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排行榜
High Fidelity
歷久不衰的心碎經典。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一個開唱片行的男子喋喋不休地排著他各式的「排行榜」:最愛的書前五名,爸媽最愛電影而我最討厭的電影前五名,最愛的A面卡帶第一首前五名,……還有,傷害我最深的女友前五名。
在倫敦的一條小巷子裡,三十五歲的洛.佛萊明開了一家小小的二手唱片行。在三年同居之後,他的女友蘿拉棄他而去,搬離他塞滿唱片、錄音帶和CD收藏的家。洛因此開始依照年代排序,列出他自己有生以來最值得紀念的戀情:排列出最使他傷心難過的前五名女友,這是他的「失戀排行榜」。
洛和他唱片行的兩名怪咖員工迪克和巴瑞,最常做的事也是興致勃勃地排他們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top 5,像是最佳的前五名唱片第一面第一首,最佳的前五名葬禮音樂,最佳的前五名有字幕的外國電影……。在自我嘲謔當中,洛看著他三十多年人生,就在一張張唱片專輯的名稱、歌名和曲目的記錄中流淌著:一旦對一個女孩有好感,就準備錄一張她會喜歡的卡帶給她,但是,隨著每段戀情的結束,曾經幫他陷入愛河的音樂,只會在失戀時使他悲傷。
即將邁向三十六歲的日子,洛發現與自己最熱愛的音樂共度的三十多年生活,只是世俗眼光下尚未脫離青春期的「不成材」:聽了太多音樂只是把人生搞砸,…..當同年的人擁有了事業、婚姻,只有千百萬首愛情的歌曲陪伴在人生與愛情裡都被判出局的他……
在倫敦的一條小巷子裡,三十五歲的洛.佛萊明開了一家小小的二手唱片行。在三年同居之後,他的女友蘿拉棄他而去,搬離他塞滿唱片、錄音帶和CD收藏的家。洛因此開始依照年代排序,列出他自己有生以來最值得紀念的戀情:排列出最使他傷心難過的前五名女友,這是他的「失戀排行榜」。
洛和他唱片行的兩名怪咖員工迪克和巴瑞,最常做的事也是興致勃勃地排他們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top 5,像是最佳的前五名唱片第一面第一首,最佳的前五名葬禮音樂,最佳的前五名有字幕的外國電影……。在自我嘲謔當中,洛看著他三十多年人生,就在一張張唱片專輯的名稱、歌名和曲目的記錄中流淌著:一旦對一個女孩有好感,就準備錄一張她會喜歡的卡帶給她,但是,隨著每段戀情的結束,曾經幫他陷入愛河的音樂,只會在失戀時使他悲傷。
即將邁向三十六歲的日子,洛發現與自己最熱愛的音樂共度的三十多年生活,只是世俗眼光下尚未脫離青春期的「不成材」:聽了太多音樂只是把人生搞砸,…..當同年的人擁有了事業、婚姻,只有千百萬首愛情的歌曲陪伴在人生與愛情裡都被判出局的他……
名人推薦
各界讚譽
◎五月天瑪莎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詩人林則良
......然後他站起身來,打開房東的CD唱盤,放進一張他昨天才剛買的David Sylvian新專輯Blemish,售價差不多二十英磅,他把聲音轉到接近最小,電吉他及電波重重疊疊如海浪在房間裡持續緩慢迴盪,在安靜的夜裡,他推開窗門;他坐在陽台的白色塑膠椅;他望著對面枯萎的樹在緩緩婆娑;他望著對面屋頂、街道、停放的汽車閃閃發光的碎冰;他撫摸煙灰缸的冰冷,以及融化了的冰的水珠;他慢慢抽起一支煙 ,在倫敦偏西北的Kilburn,他緊緊抱住他自己。這只不過是他無期徒刑的某天夜晚。
◎知名音樂人陳珊妮
其實我在回答自己“我可以!“
我想我是中了流行音樂的毒
背著剛買的CD我要去錄音室工作了每天都是做愛般的爽快持久高潮不斷
