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緹的遺忘之海
活動訊息
內容簡介
吳明益專文推薦
臥斧、張妙如、童偉格、楊富閔、鍾怡雯 同聲讚好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尼爾‧蓋曼迄今最私密的故事。
孩時的玩具常遭人遺忘,壓在成人塞滿東西的櫃子底下,童年的記憶有時也像這樣被後來的記憶埋藏掩蓋,但從來不會就此消失。
我幾乎不記得薩塞克斯郡的路,沿著蜿延的路開,最後發現自己正開往市中心,只好拐向另一條路,左轉,然後右轉。這時候,我才發現車子朝哪裡開去;原來我一直往那個方向開去。我發現自己做了蠢事,不禁皺眉。
我正開向一棟數十年前就不存在的房子。
中年男子返回故鄉參加葬禮,雖然他兒時住過的房子早已不在,他卻仍不由自主走向小路盡頭的農場。當他七歲時,曾在這裡遇到最了不起的女孩──萊緹‧漢絲托,還有萊緹的媽媽與外婆。他已經有幾十年的時間不曾想起萊緹,然而當他坐在小路盡頭的池塘邊,塵封的記憶突然席捲而來……萊緹說這不是池塘,而是海洋。
那段過去太過詭異、嚇人,如此危險,根本不該發生在任何人身上,遑論當時的他只是一個小男孩。而萊緹,看似年僅十一歲,卻無比睿智、勇敢的萊緹,則發誓會盡一切力量保護他。
這是一則哀傷的寓言,精緻、美麗如蝶翼,危險、邪惡如黑暗中的刀刃。「故事寶窟」尼爾‧蓋曼再次展露驚人天賦,寫下最深沉的恐懼,以及最美麗的勇氣。
本書特色
1.描寫童年的恐懼,以及對未知大人世界的好奇。
2.蓋曼半自傳式小說,裡面有對愛妻濃濃的愛,以及童年的回憶,是蓋曼迄今最私密的創作。
重要事件
◎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
◎Amazon.com千名讀者五顆星推薦。
◎Amazon.com 2013年6月選書。
◎2013 Goodreads讀者票選年度最佳奇幻小說。
◎這本書是蓋曼獻給妻子亞曼達的禮物,完全為不喜歡讀奇幻故事的亞曼達量身打造,加入各種蓋曼知道妻子會喜歡的元素。
◎本書電影版權已售出,將由湯姆‧漢克斯監製,《傲慢與偏見》與《贖罪》的導演喬‧萊特執導。
名人推薦
吳明益專文推薦
臥斧、張妙如、童偉格、楊富閔、鍾怡雯 同聲讚好
序/導讀
推薦序
沒有什麼能阻止我把海洋帶到你身邊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吳明益
英國作家格雷安‧葛林(Henry Graham Greene)有一篇我始終鍾愛的小說,譯為〈純潔的心靈〉。這篇短篇寫的是一個離家多年後的男子,帶了一個在酒吧把到的女孩回家鄉。在進去他讀的小學的時候,他想起了他的初戀,想起童年時那個他投注以熱烈愛情的女孩,帶給他多麼大的快樂與痛苦。但此刻旁邊的庸俗女孩,卻不斷抱怨鄉下的荒涼與無趣。男子覺得她玷汙了他的記憶,他不曉得如何分享自己的感受,也不曉得怎麼告訴她,很久以前,運河旁邊早已經積了現在還能看到的那一大堆沙,而自己三歲的時候,「還以為那堆沙,就是別人所說的海灘。」
究竟是什麼時候,我們的人生又重新把沙灘變回一堆沙的呢?
如果要我選一個最善長解答或面對這個問題的小說家,我一定毫不猶豫選擇尼爾‧蓋曼。
尼爾‧蓋曼是一個難以定義的作家。他的漫畫(也有人稱為圖像小說)《睡魔》(The Sandman)使他和構思出「V怪客」的艾倫‧莫爾(Alan Moore),創造出「夜魔俠」、「蝙蝠俠」、「金鋼狼」的法蘭克‧米勒(Frank Miller)同樣知名。他的《美國眾神》拿下「星雲獎」與「雨果獎」,而他的《星塵》改編成的電影同樣成功。放諸世界文壇,我們很難找到跟他一樣在各領域的創作上都同獲肯定的作家。
我很早就是尼爾‧蓋曼的讀者,無論是他殘酷、冷靜,卻別出心裁的短篇小說,以及帶有奇幻色彩的中、長篇小說,都深深啟發我。但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並不明白尼爾‧蓋曼的作品,究竟是哪一部分啟發了我?
