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王子(低噪慢讀版)
The Jungle Book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從現在開始,我要獨自在叢林裡狩獵
♕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魯德亞德・吉卜林的經典之作
迪士尼動畫《森林王子》、電影《與森林共舞》原著
「我生在叢林,遵守叢林法則。狼群裡沒有一隻狼腳掌上的刺不是我拔的,他們確實是我的兄弟!」
「絕對不會。我永遠記得我愛你,也愛洞裡的每隻狼。但我也會永遠記得,我已被狼群放逐。」
男孩從虎口倖存,他原本是老虎謝爾汗的獵物,卻被狼群收養,成為「狼的孩子」毛克利。他學習叢林的法則,也逐漸意識自己如同雙面邊緣人的處境。身為狼的兄弟,同時也是人類之子,「歸屬」的問題終將無可迴避。除了毛克利的冒險,短篇集的後四部故事裡,吉卜林充滿韻律的詩歌與文字,跨越海陸物種,巧妙描繪動物們的尊嚴與抉擇,反諷了人類社會的無序、盲從與自大。
♛
現代冒險文學與成長小說的奠基之作
內文收錄初版插畫
吉卜林出身印度,雖然後來被送回英國接受嚴格的古典教育,但童年時期看到會說話的聖牛、神祕的象群等,成為他創作《森林王子》的核心靈感。結合記者的敏銳寫實與少見的神話想像力,以極具節奏感、近史詩般雄渾的文體,開創了現代冒險與成長小說的先驅。
全新經典文學書系【α書系】
── 閲讀,讓腦波從焦慮β轉向放鬆的α頻率,給自己一段關機的儀式
⊹ 一支專屬故事香氣推薦
⊹閱讀成分標示,依照心情與狀態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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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魯德亞德・吉卜林的經典之作
迪士尼動畫《森林王子》、電影《與森林共舞》原著
「我生在叢林,遵守叢林法則。狼群裡沒有一隻狼腳掌上的刺不是我拔的,他們確實是我的兄弟!」
「絕對不會。我永遠記得我愛你,也愛洞裡的每隻狼。但我也會永遠記得,我已被狼群放逐。」
男孩從虎口倖存,他原本是老虎謝爾汗的獵物,卻被狼群收養,成為「狼的孩子」毛克利。他學習叢林的法則,也逐漸意識自己如同雙面邊緣人的處境。身為狼的兄弟,同時也是人類之子,「歸屬」的問題終將無可迴避。除了毛克利的冒險,短篇集的後四部故事裡,吉卜林充滿韻律的詩歌與文字,跨越海陸物種,巧妙描繪動物們的尊嚴與抉擇,反諷了人類社會的無序、盲從與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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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冒險文學與成長小說的奠基之作
內文收錄初版插畫
吉卜林出身印度,雖然後來被送回英國接受嚴格的古典教育,但童年時期看到會說話的聖牛、神祕的象群等,成為他創作《森林王子》的核心靈感。結合記者的敏銳寫實與少見的神話想像力,以極具節奏感、近史詩般雄渾的文體,開創了現代冒險與成長小說的先驅。
全新經典文學書系【α書系】
── 閲讀,讓腦波從焦慮β轉向放鬆的α頻率,給自己一段關機的儀式
⊹ 一支專屬故事香氣推薦
⊹閱讀成分標示,依照心情與狀態選讀
名人推薦
各界推薦
「我不見得多了解自己的書,但我懂吉卜林的作品……對我來說,它們永不顯得蒼白,而是多采多姿,永遠鮮活。」── 馬克・吐溫
「在吉卜林最好的作品中(如《森林王子》),有一種超越時代的生命力。他賦予了動物一種神聖的、近乎宗教般的秩序感,這讓他的故事不僅僅是寓言,而是具有永恆價值的史詩。」──喬治・歐威爾