◎作家、音速青春站長陳德政
《失戀排行榜》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趾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知名影評人膝關節
《失戀排行榜》是獻給樂迷的藏寶圖,滿布當代音樂人才能理解的機關。若你不是樂迷,那麼請你從尼克.宏比古怪的都會筆觸理解這些怪咖想法。假設你是位樂迷,那麼你就能幸運地透視尼克寫這群宅客音樂咖的辯論是多麼饒富用心。你忍不住把書裡提過的專輯從你家CD或黑膠倉庫裡找尋蹤跡,懷疑你當年喜愛及購買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你不見得會衰小失戀,但你這輩子都在制定屬於自己世界的排行榜、各種千奇古怪的排行榜。尼克.宏比或許不能稱上最棒的小說家,但他絕對能被樂迷封為最了解當代音樂的怪咖。以及,懂得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那種會心一笑,只存你與書之間。
◎金獎設計人聶永真
一直對號入座我也是很困擾的啊(拍腦門)。
◎【對我說髒話】站長
尼克.宏比今年五十四歲,但他仍是個長著老臉的青少年,嘴賤而敏感,尖酸卻善良。《失戀排行榜》中文版二○○三年初版一刷,那年我二十八歲,小說主角洛三十六歲。這個遜咖用他的機智和音樂品味優雅地對這個社會比中指,發現有人跟我一樣看到《天下》、《商週》之類的財經雜誌會作嘔是件安慰的事。如今,這書要再版了,而我也到了洛的年紀,我要把書溫習一遍,提醒自己世上並非只有追求金錢權力然後被膜拜這樣的價值觀,下次看到《天下》、《商週》還是要作嘔,吐在封面那些西裝男臉上。
◎《衛報》
讀《失戀排行榜》就像在聽一張偉大的單曲唱片。你一開始聽就知道它真是美妙,而且在歌曲即將結束時,你會想再聽一遍,因為它讓你感覺年輕,以及成熟,而在播放的同時你臉上會露出愚蠢的笑容。要是這本書是一張唱片的話,我們會立刻說它是及時經典。因為它就是那樣的東西。
◎五月天瑪莎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詩人林則良
......然後他站起身來,打開房東的CD唱盤,放進一張他昨天才剛買的David Sylvian新專輯Blemish,售價差不多二十英磅,他把聲音轉到接近最小,電吉他及電波重重疊疊如海浪在房間裡持續緩慢迴盪,在安靜的夜裡,他推開窗門;他坐在陽台的白色塑膠椅;他望著對面枯萎的樹在緩緩婆娑;他望著對面屋頂、街道、停放的汽車閃閃發光的碎冰;他撫摸煙灰缸的冰冷,以及融化了的冰的水珠;他慢慢抽起一支煙 ,在倫敦偏西北的Kilburn,他緊緊抱住他自己。這只不過是他無期徒刑的某天夜晚。
◎知名音樂人陳珊妮
其實我在回答自己“我可以!“
我想我是中了流行音樂的毒
背著剛買的CD我要去錄音室工作了每天都是做愛般的爽快持久高潮不斷
◎作家、音速青春站長陳德政
《失戀排行榜》是一部動人的成長小說,閱讀時讓人感覺一股年輕的氣息灌注到體內,從鼻腔、咽喉、肺部,到右腳無名趾的第二段趾節。也是一張雋永的唱片,躺在唱盤上以平穩的轉速將珍貴的生命片段一圈一圈轉進去:平行的溝槽記載著刻骨銘心的事件,螺旋的紋路蝕刻了一首首伴你多年的樂曲。
◎知名影評人膝關節
《失戀排行榜》是獻給樂迷的藏寶圖,滿布當代音樂人才能理解的機關。若你不是樂迷,那麼請你從尼克.宏比古怪的都會筆觸理解這些怪咖想法。假設你是位樂迷,那麼你就能幸運地透視尼克寫這群宅客音樂咖的辯論是多麼饒富用心。你忍不住把書裡提過的專輯從你家CD或黑膠倉庫裡找尋蹤跡,懷疑你當年喜愛及購買的原因是什麼?雖然你不見得會衰小失戀,但你這輩子都在制定屬於自己世界的排行榜、各種千奇古怪的排行榜。尼克.宏比或許不能稱上最棒的小說家,但他絕對能被樂迷封為最了解當代音樂的怪咖。以及,懂得你為什麼喜歡這些音樂。那種會心一笑,只存你與書之間。