對於一個具有分析故事結構能力的讀者,會發現尼爾‧蓋曼的多數中、長篇作品,不但視覺感豐富,還都具有成功電影的敘事結構特色。細心的讀者,會發現那確實很像佛格勒(Christopher Vogler)在《作家之路》(The Writer’s Journey: Mythic Structure for Writers)裡頭提到的「英雄受啟歷程」的敘事模式。佛格勒分析成功的電影後發現,角色的原型不外乎「英雄、師傅、門檻守衛、變形者、陰影、盟友和搗蛋鬼」,而情節上則常是他(或她)從平凡世界接受歷險的召喚(有時會先拒絕),而後遇上師傅、跨越第一道門檻、接受試煉、進逼洞穴最深處,歷經苦難折磨後,獲得獎賞,帶著仙丹妙藥走上歸途。
《星塵》中為了撿拾流星取得愛戀對象芳心,因而跨越了古老小城界線的崔斯坦;《美國眾神》裡愛妻和好友同時車禍身亡之時,正好跨出監獄的「影子」;無視禁語,唐突打開「第十四道門」的寇洛琳;《墓園裡的男孩》中,從小全家被謀殺而在墓園被鬼魂養大的男孩,卻為了小女巫的鬼魂準備到鎮上買墓碑,因而跨出墓園,陷入殺機的巴弟……從大架構來看,幾乎都沒有脫離這樣的故事模式。也就是說,尼爾‧蓋曼基本上說故事的方式並不算稀奇,但確實變化萬千,讓我們想起坎伯( Joseph Campbell)的《千面英雄》(The Hero with a Thousand Faces)與神話學:那些內在旅程、英雄之路、愛情故事。但除了這個之外呢?他是如何成就他的獨特魅力的?
我發現,尼爾‧蓋曼寫出的「好神話」,總有幾個一般作家難以企及的細膩之處。第一,他的故事總是來自於某個深沉的文化根源:比方說巨魔源自於北歐神話,《星塵》顯然與維多利亞時期的一些民間傳說有關聯。其次,他太擅長處理故事的氛圍,幾至精工,往往運用看似簡單的修辭就能把讀者帶入不可思議的情境裡。比方在《星塵》裡精靈賣給主角父親玻璃花時,強調他們是不會收取真正的金錢的。但她可以:「收下你頭髮的顏色,或是你三歲之前的記憶。」她也「願意取走你左耳的聽力──不是全部,只是讓你無法再享受音樂或欣賞河流潺潺的水聲、風颯颯吹動的聲音。」當然除了這個之外你不是別無選擇,你還能接受美麗精靈為愛情所打造的陷阱──一個吻。
而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他讓小說裡的人物對話,看似童稚、不著實於這個世界的時空,卻都充滿了一種神祕卻飽經人情世故的智慧。此刻你手上正打開其中一本:《萊緹的遺忘之海》。
這本小說的主人翁回憶起童年時,遇上了另一位住在小路盡頭,大她幾歲的愛幻想的少女。她常說她家後面的池塘是海洋,而她們家族則是從海洋那頭來的。但在一次冒險之後,小男孩漸漸發現那個池塘確實就是海洋,而自己則陷入了一種迷離的奇境,以及痛苦的家庭關係之中。乍看下適合給青少年閱讀的小說筆觸下,卻有時會和那個名為萊緹.漢絲托的女孩一樣,流露出深沉的話語:「誰都和他們內在的樣子不大相同。你不一樣,我也不一樣。人沒那麼單純。不管是誰都是如此。」這些話總像突如其來的喇叭聲提醒你想起了什麼。
而小說裡看似邪惡的角色,竟也如此洞悉人性。他們在誘惑少年往死亡跨進一步時說:「你在這世界怎麼會快樂?你的心裡有個洞。你體裡有個通道,通往你所知的世界之外的地方。在你長大的過程中,那些地方會呼喚你。而你永遠忘不了他們,在你心中,你會永遠追求你得不到的東西,而你甚至無法確實想像那東西,而那股空缺會讓你無法成眠,毀了你的日子和你的一生,直到你最後一次閉上眼,直到你的愛人把你下毒,把你賣去解剖,即使那個時候,你仍會懷著一個空洞而死去,而你會哭喊咒罵不完美的一生。」
這時你終會發現,尼爾‧蓋曼的筆下確實不是池塘,而是深沉的海洋。