「吉卜林是一位擁有偉大幻術的故事大王……他在《森林王子》中所展現的,是一種極為罕見的天賦:他同時混和了最精準的現實觀察,以及最宏大的神話想像。」──T.S. 艾略特
「《森林王子》展示了一種無與倫比的荒野智慧。吉卜林沒有走向溫室般的說教,而是將大自然最真實、最嚴酷也最迷人的律法展現給世界。這是一部無論在哪個時代閱讀,都能讓人感受到靈魂被野性洗禮的傑作。」──《紐約時報》
「我不見得多了解自己的書,但我懂吉卜林的作品……對我來說,它們永不顯得蒼白,而是多采多姿,永遠鮮活。」── 馬克・吐溫
「在吉卜林最好的作品中(如《森林王子》),有一種超越時代的生命力。他賦予了動物一種神聖的、近乎宗教般的秩序感,這讓他的故事不僅僅是寓言,而是具有永恆價值的史詩。」──喬治・歐威爾
「吉卜林是一位擁有偉大幻術的故事大王……他在《森林王子》中所展現的,是一種極為罕見的天賦:他同時混和了最精準的現實觀察,以及最宏大的神話想像。」──T.S. 艾略特
「《森林王子》展示了一種無與倫比的荒野智慧。吉卜林沒有走向溫室般的說教,而是將大自然最真實、最嚴酷也最迷人的律法展現給世界。這是一部無論在哪個時代閱讀,都能讓人感受到靈魂被野性洗禮的傑作。」──《紐約時報》
目錄
毛克利與狼兄弟
岩蟒卡奧的狩獵
毛克利與老虎謝爾汗的最後一戰
白海狗科提克尋找夢想棲息地
勇敢殺敵的獴瑞奇.提奇
象與馴象人小圖邁
女王的臣僕
岩蟒卡奧的狩獵
毛克利與老虎謝爾汗的最後一戰
白海狗科提克尋找夢想棲息地
勇敢殺敵的獴瑞奇.提奇
象與馴象人小圖邁
女王的臣僕
試閱
第一章
這天晚上七點,西奧尼山上非常溫暖,整個白天都在休息的狼爸爸剛剛睡醒。他搔搔癢,打個哈欠,逐一伸展每隻腳掌,試圖甩開殘存在趾尖的睡意。狼媽媽躺在地上,大灰鼻搭在四隻翻滾尖叫的幼崽身上。月光照進他們住的洞口。「嗷嗚──」狼爸爸說。「又到了出去狩獵的時候。」他正要跳下山,一個拖著毛茸茸尾巴的小影子鑽進洞口,哀怨地說:「狼群之首啊,祝您好運,也祝這些尊貴的孩子好運連連,還有一口潔白堅硬的牙齒,願他們永遠不會忘記世間仍有挨餓的動物。」
這位不速之客是豺狼塔巴奎,俗稱舔盤仔。印度的狼都看不起他,因為他到處搗亂,搬弄是非,還在村子的垃圾堆裡啃破布和碎皮革。不過他們也怕他,因為他比叢林的任何動物更容易發瘋;他每次一發瘋就天不怕地不怕,在森林裡橫衝直撞,誰擋了他的路,他就咬誰。塔巴奎個頭雖小,發瘋時就連老虎也會躲開,因為對獸族來說,染上瘋病是最丟臉的事。人類叫它狂犬病,動物則稱為德瓦尼,意思就是瘋病,遇到了最好快溜。
「那就進來看看吧,」狼爸爸不太高興地說。「不過這裡沒有什麼可吃的東西。」
「對狼來說沒有,」塔巴奎說。「但對我這種卑賤的傢伙來說,哪怕一根乾掉的骨頭也是一頓大餐。我們逐腐族(豺狼群)算哪根蔥?有得吃就不錯了,哪有資格挑三揀四?」他急忙奔到山洞後方,找到一截還黏著一點肉的公鹿骨頭,他高高興興地坐在地上,喀吱喀吱地啃了起來。
「太好吃了,謝啦,」他說著舔舔嘴唇。「多麼漂亮又高貴的小寶寶啊!眼睛好大!年紀還這麼小!說真的,我早該想到,王者之子天生就是男子漢。」
其實,塔巴奎跟其他動物一樣清楚,當面誇小孩是大忌。不過,他看見狼爸爸和狼媽媽露出不自在的表情,不由得幸災樂禍起來。
他靜靜坐著,為剛才的惡作劇暗自高興,接著又不懷好意地說:
「大個子謝爾汗換獵場了,他跟我說,下個月他要在這片山裡狩獵。」
謝爾汗是一隻老虎,住在萬貢伽河附近,離這裡大約二十哩。
「他無權這麼做!」狼爸爸怒道。「根據叢林法則,沒有事先通知,就無權更換獵場。他這麼做會把方圓十哩內的獵物全嚇跑,偏偏我──這陣子還得靠狩獵來餵飽我們這兩張嘴。」
「他媽當初喊他『懶力』(跛子),也算沒白叫,」狼媽媽平靜地說。「他打從出生就有一腳是跛的,所以只敢殺牛。他惹惱了萬貢伽村民,現在又跑來這裡招惹這一帶的村民。人們為了找到他會搜遍叢林,但到時他早就跑遠了;只要草燒起來,我們和孩子就得逃命。沒錯,我們真的非常感激謝爾汗的大恩大德!」