◎金獎設計人聶永真
一直對號入座我也是很困擾的啊(拍腦門)。
◎【對我說髒話】站長
尼克.宏比今年五十四歲,但他仍是個長著老臉的青少年,嘴賤而敏感,尖酸卻善良。《失戀排行榜》中文版二○○三年初版一刷,那年我二十八歲,小說主角洛三十六歲。這個遜咖用他的機智和音樂品味優雅地對這個社會比中指,發現有人跟我一樣看到《天下》、《商週》之類的財經雜誌會作嘔是件安慰的事。如今,這書要再版了,而我也到了洛的年紀,我要把書溫習一遍,提醒自己世上並非只有追求金錢權力然後被膜拜這樣的價值觀,下次看到《天下》、《商週》還是要作嘔,吐在封面那些西裝男臉上。
◎《衛報》
讀《失戀排行榜》就像在聽一張偉大的單曲唱片。你一開始聽就知道它真是美妙,而且在歌曲即將結束時,你會想再聽一遍,因為它讓你感覺年輕,以及成熟,而在播放的同時你臉上會露出愚蠢的笑容。要是這本書是一張唱片的話,我們會立刻說它是及時經典。因為它就是那樣的東西。
序/導讀
推薦文
我的失戀排行榜
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沒很多人羨慕,但至少本書主角把它排在夢想工作的第二和第三名,而且重點是也有許多免費的唱片可以聽),一些還滿不錯的朋友(至少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表現出討厭我的樣子,儘管我自知有時滿討人厭),一本數字上還算不難看的存款簿(不難看純粹是自己覺得,也許帝堡的住戶看了會覺得我瀕臨破產邊緣),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未來(只要你願意拋棄尊嚴並且犧牲妥協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你一定會說服自己那「算是不錯的未來」),以及好狗運地有過幾段算是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請」跟我交往開始,然後「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最後都以「對不起」結尾)。
我也不是笨蛋,至少不是只會在旁邊附庸風雅的那種。我可以跟你聊七匹狼到底是哪七匹,但我也可以跟你聊蔡明亮如何在電影中描述了都市中現代人那種後現代的疏離和徬徨(就是有人喜歡這樣咬文嚼字的不是嗎?)。在KTV大唱「追追追」,同時也跟你討論某個團的樂風融合了「嘻哈∕龐克∕後搖滾∕後電子∕後宮佳麗∕後甲國中」,這到底他媽的是什麼鬼東西!?
就是這樣,看起來其實沒有缺少什麼,但心底有個角落你就是確確實實地感覺少了一些什麼。那像是一個莫名所以的黑洞般存在著,不只存在,甚至在某些夜晚還硬生生地吸走了心裡曾經踏實而溫暖的情感,直到有天你躺在床上望著陌生的天花板發呆,空虛地想著到底何時才可以著裝起身離開。
後來讀了《失戀排行榜》,日子好像才慢慢明朗一點。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有些書給你溫暖的故事,在現實生活糟得像是把醬油當黑醋加了一堆到你的蚵仔麵線的時候,它給你些微的光亮,讓你獲得一些力量。有些書塞給你各種的方法,它教你十個重點八點原則五種祕訣三項要領一個大方向,但他媽的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我要那麼多心理建設幹嘛?!
