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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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遇見了,就不孤獨了嗎?
會不會所有的遇見,都是一廂情願……
不只是小說,她寫出了這個時代裡惶惶追索愛的你和我。
劉梓潔寫給愛情裡的偶然與必然,甜蜜與荒誕。
皇冠
60週年
紀念出版
如果是命中註定,應該不會那麼難遇見,
遇見之後也不應該有那麼多困難。
小兔遇見熊,是在一個叫作「命中註定遇見愛」的交友網站。那一晚,熊傳來一則訊息:小兔,妳睡了嗎?
有些朋友是這樣的,妳們之間存在著不太恰當的親密感,比如小芝和施文蕙。施文蕙搞不清楚她和小芝之間有什麼問題,直到她明白小芝為什麼要遇見她。
兩個不知道在幹嘛的人在一起了,周期和大余就是這樣。他們很快地相愛,然後結婚,他們開著貨車到處露營,直到發生那件事,上了社會新聞……
哆啦A夢對朵拉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有一天你比我先走,答應我,把你的皮膚捐給我,我
序/導讀
問答代跋
生命中有某樣東西大於我,遇見了……
1.《親愛的小孩》寫了十年,《遇見》卻在十八個月後問世。我們可以看到《遇見》的主題比《親愛的小孩》更顯著,企劃性、或者說整體性也較足夠,可以聊聊妳在創作這兩本短篇小說集時的狀態,有什麼不同嗎?《遇見》又是怎麼開始的?
《親愛的小孩》寫十年,顯而易見主要狀態就是懶散。當然也是因為中間去做了其他的事(工作、寫散文、寫劇本、拍電影),它雖然有〈親愛的小孩〉同名短篇當作主力,但基本上還是個較散漫的集結,這是不可否認的,它比較是寫作軌跡與年輪的一覽無遺,或者說,新歌加精選。那麼,新歌是哪些呢?我想是〈親愛的小孩〉、〈禮物〉、〈馬修與克萊兒〉這三篇。
而《遇見》原先構想的,是〈馬修與克萊兒〉的延續。我想用人物來帶故事,篇名就用人名,而原本想的是以幾篇當作一組:如〈周期〉與〈蜜雪兒〉,是同一個故事的兩面,白話文叫做元配與小三。但寫著寫著,又把這種「設計」打破了。後來乾脆讓每篇各自獨立,只留一小條線索當作尋寶,其實哪一篇先看都沒關係,沒看出這人跟那人有關,也沒關係。
寫這七篇小說的時候,我還是經常到處旅行,接了電視劇本《徵婚啟事》,電影劇本也在進行,還完成浩大的搬家工程。但我覺得寫小說對我來說,已經是一件很有紀律的事。例如,〈葉妍玫〉最早發表在《皇冠》雜誌的六十週年特別號,小說還沒寫完,我就必須去東京。我把自己關在新宿那個狹小但陽光充足的房間裡,寫寫修修整整兩天,完全不會覺得,都來到日本了沒去吃喝玩樂有什麼可惜。〈小芝〉更特別,開了頭之後,我就到歐洲交流兼旅行,從德國的斯圖加特到巴黎、巴黎到亞維農、亞維農到尼斯、尼斯到佛羅倫斯,每一程長途火車上,只要坐定了、吃飽了,我就把桌子放下來、打開電腦開始寫。而在台北的工作狀態則是,把劇本交出去等候意見回覆的那一兩天,我就可以再把某一篇前進個兩頁,或打出新的一篇的草稿。
不再像以前,需要熱機熱半天,或需要心無旁騖、齋戒沐浴才慢吞吞打開檔案。主要是,生活與工作時程仍然是忙碌的、緊湊的,但寫小說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恨不得趕快見到它,會甘願為它排出時間。就像熱戀中的情侶再忙都會擠出時間來約會,說沒時間的通常是沒那麼愛了。(笑)
《遇見》就是在這種,我與小說熱戀的甜蜜期完成的。
當然最理想的創作狀態是,只寫小說,其他別的都不做。但當現實無法給予這種條件時,才是考驗真愛的開始。
2.記得有一天,妳突然決定要用「遇見」來當作這本書的書名。請梓潔跟我們談談,為什麼是「遇見」呢?看完這本書會發現,遇見有時候是故事的開端,有時候是故事的結局。遇見這件事,對妳來說到底是什麼?