「要不要我把你們的感激轉達給他?」塔巴奎說。
「滾!」狼爸爸怒斥。「滾去陪你的主人狩獵吧,今晚你那些惡毒的話說得夠多了。」
「我這就走,」塔巴奎平靜地說。「你們聽,謝爾汗就在下面的灌木叢裡,我其實不用專程來報信。」
狼爸爸側耳傾聽,在下方那座小河川流的山谷中,傳來老虎乾啞、惱怒、齜牙咧嘴且忽高忽低的哀鳴,那意味著他空手而回,而且不怕全叢林知道。
「蠢貨!」狼爸爸說。「夜間狩獵一開始就那麼吵!難道他以為我們的公鹿跟他萬貢伽那邊的肥牛一樣笨嗎?」
「噓,今夜他獵的既不是牛也不是鹿,」狼媽媽說。「是人類。」
哀鳴轉變成低沉的呼嚕聲,就像從四面八方傳來的一樣。那聲音會迷惑野外露宿的樵夫和吉普賽人,甚至讓他們糊裡糊塗地直奔虎口。
「人類!」狼爸爸說著露出滿口白牙。「呸!池塘裡那麼多甲蟲和青蛙,他偏要吃人,還是在我們的地盤上!」
叢林法則不是無緣無故制定的,每一條都自有其道理。其中一條便是禁止吃人,除非是為了向幼崽示範如何獵殺,但這也必須在族群以外的獵場才能進行。這條規定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一旦殺了人,白人遲早會騎著大象,帶著槍和數百個拿著鑼鼓、焰火和火把的棕皮膚隨從殺進來。到那時,叢林所有生物都要跟著受罪。獸族私下的理由則是:人是萬物中最弱、最無助的物種,對他們下手不夠光明磊落。獸族還相傳,吃人的最後不是染上疥癬,就是牙齒掉光,這可不是危言聳聽。
那陣呼嚕聲愈來愈響,最後轉為老虎撲擊時宏亮的咆哮:「嗷!」
接著響起謝爾汗的一聲嚎叫,但不像老虎的聲音。
「他失手了,」狼媽媽說。「怎麼回事?」
狼爸爸向外奔出幾步,聽見謝爾汗在灌木叢裡打滾,口中又是咒罵又是嘀咕。
「那個蠢貨居然笨到朝樵夫的營火撲去,結果燒到腳,」狼爸爸悶哼一聲說。「塔巴奎也跟著他。」
「有東西往山坡上來了,」狼媽媽豎起一耳說。「準備應對。」
灌木叢微微顫動,狼爸爸曲起後腿,壓低下半身,準備跳躍。如果你在旁邊,一定會看見世上最奇妙的一幕──狼撲到半空中卻又硬生生收勢。他一躍而起,驟然間看清目標並煞住,結果跳了四、五呎高,幾乎落回原地。
「是人類!」他急忙喊道。「人類幼崽,快看!」
他面前有個光溜溜的棕皮膚小娃娃,被低矮的樹枝擋住去路,夜裡從來沒有這麼柔弱又愛笑的小東西來到狼穴。他抬眼凝望狼爸爸,笑了起來。
「那是人類幼崽嗎?」狼媽媽說。「我從沒見過,快帶他過來。」
狼經常叼著幼崽移動,必要時甚至可以含著蛋不會弄破。狼爸爸將小娃娃放進幼崽當中,雖然牙齒看似緊咬他的背,卻沒有傷到皮膚。
「他好小啊!一根毛都沒有,而且──膽子真大!」狼媽媽輕聲說。小娃娃擠開幾隻幼崽,往暖和的毛裡鑽。「啊呀!他和孩子們一起吃奶了,原來這就是人類幼崽。我就問,世上有哪隻狼能誇口自己的孩子當中還有個人?」
「我有時候會聽見這種事,但不在我們這個狼群,也不是這個年代,」狼爸爸說。「他身上一根毛都沒有,而且我一腳就能踩死他。但妳看,他一直看著我,一點都不怕。」
原本照進洞裡的月光忽然被遮住,謝爾汗方正碩大的頭和肩膀擠了進來,身後的塔巴奎尖聲叫著:「大王,大王,牠就是鑽進這裡!」
「謝爾汗大駕光臨,真是給足了我們面子,」狼爸爸雖然這麼說,眼中卻燃著熊熊怒火。「你想要什麼?」
「我的獵物,有個人類幼崽往這邊來了,」謝爾汗說。「牠父母跑掉了,把牠交給我。」
正如狼爸爸所說,謝爾汗剛才撲向樵夫的營火,現在因為腳掌的灼痛怒不可遏。不過狼爸爸知道洞口太窄,老虎進不來。即使他好不容易擠進來一點,肩膀和前爪也伸展不開,就像人置身在大木桶裡還要打架一樣。
「狼是自由子民,」狼爸爸說。「只聽首領的命令,絕不會聽命於屠牛的條紋殺手。人類幼崽是我們的,要不要殺由我們決定。」
「管你什麼決不決定的!胡扯什麼?憑我殺過那麼多公牛,難道我還得鑽進你們的狗洞裡拿回本該屬於我的東西?現在發話的可是本大王謝爾汗!」
老虎的吼聲如雷鳴般響徹整座洞穴。狼媽媽抖抖身軀,甩開身上的孩子,向前一跳,一雙眼睛在黑暗中宛如兩輪綠月,正對著謝爾汗冒火的目光。