《失戀排行榜》不是這些書,它只是一本簡單的小說,一本後青春期男子神經質且矛盾的自白。囂張地回憶著生命中所有的最愛,也發洩著生活中所有的不滿。你隨著主角的坦白和自嘲感同身受,對於音樂女人的排行榜拍案叫絕。然後你跟著他一起犯錯知錯難過悔過,最後終於明白人生中錯過的許多美好是因為自己的一錯再錯。在類似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生活之前(或不幸地已經發生了以後),你終於知道了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哪些,該拋棄檢討的又是哪些。
我還沒有排出我荒島書單的前五名,但至少,我確定它在我的前五名內。
這是屬於後青春期的「麥田捕手」,是交織著搖滾樂書寫出來的「伍迪艾倫」。
這是我一再重讀的原因,因為它總是讓我在上一秒鐘還尖酸刻薄地笑著,但下一秒就感傷了起來。
它也許不會明白地告訴我,我心中缺少的那部份到底會是什麼,但至少它用著像是「兄弟!我懂你」那樣的語氣給了自己一些提示和提醒。
它提示你接下來可能會碰到的問題:你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你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野心、你走馬看花不負責任的感情、你過頭的自信自負自尊心,
還有你其實幼稚地以為你是全世界僅存最後孤獨寂寞的那個彼得潘。
它也提醒你你這個平庸無奇的傢伙在三十而泣的這個年紀只會更加平庸無奇,你不會因為那些你奉為圭臬的搖滾樂而與眾不同,你只會掉進那些混蛋樂團的陷阱裡。你以為所有歌詞如有神諭,但其實那只是他兒子畫作的內容之一。你以為那幾十個小節的電吉他獨奏是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來之筆,但其實他只是愛上了好友的老婆所以嗑茫了做了這張專輯而已。它們把你弄得搞不清現實狀況,到最後你甚至也搞不定自己。
現在我三十四歲,坦白說我沒有真的比較清楚我到底缺少了什麼,但至少現在我知道重要的不是像無頭蒼蠅般盲目且忙碌地填補那個缺口。缺口是個無底洞,一直想要的結果通常最後是什麼都沒有。也許該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才能體認自己不要什麼;了解了自己需要的簡單平淡,才不會茫然地迷失在花枝招展。
最後,當然我也明白了不可以再讓那些混蛋搖滾樂團左右我的生活,就像Oasis在Don’t Look Back In Anger唱的: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n’ roll band, who’ll throw it all away。是的,還好我沒交給他們,因為他們真的他媽的連鳥都不鳥我就散了!
現在看書沒習慣劃線了,所以這次讀著的同時我沒有做下任何記號。在回到台北的飛機上,自己卻在某段過去沒有劃線的段落停下了好久。也許表示這些年的經過,在書中這個男子的自白陪伴中,我也開始慢慢地走向在這些排行榜名單之外的另外一個段落。而需要高度傳真的,也不只是唱盤中的音樂,還有那個已經習慣了太多偽裝而扭捏的自己。
「就因為這是感情關係,而且是根基於一些濫情的東西,並不表示你就不能做出聰明的決定。有時候你就是必須這樣做,不然的話,你永遠什麼事也幹不了。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沒搞懂的地方。我一直讓天氣,讓我的胃部肌肉和一張『偽裝者』合唱團單曲的精采和弦來幫我決定我的心意,而現在我要自己來。」
推薦文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陳德政(作家,音速青春站長,著有音樂散文集《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的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占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
我的失戀排行榜
五月天瑪莎
為了寫這篇文字,我重讀了八年前買的《失戀排行榜》。那時候的自己看書有劃線的習慣,當時自己最喜歡的句子之一是:
「濫情音樂就是有種驚人的能耐,能將你帶回過去,同時又引領你進入未來,所以你感到懷舊同時又充滿希望。……我一向認為女人會拯救我,帶領我走向美好人生,她們能改變並將我救贖。」
我不知道那年二十六歲的自己缺少的是什麼,或許他媽的我其實什麼都不缺,但我偏偏就是覺得那個時候的自己缺少了什麼。
我有份不錯且不少人羨慕的工作(好吧,也許沒很多人羨慕,但至少本書主角把它排在夢想工作的第二和第三名,而且重點是也有許多免費的唱片可以聽),一些還滿不錯的朋友(至少他們不會在我面前表現出討厭我的樣子,儘管我自知有時滿討人厭),一本數字上還算不難看的存款簿(不難看純粹是自己覺得,也許帝堡的住戶看了會覺得我瀕臨破產邊緣),看起來還算是不錯的未來(只要你願意拋棄尊嚴並且犧牲妥協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你一定會說服自己那「算是不錯的未來」),以及好狗運地有過幾段算是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請」跟我交往開始,然後「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最後都以「對不起」結尾)。
我也不是笨蛋,至少不是只會在旁邊附庸風雅的那種。我可以跟你聊七匹狼到底是哪七匹,但我也可以跟你聊蔡明亮如何在電影中描述了都市中現代人那種後現代的疏離和徬徨(就是有人喜歡這樣咬文嚼字的不是嗎?)。在KTV大唱「追追追」,同時也跟你討論某個團的樂風融合了「嘻哈∕龐克∕後搖滾∕後電子∕後宮佳麗∕後甲國中」,這到底他媽的是什麼鬼東西!?