我記得格雷安‧葛林曾說:「童年的成長記憶,是文學家最大的資產。」我想應該把文學家改掉,童年理當是人們一生中最大的資產。尼爾‧蓋曼的小說總是不斷提醒我們這一點,或者說,他試著以小說幫助我們保護它。他彷彿就像那個把池塘說成海洋的萊緹.漢絲托,對小男孩說:「我不能把你帶到海洋那裡」,「可是,沒什麼能阻止我把海洋帶到你身邊。」
我得謝謝尼爾‧蓋曼一直在做這些把海洋帶到我身邊的事。用他的筆,用他的創作,用他無與倫比的,海上螢光一樣的想像力。
試閱
萊緹.漢絲托說那是海,但我知道她在胡說。她還說她們從那個古老的國家渡海而來。
她媽說她記錯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何況那個老國家也沉掉了。
漢絲托老太太(萊緹的外婆)說她們都錯了,沉掉的不是那個非常古老的國家。她說她還記得那個非常古老的國家。
她說那個非常古老的國家炸掉了。
序幕
我穿著黑西裝白襯衫,繫黑領帶,腳踏一雙擦得亮晶晶的黑皮鞋──穿上這身打扮,我通常渾身不自在,好像穿的是偷來的制服,或是小孩在裝大人。這天,這身衣服卻給了我某種安慰。面對困難的一天,這身衣服正好。
早上我盡了本分,說了該說的話,而且說得誠懇。儀式結束之後,我坐上我的車,漫無目的隨便開,殺時間,等著一個多小時之後去見更多長年不見的人,握更多手,用上好的瓷器喝一大堆茶。我幾乎不記得薩塞克斯郡的路,我沿著蜿延的路駛去,最後發現自己正開往小鎮鬧區,只好拐向另一條路,左轉,然後右轉。這時候,我才發現車子正朝哪裡去;原來我一直往那個方向開去。我發現自己做了蠢事,不禁皺起眉。
我正開向一棟數十年前就不存在的房子。
我駛過一條寬敞的馬路,這條路從前只是大麥田旁的一條碎石小路;我心裡想著該迴轉,該調頭別打擾過去的記憶。但我被激起了好奇心。
我在老房子住了七年,從五歲住到十二歲,但老房子已經拆掉沒了。新房子是爸和媽蓋的,就蓋在花園盡頭,在杜鵑花和草地上的一圈青翠之間;我們管那圈草叫妖精圈。而新房子三十年前賣了。
我看到新房子,減慢了車速。那裡在我心中永遠都是新房子。我把車停在車道上,觀察他們怎麼改建七○年代的建築。我都忘了磚塊是巧克力的褐色;他們把媽媽的小陽臺改成兩層樓的日光室。我望著房子,沒想到我記得的青少年時光居然不多──沒有美好的時光,也沒有悲慘的時光。我在那地方住過一陣子。但那裡和現在的我似乎毫無關連。
我把車倒出他們的車道。
我知道我該去我妹家了。她家熱鬧開心,一切都因為這個日子而整潔拘謹。被我淡忘多年的人會和我交談,他們會問起我的婚姻(十年前失敗,那段關係逐漸磨損,最後就像一般婚姻那樣破裂),問我有沒有交往的對象(沒有;我不確定我是否有辦法再和人交往,至少現在還不行),他們還會問起我的孩子(都長大,有自己的生活了,他們很遺憾今天不能來),還有工作(我會說很順利,感謝關心。我從不知道該怎麼談我的工作;如果能用說的,就用不著動手做了。我走藝術創作這一行,有時能創作真正的藝術,有時可以填補我生命中的空缺。不過只能填補某些空缺,不是全部)。我們會談論逝去的人;我們會追憶死者。
我童年的鄉間小路變成一條柏油路,在兩片向外延展的住宅區之間充當緩衝。我繼續往前開,遠離小鎮;我其實不該往這方向走,但感覺真棒。
平滑的黑色路面變窄了,路徑彎曲,最後縮減為童年記憶中的單線道,路面變成紮實的泥土和骨頭似的圓潤小燧石。
不久,我便緩緩開上一條顛簸的窄路,兩旁沒有榛木或灌木夾道的地方,都長了黑莓和薔薇。我感覺自己好像駛回過去。一切都變了,小路卻是我記憶中的樣子。