「在此回話的則是我,拉克莎(魔女)。懶力,這個人類幼崽是我的──我的就是我的!他不會被殺,而是活著,跟狼群一起奔跑,一起狩獵;你這個獵食光溜嬌小幼崽、吃青蛙和魚的傢伙,走著瞧,總有一天,換他獵食你!現在給我滾出去!我現在就以殺過的水鹿(我不吃餓瘦的牛)起誓,你這被燒傷的叢林畜生,給我滾回你媽懷裡去,否則我會讓你比投胎到世上時還要跛!滾!」
狼爸爸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幾乎忘了,當年他和五隻狼公平決鬥並贏得狼媽媽時,她也是狼群的一份子,「魔女」這個稱號絕非浪得虛名。就算謝爾汗敢跟狼爸爸對峙,但絕對不敢招惹狼媽媽,因為他知道她在這個窄洞裡占盡地利之便,而且一定會奮戰到底,至死方休。於是他一邊不情願地低吼,一邊退出去,等到全身都已離開狼穴,他高聲叫道:
「狗只敢在自家院子裡吠!你們收養人類幼崽這件事,狼群會怎麼說,我們等著聽。那個幼崽是我的,牠遲早要進我的虎口,噢,你們全是長著毛尾巴的賊!」
狼媽媽跳回去,在幼崽身邊躺下,大口喘氣。狼爸爸鄭重對她說:
「謝爾汗說的倒有幾分是實話,這個幼崽得帶去給狼群看。這樣的話,媽媽,妳還要留他嗎?」
「要!」她氣急敗壞地說。「他大半夜孤零零又光溜溜地來到這裡,而且餓得不得了;可是他一點都不怕!你看,他已經把一個寶寶擠到旁邊去了。那個跛腳屠夫一定會殺了他,然後逃回萬貢伽,這裡的村民為了報仇,會把我們所有巢穴翻個遍!要不要留他?我當然要。乖乖躺著,小青蛙。哦,你這個毛克利──我要叫你青蛙毛克利──謝爾汗今天打算獵食你,但總有一天,就換你去獵食他了。」
「但狼群會怎麼說?」狼爸爸問。
叢林法則寫得清清楚楚:狼成家後可以離開群體獨自生活,等到幼崽學會走路,他就得把他們帶去月圓之夜舉辦的狼群大會,以便所有狼認識他們。大家看過後,幼崽就可以自由奔跑;在他們第一次殺死公鹿之前,狼群中的成狼不得以任何藉口殺害幼崽,一旦發生這種事,只要找得到兇手,就是唯一死刑;你只要稍微想一想,就會知道非如此不可。
狼爸爸等到幼崽稍微會奔跑,就在狼群大會當晚,帶著他們、毛克利和狼媽媽去議事岩。那是一片布滿石塊與巨礫的山頂,足可容納上百隻狼藏身其中。魁梧的灰毛孤狼阿凱拉憑藉力量與機智領導狼群,他伸展著四肢躺在專屬的岩石上;下面坐著四十多隻狼,有大有小,毛色各異,從能獨自擊倒公鹿、毛色和獾一樣的老狼,到以為自己和老狼一樣行的三歲年輕黑狼,可以說應有盡有。孤狼的首領任期到這次大會已屆滿一年,他年輕時曾兩度落進陷阱,也曾遭到一頓毒打後被棄置等死;所以他懂得人類的行事風格和習慣。議事岩上幾乎沒有什麼交談聲,帶幼崽前來的父母圍坐一圈,孩子則在圈子中央打鬧;不時會有老狼悄悄走到某一隻幼崽前,對他細細端詳,然後無聲無息地退回原位。不時也會有母親將幼崽推到月光下,確保孩子沒有被狼群忽略。阿凱拉會在專屬的岩石上高呼:「你們都懂法則,你們都懂法則。哦,狼群,好好看一看!」焦慮的狼媽媽也會跟著齊聲高呼:「哦,狼群,看吧,好好看一看!」
終於輪到他們了,狼媽媽頸上的長毛緊張得豎起,狼爸爸把家裡的「青蛙毛克利」幼崽推進圈子中央。毛克利坐在那裡,笑著玩幾顆在月光下閃閃發亮的小石子。
阿凱拉的頭一直枕在腳掌上,始終沒有抬起來,他只是不停用單調的聲音呼喊:「好好看一看!」一陣沉悶的低吼從岩石後方傳來,是謝爾汗在嚷嚷:「那隻幼崽是我的,把他給我。自由子民要人類幼崽做什麼?」阿凱拉連耳朵都沒動一下,只說:「哦,狼群,好好看一看!自由子民憑什麼要聽非我族類的命令?好好看一看!」
全場響起一片低沉的吼聲,一隻年輕的四歲狼用謝爾汗的質問回敬阿凱拉:「自由子民要人類幼崽做什麼?」叢林法則也規定:若成員間對幼崽該不該被群體接納有爭議,必須至少有兩名成員出面為他擔保,但不包括父母。
「誰要為這隻幼崽發聲?」阿凱拉說。「自由子民中,有誰要發言?」眾狼無語。若真鬧到動起手來,狼媽媽已有萬全準備,但她也明白這將是她今生最後一戰。
唯一獲准參加狼群大會的異族是巴魯,這隻睡眼惺忪的棕熊負責教育幼崽熟悉叢林法則。老巴魯只吃堅果、根莖和蜂蜜,所以狼允許他自由來去。他撐起後腳,站了起來,咕噥著道。