今年二月我去了一趟雲南。我平日生活散漫,但在旅行中我會把自己收得很緊,所有行程細節都會安排妥當,不容出錯,但唯獨雲南可以,因為我跟它實在太熟了。我知道我可以安全地把自己拋出去幾天。那是幾乎完全沒有預約的旅程,飛機到了麗江,我才知道我是個大笨蛋,因為那天是小年夜,隔天是除夕,古城恐怖的人潮還可以不聞不見,但,所有巴士都停開。完蛋了,我哪兒都去不了,而且除夕夜開始到大年初三,麗江旅館民宿房價將翻兩三倍。我必須想辦法離開麗江。我挨家挨戶地去詢問每家旅遊代辦處、散客服務中心、驢友俱樂部(自助旅行、登山同好),都沒有車子,因為所有車子都被旅遊團包了。這些櫃檯大姊小弟一個個渾身是戲,有個戴牛仔帽、叫蒼鷹還是蒼狼的嚮導,還一邊斟酒,一邊跟我說他到世界各地高山遠征的故事。
後來,我只好做了我這輩子原本打死不做的事:跟旅遊團,坐遊覽車從麗江到香格里拉。一整車,有浙江富商帶了小三、私生子、以及和元配生的胖女兒;有北京白領雙T雙婆;當然正常人家的也很多,唯獨我一人獨行。而其中最挑起我小說家神經的,是藏族姑娘導遊。我本來很怕導遊,覺得他們就是一直推銷商品和一直講冷笑話而已,但這妞兒很強悍很有原則,會直覺她當導遊前都是在草原騎馬打獵的。有人遲到一分鐘她就會板起臉孔,像個值星官站在車門邊喊:「快!快!快!全車人都等你呢!」長得漂漂亮亮也不給虧,非常硬。後來才知道,她之前帶團去雪地,有個孕婦不聽勸告還下去玩,結果流產了,她被停工好久。
我當時想,這幾乎就是馬修‧史卡德的角色原型了吧!誤射了小女孩,從此流放自己;意外讓客人流產,從此冷硬鐵血。
旅遊團解散後,我繼續往西走,到梅里雪山山區,最後徒步到名為「雨崩」的村落。一路認識了好多人,在兩三天內,在海拔三千多公尺、氣溫零下的地方,相識、一同拼車拼房、一同吃飯喝酒、道別。
我又回到香格里拉,那當時沒人要去的地方,因為在我出發前兩週,千年古城因客棧的電暖爐燒到了窗簾,窗簾又蔓延到木頭屋樑,天寒地凍水管都結冰,根本救不了,居民住客一一逃出,看著整座城變成火海。
我十年前第一次去香格里拉的時候,那片古城非常冷清,只有幾戶住家,一兩家酒吧與咖啡館,許多宅院老舊失修,巷弄裡真的只有老人和老狗;七年前第二次去,它已重新被修繕招商,變成酒吧街、商店街,夜夜笙歌;今年第三次去,什麼都沒有了,只是一大片燒焦的廢墟。
其實我內心的衝擊是非常非常大的。有一種記憶被剷除銷燬,卻莫可奈何的感覺。而事實上,這種感覺,在我有豐沃記憶的區塊,如台中舊市區,如師大夜市,也一直在上演著。
回到台北後,不到一個月時間,我決定把原本依山傍水的郊區房子賣掉,搬到市區的老公寓,回到租屋族。因為住市區不需要車子了,也把車子賣掉。無房無車,人生重新開始。因為在去雲南之前,我一直在找台中的房子,想搬回台中,卻非常非常不順。但心念一轉,租房、賣房、打包搬家,卻有如神助一樣,一件件迅速安妥。
我知道有很多很多東西,我無法掌握。我唯一能做的,就像是處在暴風中心,看著它,看著它要到哪裡去;看著,我什麼時候出手該做些什麼。隱隱約約去感受,這事是會成的,它就會很順;不成的,斷手斷腳也成不了。(小芝曰:如果是命中註定,應該不會那麼難遇見,遇見之後,也不應該有那麼多困難。)
大約就是在最倉皇忙亂的時候,有天和朋友在線上傳私訊,他聽我說了這一大堆,只回我一句德勒茲的名言:「生命中有某樣東西大於我,遇見了……」(朋友在後面自己還加上:嘿嘿嘿。)這句話正中紅心。
我遇見的,就是那個抽象的、大於我許多許多的東西。遇見一個個出現又消失的人、一座興起又衰敗的城、泡沫般卻一直汩汩湧上的房價……我能做的,就只是看著它。或者,再多一點,把它寫下來。
然後,練習對它說:嘿嘿嘿。
-摘自《遇見》問答代跋
推薦序1──
愛的角色接龍
小說家、FHM總編輯/高翊峰
有好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想著關於愛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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