我經過了香芹農場。我記起剛滿十六歲的感覺,記起我吻了一頭金髮兩頰紅潤的卡莉.安德斯,她就住在那裡,當時他們家再不久就要搬去昔德蘭,我再也沒機會吻她,也不會再見到她了。那之後將近一哩路,路兩旁只剩田野──亂糟糟的草地。小路逐漸變成車跡壓成的小徑,快到盡頭了。
還沒轉過彎親眼看見,我就記起那個地方,破敗、壯觀的紅磚建築──漢絲托家的農舍。(待續)小路的盡頭一直都是這裡,我卻覺得意外。沒辦法再往前開了,我把車子停在農場院子旁。我沒特別的打算。不知道事隔這麼多年,還有沒有人住在這裡;應該說,不知漢絲托家是否還住在這裡。感覺不大可能,不過話說回來,在我模糊的記憶裡,漢絲托家的人一向不能以常理判斷。
下車時,牛糞味撲鼻而來,我小心翼翼地走過小院子,來到前門。我想找門鈴卻找不到,於是敲了門。門沒拴好,我用指節輕扣門,門便微微盪開。
我好久以前來過這裡,對不對?我一定來過。孩時的玩具常遭人遺忘,壓在成人塞滿東西的櫃子底下,童年的記憶有時也像這樣被後來的記憶埋藏掩蓋,但從來不會就此消失。我站在玄關喊道:「你好,有人在嗎?」
沒聽見任何聲音。但我聞到烤麵包、家具上光蠟和老木頭的味道。我的眼睛花了點時間才適應黑暗──我凝視著陰暗的屋內,正要轉身離開,昏暗的玄關卻走出一個手拿白抹布的老太太。她灰色的長髮披肩。
我說:「漢絲托太太嗎?」
她側頭看著我,然後說:「對。年輕人,我認識你。」我不是年輕人;我已經不年輕了。她又說:「我認識你,不過到我這個年紀,事情都混在一起了。所以你是哪位?」
「我想我上次來的時候,大概才七歲還是八歲吧。」
她微笑了。「你是萊緹的朋友嗎?小路前頭來的?」
「妳給我牛奶喝。溫溫的,從母牛身上擠的。」說完我才發現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於是接著說:「不對,不是妳,給我牛奶的應該是妳母親。不好意思。」到我們這個年紀,我們會變成我們的父母;只要活得夠久,我們遲早會看到重複出現的容顏。我還記得萊緹的母親漢絲托太太是個壯碩的女人。我面前這個女人卻像瘦竹竿,而且氣質高雅。她很像漢絲托太太的母親,也就是我所知的漢絲托老太太。
有時我照鏡子,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爸爸的臉,我還記得他出門前對著鏡中的自己微笑。他會讚許地對自己的倒影說:「不錯、不錯。」
「你來找萊緹嗎?」漢絲托太太問。
「她在嗎?」聽了她的話,我很詫異。她不是去了什麼地方嗎?是不是美國?
老太太搖搖頭。「我正要燒水。要不要來點茶?」
我猶豫一下,然後問她介不介意先告訴我怎麼去養鴨池塘。
「池塘?」
我知道萊緹有個好笑的稱呼;我還記得。「她說那是海洋。那之類的。」
老女人把抹布放到櫥櫃上。「海水不能喝,對吧?太鹹了,像在喝鮮血。你記得怎麼走嗎?繞過房子旁邊,沿著小徑走就對了。」
如果一個小時以前問我,我會說我不記得怎麼走。我甚至不覺得自己想得起萊緹.漢絲托的名字。但我站在玄關時,一切記憶都回來了。記憶就等在事物邊緣,呼喚著我。如果有人說我又變回七歲,乍聽之下,我可能有點相信。
「謝謝。」
我向她道謝完,便走進農場院子。我走過雞舍,經過老穀倉,沿著田野邊走,同時記起我身在何方,接下來會看到什麼,心裡一陣欣喜。草地邊緣種了一排榛木。我撿了一把青綠的榛果放進口袋。
我心想,接下來就是池塘。只要繞過這間棚屋,就會看到池塘。
我看到池塘,感到一股奇妙的自豪,彷彿喚起回憶便為那天掃去了一些陰霾。
池塘比我記憶中小。池塘另一端有座木頭棚屋,小徑旁有張木頭和金屬做的長椅,老舊沉重。斑駁的木板幾年前漆成了綠色。我坐在長椅上,望著天空在水面的倒影、池邊浮萍和水面的半打蓮葉。我不時往池塘中央丟顆榛果,萊緹.漢絲托管這個池塘叫……
這不是「海」吧?