「人類幼崽──人類幼崽?」他說。「我替人類幼崽發聲,他們本身無害。我嘴笨,但實話實說。讓他跟著狼群奔跑,和其他幼崽一起被接納,我會親自教他。」
「還需要一位,」阿凱拉說。「巴魯已經發聲了,他是幼崽的老師。除了巴魯,還有誰要發言?」
一道黑影落進圈中,是黑豹巴希拉,他渾身墨黑,但在某些光線下,身上的豹紋看起來就像真絲波紋綢的花樣。巴希拉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也沒誰敢跟他作對;因為他如塔巴奎般狡詐,如野水牛般勇猛,又如受傷的大象般不顧一切。不過,他的聲音輕柔得就像樹上滴下的野蜜,皮毛也比羽絨柔軟。
「噢,阿凱拉,還有你們這群自由子民,」他呼嚕地說。「我在你們的集會裡沒有發言權,但叢林法則說了,若對於新幼崽的處置有異議,但沒有嚴重到非要他的小命不可,那麼這條命可以用代價買下,而且法則沒有規定誰可以或不可以買。我說得對嗎?」
「對啊!對啊!」那些肚子從沒飽過的年輕狼說。「就聽巴希拉的,這隻幼崽可以買下,法則是這麼規定的。」
「既然我沒資格發言,在此先請求你們允許。」
「說吧。」二十個聲音同時喊道。
「殺一個光溜溜的幼崽實在可恥,再說,他長大後或許能幫你們狩獵。巴魯已經親自為他擔保,我願在巴魯的擔保上再加一頭公牛,肥的那種,就在不到半哩外,我剛獵殺的,只要你們按照叢林法則接納人類幼崽,應該不難吧?」
話音此起彼落,場面變得喧鬧:「有什麼關係?反正冬雨一來他就凍死了,不然就是被烈日烤焦。這隻光溜溜的小青蛙哪有本事傷害我們?讓他跟著狼群奔跑吧。巴希拉,公牛在哪裡?大家就接納他吧。」眾狼一陣議論紛紛,接著是阿凱拉深沉的長嚎:「哦,狼群,好好看一看,好好看一看!」
毛克利依然全神貫注地把玩那些小石子,狼群一一上前端詳他,但他完全沒注意到。最後,所有狼都下山去搬那頭死牛,只留下阿凱拉、巴希拉、巴魯,還有毛克利的親屬。謝爾汗的咆哮聲仍在黑夜中迴盪,狼群竟敢擅自留下毛克利,他不由得怒火沖天。
「哎,就讓你吼個痛快吧,」巴希拉壓低聲音說。「總有一天,這個光溜溜的小東西會讓你換個調子吼,不然我對人類的認識就算白費。」
「做得好,」阿凱拉說。「人類和他們的幼崽都非常聰明,將來他或許幫得上忙。」
「的確,需要時他會是幫手,畢竟沒有誰能永遠領導狼群。」巴希拉說。
阿凱拉沒有作聲,暗暗想著每個族群的每個首領遲早要面臨的時刻:力量離他遠去,他愈來愈衰弱,最後被狼群咬殺,新首領橫空出世,但也逃不了終有一天被殺的命運。
「帶他走吧,」他對狼爸爸說。「把他教養成合格的自由子民。」
憑著一頭公牛,加上巴魯的擔保,毛克利就這樣被西奧尼狼群接納。
這天晚上七點,西奧尼山上非常溫暖,整個白天都在休息的狼爸爸剛剛睡醒。他搔搔癢,打個哈欠,逐一伸展每隻腳掌,試圖甩開殘存在趾尖的睡意。狼媽媽躺在地上,大灰鼻搭在四隻翻滾尖叫的幼崽身上。月光照進他們住的洞口。「嗷嗚──」狼爸爸說。「又到了出去狩獵的時候。」他正要跳下山,一個拖著毛茸茸尾巴的小影子鑽進洞口,哀怨地說:「狼群之首啊,祝您好運,也祝這些尊貴的孩子好運連連,還有一口潔白堅硬的牙齒,願他們永遠不會忘記世間仍有挨餓的動物。」
這位不速之客是豺狼塔巴奎,俗稱舔盤仔。印度的狼都看不起他,因為他到處搗亂,搬弄是非,還在村子的垃圾堆裡啃破布和碎皮革。不過他們也怕他,因為他比叢林的任何動物更容易發瘋;他每次一發瘋就天不怕地不怕,在森林裡橫衝直撞,誰擋了他的路,他就咬誰。塔巴奎個頭雖小,發瘋時就連老虎也會躲開,因為對獸族來說,染上瘋病是最丟臉的事。人類叫它狂犬病,動物則稱為德瓦尼,意思就是瘋病,遇到了最好快溜。
「那就進來看看吧,」狼爸爸不太高興地說。「不過這裡沒有什麼可吃的東西。」
「對狼來說沒有,」塔巴奎說。「但對我這種卑賤的傢伙來說,哪怕一根乾掉的骨頭也是一頓大餐。我們逐腐族(豺狼群)算哪根蔥?有得吃就不錯了,哪有資格挑三揀四?」他急忙奔到山洞後方,找到一截還黏著一點肉的公鹿骨頭,他高高興興地坐在地上,喀吱喀吱地啃了起來。