就是這樣,看起來其實沒有缺少什麼,但心底有個角落你就是確確實實地感覺少了一些什麼。那像是一個莫名所以的黑洞般存在著,不只存在,甚至在某些夜晚還硬生生地吸走了心裡曾經踏實而溫暖的情感,直到有天你躺在床上望著陌生的天花板發呆,空虛地想著到底何時才可以著裝起身離開。
後來讀了《失戀排行榜》,日子好像才慢慢明朗一點。
我不會說《失戀排行榜》救了我,一本書才沒那麼偉大,除非這句話是要拿去當作宣傳的書腰,那我願意改口。
在這八年裡,我總是會在下一步不知道該往什麼地方去的時候把它從書架上拿下來翻一翻,然後配上幾首那個章節裡提到的音樂。
有些書給你溫暖的故事,在現實生活糟得像是把醬油當黑醋加了一堆到你的蚵仔麵線的時候,它給你些微的光亮,讓你獲得一些力量。有些書塞給你各種的方法,它教你十個重點八點原則五種祕訣三項要領一個大方向,但他媽的我只是想好好地愛一個人而已,我要那麼多心理建設幹嘛?!
《失戀排行榜》不是這些書,它只是一本簡單的小說,一本後青春期男子神經質且矛盾的自白。囂張地回憶著生命中所有的最愛,也發洩著生活中所有的不滿。你隨著主角的坦白和自嘲感同身受,對於音樂女人的排行榜拍案叫絕。然後你跟著他一起犯錯知錯難過悔過,最後終於明白人生中錯過的許多美好是因為自己的一錯再錯。在類似的故事發生在自己的生活之前(或不幸地已經發生了以後),你終於知道了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是哪些,該拋棄檢討的又是哪些。
我還沒有排出我荒島書單的前五名,但至少,我確定它在我的前五名內。
這是屬於後青春期的「麥田捕手」,是交織著搖滾樂書寫出來的「伍迪艾倫」。
這是我一再重讀的原因,因為它總是讓我在上一秒鐘還尖酸刻薄地笑著,但下一秒就感傷了起來。
它也許不會明白地告訴我,我心中缺少的那部份到底會是什麼,但至少它用著像是「兄弟!我懂你」那樣的語氣給了自己一些提示和提醒。
它提示你接下來可能會碰到的問題:你高不成低不就的工作、你眼高手低紙上談兵的野心、你走馬看花不負責任的感情、你過頭的自信自負自尊心,
還有你其實幼稚地以為你是全世界僅存最後孤獨寂寞的那個彼得潘。
它也提醒你你這個平庸無奇的傢伙在三十而泣的這個年紀只會更加平庸無奇,你不會因為那些你奉為圭臬的搖滾樂而與眾不同,你只會掉進那些混蛋樂團的陷阱裡。你以為所有歌詞如有神諭,但其實那只是他兒子畫作的內容之一。你以為那幾十個小節的電吉他獨奏是驚天地泣鬼神的神來之筆,但其實他只是愛上了好友的老婆所以嗑茫了做了這張專輯而已。它們把你弄得搞不清現實狀況,到最後你甚至也搞不定自己。
現在我三十四歲,坦白說我沒有真的比較清楚我到底缺少了什麼,但至少現在我知道重要的不是像無頭蒼蠅般盲目且忙碌地填補那個缺口。缺口是個無底洞,一直想要的結果通常最後是什麼都沒有。也許該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才能體認自己不要什麼;了解了自己需要的簡單平淡,才不會茫然地迷失在花枝招展。
最後,當然我也明白了不可以再讓那些混蛋搖滾樂團左右我的生活,就像Oasis在Don’t Look Back In Anger唱的:Please don’t put your life in the hand of a rock n’ roll band, who’ll throw it all away。是的,還好我沒交給他們,因為他們真的他媽的連鳥都不鳥我就散了!