萊緹.漢絲托啊,現在應該年紀比我大了。當時她雖然會說些奇怪的話,卻只比我年長幾歲。她當年十一歲。我……我幾歲呢?事情發生在糟糕的生日派對之後,這我知道。所以我應該是七歲。
記不起我們是否曾經掉進水裡。這個小路盡頭農場的怪女孩,我有沒有把她推進養鴨池塘呢?我只記得她在水裡。或許她也把我推進水裡了。
她到哪去了?美國嗎?不對,是澳洲。沒錯。非常遙遠的地方。
她說的不是海,而是海洋。
萊緹.漢絲托的海洋。
我記起這件事,接著隨之記起了一切。(待續)一
我七歲的生日派對沒人來。
有張桌子上擺滿果凍和卡式達水果鬆糕,每個位置旁都擱著尖頂的派對帽,桌子中央有個生日蛋糕,上頭插了七根蠟燭。蛋糕上面是一本糖霜畫的書。媽媽一手策畫了派對,她告訴我,麵包店的小姐說他們從沒在生日蛋糕上畫過書,給男孩子的通常是足球或太空船。我是他們做的第一本書。
顯然不會有人來之後,我媽便點燃蛋糕上的七根蠟燭,我再吹熄蠟燭。我吃了一片蛋糕,我妹和她一個朋友也吃了(她們並沒有參與派對,只是在一旁看),她們吃完便咯咯笑著跑去花園。
媽媽準備了派對遊戲,但沒有人來,連我妹都跑走了,所以遊戲沒人玩,而我自己拆了傳包裹遊戲的禮物,打開一層層報紙,裡面是一個藍色的塑膠蝙蝠俠玩偶。沒人參加我的派對,我很難過,但得到蝙蝠俠很開心,而且還有生日禮物等著我讀──是書盒裝的整套「納尼亞」,我把書拿上樓,放在床上,沉浸在故事之中。
小時候我就喜歡埋首書裡。書本比人可靠多了。
除了這兩個禮物,爸和媽還給了我《吉伯特與蘇利文歌劇精選》[注1]的唱片。我三歲時,姑姑(爸爸的妹妹)帶我去看《艾俄蘭斯》,從此我就愛上吉伯特和蘇利文。那齣歌劇裡充滿貴族和妖精。我發現和貴族比起來,要理解妖精這種生物的存在和他們的天性容易多了。不久,我姑姑就因肺炎在醫院過世。
那天晚上爸爸下班後,帶了一個厚紙箱回家。紙箱裡有隻不知是公是母的毛茸茸小黑貓,我馬上為牠取名為毛球,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愛上牠。
毛球晚上睡在我床上。有時我妹不在旁邊,我會和牠說話,有點希望牠用人話回答。牠從來沒說過人話,不過我不介意。小貓親人又好奇,對於七歲生日派對餐桌上有糖霜餅乾、牛奶凍、蛋糕,桌邊疊著十五張空椅子的男孩而言,是個好同伴。
我不記得我問過班上其他孩子為什麼沒來我的派對;其實用不著問。他們並不是我朋友,只是和我一起上學的人。
我會交朋友,只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但我有書,這下子還有了我的小貓。我知道我們會像迪克‧威汀頓和他的貓[注2]。如果毛球居然絕頂聰明,我們就會像磨坊主人和穿長靴的毛。小貓睡在我枕頭上,牠甚至坐在我家前面柵欄邊的私人車道上等我放學回家,直到一個月之後,計程車載著蛋白石礦工來我家住,輾過了牠。
事情發生的時候,我不在。
那天,我下課回家的時候,小貓沒在那裡迎接我。廚房裡坐了個高瘦的男人,皮膚晒得黝黑,身穿格子襯衫。他坐在廚房的桌旁喝咖啡,我聞得到咖啡味。那年頭的咖啡都是即溶咖啡,用罐子裡的褐色苦味粉末沖泡。
「我到的時候,發生了一點小意外。」他愉快地對我說。「不過別擔心。」他的口音短促而陌生──那是我第一次聽到南非口音。
他面前的桌上也擱著一個厚紙箱。
「那隻小黑貓是你的嗎?」
「牠叫毛球。」我說。
「嗯。我說過了,來的時候出了意外,用不著擔心,屍體清掉了。用不著煩惱,事情都處理好了。打開箱子吧。」
「什麼?」
他指指箱子。「打開啊。」
蛋白石礦工的個子很高。每次看到他,他都是牛仔褲加格子襯衫的打扮,最後一次除外。他脖子上戴著一條粗金鍊,最後一次見到他時,金鍊也沒了。