「太好吃了,謝啦,」他說著舔舔嘴唇。「多麼漂亮又高貴的小寶寶啊!眼睛好大!年紀還這麼小!說真的,我早該想到,王者之子天生就是男子漢。」
其實,塔巴奎跟其他動物一樣清楚,當面誇小孩是大忌。不過,他看見狼爸爸和狼媽媽露出不自在的表情,不由得幸災樂禍起來。
他靜靜坐著,為剛才的惡作劇暗自高興,接著又不懷好意地說:
「大個子謝爾汗換獵場了,他跟我說,下個月他要在這片山裡狩獵。」
謝爾汗是一隻老虎,住在萬貢伽河附近,離這裡大約二十哩。
「他無權這麼做!」狼爸爸怒道。「根據叢林法則,沒有事先通知,就無權更換獵場。他這麼做會把方圓十哩內的獵物全嚇跑,偏偏我──這陣子還得靠狩獵來餵飽我們這兩張嘴。」
「他媽當初喊他『懶力』(跛子),也算沒白叫,」狼媽媽平靜地說。「他打從出生就有一腳是跛的,所以只敢殺牛。他惹惱了萬貢伽村民,現在又跑來這裡招惹這一帶的村民。人們為了找到他會搜遍叢林,但到時他早就跑遠了;只要草燒起來,我們和孩子就得逃命。沒錯,我們真的非常感激謝爾汗的大恩大德!」
「要不要我把你們的感激轉達給他?」塔巴奎說。
「滾!」狼爸爸怒斥。「滾去陪你的主人狩獵吧,今晚你那些惡毒的話說得夠多了。」
「我這就走,」塔巴奎平靜地說。「你們聽,謝爾汗就在下面的灌木叢裡,我其實不用專程來報信。」
狼爸爸側耳傾聽,在下方那座小河川流的山谷中,傳來老虎乾啞、惱怒、齜牙咧嘴且忽高忽低的哀鳴,那意味著他空手而回,而且不怕全叢林知道。
「蠢貨!」狼爸爸說。「夜間狩獵一開始就那麼吵!難道他以為我們的公鹿跟他萬貢伽那邊的肥牛一樣笨嗎?」
「噓,今夜他獵的既不是牛也不是鹿,」狼媽媽說。「是人類。」
哀鳴轉變成低沉的呼嚕聲,就像從四面八方傳來的一樣。那聲音會迷惑野外露宿的樵夫和吉普賽人,甚至讓他們糊裡糊塗地直奔虎口。
「人類!」狼爸爸說著露出滿口白牙。「呸!池塘裡那麼多甲蟲和青蛙,他偏要吃人,還是在我們的地盤上!」
叢林法則不是無緣無故制定的,每一條都自有其道理。其中一條便是禁止吃人,除非是為了向幼崽示範如何獵殺,但這也必須在族群以外的獵場才能進行。這條規定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一旦殺了人,白人遲早會騎著大象,帶著槍和數百個拿著鑼鼓、焰火和火把的棕皮膚隨從殺進來。到那時,叢林所有生物都要跟著受罪。獸族私下的理由則是:人是萬物中最弱、最無助的物種,對他們下手不夠光明磊落。獸族還相傳,吃人的最後不是染上疥癬,就是牙齒掉光,這可不是危言聳聽。
那陣呼嚕聲愈來愈響,最後轉為老虎撲擊時宏亮的咆哮:「嗷!」
接著響起謝爾汗的一聲嚎叫,但不像老虎的聲音。
「他失手了,」狼媽媽說。「怎麼回事?」
狼爸爸向外奔出幾步,聽見謝爾汗在灌木叢裡打滾,口中又是咒罵又是嘀咕。
「那個蠢貨居然笨到朝樵夫的營火撲去,結果燒到腳,」狼爸爸悶哼一聲說。「塔巴奎也跟著他。」
「有東西往山坡上來了,」狼媽媽豎起一耳說。「準備應對。」
灌木叢微微顫動,狼爸爸曲起後腿,壓低下半身,準備跳躍。如果你在旁邊,一定會看見世上最奇妙的一幕──狼撲到半空中卻又硬生生收勢。他一躍而起,驟然間看清目標並煞住,結果跳了四、五呎高,幾乎落回原地。
「是人類!」他急忙喊道。「人類幼崽,快看!」
他面前有個光溜溜的棕皮膚小娃娃,被低矮的樹枝擋住去路,夜裡從來沒有這麼柔弱又愛笑的小東西來到狼穴。他抬眼凝望狼爸爸,笑了起來。
「那是人類幼崽嗎?」狼媽媽說。「我從沒見過,快帶他過來。」
狼經常叼著幼崽移動,必要時甚至可以含著蛋不會弄破。狼爸爸將小娃娃放進幼崽當中,雖然牙齒看似緊咬他的背,卻沒有傷到皮膚。
「他好小啊!一根毛都沒有,而且──膽子真大!」狼媽媽輕聲說。小娃娃擠開幾隻幼崽,往暖和的毛裡鑽。「啊呀!他和孩子們一起吃奶了,原來這就是人類幼崽。我就問,世上有哪隻狼能誇口自己的孩子當中還有個人?」
「我有時候會聽見這種事,但不在我們這個狼群,也不是這個年代,」狼爸爸說。「他身上一根毛都沒有,而且我一腳就能踩死他。但妳看,他一直看著我,一點都不怕。」