現在看書沒習慣劃線了,所以這次讀著的同時我沒有做下任何記號。在回到台北的飛機上,自己卻在某段過去沒有劃線的段落停下了好久。也許表示這些年的經過,在書中這個男子的自白陪伴中,我也開始慢慢地走向在這些排行榜名單之外的另外一個段落。而需要高度傳真的,也不只是唱盤中的音樂,還有那個已經習慣了太多偽裝而扭捏的自己。
「就因為這是感情關係,而且是根基於一些濫情的東西,並不表示你就不能做出聰明的決定。有時候你就是必須這樣做,不然的話,你永遠什麼事也幹不了。這就是我一直以來沒搞懂的地方。我一直讓天氣,讓我的胃部肌肉和一張『偽裝者』合唱團單曲的精采和弦來幫我決定我的心意,而現在我要自己來。」
推薦文
關於那些我們總是放不下的事
陳德政(作家,音速青春站長,著有音樂散文集《給所有明日的聚會》)
「Did I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I was miserable? Or was I miserable because I listened to music?」
活到二十一歲之前,我從沒想過這件事,直到約翰.庫薩克 — 也就是洛,《失戀排行榜》的主角—坐在他的公寓裡,戴著耳機,眉頭深鎖對鏡頭拋出這個問題。他的鬱鬱不樂其來有自,他深愛的女友蘿拉即將離他而去。
那是2000年九月,「似乎要做點什麼重大改變以應付畢業前的焦慮」的大四上學期就要開始,我一個人在學校旁的外宿公寓,用大學生必備的光華商場廉價拼裝電腦,將朋友燒給我的VCD看完(那時DVD還不普及)。我記得他是在一座戶外溜冰場將片子塞給我。
「這是哪齣電影?」
「看就對了,你一定會喜歡。」朋友說。
當時我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正走到一處因我的愚蠢行徑造成的絕境,委婉一點地說,我們遭遇了「瓶頸」。幾天後在我的堅持下,我們倆在我的房間觀看這齣電影,播放時我笑的比她大聲,播畢後兩人相對無語。我們都有預感,這是最後一次以情侶身分一起看電影了。又過了幾天,我們協議分手。
分手那天上午,我坐在書桌前,用電腦喇叭聽著Radiohead的〈Bullet Proof..I Wish I Was〉,一邊寫信給她。那封信我寫了良久,曲子重播了十幾遍,我哭得稀里嘩啦。仿效電影劇情,我在信中寫下Top 5夢幻工作(其中一項是作家,但排名不在第一順位),和一些替彼此加油打氣、珍重再見的句子。主要是稀釋自己的罪惡感,在最低限度內還能稱自己是個「好人」。讓自己好過一點。
當晚她騎摩托車來載她的家當──書、CD、衣服和總是被我調侃「妳還這麼年輕為何需要這麼多罐」的保養品。我站在她身後看她靜靜收拾東西,你曾深愛的人現在被你傷了心還要在你面前故作鎮定,我真該給自己一槍。臨走前我將信遞給她,陪她把箱子拿回新找到的公寓,就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木柵的秋天幾乎每晚都會飄雨,是進入溼冷冬天的前兆;我們在雨中騎著摩托車搬家,狼狽不堪。
完成最後的分手程序,回家途中走在雨裡,我不斷問自己:「我究竟是在幹什麼?到底誰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任何好處?」而最根本的問題是:「我要的究竟是什麼?」是自由,還是其他無以名狀說不出來卻自以為渴望的事物。
開學後我到和平東路、羅斯福路交口的T-Wave唱片行,在販售西洋音樂的地下室找到電影原聲帶,側標印著「高度傳真(暫譯)」,旁邊幾行小字寫著「收錄有Lou Reed領導樂團Velvet Underground、Bob Dylan等多首經典曲目」。暑假時我才和她在西門町用大三在唱片行打工的薪水買了一台有藍色冷光面板的JVC音響,可自製MD合輯(我錄了好幾卷在返回台南的長途巴士上聽),且一次可放三片CD。直到畢業前,這張原聲帶就在音響中固定占了一席之地。
整個冬天我反覆聽著狄倫的〈Most Of The Time〉,他在歌中唱著:
I don’t even notice she’s gone
Most of the time
I can survive and I can endure
And I don’t even think about her
Most of 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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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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