我不想打開他的箱子。我想獨自走開,想為我的小貓哭泣,但如果現場有人看著我,我就哭不出來。我想要為牠哀悼。我想把我的朋友埋在花園盡頭,穿過青翠的妖精圈、深入杜鵑花叢的洞穴,到除草後的廢草堆後面;那裡除了我,沒人會去。
這時箱子動了。
「買給你的。」男人說。「我有債必償。」
我伸手打開紙箱上蓋,心想他是不是在捉弄我,我的小貓會不會在箱子裡。結果箱子裡卻有張薑黃色的臉兇暴地仰望著我。
蛋白石礦工把貓抱出箱子。
他是隻黃褐虎斑的大公貓,少了半隻耳朵。他怒瞪著我。這隻貓不喜歡讓人關在箱子裡;他不習慣箱子。我伸手要摸他的頭,覺得背叛了小貓的回憶,但他退開不讓我摸,還向我嘶嘶作聲,大步走向房間遠端的一角,坐下來怨恨地看著我。
「好啦,以貓還貓。」蛋白石礦工說完用粗厚的手撥亂我的頭髮,然後便走向玄關,留我和那隻不是我那隻小貓的貓在廚房裡。
然後男子又伸頭進廚房補了一句:「他叫怪物。」
聽起來像個很糟的笑話。
我把廚房的門撐開,讓貓可以出去,然後上樓到我的臥室,躺到床上為死去的毛球哭泣。那晚爸媽回家,大概提也沒提到我的小貓。
怪物和我們住了一兩個星期。我像照料我的小貓那樣,早晚把貓食放在碗裡給他。他會坐在後門邊,等我或其他人開門放他出去。我們看到他在花園裡,從一叢灌木溜進另一叢灌木,有時在樹木間,有時在矮樹叢裡。我們可以藉著花園裡藍山雀的屍體追蹤他的動向,但很少看到他。
我好想念毛球。我知道生命不能就這麼被取代,但不敢向爸媽埋怨。他們一定很難理解有什麼好不開心──畢竟,就算我的小貓死了,也已經有另一隻貓取代了牠。損失已得到彌補。
所有回憶湧上心頭,但就算在此同時,我也知道不會太久──我坐在綠長椅上,旁邊就是萊緹.漢絲托曾經說服我那是海洋的小池塘,而我所想起的一切都將再次遺忘。(待續)二
我小時候並不快樂,不過偶爾安然自得。我比較像活在書裡,不像活在現實世界。
我們的房子很大,有不少房間,家裡買下房子、爸爸有錢的時候,這樣很好,後來就不好了。
一天下午,爸媽慎重其事地把我叫到他們房間。我以為我一定做錯了什麼,是去挨罵的,結果不然──他們只說他們手頭不再寬裕,大家都需要犧牲一點,而我要犧牲我房間,就是樓梯頂的小房間。我很難過;因為我房間有個專為我設的黃色小洗手臺,尺寸正適合我。那房間在廚房上方,從電視間上樓梯就到了,夜裡我在樓上可以透過半掩的門聽見大人令人安心的嗡嗡聊天聲,這樣就不覺得寂寞了。還有,沒人會介意我房間的門半開;門半掩著,就會照進足夠的光線,讓我不再害怕黑暗。另外還有一個一樣重要的理由:過了上床時間,如果我想要,還可以就著昏暗的走廊燈光偷偷看書。而我總是需要看書。
我被放逐到妹妹的大房間,並不覺得心碎。房裡已經有三張床,我占了窗戶邊的那張。我喜歡爬出臥室窗戶,到磚造的長陽臺上,也喜歡可以開著窗戶睡覺,感覺風和雨落在臉上。但我和妹妹會吵架,我們什麼事都能吵。她喜歡睡覺時關上房門,而臥室門該開該關的緊急爭執立刻簡單解決,媽媽畫了一張表,掛在門後,讓我和妹妹輪流作主。夜裡我或滿足,或恐慌,端看門是開是關。
我先前在樓梯頂的臥室租出去了,各式各樣的人來來去去。我以懷疑的目光看待他們所有人;因為他們睡在我房間,用按我尺寸做的黃色小洗手臺。有個奧地利胖女士跟我們說她可以把頭拿下來,在天花板上行走;有個紐西蘭來的建築學生;有對美國夫妻,媽媽後來發現他們其實沒結婚,義憤填膺,把他們趕了出去;這下子換蛋白石礦工了。
蛋白石礦工是南非人,不過他是在澳洲開採蛋白石賺的錢。他給了我和我妹一人一顆蛋白石,那是顆黑色的粗糙石頭,裡面有綠、藍、紅的火光。我妹因此喜歡他,很寶貝她的蛋白石。但我無法原諒他害死我的小貓。