原本照進洞裡的月光忽然被遮住,謝爾汗方正碩大的頭和肩膀擠了進來,身後的塔巴奎尖聲叫著:「大王,大王,牠就是鑽進這裡!」
「謝爾汗大駕光臨,真是給足了我們面子,」狼爸爸雖然這麼說,眼中卻燃著熊熊怒火。「你想要什麼?」
「我的獵物,有個人類幼崽往這邊來了,」謝爾汗說。「牠父母跑掉了,把牠交給我。」
正如狼爸爸所說,謝爾汗剛才撲向樵夫的營火,現在因為腳掌的灼痛怒不可遏。不過狼爸爸知道洞口太窄,老虎進不來。即使他好不容易擠進來一點,肩膀和前爪也伸展不開,就像人置身在大木桶裡還要打架一樣。
「狼是自由子民,」狼爸爸說。「只聽首領的命令,絕不會聽命於屠牛的條紋殺手。人類幼崽是我們的,要不要殺由我們決定。」
「管你什麼決不決定的!胡扯什麼?憑我殺過那麼多公牛,難道我還得鑽進你們的狗洞裡拿回本該屬於我的東西?現在發話的可是本大王謝爾汗!」
老虎的吼聲如雷鳴般響徹整座洞穴。狼媽媽抖抖身軀,甩開身上的孩子,向前一跳,一雙眼睛在黑暗中宛如兩輪綠月,正對著謝爾汗冒火的目光。
「在此回話的則是我,拉克莎(魔女)。懶力,這個人類幼崽是我的──我的就是我的!他不會被殺,而是活著,跟狼群一起奔跑,一起狩獵;你這個獵食光溜嬌小幼崽、吃青蛙和魚的傢伙,走著瞧,總有一天,換他獵食你!現在給我滾出去!我現在就以殺過的水鹿(我不吃餓瘦的牛)起誓,你這被燒傷的叢林畜生,給我滾回你媽懷裡去,否則我會讓你比投胎到世上時還要跛!滾!」
狼爸爸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幾乎忘了,當年他和五隻狼公平決鬥並贏得狼媽媽時,她也是狼群的一份子,「魔女」這個稱號絕非浪得虛名。就算謝爾汗敢跟狼爸爸對峙,但絕對不敢招惹狼媽媽,因為他知道她在這個窄洞裡占盡地利之便,而且一定會奮戰到底,至死方休。於是他一邊不情願地低吼,一邊退出去,等到全身都已離開狼穴,他高聲叫道:
「狗只敢在自家院子裡吠!你們收養人類幼崽這件事,狼群會怎麼說,我們等著聽。那個幼崽是我的,牠遲早要進我的虎口,噢,你們全是長著毛尾巴的賊!」
狼媽媽跳回去,在幼崽身邊躺下,大口喘氣。狼爸爸鄭重對她說:
「謝爾汗說的倒有幾分是實話,這個幼崽得帶去給狼群看。這樣的話,媽媽,妳還要留他嗎?」
「要!」她氣急敗壞地說。「他大半夜孤零零又光溜溜地來到這裡,而且餓得不得了;可是他一點都不怕!你看,他已經把一個寶寶擠到旁邊去了。那個跛腳屠夫一定會殺了他,然後逃回萬貢伽,這裡的村民為了報仇,會把我們所有巢穴翻個遍!要不要留他?我當然要。乖乖躺著,小青蛙。哦,你這個毛克利──我要叫你青蛙毛克利──謝爾汗今天打算獵食你,但總有一天,就換你去獵食他了。」
「但狼群會怎麼說?」狼爸爸問。
叢林法則寫得清清楚楚:狼成家後可以離開群體獨自生活,等到幼崽學會走路,他就得把他們帶去月圓之夜舉辦的狼群大會,以便所有狼認識他們。大家看過後,幼崽就可以自由奔跑;在他們第一次殺死公鹿之前,狼群中的成狼不得以任何藉口殺害幼崽,一旦發生這種事,只要找得到兇手,就是唯一死刑;你只要稍微想一想,就會知道非如此不可。
狼爸爸等到幼崽稍微會奔跑,就在狼群大會當晚,帶著他們、毛克利和狼媽媽去議事岩。那是一片布滿石塊與巨礫的山頂,足可容納上百隻狼藏身其中。魁梧的灰毛孤狼阿凱拉憑藉力量與機智領導狼群,他伸展著四肢躺在專屬的岩石上;下面坐著四十多隻狼,有大有小,毛色各異,從能獨自擊倒公鹿、毛色和獾一樣的老狼,到以為自己和老狼一樣行的三歲年輕黑狼,可以說應有盡有。孤狼的首領任期到這次大會已屆滿一年,他年輕時曾兩度落進陷阱,也曾遭到一頓毒打後被棄置等死;所以他懂得人類的行事風格和習慣。議事岩上幾乎沒有什麼交談聲,帶幼崽前來的父母圍坐一圈,孩子則在圈子中央打鬧;不時會有老狼悄悄走到某一隻幼崽前,對他細細端詳,然後無聲無息地退回原位。不時也會有母親將幼崽推到月光下,確保孩子沒有被狼群忽略。阿凱拉會在專屬的岩石上高呼:「你們都懂法則,你們都懂法則。哦,狼群,好好看一看!」焦慮的狼媽媽也會跟著齊聲高呼:「哦,狼群,看吧,好好看一看!」
