏入台南,直到四十多年後才有機會再遇見她。她說,我出事之後她很焦慮,心急如焚,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過了兩個月,她才認為我不告而別,可能因為我趕不上大學功課,放棄學業回馬來西亞去了。她完全不知道我到底發生了什麼,幫我繳了兩個月房租,後來又決定把我留在住處的東西全部整理好,打包交給我的同學胡綠華。請他畢業回馬來西亞時,把東西帶回去給我。後來我遇到胡綠華同學,問他有沒有這回事,他說印象模糊,記不得了。總之,感謝這兩位曾經關心過我的人。
我很喜歡美國新聞處的環境和氣氛,常常去,印象中好像還有冷氣,那個時候有冷氣的地方非常少。美國軍方人員很客氣友善,最重要的是這裡有許多英文雜誌、報紙和書籍,可以隨意閱讀,稍解思鄉之苦。
受難
我的未來人生和前景都看好,我和家人商量好,成功大學畢業後前往英國利物浦大學繼續攻讀碩、博士,完成學業後返回馬來西亞。很不幸地,就在此時,一九七○年十月,台南美國新聞處發生一件小小的爆炸案。
根據當時警方的調查,台南警察總局鎖定一群年輕高中生,他們只是為了好玩(另外有一說法是學生幫派之間的尋仇報復),把自製爆裂物藏在書包帶到美國新聞處放在走廊,可能天氣炎熱,爆裂物不堪高温忽然爆炸,傷了一些人。當時的官方新聞以及中國時報、聯合報等都有報導。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台南調查站的調查人員還以這個台南警察局認定是一群高中生所為的爆炸案為理由,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將我騙到台北。
雖然是五十多年前的往事,我仍記得很清楚。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號下午五點左右,我上完三年級下學期開學第一節曹簡禹教授的物理化學課,開心地慢慢走回住處—勝利路一三九巷十二號。突然間,巷口轉角冒出一個相當魁梧的陌生人擋住我的去路,開口就問:「同學,同學,請問你認不認識一個陳某某,他就住在這附近。」
我心想怎麼會這麼巧,回說:「長官,你要找的人就是我。請問有什麼事嗎?」
他說:「不要緊張,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只是剛剛我們接到一通從台北打來的電話,是你一位姓蔡的親戚。他說他明天一早就要回馬來西亞,沒有時間到台南來看你。所以他打電話給我們,希望能找到你,帶你去台北,他想跟你聊聊,交代一些事情。」
我不疑有他,反而非常開心,認為真的是好事一樁。我回說:「哦,好,那請你等我一下,好嗎?我去換一件衣服,拿些錢。」
我心想既是遠方來的親戚,理當至少請他吃個宵夜或早餐吧。
那個陌生人跟我說:「不用,不用,時間非常緊湊。我們的車子就在對街,請你跟我們來,明天一大早你就可以回到學校了。」
我說:「那好吧。」
我隨他走過馬路,一坐進車,就被兩個壯漢夾在後座中間,前座也有兩個人。
車一發動,我忽然想起好像沒有親戚姓蔡,就問:「長官,長官,我好像沒有姓蔡的親戚。請問你們到底要把我帶到哪裡?有什麼事情嗎?可不可以告訴我?」
他們臉色一變,說:「你自己做的事,你比我們還清楚。」
我問:「我做了什麼事,請告訴我。」
他們回說:「你自己清楚。到了台北,你自然就知道,我們要的是什麼。」
當年還沒有高速公路,車子開上省道,車程近二十個小時。到了台北,我被關進至今我還找不到地方的一間約二坪大小的房間,桌上擺了筆和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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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以下商品購買後,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客製化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含MOOK、外文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電子雜誌、下載版軟體、虛擬商品…等)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刮鬍刀、除毛刀…等)
-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含例假日)。
-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等),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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