事情發生在春假的第一天;接下來三星期不用上學。我早早起床,想到有無盡的日子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我興奮不已。我要看書,我要去探險。
我穿上短褲、T恤、涼鞋,下樓到廚房去。媽媽在賴床,爸爸正在做早餐;星期六總是由他做早餐。他在睡衣外穿著晨袍。我說:「爸!我的漫畫呢?」他星期五開車回家之前,通常會買本《Smash!》漫畫週刊給我,我會在星期六早上看。
「在車後座。你要吐司嗎?」
「要。」我說。「可是不要烤焦。」
爸爸不喜歡烤麵包機。他總是把麵包放在烤架下烤,通常會烤焦。
我走到外面的私人車道,四處張望,然後進屋裡,推開廚房的門走進去。我喜歡廚房的門,那扇門能向裡推也能向外推,方便六十年前的僕人兩手端滿或空或滿的盤子進出廚房。
「爸?車呢?」
「車道上。」
「沒有耶。」
「什麼?」
這時電話響了,爸爸去走廊接電話。我聽到他在和人講話。
烤架下面的吐司開始冒煙了。
我爬到椅子上,關掉烤爐。
「警察打來的。」爸爸說。「有人通報說看到我們的車子被丟在小路底。我說我還沒報失呢。好啦。我們可以現在過去和他們會合。吐司!」
他把烤盤從烤架下面拉出來。吐司冒著煙,一面已經焦黑。
「我的漫畫也在嗎?還是被偷走了?」
「不曉得。警察沒提到你的漫畫。」
爸爸在吐司烤焦的那面塗上花生醬,脫下晨袍,在睡衣外罩了件外套,穿上鞋,我們便一同沿著小路走去。(待續)
窄路兩側都是田野,我們沿著窄路走了大概五分鐘,有輛警車開到我們後頭,慢下來,駕駛叫了爸爸的名字,和他打招呼。
爸爸和那個警察說話的時候,我把我的吐司藏在背後。我好希望我家可以買一般的切片白吐司,就是可以放進烤麵包機那種;我知道的其他家庭都是買那種。爸爸找到一家本地麵包店,他們會做大條又結實的全麥麵包,而他就堅持買那種。他說那種麵包比較好吃,我覺得沒那回事。麵包應該是白色的,切了片,嚐起來幾乎沒味道──麵包就該這樣。
警車的駕駛下車打開乘客座的門,要我上車。爸爸坐到前面的駕駛座旁。
警車緩緩開過小路。當時整條小路都沒鋪路,寬度剛好夠一輛車通行,坑坑窪窪,又陡又崎嶇,處處有燧石塊凸起,長期積了雨水又被農用機具輾過,留下深深的溝痕。
「那些小子啊。」警察說。「他們覺得這樣好玩。偷輛車到處開,然後棄車。一定是當地人。」
「很高興這麼快就找到了。」爸爸說。
香芹農場有個小女孩,她的頭髮金得發白,兩頰紅通通,我們經過時,她直直望著我們。我把我那片烤焦吐司放在大腿上。
「不過居然把車丟在那裡,太奇怪了。」警察說。「從這邊走回哪裡都很遠。」
我們隨小路轉過一個彎,發現那輛白色的Mini停在路旁,輪胎深陷在褐色的泥巴裡,車前是通往一片田野的柵門。我們把車開到前面,停在草地邊緣。警察放我們下車,我們三人便走向Mini,警察邊走邊把這區的治安狀況告訴爸爸,解釋為什麼顯然是當地孩子的勾當,然後爸爸便用他的備用鑰匙打開乘客側的門。
「有人在後座留了東西。」他說完也不聽警察勸阻,伸手就拉開蓋住後座那東西的藍毯子;而我也緊盯著後座,因為我的漫畫就在那裡,所以我看見了。
我眼前的不是人,是某種沒生命的東西。
我這孩子雖然想像力豐富,容易做噩夢,但我六歲時曾說服爸媽帶我去倫敦的杜莎夫人蠟像館,因為我想參觀恐怖館,期待看到漫畫上看過的電影怪物。我原來希望德古拉、科學怪人的怪物和狼人蠟像能讓我毛骨悚然。沒想到我被帶著穿過彷彿無窮無盡的場景,看到的都是一臉陰鬱、平凡無奇的男女殺人兇手──殺的通常是房客,也殺自己的親人。他們後來也被殺了──死於絞刑、電椅或毒氣室。大部分的兇手和他們的受害者都置身於不自然的社交場合中──或許是圍著餐桌而坐,而被下毒的親人氣絕身亡。介紹他們的解說牌還寫到,他們大多殺害親人,把屍體拿去賣給人解剖。「解剖」這個詞就是在那時在我心裡染上了恐怖的氣息。我不知道解剖是什麼意思,只知道解剖會讓人殺死他們的孩子。