終於輪到他們了,狼媽媽頸上的長毛緊張得豎起,狼爸爸把家裡的「青蛙毛克利」幼崽推進圈子中央。毛克利坐在那裡,笑著玩幾顆在月光下閃閃發亮的小石子。
阿凱拉的頭一直枕在腳掌上,始終沒有抬起來,他只是不停用單調的聲音呼喊:「好好看一看!」一陣沉悶的低吼從岩石後方傳來,是謝爾汗在嚷嚷:「那隻幼崽是我的,把他給我。自由子民要人類幼崽做什麼?」阿凱拉連耳朵都沒動一下,只說:「哦,狼群,好好看一看!自由子民憑什麼要聽非我族類的命令?好好看一看!」
全場響起一片低沉的吼聲,一隻年輕的四歲狼用謝爾汗的質問回敬阿凱拉:「自由子民要人類幼崽做什麼?」叢林法則也規定:若成員間對幼崽該不該被群體接納有爭議,必須至少有兩名成員出面為他擔保,但不包括父母。
「誰要為這隻幼崽發聲?」阿凱拉說。「自由子民中,有誰要發言?」眾狼無語。若真鬧到動起手來,狼媽媽已有萬全準備,但她也明白這將是她今生最後一戰。
唯一獲准參加狼群大會的異族是巴魯,這隻睡眼惺忪的棕熊負責教育幼崽熟悉叢林法則。老巴魯只吃堅果、根莖和蜂蜜,所以狼允許他自由來去。他撐起後腳,站了起來,咕噥著道。
「人類幼崽──人類幼崽?」他說。「我替人類幼崽發聲,他們本身無害。我嘴笨,但實話實說。讓他跟著狼群奔跑,和其他幼崽一起被接納,我會親自教他。」
「還需要一位,」阿凱拉說。「巴魯已經發聲了,他是幼崽的老師。除了巴魯,還有誰要發言?」
一道黑影落進圈中,是黑豹巴希拉,他渾身墨黑,但在某些光線下,身上的豹紋看起來就像真絲波紋綢的花樣。巴希拉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也沒誰敢跟他作對;因為他如塔巴奎般狡詐,如野水牛般勇猛,又如受傷的大象般不顧一切。不過,他的聲音輕柔得就像樹上滴下的野蜜,皮毛也比羽絨柔軟。
「噢,阿凱拉,還有你們這群自由子民,」他呼嚕地說。「我在你們的集會裡沒有發言權,但叢林法則說了,若對於新幼崽的處置有異議,但沒有嚴重到非要他的小命不可,那麼這條命可以用代價買下,而且法則沒有規定誰可以或不可以買。我說得對嗎?」
「對啊!對啊!」那些肚子從沒飽過的年輕狼說。「就聽巴希拉的,這隻幼崽可以買下,法則是這麼規定的。」
「既然我沒資格發言,在此先請求你們允許。」
「說吧。」二十個聲音同時喊道。
「殺一個光溜溜的幼崽實在可恥,再說,他長大後或許能幫你們狩獵。巴魯已經親自為他擔保,我願在巴魯的擔保上再加一頭公牛,肥的那種,就在不到半哩外,我剛獵殺的,只要你們按照叢林法則接納人類幼崽,應該不難吧?」
話音此起彼落,場面變得喧鬧:「有什麼關係?反正冬雨一來他就凍死了,不然就是被烈日烤焦。這隻光溜溜的小青蛙哪有本事傷害我們?讓他跟著狼群奔跑吧。巴希拉,公牛在哪裡?大家就接納他吧。」眾狼一陣議論紛紛,接著是阿凱拉深沉的長嚎:「哦,狼群,好好看一看,好好看一看!」
毛克利依然全神貫注地把玩那些小石子,狼群一一上前端詳他,但他完全沒注意到。最後,所有狼都下山去搬那頭死牛,只留下阿凱拉、巴希拉、巴魯,還有毛克利的親屬。謝爾汗的咆哮聲仍在黑夜中迴盪,狼群竟敢擅自留下毛克利,他不由得怒火沖天。
「哎,就讓你吼個痛快吧,」巴希拉壓低聲音說。「總有一天,這個光溜溜的小東西會讓你換個調子吼,不然我對人類的認識就算白費。」
「做得好,」阿凱拉說。「人類和他們的幼崽都非常聰明,將來他或許幫得上忙。」
「的確,需要時他會是幫手,畢竟沒有誰能永遠領導狼群。」巴希拉說。
阿凱拉沒有作聲,暗暗想著每個族群的每個首領遲早要面臨的時刻:力量離他遠去,他愈來愈衰弱,最後被狼群咬殺,新首領橫空出世,但也逃不了終有一天被殺的命運。
「帶他走吧,」他對狼爸爸說。「把他教養成合格的自由子民。」
憑著一頭公牛,加上巴魯的擔保,毛克利就這樣被西奧尼狼群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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