我給人帶著參觀恐怖館的時候沒有尖叫著跑開,只因為蠟像看起來都不真實。蠟像一點都不栩栩如生,所以看起來也不像真的死了。(待續)後座藍毯子底下的那東西看起來也不真實(我認得那條毯子。之前一直放在我從前臥室的架子上,冷的時候可以蓋)。看起來有點像蛋白石礦工,但穿著一身黑西裝,褶邊白襯衫,黑領結,頭髮往後梳,閃亮得不自然。那東西雙眼圓睜,嘴脣發藍,但皮膚很紅,像是想要模仿健康的樣子,但模仿得差。它的脖子上沒戴金鍊。
我看到我那本《Smash!》被壓在它下面,壓皺折到了。封面的蝙蝠俠看起來和電視上一模一樣。
我不記得那時誰說了什麼話,只知道他們叫我離Mini遠一點。我走到路對面,獨自一人站在那裡;警察和爸爸說話,在一本記事本上寫東西。
我望著那輛Mini。有條綠水管從排氣管接到駕駛座的窗戶。排氣管上包了層厚厚的褐色泥巴固定水管。
沒人注意我。我咬了一口吐司,吐司焦黑,已經涼了。
爸爸在家每次都吃掉最焦的吐司。他會說:「好好吃!炭對身體好!」還有:「烤焦的吐司!我最愛了!」然後把吐司吃光光。多年後,他向我坦承他從來不喜歡烤焦的吐司,只是不想浪費食物;有那麼片刻,我的整個童年感覺像個謊言──彷彿我的世界賴以支撐的其中一根梁柱粉碎為砂粒。
警察對著他車子前座的對講機說話。
然後他橫過小路,朝我走來。「小子,不好意思。」他說。「待會還有其他車會從這條路開過來。我們要找個地方讓你等,免得你擋到他們。你想坐回我的車後座嗎?」
我搖搖頭。我不想再坐進那裡。
這時有人說話了,是個女孩:「他可以跟我到農舍去。不會麻煩。」
她的年紀比我大很多,至少十一歲了。她紅褐色的頭髮對女孩而言稍短,獅子鼻,臉上有雀斑。她穿了件紅裙子──那時候的女孩子不大穿牛仔褲,至少那些地區的女孩子是這樣。她有股軟軟的薩塞克斯口音,和一雙銳利的灰藍色眼睛。
女孩和警察一起走向爸爸,爸爸同意讓我跟她走,於是我便和她一同沿小路走去。
我說:「我們的車裡有個死人。」
「他來這裡就是要尋死。」她說,「這是路的盡頭。凌晨三點鐘,這裡不會有人發現他、阻止他。那邊的泥巴很軟,很好捏。」
「妳覺得他是自殺嗎?」
「對。你喜歡牛奶嗎?外婆正在替貝西擠奶。」
我說:「妳是說母牛擠的真正牛奶嗎?」問完我覺得自己好蠢;但她點點頭給我肯定的回答。
我思考了一下;我只喝過裝在瓶子裡的牛奶。「好啊,我想試試。」
我們來到一間小穀倉,那裡有個比我父母老很多的老太太,她一頭灰色長髮有如蛛蜘網,臉龐清瘦,站在一頭母牛旁邊。母牛所有乳頭都接上長長的黑管子。「我們以前都用手擠奶,可是這樣比較輕鬆。」她說。
她讓我看牛奶怎麼從牛身上流進黑管子裡,然後流進機器,通過冷卻裝置,收集到巨大的金屬牛奶桶裡。牛奶桶都放在穀倉外一個沉重的木頭平臺上,每天都有卡車來收牛奶。
老太太給我一杯母牛貝西的牛奶,牛奶濃醇,是通過冷卻器之前的新鮮牛奶。我從沒喝過嘗起來像那樣的東西──濃郁溫暖,含在嘴裡舒服極了。其他的事情都忘記時,我還記得那杯牛奶。
老太太突然開口:「小路前頭還有更多。各式各樣都有,還閃著燈之類的。真是大驚小怪。妳該帶這小子去廚房。他餓了,成長中的男孩只喝一杯牛奶不夠。」
女孩說:「你吃過了嗎?」
「只吃了一片吐司。烤焦了。」
她說:「我叫萊緹。萊緹.漢絲托。這裡是漢絲托農場。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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